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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工作建议

时间:2022-03-28 03:18:48

城管执法工作建议

第1篇

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和谐创建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我们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很重要。大家先后参观了__分局和__分局的和谐创建工作现场,__、__分别介绍了和谐创建的经验和做法,都有创新,非常好。刚才,__局长做了一个很重要的讲话,这个讲话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们的工作,指出了问题,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要求,阐述了一些执法理念,特别是科学执法理念,很有水平,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在x局长讲话的基础上,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大正在召开,这次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非常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气势宏伟,对我们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确定什么目标,寻找什么动力讲得非常清楚。报告分十二部分,前一个部分回顾,后面三个部分就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就科学发展观、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了全面论述,总揽报告全局。最后八个部分具体讲的任务,这里面除了港澳台工作,除了军事,除了国际问题外,重点讲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个建设。在这五个建设中与我们城管执法都有关系。因为城管执法本身也是为了推动我们的经济发展,过去讲四化,现在提出五化,即: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镇化、国际化。城镇化是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的一个主要平台,这个与我们有关系,政治建设中提出的依法治国,这些肯定和我们关系密切,文化建设当中,很大程度上牵扯到我们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我们的执法环境,这个更重要,还有一个社会建设,还有党的建设,所以这些方面都和我们城管执法有很大的关系,希望大家加强学习。前面,x局长讲的一些执法理念,我个人的看法,完全可以在学习十七大的过程当中统一起来,通过学习十七大精神,我们统一思想;通过学习十七大精神,我们凝聚力量;通过学习十七大精神,我们提高境界。

二、用和谐理念提升执法水平。刚才,x局长都分析了我们现在的执法任务非常重,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的执法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这么说,没有我们执法队员的辛苦和努力奉献,甚至是委曲,就不可能有现在整个xx市城镇化这个进度,就没有现在从县城一直到中心城区这样整洁有序的环境,所以大家付出的劳动,市委、市政府非常理解,也非常感激。x局长刚才分析了城管的执法和别的部门执法不一样,公安执法主要是抓坏人的,法院执法就是裁判,检察院执法就是对付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而城管执法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众。可以这么说,这些群众不管守不守法,几乎百分之百的都不是我们的敌人,都不是我们的对象,都是我们可充分依靠的对象。尤其是现在的一些执法对象,包括摆小摊的,包括各个方面,很大程度上都是弱势群体,所以说,城管执法这种执法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和谐的理念、和谐的精神、和谐的方式来正确处理执法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x局长刚才也作了充分阐述。在这个问题上,我想我们根本的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人为本,有两个含义或者有三个含义,中央在十七大上讲了三句话,叫作:“一切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人民共享”,这是以人为本最权威的解释。具体到城管执法系统来说,以人为本有两条,一是完成好执法任务,保持城市优美的环境和有序的管理,靠谁呢?靠的就是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对待执法人员,一方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提高水平;也要关心他们、同情他们、理解他们、支持他们,这两个方面都要搞好。当前我们的整个执法水平不低,刚才x局长也说了去年年底评议,也都看出来,评议的名次也大大地提高了。另一方面,执法队伍的素质,还要进一步提高,这是以人为本的含义。二是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为老百姓服务的理念深深地贯彻到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否则,就很难从根本上把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落实到底。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我们执法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以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执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要学习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的方式来协调各方面关系,在执法中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要大力优化执法环境。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当中,提高我们执法队伍的水平,仅仅是一个方面,更多的是要有广大市民的支持,是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否则,我们的执法很难见到成效。因此,要大力优化执法环境。市民教育本身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所以城管执法的环境,首先是由全体市民素质来决定的,而全体市民的素质,就需要我们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就需要我们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就应该树立不同方面的典型。城管执法系统也可以通过社区组织包括家庭,搞一些市民沟通和进社区的活动,像妇联搞城市管理进家庭,注重主观引导,让大家理解城管。再就是树立典型,两方面的典型都可以搞。一方面,就是市民不遵守城市管理的典型,一年抓上一两个,大张旗鼓地搞,不要怕,搞出来。可以通过直播xx,让大家看搞的行不行,公民投票,违法行为该不该处罚。第二个方面,对执法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要注意总结,大力

宣传。

四、不断深化和谐创建活动。作为城管执法来说,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来作一些沟通工作,需要通过典型来进一步搞好沟通,在内容上、形式上、手段上再具体商量。像城管执法这样重要的工作,我个人的看法,靠一个部门不行,应该是很多的工作要联合许多部门,全力推进。这样可以达到几个效果。第一,我们搞试点工作就是一个强大的动力,有强大的力量,不是你单独作战。第二,所有参与的部门,他们会了解城管的工作,支持城管的工作。第三,各自联系的群众不同,各自的服务对象不同,各自的职能不同,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配合城管执法工作。要联合起来建立一种体制,齐抓共管,各方面来支持,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一定会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一定会在现在的基础上上一个大的台阶。

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hushida”为你整理了这篇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普法责任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普法责任自查报告

自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执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对内部人员、服务或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为建设大美阜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0年度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

1.成立领导小组。普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承担普法具体业务的工作机制。局党组每年听取至少一次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法,帮助全局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到程序合法、规范执法的重要性。

2.加强经费保障。每年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交流培训等工作得到落实。

3.加强督查考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城管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协调一致、统筹推进,我局将城管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成为科室及个人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和谐环境

1.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召开民法典专题讲座。2020年10月15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讲座。讲座特邀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室主任万筱萍教授就新颁布的民法典为城管执法人员讲课,通过解读条文、列举例子,为全体执法人员作了一堂深入浅出、内涵丰富、分析透彻、精彩纷呈的民法典专题宣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考试。组织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城管局239人分批参加了省建设法制协会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其中局本级共有52名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通过率88%;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今年来我局先后组织执法人员498人参加了省住建厅组织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组织执法人员130人参加了省建设法法制协会组织的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每年的江淮普法行、“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容城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利用户外led电子屏与市司法局共同开展民法典宣传。积极运用户外广告的形式,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已投放全市大型广告电子屏共29处,有效营造城市法治文化氛围。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地””垃圾分类进社区”等为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1月,市环卫处同京九路街道办事处一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进小区、入巷道向辖区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引导广大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倡导居民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12月4日上午,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围绕“向宪法致敬”主题,组织执法队员前往全市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售楼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房企员工送去了宪法宣传手册和《城乡规划和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小册读本,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尊法、守法意识。

三、有序开展立法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1.有序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2016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先后出台了《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阜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四部涉城地方性法规和一部政府规章《阜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其中《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阜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是我市通过的首部政府规章。

2.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根据职责调整及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我局每年及时调整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行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共198项,根据不同违法情形,视情节在幅度范围内划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出台使得通过关系“讨价还价”等人情罚、态度罚、行政议价等行为,受到有效控制,把执法的随意性限制到最小化,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3.推行三项制度促进文明执法。一是制定了《阜阳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编制、更新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信用体系平台等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实行“阳光执法”。二是制定并印发《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四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加强记录信息的调阅监督等作出规定。三是出台《阜阳市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规则》,对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议会议的人员组成、召开时间、审议内容、审议形式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4.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六保。一是开启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绿色通道。为缓解疫情对企业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疫情期间对企业做出罚款等处罚决定,企业因未复工等原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缴纳罚款的,经申请可以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款。2020年,共收到安徽创弛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炬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针对5件案件184万余元罚款的延期缴纳罚款申请,经核实无误后均予以同意。目前,上述企业复工复产后已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通过分期、延期收缴罚款,既确保了罚没资金足额上缴国库,又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助力了企业复工复产,实现了双赢;二是开启延长案件办理期限绿色通道。2020年3月,经局办公会研究,疫情期间,因企业未复工等原因当事人无法及时返阜的案件,依法不计入办案期限,待企业复工复产后后再行推进案件办理,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同时消除企业不予配合顾虑;三是开启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绿色通道。出台了《关于印发〈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等二十三种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5.加快复议案件办理力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起,其中确认违法2起、维持原决定2起、驳回复议申请1起。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纠正基层城管执法部门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倒逼基层城管执法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6.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收到法院发来的行政起诉状后,严格按照规定提出答辩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庭审,配合法庭调查。2020年度,共出庭应诉案件9件,其中已作出判决7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未发生一起败诉案件。

7.组织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评查。为推动法治城管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案卷评查活动,邀请局法律顾问、有关单位法制机构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全市城管系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通过案卷评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综合素质,增强结合工作实际,熟练应用行政法律法规,防范、化解行政执法风险的能力。

8.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为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案件审议流程,出台了《重大执法案件集体审议规则》,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听证等重大处罚案件每周五召开执法案件审议定期审议。2020年先后十二次召开重大行政案件集体审议会议,对38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资料、程序、自由裁量情形进行集体审议,从源头确保办案质量。

第3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推进宜居城乡和全省“首善之区”建设为目标,以创新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进综合执法状况、提高行政执行力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下移管理重心,解决基层综合执法中长期存在的职能交叉、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责权一致。合理划分市、区、街(镇)相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强化市、区两级的管理监督职能,按照责由权定的原则,实行重心下移,明确各自事权范围,落实管理责任,在强化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相应加强基层的执法权限,创新基层执法手段和方式。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科学界定各级职能,确保纵向不重叠、横向不交叉;扩充、优化综合执法队伍,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综合执法效率,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坚持整体运作,协调推进。将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与改革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政府管理方式、调整街(镇)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市、区、街(镇)上下联动,相互协调,发挥整体效能。

(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三、综合执法模式

(一)各区城管分局在区属各街(镇)设立执法队,作为区城管分局的派出机构,街(镇)执法队以区城管分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街(镇)执法队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街(镇)执法队接受区城管分局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区城管分局的领导和监督,人事、财务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日常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挥、调度和考核,行政执法责任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承担。

(三)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和区城管分局党委(党支部)共同负责街(镇)执法队主要领导的考察、考核工作。调整领导班子时,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要事先函告区城管分局党委(党支部),区城管分局党委(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共同考察。

(四)街(镇)执法队领导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要定期轮岗交流,轮岗交流方案由区城管分局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街(镇)执法队所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在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总额内,由各区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执法情况合理配备。街(镇)执法队的领导职数与机构设置由区有关部门报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六)街(镇)执法队的具体工作职责是:

1.以区城管分局的名义,在辖区内行使省政府公告的综合执法事项,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根据《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2004〕10号)和《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穗民〔2004〕37号)的有关规定,协助民政、公安、卫生部门对市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服务管理。

3.执行区城管分局组织的综合执法活动和应急任务。

4.配合处理以区城管分局名义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市、区相关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增加街(镇)执法队的执法事项,在无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执法范围。各区政府确需扩大街(镇)综合执法范围的,须报市政府批准。

市、区和街(镇)综合执法机构要按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对列入街(镇)综合执法的事项,应以街(镇)执法队查处为主。市、区城管机构在街(镇)辖区内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交由街(镇)执法队依法处理。

(七)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或未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依法纠正的同时,要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施综合执法。

(八)市法制办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牵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召集,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城管局、法制办和其他相关行政机关的分管领导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协调解决街(镇)综合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区域、管理部门和执法队伍关系等方面问题。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区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参照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运作。

(二)建立公安保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保障街(镇)执法队的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积极做好预防和打击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行为,对妨碍城管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置,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顺利进行。

(三)建立执法协调机制。街(镇)综合执法发生的争议,属于不同行政主体之间争议的,按照《*市行政执法协调规定》处理;属于同一行政主体之间争议的,由区城管分局先行组织协调;区城管分局难以协调的,提请市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在解决争议期间,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由最先发现的执法机构受理,待争议协调解决后再由协调确定的执法机构负责处理。

(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市城管局会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负责建立、开发全市街(镇)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市城管局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在网上及时公布、更新有关行政许可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供街(镇)执法队调阅。街(镇)执法队要及时采集和整理各自的执法信息及相关社情、动态并在网上公布,供市、区相关行政机关调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健全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机制。

市城管局负责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区城管分局对各街(镇)的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综合考评。街(镇)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人本执法、规范执法和严格执法。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和市城管局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街(镇)综合执法的投诉举报,对街(镇)执法队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当事人对街(镇)执法队以区城管分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向区政府或市城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行政复议办要加强对区政府、市城管局复议案件的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作用。

(六)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责任倒查制度。

街(镇)执法队对以区城管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街(镇)执法队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对于本方案确定的执法事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正确的,或在执法过程中、、的。

2.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违法行为移送有处理权的执法主体而没有移送的。

3.没有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意见进行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

4.街(镇)执法队的工作管理不力或指挥调度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市、区城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生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五、具体步骤

全面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在1至2个区先行试点。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选3至5个条件不同的街(镇)进行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已开展试点的区可在辖区内先行推进。

(二)展开阶段(2009年7月1日至12月30日)。

市城管局汇总各区试点经验,指导各区全面推进。各区政府在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在辖区内组建街(镇)执法队,按规定时间完成职责交接,实现工作责任的无缝衔接。

六、工作要求

第4篇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各项措施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追究、风纪风貌、管理教育、执法质量考评等制度,建立完善考核办法,强化队容风纪、制度执行监督,不断提升队伍执行力、战斗力和公信力。(二)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继续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推行案卷评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制度,建立评查结果档案制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案件办理能力。(三)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四)争先创优促发展。在各执法中队开展创“星级中队”和“办案能手”评比,培养一批执法先进单位和办案能手,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整体素质。(五)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已实行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订行政许可方面的自由裁量标准,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六)创新执法模式。要创新城市市容管理的途径,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人行道机动车违规停放、建筑工地噪声、饮食店油烟污染等行政处罚权移交后处罚权与管理权的有效衔接,着力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执法与办案的和谐统一。(七)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要自觉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做好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强化行政监督,完善城管执法权利阳光运行机制。

(一)强化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检察院、法院的司法监督,健全督察通报制度,采取随时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办公场所等公布城管执法政务信息和管理信息,进一步做好职权项目的梳理,拓展权利阳光运行,完善网上办案。

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化解行政执法争议

(一)健全网络,畅通渠道。认真办理市委、市政府批转、市长热线交办以及局门户网站上涉及本局的建议与投诉,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加强96310城管热线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职能作用,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回复群众的建议、投诉和举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二)落实化解责任,开展组团式服务。不间断开展排查,全面掌握我局履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建立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制度,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化解城管执法的纠纷与争议,实现城管执法的最大化社会效果。

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一)丰富宣传载体,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结合“六五”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活动为契机,以城管促进协会、城管学校为主要载体,开展集中宣传,传播城管文化,树立城管形象,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城管行业认同感,努力营造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社会基础。(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履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自觉履行。

统筹城乡执法管理,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延伸机制

(一)提高城乡统筹管理和服务效能,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镇乡街道全面延伸工作,充分发挥镇乡街道的城市管理基础作用,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网络体系。(二)对驻镇乡、街道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和专职协管员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业务指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开展乡镇中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城管队伍形象。

第5篇

 

制式服装是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根据《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理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通知》(大建发【2017】57号)的要求,我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并落实执行,于2017年11月1日起统一新制式着装,现将专题报告形成如下:

一、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统一着装工作总体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式服装统一着装工作,并积极向县政府报告请示。根据我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及县财政局批准,我单位的制式服装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并于2017年8月15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大理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2017年8月24日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性谈判,确定了采购服装公司并签定了合同。2017年11月1日单位统一着新执法制式服装。2017年我单位应着装人数28人,其中正式职工18人,协管员10人。2018年至今应着装人数25人,其中正式职工15人,有3人(行政编制)于今年3月调出,协管10人。

二、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不够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不够健全。

2.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管理有待加强。

(二)意见建议

1.通过统一服装制式,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  

  2.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

3.以此次统一着装为契机,以全新的形象走上工作岗位,以更强的使命感、更高的荣誉感、更大的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城市管服务中去。

三、对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1.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统一着装的同时,应保持队伍整齐、队容严整,既可以促使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更加严谨,行为更加庄重,更可以促进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的形成,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6篇

2012年,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青羊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xx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上一页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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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龙泉驿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2000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2012年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立法和调研工作。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构建城乡统筹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的要求,继续推进制定《xx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工作。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法制调研工作。

四、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建设;加强对城管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郊区(市)县城管执法文书的使用;提升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水平。在条件具备的区(市)县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

第7篇

县政协关于城市执法管理对口协商报告

县政协社法委

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在我县城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执法部门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和执法任务,面临的形势则更为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按照《政协第十三届宝清县委员会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要求,3月24日,县政协副主席……牵头组织部分委员,以及城管、交警、物业、社区、环卫、教育、精神文明办等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城市执法管理情况对口协商座谈会”,了解我县城市执法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委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委员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城市管理执法局始终坚持创新思路,革新举措,狠抓落实,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优化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关于各类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广告清理、牌匾规范、夜市烧烤和乱停乱放等六类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为强化便民服务,对夜市、早市、牛马市摊位加强管理,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场扰民和街路污染等问题;对全县临街经营业户开展门前秩序、卫生、绿化、清雪等“门前五包”活动,签订协议1000余份;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形象。通过组织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的案件制作和业务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强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措施,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树立了务实、清廉、高效的城管部门良好形象。虽然目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城管体制改革推进困难较大,矛盾突出;违法建筑制止查处难度增大,屡禁不止;露天经营难以管理,缺少固定的露天市场等突出问题。围绕推动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委员们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现汇总如下,供参考。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城市管理执法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也要换位思考,运用疏堵结合管理与教育并重的方式,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其次是必须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对一些影响坏、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争取强硬的严管重罚措施以一警百。再者就是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把城市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最后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切实依法行政,文明城市需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来管理,执法队伍应受到良好的训练,行为规范体现城市的风貌,代表城市管理素质,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公开公正合法,体现良好的执法素质。

二、盘活存量引进增量,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一是引进增量。要按照市场化经营的要求,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城市停车产业化。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二是盘活存量。要深入挖掘潜力,鼓励现有富余停车资源的单位开放共享、有效利用,提升停车信息化水平。

三、规划先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始终坚持把城市管理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从源头加强城市管理。要实行城市规划一张图,建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加强环卫设施、停车场、各类行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建议将农贸市场、旧货交易市场、洗车场、机动车修理场等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本着“规划先行、管理优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打造规划配置科学合理、市场化运营的各类专业市场。

四、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城市管理工作之中。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深化改革,政府由城市管理的直接投资者转变为引导投资者。要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PPP)和建设—移交(BT)模式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建设管理之中,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建议在城市停车场、农贸市场等领域率先推行市场化运作,逐步扩展到城市管理其他领域。

五、扎实推进智慧城市数字化管理。要强力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网格化新模式。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起城市管理公共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将城市管理的各项事务及管理责任落实到网格单元,做到无缝隙覆盖、全方位监管,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精细化、内容数字化、查处精准化。

六、建立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管理新机制。一是组建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为充分挖掘城市管理的潜能,发挥志愿者队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建议组建由青年志愿者、学生、离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参加的志愿者管理队伍,构建和完善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组织,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二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和热线等形式,搭建起政府与市民沟通的桥梁,保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三是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建议公民利用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工作生活秩序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对积极参与的公民,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奖励。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城市管理新局面。

第8篇

关键词:城市治理;治理理念;创新;城市工作

商丘城市治理具有市民数量庞大、着手时间较晚、经济基础薄弱、治理环境复杂等特点。幸运的是,最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商丘城市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治理理念明显跟进、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明显完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使商丘市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愿望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但是,我们不能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停滞不前。何况商丘当前的城市治理状况离市民的期盼还有一段不小的差距,城市治理中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难题和困扰。

1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商丘城市治理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当前,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已经超过农村人口数量,这意味着我国已经历史性地结束了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阶段,进入到了以城市型社会、城市人口为主体的阶段。众所周知,城市发展能够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已经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城市工作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要求我们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但是,随着城镇化率不断提升,雾霾污染、交通拥堵、大拆大建、垃圾围城、房价虚高、管理粗放、环境承载压力空前加剧、应急迟缓等问题日益凸显。城市工作的重要和城市问题的严峻势必会带来城市管理模式、经济和社会结构、文化形态等方面的根本变化,城市发展理念,规划和管理体制亟待改革完善,如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发展质量,需要有一个新的科学决策部署。在这个重要关口,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于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及时召开,为未来一段时间城市工作的开展绘就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好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当前,商丘正处于蓄势赶超、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城市工作的新形势、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商丘城市治理工作推向了新的阶段。为了商丘人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为了树立商丘对外的良好形象,为了进一步提升商丘的综合竞争力,必须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商丘,为建成经济强、城市美、活力足、社会安、生态好、百姓富的“魅力商丘”服务,进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原出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2 秉承现代城市治理理念,协调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城市是人群、机构、资源和财富的集聚地,也是问题、矛盾、风险和危机的集聚地,城市管理水平关乎民生、发展、宜居,集中体现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而当前城市治理任务艰巨,单一依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会出现决策失衡、资源匮乏、成本过高等问题,必须更新治理理念,提倡和引导多主体共建共治。现代管理理论认为,城市治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广大市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治组织等等。抛弃传统公共管理垄断和强制性质,“治理”更关注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间的协作和互动。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转变,是一个权力分享的过程,通过推动公共领域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共同利益,使公共管理结构呈现稳定有序的状态。

(一)更新理念,尊崇以人为本

近年来,尽管城管执法机关投入的人财物不断增多,但城管难题也日益增多,并且饱受市民吐槽。深究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市民的权利意识日渐觉醒,利益诉求日渐增长,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日渐提高,但一些行政公务人员对此没有充分认识,无暇倾听市民的诉求和呼唤,不够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将市民置于城市管理的对立面,导致城市管理的矛盾问题重重,政民关系紧张。城市终究是人民的城市,人民的城市需要人民共建。当前的城市治理体制还有很多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的地方,必须由过去的秩序型、高权型、粗放型转向服务型、民主型、精细型。必须更新观念、形成共识、创新机制、改变方法,通过城管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的角度,引入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才能形成符合城市发展方向和市民生活需求的城市治理模式,把城市建成广大市民快乐健康生活的和谐家园。

(二)设置机构,统筹治理工作

市政府应设立城市治理委员会,作为全市城市治理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城市治理工作,协调城市治理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此机构人员由市长、分管领导及城市治理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公务委员,专家、市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公众委员共同组成。其中,公众委员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委员会的主任应由市长担任。同时要内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治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城市治理工作的部署进行讨论,还可以依据市政府的授权,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经市长签字后生效并执行。不管是公务委员还是公众委员,在投票决议时,所投票的分量要一视同仁。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要静下来进行思考和总结,召开座谈会或汇报会“回头看”并探讨下一步工作。为节约时间和更有效解决实际难题,发言时要求少谈成绩、只说亮点,多讲问题、多提建议。同时发言要有材料,并且资料要共享。对有价值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办法加大推广力度。

(三)加强宣传,鼓励广泛参与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电子屏、网络、手机等新闻媒体以及戏剧、话剧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大力宣传城市治理对每个市民的切实影响以及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成效,树立正面典型,凝聚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治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让市民知道提倡什么、禁止什么;曝光不文明行为以及对此作出的处罚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宣传中要注意多正面少负面。

(四)拓宽渠道,加大参与力度

公众可以通过专家咨询、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网络征询、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治理活动。政府、城市治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有关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监督等城市治理的信息。召开会议前应当将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事项提前书面告知公众。城市管理部门还应通过开设24小时热线电话、信箱、邮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鼓励市民对城市治理“找茬”和提建议。相关部门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一旦被采用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提升能力,注重参与实效

公众委员以及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提升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经常关注商丘的发展、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商丘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对所议主题心中有数。尤其是公众委员,在接到城市治理委员会开会议题之后,要事先就讨论事项开展深入系统的调研,听取和汇集公众意见,提高参与城市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3 培养高能高效干部队伍,确保治理工作做实做优

城市治理重点在“治”,而落实“治”的关键在于执法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

(一)强化法律法规教育,筑牢依法执法根基

要定期举办专题班,对城市治理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让他们对常用法律法规、执法条例烂熟于心,从而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二)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科学、规范、文明、高效的工作方法。尤其是对执法过程中的沟通技巧要高度重视,避免向治理对象说“有检查,大家帮帮忙”、“检查组走了就好了”等短期性、“一锤子买卖”倾向的话语,以免在老百姓心中造成执法人员都在敷衍工作的不良印象,进而影响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特别要注意的是,要避免犯常识性错误,对执法中拿不准的事要及时请示上级,通过专家论证、党委集体决策等方式解决,以免制造笑柄。

为确保全市的城市治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培训教育要采用轮训方式。培训要结合考试开展,考试不合格者要再次学习。考试应分为理论和情景模拟执法两部分,避免理论实践两张皮。

(三)强化监管考核评比,推动领导干部履责

推进监督考核,是调动领导干部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抓手。

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把任务分解到各个辖区、具体单位和部门,并对这些考核对象的治理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确保整个市区治理无死角、无遗漏。

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分类考核。无论是责任区块,还是职能部门,考核的每项内容都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明查、暗查、专项检查、督查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要建立和完善“月考核、季点评、年兑现”的工作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面子、票子、位子”挂钩。每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名进行通报,并在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每季度召开点评会,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四要奖罚分明,调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主动性。要重视物质精神的双奖励。对做出城市治理城市特别突出的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时可以适当优先。对年度优秀的组织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还可以尝试设立城市治理专项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并且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四)强化依法执法保护,维护执法人员权益

正常执法中遭遇野蛮抵抗、报复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处理责任人,保护好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个别新闻媒体歪曲、恶意中伤城市治理执法人员形象的报道要坚决抵制,维护执法人员的基本形象。对由于改革创新等原因,出发点正确,却出现工作失误的,要允许试验、探索和试错,要依情节免罚或轻罚,给他们更好地履行工作提供宽松的环境。

4 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城市治理的组织保障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在城市治理中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做好宏观的方向性的工作。

充分认识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这个要求意味着城市工作不再是分管领导的事,而是和反腐、环保、党建一样,成了党政一把手的事。

抓好识人用人。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干起工作能够事半功倍。

推进城市管理机构改革,创新城市工作体制机制。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依法规划、建设、治理城市,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要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参考文献

1.万玲.公民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机制创新(J),特区实践与理论.2016(3).

第9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回顾20*年的工作,结合我市城管系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2009年工作。下面,我就去年城管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部署讲几点意见。

一、20*年全市城管工作回顾

20*年,全市城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全市城管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和谐城管”理念,大力推进公众城管、精细城管、科学城管,强化管理意识,在环境卫生管理、“整脏治乱”、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公交客运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创建和谐城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绩:

(一)城管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组织建设得到强化。去年4月初,我们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启动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局100余名党员认真开展动员部署、调查研究、深入实施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效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基本实现了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通过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完善了18项党建工作制度,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开展了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去年8月初,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开展了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工作,在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工作中,狠抓“五个落实”,一是统一认识,抓好组织机构的落实;二是明确目标,抓好具体内容的落实;三是广纳谏言,抓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落实;四是做到“两不误,双促进”,抓好管理工作的落实;五是不断巩固提高,抓好政务公开实际效果的落实。由于工作突出,我局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经验交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民评代表的一致好评。

三是注重城管执法培训工作,城管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去年6月,我局在红果经济开发区连续举办了两期城管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了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等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及《*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管的法规、规章进行学习培训,两期培训班共培训城管执法人员100余名,进一步提高了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同时结合全市开展的“整脏治乱”工作专门举办了一期重点小城镇管理人员执法培训班,收到了较好效果。去年8月份,又举办了一期公交客运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省法制办、省纠风办、省客管局的领导及专家讲课,组织全市公交客运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市容环境管理有了新突破

第一,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调整作业方式,使环卫保洁质量得到了提升。对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处理,钟山区基本做到市中心城区日产生的500多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运送到岔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0*年全年共出动垃圾清运车1.3万余车次,清运垃圾近16万吨,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严格执行《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卫生公厕考核评比标准》的规定,要求公厕相关管理制度上墙,有专人管理,全天按“四冲四扫”标准保洁,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公厕进行量化考核。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责任状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各级城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做了大量工作。钟山区城管局将市中心城区7022个包保门面划分到全区86个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制作“门前三包”包保联系手册发放到包保单位,累计发放“门前三包”责任包保联系手册5.668万份。六枝特区城管局细化量化“门前三包”考核指标,把城区单位(部门)和沿街门面的“门前三包”工作纳入长效管理,组织对各单位(部门)、沿街门面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及门面,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加大了市政设施的管养力度。钟山区城管局全年完成了市中心城区1.1万余盏路灯维护工作,修补被盗和破损雨篦子91块,井盖48块,沟盖板64块,维修凉都大道等路段人行道花板1800平方米,人行道打混凝土649平方米。六枝特区城管局投入资金140万元,安装交通西路人行道护栏1143米,那平路、交通西路100个不锈钢果皮箱,维修中心城区松动及破损人行道彩板300余平方米。盘县建设局完成城关镇解放北路、交通路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工程,完成城关镇滨河路扩建工程。

第三,在提高园林绿化档次上,各级城管部门努力在构建城区绿化布局的合理性、均匀性上下功夫,追求集自然美观、生态良好、环境宜人为一体的绿化效果。市中心城区绿化带(绿篱及草坪)累计养护及修剪面积达70.5万平方米,清除绿化带内杂草68万平方米,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在重要路段摆放羽衣甘蓝、三色槿等鲜花13.94万盆,栽种灌木金叶女贞35730株。红果经济开发区城管局的园林绿化工作搞得很有特色,在红果城区基本实现了“一街、一树、一景”。20*年,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29.0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1%,人均占有公园绿地面积4.85平方米。

第四,数字化城市管理迈出新步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精细城管、科学城管,钟山区城管局率先在全市城管系统实施数字化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制定了详细的精细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对市政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部件进行初步调查摸底。采用资源共享的方式,利用公安部门监控平台,派人到钟山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办公,开通了城管热线12319,24小时受理城管方面的投诉咨询,提高了城管为民服务的水平。

(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效果突出

一是“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市“整脏治乱”工作安排,各级城管部门重点开展了“整脏治乱”专项活动。开展了“城管进社区”工作,推行片区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意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理和取缔主次干道临街的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水泥销售点等。联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存在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在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上,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通过大量工作,全市“整脏治乱”工作进步明显。

二是开展对非法“野广告”的治理。市中心城区投入人力800余人次,清理“野广告”1.5万余条,清洗市政设施612个,覆盖“野广告”2.1万余平方米。钟山区城管局投资3万余元安装了“网络追呼”系统对野广告进行专项治理,自使用该系统以来,共梳理野广告1000余条,依法追呼100余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红果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对非法“野广告”采取“人海战术”,采用城管队员分片包干的办法,发现一起,立即清除一起,红果城区基本杜绝了非法“野广告”。

三是开展了火车站广场环境卫生的专项治理。火车站作为窗口单位,我们以治乱为突破口,联合铁路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对火车站广场出入口两侧进行了全面整治,清理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涂乱画,规范摊点,拆除乱搭乱建。同时加强了站内广场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实行全天保洁,并划定停车线规范车辆停放,使火车站广场面貌得到改观。

四是按照市开展集中打击制售假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配合公安机关,在全市城管系统组织开展了“城管系统集中打击制售假证”专项行动。对市中心城区无证经营销售书籍、光碟的游商、地摊进行强制取缔,取缔游商、地摊24个,收缴非法及黄色出版物60本(盘),其中书籍41本,光碟19盘,有效净化了中心城区的文化市场。

(四)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第一,去年3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由市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暨规范出租汽车打表计费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市中心城区打击非法营运暨规范出租汽车打表计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年共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31辆,处理1*辆,罚款37.5万元,查处不按规定打表计费出租车860辆,教育540起,处罚320起,罚款83250元。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和规范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市中心城区非法营运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租汽车打表计费已基本规范。

第二,认真做好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在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市客管局、六枝、盘县客管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工作,使全市燃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按时完成,共发放燃油补助资金1795.2万元。

第三,切实整治公交运营秩序和车容车貌。加大了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对违反排发班调度制度的经营者和驾驶员实行从重处罚。并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与市文明办等有关部门一起制定、下发了《*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文明车组”“文明驾驶员”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办法》。

第四,强化司乘人员培训。去年共举办出租车驾驶员培训班4期,培训500余人次。通过岗位培训,使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认识,全面提升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优质服务水平,规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进而全面推进了出租汽车行业蓬勃、健康的发展。

(五)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奥运期间维稳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下发了关于城管系统做好奥运期间维稳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城管工作应急预案。二是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把做好维稳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级城管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过程中,注重防范和应对可能产生的危险。三是加强群体性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处理工作。密切关注各种容易引发和非正常上访的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有效妥善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务必做到不扩大、不升级、绝不形成重大影响。四是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会同部门,成功处置了7路公交车上访和六枝特区公交公司10名私营公交业主上访事件。

(六)抗击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明显

去年的雪凝灾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我们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及时成立了处置雪凝灾害应急工作小组,制定了应急工作方案,坚持每天安排4人24小时值班,连续23天不间断地开展探路工作,各级城管部门投入经费40余万元,保证了雪凝期间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畅通,公交车、出租车正常运营,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方便。因为成绩突出,我局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评为“抗雪凝、保民生”先进集体。

为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各级城管部门积极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抗击雪凝灾害天气的工作总结和反思,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二是安排市政、园林和公园管理部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公园设施的督查、巡查和核查,对雪凝期间市中心城区损坏的主干道路和因使用大量工业用盐对苗木和绿化带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勘查、测量,编制工程概算。三是安排各级客管部门和市公交公司及各公交客运从业者切实做好营运车辆的检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运营。四是按照制定的灾后重建工作计划,督促各级城管部门切实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七)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的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开展。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防止滥用权力违法行为的发生,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城管工作的前瞻性和超前性还不够,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城管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市、区城管执法队伍各自承担执法任务,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行为不统一,城管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三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集中表现在垃圾中转站、公厕、市民休闲设施的不足,制约了城管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四是城市公交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目前,市中心城区无专用公交车停车场、保养场和洗车场。出租汽车的管理是一项难点和热点工作,从业人员素质低,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比较淡薄,管理难度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遭破坏、偷盗现象及市民乱扔、乱吐、乱倒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城市“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主要工作打算

2009年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出发点,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绿化、美化、文化、现代化”的要求,紧紧围绕“基本建成和谐文明,现代开放的中心城市”的目标,坚持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整脏治乱”工作;加强市政、环卫、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规范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以上工作思路,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今年,全市将启动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市城管系统党员要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以“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学习,认真实践,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落在城管工作实处。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

一是充分用好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及设施,加快市政、环卫、园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逐步完善城市道路、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基础设施,强化市容环卫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六枝特区、盘县要抓好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钟山区要抓紧完成岔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工程,并做好省厅对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二是搞好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道路、绿化养护保洁的有机结合,整合养护力量和资源,着力提升园林绿化质量。注重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经常脏乱差的场所和路段,迅速行动,改变卫生面貌。三是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加强检查考核,加大执法管理,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规范户外广告和摊点设置,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和督促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市容环境卫生。

(三)继续狠抓“整脏治乱”

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针对窗口单位和校园周边秩序以及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活动。针对市容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清除暴露垃圾及垃圾死角、公共厕所的整治活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抓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逐步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铲除非法营运滋生的土壤,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促进行业稳定。二是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实施好《*市中心城区公交车线路经营权有偿顺延方案》。做好公交车经营权的顺延工作,搞好公交线路经营权证的换发,以此次公交车线路经营权有偿顺延为契机,加快整合公交资源,进一步规范公交运营秩序。三是抓好《*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落实,使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四是切实抓好司乘人员培训工作。今年继续组织举办出租车驾驶员培训班,通过岗位培训,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水平。五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工作。

(五)做好城管系统维稳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和维稳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各项维稳工作,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二要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切实做好维稳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六)完善城管执法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完善城管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定期的城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县区城管执法队与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合力。建立严格科学、操作性强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督查权威,完善督查手段,通过明查暗访,建立通报、执法考核等制度促进执法单位文明执法和高效执法。注重督查效率,有重点地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加强对县区城管执法的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七)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和队伍建设管理

一是坚持把文明执法、服务管理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把耐心细致的文明执法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城管的各项法规,逐步把城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做好城管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是组织分期分批完成2009年全市城管系统700名执法人员执法证的换证工作,以换发执法证为契机,组织好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城管法律法规,狠抓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不动摇,增强执法的合理性。

(八)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城管公共服务质量

一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有效遏制权力的“暗箱操作”,避免权力的滥用,增强工作人员的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效率意识,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二要严格内部管理,树立良好部门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制定的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城管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的落实,牢固构筑反腐倡廉的重要防线。三要强化问责机制,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全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坚、特别能奉献的城管队伍。

第10篇

此前的7月10日,石家庄市纪委经调查,撤销违规违法收费的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该县县长夏生华因行政不作为,也被免职;同时还处分了另两名副县长。从此,元氏县成了一个没有城管的特殊城市。

从石家庄南焦客运站坐车,只需40分钟就可以抵达元氏县城。没有城管的县城,一片熙熙攘攘,在主街槐阳路的两旁,停放着各种各样的小摊车。

“城管撤销了我们都很高兴,最好永远没有城管!”一位摊主告诉《望东方周刊》。另一位开三轮车的师傅说:“没有城管,城里热闹多了!”

但是市民刘永杰不这么认为,他说,没有城管的日子里,市容市貌还是乱了许多。他指了指街边的一个水泥坑,坑里的垃圾正被当街焚烧,黑烟弥漫,风一吹,一阵刺鼻的焦糊味。“搁以前,这是要罚款的。”

300公里外的首都北京,关于城管与小贩的争议也在火热上演。这一回,首先坐不住的是城管局长们。

城管集体发声,希望影响立法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条例》名称看似与流动商贩无关,但媒体敏锐地抓住了第九条对流动商贩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时,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的规定。

“流动商贩合法化!”媒体的解读不无兴奋。不过,城管们不这么看。

7月28日,一场精心筹备的新闻会召开,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代表100多名城管局长发出了呼声:“城管执法局长们不赞同‘流动商贩合法化’的说法。”

在城管局长们眼中,《条例》非但没有使流动商贩合法化,反而可能缩小和限定他们的经营范围,并强化工商行政许可。

同时,城管局长们也将矛头对准工商部门。“这次《条例》的规定是为了增加工商部门的规费收入和国家税收。”罗亚蒙说,“本着‘谁许可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工商部门应成为流动摊贩的主管部门。”

“流动摊贩是否合法,跟城管其实没有关系,是工商部门来鉴定的,城管管的就是摊贩是否侵占了城市公共空间。”在接受本刊采访时,罗亚蒙这样厘清城管与工商的职责划分。

罗亚蒙和全国大多数城管执法局局长一样,心中存有委屈:城管做了很多好事,却被戴了一顶“黑帽”。

罗亚蒙认识到这是一个城管集体发声、影响立法进程的时机。于是,联席会议的100多位城管执法局长,就《条例》递交了五条修改意见。对“流动商贩合法化”问题,城管部门认为应当增加条款,即“无固定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如果流动经营的区域较为固定,经营时间较长,也可以进行工商登记。”

罗亚蒙说:“全社会都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无固定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全部进行工商登记是做不到的,但是都宣布非法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应当进行强制许可,而应当是提倡、鼓励,让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自愿选择是否登记。

除了这件事,罗亚蒙最近还在张罗着让几个城管局长上央视《大家看法》栏目,他的目的是为了给城管“正名”,摘掉“黑帽”。

“过去管城管叫土匪,我觉得不为过”

费了“老鼻子劲”,工作人员才把北京流动摊贩崔丽请上了8月4日的《大家看法》录制现场。刚开始,大家还以为她是怕出镜会被城管认出来,遭到报复。毕竟,卖水果的她,曾多次被城管撵走,甚至被搜身。

而在本刊的追问下,崔丽说,迟迟不肯出镜的原因仅仅是“不好意思”,“那些破城管,有什么好怕的!”她甩下一句狼话。

就连只是兼职做流动摊贩、正式工作是做策划的张广,提及城管也是咬牙切齿:“全国的城管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

自从1997年第一支城管队伍试点以来,城管和流动摊贩之间的对立愈演愈烈。

“过去管城管叫土匪,我觉得不为过。”来自东部地区某地级市的一位城管执法局局长说,以前的城管队伍中大多是退伍军人和闲散工人,良莠不齐。

“他们处理问题比较简单、粗暴,某种程度上败坏了城管的形象。”他说,自主罚款的往往就是这些人。

据他介绍,在许多地方,由于没有编制,经费来源又无保障,只能招聘协管和其他非正式队员,这造成了管理的混乱。

以该市为例,该市城管局正式在编人员200多名,管辖3个区,另外还招募了100多名协管员,他们属于合同制工人,每月工资1000元左右,不及正式队员的一半,因此人员进出较频繁,不利于管理,执法时必须有正式队员带着他们。

其他地方也大多如此。元氏县城管被取消后更是被曝出,40多人的城管大队,只有队长一人为在编人员,其他均为聘用。

7月11日,上海闵行区5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摊主彭林进行殴打,致其右侧肢体偏瘫,被迫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事后调查发现,5名队员均为协管员。

上述这位局长告诉《望东方周刊》,目前的情况是,城管局只能管到市区,下边的街道和乡镇又各自招聘一些人来充当城管,他们没有事业编制,没有文化基础,也未经过培训,并不具备执法条件,但也穿着城管服装,也配有执法车。城管局对他们无法形成有效领导。

“其实,近年来城管队伍的素质已经有了很大提高。”这位局长说,自2006年开始,该市城管执法局只招收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其中不乏名校法学、新闻专业的毕业生。

但是,在各地,城管局仍不得不大量招聘文化素质相对较差的协管。“关键是编制问题,”该局长说。编制背后又是行政改革的大问题,“随着城市的发展,以往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一些部门,职能已经弱化,但他们仍然占用着编制,由于利益牵制,要裁掉这些机构又很难。”

与公安局“互动执法”

面对城管“人人喊打”甚至要求取缔的呼声,罗亚蒙觉得很冤。“城管的100多项职能中,管理流动商贩只是很小一部分,但却把城管弄得声名狼藉。城管其实做了很多,你一天不清理垃圾,城市就臭了,一天不供水,城市就要瘫痪了。”

在城管局长们看来,媒体对城管进行舆论监督是好事,“但往往没有深究其背后的原因。”

多位接受本刊采访的城管系统人士均表示,他们苦恼的问题是城管职能过多,政府经常将一些受累不讨好的职能转给城管,使城管系统宛如一个饱受妖魔化的“巨人”。

“不要说老百姓了,连一些机关行政人员都不知道城管的体制究竟是什么样的,各地城管的职能也不一样。”上述局长说,城管管理职能边界模糊。

他说,该市曾对各职能部门做过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市民把一些不应由城管负责的问题也都算到了城管头上。“比如公园自己有管理机构,但里面的脏乱差,老百姓认为是城管不作为,小区属于物业管理,归口建设局,但小

区里的问题,老百姓也指责城管。”

这种职能边界的模糊,使得城管的执法依据有时并不充分。罗亚蒙举例说,本来应该持有环保局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噪音污染问题,在有些城市反而归城管局管,“你处罚,人家告你,一告一个准,城管只好花钱请环保部门配合工作。”

在这种混乱的权力架构下,多数城管局长只好寻求“变招”,其中重要的一条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南方某市城管局局长告诉本刊记者,该局与当地公安局进行“互动执法”――公安局在城管执法时派一个人在旁边“撑腰”,以便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抗法。

每个季度,该局还要请法院、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开联席会议,解决那些疑难杂症。统一认识后,有时群众到法院投诉城管,法院就不受理。以前,违规建设的工地老板可以“打点”派出所,赶走城管执法队员,但如今派出所和城管结成了“统一战线”。

“今天你敢抛洒漏,明天我就敢停你的工。”这位局长说起经验来不无激动。

学会争取书记市长的支持

莫说职能,事实上城管这个机构本身“是什么”,也一直是个大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翟宝辉,不久前完成了“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并于8月7日起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据悉,该课题报告已经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的认可。

根据这份课题报告,目前全国共有8种城管体制模式,有的城管执法局是一级局,有的则是挂靠在建设局、规划局等单位的二级局。

前述那位南方某市城管局长说,他们只能收编为市政府办公室的下设机构,依靠市规划局、建设局等单位的委托来执法。

另一位城管局长告诉本刊记者,全国尚无统一的城管体制。“以前归原建设部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后,把城市管理的职能划到各个城市政府,于是全国城管体制五花八门。城市管理如同一个烫手山芋,知道矛盾比较集中,都不想管。”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摘掉戴了多年的“黑帽”,他认为:“首先要立法,全国没有一部规范的城市管理法,就没法规范城管的管理。”

翟宝辉研究员认同以上看法,但他认为,在立法之前,需要解决一个根本问题:“城管是什么,到底该管什么。”

他提出了“大城管”的概念,建议以江苏省淮安市的成功经验为蓝本,统一全国各色的城管模式,组成城市管理综合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城管执法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城市综合管理。

各城管局长很清楚,他们必须努力争取市领导的支持。

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内部刊物上显示,有关人士曾在今年举行的第三届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年会闭幕式上,向与会100多位城管局长强调:“今后大家要坚决摈弃幻想,学会争取书记、市长的支持。”

一位城管局长私下里对本刊表示,为争取市长支持,他创造各种条件与市长多接触,“必须让领导知道城管的重要性。”

城管代表年会上首次统一着装

然而,还是有部分城管局长怀念以前归口原建设部的时光,当时中央层面有相关部门撑腰,而如今,莫说中央,到了省一级,城管局都没有归口主管部门。

翟宝辉的课题报告建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城市建设司为基础,设立城市建设与城乡综合管理指导司,或单独设立城市综合管理指导司,以构建“大城管”的中央行政指导机构。

2009年4月,在第二届和谐城管论坛、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第三届年会上,来自22个省区170多个市县区的30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开幕式上,升起了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的会旗,会旗为橙色,绣有城管执法统一形象标志和:“亲民、文明、和谐”六个大字。与会代表身着08式制服,首次统一崭新亮相。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不隶属任何部门,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组织机构,而是城管(执法)局长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会议交流机制,于2007年成立。第三届年会上的特殊仪式安排,足见城管为自己“正名”的良苦用心。

第11篇

关键词: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路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贯彻落实党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求要求与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路政局于2012年4月正式成立统一组织实施城市道路管理、公路管理和道路管线监察的行政事务管理职能。

上海市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在新形势下。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的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进行阐述与分析并,提出本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构想。

1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现状

1.1市管城市道路路政管理体制

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本市市管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苏州河桥梁、部分跨铁路立交、中心城越江桥隧)的路政管理工作,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1.2区管城市道路路政管理体制

2005年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1号令中《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自此,区管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由区县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区管道路的行政处罚由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实施。

2本市路政管理的特点:

2.1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并存

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的并存构成了本市路政执法的特点。城市道路,市管城市道路由市路政管理部门进行专业执法,区管城市道路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综合执法。

3.本市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市区两级路政执法模式不统一

目前本市路政执法模式主要分:行政专业执法和行政综合执法。市管城市道路实行专业执法、区管城市道路实行综合执法;浦东新区所辖道路均实行综合执法。市区两级路政执法模式的不统一,城市道路已经没有了对应的市区路政专业执法条线,市和区在执法重点、力度和专业性等问题上不可避免存在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政执法的有效开展。

3.2有关法规规章不适应当前管理要求

城市道路行政处罚在地方性法规上没有强制手段。2006年修订的《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删除了“由路政管理机构代为清理占路物资(代为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款,弱化了行政处罚的现场执行力。

3.3现行管理模式难以达到理想执法效果

道路综合执法的不作为、不到位、不配合导致路政管理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区管城市道路行政许可与处罚的行业外分离,造成道路执法信息沟通不畅、执法力度弱化。现行的《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又缺乏如何配合道路管理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道路管理部门有心无力、束手无策。

据了解2009年全市各区县城管部门涉及违规掘路、超限车辆过桥、桥梁安全保护区作业等道路执法的案件几乎为零。综合执法的缺位却造成了道路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的负面影响。

3.4路政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市道路路政执法人员不足、装备更新不及时情况比较突出。本市南浦、杨浦、卢浦大桥等14条越江设施、浦西177公里城市快速路、20公里桥梁天桥等仅8名专职执法人员,远远难以满足执法需求。同时路政执法车辆少、通讯设备落后、称重设备精度差,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效率。

3.5路政管理中的执法难点

3.6.1道路超限治理问题

城市道路路政执法没有拦车扣车权,且现场处罚已经取消,这是重车过桥执法困难的重要原因。

3.6.2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问题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内未经许可的违规施工比比皆是,管理部门常陷入巡视疲于奔命、处罚为时已晚又缺乏强制执行手段的尴尬境地。

4上海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4.1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

对现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确不适应现行管理要求的,列入修订或废除计划,如《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确有立法需求的项目,尽快列入立法计划上报,如《上海市道路治超管理办法》,力争“十二五”内完成;对管理中的空白或难点,开展立法调研,作为立法规划的储备项目。

4.2强化专业执法,提升管理水平

路政执法需要根据道路设施量配备相应执法人员与车辆装备,需要建立规范长效的巡查制度,需要对执法人员进行一年两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更需要专职或长期从事道路管理的工作经验。在这些方面,综合执法不能有效胜任道路路产路权的保护,路政专业执法针对性更强、执法效率更高。因此建议中心城各区路政执法从综合执法回归专业执法,由各区道路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道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强化专业执法,提升管理水平。

4.3加强融合协调,深化行业管理

市路政局成立后,应更多与市城司、市政市容联席办、市交通信息中心、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市建设交通委设施运行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对接,对项目预算执行、路网资源整合等阶段性、全局性进行深化,积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在开展市区联动方面,建议建立市区路政执法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行业管理。

4.4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制度保障

首先,严格按照道路设施量、设施技术标准和相关劳动定员规定,配备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和检测设备,安排好办公用房和执法站点。其次,加强对路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路政执法队伍。再次,重视执法物资的管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和高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维,通过制度建设保障路政管理顺利开展。

4.5建立道路保护区执法新机制

建立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协同管理机制。由规划征询意见,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同步告知,路政严格把关,交警组织交通,安质监站安全监管,城管路政双向告知,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执法单位的协同管理,强化联合执法效力。拒不停工的,尝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证路政执法效力和设施安全受控。

4.6建立完善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运行机制

倡导“政府主导,联动执法”的工作原则,由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牵头,召集规划、运政、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席会议机制。路政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各执法部门的法律资源。

参考文献

1、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12篇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城管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城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市城管执法局党委决定从潍坊市区的大型企业中聘请30名知名企业家为社会宣传监督员。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首先,我代表市城管执法局和全体执法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城管执法工作的上级纪检部门、各新闻媒体和广大的企业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为便于各位社会监督员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更好地监督和帮助,下面,我将市城管执法局的基本情况和前期的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于2003年4月1日,为市政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部门,具体行使国务院法制办复函中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市辖四区和三个市属开发区分别设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分局,市区体制实行“两级执法、双重管理、以区为主”的模式。各县市分别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自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城管执法机构以优化城市环境为己任,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治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不懈地开展了违法建设、乱贴乱画、乱设广告、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认可。

城管综合执法是一项新生事务,许多工作尚处在探索阶段。因此,在队伍成立之后,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尽快实现城市环境面貌大变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提出城管执法部门暂不参加市直部门“双评”活动,为全市各级城管执法机构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市里的要求,我们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参加了企业“双评”活动,结果连续三次评议结果均为倒数第一,直接导致了我们前任局长被免职。

为适应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察,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担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作为新一任的城管执法局长,我深感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市领导的信任,前期城管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广大执法人员和广大市民的期望,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面临的巨大考验。上任以来,我与领导班子和全体同志进行了深刻反思。我们认为,企业“双评”不理想,有工作性质等客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我们必须在付出了惨痛代价的基础上,痛定思痛,深刻吸取教训。必须承认,我们的工作中确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诸如执法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程序不规范等不文明执法的行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给我们的企业、市民带来了工作上和生活上的不便。对此,我们新的班子向全体市民和企业承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永远是人民的公仆,任何违背人民根本利益的行为都是应该被禁止的,我们一定严肃纪律,狠抓队伍建设,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消除不文明执法的现象。

为解决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任后不久我们以新任执法局长的名义发了“致我市企业家的一封信”,诚恳征求各企业对执法局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我们感动的是,97%的企业家都给了回复,既表达了对我们的同情和理解,又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不严格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平执法。

为解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本着对企业和市民负责的精神,新的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确立了“改进执法讲文明、转变作风讲服务、优化环境讲和谐”的整改工作思路。按照这一思路,我们迅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对原有的30多项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重点对监督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针对执法人员执法中容易出现和引起市民反感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研究制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十条禁令”》;专门成立了执法督查机构,制定出台了过错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实行日常督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建立起了监督有力、考核到位的责任追究体系,用制度管理队伍,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不文明执法,侵犯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严厉惩处。

二是狠抓了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的素质。对全体执法人员分三批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执法业务考试、知识竞赛、城管执法实务研讨和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等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教育,重点对一周的工作和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实施了大规模的队列训练,培养执法人员令行禁止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从根本上解决不文明执法的问题。

三是贯彻公平执法的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我们执法局新的领导班子贯彻了一个理念:对执法相对人一视同仁,不执人情法,也不刁难任何相对人。对不公平执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宽恕。

四是改进了执法方式。贯彻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全面推行人性化、亲情式管理,采取了“初次违章不处罚”的执法方式,对初次违章且影响较小的单位和个人,只进行说服教育不作处罚,并帮助其纠正违章行为;对必须进行处罚的,区别不同情况,尽量予以从轻处罚,特别是对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等作出拆除处罚的,主动登门入户做工作,耐心听取申辩,详细阐明利害关系,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避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同时,推行了规范化服务,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热情地做到“四个一”,即:迎上一张笑脸、道上一声问候、倒上一杯热水、送上一把椅子,真正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五是细化了环境整治。我们认为,拥有良好生活环境的和谐社会才是高水平的和谐社会,严格执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统一的。为建立高水平的和谐,我们组织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写、占道经营、乱倒垃圾、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800余处、5万多平方米;清理各类乱摆摊点和店外经营5.5万余处(次),取缔各类占道市场32处;清理乱贴乱画9万余处,拆除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2万多块;查处施工噪声扰民案件300余起、乱倒垃圾案件130余起。同时,我们将城管执法逐步向街办、乡镇、社区延伸,扩大了环境整治的覆盖面,实行了市容市貌划片包干管理责任制,在城管执法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取得了突破,实现了城市环境面貌的大改观。

总的来看,经过前段时间的积极整改,我们的各项工作都有了一定的起色,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下一步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管执法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调整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执法方式,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环境秩序,力争实现“一个目标”、做到“两个确保”、树立“三个理念”。“一个目标”就是要创建全国一流的城管,包括一流的管理制度、一流的管理机制、一流的执法队伍、一流的执法方式、一流的社会形象。“两个确保”就是确保做到从严治市,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确保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实行人性化管理。“三个理念”就是树立内强素质求和谐的理念、外树形象讲服务的理念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环境,精心打造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品牌。

城管执法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充满着各种矛盾。我们在履行职责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时,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少数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遇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案件,不查就是失职,广大居民会不满意,一旦依法查处,就有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上的损失;占道经营,不查影响交通,查处经营者不高兴;违章建筑,不查影响市容市貌,查处触及企业利益。因此,我们的工作特别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这次我们从市区大型企业中聘请知名企业家作为城管执法社会监督员,目的就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规范和约束城管执法行为,推进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保障城管执法工作始终沿着依法行政的轨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