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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入职考察材料

时间:2022-10-10 01:26:06

毕业生入职考察材料

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材料充实档案,做到及时、规范、真实、条理、精炼、实用,有效地为组织(人事)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并受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主动送交应归档材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规定负责审核归档。

第二章收集范围

第五条履历材料

(一)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材料:

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简历材料等;

(二)更改姓名、籍贯的材料:

个人申请、组织认定意见等。

第六条自传材料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一)组织审定的各类鉴定材料:

学生的表现鉴定、干部调动鉴定、挂职鉴定、转业鉴定、学习鉴定等;

(二)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已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登记表等材料;

(三)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有关干部个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意见等材料;

(四)完成专项工作、重大任务的表现材料等。

第八条学历、学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等材料

(一)在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培训、留学等学习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初中、高中、中专学籍材料等;

2.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材料: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选拔学生登记表(限于大学普通班)、保送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等;

3.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材料: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表、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等;

4.博士后有关材料: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有关材料: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表、授予学位的材料等;

6.在职学历教育有关材料: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登记表、党校学历证明材料等;

7.出国留学或参加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选拔留生审查登记表、报考登记(申请)表、学习成绩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及中文译本、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8.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各级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9.肄业材料;

10.干部参加培训的有关材料:学员学习(培训)考核登记表、干部进修登记表、学员学习成绩登记表、培训证明等;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执)业资格统考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评审表、申报表、审批表等材料;职(执)业资格统考的有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审批表;评选各级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等;

(三)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等情况的综合材料:

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目录。当选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等材料。

第九条政治历史审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或从事特殊职业等的政审材料及调查证明材料;

(二)对干部政治历史情况进行审查的有关材料:

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三)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和入党、入团、参加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任职人员的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表等相关审查材料。

第十条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1份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记载组织意见的入党志愿书可收集归档);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意见;退党、自行脱党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申请、支部大会的除名决定、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三)加入派的申请表(书)、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表彰奖励材料

授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有关凭证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等。

第十二条处分材料

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个人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处分决定,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的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复查(议)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免予、解除、撤销处分的决定、意见、通知等材料;通报批评材料;公安机关针对个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检察院不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涉及干部本人的处罚性的民事判决书等。

第十三条录(聘)用、调动、任免、转业、退(离)休、辞职(退)材料

(一)录(聘)用审批表、职位聘任合同书、续聘审批材料等;

(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过渡登记(审批)表;

(三)应征入伍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

(四)授予(评定)、变动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

(五)辞职申请、辞职(退)通知、组织决定、申诉、复议决定等材料;

(六)退(离)休审批表、个人提前退休申请及审批材料等。

第十四条工资、待遇材料

(一)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呈报表;

(三)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第十五条出国(境)材料

办理出国(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因公出国(境)审查表、备案表等材料。

第十六条各种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参加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派代表会议形成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七条其他材料

(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合同(协议)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工会会员表等材料;

(二)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毕业生体检表、新录用干部体检表、有严重慢性病或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

(三)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

悼词、生平、报纸报道消息、讣告、死亡通知单,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保存价值的遗书等材料。

第三章收集制度

第十八条各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都应建立健全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制度,明确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应在形成材料后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第二十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联系沟通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二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材料鉴别、审核、催要、销毁制度。鉴别送交归档的材料是否应当归档、是否真实;审核送交归档的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催要、查找缺失的档案材料;对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报批后予以销毁或退回;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

第二十二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人员调动或管理权限变动后,必须及时转递其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或干部履历补充表等,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第四章归档要求

第二十四条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日期;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应由组织注明。填写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学历学位等内容应与档案记载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五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必须使用16开规格(长26cm,宽18.4cm)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cm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需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存档的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组织印章。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应重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收集归档工作中的问题,支持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收集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七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掌握政策、认真鉴别、严格把关、保守机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涂改、伪造、擅自抽取或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2篇

2011江苏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手续办理流程⑴提交网上预报名号,打印考生信息校核单,考生进行核对。⑵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⑶交纳报名考试费。⑷对考生本人进行电子摄像。⑸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签名确认。⑹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并签名。⑺考生收取《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留存部分(背面附特别提醒)⑻上交确认单后,才全部完成确认手续,切勿在上交确认单之前离开确认现场。现场确认时需要出具哪些材料?⑴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下同);⑵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出具相应的医学类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确认时须出具本人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两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⑷本省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确认时还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⑸申请免试或加分录取的考生,必须递交在报名网上下载打印的《江苏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或《江苏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加分录取申请表》并按表上的要求出具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由确认点接受并初审,省直辖市招考部门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方可最终确定。⑹面向艰苦行业试行推荐考核择优入学的试点单位,集体报名时必须递交《江苏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考生登记表》并出具推荐考生的相关材料。⑺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考生,在确认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其中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役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还须出具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还须出具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人员还须出具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还须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确认点接受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将经过验核的复印件交市招考部门,由各市集中整理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 ⑻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⑼考生只有上交确认单之后,才全部完成了确认手续,切勿在上交确认单之前离开确认现场。

第3篇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2名,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8年2月22日之前出生);

5、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下:

1.招考对象:“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年龄:30周岁、35周岁、40周岁、4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5年、1980年、1975年、1970年2月22日及之后出生。

5.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到2016年2月22日止。

已经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实行公开招考,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需通过现场报名审核。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639955)。本次报名需本人亲自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验和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②如实、完整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佛山市区中医院会同区卫计局共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

1、免笔试职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卫生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职位为:01、02、03、04、05、06、07、08的人员,免参加笔试。考生通过报名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高低、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笔试职位:报考职位为:09、10、11、12、13、14、15、16的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639955(区中医院)、88661380(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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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西南大学教务处教学档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反映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等重要材料。

第三条 教务处应落实一名处领导主管教学档案工作,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教务处应确定一名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和移交,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 教务处各科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类、装订、移交及保管工作。各科室均要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

第六条 综合类档案

(一)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二)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规定及有关教学文件。

(三)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四)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的有关教学、教务工作的汇报、请示和批复。

(五)教务处及其科室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沿革材料。

(六)教务处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

(七)教务处及各科室的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等。

第七条 教学基本建设

(一)专业建设

1.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调整及特色品牌专业的有关材料。

2.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及课程计划的有关文件。

(二)课程建设

各级重点课程、课程建设规划、管理有关材料,各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材料。

(三)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规划及管理的系列材料。

2.本科教材使用及优秀教材、CAI课件评选材料。

(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实验室建设及评估系列材料。

2.实习基地建设相关材料。

第八条 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常规

1.培养方案、学期教学工作执行计划,培养方案变动申请表。

2.教学任务书、授课进度计划表。

3.课程表、调课、停课、代课申请表。

4.关于考试和成绩管理的文件和有关规定。学生期末考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及学生原始成绩单、学生成绩总册、考试通报、总结、分析和处理情况。

(二)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的有关文件及其相应的附件材料。

2.毕业生资格审查的规定及历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毕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学位授予审查材料、授予名册。

3.新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片、学生名册。

4.专升本有关文件与材料,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材料。

(三)实践教学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生优秀设计(论文)评审资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2.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教学大纲汇编,实践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3.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及其相关材料。

第九条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办学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督导等资料。

(二)教学检查、各类教学情况调查总结材料,教学评价总结,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评奖结果与记录。

(三)各级各类听课记录、学生评教、教学竞赛、示范课或公开课资料。

(四)各类技能竞赛组织、参赛、获奖等资料。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资料。

(五)教师培训有关材料。

第十条 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一)各级教学研究文件。

(二)历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各种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等系列资料。

(三)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及其系列材料。

(四)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办法、申报与评审材料、获奖名单。教师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成果等。

第十一条 教务处和各科室要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凡以本处行文的文件,必须由处办公室归档管理,每年定期汇总、整理、保存。凡与岗位相关的通知文件,除交处办公室一份外,各岗位必须存档保存。

第十二条 教学档案实行按教学年度立卷归档。每年9月至11月,各部门应将上一个学年度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向档案室移交。

第十三条 综合类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收存、立卷;其它属各岗位业务档案的由各岗位集中整理立卷。如需交综合档案室长期保存,各岗位需保留交存档案目录。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5篇

    论文摘要:学籍管理是对学生从招考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中的学籍注册、课程选择、学习成绩的评定与迁移为中心的考核与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中职学校学籍档案的管理进行了论述。

    “学籍”专指符合招生规定条件被正式录取,并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后所取得的学生资格。而学籍管理则是对学生从招考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中的学籍注册、课程选择、学习成绩的评定与迁移为中心的考核与管理。职业教育同普通教育一样,学籍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又和普通教育不同,职业教育的学生层次差异较大,使得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较普通教育管理难度更大。

    一、当前中等职业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变革,带来新的挑战。

    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变革,给中等职业院校的档案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具体表现在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材料没有及时的进入档案,规范性较差。有些中职院校主要注重《学籍卡片》、《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表》等反映学生学科成绩的材料。应该凸显的《考生职业技能鉴定表》、实习、实训等反映职业学校特点的内容还较少,难以保证学生档案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二)电子档案网络化管理存在瑕疵

    学籍档案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而档案网络化管理正是使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但是,电子档案的管理也不是尽善尽美,学生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安全性还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作保证(如系统用户权限的界定、更改信息必备的条件、查询信息必须的手续),还有网络的不安全性、计算机故障问题、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软件技术的完善等等。这些都将随着电子档案的不断发展而鱼待解决。

    (三)档案作用发挥缺位

    在学生就业进入市场用人机制的大环境下,学生学籍档案作为记载学生成长情况重要文本材料,发挥了它无法替代的育人和人力资源开发作用。目前中职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缺乏创新意识。没有真正从服务中职学生实现成功就业的要求来实施管理。由此造成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全,信息失真,缺乏过程管理。信息提供滞后于毕业生就业等现象,其服务就业工作的作用发挥也就缺位了。

    二、加强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树立现代化档案管理理念

    随着中职学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已提上了重要议程。档案管理工作要想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就要实现从上到下的思想转变。一方面,作为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籍档案管理在学校教育中的价值、地位和作用,意识到学校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进而转变传统的档案管理理念,强化档案管理意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作为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更新档案管理理念,突出档案管理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对学校档案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深度利用,实现学校档案工作从简单的管理型服务向研究开发型服务的转变,把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建设成为人才工作、干部工作的信息库和参谋部,使档案人员立足于学校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建立健全归档材料的形成、收集和传递制度。

    1、规范归档材料的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材料必须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耐久性较好的纸张,字迹材料应是耐久或比较耐久的,不得使用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及铅笔书写,也不宜采用喷墨打印件归档,应选用激光打印件或静电复印件归档。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退回原形成材料单位重新处理后方可归档。

第6篇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报到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和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5层第5会议室。

报到和候考地点: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5层第6会议室。

二、参加面试人员的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8日前,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面试确认。

电子邮箱:hj68047724@126.com

邮件标题:职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内容:我确认参加中国海监总队公务员录用面试,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手机号*********。

邮件附件:附有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招录机关。

三、面试资格审查

(一)邮寄材料

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须于2月20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单位:

1、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1寸照片3张(报考时提供的照片)。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复印件1份。

3、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报考中国海监总队办公室科员职位的,需提供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若暂不能提供,请务必说明原因):

(1)应届毕业生: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2)在职人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与报考信息相符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3)待业人员: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证明、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中国海监总队人事处,邮编100860。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海监总队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于本人面试前一天下午14:00到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5层第7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2、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并粘贴照片。

3、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带党员证明(组织部门盖章有效)。

4、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缺少上述证件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录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联系人:殷蕾、张婷

面试时间 准考证号 姓名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面试最低成绩

170137040404 李琳 0801005001 办公室科员 105.4

170139351915 蒋宝来 0801005001 办公室科员 105.4

170139604510 雷景涛 0801005003 海域使用执法处科员 105.5

170171150308 王盈 0801005003 海域使用执法处科员 105.5

170171341611 刘超 0801005004 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处科员 106.3

170137057004 袁文博 0801005005 海岛保护执法处科员 110.3

170139671710 毕经纶 0801005005 海岛保护执法处科员 110.3

170171104418 马兰 0801005005 海岛保护执法处科员 110.3

第7篇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2号)要求,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8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济宁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ns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8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2月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16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3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市属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8年1月26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5)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其中专业测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七、其他

第8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内容;来源;鉴别;利用

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党的有关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中组部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管理的体制、机构和职责;档案的内容和分类;档案的管理范围;档案材料和收集、鉴别与归档;档案的保管与保护;档案的提供利用;档案的转递等。

人事档案作为国家档案中的一种特殊的档案,依据中央组织部及国家档案局的要求,在档案管理中有其完整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对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查阅、保管范围以及转递程序都有原则上的要求,确保了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从规章制度上杜绝了涂改、撤换、销毁、伪造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保障了档案材料自身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保障了人事档案的利用价值。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使档案得到安全的保管和科学利用”,准确地把握了档案工作的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安全的保管,二是科学的利用。维护及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科学的利用档案,是档案工作者的工作准则和责任。

人事档案不仅是考察了解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更多的利用于人事工作中。档案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重要材料,在现阶段仍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如调动工作、出国政审、评定职称、求学、公证、出具各类人事证明等,办理退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等问题上,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参保时间等都将成为主要依据。

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诸如档案材料收集与归档材料的不规范,有些该归档材料的没有归档,阅档者不知如何寻找线索,并以材料形成的程序去全面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等问题,也常遇到不具备阅档条件的人员前来要求查阅、利用等情况。本文介绍人事档案管理的一些有关概念及知识,期望强化有关人事档案的概念及管理意识、了解有关人事档案知识,以利于人事档案的管理与科学的利用。

1 人事档案内容和分类

档案的内容分为十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表、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 鉴定(含自我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学历、学位、学绩、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和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等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审查结论、上级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等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等的登记表、呈报表、审批表、审批材料;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包括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因公受伤的证明材料;讣告、悼词;年度思想总结、小结,大中专毕业报到证等材料。

2 档案材料的来源与收集

人事档案材料产生于现实工作之中,从其来源看,有个人形成的,也有组织上形成;从材料形成过程来看,即有在现实工作中由组织和个人自然形成的,也有组织上为了解个人情况而专门布置填写的。所以人事档案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有材料增加。

档案材料主要来源、收集及补充约有以下途径:

(1)通过组织、人事部门收集职工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

(2)通过教育院校、培训部门收集学生登记表、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位审批材料、学历证明、培训结业成绩、鉴定等材料。

(3)通过所在单位收集在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团材料、已批准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退党等组织意见材料。

(4)通过评定专业技术资格部门,收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职务的审批表、晋升专业职务(职称)审批表。

(5)通过有关部门收集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先进工作者的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材料等。

(6)通过纪律检查、监察、司法及有关的行政部门,收集形成的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记过材料、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个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本人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材料。

(7)通过审计部门收集形成的对经济工作中的评价材料,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8)通过科技部门、报刊等收集科研成果及重大影响的论文、著作、译著等的目录。

(9)通过卫生部门收集工作人员因病、工伤、意处事故、致残的体检表、鉴定等有关材料。

3 档案材料的鉴别及归档要求

为保证档案材料的原始性、客观真实性,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与利用,严格控制进档材料的来源与收集是必要的,对档案材料的鉴别也是必不可少的: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档。

对收集、补充的档案材料必须来源清楚,甄别材料的真伪及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档。

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客观,材料必须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属于成套的材料必须完整齐全,有些材料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归档材料应是原件,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材料转递、归档的过程要符合组织转递手续及程序。

4 利用人事档案的有关查阅原则

查阅档案单位及查阅人,在其批准权限、职责范围内,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干部档案,须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查阅原则为依据,遵守档案的提供利用之规定。

查阅单位及查阅人应携带填写规范、经单位组织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的《查阅人事档案介绍信》,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查阅档案,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准交给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一般要求两人或两人以上,查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借用、查阅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复制的档案材料,不得给无关人员观看或自行转递,用毕负责销毁。

查阅者不得假公济私,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参考文献

第9篇

 

一、考试时间

2016年2月23-26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请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一);考试安排请按照不同职位查看调研类职位、行政类职位、英语翻译职位、其他翻译(英语除外)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二、考试地点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专业考试方式和内容如下:

(一)翻译类,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和水平。具体为:

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2、专业外语口试: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或回答考官提问等。

3、英语笔试: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已参加专业外语笔试,不再参加此项考试)。

4、中文写作: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中文写作水平。

(二)调研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能力、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1、调研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论述题和命题写作,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水平。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英、英译中)及外文材料摘编等。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三)行政类,重点考察考生的本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

1、财务管理知识考试(财务管理职位):重点考察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四、有关要求

(一)请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6年1月22日至26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能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考生须以附件方式发送《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公务员考录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二, 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一页A4纸大小)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电子邮件、附件标题请按以下格式注明:

考试类别

电子邮件、附件标题

翻译类

姓名+××语翻译+考生身份简称

调研类

姓名+综合调研××+考生身份简称

行政类

姓名+××管理+考生身份简称

考生身份简称如下: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4、2015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简称“在职”;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简称“其他”;待业人员简称“待业”。

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在2016年1月22日至26日以附件方式发送《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声明书》(见本公告附件三)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按照有关规定,我部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请于开考前20分钟在我部中门等候(正门南150米),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进入考场或候考室。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中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和备查材料(专业考试时提交或审核),备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备查。

2、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4、2015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所在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无法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体检前我部规定时限内提交。拟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1月22日至26日以附件方式发送《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四)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并于专业考试时携带备查。

3、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4、待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5、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携带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6、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需携带由主办方加盖公章的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的证明原件。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在备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五、其他

(一)考生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外语口试、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阅读。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我部提供瓶装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安排好往返行程。

(三)我部位于木樨地立交桥西南侧,考生可乘1路、21路、308路、65路、68路、78路、85路、94路、99路、52路、32路、114路、 695路、717路、特18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西/东/北站或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下。由于北京上班高峰地面交通拥堵,为避免迟到无法参加考试,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建议考生搭乘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D出口)来我部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四)我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调研类、行政类、英语、越南语、老挝语、阿尔巴尼亚语、葡萄牙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阿拉伯语、西班牙语、俄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五)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

 

附:1、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

2、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公务员考录报名登记表

第10篇

【关键词】电子材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

0 引言

为了适应我国电子、微电子、太阳能光伏和光电子等制造类产业快速发展的形势,近年来一些高职高专院校纷纷扩大了相关专业的办学规模,包括印制电路设计与工艺、光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应用技术、表面组装技术及电子元器件制造等专业。这些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面向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生产管理、技术和服务等岗位,因而应当具备各类常用电子材料的基础理论、重要性质、主要类型、制备方法、使用方法与典型应用等方面的知识。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能系统掌握电子材料知识,了解电子材料方面最新科技成就与趋势;为进一步理解、巩固《印制电路制造技术》、《液晶显示器制造技术》等技能型课程知识与技能提供支持;亦为接受继续教育、转换职业、适应科技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1 教学内容的选择

目前已出现许多有关电子材料方面的优秀教材,但这些教材基本为本科教材。教材内容往往涉及较深的理论,包含了较复杂的理论公式,对于没有系统学习固体物理、量子力学等课程、没有较强数学功底的高职高专学生来说学起来非常困难;教材结构大多是按照材料物理性质依次编排的,当介绍某类材料时会涉及诸多方面的应用,高职高专学生学习时,难以把握;当需阐述某类具体材料的具体应用时,介绍的内容又并不详细,未能很好地面向工作岗位。由于教材涉及的知识难度大,实用性、针对性欠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职学生对电子材料知识的学习兴趣。

1.1 教学内容的选取原则

1.1.1 面向本专业岗位的需求

高职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具有专业岗位的针对性。近年来,我们曾实地考察了南京依利安达电子有限公司、悦虎电路(苏州)公司、南京飞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分析了印制电路与平板显示领域中相关岗位对电子材料知识的要求,主动征求企业对教学内容的建议,把相关专业岗位的需求作为教学内容的最重要的来源。

1.1.2 面向同类专业岗位的需求

PCB专业与光电子专业都是属于电子产品制造类专业,这类专业领域还包括微电子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应用技术、表面组装技术及电子元器件制造等专业。PCB与光电子专业的毕业生对于这些同类专业岗位亦有较强的适应性,少数学生初次入职的岗位可能就是这些同类专业岗位。同时,PCB与光电子专业的毕业生在职业生涯中往往会出现多次职业转换现象,即由本专业岗位转到其它专业岗位,而且向电子产品制造类岗位的转换概率最高。

1.2 教学内容的安排

教学内容初步按两个模块进行组织。第一个模块是基础模块,包括绪论、有机高分子材料、导电材料、电阻材料、电容器介质材料、厚薄膜工艺材料、元素半导体材料,属于常用元件制程中涉及的电子材料。该模块强调基础性,作为学生学习电子材料的入门知识,为第二模块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同时,通过该模块的学习,学生可理解电子材料在导电线缆、电阻器、电容器、半导体元件中的针对性应用,满足电子元器件岗位对电子材料知识的要求。第二个模块是工艺材料模块,包括太阳电池与组件、键合引线与引线框架、焊接材料、陶瓷基板、PCB基板、LCD工艺材料、PDP与LED工艺材料。这一模块基本上以太阳电池与组件产品、封装与组装产品、LCD与PDP显示屏、LED产品及激光与光纤产品的制造工艺线索来展开,强调电子材料知识与相关岗位的紧密结合。

1.3 教材的形成

由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高教出版社、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同举办的首届全国高职高专电子制造工程专业群教学研讨与教材组稿会在我校召开。鉴于缺少紧跟时展步伐的适合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的电子材料教材这一情况,会议要求,由我校牵头负责该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2 教学方法的运用

传统的教学理念是以知识为本位,以教师为中心,把学生的培养局限于知识的传授上,未能突出学生的思想感情,在教学中应有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和学生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不能很好地实现教学目标。因此,在《电子材料》课程的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应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兼顾课程的特点及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

2.1 教学方法的选择依据

教学方法根据学情、课程情况、高职特点与教学条件等方面来把握。本课程授课对象为两个专业的三年级学生。他们有旺盛的求知欲;年龄在20岁左右,流体智力逐渐达到顶峰,在记忆、观察、注意力、想象力、逻辑思维能力方面有较强优势;对于所学专业有一定的认识;通过大学物理、工程化学等前导课程学习已较好掌握了物理学与化学知识与技术能,特别是通过印制电路制造技术、液晶显示器制造技术的学习,已较好掌握了工艺知识与技术能,为本课程的学习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2.2 教学方法

综合考虑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可操作性等因素,本课程的教学方法以讲授法为主,其它方法为辅。讲授教学法的特点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有计划、有目的地传授给学生较多的知识内容,教学效率较高,但往往比较枯燥。为此,课堂教学中,尽可能引入一些岗位场景图片、实物等,使学生获得感性素材,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并可将理论与实际事物、现象联系起来,以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思考。

3 课程的考核

本课程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电子材料的基础理论、重要性质、主要类型、制备方法、使用方法与典型应用。以前,总评成绩中,平时与期末成绩各占50%。平时成绩主要是作业与课堂表现,其中作业照抄照搬现象还未能完全避免,作为评价依据不科学、不公平;期末还是以闭卷的笔试考试为主,侧重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忽视了对学生其它能力的考核,同时,学习内容较多,课时较少,期末考前复习压力较大。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学习,现采用“阶段性考核+综合性考核”的考核方式。1个或数个单元学完后,进行一次闭卷测验,作为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占总评成绩60%。平时表现占20%,其中教师评价与班委评价各占10%,以弥补教师评价的偏面性。

第11篇

关键词:毕业生档案 管理 转递

随着人才中心对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的接收、鉴别、整理等工作进一步深入,诸如档案材料不全、转递不规范等等毕业生档案问题不断浮现。如何解决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转递的规范性、材料的保密性是保证人事档案权威性重要问题,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

一、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转递现状

毕业生人事档案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该学生多年来学习、思想、生活状况,为用人单位提供准确评价和使用意见的重要依据。但根据人才中心接转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情况表明: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档案存在材料不齐、散乱、错寄、自带、拆封等现象,给毕业生的就业、考研、政审、利用等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

1.高校重教育、轻档案的意识普遍存在。长久以来,教育界都以教育水平作为考核、评估高校的重要指标。因而随着高校扩招的深化,招生人数的迅猛增长,学校更注重教育水平、社会效应、招生、就业规模等显而易见的工作。由于学生档案的价值是隐性的,长远的,给学校带来的经济及社会效应是不明显的,或者可以说对学校还是一种经济负担,因此,在对待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上,缺少必要的重视,每年不管是在人力、物力还是财力上都是投入最少的,或者根本不再对学生档案的管理上投入任何人力、财力。只要档案管理部门能够基本维持运行,把任务一布置,就不再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学生档案管理中。

2.档案管理人员重视不够、专业素质不强。据有关数据统计,在各中高等学校中,档案管理者素质水平普遍还不够高。特别是具有专业学术背景的人才都站在教学、研究的第一线,而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多数都是半路出家或者部分人兼任。随着学生档案的增加,专职档案管理员的新老交替,学生毕业后档案没有及时整理,而新形成的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就进一步落实到了班主任、辅导员的身上,而班主任(辅导员)在负责日常学生管理和生活指导上有很大的工作强度。同时,这类“业余”档案管理人员由于没有相关的专业背景,也没有进行必须的培训,在有较强工作密度的同时,对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难以投入更多的心力。因此,存在有档不归、归档不全、管理混乱等现象。更由于缺少必要的存放库房和经费,以至于收集起来的学生档案基本处于无库房、无经费、无记录“三无”状态。

3.毕业生档案无序、散乱、缺失现象明显。毕业生档案材料一般包括:高中(中专)、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年鉴定表、思想政治鉴定表、奖励处分材料、政审材料、党团组织材料。高校毕业生档案还包括报到证、学位证明材料等重要资料。目前,档案材料不齐、材料错放、档案错寄现象在毕业生档案管理中普遍存在。在毕业生档案接收中发现,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甚至党团组织材料缺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没有固定保管学生档案的库房和档案收集、归档记录,使得学生档案在收集过程中往往杂乱无章,容易造成学生档案的丢失。同时,由于毕业生人数众多,在统一存放归档的时候,也容易错把这个毕业生档案归入另外一个毕业生档案之中。

4.毕业生档案转递随意,保密性不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大部分高校是按照国家档案转递规定严格执行的,但也存在档案错递、毕业生自带档案、人事档案丢失、人事档案私拆等现象。由于每年毕业人数众多,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少,多数档案转递工作是辅导员、班主任、部分学生一起做毕业生档案投递工作,加上非专业、人多手杂、不够细心等等情况,导致毕业生档案不时出现错寄的现象。同时,也存在成教、自考、远程等学历教育档案根本就不加密封,让毕业生随便自带、翻阅档案材料,大大违背了档案的保密性要求,减弱了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严肃性。

二、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档案转递策略分析

1.加强档案宣传力度,提高高校领导档案意识。随着我国人才交流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才档案已逐步揭开“重藏轻用,秘而不宣”的传统面纱。同时,随着目前假文凭、假学历的进一步泛滥,而电子鉴定工作的不完善,档案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通过人事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严肃性、保密性来鉴别学历真伪,将进一步发挥档案材料的作用,体现档案的价值。要改变高校领导对待档案的“一元价值观”、“旧档无用”的思想观念,就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宣传,把档案给高校带来的社会效益加以分析,使得高校领导认识到毕业生档案是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学习、思想、生活的真实记录,其全面地刻画出学生个人的成长历程和思想变化状况。其原始性、数据真实性是今后对学生个人的考察、政审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生学历、成绩、毕业出处的最真实和最有效的凭记。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规范管档意识。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多年来学习、生活、思想等多方面全面、真实的总结,其材料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多重特性。要做好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转递工作,保证毕业生档案能及时归档、入库及转递中的保密性。而作为毕业生档案管理的主体,其对学校档案工作能否高质量完成起着决定性作用。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做好档案管理人员传、教、帮工作,确保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有懂毕业生档案管理程序、熟悉毕业生档案管理流程的高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工作。随着毕业生人数的飞速增加和新时期档案管理要求的提高,档案管理将进一步细分化,管理问题将更加突出,只有通过增强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交流,不断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聘请档案管理专家对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认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3.深入调研,完善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针对毕业生档案在高校管理、毕业转递等环节上出现的诸多问题,高校要进一步和各地人事局、人才中心进行交流,对已出现的问题要寻找原因,多想办法,提出够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确立毕业生档案管理的专门制度,对毕业生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应职责进行明确,以保证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依、有章可查。并要落实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不出现缺各种材料的情况发生。

4.加强档案转递的规范,确保档案转递安全。近年来,毕业生出现档案丢失、开封等等诸多情况,往往都是因为高校档案管理人员的疏忽造成的。在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过程中,高校档案管理部门要落实档案的保密性原则,防止档案丢失、秘密泄露、毁坏、私拆等情况发生,就必须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转递的相关规定,要保护毕业生利益,确保档案转递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进一步规范毕业生档案转递的程序,对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加以规范,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原则和程序转递档案,杜绝自带、邮寄、转寄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等情况发生。

总之,加强毕业生档案工作的管理,规范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等工作是保障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高校对人才工作重视的表现之一。要在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转递等程序中下工夫,融入现代档案管理理念,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强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手段,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工作,为宝贵的高校毕业生资源在促进社会发展、经济进步中提供更好的利用工作。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高校;档案管理重要性;内容;建议

一、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008年9月14日,经过长达几年修改的新《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教育部部长周济和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联合,从2008年9月1日起实行。这是高校档案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档案界的一件大事。《办法》第一次提出了学生类档案的概念,并且把学生类档案纳入高等学校档案管理的范围,而且单独设类,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十分明确地指明了学生类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高校学生档案的内容

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类档案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我院根据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际,规定了在校生的归档材料包括:

(1)高考材料(报名表、体检表、政审表、高考成绩、中学学籍、奖惩材料等)。

(2)入学通知书及准考证。

(3)入学登记表。

(4)军训鉴定表。

(5)在校期间受院级(包括院级)以上表彰、奖励登记表及各种纪律处分决定。

(6)学生的党、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

(7)学年鉴定表。

(8)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学生成绩表、就业报到证通知单(副联)等有关材料。

(9)招生录取大表。

三、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学生档案管理旨在对学生在校期间。以及在毕业生追踪调查中所形成的各种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提供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服务及毕业学生档案的转递、管理等工作。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高校学生档案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档案材料收集不全,质量不高。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高校学生的全貌,甚至出现档案丢失等现象。当前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学生档案不受重视,管理体制不完善。学生档案是学校档案的一个分支,在档案管理二级机构中没有配备专职人员,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生档案管理没有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和相关制度,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缺乏领导重视,管理体制明显不完善。

(2)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不规范。目前学生档案一般由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处)进行统一管理,而学生档案的整理和移交由院系来完成。由于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处)和院系均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加上学院缺乏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导致学生档案在收集整理过程不规范,如归档文字材料纸张规格不一、书写不规范、用圆珠笔书写、出现错别字、材料缺失等等。

(3)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等服务环节功能不完备。因档案的收集不及时,整理、服务环节跟不上,容易产生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有时学生查一个档案跑几天,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4)毕业学生档案的转递、管理等工作不尽完善。在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实行统分统包的时候,高校毕业生档案通常由学校档案部门在学生毕业离校后统一寄往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有人事任用权的用人单位,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国家不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统包统分,毕业生的档案是由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待管,待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将其档案转至就业单位。由于转递环节复杂,容易导致一些学生档案丢失,给学生的就业带来了不良影响。

四、做好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的建议

(1)首先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学院领导、院系领导及广大教职工都要强化档案意识,自觉支持和做好学生档案工作。要把学生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学生档案建设当作全校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加强管理。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在布置、检查和总结学生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总结和检查学生档案工作;另一方面,学院要认真落实档案管理所需的人员、经费、设备等问题,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设备到位。

(2)加强对高校兼职档案人员的培训,兼职档案人员应当重视观念更新,练就过硬的业务技能,拓宽视野、丰富知识,从而提高入档质量,使档案工作经验得到不断的充实。

(3)加强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做好平时收集与重点收集和集中收集相结合,明确收集学生类档案收集范围,做好各部门收集协调工作。学生档案的管理应有一个指定的归口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要求,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文字材料纸张规格要统一,书写要规范、字迹工整。档案收集和整理过程中,要将档案袋内有关材料名称填写到档案袋封面目录一栏内,材料名称要求填写完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