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0 14:47:54
[关键词]旅游业;减排;政策框架;战略措施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0)06-0013-06
引 言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已经从科学研究问题延伸成国际事务问题。从总量上,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发达国家要求中国承担更多减排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国面临着国际温室气体减排的巨大压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此背景下,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
为实现我国碳总量控制的目标,各行各业都要根据各自二氧化碳排放现状及潜力,制定切实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旅游业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是低耗能、低污染产业,在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和产业替代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设计一套完整的中国旅游业减排的政策框架,并提出具体的战略措施,有助于推动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和我国降碳目标的实现。
一、旅游业对气候变化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存在潜在的关键性作用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指出,旅游业是资源消耗低的战略性产业。这里的“资源消耗低”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旅游业作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不仅是现代服务业的龙头,而且是传统产业的重要替代产业之一,是节能减排、建设“两型社会”、落实“调结构”和“促转变”战略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旅游业能源消耗低、污染少。我国能源消费的部门结构以工业为主,占全社会能源消耗的比例始终稳定在70%左右。统计年鉴中能源消耗统计项没有设置旅游业或服务业的能源消费。旅游交通和旅游住宿业是旅游业主要的能源消耗部门,两项能耗共占旅游业总能耗97%以上。对照统计年鉴中的统计项,即旅游业的能耗主要散落在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统计项中。而这两项能源消耗总比例仅为5.29%,显然这个总和是远大于旅游业能源消耗的,也就是说,旅游业能源消耗占总能源消耗比例很低。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仍是环境污染主要源头,约占总污染比重的70%;农业污染占到总污染的近1/3。相比工业和农业,包含旅游在内的服务业几乎无污染。因此,从旅游业自身的产业特征来看,旅游业是降低节能减排的优势产业,也是当前最适合于发展低碳经济的领域。
在低碳经济发展潮流兴起的背景下,旅游业应该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然而,由于受旅游业是低耗能、低污染产业惯性思维的影响,旅游业被认为和减排没太大关系,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中没有旅游主管部门。但事实上,旅游业也排放了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据世界旅游组织最新研究显示,旅游业对全球温室气候排放负有5%的责任,除去飞行,贡献值为3%;2005年,来自旅游交通和住宿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分别为1192Mt(10度吨)和284 Mt;2035年以前,来自旅游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以2.5%的年均速度增长,至2035年,旅游业、交通及住宿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分别达到2436 Mt和728Mt。
为此,我们要深刻认识旅游业在气候变化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中的地位和作用,要认识到尽管旅游业是低耗能、低污染产业,但同时也排放了相当量的二氧化碳。有效减少旅游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有助于我国碳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旅游业是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领域之一,对气候变化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存在潜在的关键性作用。
二、旅游业减排政策框架设计面临的问题
减排政策框架是要制定减排目标并设计减排措施,解决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对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的现状及总量不明确、排放的途径不清晰、减排的目标不全面等。
(一)排放现状不清,总量不明
熟识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的现状及总量,是设计减排政策内容最基本的条件。然而,由于气候变化与旅游业发展之间存在时间尺度上的不匹配,导致无论旅游学界、气候学界还是产业界对二者相互关系的关注都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和旅游业是两个非常复杂的开放系统,两者都存在很强的不确定性,相互作用机制复杂,国内外现有的研究对二者的相互关系认识都不深刻。从全球来看,我国旅游总产值在GDP中的比例仅占4%强,历史文化、观光旅游占主导地位,受气候变化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国内对二者关系的关注和研究相当薄弱。也正因为如此,中国旅游业对气候变化的负反馈作用到底有多大,二氧化碳排放量到底是多少,至今仍是空白。总体来看,中国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的现状不清,排放总量不明。
(二)排放途径不详,抓手不实
要弄清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现状及总量,就必须厘清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途径,这样才能找准有实效的工作抓手,制定有针对性的减排措施。旅游业是一个产业关联度很高的产业,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如民航、公路等交通部门,餐饮、住宿、娱乐、通讯、零售业等,均与碳消耗联系在一起排放温室气体,有的甚至是高耗能产业。旅游的主体是旅游者,随着大众、散客旅游时代来临,旅游活动的方式更加多元、灵活,二氧化碳排放的途径更加多元。复杂的产业体系、多元的排放途径,使得弄清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途径、准确计算排放总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到目前为止,除美国、日本等少数发达国家外,其他国家在此领域的研究也十分薄弱。在排放途径不详尽的前提下,确立卓有实效的工作抓手其难度可想而知。
(三)减排目标不全,安排不周
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途径、现状及总量不明,就很难制定全面、具体的减排目标,只能是泛泛地提一些目标,或者仅就某几个行业领域提些具体指标。这样可能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仅有的、就某几个行业领域的减排安排,对旅游业减排潜力的影响及完成总目标的作用有多大?会不会出现真正需要大力减排的领域却没有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以酒店和 景区为例,往往高星级的酒店和景区因资金雄厚,理念先进,对技术的运用程度较深,其减排潜力及净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比那些星级低的酒店、景区要低得多。二是就某几个行业领域的减排安排,会不会在限制了某个行业发展的同时打击了其他行业,难免有不公正之嫌。并且旅游业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链条上的每一个产业相互衔接,一旦某个行业的发展受到影响,会迅速波及整个产业。如果是这样,那么政策的安排就显得不够周全。
三、政策框架设计
按照公共政策学理论,完整的政策过程包括:政策问题提出、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各项环节能否正常运转直接决定了政策目标能否有效实现。而优良的政策设计则是一项政策的良好开端,甚至有人认为,制定出优良的政策就等于政策成功了一半。本文对于旅游业减排政策框架设计就是本着这一初衷进行的。需要强调的是,本文的政策框架设计只作为概念模型。
(一)总体目标
中国旅游业减排的总体目标就是根据自身现状,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切实制定相关措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国家实现碳控制总量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提升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利用旅游业是窗口行业的优势,推动我国低碳教育,传播低碳理念,向世界有效展示我国在低碳行动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二)原则
1 差异性原则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大,区域资源特点、环境承载容量、经济水平、技术水平不同,对二氧化碳的净化与吸收能力不尽相同,各地旅游产业发展的现实差距也是存在的。旅游业减排政策的出台不仅必须与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相适应,与产业、行业的现实相适应,而且政策的制定必须在实现减排目标的同时,达到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否则就是一种极为不经济的行为,所酿成的损失与浪费既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因此,需要打破传统政策框架,设计更为科学和贴近区域和产业实际的减排政策,而且需要设定一条最能够适应当地及产业实情,能够最大限度利用当地特色资源、环境的发展路径,从而有利于旅游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进步。
2 综合协调原则
合理的减排政策,需要符合全面、协调的原则,既要强调以减排二氧化碳为核心,同时也需要全面、系统、综合地考虑人才、资源、环境、经济结构等要素,将减排的要求渗透到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人才政策、环境政策等各项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之中,促进减排政策系统化和诸要素的一体化。另外,减排政策要处理好旅游业和上下游产业的关系,门槛高了,会影响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旅游产业发展;门槛低了,则无法实现减排目标。
3 灵活性原则
为保障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旅游业减排政策的深度要适宜。因为减排的总体目标是一个中长期规划,尽管政策在出台之前经过了多方反复论证,但仍存在一些难以预知的因素,政策定得太死不利于根据不同阶段的重点进行适度调整。因此,在制定政策的源头,既要重点突出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核心的理念,同时要注意政策内容的灵活性、可行性、可持续性,并且执行力度和深度需切合实际。
(三)设计重点
中国旅游业减排政策框架设计的目的,就是要明确中国旅游业减排具体目标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结合我国的国情,考虑我国旅游业现状,在政策框架设计方面除常规的必须符合元政策的规范及法规体系的要求,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争取纳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框架体系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框架体系是指导全局的总原则,是各行各业制定减排政策框架的重要标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框架体系明确提出了实现减排目标的政策、资金、技术保障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旅游业减排政策纳入国家政策框架体系,才可以分享国家资源,更好地利用财税政策,运用部门协调机制、减排技术和专项资金等,解决旅游业一己之力难以突破的瓶颈,从而更好地实现减排目标。
2 制订中长期规划
明确旅游业在未来5年或5年以上的减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国家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总体目标和任务逐年、逐行业分解,逐年落实、评估,并对下一年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与细化。
3 摸清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途径、现状及潜力
熟识自身的状况是政策内容设计的最基本的条件。因此,旅游业需要厘清二氧化碳排放途径,做好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真实数据的统计与整理,并且数据要及时更新,以供参考。基于排放数据,旅游业可在全国开展一次全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审查工作,对于确定是高排放的行业,准确做出评估,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严重的甚至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4 分区域、分领域制定政策及实施力度
从全球看,旅游业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旅游交通、住宿业、相关旅游活动及旅游装备制造业。由于我国尚未系统地进行此类研究,因而无法准确判定旅游业排放量较大的行业或领域。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同区域,其资源特点、环境承载容量、经济水平、技术水平以及对污染物的净化与吸收能力不同;不同领域,产业组织水平不同,其排放途径、排放方式、对减排技术运用的深浅程度千差万别。因此,在政策设计时,要区别对待,分区域、分领域制定政策及实施力度。 5 引入调整机制
按照公共政策学者林德布洛姆的渐进主义观点,可以将决策(包括政策)看作前后衔接的不间断过程。同理性决策模式相比,渐进决策模式具有更强的现实性。
由于各种资源的局限,任何政策制定者制定出的政策都不可能是最优的,都需要不断调整,以使其适应环境的变化。同样,按照旅游业减排的政策框架设计出来的政策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进行不断调整与改进,因此,具备有效的评价与调整机制之于旅游业减排的政策框架有效性应该是一个必要的保障。
四、中国旅游业减排的战略措施
旅游业减排需要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旅游经营者及旅游者“四位一体”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要通过规划、法规、政策等的制定和实施,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及价格机制,为发展低碳旅游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内在机制;旅游企业应从运营模式及技术创新等方面提高企业减排水平;旅游经营者应从管理角度提升效能,开发低碳旅游模式及低碳旅游线路;旅游者则以实际行动实践低碳旅游,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一)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政策推动和引导
发展低碳旅游,必须依靠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推动。
1 统筹协调,创新推动
低碳旅游是个整体的经济,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统筹协调。
首先,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完整的低碳旅游行动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旅游业降碳和节能减排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并对重点行业降 碳和节能减排做出具体安排。
其次,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主体责任,对启动、实施、宣传教育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具体行动做出计划。
最后,要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构建一个创新合作平台。建设低碳旅游国家工程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基地,重点研究建筑节能、酒店节水、新能源利用、低碳交通工具研发及控污减排等关键技术,为低碳旅游提供技术支撑;建立节能减排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体系;建立合作平台,特别是国际合作平台,共享先进的技术和低碳管理模式。
2 规范引导,做好试点
低碳旅游需要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政策、规范上予以引导和支持。
首先,政府要运用财税政策、经济杠杆和行政管理等手段,加大调控力度,激励企业发展低碳旅游,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公共财政预算中要单独安排旅游业节能减排资金,对低碳旅游示范城市和绿色环保旅游企业试点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引导社会投资和民间资本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其次,制定标准,规范发展。尽管低碳旅游已在旅游业的各个方面初见端倪,如自费北极低碳旅行团、绿色酒店、景区内的低碳交通,上海、保定等低碳概念城市等,但总体而言,仍处于小众化和非系统化状态,因此,亟待制定《低碳旅游标准》来引导并实现体系化。由国家旅游局牵头,组织国内外节能减排、气候变化、旅游等方面专家及旅游企业、民间绿色组织人士,研究、起草行业标准,择期试行,待成熟后申报国家标准。
最后,组织实施示范项目,做好试点推广工作。低碳旅游推广和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旅游客源市场、旅游目的地吸引物、旅游企业、旅游支撑和保障等多方面的内容,难度较大。可遴选重点景区、酒店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分别遴选旅游城市(如深圳)、旅游小镇(如乌镇)、旅游景区(如九寨沟)等,从不同层面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和模式进行推广。
3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政府和旅游行业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旅游企业、旅游者,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低碳旅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由中国旅游协会向全国旅游行业发出低碳旅游倡议书,鼓励旅游企业形成低碳联盟,推广、交流节能减排技术,并从旅游经营环节开始推行低碳旅游方式及低碳旅游线路,共同营造良好的低碳旅游氛围,迎接碳总量控制时代的到来。
向旅游者低碳旅游手册。收集、整理国内外低碳旅游小窍门和实用方法,按旅游六要素分门别类地总结,形成便于旅游者携带和操作的低碳旅游手册。如“食”,调整饮食结构、自备环保餐具、优先使用当地食材;“住”,不使用一次性洗漱用品;“行”,共乘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游”,自带垃圾袋,将自己产生的垃圾带回家;“购”,不买带塑料袋包装的旅游商品,优先购买有当地特色的纪念品;“娱”,选择喝茶、读书、观赏等低碳活动或种下一棵低碳纪念树。开发、推广和普及基于互联网的低碳旅游节能减排计算软件,让旅游者在每次旅游结束后,计算低碳旅游与一般旅游模式相比所减少的碳排放,从而提高旅游者降碳、节能减排的意识和能力,发掘旅游者降碳、节能减排的潜力和积极性。
(二)旅游企业:运营模式及技术创新
1 提高运行效率
目前,中国旅游企业中类似电话沟通、手动记单等科技含量较低的业务仍普遍存在。旅游企业要转变管理和运营模式,采用信息化技术开发智能化管理,开发在线旅游、电子商务等,提高运行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2 开发低碳旅游产品
旅游企业要大力设计、开发低碳旅游产品。如旅游“碳中和”产品,即旅游企业在出售旅游产品同时附加出售配套服务,要求游客付费用于环保、低碳项目建设;生态旅游、自行车、徒步旅游等产品;三大低碳旅游景区(云南香格里拉、东部大兴安岭、贡嘎山燕子沟)等低碳旅游线路产品。
3 技术创新
技术转让、技术创新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非常关键的措施。旅游企业要注重减排技术的创新,加快研制更高燃效的旅游交通工具,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碳或零碳能源新技术代替高碳化能源,以及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酒店业也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降低能源消耗,争创绿色酒店,加强旅游企业减排技术改造等技术的创新。这些技术往往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需要通过转让机制和市场化运作实现转让。重要的是,旅游企业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技术创新,带动旅游产业升级转型,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减缓气候变化影响。
(三)旅游经营者:开发低碳旅游模式
旅游经营者转变现有旅游模式,鼓励旅游者以共乘方式出游,旅游景区内禁止外来车辆、景区私家车、公务车及出租车的进入,景区内设置环保旅游观光车、电瓶车、畜力车、人力车等少污染或无污染的交通工具以保护生态环境;对凡响应不使用一次性餐具、落实垃圾分类回收、不主动提供包装塑料袋的景区内的商家标示“低碳营业商店”;配置专职低碳导游;在景区设置“碳减量计数器”,计算游客所从事的活动与一般旅游模式相比所减少的二氧化碳等。旅游经营者可根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种植相应数量的树木作为“碳补偿”。
(四)旅游者:低碳旅游实践
1 充分认识旅游者个体对减排的作用
研究表明,如果中国13亿人口积极参与节能减排36项日常生活行为,则年节能总量约为7700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约2亿吨,可见个人生活点滴中的节能减排潜力巨大。尽管目前没有详细计算旅游者二氧化碳减排潜力,但参照以上研究,减排空间也是巨大的。因此,旅游者要充分认识到个体在对减排方面的巨大作用,并积极主动采取低碳旅游方式。
2 积极主动实行低碳旅游
旅游者应扭转奢华浪费之风,在旅游过程中除积极采取节能减排36项日常生活行为外,还可以考虑一些其他的低碳旅游方式,在饮食上尽量选择以旅游目的地本地产的原材料为主;出行选择公共交通或使用清洁能源的汽车,如果开私家车,尽量降低空载率等。
摘 要 本文对碳交易市场作了简要阐述,并对碳交易市场上两个有代表性的交易机构进行了介绍,然后在国际背景下来分析我国的碳交易现状,从中寻找我国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 碳交易 国际 市场
一、碳交易市场的划分
在全球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大部分排放指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国际国内或区域性的强制法规(如《 京都议定书 》)的要求,这部分交易行为称为规范市场。此外,出于自愿目的而进行的排放指标交易行为被称为自愿市场。二者并存于目前的碳市场,相互间有一定的区别与联系。
(一)规范市场
对于规范市场,首先必须处在一个强制法规或协议的管束下,目前主要的国际协议就是《京都议定书》。其理论依据是在地球上任何地方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对全球气候变化产生的作用是一样的。按照经济学原理,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人类应该把温室气体减排的活动安排在成本最低的地方。《京都议定书》为附件一国家规定了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GHG减排目标。附件一国家主要通过国内的各种减排活动来实现减排目标,同时,为了使减排更经济,《京都议定书》还提出了三种市场机制来帮助附件一国家实现目标,即排放贸易(Emissions Trading ET)、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 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二)自愿市场
相对于规范市场,自愿市场的交易环境比较自由。因为他们完全是出于自身的道德要求或者成员间的自发组织而进行碳交易的。由于没有强制性的购买要求,自愿市场的交易自然没有规范市场活跃,但是相对较低的交易成本还是吸引了你不少参与者。
自愿市场的交易行为包括了一些个人或者企业对特定的一些GHG排放活动进行补偿或者出于“碳中和”的考虑购买各种排放指标,其中也包括在像芝加哥欧交易所CCX这样的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
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领者。自运行以来,碳产品交易量与交易额一直占全球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其第三阶段为2012―2020年,这一阶段产业范围将更加扩大,涵盖化学产业与氨水制造领域,航空与航运也将包涵在内。同时大力发展生物能源,促进环境优化。预计EU―ETS主导全球碳交易市场的趋势会持续保持下去。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成立于2003年,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北美地区唯一的自愿性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先驱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2004年,CCX在欧洲建立了分支机构―欧洲气候交易所(ECX)、2005年与印度商品交易所建立了伙伴关系,此后,又在加拿大建立了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目前,CCX是全球第二大的碳汇贸易市场,也是全球唯一同时开展CO2、CH4、N2O、HFCS、PFCS、SF6六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市场。
三、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目前《京都议定书》未对我国规定减排任务,我国是碳交易市场上的主要提供方,供应全球碳交易总量的70%以上,这看似是别人掏钱我们减排的好事,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近年来,我国一些海外企业被强制要求遵守所在国的碳减排限额,我国出口商品被要求进行碳披露,一些没有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商品将被征收碳关税或者被禁止进口等等,从而可见,国际社会也在对我国提出减排要求,我们将不能“独善其身”。然而,一旦我国开始承担减排义务,需要从国际市场购买CER的时候,所出的价格可能数倍甚至数十倍于今天,现在出售碳排放权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透支未来。因此,国家在制定碳交易整体战略时应当把握适度原则,合理规范碳交易的领域和规模,防止过量出售碳排放权。
在我国碳交易领域,无论是学界的理论探讨,还是业界碳交易组织的业务运作,都和国际有很大差距。现在我国一共有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长沙、深圳和昆明7家交易所,但目前仅仅是碳交易市场的初级形态。然而,我国作为碳排放权的主要售买方,碳减排的潜力全球首屈一指。长远来看,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形式,如果我们能够利用好、开发好碳交易市场,既能给我过带来客观的经济利益,也有助于提高我国能源使用效率,优化、调整我国能源利用结构。
总体而言,我国碳交易的现实基础是薄弱的,但发展潜力是巨大的。只要我们努力探索促进我国碳交易市场有效发展的现实途径,我国在碳交易领域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参考文献:
[1]高天皎.碳交易及其相关市场的发展现状简述.中国矿业.2007.16(8):1.
关键词: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低碳;中国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02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为了应对全球变暖这一问题,各国都进行了许多研究,随着碳排放问题的日益严重,减少碳的排放量这一问题成为了世界的共同目标。
碳排放权交易(又称碳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特别是减少碳的排放量而采取的市场机制。低碳发展是应对全球变暖的最佳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因此在控制低碳的条件下,将二氧化碳作为一种商品,进而形成碳排放权的交易,称之为碳交易。
在全球变暖的今天,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面前绝不会推卸责任,特别是对碳减排这个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为此还组建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中国也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争取早日建立起健全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电力、有色、建材、化工、冶金和航空服务这6个领域将初步纳入全国碳减排市场。
2.研究意义
(1)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长远的历史进程,不光要立足现在,更要放眼长远,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发展。在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公报中就明确提出我国的发展必须在坚持绿色发展的同时,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来发展我们的经济,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换句话说就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地走文明发展道路,在这次全会中还提出了一个新概念:两型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更要做到保护好我们人类的生存环境,做到节能减排。在中央作出的总的布局的框架下,地方上积极响应,逐步淘汰落后的产能,特别是排污大户,比如小水电、小水泥、小煤矿以及小化工等,很多地方是以牺牲GDP来换得绿水蓝天的。
(2)借鉴国际经验建设碳交易市场的需要
国际方面,欧盟及其他发达国家都有着自己化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中国可以参考已有的交易机制来建立属于自己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国内方面,中国一直在进行低碳转型,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虽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与挑战,却也有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中国要想在建立碳减排机制的过程中取得较大的成效,就要认清碳排放交易目前所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国际碳减排中做出巨大的贡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碳排放交易的研究领域:主要是通过对于减少温室气体的交易来调节全球碳排放,根据每个国家的发展现状,对于碳排放的数量按照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落后国家分别设定一个控制值,当碳排放气体少于规定数值时就可以将剩余的数量当做商品进行买卖。
ENGLAND ECONOMIST庇古提出的外部性理论及其政策,奠定了现代环境科学的政策基础,而AMERICA ECONOMIST科斯提出的KOSI RULES则为碳减排权交易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的学者欧玲则是激励了实践者去创造新的机制。
碳排放交易的实证研究与研究方法主要有:1.常威在2015年通过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分析来说明了碳排放交易体系对于中国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2.嵇欣在2014年通过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来对碳减排体系的政策设计进行比较:1.配额分配、2.配额缴回、3.成本控制。可以看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不足表现在:配额供应可能出现过量;信用市场将面临深刻调整;碳价低及不确定性影响低碳投资;碳泄露行业获取“意外之财”。
2.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国际经验借鉴的研究
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EU ETS)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国际上的两大碳排放交易场所。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是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这一目标的主要政策。自2005年进入试验阶段以来,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却也暴露了许多的问题。孙法柏和李晓芬在2010年提出欧盟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覆盖全国,横跨全球的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排放权交易制度。它拥有62.1%的全球碳市场主体和70.1%的碳金融市场,其市场价值和数量均明显多于包括基于情节发展机制在内的基于项目的碳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有自己的特点:1.它是全球首个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碳排放市场交易平台;2.门槛低,北美地区的国家都可以自愿参与;3.、目前有六种温室气体的减排交易可以在那里同时开展。是全球唯一的综合性平台。
3.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的研究
1997年于日本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利用了国际排放贸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简称IET)、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简称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来推动全球碳减排,我国主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中国的碳排放交易根据网络数据,2014年,全世界的碳排量将近355亿吨,而中国的碳排量居世界第一,将近98亿吨,所占比例超过了全球的四分之一。在同年的前九个月碳交易量达到2420万吨,同比增长了167%;碳交易金额高达5.93亿元,同比增长了64%。假如整年增长速维持着前九个月的增长水平,那么预计2015年的交易量、交易金额分别达到3053万吨、6.7亿元。截止到2015年三季度末,我国的减排配额和自愿减排量存在巨大的差距,配额达4512万吨而自愿减排量却只有区区的1092万吨,仅占配额的四分之一。
综上所述,碳减排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改革,对于解决全球变暖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一)发达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
《京都协定书》生效后至2009年,从世界银行的相关统计数据分析,2009年全球碳排放的交易的金额为2005年全球碳排放交易的一十二倍,短短四年市场发展迅速。甚至有人大胆预测,到2020年,全球的碳交易规模将会接近3.5万亿美元,远远超出其他市场。全球逐步形成了将碳排量当做商品进行交易的新兴市场。根据欧洲碳减排交易历史数据预计, 如果允许在期货和期权市场中进行碳减排配额交易, 光这一个市场的年交易规模就会达到惊人的580亿美元。
(二)碳排放交易国际市场的发展
根据相关国际机构的数据分析,2011年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金额已达到1760亿美元。尽管碳市场交易量不断增长,但关于碳减排的国际气候谈判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突破。
虽然碳排放交易的量在持续增加,但是碳排放的交易价格仍在持续走低,成交总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于交易量的大幅上涨。欧盟的碳指标(CER)交易价格持续走低既是由于受到了国际气候谈判的影响,又是由于世界经济形势低迷所导致的。自2011年7月开始,EUA价格持续下降,约由12.5欧元左右持续下滑至7.5欧元左右;CER二级市场价格也从10欧元陆续下降到3欧元左右。有分析家认为,CER指标近期仍将走低。虽然目前的CER指标回升无望,但从长远来看,价格上涨仍是大势所趋。
通过对各个发达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研究以及它们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了经验,给出了有用的建议,且为后期的完善做了更进一步的推动。
三、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
(一)中国碳减排交易市场试点地区及其存在问题
目前中国只有7家试点碳排放权交易所,分别在北京、天津、深圳、广州、湖北、重庆、上海。
虽然试点省市都制定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工作实施方案或意见,但相关政策的设计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大部分的试点省市虽然明确了免费分配的配额分配方法,但是没有考虑到行业的特点以及它的生产力水平;其次是虽然部分试点省市表达了碳抵消的范围为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想法,但是既没有指明某些特定范围的碳抵消项目,也没有标明使用碳抵消信用的比例限制,同时更没有指出碳抵消信用是不是可以通过其他试点省市的碳配额进行抵消等等;第三,只有深圳,明确了不履约的处罚;第四,只有北京、上海、广东等三省市明确了成本控制政策的部分内容(储存配额是允许的但不可以预借配额)。
近年来,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由于市场交易方式多样,市场流动性差,市场发展不完善等相关原因,导致当前形成了多个分割的交易市场。由于受到市场的不稳定和供求关系变化的双重影响,导致目前的市场交易价格还是会经常出现巨幅波动,比如中国的CDM项目的交易价格就是从最初的5美元左右一直上升到了15美元,而现在基本稳定在10美元左右。不光中国的交易价格波动剧烈,发达国家的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得更为强烈。欧洲气候交易所曾经创下了30欧元/吨的纪录,仅仅过了一个月又迅速下跌至10 欧元/吨,仅为最高纪录的三分之一。2007年的期货价格更是跌到了4欧元/吨。
中国在碳排放体系的建立过程中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的原因,发展的运行机制必须符合自己的自身情况。要彻底摆脱过去那种政府唱主角的被动局面,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如何建立一个相对统一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依靠市场来提高相关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的效率,而不是靠行政分配,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资源能源价格机制,用来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其次,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更适合的行业来进行这一改革。再次,政府应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的政策,并说明未履行的处罚。最后,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与加强各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国家政府要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人才储备支持。科学合理地分配碳排放指标。政府应将碳减排强度的要求与本地区的实际经济形势以及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碳减排总量目标。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行业的差异性,促进相关行业率先采用先进的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以减少碳排放量。采取自由分配和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进行分配企业最初始的碳排放量,对先进企业予以适当的配额奖励。
(二)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路径
从2014年国家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可知道,到2016年,计划将全国统一的碳减排权交易市场建设完成。人民日报的官方微博在2015年10月25日公布了“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第一次被放入到五年规划。这一切都表明了国家对于碳减排的重视,为碳减排在中国的发展迎来了契机。
1.企业碳减排配额的分配
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发展对策制定,应该从各类型企业的发展规模、发展现状预期目标等多个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关联的问题出发。为碳减排交易中存在的与企业有关方面的问题寻求良好的解决之路,才能使低碳经济成为可实现的道路,使中国碳减排交易市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客观进行市场机制的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碳减排交易市场。全面的分析各企业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所产生的碳污染情况,对碳排放总量以及控制量有一个清楚的认知。分别制定一个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目标,分阶段的完成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设。
重点分析各行业的排污情况,将使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做到科学合理且更方便的规划。同时,应加强各地区的碳减排交易市场之间的联系,增强市场交易的流动性,这样有利于碳减排总量的统计以及碳减排交易的进行。
制定企业的碳减排总量。在推行低碳经济的今天,相关污染行业更应控制碳排放总量,积极响应政府对于低碳经济的追求,为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对高污染行业要尽量控制,对可转型的污染企业早日完成转型过渡,使碳排放总量降到可控制的范围内。
2.政府方针政策
政府的政策方针都是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兴衰,因此,国家政府一直在积极进行低碳经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来支持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中国碳减排交易创造有利条件。
首先,中国政府应加强对各行业中的各企业加强管理和指导。政府应鼓励各企业进行能源改革,为促进低碳经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早日完成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企业降低碳排放等改革进行一系列程序的简化。
关键词:EKC;制造业;碳排放;Stirpat模型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章标识码: 文章编号:
引言
在经济的碳排放中,工业占据着较大的比例。据周德群(2011)[ ]的测算,2007年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占全部排放的71.6%,超过三分之二。而制造业的碳排放水平又在工业中占据首要位置,据涂正革(2012)[ ]的测算,制造业的碳排放占据工业总排放的三分之二。所以,要减轻整个经济的碳排放,制造业的碳减排问题需要首先得到解决。
研究制造业行业的碳减排问题,需要总结碳排放的规律,从而利用该规律来达到减排目的,EKC便是既有研究中碳排放的重要规律之一。EKC(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即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最早是由Grossman等(1991)[ ]发现,主要含义是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倒U型”的关系,由于该形状与Kuznets(1955)提出的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曲线,即库兹涅茨曲线形状类似,所以被命名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即EKC。此后,该曲线的存在性和形状一直被广为研究,比如Selden等(1994)[ ]等都通过检验发现该曲线的存在性。然而,这些研究都是针对整个经济体的研究,并没有探讨某一单独行业对该曲线的适用性问题。本文将利用我国制造业的行业数据,探讨我国制造业EKC的存在性,从而为我国制造业的碳减排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1. 已有的文献综述
Grossman等(1991)首次发现了在经济发展中,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种“倒U”型的关系。之后的诸多学者对该曲线的存在性及形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讨。Shafik(1994)[ ],Seldon等(1994),Dietz(1997)[ ]等通过实证检验发现了“倒U型”EKC的存在。而Agras等(1999)[ ],Roca等(2001)[ ],Azomabou等(2006)[ ],Richermond等(2006)[ ],He等(2009)[ ], 夏艳清(2010)[ ]都未证明EKC的存在性。比如,世界银行(1992)和Shafik(1994)都否定了EKC的存在,认为二者呈现线性关系,不存在拐点。
在EKC的形状上,Seldon等(1994),Dietz(1997),许广月(2010)[ ],付加峰等(2008)[ ],李锴等(2011)[ ]研究发现为倒U型,而且都给出了拐点值。具体来看,Dietz(1997)将已有的impat模型改进为对数估计模型,从而方便研究环境影响与人为影响变量之间的非线性关系。Holtz等(1995)[ ]研究发现EKC存在,但拐点大大超过了区间范围。除了“倒U型”形状之外,部分其他学者认为存在着其他形状,比如邵帅等(2010)[ ]认为二氧化碳与经济增长之间是一种三次方的形式。国内学者何小钢等(2012)[ ]研究发现中国工业的库兹涅茨曲线呈“N型”,存在重组效应。韩玉军等(2009)[ ]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EKC形状表现不同。
在对制造业行业内的EKC的研究方面,相关研究和探讨都较少。黎晓青(2012)[ ]通过建立二氧化碳减排约束条件的经济增长模型以及我国制造业对碳排放的作用机制,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产业增长、资本投入、技术进步、能源强度等因素对制造业碳排放的影响,并且实证发现制造业的发展与碳排放之间存在“N型”的三次曲线关系。本文将通过根据我国制造业化石能源的碳排放测算数据对我国制造业的EKC的存在性及其形状展开探讨,以期能得到制造业碳减排有价值的思路和方向。
2. 我国制造业碳排放的测算
2.1 碳排放测算方法-参考方法
二氧化碳的排放测算历来是碳排放领域的一个最基础的方面。对于此测算,IPCC(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提供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参考方法。参考方法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测算,即假设能源一旦被某一部门消费,或者被转移,或者以气体的形式排放到大气中。参考方法的基本公式为:
(1)
其中, :二氧化碳排放量(Gg,即千吨); :表观消费量, =产量+进口-出口-国际燃料舱-库存变化 ; :转换因子(根据净发热值转换为能源单位(TJ)的转换因子); :能源 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单位为kgCO2/TJ(TJ为万亿焦耳)。
2.2 测算
根据参考方法,计算需要能源的消费量,发热值以及碳排放系数。能源的消费量数据来自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的实物量,发热值和碳排放系数来自IPCC清单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如表1所示。其中,化石能源类别在1991~2009年为16种,2010年开始增加至25种。
经过测算发现,我国制造业的碳排放量由1991年的11.01亿吨,上升到2012年的60.4亿吨,增长接近450%。而制造业的总碳排放平均占到工业总排放的80%以上。制造业的碳排放阶段性变化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1~2001年,该阶段的碳排放相对平稳,基本控制在16亿吨的排放量之内,平均年增速在11%左右。第二阶段为2001~2007年,该阶段为稳步较快增长阶段,平均年增速在14%左右。第三阶段为2008~2012年,该阶段为快速增长阶段,由2008年的14.79亿吨增至2012年的60.4亿吨。
图1 1991-2012年我国工业及三大子行业CO2排放量走势图(单位:亿吨)
分行业来看,平均排放最高的三个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品业,平均占到制造业总排放的66%。而平均排放最少的为家具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以及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三者合计仅占到制造业的0.4%。
3. 我国制造业的EKC实证研究
3.1 EKC于制造业行业适用性探讨的合理性
EKC理论表明,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的变动关系规律。既有的研究认为,在一个国家经济体总量上,该规律存在。这种规律背后的支撑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体内部所产生的其他变动带来的有利因素。比如,经济总量在提高的过程当中,会有一些必然的规律,比如国家的城市化水平提高,而这造成经济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例上升,其他产业的比例下降。而第三产业的碳排放水平要低于第二产业,尤其是像旅游业这种“无烟产业”。所以,这推动着碳排放量的下降。然而, 我们无法排除,在不同行业之间经济结构优化的同时,某个行业内部细分子行业结构优化所带来的推力。比如,在制造业内部,同样存在着高碳行业,低碳行业,而且相差较大,这一结构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或许也存在优化的可能。所以,不能排除EKC于制造业行业的适用性。
3.2 指标与模型
分析的模型与流程我们采用Shafik等(1992)的建议,先设定三次项的方程形式,如果三次项的系数不显著,那么剔除三次项,改为二次项的方程形式。如果二次项的方程系数不显著,则剔除二次项,改为一次项的方程形式。当然,根据不同的方程形式,可以有不同的EKC形状,比如若为三次项方程形式,那么形状应为“N型”,或“反N型”,或“~型”。若为二次项方程形式,那么形状应为“倒U型”或“U型”。具体来看,模型可以写为:
(2)
其中, 为二氧化碳在 时间点的排放量, 为 时间点的人均工资(人均产值), 为随机误差项。
在指标的选取上,我们选用“人均CO2排放量”与“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工资”,“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产值”。因为衡量一个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工资和人均产值都可以用来衡量,所以对这个两个指标都进行考察,以综合考虑。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WIND数据库等。检测软件为STATA12.0。
3.3 方程检测
首先采用“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收入”( )进行三次方程回归检测,发现系数均不显著。将三次方项剔除,发现变量同样不显著,进一步将二次方项剔除。发现只有人均收入一项的方程高度显著。方程为:
(3)
该方程意味着,制造业的人均收入与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之间存在正向的线性关系,每当人均收入增加一元,人均碳排放将增加0.009吨。
采用指标“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产值”( ),我们经过检测发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呈现显著的“N型”,方程为:
(4)
方程的一次项,二次项,三次项均呈现高度的显著性。该方程发现,碳排放存在两个拐点,分别是人均产值为3元和397元时。可以明显发现观测值以来的人均产值都是要显著大于397元的,所以,碳排放的数值一直在增加,这一结论其实和“当期价格计算的人均收入”指标所检测的线性方程(式3)结论是一样的。
由于数据有限,掌握的时间段只有22年的时间,所以有可能造成样本不足而带来的估计不可信的情况。而且由于遗漏了其他的解释变量,所以造成估计方程不显著的问题,故进一步通过Stirpat模型来进行影响因素分析。
3.4 Stirpat模型
Stirpat模型的最初形式为IPAT模型,是由Ehrlichetal(1971)提出,认为环境污染可以分解为三个人为因素,即人口(Population),财富(Affluence),技术(Technology)。后来,Dietz等(1997)将此模型改进为对数化的形式,如下:
该模型成为环境影响随机模型,即Stirpat模型(Stochastic Impacts by regression on Population,Affluence,and Technology)。该模型具有两大优点。其一,由于数据容易获取,所以对碳排放分解的可操作性大;其二,分解较为合理,分为投入的三大要素劳动,资本和技术,这些都是可以在进一步减排中可以控制的。
在现实指标的选取上,利用制造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来代表对环境的影响,利用制造业的职工人数代表人口,制造业的人均收入代表财富,制造业的能源强度代表技术。在数据的处理上,制造业的职工人数,1991~2010年皆为职工人数,2011~2012年两年由于无法获取该指标,运用制造业城镇单位从业人数代替。能源强度的计算中,所采用的产值1993~2002年间其他制造业数据无法获取,采用历年其他制造业在总制造业中的平均比重来进行折算。制造业的职工人数部分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部分来自wind数据库,其他数据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首先,检验变量的平稳性,采用DF-GLS检验,通过Schwert的标准确定的最大滞后阶数为8。结果发现, 从第1阶到第8阶,均无法在10%的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原假设,即 是不平稳的。进一步检验一阶差分的平稳性,信息准则或序贯t规则的最优滞后阶数介于2到5之间,在此区间,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即可以认为 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同样方法,检验其他变量,只有人均收入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人均碳排放只与人均收入构成长期均衡关系检验的条件。
而在利用人均产值对该方程进行检验时,发现系数均不显著。所以,我们可以得到简单的结论,在制造业行业内部,短期的数据来看,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就业人口,技术的关系并不大,也就是说,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分解为人口、财富和技术这三个基本因素的规律性认识在制造业行业内部是不成立的。制造业作为碳排放高输出行业,通过经济阶段的发展来自动减少碳排放是不现实的。
3.5 EKC在制造业内部不存在的探讨及解释
由上面的研究可以表明,EKC在制造业行业内部表现并不明显,可以推断为并不存在。可能的原因是EKC的作用机理很大一部分在于一种产业结构优化之外的作用发挥,比如Galeotti等(1999)[ ]认为“倒U型”EKC的存在性是因为当人均收入较低时,人们并没有动力去治理或降低环境污染,而当经济发展了,人们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人们便愿意拿出一定的成本去治理污染,从而造成该曲线的存在,这一点其实是和经济学中的边际概念紧密相关的。当财富增多,财富的边际效益下降,而当污染增加到一定程度,污染的边际效益同样下降。另外一种解释是Baldwin(1995)[ ]提出的,这是由于三个阶段的存在而产生的。经济早期阶段,处于农业型经济到工业型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污染在增加,而此时产值也在增加;经济的后期阶段,处于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污染在减少,而产值仍然在增加。而国内钟茂初等(2011)[ ]则通过对KC和EKC关系的比较后发现,收入差距与环境破坏之间存在正向关系,而这一解释更大程度上确认EKC的“倒U”形状的出现是由于经济总体的原因,而非某个行业。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碳基金,CDM,低碳经济
一、碳基金的概念及其产生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臭氧层耗竭,各种极端气候现象的反复出现以及灾害性频发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更多地关注全球变暖问题。科学研究发现,全球大气层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不断增加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为此,限制温室气体排放CDM,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就被提上各国政策的议程。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为附件Ⅰ国家(即发达国家)确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规定可以通过联合履约(JI)、排放贸易(ET)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CDM)三种灵活机制实施项目,以完成各自温室气体排放任务。前两种机制适用于发达国家之间,清洁能源发展机制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基本思想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并转让先进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排)或增加温室气体吸收(碳汇)项目,所获得的碳信用指标,可以用于抵减发达国家的减排任务,这是一个双赢机制。碳基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碳基金是一种通过前期支付、股权投资或者提前购买协议CDM,专门为减排项目融资的投资工具核心期刊。碳基金是碳汇基金的简称。国际上通常指“清洁发展机制”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专门资金。碳基金通过对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投资与合作,取得项目所产生的交易品----“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或者成为碳信用指标,并在国际碳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取得投资收益。
二、国内外碳基金发展现状
(一)国外碳基金发展现状
碳基金在国外已经有10多年的发展历史。作为碳市场中的先锋,世界银行于2000年发行了首只投资于减排项目的碳原型基金(Prototype Fund),发行规模为1.8亿美元。该基金的资金来自17个公司和6个政府,管理方为世界银行。目前,世界银行管理着价值超过20亿美元的10个碳基金。16个国家的政府和覆盖部门的65家公司已经为这些基金做出了贡献。欧盟及日本等国也相继设立专门机构和气候变化专项基金。来自Financial Solutions的2009年度的报告中显示,全球碳基金总数为89只,资金规模107.55亿欧元,并且还有6只基金在酝酿中CDM,新生资金规模为32.3亿美元。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快速成长的碳基金已经成为碳指标的购买主力军,往返于碳指标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赚取高额的利润。据统计,碳基金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为24%的CDM提供了融资,通过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Emission Reduction Purchase Agreement)获得CER的所有权。
(二)国内碳基金发展现状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我国碳基金的发展目前仍处于引进探索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促进节能减排公关政策的落实,帮助企业通过捐资造林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的方式开展资源减排活动,2007年7月20日,在国家林业局的提倡和组织下CDM,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相关部门在中国绿化基金会下设立中国绿色碳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专业造林减排基金。
三、我国碳基金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碳基金筹资规模小
国外一般由政府出资设立的碳基金规模都在千万美元以上,根据各国减排任务的不同有所不同。最多的为世行创立的PCF总金额达到1.8亿美元。其余奥地利政府为7200万欧元,加拿大政府设立的生物碳基金为3000-5000万美元,丹麦碳基金为1.2亿欧元,日本碳基金为5480万欧元。英国则每年拨付约6600万英镑的气候变化税拨付给碳基金管理使用核心期刊。
我国碳基金由于处于刚起步阶段,各方面的宣传、推广力度以及参与程度还不够,筹资规模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因此规模比较小。中国绿色碳基金前期投入资金只有3亿元人民币,和国外碳基金规模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碳基金设立形式和管理模式单一
国外碳基金管理模式有以下方式:
1.全部由政府设立和政府管理。如芬兰政府外交部于2000年设立联合履约(JI)/CDM试验计划,在萨尔瓦多、尼加拉瓜、泰国和越南确定了潜在项目。2003年1月开始向上述各国发出邀请CDM,购买小型CDM项目产生的CERs。
2.由国际组织和政府合作创立,由国际组织管理。这部分CDM项目主要由世界银行与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促成。世界银行的原型碳基金(PCF)是世界上创立最早的碳基金,政府方面有加拿大,芬兰,挪威,瑞典,荷兰和日本国际合作银行参与,另外还有17家私营公司也参与了碳基金的组成。PCF的日常工作主要由世界银行管理。
3.由政府设立采用企业模式运作。这种类型的主要代表是英国碳基金。英国碳基金是一个由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成立于2001年,碳基金的经费开支、投资、碳基金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由董事会决定,政府并不干预碳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
4.由政府与企业合作建立采用商业化管理。这种类型的代表为德国和日本的碳基金。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碳基金由德国政府、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共同设立CDM,由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负责日常管理。
5.由企业出资并采取企业方式管理。这些碳基金规模不大,主要从事CERs的中间交易。
而中国绿色碳基金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该基金由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绿化基金会及有关出资企业和单位共同组成执行理事会,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绿化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规则》以及共同制定的《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进行管理,同时接受相关监督和审计核心期刊。和国外相比,无论从设立形式和管理模式上还都比较单一。
(三)设立目标单一
国外碳基金设立目标广泛。除了用于积累碳汇为目的的基本项目以外,还用于许多其他主动性项目。如德国碳基金主要为德国和欧洲有意购买交易证书的企业提供服务。日本碳基金主要用于购买《京都议定书》规则下的减排量,以完成本国的减排目标量。丹麦碳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风能以及热力和电力、水电、生物质能源以及垃圾掩埋等项目。
反观我国的碳基金设立目标则较为狭窄,主要用于以积累碳汇为主要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它相关性项目;林业碳汇的计量与监测、碳汇技术标准的制定、碳汇管理政策的研究及碳汇相关信息发布等;开展森林与气候变化、林业碳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宣传、论坛和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发展我国碳基金的对策及建议
通过对比国内外碳基金发展的现状,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国在碳基金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汇国,我国有必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去借鉴国外在碳基金发展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来发展自身的碳基金。具体措施如下:
(一)扩大筹资渠道,争取财政支持。
为了扩大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影响力并加快碳汇造林,在中国绿色碳基金建立初期,应争取国家财政的配套支持。 既可新增碳汇造林专项经费注入中国绿色碳基金,也可以结合国家造林专项, 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开展中国绿色碳基金的造林活动,有利于造林的管护和后期效益的发挥。如果造林所产生的碳汇有收入,应使其回到基金会中用于再次造林。
(二)完善相关法律与制度CDM,加大政府支持力量。
捐资造林吸储二氧化碳, 推动企业志愿减排行动, 可看成是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政府立法前的“演练”。真正的减少排放, 还要在国家的法律规定之下,调整某些宏观政策和环境政策, 限制企业的排放行为。即确定一个全国的总排碳量和各个部门的排碳总量, 使排碳权成为“稀缺”品。再允许利用植树造林吸收的碳汇抵减一部分排放量。将自愿行为和强制行为有机结合,体现道德约束和法制约束双重力量核心期刊。在此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部门规章建设、区域约束以及国家立法,不仅能促进我国林业碳汇事业走上法制化轨道,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推进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三)提高国内企业与银行对CDM项目和谈金融的认识
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对CDM项目和“碳金融”的认识尚不到位是成立碳基金的一个主要障碍。由于其融资方面的认识不够深入,企业和银行不能看到它的营利性和重要性,不愿出资参与碳交易,使得碳基金较难形成规模效益。为此,应不断加强对谈金融的宣传,提高国内企业与机构的认识,为碳基金的简历奠定基础。
(四)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
目前许多国家都与世界银行合作成立碳基金。世界银行作为国际性的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资信声誉与较高的管理水平,因此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发展与管理碳基金的平台。世界银行扮演的是一个中介服务的角色利用其自身影响力,吸引了相当数量的资金和项目CDM,并作为委托方,成功地连接了买方和卖方。这是一种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减排目标的途径。于是,通过国际碳基金的运作,世界银行既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也达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赢。
根据CDM交易规则估算,在2012年之前,中国的碳交易潜力将达数10亿美元,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50%,是全球最大的CDM项目提供方。因此,建立中国碳基金和碳交易市场并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上的碳基金发展经验CDM,积极引进国际碳基金,参与到我国CDM项目的开发,形成和国际谈市场联动的碳交易机制,将大力促进我国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加速节能减排技术的商业化,缓解节能减排项目的前期资金压力,且可分散其风险,同时又能促进节能产业化、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和低碳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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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温室气体引发的全球气候问题日益凸显,CO2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发广泛关注。作为我国的能源大省,山西省CO2减排压力巨大。针对目前山西省资源分布、利用及碳排放现状情况,提出山西省减排CO2适用CO2-ECBM技术,该技术的应用可实现我省大规模减排CO2。为我国实现CO2减排的目标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关键词】山西省;低碳经济;CO2;CO2-ECBM技术
引言
随着温室气体引发的全球气候问题日益凸显,CO2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发广泛关注。作为我国的能源大省,山西省CO2减排压力巨大。本文针对目前山西省资源分布、利用及碳排放现状情况,提出山西省减排CO2适用CO2-ECBM技术,该技术的应用可实现山西省大规模减排CO2,为我国实现CO2减排的目标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1山西省发展低碳经济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温室气体浓度迅速增大,引发灾害日益频繁,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研究表明,在众多排放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约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64%[1],是导致温室效应及全球变暖的首要原因。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温室气体控制,减少CO2排放并降低大气中CO2浓度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碳经济是以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为目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本要求,以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绿色GDP为目的的革新性经济模式。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状况,导致每年煤炭产量50%左右用于火力发电,以满足我国80%左右的电力需求。在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中,实现“低碳绿色”的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煤炭资源化利用寻求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政府十分关注在达到发展经济目的的同时,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后代子孙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在2015年底结束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政府承诺: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0%~65%。因此,我国面临的国际压力日趋加大,减排任务十分繁重。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资源大省,又是我国重要的煤化工基地,属于典型的高碳经济省份,碳排放总量和份额均居全国前列。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山西面临前所未有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年~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CO2排放量较2005年累计下降45%。这也意味着,山西省CO2减排工作迫在眉睫。
2山西省CCUS技术的应用前景
2.1CCUS技术简介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研究人员从实践中得出CO2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技术具有大规模的减排CO2的潜力,CCUS技术利用废弃油气田、深部咸水层、不可开采煤层等地下空间封存CO2,用于提高石油采收率(EOR)、煤层甲烷回收(ECBM)、增采页岩气、溶浸采铀、增强地热系统等。该技术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措施[2]。山西省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及煤层气资源,由于煤炭及煤层气资源利用技术相对落后,煤层气采收率低,CO2等温室气体排放量巨大。CO2注入及驱替煤层气(CO2-ECBM)技术提供了可实现的大规模CO2减排的途径。山西省深部煤层处置CO2的潜力巨大,是该技术开发应用的主要地区[3]。CO2-ECBM技术是向煤层注入CO2驱替置换煤层中的甲烷气体,即可以提高煤层气甲烷的采收率,同时又能达到封存CO2的目的。研究表明,采用CO2置换煤层气与采用常规降压产生煤层气相比,前者可以回收90%以上的煤层气,而后者只能回收30-70%。这向技术对全球的环境和经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4]。2.2山西省资源储量现状2.2.1山西省煤炭资源储量现状山西省作为我国煤炭资源及煤层气资源大省,同时也是CO2排放大省,且具有适宜CO2地质封存的地质构造单元和煤储层,为我省开展CO2-ECBM技术提供了先决条件。以“山西省煤炭资源潜力评价报告”(2012.12)的工作方法原则,对照《山西省煤炭资源利用现状调查》(2011.9)相关基础数据,经过测算,全省预测埋深2000m以浅潜在煤炭资源的赋存面积20515.21km2,山西省预测的潜在煤炭资源量约为2627.48亿t[5]。2.2.2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储量现状山西省煤层气资源丰富,开发条件优越。根据刘2.3山西省CO2-ECBM技术应用优势2.3.1具有集中的CO2排放源山西省是全国碳排放总量与强度较高的省份之一,根据山西省经济普查报告显示:2008年,山西省能源消费总量为14664.4万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为3.81亿吨,比2005年增长了19.1%。2009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5590.59万吨标准煤,201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6808万吨标准煤,2005~2010年碳排放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据测算2015年CO2排放总量达5.5亿吨。目前我省集中排放源较多,排放量较大,主要分布在电力、水泥、钢铁、化工等行业,较为充足的CO2排放源为CO2-ECBM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了碳源基础。2.3.2具有适宜CO2地质封存的地质构造单元和煤储层山西省总体地质构造被地质学家称为“山西台背斜”,其总体构造为一系列呈北东向雁行斜列分布的断陷盆地和其相间的断隆台地所组成,为煤炭和煤层气的形成创造了有利的地质构造条件。而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得以长期保存为我们寻找CO2地质封存可用结构体提供了理论依据。山西省构造煤盆地中煤层气的长期存在和稳定保存,充分证明了山西煤盆地可以长期稳定地保存气体资源,其安全稳定程度可以达到相当于煤层气在煤正[5]统计结果得,山西省2000m以浅预测含气面积35796.86km2,资源总量83097.86亿m3,此外,预测2000m以深煤层气资源量为35975.57亿m3。2000m以浅煤层气预测量按煤田统计,沁水煤田煤层气资源量最为丰富,河东煤田次之,二者占资源总量的90%以上。按埋深统计,1500~2000m煤层气资源量最为丰富,1000~1500m次之,二者约占资源总量的78%。田内赋存的地质年代尺度。山西省深部煤层地质构造简单,煤层稳定,上覆岩层密闭性好,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是CO2地质封存有利区。2.3.3具有煤层气工业化开采的经验及广阔的市场需求前景截止2015年年底,中联、中石油、中石化、蓝焰等大型企业已工业化开采煤层气多年,在山西省施工煤层气井10000余口,分布于沁水、河东、西山、宁武4个煤田。目前,主要煤层气生产项目集中于沁水盆地南部,其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煤层气生产基地。沁水盆地拥有全国1/10的煤层气资源,拥有1/5的煤层气矿权登记面积,拥有75%的探明地质储量,现有产气量占全国煤层气产量的78%。山西是煤层气资源大省,资源储量约9万亿m3,占到了全国总量的近三分之一。煤层气产业是山西省当前大力发展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十三五”期间,山西煤层气产能要达到400亿m3。然而,山西多数煤田煤层气含气量很高,但煤层渗透率低,煤层气开采难度大,CO2-ECBM可以通过提高煤层气采收率,大幅度增加煤层气产能与产量,在山西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
3结语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被认为是最具有前景的碳减排路径之一。随着温室气体引发的全球气候问题日益凸显,CO2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发广泛关注。作为我国的能源大省,山西省CO2减排压力巨大。本文针对目前山西省资源分布、利用及碳排放现状情况,提出山西省减排CO2适用CO2-ECBM技术,该技术的应用可实现山西省大规模减排CO2。总之,山西省开展CO2-ECBM技术产业化开发,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为我国实现CO2减排的目标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作者:侯丽 田晶晶 张彦欣 单位:山西省煤炭地质资源环境调查院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正大力提倡发展低碳经济,而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的必由之路。随着国际碳交易机制的发展,积极开展CDM项目有利于我国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事业,促进产业升级与转换。本文基于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着重分析了国内开发CDM项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未来市场的发展指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碳交易 清洁发展机制 节能减排
碳交易及CDM项目界定
(一)碳交易的定义与本质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由于发达国家能源利用效率高,能源结构优化,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所以进一步减排的成本较高,难度较大。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减排空间大,成本也低。这就导致了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高价差。发达国家需求很大,发展中国家供应能力很大,碳交易市场由此产生。碳交易的本质是希望尝试建立一种市场机制,有效地调节温室气体在全球的排放总量。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发达国家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时可以采取三种交易机制:一是联合履约(Joint Implementation,JI);二是清洁发展机制;三是排放贸易(Emissions Trade,ET)。
此外,还有一个自愿减排的市场,主要是一些比较大的公司或者机构,由于自身宣传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购买一些减排量来抵消其日常经营和活动的排放。《京都议定书》生效后,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马万科,2009)。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可能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二)CDM的概念与内涵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履行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义务。CDM的核心内涵是: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则列入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通过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从而推动国家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与发展。目前,CDM项目主要涉及五个领域,分别是化工废气减排、煤层气回收利用、节能与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造林与再造林。我国对碳交易越来越重视。现已拥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交易中心,但目前的交易还仅限于节能环保技术的转让交易(张晓涛、李雪,2010)。
全球碳交易背景下CDM项目发展机遇
(一)欧盟积极推动碳交易,全球CDM项目发展态势良好
2005年1月,欧盟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 ETS)。该体系由欧盟和成员国政府设置并分配排放配额(欧洲排放单位,EUAs)。所有受排放管制的企业,在得到分配的排放配额后,可根据需要进行配额买卖。如果实际排放水平超过其持有的排放配额,企业将会受到处罚。除EU ETS外,其他一些国家也存在类似的交易平台,如2003年建立的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CCX)。CCX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北美地区唯一一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机构和交易平台。这些平台都构成了目前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体系。
近年来,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通过碳交易取得了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如英国通过“以激励机制促进低碳发展”的气候政策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美国堪萨斯州农民通过农田碳交易,获得了新的农业收入来源。此外,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看到了碳交易带来的商机,陆续进入该市场,带动了全球碳交易市场新一轮的活跃。
(二)各国节能减排任务加大,CDM项目需求量增加
根据发达国家目前已经提出的到2020年的减排承诺,以及美国众议院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涉及海外减排的内容(每年允许购买10亿吨减排量),未来发达国家将需要比第一承诺期大得多的海外减排量指标,以完成自身的减排义务,CDM或类似机制会继续成为未来的国际合作减排机制。据世界银行估计,2012年前发达国家对境外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需求量约25亿吨,其中15亿吨靠CDM机制提供,交易额为150亿美元,它将带动750亿美元的项目投资。而大约50%的CDM交易来自中国,这将给我国带来大约375亿美元的投资机会(吴智勇,2008;刘晖、李娜,2009)。
(三)国内CDM项目开发积极,碳信用额度供应量充足
据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信息显示,截止到2010年3月上旬,我国共有758个项目注册成功,占EB全部注册项目数的36.44%,这些项目的预期年减排量将达2亿吨CO2,占注册CDM项目预期年减排总量的59.36%。2010年我国万元GDP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煤下降到2.25吨标煤,2003-2010年期间年均节能率为2.2%,可形成节能能力4亿吨标煤,相当于减排10亿吨CO2。节能减排的同时,意味着企业可以将这些减排量转换为CER放在CDM或CCX市场上市交易,这些都会给参与的企业带来不菲的收益。
(四)国内政策推动碳交易市场发展,未来碳交易中心或将形成
目前国内已拥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碳交易中心。未来碳交易市场将向着规范化、法律化、期权化方向发展。我国今后可能会像发达国家一样有减排任务,如果现在以较低价格卖出减排量,今后可能会花高价去买回来。建立气候交易所,将会帮助我国建立一个有着良好的监督机制及规范的交易架构;有朝一日要完成减排任务,就会从这个交易架构中获益。
我国CDM项目发展现状分析
(一)项目审批程序复杂,申请难度加大
随着国内企业申请CDM数量的加大,被联合国碳交易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拒绝的数量也在增加。2009年10月,在EB第51次会议上,我国有10个风电CDM项目被拒绝。不仅如此,CDM项目审查也越来越严格、申请的难度越来越大、周期越来越长、不确定性也越来越大。此外,CDM项目必须要履行国内、国际两套程序,经过多个机构审批,复杂的审批程序可能会给最后的结果带来不确定性。根据EB的要求,大多CDM项目要投资后实现减排目标后才能卖减排额,这些投资在审批结果不确定的情况下很可能落空。
(二)国内碳交易市场不成熟,信息不对称
现在我国CDM的卖家接触到的通常只有几个买家,得到的报价通常都是相差无几。卖方既不了解全球市场供需情况,也不了解其他CDM项目的价格,信息不对称导致最终的成交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去甚远。因此,CER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数量、质量和价格都由签约双方议定,信息不透明。此外,缺乏第三方机构也是造成信息不透明的一个原因。按照联合国规定的碳交易流程,企业递交的碳排放指标必须经过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后才能生效,目前联合国委任的第三方机构总共有18个,而我国只有一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内外的信息传递机制不顺畅。 (三)价格竞争激烈,卖方议价能力弱
在当前清洁能源机制下,发展中国家不能直接将配额出售到欧洲市场,企业卖出的排放权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通过世界银行等机构参与购买,再进入欧洲市场。另外,现在的CDM基本上是买方市场,作为卖家的发展中国家企业议价能力弱。目前发达国家通过CDM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额度的需求为2亿-4亿吨,每吨的价格在15-20欧元,最高可高达25欧元。在占据全球碳交易85%以上的欧盟碳交易市场,2008年其价格达到每吨23欧元,而同年,我国在EB成功注册的CDM项目平均交易价格仅为8-8.5欧元(曾刚、万志宏,2009)。这之间的利差都被国际二级碳交易市场赚取,而在碳交易一级市场上,在扣除相关费用等之后,利润所剩无几。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我国企业缺乏碳交易定价权,需要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制度体系。
(四)碳交易市场体系薄弱,政策不确定性较大
首先,碳交易市场未来发展的最大不确定性在于国际公约的延续性问题。《京都议定书》在2008年正式实施以来,改善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分割状态,促进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但是,《京都议定书》的实施期仅涵盖2008-2012年,各国对其有关规定仍存有广泛争议。目前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在2012年之后是否会延续尚未可知。这种不确定性使得国际市场上一些CDM买家采取观望态度(曾刚、万志宏,2009)。其次,减排认证的相关政策风险可能阻碍市场发展。在原始减排单位的交易中,交付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由于核证减排单位的发放需要由专门的监管部门按既定的标准和程序来进行认证,因此,即使项目获得了成功,其能否通过认证而获得预期的核证减排单位,仍然具有不确定性。
推动我国CDM项目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独立碳减排标准,增强国际碳交易话语权
面对碳交易体系缺失,碳交易市场尚未建立的现状,我国已经开始作出积极努力,熊猫标准和碳中和同盟的诞生见证了我国在碳交易上的进步。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北京环境交易所面向全球推出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该标准借鉴美国杜克法则,大力推动农、林、牧、副、渔业的生态补偿类项目,促进市场向工业补偿农业、城市补偿农村、东部补偿西部、高排放者补偿低排放者的方向发展。“熊猫标准”确立自愿减排量的检测标准和原则,还规定了自愿减排流程、评定机构、规则限定等内容。继“熊猫标准”之后不久,2010年1月,北京环境交易所总启动“中国碳中和联盟”。“碳中和联盟”不仅要求企业“减排”,还要求企业实现“碳中和”,即“不产生正的碳排放”,因此对企业的碳减排能力要求严格得多。这些对我国由被动减排到主动减排,增强企业在国际碳交易中的话语权都有积极作用。
(二)积极发展碳金融市场,加大国际间合作
世界上主要的碳交易市场被欧美发达国家垄断,包括欧盟的排放权交易制(EU ETS)、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等。我国虽然目前拥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碳交易中心,但距离金融性质的碳交易所还有一定距离。加强国际间合作,增强金融创新,是发展我国CDM项目的有利途径。
(三)加大对企业的宣传,积极发展节能减排项目
CDM项目在我国推广时间不长,企业缺乏对CDM基本知识的了解,国内缺乏编写CDM项目设计文件的专家及单位。目前,在我国推广CDM项目还需加大对企业的宣传,让企业了解温室气体减排贸易的规则和程序,参与CDM和气候贸易的项目培训,清晰准确的了解CDM项目要求、操作流程和国际规范,并按照国际标准准备项目设计文件,从而规避前期风险,提高成功申请的几率。
参考文献:
1.马万科.论碳交易市场定价权[J].现代商贸工业,2009(22)
2.张晓涛,李雪.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特征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J].中国经贸导刊,2010(3)
3.吴智勇.国际碳交易给节能减排带来的机遇[J].能源研究与利用,2008(5)
关键词:碳排放;节能减排;建筑业;辽宁省
中图分类号:TK41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2-0171-02
1引言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在拉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国民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引起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2007年)统计,建筑业消耗的能源总量占全球40%,排放的CO2占全球36%。在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28%~30%[1],CO2排放量占社会总排放量的40%左右[2]。因此,建筑业的节能减排对我国绿色低碳建筑的发展及全球气候变暖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宁省是一个建筑业发展迅速的工业大省,“十一五”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5.8%上升到6.6%,2014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87万人,比2011年增加43万人,成为推动辽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随着建筑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的能源消费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对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2009年以来,辽宁省建筑业能源消费品种增加了煤油和燃料油,因此为了分析过程的一致性,选取2009~2014年辽宁省建筑业能源消费数据,对这一时期辽宁建筑业碳排放量进行计算及趋势分析,并进行建筑业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和建筑业总产值的关系研判,进而提出未来辽宁建筑业碳减排的途径和策略。
2辽宁省建筑业碳排放趋势分析
2.1范围界定
(1)建筑业范围。建筑业研究范围依据我国投入产出表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指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
(2)能源种类范围。根据辽宁统计年鉴(2010-2015年)中的“分行业主要能源品种消费量”,建筑业能源消费种类包括煤炭、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6种能源。
2.2辽宁省建筑业能源消费碳排放量测算
根据IPCC第4次评估报告(2007)中的碳排放计算指南,计算公式如下:
C=∑ni=1Ri+Ti(1)
其中,C为建筑业碳排放量,单位为万t;Ri为第i种能源的消费量,单位为万t标准煤;Ti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单位为吨碳/吨标准煤,i为能源种类。根据辽宁统计年鉴建筑业能源消费种类,选取煤炭、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6种能源品类进行分析。为计算需要,先将各类能源消费量的单位对标准煤进行折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所列,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1。各类能源碳排放系数依照IPCC第4次评估报告(2007)《GuidelinesforNationalGreenhouseGasInventories:volumeⅡ》整理,结果见表1。计算结果如表2。
2.3辽宁省建筑业碳排放特征及趋势分析
将2009~2014年辽宁省建筑业总产值、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的数据无量纲化处理,绘制三者在这一时期的变化趋势曲线,如图1。从图1可以看到,2009年以来辽宁省建筑业发展迅速,到2014年建筑业总产值比2009年增加了1.3倍,但同时建筑业能源消耗随之增加,2009~2013年碳排放量的增速达到了7.4%,2014年稍有回落,而碳排放强度一直呈下降趋势。总体来说,辽宁省建筑业能源消耗碳排放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高度正相关性。碳排放量的变化趋势与建筑业总产值的增长趋势高度吻合,两者呈现高度正相关性。
(2)弱脱钩状态。从辽宁省近几年建筑业碳排放强度的变化来看,一直处于持续下降趋势,建筑业总产值和碳排放强度呈现弱脱钩状态,表明辽宁省建筑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继续加大减排力度有望实现建筑业总产值和碳排放的完全脱钩。
出现这两个特征的原因有三点:第一,经济活动频繁必然导致碳排放量增加,建筑业产值的增长与碳排放量的增加密切相关;第二,辽宁省近几年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加大了力度,减少了能源消耗,正在向着绿色、低碳、高效、环保的集约化道路前进;第三,在建筑活动中进行技术创新,碳排放强度不断减少。从长远来看,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仍将占有重要地位,而建筑业能源消耗的碳排放量也将存在持续走高的风险,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辽宁省建筑业碳减排策略显得尤为迫切。
3辽宁省建筑业碳减排对策
3.1推行绿色建筑发展
为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辽宁省于2015年出台了《辽宁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对辽宁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绿色建筑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具有“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建设污染)的特点,因此,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发展对建筑业实现碳减排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绿色建筑应涵盖到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不仅包括大型公用建筑、民用住宅,还要在城郊及农村推行绿色保障房及绿色民房建设等[3]。
3.2优化建筑业能源结构
建筑业的低碳发展,不仅需要在建设阶段实行生产方式的调整来减缓碳排放,还要在使用阶段减少能源的消费强度来降低碳排放。因此,需要从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两个方面展开。第一,加大风能、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能源结构,通过能源利用的多样化来实现建筑低碳化。第二,结合辽宁省产业空间布局和能源平衡,建立科学合理的能源供应和运输渠道,减少运输压力和运输过程产生的碳排放。
3.3提升建筑业的产业技术升级
优化建筑设计,加强源头的材料消耗控制和末端的建筑垃圾处理,降低单位面积的建筑材料消耗量,对废旧建筑的施工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减少建筑业能源结构碳强度[4]。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打造现代建筑产业化示范城市,推动辽宁省建筑业的绿色转型。
3.4转变居住观念
居民的居住条件是衡量生活质量的标准之一,但在现今低碳社会发展中,要摒弃追求超大居住空间的观念,尽量选择中小户型的住宅,减少建筑使用阶段的住宅能耗碳排放。住宅使用阶段要充分利用自然能源,减少煤炭等矿物燃料的使用和依赖,同时降低火力发电在电力结构中的比例,从而减少电力的碳排放系数。
参考文献:
[1]2013年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28%以上[N].人民政协报,2014-05-22(11).
[2]胡文发.中国住宅建筑使用阶段碳排放的因素分解实证[J].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40(6):960~964.
[关键词]碳交易;低碳经济;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F4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能源逐步枯竭,让人类面临巨大的挑战。各国开始思考减少碳排放,纷纷开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欧盟于2005年初步建立了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已经成为目前最为成功的碳排放交易实践。此外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亚太地区等国家也都积极筹建碳交易市场。中国为实现减排承诺,也于2013年正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和深圳等七个省市先后启动了碳交易的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由此,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创建由理论走向务实迈出了重大的一步,吸取了国外模式的经验,运用市场机制推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但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值得从国外碳交易的碳交易研究和实践中进一步借鉴经验,并进行研究和改进到国内的碳交易市场建设当中来。
1 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现状
1.1 国外碳交易市场现状
欧盟为实现《京都议定书》减排承诺建立“限额-交易( Cap-and-trade) ”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欧盟将ETS的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期,在实践中学习;第二阶段则是继续发挥ETS的作用以达到《京都议定书》中的减排目标。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 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且最活跃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涵盖了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欧洲经济区3个国家。该体系的总体框架包括两部分:一是设定碳排放总量并进行配额的确定和分配;二是建立碳市场,通过市场机制降低社会整体的减排成本。EU-ETS已于2012年结束第二阶段,正进入第三阶段。
美国虽在国际碳减排行动中一直表现消极,在2001年甚至退出了《京都议定书》,但其仍积极在国内进行碳交易市场建设。美国于2003年正式运营了世界第一个限额交易型碳交易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2005年建立了配额分配以拍卖为主的碳减排体系,即区域温室气体倡议,还建立西部气候倡议(WCI)和气候行动储备(CAR)等碳交易市场体系,成果丰富。除了欧盟和美国外,澳大利亚等国也逐步建立了碳交易市场。
1.2 中国碳交易试点现状
2011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这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并提出将试点阶段划为2013~2015 年间。开展试点以求在碳交易机制、规则及核算体系等多个方面进行创新探索,为最终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寻找一条符合国情,又顺应市场机制的道路。
七个省市非常重视碳交易试点,开展了各项基础工作,包括制定地方法律法规,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覆盖范围,建立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查(MRV)制度,分配排放配额,建立交易系统和规则,制定项目减排抵消规则,开发注册登记系统,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建立市场监管体系以及进行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形成了较为完整全面的碳交易制度体系[1]。
2 碳交易配额确定及分配的问题
碳交易配额一般分为免费发放和有偿发放两种,另外有偿发放又分为拍卖发放和固定价格购买两种。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是免费发放和拍卖发放两种方式。
2.1 碳交易免费发放配额的确定问题
碳交易免费发放配额的方法一般包括历史排放记录法(祖父法)、行业基准值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法。
历史排放记录法是基于历史水平的祖父式分配,是指划定行业或企业的历史排放基准。行业基准值法是基于行业标准排放率的分配方法,该方法的配额根据行业每单位产品的特定排放值(即基准值)进行计算分配,实际的配额数等于基准值乘以特定实施的过去或预测产品。
历史排放记录法操作较为简单,倾向于维持企业现状,不会影响企业的持续性生产,适合在碳排放权交易的第一阶段使用,但缺点是对确定配额前已有减排措施的先进企业不公平,先进企业核定的配额少,反而污染严重的企业会获得更多的排污许可。另外历史法可能因排放许可认证或价格过高阻碍新企业进入市场。而行业基准值法对新老企业都较为公平,可以避免历史法的问题,更有利于行业进步,但操作工作量大。
EU-ETS在第一阶段(2005-2007年)和第二阶段(2008-2012年)配额分配的主要方式是配额免费发放的历史法,而在第三阶段将过度到基准法发放配额。而我国现在的碳交易试点主要通过历史排放记录法与基准法相结合进行配额发放。
2.2碳交易配额的分配问题
EU-ETS从2005年开始启动的三阶段配额分配方法由“免费分配为主,拍卖分配为辅”逐步向“拍卖分配为主,免费分配为辅”过渡。免费分配则由祖父制方法转变为基准值方法,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偿到有偿,最终实现“排放者付费原则”的思路[2]。从2009年启动的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 则采用的是拍卖法。在借鉴EU-ETS和RGGI的已有配额发放方式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最近澳大利亚引入了“固定价格购买法”、新西兰则采取“以行业为基准的混合配额法”的配额发放新方式。“固定价格购买法”和“混合配额法”的出现,表明当前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仍处在“从实践中学习”的阶段[3]。
目前我国各碳交易试点的配额分配均采用免费为主,适当地采用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等有偿方式。北京、天津、湖北和广东按年度分配配额,上海和深圳则是一次性分配2013-2015年的配额,但在试点期内各年度对配额进行调整。对于配额有偿分配比例,与欧盟碳交易体系(EU-ETS,第一阶段5%、第二阶段10%)类似,广东规定由2013-2014年的3%逐步提高到2015年的10%,深圳不低于3%[4]。
上述分配方式的尝试,对我国碳交易试点配额的合理分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碳交易配额分配这一问题总的来说,虽然如EU-ETS因第一阶段免费发放配额,免费分配配额带来严重市场扭曲、“祖父规则”导致市场不公平、新入和退出规则导致市场无效率,造成配额大量剩余,减排效果不大而遭受诟病[5],但碳交易市场建立初期,鉴于调动各参与者的积极性是最重要的需求,所以应按照祖父分配法进行配额分配。等到市场发展较为成熟之后,分配方式才逐步体现竞争的公平和效益,才可逐步降低免费发放的数量,提高有偿购买的配额比例。所以可以预见,在国际各碳交易市场逐步完善起来时,拍卖发放配额将成为趋势。
3 碳交易的价格问题
碳交易过程中的价格划定是碳排放权进行市场交易流通的最重要一环。对碳排放权进行定价,才能使企业清楚认识碳排放权的资源属性,激励企业和社会降低排放,达到减排目标。
我国目前在七个试点省市相继成立了碳交易所,主要通过场内交易完成碳定价。2013年6月以来,各地市场都产生了一定量交易,地方配额月平均价从26元、30元、50元、60元到78 元/t CO2不等,地方之间差异较大。相比之下,欧盟配额、美国加州配额、美国RGGI配额和国际CDM市场CER价格分别为40元、60元、18元和3元人民币。由于中国碳交易试点是七个各自独立的封闭市场,交易规模有限,并且处于政策和市场初始期,当前的交易量和价格并不能反映市场供需、减排成本和遵约等基本情况。
欧盟和美国相继通过碳交易法律的建立和规范,谋求碳交易市场价格的规制,旨在保证本国或本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得以发挥最大的市场减排绩效。而中国的碳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试点阶段,存在不少制度空白。对此中国应当借鉴欧盟EU-ETS的经验:建立以气候行政权为核心的碳交易法律制度体系;创新碳交易政府监管模式,明确可测量、可记录、可核证的公法义务;构建碳交易价格调控机制[6]。
4 碳交易市场的连接
近年来,随着相关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的逐步完善,其中一些国家开始探索进行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连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连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不同体系相关规则的协调,包括法律、减排目标、配额分配、测量报告与核查(MRV)机制、使用灵活机制的规定、遵约机制、登记注册系统等。
碳排放交易目的在于降低减排成本,而由体系覆盖排放源的减排潜力和减排成本差异则决定了成本降低的程度。将独立或不同的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连接,可以扩大体系覆盖范围,为减排提供更多灵活性,进一步降低整体减排成本,更有助于建立一个相对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
欧盟及澳大利亚政府拟将澳大利亚碳排放交易体系(Australian Scheme)及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于2015-2016年逐步实现对接[7]。除欧盟和澳大利亚之外,其他一些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国家也在积极探索进行排放交易体系的连接。国内碳交易市场试点也将要面临这一问题。如果各个试点进展顺利,那么2015年各省市单个独立的碳交易市场将要进行连接形成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随着全球经济和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发展,短期内虽难以形成各国碳市场互联,但从长远来看,形成全球碳市场是大势所趋。我国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关注其体系连接的进展,加强研究,吸收借鉴其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应用,但也要同时充分考虑体系连接可能对我国的影响,确保我国在未来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中占得先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5 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问题
目前中国碳交易还处于在多个省市建立试点实践阶段,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体系,以保证从单个碳交易市场走向全国范围层面的碳交易市场的顺利过渡。但由于我国碳交易法律规范缺少,使得出现了现在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无法可依,减排法律责任不明确、监管机制缺失、交易规则缺乏法律定义和保障等问题,无疑阻碍了当前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因此,需要充分进行实践,并学习吸取国外较完善国家碳交易市场体系的法律制度建设经验,从而依照我国当前国情,构建完善的碳交易法律来规范并维护碳交易市场体系的假设。
欧盟的EU-ETS经过两个阶段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1)欧盟ETS 的实施采取分阶段式的逐步推进,以降低碳交易体系推行的阻力;(2)采取集中管理与分权化治理相结合的模式,在集中推行碳减排计划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不同成员国的特点和差异性采用分权化治理,给予成员国较大的碳交易管理自,从而实现欧盟和成员国利益的有效平衡和兼顾。(3)开放兼容性特点:它并不局限于欧盟国家间的碳交易,还积极与国际上其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实行对接,保证拥有国际上的话语权。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差异较大,由此各地区的碳排放水平也极大不同,对于碳交易体系制度的规划不能“一刀切”。欧盟EU-ETS的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借鉴[8]。
6 总结
现今依托逐步完善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国外碳交易的发展从边做边学习开始变为成熟。针对碳交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人们做了大量的研究。从目前来看国内的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仍需要通过实践与借鉴国外成熟碳交易市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进行碳交易法律和政策制度的构建、市场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健全监管制度并加强实施力度等,由此来完善碳交易市场的配额分配、价格定制、市场连接等多个方面,真正构建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碳交易市场体系。而构建实施这个体系,不仅能够实现节能减排并且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低碳经济,还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全球气候政治经济博弈中赢得一席之地,由此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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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叶斌. EU-ETS三阶段配额分配机制演进机理[J]. 开放导报,2013(03): 63-68
[3]宣晓伟,张浩. 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12):10-15
[4] 孙振清等. 中国区域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机制研究[J]. 环境保护,2014(01):44-46
[5]熊灵,齐绍洲.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结构缺陷、制度变革及其影响[J]. 欧洲研究,2012(01):51-64
[6]董岩. 美国和欧盟碳交易价格的法律规制及其借鉴[J]. 管理现代化,2011(04):59-61
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它严重地影响了人类环境和自然生态,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要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就必须减排,因为全球气候变暖主要是由人类活动排放过多的二氧化碳引起的,导致臭氧层变薄,这与工业有直接的联系,其中建筑行业的因素占到50%。而建材行业的主导产品是水泥。据了解,生产一吨水泥会产生将近一吨左右的二氧化碳,而眼下全球每年使用的水泥多达25亿吨,也就意味着每年仅仅水泥就会给大气增加约25亿吨的二氧化碳。2009年12月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召开,总理在会议上郑重表态: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同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作为我国建材工业生产温室气体排放的水泥生产企业是实现上述减排指标的重中之重。水泥企业其排放温室气体CO2的污染程度有别于其他工业企业,主要包括:1.原料煅烧产生的二氧化碳;2.水泥窑传统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3.水泥窑替代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4.燃烧生物质燃料二氧化碳排放;5.由废水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在水泥烧制过程中,大量生成和排放出CO2。其造成的污染量是:每生产一吨水泥熟料,按消耗1.2吨生料计算,水泥原料中碳酸盐分解放出约0.5吨CO2;燃料燃烧放出约0.4吨CO2。再加上原燃料本身的烘干脱水,总计CO2排放量近1吨。也就是说没生产一吨水泥熟料就要排放到大气中近1吨的CO2,二者的比例竟然是1:1,令人触目惊心。
一、水泥温室气体排放的现状与分析
(一)世界各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现状
据美国《化学与工程新闻》杂志统计报道,2004年世界排放CO2的前20位国家(地区)中,美国是CO2排放最多的国家,达57.13亿吨;其次是中国,为31.76亿吨;第三位是俄罗斯,为15.53亿吨;第四位是日本,为11.82亿吨;第五位是印度,为10.10亿吨。美国得克萨斯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分别位居第7和第14位,分别为6.56亿吨和3.83亿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二位。预计到2020年,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1.32倍,估计2025年前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至少排放二氧化碳38亿吨,到2030年可能到71亿吨,占世界二氧化碳排放增加总量的1/4以上。要实现:“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任务十分繁重。
(二)我国水泥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的历史和现状
目前我国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15%,节能减排空间大,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点行业。因此要实现水泥产业创新发展,必须从发展低碳水泥入手,在节能减排和低碳水泥上下工夫,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升级步伐。这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水泥工业CO2的减排涉及水泥生产中诸多的技术层面,包括水泥生产新工艺及节能技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泥新品种的研制等,因而与水泥工业的发展状况有着直接的联系。1978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全国水泥总产量为0.65亿吨;1985年总产量1.46亿吨,2003年,水泥年产量已达8.6亿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40%,居世界第一位。
水泥工业的产业结构如何?在改革开放之初,小水泥企业为主体,大中型水泥企业所占比例很小。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们可以计算出水泥工业水泥总产量的平均增长速度为0.312亿吨/年,近几十年来,中国水泥工业一直处于高速增长中,水泥生产技术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表现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的广泛应用。2002年中国新型干法水泥的生产能力为1亿吨,占当年水泥总产量的16%;2005年已达到4.8亿吨,占当年水泥总产量的45%。新型干法水泥的生产以原料均化、预分解窑煅烧、节能粉磨、工业自动化等为技术支撑,进而实现了水泥生产的大型化,并使水泥工业达到了除CO2之外的零排放。
二、水泥温室气体减排的技术措施
(一)减少降低烧成煤耗,多使用液体燃料或气体燃料(天然气)等替代燃料
水泥工业长期以来主要采用固体燃料――煤进行烧结,在煅烧过程中生成大量二氧化碳,污染严重。后来人们慢慢发现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生产水泥,不仅单位热值高,燃烧完全,而且产生的二氧化碳比用煤要少。除了使用液体和气体燃料外,水泥行业越来越多地使用多种废料的替代燃料;替代燃料包括化石燃料部分,如废轮胎、废油和塑料,以及生物质部分,如废木料和污水污泥。实践证明:无论是液体、气体或者废料等替代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都比固体燃料煤低。
(二)淘汰落后的生产窑型,大力发展新型工艺技术
发展低碳水泥是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我国水泥生产企业大多采用石灰饱和系数(KH)、硅酸率(SM)和铝氧率(IM)三个率值来进行配料控制。
我国目前的建材工业发展规划中产业机构的调整计划――大力发展建设新型干法窑型,并大量关停立窑等落后生产窑型,就是最有效地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措施体现。
(三)改进水泥生产工艺中的配料方案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尝试使用生石灰、粉煤灰和矿渣等原料,发现在其煅烧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得到明显减少。
(四)提高生料的易燃性
选择合理的熟料,提高生料细度,适量加入矿化剂或复合矿化剂合理利用微量元素,可以改善生料易燃性或加速熟料烧成,从而降低熟料热耗,减少熟料烧成煤耗,最终实现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的目的。
(五)大力发展散装水泥
水泥的流通和使用是以袋装和现场搅拌为主,袋装水泥需要大量包装纸,每生产1万吨包装水泥,需要包装纸60吨,折合木材330立方米,生产60吨纸需耗电7.2万千瓦时、煤炭78吨、烧碱22吨。去年全国生产的16.3亿吨水泥,如果有一半进行散装,就可节煤635万吨,减少向大气排放CO2近1 587.5万吨。
(六)积极推广高效粉磨设备及技术,改变传统落后的粉磨工艺
武汉市天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性能先进、高效节能的水泥、生料、矿粉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可使粉磨工艺节电30%~40%,使水泥、生料、矿粉综合电耗下降20%~30%。若全国60%的球磨机由立磨或辊压机联合粉磨系统替代,则可节电23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82万吨。若辅以对风机电机实施变频节能改造,又可节电30%。同时,推广新型高效预分解系统。先进高效预分解系统中的一级筒出口温度可降低30℃左右,每降低10℃,每吨熟料可节约1千克标煤,按比计算每年可节约标煤11.4万吨。由于能源效率提高,还可实现年节约标煤17.6万吨的目标。
(七)鼓励发展余热发电
目前国内余热发电量为35千瓦时/吨
本文作者:卢俊宇黄贤金戴靓陈志刚李月工作单位:南京大学
数据来源与理论模型
能源消费碳排放的计算方法能源指可产生各种能量(如热量、电能、光能和机械能等)或可做功的物质的统称。目前,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煤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和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以及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计算能源消费碳排放时,为避免直接利用一次能源时产生较大误差,而采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各省能源平衡表中的终端能源消费量数据,包括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焦炭、焦炉煤气、其他煤气、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天然气等18项化石能源消费数据计算传统能源所造成的碳排放。能源消费碳排放的计算公式如下:C=∑18i=1Qpi×u×NCVi×(Cfi×VCO2+Mfi×VCH4)(1)其中:C为化石能源消费造成的碳排放总量,单位为104t;Qpi为第i种能源的终端消费量,单位为104t;u为单位转化系数,将t转化为Gg,为10-3;NCVi为能源净发热值,单位为TJ/Gg;Cfi为缺省CO2排放因子,单位为t/TJ;Mfi为缺省CH4排放因子,单位为t/TJ;NCVi、Cfi、Mfi均采用IPCC指南2007[29]的给定值;VCO2为CO2所含碳量,为12/44;VCH4为CH4所含碳量,为12/16。区域碳汇能力的计算方法典型的陆地生态系统中,土地碳汇主要包括植物光合作用和化石燃料沉积等过程,植物光合作用合成有机物固定二氧化碳并释放氧气。在此,仅考虑植物的光合作用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碳汇。在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中,林地和草地为主要碳汇(碳的吸收源),根据林地和草地的碳吸收系数,可以将林地和草地的面积转化为碳的吸收量[3]。在此,将林地和草地的碳吸收量近似看作陆地生态系统中碳的生态容量。区域碳汇能力的计算公式如下:CA=∑ni=1Ti×si(2)其中:CA为区域碳汇能力;Ti为第i种土地利用方式的面积,包括林地和草地面积;si为第i种土地利用方式的碳的吸收系数,林地和草地的碳汇系数来源于方精云等[2]的研究成果。2.4碳排放公平性评价模型的构建本文结合能源消费碳排放的特征,以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缺乏、台湾、图1碳排放洛伦兹曲线Fig.1CarbonemissionLorenzeCurve香港和澳门的部分统计数据,故本文的计算和分析不包括上述地区)为评价单元,定义洛伦兹曲线为不同单元能源消费碳排放曲线,为碳排放实际分配曲线,连接45°对角线为能源消费碳排放的绝对公平曲线,如图1所示,据此构建省级区域碳排放公平性评价模型。设实际碳排放分配曲线与绝对公平碳排放分配曲线之间的面积为A,实际碳排放分配曲线与OX轴之间的面积为B,那么碳排放基尼系数=A/(A+B),碳排放基尼系数反映的是依据不同的参考因子,碳排放分配的公平程度。A面积越小,基尼系数越小,碳排放分配越公平,反之,A越大,基尼系数越大,碳排放分配越不公平。当碳排放基尼系数为0时,实际碳排放分配曲线也就与绝对公平碳排放分配曲线重合,表示碳排放分配绝对公平。当基尼系数为1时,B为0,表示碳排放分配完全不公平。在用基尼系数测度碳排放分配的公平程度时,采用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碳排放分配“高度平均或绝对平均”;0.2~0.3之间表示“相对平均”;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0.4~0.5为“差距偏大”;0.5以上为“高度不平均”。通常以0.4作为分配差距的“警戒线”。采用梯形法求取碳排放基尼系数:基尼系数=1-∑ni=1(Xi-Xi-1)(Yi+Yi-1)(3)其中:Xi为参考因子的累积百分比,Yi为碳排放的累积百分比。当i=1时,Xi-1、Yi-1均视为0。碳排放生态压力模型碳排放生态压力模型以纵轴OY表示各个行政单元碳排放量占全国的累积百分比,横轴OX表示各个行政单元的主要碳汇对碳的吸收量的累积百分比。其构建意义在于以各个行政单元主要碳汇对碳的吸收量为参照,基于排放一定比例的碳需要贡献相应比例的碳吸收量,则从生态角度来说在假设碳排放绝对平均的基础上,若某一区域碳排放的比例大于主要碳汇对碳吸收量的贡献率,则其侵害了其他区域的利益,使其他区域为其承担了过量碳排放导致的生态环境影响;反之,则有相对较高的生态容量,而相对较低的碳排放量,对减轻碳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有重要贡献。为此,这里提出生态承载系数用于衡量各区域碳生态容量贡献的公平性。生态承载系数(EcologicalSupportCoefficient,ESC)=主要碳汇对碳吸收量的比例/碳排放比例:ESC=CAiCACiC(4)其中:CAi、CA为各区域和全国主要碳汇对碳的吸收量;Ci、C为各区域和全国的碳排放量。由以上分析可知,若ESC>1,则表明某一区域主要碳汇对碳的吸收的贡献率大于碳排放的贡献率,说明其具有相对较高的碳的生态容量,对其他区域有贡献;反之,若ESC<1,则表明某一区域主要碳汇对碳的吸收的贡献率小于碳排放的贡献率,说明其具有相对较低的碳的生态容量,由于碳排放带来温室效应具有外部性的特征,碳排放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需要其他区域共同承担,侵害了其他区域的利益。碳排放经济效率模型碳排放经济效率模型以纵轴OY表示各个行政单元碳排放量占全国的累积百分比,横轴OX表示各个行政单元的GDP累积百分比。其构建意义在于以各个行政单元的GDP为参照,基于排放一定比例的碳需要贡献相应比例的GDP,则从经济角度来说在假设碳排放绝对平均的基础上,若某一区域碳排放的比例大于GDP的贡献率,则属于经济效率较为低下,对碳的排放侵占了其他区域的利益;反之,则经济效率较高,对其他区域有贡献。为此,这里提出经济贡献系数用于衡量各区域间碳排放经济贡献的公平性。经济贡献系数(EconomyContributiveCoefficient,ECC)=经济贡献率/碳排放占全国的比例ECC=GiGCiC(5)其中:Gi、G为各区域和全国的GDP;Ci、C为各区域和全国的碳排放量。由以上分析可知,若ECC>1,则表明某一区域经济贡献率大于能源消费碳排放的贡献率,说明其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反之,若ECC<1,则表明某一区域经济贡献率小于能源消费碳排放的贡献率,说明其具有相对较低的经济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侵害了其他区域的利益。
我国能源消费碳排放时序演变分析
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变化趋势分析从计算得到的碳排放量变化趋势线可以看出,从1996年到2008年我国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呈现明显的上涨趋势。分析碳排放的年变化量可知,从1996年到1999年期间,从总的趋势上来看呈上涨趋势,但呈现波动变化,在1999年出现了一次负增长;从2000年到2002年期间,上涨趋势较为平缓;从2003年到2007年期间,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能源需求旺盛,碳排放上涨趋势尤为明显,年均涨幅远远高于前一时段,是前一时段的7倍左右,呈现急剧上涨趋势;2008年的上涨幅度出现了急剧下降,年涨幅仅为前一时段年均涨幅的1/3,暂不将其归入前一时段。因此,根据碳排放年均变化量,可将我国1996—2007年的碳排放趋势大致分为3个时期:1996—1999年,波动增长期;2000—2002年,缓慢增长期;2003—2007年,高速增长期。随着碳减排力度加大和科技进步,可以预见,我国未来的碳排放增长将趋于平缓,甚至将呈现下降趋势。
Fig.2ThetimesequencecurveofcarbonemissionandGDPinChinafrom1996to20083.2能源消费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为分析我国能源消费碳排放与我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选用能源消费碳排放弹性系数和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两个指标。弹性系数通常用于衡量一定时期内,一个经济变量的增长幅度对另一个经济变量的增长幅度的依存关系。根据弹性系数的内涵,提出能源消费碳排放弹性系数的概念,即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的变化率与经济生产总值变化率之比,表明国民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会导致碳排放量增加多少个百分点,其计算公式如下:E=ΔC(i,i-1)/Ci-1ΔY(i,i-1)/Yi-1(6)其中:E为能源消费碳排放弹性系数;ΔC(i,i-1)为第i-1年到第i年碳排放量的变化量;Ci-1为第i-1年的碳排放量;ΔY(i,i-1)为第i-1年到第i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量;Yi-1为第i-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是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综合反映了一个区域的能源利用效率等,是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D=CY(7)其中:D为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C为区域碳排放量;Y为区域地区实际生产总值。计算得到我国从1996—2008年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和弹性系数曲线,如图3所示。从1996年到2002年,我国的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呈明显下降趋势,从总体趋势上看,除2003年到2005年略微上升外,1996年到2008年的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呈显著下降趋势,综合反映出13a来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由碳排放弹性系数曲线可知,从2003年到2005年,碳排放量快速上涨,弹性系数大于1,即每增加1个单位的GDP,所引起的碳排放量大于1个单位;其余年份弹性系数均小于1,即每增加1个单位的GDP,所引起的碳排放增量均小于1个单位。从1996年到2001年,除部分年份波动外,我国的碳排放弹性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2年到2004年,弹性系数呈上涨趋势,能源消费碳排放量急速提高,经济发展速度过快,边际能源消费量偏高,呈现非理性发展;从2005年到2008年,弹性系数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2008年的碳排放弹性系数仅为0.2813,说明我国在快速工业化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边际能源消费碳排放量逐渐降低。
我国能源消费碳排放公平性分析
1996—2008年能源消费碳排放公平性时间序列分析根据本文构建的碳排放公平性评价模型,分别计算我国1996—2008年能源消费碳排放经济效率模型的基尼系数和碳排放生态压力模型的基尼系数,变化曲线如图4所示。1996—2008年碳排放生态压力模型的基尼系数集中在0.53~0.58之间,变动幅度较小,处于“高度不平均”区间。除部分年份波动外,从整体趋势来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1997年基尼系数偏低,主要是国家经济发展环境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分析各个省份的能源消费碳排放变动情况发现,近年来,部分具有高碳汇能力而低碳排放的省份碳排放量不断增加,区域间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与碳生态容量之间的协调程度有所提高。从生态角度来看,省级区域间能源消费碳排放量的不公平程度呈现逐渐降低的趋势,但区域间碳生态容量与碳排放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处于“高度不平均”状态。1996—2008年碳排放经济效率模型的基尼系数以2002年为分界点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从1996年到2002年,从总体趋势来看,基尼系数呈现上升趋势,这是由于部分省份先得到发展,能源消费碳排放的经济效率得到提高,碳排放与经济效率分配差距不断加大。以2002年作为基尼系数上升和下降的分界点,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时间点恰好吻合。从2002年到2008年,基尼系数呈现下降趋势,说明随着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及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区域间碳排放与经济效率分配的差距不断缩小,表现出逐渐均衡的趋势,能源消费碳排放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程度逐渐提高,从经济角度来看,省级区域间能源消费碳排放的不公平程度呈现降低趋势,仍然处于“相对平均”的状态。2008年能源消费碳排放基尼系数计算以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评价单元,绘制基于碳吸收量和GDP的洛伦兹曲线,如图5所示。碳排放生态压力模型的基尼系数为0.5402,处于“高度不平均”的状态,超过了“0.4”的分配差距警戒线,从生态角度来看,各区域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与碳的生态容量处于高度不相协调状态,与经济效率碳排放分配相比,碳生态容量碳排放分配较不公平,各省级行政区域间差异很大,占全国碳生态容量22.90%的区域贡献了64.96%的碳排放。碳排放经济效率模型的基尼系数为0.2542,处于“相对平均”状态,从经济角度来看,2008年我国各省级区域的能源消费碳排放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相协调并保持“相对平均”状态,占全国GDP总量36.32%的区域贡献了54.51%的能源消费碳排放。2008年贡献系数的计算与分析从计算得到的生态承载系数分析,如图6所示,上海、天津、江苏、山东、北京、河北、河南等地区的生态承载系数小于1,其中大部分地区的生态承载系数小于0.5,上海、天津、江苏、山东等甚至小于0.1,是引起不公平性的重要区域。表明以上地区自身具有较低的碳汇能力,而碳排放的比例远远超过碳生态容量的比例,损害了其他地区的利益,使得其他地区承担了与碳排放量不成比例的温室效应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因此,以上地区须采取提高植被覆盖率、保护生态环境等措施以提高碳的生态容量,并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等措施以减少碳的排放。从计算得到的经济贡献系数分析,如图7所示,宁夏、山西、内蒙古、贵州、青海、新疆等地区的经济贡献系数小于1,其中宁夏、山西、内蒙古、贵州、青海的经济贡献系数更是达到0.5以下,是引起不公平性的重要区域,说明以上地区的经济效率、能源利用效率较为低下,其消耗了一定比例的能源,排放了一定比例的二氧化碳,但其并没有贡献与碳排放相匹配的经济发展量,这与区域能源利用效率、区域产业结构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以上地区须采用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利用能源和开发利用新能源等措施以减少碳的排放。从评价矩阵结果分析各个区域间的公平性和差异性,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上海、天津、江苏、山东、北京等较发达省市,碳排放经济贡献系数较高,经济发展迅速,能源利用效率高,从经济角度来看,对其他地区有贡献。但生态承载系数较低,生态容量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能源消费碳排放与生态容量不相协调,不仅对自身的生态环境、也对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巨大的压力。从生态角度来看,对其他区域不公平,侵害了其他地区的利益。因此,需要通过节能减排等措施以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并积极开发推广新能源的使用,如风能、太阳能等,以减少其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应积极通过减少林地、草地等碳吸收能力较强的土地向其他土地利用类型转化,减少土地利用覆盖变化导致的土壤碳储量的释放,并积极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草等措施改善其生态环境。(2)广西、黑龙江、江西、四川、海南、福建并不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但分析发现,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省市既具有相对较高的碳排放经济效率,也具有相对较高的碳的生态容量。(3)云南、内蒙古、青海、陕西、贵州等地区,林地和草地面积较广,区域碳汇能力较强,自身具有较高的生态容量,从生态角度来看,对其他地区有贡献。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经济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相对较为低下,其消耗了一定比例的能源,排放了一定比例的二氧化碳,但并没有贡献相应的经济发展量,从经济角度来看,对其他地区不公平。因此,这些地区在保护地方生态环境的同时,需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强技术革新、淘汰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企业、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提高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4)山西、宁夏、河北、重庆、辽宁等地区,是导致碳排放不公平性的重要因子,相对于其他地区,不仅碳排放经济效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主要碳汇的碳吸收贡献率也小于碳排放的贡献率。从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两方面来说,对其他地区都是不公平的。因此,以上地区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强技术革新、开发和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等多方面进行节能减排,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通过计算得到,各个区域之间碳汇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能源消费碳排放量与碳的生态容量处于不协调状态,从生态角度来说:全国各个区域间的碳排放较不公平。碳排放空间作为一种稀缺的资源,而碳排放的环境影响又具有外部性的特征。为保证区域均享有平等的发展权,针对具有较高的生态容量而具有较低碳排放量的部分地区,或者包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及各种自然保护区域等禁止开发利用的地区,国家有必要因其发展权的缺失而给予资金方面的补偿;另一方面,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能源,碳排放对其他区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有必要对其他地区进行经济方面的相应补偿,补偿费用实质上是其外部不经济性的代价。(2)根据各地区碳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的现状,可通过区域间碳排放权交易以保证区域间的公平。国家可在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分配准则对各区域分解碳排放任务。初始分配的准则可以有两种:一是按森林和草地等主要碳汇对碳的吸收量占全国的比例进行分配;二是根据人人都享有平等的碳排放权这一基本原则,按各个区域的人口占全国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初始分配后,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等手段对碳排放权重新优化配置,在控制碳排放总量的前提下,保证区域间经济发展权公平的同时,兼顾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效率,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3)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禀赋差异客观存在,相关部门需结合国家总体战略布局、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和能源产业结构布局等制定区域差别的发展政策,提升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公平性,从根本上做到区域间公平、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这对整个社会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缓温室效应、提升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整体能力具有重大意义。(1)本文在计算分析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计算能源消费碳排放时,因数据原因,仅考虑了化石能源消费带来的碳排放,未计算农村生物质能燃烧带来的碳排放,最终计算的碳排放量小于实际的碳排放量。但本文旨在进行理论方法上的探索,以研究不同区域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公平性和差异性,以上计算得到的碳排放量能够反映这种差异。(2)为切实落实各个区域的节能减排任务和指标,提高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能力,未来可通过GIS可视化分析系统的设计和开发,直观、有效地表达各个区域碳排放的空间差异和动态演化过程,实时监测区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并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环境状况、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等因素,为制定差别化的区域节能减排政策,监督各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和节能减排实施情况提供决策工具和应用支撑。
[关键词]物流低碳化;国外经验;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5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15-0011-04
1 引 言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的出现,减少碳排放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性目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
物流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也将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得到进一步发展。但与此同时,物流业的碳排放所占碳排放总量比例巨大,达到18.9%。2008年《美国科学院学报》刊登的研究报告表明,自1998年至2008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全球增加了13%,其中交通工具的碳排放总量增长率为25%。我国物流行业的碳排放情况缺乏相应的统计数据,但从全球范围来看,物流业本身就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大户,而且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个比例可能会更高,其节能减排潜力巨大。因此,要发展低碳经济,物流业的低碳化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2 我国物流低碳化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世界性环境问题的不断出现和一系列国际环境会议的召开,低碳经济越来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题。物流业是低碳经济的重要部分,我国为促进物流低碳化发展已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但仍然有一些不足,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 低碳物流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发展低碳经济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优良的设备、优秀的人才等,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为了避免私人成本社会化,税收优惠、政府补贴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我国已采取了一些促进低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如:2011年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有122个节能减排项目获得共2.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拉动投资达到80.6亿元;2011年财政部和商务部第28号公告,公布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等,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然而就目前低碳物流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现已实行的相关政策不能在大范围内有效地激励企业采取低碳行为,这表明其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物流业在低碳经济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追求物流业的低碳化,首先要测算出企业现在的碳排放情况。现在比较权威的核算体系是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中国虽已引入该体系,但没有落实到包括物流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以及各个企业,导致目前多数企业对于自己的减排目标和减排量仍不明确。
2.2 低碳意识比较缺乏,要实现从社会到物流企业的低碳化尚需努力从社会角度来看,“低碳”概念产生之后,全球各国开始了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共进的道路,低碳的影响力已经开始渗透进社会的工业、农业、经济、居民生活等方方面面,“低碳生活”“低碳产品”等概念层出不穷;然而,公民对低碳这一概念的真正的、正确的了解却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根据问卷星网站对有关低碳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大多数民众对低碳、低碳生活等概念只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低碳意识在民众中的普及程度还很低,因而低碳政策执行力不高。
对物流企业来说,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全球“低碳革命”的兴起,物流作为高端服务业,也必须走低碳化发展的道路。然而我国的物流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仍处于粗放、专业化水平低的状态,而这种粗放、低效率的物流运作模式造成了能耗的增加和资源的浪费。低碳物流的概念引入我国的时间仍较短,很多物流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的私有企业的负责人,还没有意识到物流行业低碳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也就不会有目的地向低碳化物流发展。
2.3 低碳技术发展与应用与先进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我国在信息、运输和仓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相比国外或许有一定的差距,但这并不是物流低碳化的主要“瓶颈”,相对于技术的开发水平,我国企业对技术的应用水平更是低碳物流发展的一个明显短板。因此,技术发展与应用的重点在于如何推动低碳物流技术的运用,政府的科学规划在其中起到基础性作用。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部门来规划物流业的发展和监督物流活动的实施。物流活动需跨越不同的行业和地区,而管理却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如交通运输、铁道、民航、邮政、商务等;特别是我国空运、铁路、公路等专业化物流系统分割运营,使得物流低碳化技术很难普及。同时我们注意到,运输过程的碳排放量巨大,行业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8.9%。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单位能耗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节能减排潜力巨大。虽然我国的清洁能源技术尚不成熟,但是与推进清洁能源在物流行业中的应用相比,低碳物流技术应用才是限制低碳运输发展的关键问题。
2.4 低碳物流人才比较缺乏,亟须加大培养力度
我国很多高校都有物流管理或者物流工程专业,但很少开设低碳物流或者低碳经济方面的课程;高校和研究机构对低碳物流的研究缺乏实践经验,企业的研究人员对理论的整体理解不够深入。我国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并没有完整的一套政策体系,无法为低碳物流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3 国外物流低碳化发展的经验
英国、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对物流低碳化的研究起步较早、发展水平较高、政策措施比较完善,通过对其发展经验的整理分析,将为我国的低碳物流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经验。
3.1 英国
英国在物流低碳化方面起步最早,其“碳预算”体系和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的运用在低碳技术的推广和发展中卓有成效。
2007年3月,英国通过《气候变化法》,主要内容包括:碳财政预算提供目标管理,建立气候变化委员会,为英国能在2050年达到温室气体减排量60% 的法定目标出谋划策,在排放交易方面赋予政府更大权力等。2009年4月,英国通过立法成为全球首个实施“碳预算”的国家,也成为首个把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纳入法律框架的国家。“碳预算”体系要求从2008年开始,以5年作为一个减排周期。
英国通过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气体排放贸易机制、碳信托基金等一系列经济政策工具的运用达到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目的,其中碳基金被认为是最富有成效的经济政策手段:英国鼓励企业与政府签署资源气候变化协议,对签订协议的企业,如果企业达到协议规定的能效或减排目标就可以减免80%的碳税。
目前,英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体企业公共部门和居民为主体的互动体系。
3.2 欧盟
欧盟在低碳意识普及方面为全世界做出了表率,各国政府为推广低碳技术、培养低碳人才开发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欧盟于2000 年6月启动欧盟气候变化计划,该计划旨在确保欧盟在其管辖范围内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政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施《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各项减排目标。计划整合了欧盟正在实施的各类减排活动,除欧盟委员会牵头外,还发动了行业部门、非政府组织、各国专家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
2007年年底,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计划,明确提出鼓励推广低碳能源技术,促进欧盟未来能源可持续利用机制的建立和发展。欧盟各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化的进程中,都强调了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责任,通常是政府科技投入先行,随后进行市场开拓,以此来推动产业化进程。
2009年11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表的《2009年度欧洲就业报告》指出,欧盟国家一个新的阶层“绿领”即将产生,他们将从事环保材料生产、碳足迹测量、环保评估等工作。为此,从现在起,欧盟在制定就业政策时就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并加强“绿领”行业的宣传和技能培训,以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
3.3 美国
美国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措施可以分为节能增效、开发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多个方面,其中新能源是其核心。
2009年2月,奥巴马正式签署了以发展新能源为核心的“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未来10年美国政府将投资1500亿美元建立“清洁能源研发基金”,为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燃料和其他清洁可替代能源的企业提供250亿~450亿美元的税收抵免。
在通过政府牵头、财政补贴等方法加强低碳技术产业化的同时,美国力求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美国各个行业的节能减排规定了明确的法律约束和指标控制。
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不仅设定了美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时间表,还引入温室气体排放权配额与交易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排放总量控制。对约占温室气体排放量85%的排放源设置了具有法律约束力且逐年下降的总量限额。②配额发放。排放源对其排放的温室气体须持有相应数量的排放配额,并可以交易、储存和借贷。最初几年对排放配额中的80%进行免费发放,之后随着总配额的减少,免费发放配额也将逐年减少。③治理结构。除美联邦环保署和国务院外,还授权美农业部、美能源管理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监管。
3.4 日本
日本在新能源推广方面同样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同时,日本采取了许多财政货币手段支持低碳物流企业的发展。
2006年,经济产业省编制了《新国家能源战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全面推动各项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2008年5月19日,日本内阁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公布了《低碳技术计划》,设计出一套低碳技术战略图:一是今后5年将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投入300亿美元,开发气温变化监测与影响评估技术等;二是在强调政府在基础研究中的作用和责任的同时,鼓励私有资本的投入;三是建立官、产、学密切合作的国家研发体系,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和效率。2009年,日本政府推出的经济刺激方案延伸和细化了2006年提出的《新国家能源战略》,如发展环保车等。
日本政府通过政策性银行,如日本开发银行(DBJ)、日本中小企业融资公司,对进行节能投资的企业给予贴息和低息优惠贷款。企业改造现有设备、减少化石能源消耗、资源再生利用的技术开发项目,享受国家规定的特别利率优惠。
4 我国物流低碳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通过参考国外低碳物流发展经验,针对我国现状,笔者从制度建设、低碳意识培养、低碳物流技术发展应用以及低碳物流人才培育四个方面提出我国物流低碳化发展的建议。
4.1 制度建设
(1)税收政策。要限制各物流企业的碳排放量,首先必须制定碳排放标准,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检测和评估体系,即“碳预算”体系,以确定我国物流业减少碳排放的潜能。引入“碳预算”措施,要求各大物流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各自的碳预算,制定出各自的减排和低碳发展战略,详细列出减排项目;政府将对这些项目进行测评,确定各物流企业的减排潜能和任务。该“碳预算”措施要每隔五年进行一次,以适应物流企业低碳发展的进度。
政府依据“碳预算”措施所确定的具体减排数值制定税收政策,减少的碳排放量少于这一数值的实行较高的税率,高于这一数值的实行较低的税率。同时采取更多促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税收政策,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2)补贴政策。政府的补贴政策主要通过各种基金的形式实现。一类是物流企业低碳发展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对开展减排及能效改进活动的企业补贴部分资金、对引入特定节能技术的中小型物流企业补贴资金。另一类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其中一部分用于支持物流低碳化发展。与此同时,国家规定一系列物流方面节能产品,如小排量汽车等,并对这些产品给予价格折扣,从而实现对其购买者的补贴。
(3)政府采购。国家制定完善低碳采购政策。撰写低碳目标,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采购清单中要包括涉及运输低碳化的节能车辆和涉及包装低碳化的绿色包装等;将采购低碳化制度化、法律化。
政府采购应当逐步建立起低碳采购网络,覆盖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利用地方政府采购手段支持低碳物流企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可考虑将政府采购中涉及低碳物流部分的合同向物流企业以特定的方式和政策进行倾斜,培育和做强低碳物流企业。
(4)金融市场。从市场层面来看,在建立“碳预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并设立物流分市场。通过规范自愿减排交易和排放权交易试点,完善碳排放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企业间跨省区的物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以最小化成本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在货币市场领域,对进行节能投资的物流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低息优惠贷款;在资本市场领域,支持低碳物流企业上市融资,对其上市提供各种优惠政策。
4.2 低碳意识培养
要想让企业和民众都把低碳提上议程,不仅要让其了解有关低碳的常识,更要切实落实低碳生活、低碳物流。首要的工作就是提高企业与民众的低碳意识。政府应结合低碳意识普及现状,采取适合的方法来达到宣传低碳意识的目的。
在制度和法律层面上,政府应出台有关低碳化物流的指导性文件,以便于指导和完善物流低碳化的工作,使之能够以正确的方式进行。
在社会层面上,政府可以借助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组织的活动和宣传,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从更专业的角度了解和学习低碳物流。
4.3 低碳物流技术发展与应用
(1)加快物流结构调整。通过政策调整和体制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逐步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物流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促进区域整合。将不同区域的优势资源整合在一起,合理利用水运;有效利用区域物流中心,减少迂回运输和倒流运输;促进地区间的交流,使跨区域运输更便利。②加强模式结合。将各种运输模式综合考虑,促进多式联运的发展。为此,我国必须要推动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使各种运输方式能方便地相互转化,实现无缝链接。③优化物流结点。国家统筹规划物流园区的建设,从物流结点的辐射范围到其内部的设施布置,都要采用最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方式。④发展清洁运输模式,促进管道运输的建设和水路的利用。
(2)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运输。①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于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要有相关责任部门对企业的执行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把减少碳排放的任务切实落实到每个企业;对于达标企业和不达标企业的认定要真实公正,奖惩措施的实施要公开公平。②重视政府引导作用。率先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低碳运输示范,促使企业效仿。③开展低碳运输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规范物流运输市场。我国在2010年启动的“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建立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依据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营运车辆准入、退出制度等一系列节能减排规章、制度、标准,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这类专项行动值得推广和扩大。
(3)扎实推进低碳试点。组织试点省区和城市编制低碳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率先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积极开展低碳物流园区、低碳运输模式试点。低碳试点的有效开展,将在全社会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为使试点工作顺利实现既定目标,要注意选择合适的城市和项目,同时要积极关注并调整试点工作的进行状况。
4.4 低碳物流人才培育
首先要进行低碳物流人才需求预测和调查,制订科学的培养目标和规划,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同时,国家对各大院校的物流专业课程建设给予适当补贴。还要注意加强与国外物流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联合与合作,深入学习国外低碳物流发展经验,培养高素质物流人才。
5 结 论
本文在研究了低碳物流的概念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发展经验和我国国情,从制度建设、意识培养、技术发展与应用和人才培育四个方面对我国低碳物流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这些建议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我国低碳物流发展进程:一是完善低碳物流体系,二是对低碳化物流企业的激励措施。但本文尚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低碳物流产品采用何种标准认定、低碳试点的地区如何选择、低碳物流人才的培养方式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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