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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年度个人总结

时间:2022-10-10 08:00:31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

第1篇

2020年以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业务能力增强,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2)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科长带领下,审阅案卷,参与听证会案审会,及时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请教问题,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认真参加各类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二、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现在的工作主要有四大块,一是环境保护案件的初审;二是组织记录听证会、案审会;三是做好普法工作的计划总结,并收集整理留存以备上级检查;四是收集整理法制建设考核资料,交于综治办检查。

同时,今年6月22日至10月27日期间我休了产假,在休假之前,将手头工作分门别类的整理存档,便于其他同事接手,在上班之后,积极调整状态,融入工作。很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与照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更加积极勤奋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补足知识短板,勤于思考,在熟悉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更好的审理卷宗,协助各位同事,规范执法工作。同时,要拟好每日的工作计划,做好记录,精心尽力,戒骄戒躁,严谨的执行领导的安排,完成自己的工作。

第2篇

城区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挖掘城区经济发展潜力,加快城区经济发展,增强城区经济实力,提高城区经济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对于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我省城区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城区经济发展规律,完善城区经济管理职能,合理拓展城区经济发展空间,优化城区经济总体布局,调动城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激发城区经济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城区产业结构升级,使之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今后3年,全省城区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突出城区发展重点

服务业是城区经济的主导产业和战略取向。要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城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首要任务,纳入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摆上优先发展位置,集中主要精力抓好落实。要童点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建设5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推进100个城区服务业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培育100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形成充满活力、适应市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城区服务业发展格局。

工业产业集群是城区经济的发展引擎和支撑力量。要按照“总体做强、集群做大、主业突出、产业配套”的要求,紧跟世界技术创新潮流,重点发展以关键技术、高新技术和自主创新技术为主导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关联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世界级企业和国际品牌,做大做强100个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突出优势产业特色、集聚资金技术要素、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新型工业园区,促进城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增强城区对经济管理的能力

按照“合理划分事权、强化基层工作、明晰责权配置、事权财权对称、落实城区职责”的原则,赋予城区更多的经济发展管理职权。凡是应由城区管理的权限,应尽快到位;凡是能由城区管理的权限,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逐步到位,充分激发城区经济活力,建立更加富有效率和效能的体制机制。除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投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权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外,可将其他涉及经济管理的权限,积极有序地通过多种方式授权城区管理,赋予城区相应的发展经济的自、决策权。建立并形成责权利相协调、管事与管人相衔接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对地处偏远、相对独立的郊区,应当赋予其更多的管理权限。

四、拓展城区发展空间

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遵循“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优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域结构,理顺城区行政管理体制,促进要素资源合理配置,拓展城区经济发展空间,增强城区功能,提升城区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改革发展振兴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聚发展、合理布局”的要求,增强城区综合承载能力。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与推进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城区人口、户籍、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发挥城区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功能。积极推进非集中连片、1万平方米以下的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城区安居工程。

六、完善城区经济发展政策

从20*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8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城区给予专项补助,以后视省财政情况逐年增加。

为支持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省级财政相应增加社保、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专项资金。

七、强化城区经济发展责任

加快城区经济发展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各城区都要根据全省总体目标的要求,科学制定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要把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为考核城区工作和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并强化严格规范的绩效考评制、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责任意识,形成真抓实干的责任导向,不断推进城区经济发展。

八、加强城区经济工作领导

建立和完善全省城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地方财政总收入及增长速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长速度等主要经济指标,按季度和年度在全省进行通报。

建立准确反映城区经济发展质量与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全面推行在地统计。城区政府要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尤其要加强城区服务业统计工作。

完善城区党委、政府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协管职责。选择3至5个城区,探索垂直管理部门行政体制改革。垂直管理部门要建立向所在城区沟通汇报工作、列席相关会议等制度,干部调配任免、年度考核应征求所在城区党委、政府的评价意见。

第3篇

一、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XX县政府起草完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的请示》,并连同规划文本上报至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转报市人民政府,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

二、城镇综合提升工作

2015年完成了环城北路、二环北路东延线、达丙路南延段市政道路建设;完成福惠路北段、南段东侧人行道砖铺设工程;完成福惠路与右甸路交叉口道路、宝丰路、会堂路等多条道路路面修复工作;同时配合质监站完成南门河、文昌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3.6公里新增雨污管网建设工程。文昌路东延线、环城东路(二环北路—形象佳阳小区)、客运站北侧道路等多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预计来年3月底可全面完工投入使用。目前,城镇面积达23.2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约达9.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约13.6万人,城镇化率约达38.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6.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6.7%。

三、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年内启动了《县道路网专业规划》、《县右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同时配合13乡镇启动编制了4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规划,目前已完成田园镇德老本、翁堵镇明山水库、漭水镇坝尾、寨子、许家寨、鸡飞镇鸡飞村等安置区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其他安置区规划编制稳步推进。

四、规划管理和规划验收工作。

严格管控规划成果,牢固树立“规划是法规”的理念,强化各类建设规划审批,严控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注重建筑风格、配套设施、景观营造等审查,确保规划成果得到落实。严格按照总规、道路网专业规划等控制城市红线、绿线、黄线,共完成放线工作80余次,较好的将规划落实到实处。认真遵照办事流程和有关规定,核发“两证一书”,年内共核发“一书两证”194份,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7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5份。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2万元。完成福慧华庭、隆祥花园一期、中医院、茶韵公园等13个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共核发《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13份,确保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规划,较好的维护了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开展“四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将在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试点工作。为实现我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同时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高效行政提供重要参考,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提供重要支撑的目标,年内已开展“四规合一”前期工作,同时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力争将我县纳入“四规合一”试点县,进一步推动我县特色城镇化建设。

六、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为解决县城道路反复开挖、各种管线错综复杂,进一步提升县城品质和城市形象,2015年11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了三家作业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综合资质、实力及二次报价等条件最终确定广州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县地下管线普查作业单位,并与12月1日进驻开始普查工作,截止目前以完成兴宁街、文昌路、右甸路等道路65公里的管线物探及数据整理工作,整个项目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完成将为县城规划、建设及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七、其他工作。

配合“十三五”编制办进一步梳理“十三五”建设项目和各项发展指标预计,做到既有前瞻性,又符合发展实际。配合做好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城申报各项工作,积极准确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和图纸等文件。根据领导工作安排,我股室相关人员配合完XX县城宅基地审批工作,依据城市规划,共完成宅基地审查420宗;完成隆祥花园二期建设规划、大酒店规划方案、棚改安置区建设等规划审查;完XX县城水体景观改造、南片区安置区规划、昌一中西侧挂牌土地规划、恩红道路西侧挂牌土地规划等方案编制工作;配合我局各股室完成其他工作。

总结这一年来的工作,首先要谢谢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在融入单位这个大家庭中成长和进步。我们知道,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如今新的一年又将开始,我们股室会将更加努力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不断的鞭策自己,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城乡建设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住建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年度工作总结(2)2015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在局党组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团结一致,以深化房地产业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的好评。现将2015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房产管理信息化系统,逐步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已熟练掌握系统各项技术程序。新建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及房地产产权登记系统已在使用中。截止2015年12月30日,共办理房屋权属登记485宗189183.02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265宗74625平方米;二手房交易72宗12240平方米;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共计267436.58元。商品购销合同登记备案733宗108300.2平方米、注销合同备案104宗,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件数1112件、抵押建筑面积555010.84平方米、抵押金额83657.85万元、债权数额134200.35万元。历年房产档案的信息录入及档案入库已经全部完成,录入总件数14985件、证书数14672本、总建筑面积5341658.049平方米,2015年7月13日—17日县档案局对所录入的房产档案进行了验收。

(二)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商品房预警机制,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动态巡查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市场销售透明度。2015年共办理了14家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235511.98平方米。二是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服务工作,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共对县内7处、0.52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

(三)加强小区物业监管。不断对物业小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培育和引导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发展,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走向规范化。同时,以“省级文明县城”验收为载体,积极开展小区环境整治活动,抽调专人进行督查,优化小区环境,共建文明和谐的居住小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6家物业管理公司。

(四)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151户(勐统镇62户、卡斯镇89户),均为拆除重建。下达补助资金169.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3.2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6.63万元。

(五)强化效能建设,房管形象逐步提升

严明的机关效能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保障。今年,我们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入手,强化了科室效能建设,提升了房管形象,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在工作中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特事特办制、双向沟通制六项制度。同时将工作目标予以量化,年终实行严格的百分制考核。

二、下步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履行房管股职能,提高工作标准,促进各项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1.继续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处理好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权属登记管理,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同时,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塑造服务品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营造“优质高效、公开公正、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

2、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搞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暨市场监督检查,做好商品房登记备案及预售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楼盘品位,提升城市档次。

3、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监管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县物业管理服务上台阶。

4、随着房地产业开发建设的增加,入住小区数量的增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势在必行,建议成立物业管理股,专职负责各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业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风险防范工作,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股室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对股室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7、做好房地产投资统计,确保投资任务完成;完成好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抗震防震人防股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抗震防震人防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新规范,参加了国家人防信息化培训班,提高了股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对警报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八台警报器进行了定期巡查,警报设备运行正常。做好9.18警报试鸣工作,音响覆盖率达100%。

(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增加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通知》(云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我县以定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推进人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城市建设融合式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XX县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办法》初稿。

(四)积极自动服务好重大项目的人防工程审批工作。完成了天和医院新建项目和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保山XX县片区东、西地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五)抗震防震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完成了XX县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XX县住建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4篇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全面推动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强调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各级各类城镇的协调发展。

第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思想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必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作用,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当前在城乡规划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提出脱离实际的发展目标;违反规划,盲目圈地,以牺牲环境、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整体效益为代价提高强度开发,强拆强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被拆迁人利益受损;不按照规划组织城乡建设,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严重影响了城镇化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们的城乡规划监督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虽然可以在事后纠正和处理,但往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通过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建立起有效的规划效能监察机制,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保障城乡规划在调控和引导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开展规划效能监察是惩治城乡规划领域中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城乡规划管理领域存在着诸如少数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迎合开发商意愿,随意调整规划,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对各级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是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失职、渎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各级政府改进工作方式,正确履行城乡规划监管职能的内在需要。这次建设部和监察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标志着政府抓城乡规划工作的思路有了重大转变,说明国家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已经从重规划编制、审批转向规划编制、审批与监管并重,从重属地管理转向上下联动、全面监管。我们要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根据建设部、监察部提出的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正确和严格的实施,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以及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和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较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能够满足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明显改善、各级政府之间的规划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四是基本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和比较完备的规划编制、审批制度。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意愿能得到及时反映和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五是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城乡规划行政权力与责任密切挂钩,城乡规划监督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完善,层级监督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属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效率、效果的监察。我们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注意把规划效能监察和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各个管理环节结合起来,把规划效能监察的要求融入管理之中,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各级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各单位要着眼于整个系统工作效能的提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一套“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依靠制度系统地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三是要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公示制度,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自前年我市全面实行规划公示制以来,成效显著,通过规划公示,拉近了政府、规划部门与群众的距离,构建了倾听市民呼声和意见的平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的规划意识,完善了规划监督的机制,使一些过去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才暴露的问题提前暴露,为我们预先化解社会矛盾创造了条件。因此,实施“阳光规划”是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实施。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规范批后公示。批后公示的目的是使规划部门明确无误地将规划审批内容公告于社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因此,批后公示要将规划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条件用图文、数据准确直观地反映出来,使违法建设无处藏身。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应加快规划管理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无误的规划管理信息。

2、严格依法行政。规划实施的关健在管理,“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规划管理的关健体现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在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中依法行政,就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通过审查核发“一书两证”来对建设实施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审批中要依法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包括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批行为的合法性两个方面。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年初,省建设厅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暂行规程》,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书两证”的发放程序、条件、时限以及各项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执行,保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为程序合法规范到位。在审批依据上,一是要严格遵循经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规划,二是要切实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和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3、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充分发挥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城乡规划工作环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管理,防止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规许可情况的发生,建立有效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大家以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

4、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监察机制。去年,建设厅下发了在各设区市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省建设厅又再次下发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这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的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城规委专门下发文件聘请城乡规划督察员,并制定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所辖县(市、区)的规划督察力度。目前,省厅正在草拟向各设区市全面开展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更新观念,改进方式,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设部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于今年的4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新办法”还理清了城市规划的层次体系,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并从审查程序上对城市规划的部门合作与公众参与予以保障;“新办法”根据近年来的规划实践,增加了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强化了对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对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充分关注,对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各地规划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新办法”的要求,注意把握好以下3个问题。

第一,更新方法、充实内容,切实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水平。在修编方法上,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转变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论证工作,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要在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等进行深入、细致、科学的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按照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县(市、区)域范围内的空间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分区管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与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城市发展与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等方面的工作。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城市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红线”(道路控制范围)、“蓝线”(城市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并制订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二,严格程序,强化规划修编的审查和管理。一是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认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告原规划审批机关,经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凡未经认定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将按照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追究。二是切实做好规划的行政和技术审查及专家评审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编制规划纲要,纲要编制完成后,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文报请市局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还应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审查和评审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完善的情况及吸纳意见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经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法定程序的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首先,用地的规模要与土地部门衔接。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滞后,没有远期2020年的用地指标,在规模核定时上级部门缺乏依据,影响核定工作。规划部门要督促土地部门做好与上级土地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其次,用地的布局要与土地部门衔接。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应服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四是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使规划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城市总体规划在提交专家评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划中得到体观并应作为规划图件的附件。五是要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和规划编制队伍的管理,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开展修编工作。不得委托不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规划审查、审批机关将不予组织审查、审批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全市规划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对不按国家和省、市办法规定要求扰乱市场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地也要大力支持,严格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确保我市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

第三,按要求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一要尽快完成到2010年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编制完成到2010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指导城乡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二要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为确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编制、审批程序,树立其权威性,省建设厅专门起草了《江西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已申请列入了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照《条例》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各类开发区、储备土地及拟出让的土地等城市建设重点控制地区,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规程。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放在立法的高度,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及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在今年3月底成立了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规划局局长王建平担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吴伦浩、规划局副局长杨华文、房管局副局长司德轩、规划局纪检组长张晓阳任副组长,规划、房管、监察相关执法监察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据统计,目前,德兴市、横峰县、万年县已按市里的要求,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按要求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其它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区),会后要及时成立并上报。

二是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各地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大力宣传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对效能监察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领导不力、措施不严、收效不大的要严肃追查,及时曝光,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规划效能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有法不依、、、推诿扯皮和失职渎职的案件,将予以严肃查处。

第5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批准实施指导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1、《*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正式批准实施。2009年1月24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自此*州就有了指导*州域城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指导*州城镇体系协调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政策纲领,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同时进一步以法定形式确立了我州“两点、一线、四个层次”的城镇发展思路。(两点:重点加快六库、金顶两个城市发展;一线:重点突出*沿线精品旅游城镇特色一体化建设;四个层次:首先是六库、金顶,其次为上帕、贡山县城,三是以通甸、丙中洛、片马等为主的“重点集镇”、“边贸小镇”、“旅游小镇”,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公路沿线“景点式”村庄建设)规模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鲜明、互为依托、结构严谨的州域城镇空间体系发展格局正在逐步构建。

结合《*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正式批准实施,我局积极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加强城乡规划和各类规划的协调工作。

2、各县各类规划编制正在稳步推进。泸水县规划局负责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已比较完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自2009年2月形成初稿,经几次讨论修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第二次修改稿,正进入法律报批程序。同时,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同步进行,目前资料已基本收齐,待评估报告批准后随时可进入修编阶段工作。上江乡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已完毕,第三稿修改已完成。福贡县局正进行编制江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为了协调城乡发展,构建城乡和谐人居环境,2009年2月中旬,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09〕36号)文件要求,州规划局结合我州四县县城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制定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在四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时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的方式,在2009年—2011年,完成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县规划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在要求时限:20*—2017年,10年内争取省财政补助,州、县、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采取打捆委托的方式编制完成全州四县196个中心村、27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同时填报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和《县(市区)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把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年的工作中。

4、城镇特色规划编制逐步开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建规)〔2009〕81号),结合我州实际,要求各县结合目前正在修编的总体规划开展好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

(二)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全州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

1、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我州目前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办事程序不规范的现状,我局在规划系统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按照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阳光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整理,拟定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

2、协调解决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的相关问题。加强全州规划系统人事管理,积极配合州人事局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核发四县规划局的人员工资;加强与州县各级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的通知》(云建规〔2009〕4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州监察局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四县规划局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我州20*年县城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了2009年一、二季度本辖区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及调整审批情况。同时结合各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处罚等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目前已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2、顺利完成我州20*年度城镇化水平的统计工作。我局于2009年2月初向四县规划局安排部署了20*年的城镇化水平统计工作。经各县规划局认真调查、统计上报,截至3月底已顺利完成。20*年度*州城镇化水平为21.38%,与去年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3.24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

3、认真进行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规〔2009〕215号)要求,2009年6月底,州建设(规划)局、州监察局对我州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查24项,实查24项,其中泸水县14项,兰坪县3项,福贡县7项,贡山县零项。自查项目用地面积13.34553公顷,其中涉及容积率调整的有3项:*鼎业阳光小区、泸水县公安局江西综合楼、民通商场购物中心,合计用地面积1.98公顷,但都未超出规划条件容许的容积率范围,泸水县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拆除违建部分、限期整改、补办手续、补交规费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4、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手续。20*年12月至2009年6月,全州共发放选址意见书70份,用地面积为161595.22㎡,其中泸水县50份,面积140698.53㎡,兰坪县8份,面积5379㎡,福贡县5份,面积12352.15㎡,贡山县7份,面积3165.5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份,面积96910.28㎡,其中泸水县16份,面积83133.64㎡,兰坪县4份,面积9579㎡,贡山县12份,面积4197.6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份,面积206886.44㎡,其中泸水县43份,面积155380.98㎡,兰坪县16份,面积45014.97㎡,福贡县2份,面积458㎡,贡山县12份,面积6032.49㎡。泸水县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8证,用地控制面积12032.56㎡;核发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16证,建筑面积24539.33m2,建设投资2955万元。

5、制定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制定主要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六库老城区改造与《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出入较大,《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较困难的矛盾的一个较好措施,是《六库城市总体规划》和《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前的一个过渡。根据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六库老城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泸水县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老城区《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近年来规划管理的实际,于20*年11月编写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初步方案,经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泸水县规划局业务多次讨论和技术对接,2009年1月形成初稿,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公示、提交规委会等程序后,目前已按法定审批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6、积极查处违法案件,城乡规划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各县严格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泸水县2009年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5起,责令拆除并已自行拆除3起,分别为*州国税局新区办公楼违规超占规划红线部分共计146.25㎡,*州宏泰房地产公司在建盖民通购物中心时将规划停车位置建设1*㎡商铺,下赖茂村民国忠南在3号路岔口边建盖的56㎡临时铺面,共计受理规划纠纷3起,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调解处理完毕。福贡县停工建设项目1起。贡山县查处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工程项目2起。

六库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力度有所加强。按照泸政办发(20*)191号文件的安排,自20*年11月26日成立“六库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工作组”以来,共计收到185宗申报材料,3月份工作组开始入户调查,现已核查53户,其中有27户可办理相关手续,有6户房子未建完暂不补办手续,有2户不符合规划要求,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18户主要为临时房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大城乡规划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健全城乡规划工作信息宣传交流平台

1、继续编发城乡规划信息。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规划工作机构的信息交流,我局上半年共编发了8期*城乡规划信息。通过即时准确报送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动态、城乡规划知识、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以及领导讲话等,加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宣传,使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认识、关注和支持,从而不断促进我州的城乡规划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和查询系统。为结合阳光政府准备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管理“透明度”,我局目前已建成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

3、逐步加强电视广播宣传。配合*电视台《今日*》栏目工作人员制作完成《*城镇化龙头的舞动》的电视节目。同时接受了*州广播电台对《*州城镇体系规(20*-2025)》进行的采访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我州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

(五)主动服务,做好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上半年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州检察院综合楼、*州民族中学总体规划设计、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规划设计方案、*州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设计方案等24个项目有关规划选址、专家技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审查等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16215㎡;投资规模约78810万元;用地面积131893㎡。

2、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规委会办公室会议。严格按照办公室职责,认真讨论研究了龙桦豪庭购物中心、世纪广场商住楼、*州中级人民法院新区办公楼、*州广播电视局民族语译制工作室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民通商场购物中心综合楼二期工程等近30多个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方案。同时对州人民政府批转的要求提出意见的建设项目及时回复,并积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勘查,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1、组织我州勘察设计企业单位顺利完成20*年网上统计年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2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云建设函〔2009〕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上报工作进行了催报和督促,3月前完成了网上上报工作。截至2009年,我州共有7家丙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5家,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有3家,水利勘察设计的有1家,建筑工程3家。20*年度期末从业人员合计122人,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122人,高级职称人员6人,中级职称人员62人,初级职称人员54人,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6人,均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11万元,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193.5万元。

2、稳步开展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积极为各类“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做好服务,2009年上半年按规定和州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召开了5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期工程、*州卫生局8个卫生基础建设项目、兰坪县中医院等20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建筑面积29146.67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814.95万元。

3、认真推进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制度工作。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省建设厅2号公告),根据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上半年全州共发放了4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其中州局发放了7份,泸水局发放了8份,兰坪局发放了16份,贡山局发放了3份,福贡局发放了6份。

4、筹备成立*州勘察设计协会。通过上半年的努力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6月4日召开了*州勘察设计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协会的成立将加强我州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5、部署安排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前期工作。我局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工程设计资质换证等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业务会议,认真分析我州7家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出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省建设厅安排我州在2009年11月份全面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按时顺利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努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完成我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验收工作的工作报告;完成了《*年鉴》(2009卷)城乡规划管理的资料报送;完成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完成三江并流区域开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的复函;完成政协*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64号“建议建设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提案的答复等工作。

(八)继续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2009年上半年,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要求,州规划局坚持日常职能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两抓两不误”,以州级行政中心和同心广场项目建设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工程稳步推进。截止2009年6月20日,工程进度如下:

高低压配电工程、无负压生活供水工程、高低压强电设备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大楼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二、三标段等项目均已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并已投入试运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部分工程和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室外亮光工程、智能化工程全面进入分项单机调试自检阶段,整幢大楼目前已全面转入细部处理和卫生清理阶段。

同心广场各项工程推进顺利。室外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地下车库灯光安装已完成,各种标识标牌正在安装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修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全州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极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依据。兰坪、贡山的总体规划修编停滞不前;泸水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88%;兰坪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12.5%;福贡、贡山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零,无法有效指导建设,由此造成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十分被动。二是目前我州各县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全州城乡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全州城乡规划系统自2009年1月1日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四县城乡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未能及时健全完善,单位性质和职工身份尚未完全明确,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正常积极开展。

(三)体制不顺,仍存在多头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应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但目前我州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行政命令代替规划管理,以村镇建设管理取代规划管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区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尚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实行分级核发管理;我州除在州府六库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外,尚未按要求建立州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提出思路、协调规划、审议规划、监督规划”的作用。

(四)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自身建设急待加强。由于我州各规划管理机构成立晚,人员少,馈乏熟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人才,外地专业人才吸纳困难诸多,加上工作任务重,没有交通工具等困难,造成监督不到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因此急待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和自身建设很迫切。

(五)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广大群众对规划工作的了解程度和参与、重视程度还不足,规划管理工作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目前我州基本无力设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仅利用办公地点的一些公示栏和建设现场所在地进行极少部分的展示,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显滞后。

(六)城乡规划地方性规章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适应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多方争取资金,争取把城乡规划工作经费列入各县级财政,加大对规划编制和规划执行的力度,加快泸水、贡山、

兰坪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步伐,同时提高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落实。

(二)积极协调理顺规划系统垂直管理后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城乡规划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快成立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步伐。

(三)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行阳光规划。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增加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方式,扩大公示范围,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格局,为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五)根据省建设厅开展云南省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州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及组织上报工作。

第6篇

为全面总结XX年工作,发扬成绩,纠正不足,更好的做好下半年工作,现对我县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XX年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建设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承载力,使我县建设工作保持了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以“十件实事工程”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工作重点,改善城市环境。“十件实事工程”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功在当今,惠及后人。对改善全县人民生活、优化投资环境意义重大。XX县建委作为两大工程的主要承担者,科学规划,认真部署,以一流的速度、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档次,推进城市各项工程的建设,使我县的城市环境具有良好的项目承载能力。

2、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成效显著。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来抓。真正实现以绿制胜,以绿治丑,以绿治脏,以绿治乱,并准备用三年的时间,实现这一目标。成立了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并对照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了明确分工,建委作为主要的职能部门,编制了详细的施工图纸,在施工中严格施工质量标准。及时督促进度,确保了创城一期工程顺利完成。全民动员齐参战。通过多种形式筹资,投入8000多万元,完成土方量27万方,完成房屋拆迁面积2270平方米。铺设排水管道铺设27000米。种植各类绿色苗木8.6万平方米,铺装人行道3.3平方米。完成城区15个游园(景点)建设。新增硬化面积9800平方米,绿化面积13万平方米。绿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制定下发了《XX县城市绿线管制办法》、《XX县绿色图章管理规定》,加大了绿化管护力度,倡导建绿、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了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加大了绿化养护力度,确保了城市绿化效果。

(五)扎实开展了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促进了机关建设。制定了《武城县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业务知识、政治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通过自学、集中学、定期考试等形式,确保学习效果。下发《XX县建设委员会卫生及后勤设施管理规定》,实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评比的卫生管理考核制,通过授予卫生先进单位流动红旗、定期通报、与年终考核挂钩等形式,彻底改善机关卫生状况。同时,完善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全面开展千分制考核工作。真正实行按劳取酬,责、权、利相一致。激发了干部职工学业务,强素质,提高行政能力,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树立了建委的良好形象。

总之,面对今年城乡建设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我们强化措施,使各项任务顺利进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居民的规划意识、城市意识仍很淡薄,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查处解决的力度还不够。二是市容市貌管理仍有许多死角,尤其是个别住宅区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现象没有彻底根除。三是村镇规划管理仍不规范,有待于继续完善。四是城建资金紧张,到位率低,制约着县城建设。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下一步主要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一)城市规划。

1、规划编制:

(1)根据总体规划评审专家的意见,抓紧进行补充、修改、报批。上半年完成。同时抓好与德州市规划的对接工作。

(2)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管理。依法审批,严格督导,纠正先建后批,查违章建设。做好规划的效能监察工作,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

1、抓好二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完成创城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协调各责任单位尽快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的绿化任务。

2、继续抓好天然气入户工程、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引水入城调蓄工程、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青龙河景观公园工程。

(三)城市管理。

1、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科学的管理机制。实施青龙河“碧水工程”、城区道路“畅通工程”、城市公园“美化工程”、重点建筑 “亮化工程”。

2、市容卫生管理。加大巡视力度和密度,加强对主要道路的卫生管理,治理垃圾死角。逐步改善环卫条件,购置现代化的卫生设备,扩建垃圾场,筹建垃圾中转站,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村镇建设。

1、村镇规划。全面开展新一轮小城镇和村庄规划修编,完成李家户乡和甲马营乡的总体规划及70%的村庄规划。

2、规划管理。驻地集镇规划实行一书两证,村庄规划实行选址意见书。

(五)建筑业管理。

1、招投标管理:加大宣传,推广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要达到公开招标率、应招标率两个100%,同时适当接纳外地队伍参与招标,以提高我县工程质量。

2、加强施工队伍资质管理。

3、施工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作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消灭不合格的工程。抓好建筑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

(六)创建文明机关工作。

1、依法规范行政审批。

2、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活动,正确使用法律文书。

3、抓好普法教育学习。

4、信息宣传工作。定制切实可行的信息奖惩办法,各科室、单位要固定一名人员做专职信息员。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详实、保质保量。

5、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6、廉政建设。抓好各项制度的细化、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堵塞漏洞。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廉洁勤政及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市”建设、营造“两个最佳”的思路和目标,努力提升城市载体服务功能,强化区域环境和单位卫生精细化管理,提高干部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巩固发展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把我市爱卫工作相对固定在一个较高层面,为实现“三个率先”,构建和谐奋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12个县区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3个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检查考评,9个县依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进行检查考评,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考核范围为本机关(大院)、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卫生职能履行及参与社会卫生义务劳动的情况。

三、考核内容

对县区和市级部门卫生工作进行整体评价,把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整体形象和具体部位、日常保洁和集中清扫、工作实践和资料整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立体式的反映卫生工作成效。

(一)对3个区的考核内容

依据《市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暂行办法》(宝政发[]53号)规定,按照《市城市卫生检查考评实施细则》进行城市卫生检查考核,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公告,并对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对9个县的考核内容

结合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省卫生县城标准》,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按规定建立健全了本县爱国卫生及县城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县级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配设了爱卫办、环卫站、城管监察等必备的具体办事机构,有满足工作需要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

2、县城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资料完整。

3、建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准化垃圾处理场,规划选址科学,对周围环境和居民没有污染,建设施工规范,进行了防渗漏处理,垃圾分单元分层卫生填埋,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对作业面和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定时消杀“四害”,密度控制达标,垃圾处理和“四害”消杀资料完整。

4、县城污水收集系统完善,管道密闭,污水统一收排,无明渠排污和多点排污;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吸附或湿地法等适合本县实际的工艺对污水统一进行处理,运转正常,排放达标。

5、县城建成区内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人行道、绿化带、广场、绿地、市场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厕、密闭化垃圾台站点(桶)、果皮箱、密闭式转运车、清运车、洒水车等基本环卫设施配套,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6、县城大街小巷、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机关单位、家属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清扫保洁责任落实,干净卫生,垃圾袋装收集,日产日清,无散落和积存;市容秩序整齐,门头牌匾规格基本统一,无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妥善解决群众“卖难”和“买难”问题;集贸市场和经营门店管理规范,相关证件齐全,环卫和“三防”设施配套完善,布局、区域划分、人员着装和操作规范,文明经营,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7、汽车站、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环卫设施完善,卫生达标,有明显醒目的禁吸烟标志;抽查的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办公区域卫生、食堂卫生、公厕卫生、宿舍卫生全部达标,会议室、阅览室、候诊大厅、电梯等公众聚集区有明显醒目的禁吸烟标志。

8、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三堆”现象,垃圾密闭收集,统一定点填埋处理,消灭旱厕,基本普及无害化卫生公厕和户厕,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四害”密度控制达标。

(三)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参照《市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标准》,重点从本机关(大院)、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卫生职能履行及参与社会卫生义务劳动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单位有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主管,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本机关、家属楼院、系统(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年度整体安排,有阶段监督检查,有总结评比表彰,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管理制度、责任划分、检查考评等相关资料健全完整。

2、单位院落硬化、绿化、美化,整洁有序,墙体、房屋刷新亮化,密闭式垃圾桶、果皮箱、痰盂、清扫清洁用具、“三防”设施等必备的卫生基本设施设备,楼道、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场所有人性化提醒提示标语标牌和禁止吸烟的标识,各类设施保持完好,能正常使用。

3、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垃圾杂物,整理室内杂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内外环境干净清爽,室内物品分门别类、整齐摆放,单位卫生全面达标。

4、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体检,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定期开展消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控制达标。

5、落实家属楼院、系统行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评优树模,总体提升本系统、本行业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6、按照辖区、街办的安排部署,主动参加社会卫生义务劳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任务,自觉维护国家卫生城市的良好形象。

四、考核办法

对县区和市级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由市爱卫办按照“整体测评、注重实效、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进行。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自查与抽查、平时检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记实考核为主,同时征求有关部门和所在辖区、街办的意见。

(1)自查考核

县区、市级部门每季度结束后,对本县区、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小结,半年进行书面总结,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分别于每年6月底和12月20日前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半年和年度总结送市爱卫办,作为考核依据。

(2)抽查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市爱卫办对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暗访;对市级部门的工作,可会同所在辖区、街道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阅等方法进行,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年终考核

每年从10月下旬起,市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县区、市级部门环境卫生基础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和市级部门职能任务进行计分。

五、记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金台、渭滨、陈仓区按城市卫生检查考核结果总分折合为百分,凤翔等9个县和市级部门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根据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记分办法有关规定,按百分制记分法排出名次后,再严格按20%、50%、20%、10%的比例划分为四个类别,依照名次和类别打分。按一类不扣分、二类扣1至3分、三类扣4至10分、四类扣11至20分的标准计分后,报市目标办,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依据之一。

第8篇

【关键词】 城管人员;心理健康;调查

城市管理人员(城管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他们心理健康状况的研究很少,经文献检索,未发现相关专业报道。为了解城管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我们对全县的城管人员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本地区参加综合素质培训的全体城管人员,共104 例。年龄为20~56 岁,平均(29.11±6.80)岁。其中,工作年限<10 年者共64 例,年龄20~34 岁,平均(25.23±3.02) 岁;大学本科或专科43 例(占67.19%),高中或中专21 例(占32.81%)。工作年限≥10 年者共40 例,年龄28~56 岁,平均(35.20±6.74) 岁;大学本科或专科28 例(占70.00%),高中或中专12 例(占30.00%)。两组资料除工作年限和年龄外,其他均无显著差异。

1.2 方法

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1]、自行设计的一般情况调查表。现场集中统一发放SCL-90 问卷、一般情况调查表各104 份,使用统一的指导语,SCL-90 使用1~5 级评分标准,所有问卷均不填写姓名,只作编号,当场收回问卷。回收有效答卷104份,将问卷结果输入惠诚心理测验综合软件系统5.0版进行分析。按工作年限分为≥10 年组、<10 年组,分别统计SCL-90 结果。

1.3 统计分析

采用SPSS17.0 统计软件包对全部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χ2 检验、t 检验等相关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调查表

2.1.1 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回答“非常满意”的有9 例(8.65%),回答“基本满意”的有71 例

(68.27%),回答“不太满意”的有24 例(23.08%)。

2.1.2 对总体感觉是否幸福,回答“非常幸福”的有3 例(2.88%),回答“幸福”的有67例(64.43%),回答“不太幸福”的有31 例(29.81%),回答“很不幸福”的有3 例(2.88%)。

2.1.3 有了心理问题后最常找什么人倾述,选择“家人”的28 例(26.93%),选择“朋友”的64 例(61.54%),选择“同事”的8 例(7.69%),选择“心理咨询师”的有2 例(1.92%),还有2 例无人倾述(1.92%)。

2.2 城管人员SCL-90 与全国常模的比较

2.3 工作年限<10 年与≥10 年者的比较

3 讨论

城市管理人员(城管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处在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直接同被管理者打交道。随着经济、社会变革的加快,社会各种矛盾也在不断增多。作为城市管理的执行者,受到来自社会越来越大的压力,城管人员的部分人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一些心理问题的困扰。调查发现,有23.08%的城管人员对工作和生活不满意,有32.69%的人觉得“不太幸福”或“很不幸福”,他们对自己职业的认同感偏低。值得注意的是,有了心理问题多半是找朋友、家人倾述,去看心理咨询师的仅1.92%,甚至有1.92%的人找不到人倾述。

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中国人群,特别是基层的人群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度不高。

刘苹等[2]对交警的调查发现,一线交警在SCL90 量表的总分及各因子分均明显高于全国常模。城管人员虽是准警察,但我们的调查显示,城管人员总体上心理健康状况尚好,与刘苹等的调查结果有所不同。但与全国常模比较,城管人员在人际关系敏感、敌对、精神病性因子分均明显偏高。可能由于长期从事与人打交道的工作,而人们常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立起来有关。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3]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尊重的需要是希望有稳定的地位、得到他人的高度评价、受到他人尊重并尊重他人的需要,这种需要得到满足会使人体验到自己的力量和价值。

调查结果显示,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10 年的城管人员,与工作年限不到10 年的城管人员比较,前者在总分,及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恐怖、精神病性等因子分显著高于后者。可能与城管人员的工作、家庭和社会压力较大,媒体的负面报道远多于正面报道,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正确的评价,以及缺少成就感、人们的理解支持较少等,逐渐产生了职业倦怠和心理疲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负性情绪不断累积而得不到及时疏泄有关。

综上所述,城管人员特别是工作年限超过十年者,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较低,须引起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参考文献

[1] 张明圆.主编.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17-27.

第9篇

一、全年政风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从抓学习、重程序入手,强化依法行政

今年是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第一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前,我委结合《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需要,对全委系统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管理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批项目从38个缩减到25个,并将行政许可项目将清理后保留的25项行政许可项目和14项行政管理项目,报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了审核,并在媒体上公布。在缩减审批项目和管理项目的同时,对其它项目进行了整合,确保管理不缺位,不与上位法相冲突。5月24日,我委组织建委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专题学习行政许可法,并邀请市政府行政许可法宣传员授课。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我委根据市法制办的安排,积极组织全委系统78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了年检培训,9月份组织43名新进和换证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认证考试,4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确保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城市拆迁方面,我委在全省率先实行拆迁裁决,确保拆迁程序到位合法,全年共进行拆迁裁决7次,对16户拆迁问题进行了裁决,并积极引导被拆迁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上级主管部门涉及我委的行政复议案件共有8件,由于我委对此类案件的处理都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到位、事实清楚、依据充实,所有复议案件均维持我委的处理结果。

(二)转变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人性化管理

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建设负责任、有作为的为民政府的理念指导下,委党组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民贵官轻”的思维逐步在建设部门树立起来,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践行为民政府建设的措施,努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第一信号,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反过来又通过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果,来不断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对建设为民政府的认同感、参与度、自觉性、责任心。

在人民至上、民贵官轻的思维方式确立后,我们乘势引导系统职工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倡导人性化管理方式。首先界定城市管理对象是市民,管与被管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有不少管理对象属于弱势群体,要求全委上下要以公仆之责、平民之心履行管理职能,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执法管理中,要以对待客人的态度,运用说服教育方式,更多地运用亲和力的办法,提高执法技巧,使极大部分管理个案处理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仅城管支队执法管理,自推行人性化管理以来,投诉率下降60%以上。今年清溪河等重点工程大规模拆迁基本没有发生矛盾激化的问题。

建委工作与市民息息相关,也是的热点。为了积极办理群众投诉,把矛盾化解在部门,我委除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化解矛盾,畅通渠道,集中处理来访问题外,在日常时间,我们坚持开门办公,实行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照市政府建设为民政府提出的“群众要求的事快办、不理解的事缓办、反对的事不办”的原则,今年我们立足本级,稳妥地处理了多起久拖不决、反映强烈、解决难度大、群体性上访的、历史遗留的重点案件。如通过建设池口路,把“民怨路”变成了“民心路”;通过市场运作,推进了公交顺利改制,实现了城市公交的平稳发展;通过对秋浦花园及国丰花园群众群体投诉进行逐户上门沟通、督促整改质量问题,化解了开发商与数十位居民的矛盾,使群体上访的居民息访;在认真考虑住户利益的基础上,经与开发企业反复磋商,通过部分修改规划,妥善处理了久拖11个月的关于女人街规划建设内容的投诉。由于我们坚持畅通渠道办,不少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在11月6日谢市长第二次接待日和叶市长11月27日的接访日中,直接反映建设部门的件几乎没有,可以说这是对我委建设为民政府所取得绩效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验证。

(三)积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速

我委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后保留的25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并印发了《*市建委办事指南》,将市建委25个行政许可项目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提交材料、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全面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社会反响良好。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建设系统职能建设,自9月份起我委在建设服务中心窗口实施“五个一”制度,即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规范一个运作程序、加强一支队伍建设、完善一套考评机制、建立“一口”值班制度,变“跑部门”为“部门跑”。目前,我委正与行政服务中心合作,初步定于明年元月开通建委系统审批项目网上审批,进一步缩减办事时间,强化审批监管,方便群众办理。

(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今年以来,市建委将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作为抓好政风建设的切入点。一是先后组织系统内科级以上干部近60人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观看等反面教育片,听取警示教育报告,运用2003年政风建设收集的负面反映加强正面教育,召开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并将政风建设作为工作例会,干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我委抓政风,坚持一把手带头抓,抓好一把手,结合为民政府的建设,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要求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说话让职工信服,做事让下属佩服”,讲究“四道”:有权不霸道、为人讲厚道、办事要公道、做事走正道,以此作为标准衡量自己。由于注重抓一人带一片,抓关键带全面,全系统风气有了很大改进。二是狠抓廉政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今年,我委将涉及到系统内防腐倡廉内容进行了细化,将招投标工作和工程预决算审查列为重点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双合同”,并与市检察院就预防职务犯罪联合下发文件。三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逐步形成了建委统一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贯通、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的政风建设组织网络。在上年度出台了《市建委政风建设制度》、《市建委首问负责制》等多项政风建设保障制度后,今年我委又出台了《市建委快报制度》、《市建委资金调度制度》、《市建委工程预决算审查管理办法》等,以进一步强化制度的保障职能,杜绝推诿扯皮,工作拖拉,增强市政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强化廉政机制的保障措施。四是通过抓创建,提升行业管理,改善机关的部门形象,提升建设系统人员素质。

今年我委政风建设,通过建设系统上下共同努力,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改观,尤其在干部自身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办事窗口建设,管理服务意识等方面较为明显。但当前我委政风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建设系统所面临的矛盾大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城市房屋拆迁、城市管理等,拆与被拆和管与被管之间的矛盾难以协调。另外我市的基础设施不完备,城市功能有待完善,市民对城建方面还有不少地方有意见,特别是物业管理意见较大。

二、*年度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

(一)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齐山—平天湖城市景观区总体规划》、《九华山大道景观规划》和《*市主城区教育布置规划》已通过评审,即将终稿,主城区管线普查整套勘测成果和地下管理信息系统已交付,正在试运行。为指导和配合城市建设的需要,正在组织编制《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城市给排水系统规划》、《百荷公园北园规划》等。同时还积极配合城区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编制《主城区消防规划》、《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等。

(二)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今年市政府确定我委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共分七大类(生态环境工程、城市路网工程、基础配套工程、管网建设工程、惠民便民工程、城区绿化工程、园区文化工程)20多个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约2.7亿元,截止11月底,大多数重点工程已接近完工,部分工作正在扫尾,年内可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1、清溪河综合整治工程。截止11月底,已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年内完成8000万元投资建设目标。其中,南门环岛工程总投资185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0万元,年内完成1665万元。百牙东路桥计划投资1214万元,已完成投资950万元,预计12月底竣工。污水截流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已完成前期准备投入资金1300万元,完成工程量约700万元,年内完成1070万元。清淤驳岸工程已完成790万元,年内完成850万元。另外,征地拆迁完成2500万元。

2、城市干道网续建工程。列入重点工程计划新建4条道路,总投资约2150万元。①人民路已基本建成,完成投资441万元。②百牙东路贯通工程计划投资396.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57万元。③青阳路南段工程计划投资960.4万元,包括拆迁补偿现累计完成投资768万元,占计划的79.7%,年内完成948万元,基本建成。④九华山大道经检测,路基沉降没有稳定,不能实施路面建设,年内完成前期准备。根据池口路沿线群众和企业的强烈要求,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将池口路列为今年市政道路建设,该路已于8月15日建成通车,完成投资100万元。

3、500套廉租房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500万元,4月28日首批200套廉租房已交付使用,另300套廉租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总投资完成3000万元。安置房建设工程征地70亩已签订协议,三通和场地平整年内完成。

4、城市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总投资4900万元(不含征地费),已完成1100万元,计划今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

5、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及二水厂技改工程。①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基本完成,土地征用给群众的补偿标准已签订协议,完成投资650万元,此项工程今年土地调控对建设造成影响。②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内任务于5月份基本完成,外加开发区LWB耐火材料项目管网铺设和贵池区梅里食品工业园管网铺设,今年投资达到1500万元。③二水厂技改工程已结束,完成投资110万元。

6、城区绿化工程及街头广场建设工程。城区绿化工程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已完成投资435万元,已基本完成年初计划任务。今年我委共安排栽植香樟、银杏等2000多棵。完成了实验小学北侧绿地广场建设;金芙蓉门前停车场;国税局至法院绿带建设;建设中路人行道铺装;武警、消防、公安110大楼门前、市政府西侧、秋浦西路南侧临街等地段的人行道、绿化带配套建设,共投资1200多万元。

7、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600万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700万元。

8、小街小巷整治已初见成效。截止10月底,九华、古舜、翠柏社区综合整治工程已基本完工,新建道路2.1万平方米,新修下水道5.56千米,安装小街小巷路灯120盏,新建小区绿化面积0.4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70万元。

9、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工程。3座新建旅游公厕已完成;年内计划再新建星级旅游公厕2座。改造包装了4座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已建成6座,年内计划建成9座,总投资完成330万元。

10、公交站点建设。已基本建成36个,年底主次干道基本完成,公共交通设车辆和基础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786万元。

(三)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

主城区1-11月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5亿元,同比增长12%。商品房施工面积59.6万m2,同比增长27%。商品房销售面积24.7万m2,同比增长13%。空置面积1.7万m2,同比减少2.83万m2。11月份主城区商品住房沿街商业门点均价已达1492元/m2和5386元/m2。

(四)公用事业改革进展情况

1、公交公司改制基本完成。我委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本着改革、稳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招商引资、收购重组、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基本思路,对我市原公交公司实施了改革,依法终止了原贵池市与今世缘公司签订的《关于出让城市公共交通路线营运权合同》。目前新公交公司已购入安凯公交车50辆,7月份开始我市公交班车基本实现正规运营。结合公交改制,根据我市总体规划,我委正编制城市公交专项规划,重新规划公交线路,并依据规划科学合理的布置和建设公交站点、停车场和其他公套设施,建立规范化的城市公交网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特别是我们按政策、走市场化运作路子,妥善地处理了原公交车辆,在沿江城市是最成功的、最平稳的,又为政府节约了改革成本。

2、自来水公司改制工作完成准备。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供排一体、制售一体、主辅分离、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先后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就*市供排水一体产业化项目进行了多次磋商,最后综合各方面情况,以招商引资的形式确定了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市自来水公司股权出让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经营的外来投资主体,并于6月24日和9月28日两次由市建委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目前,自来水公司的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同时,根据合作意向书的要求。自来水公司改制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年内有望与深圳水务集团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深圳水务集团届时将向*供排水产业注入资金7000万元左右。

(五)城市管理工作

第10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社会经济“十二五”规划,持续推进大规模城市建设、大范围城市更新、大力度城市环境整治,以加快城市发展,全面完成城市建设战役年度计划投资。重点抓好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城市绿化、城乡景观风貌整治、城市综合交通、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整治、供水供气设施建设、垃圾处理、架空缆线下地、数字城管系统、城市综合体等十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城市特色,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市本级城市建设战役清单项目182个,项目总投资8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8.2亿元。其中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1.51亿元;城市绿化建设项目14个,年度计划投资3.57亿元;城市景观风貌整治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672万元;城市综合交通设施项目58个,年度计划投资65.92亿元;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整治项目17个,年度计划投资4.31亿元;供水供气设施建设项目5个,年度计划投资4.9亿元;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0.73亿元;电缆下地及供电工程项目25个,年度计划投资2.47亿元;数字城管系统建设项目1个,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不断提高数字城管的管理效能;宜居城市综合体项目16个,年度计划投资74.7亿元。

市计划项目33个,年度计划投资31.24亿元;晋江市计划项目35个,年度计划投资73.67亿元;南安市计划项目64个,年度计划投资52.68亿元;惠安县计划项目21个,年度计划投资27.58亿元;安溪县计划项目39个,年度计划投资20.30亿元;永春县计划项目18个,年度计划投资5.15亿元;德化县计划项目23个,年度计划投资4.88亿元。

三、任务分解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战役的总协调和督促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战役实施方案,牵头汇总我市城建战役实施情况,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及市“战役办”;负责部分城建战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考核各地战役实施进展情况,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协调和督促城市规划编制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3)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绿化、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整治、供水供气设施建设、垃圾处理等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4)市行政执法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数字城管系统、城乡景观风貌整治等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5)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战役项目安排、实施工作,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6)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和督促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战役项目,并负责项目的月报上报和月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继续打好“五大战役”、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打好城市建设战役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城建战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作用,适时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质量安全。要把质量安全管理作为战役攻坚的重要内容,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大力推行模块化施工、标准化管理,以标准管安全、控质量。各级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分级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城建战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管,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治工程质量通病,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推广先进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城市建设战役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及时予以推广;要继续加强舆论宣传,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专题,做好日常跟踪报道,着重宣传城建战役的重要项目、重大举措及工作进度,并适度曝光城建战役中的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城建战役工作水平。

(四)做好廉政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对项目审批、项目安排、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管理,实现公开、公正、公平;要把好廉政建设关,搞好日常督促和检查,在每个建设项目和每个管理环节构筑起廉政建设防火墙,确保项目建设的公开、透明;要强化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五、督促考核

(一)考核依据。根据既定的城市建设战役项目清单,实行“年初拉清单、年底对账单”,按照时序要求,以项目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逐月推进,确保各项目立项、审批、投资、开工、竣工等各项工作按时序节点进度要求顺利推进。

(二)考核内容。以城市建设战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为主体,对照项目的工作内容、计划进度、工作措施,每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逐月考核项目进展情况及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管理等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也将作为通报和考核的内容之一。围绕投资、开工、竣工、前期突破、项目储备、安全、质量、落实标准化管理以及战役信息报送质量等主要指标,对战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并将考评情况列入绩效评估的考核体系。

(三)考核组织形式。由市城建战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月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初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现场考核上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通过考核通报、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方式等,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氛围。

1.建立月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将本单位负责项目的工作进展、形象进度等情况按月如实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后,及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战役办”。

第11篇

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小城镇建设,通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措施,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增强小城镇内涵,提高小城镇品位,塑造小城镇特色,加快了构筑农村新型城镇体系步伐。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了小城镇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调整我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为搞好小城镇建设,市委、市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确定了发展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构筑起我市小城镇建设的总体框架,即突出三个中心(昌城、枳沟、皇华),发展七个重点(吕标、贾悦、石桥子、朱解、相州、百尺河、辛兴),以此辐射带动全市城镇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市里专门成立了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吸收建委、土地、民政、公安、计委、财政、农业、金融等部门参加,具体负责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小城镇建设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小城镇建设的组织领导。林家村镇通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议,统一了全镇上下的认识,增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昌城镇通过选树“十大典型”现身说法,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想城建、人人议城建、人人争进镇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编制规划,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是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基础。它既关系当前,更影响长远。这个问题已越来越被各级领导所重视。近年来,各乡镇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原则,开始运筹新一轮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建立起规划设计统一评审制。昌城镇聘请省市有关部门的专家,经实地考查论证,制定了“沿河拓展,顺路延伸,依托优势,重建五区”的小城镇建设规划,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枳沟、昌城、皇华、相州等乡镇成立了小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实施“一书两证”制度,使小城镇规划建设日趋规范。

(三)因地制宜,开拓了小

城镇建设的新路子。各乡镇紧紧围绕市委、市府提出的“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总体思路,结合本镇特点,广开门路,各唱各的“拿手戏”。突出体现在“四个结合”上:一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相结合。昌城镇以乡镇企业为启动点,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实行联片发展,形成得利斯食品加工区、道口重工业区,既节省土地资源,又便于污染治理。二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市场相结合。枳沟、相州两乡镇,牢牢抓住交通便利这一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市场具有辐射力大,吸纳力强,集散度高的特点,依靠市场带动了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三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外向型经济相结合。林家村镇开发建成了占地200多亩的外商投资工业园区,吸引外资建成了两处工艺品龙头企业,年产值达5200万元,在周围带起了一个三产开发区。四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昌城镇集聚60多家民办和个体私营企业到镇区经营,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名,经济总收入占全镇的70%以上,壮大了小城镇建设的规模,拉动了全镇的经济增长。

(四)制定政策,促进了小城镇建设上规模。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各乡镇本着放水养鱼、欲取先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加快了小城镇的开发建设。相州镇规定,对进镇建房经商农民,免交镇政府统筹费和村提留;对在小城镇新上的工商项目,镇里给予最优惠待遇等。这些优惠政策,激发了农民向小城镇集中的积极性,促进了小城镇建设的快速膨胀。

(五)强化管理,营造了小城镇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制定优惠政策的同时,小城镇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就“三个中心镇”管理情况看,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分别制定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小城镇管理初步纳入规范化轨道;二是加强了建设管理。本着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严格建设程序,从批地到设计、建筑、装璜实行“一条龙”管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小城镇。三是加强了环境治理。枳沟镇组建了环卫所,负责整个镇区街道的环境卫生,先后投资60余万元,上了叉车、翻斗车,增设了50多个生活垃圾箱,改善了镇区的环境卫生;各地还不断加大对小城镇的治安管理力度,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各乡镇在小城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认识上有差距。突出表现在:有些地方还没有把小城镇建设摆到应有的战略位置,广大干部群众对小城镇建设在促

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有的乡镇因缺资金对搞好小城镇建设存有畏难情绪,缺少发展新思路,造成工作被动;个别乡镇关起门来搞建设,难以形成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有些地方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缺少长远眼光,制约了小城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二)规划滞后。据调查,全市20处乡镇,已完成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乡镇有11处,占55%;总体规划通过评审的只有5处乡镇,占25%;总体规划经过乡镇人代会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的只有1处乡镇,占5%;全市20处乡镇都没有编制详细规划。从上述情况看,一是规划不健全。9处乡镇没有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有个别乡镇只是口头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无章可循、无序发展。二是总体规划缺乏连续性和权威性。大多数乡镇的总体规划还没有经乡镇人代会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因此规划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没有编制详细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布局不规范,特色不突出,基础设施不配套。

(三)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户籍、土地使用、各种收费等,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一是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约小城镇建设。乡镇、村办企业招聘的管理技术人才和进镇经商办企业的农民,户籍管理混乱,分别落在乡镇经委、建委、商贸园等单位,有的长期无处落,有些聘用人才、投资者因户籍问题解决不了而打退堂鼓。二是征用土地手续多,时间长,收费偏高。据基层反映,征用一块土地,从审请到批复大约需要半年时间,使用一亩土地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费、测图费、复垦费、补偿金等约在35000元左右,致使投资者和进镇农民望而却步。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近几年来,转移到小城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呈迅速递增的态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如住房、教育、社会保险等不配套,农民进镇有后顾之忧。

(四)融资渠道不畅。主要表现是:⑴市乡财政实行分税体制政策,分灶吃饭、自筹平衡,乡镇财政普遍打得很紧,小城镇建设资金很难列入预算。⑵银行对小城镇建设贷款较少。⑶从小城镇建设工程中收取得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很少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⑷小城镇建设经营程度低。有关部门、企业和个人投资少,利用外资开发小城镇的力度不大,民间资金潜力挖掘不够。这些因素,导致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各级领导要把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作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

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小城镇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聚集,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党和国家对小城镇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xx总书记早就指出,“要引导乡镇企业在小城镇适当集中,使小城镇成为区域中心”,“在稳定发展农业的同时,积极发展二、三产业,搞好小城镇建设”。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已成为当前繁荣经济,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超前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切实把实施城镇化战略放在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实行领导责任制,把规划、建设、管理好小城镇列入任期责任目标,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全方位,多角度,参与小城镇建设,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科学规划,夯实基础。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真正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一是制定小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抓紧对小城镇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合理确定小城镇发展规模,以保证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二是搞好小城镇建设与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相结合。进一步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禁止土地闲置,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建设用地。坚决防止环境污染,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三是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相结合。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工业园区、住宅小区、主要街区、各类市场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都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编制详细规划。在人民群众承受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高标准高质量配套建设,提高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的领导和督查工作。调查发现,乡镇要编制一个总体规划,设计费最低需8万元,而且乡镇各自为政现象突出,造成小城镇建设散乱。鉴于此,应成立专门班子,对全市小城镇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统一调度,统一聘请专家论证设计,以减少费用,使全市小城镇建设既统一协调,又突出小城镇特色,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的评审、审查、审批制度,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严

格坚持专家评审论证、人代会审查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的科学程序,切实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

(三)深化改革,落实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进镇人员的户籍政策。按照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定精品源自政治科 》要求,协调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完善落实乡镇户籍管理办法,在小城镇设立居民委员会,按城市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小城镇人口,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二是简化土地征用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一站式服务,一个漏斗收费,缩短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建设周期,提高办事效率。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建立适应小城镇发展要求的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险等制度,发展公益事业,健全小城镇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解除进镇人员的后顾之忧,增强小城镇的凝聚力。

(四)广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拓展小城镇建设资金渠道。一是小城镇建设市场化。要改革小城镇建设方式,由建设小城镇转向经营小城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向市场的融资路子。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各乡镇要组建综合开发公司,由住宅开发向二、三产业延伸。鼓励市直部门、企业、个人投资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二是要实行财政、金融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定》,市、乡两级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力度,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引导、支持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建设的各项税费,如从小城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要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三是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外资开发建设小城镇,构筑开放式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多层次新格局。

第12篇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过程中江苏省存在的二元结构造成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待遇差异大、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中的财政配置不合理、滞后的公共服务机制阻碍一体化的发展等障碍。因此,应突破传统二元束缚,创建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新机制、加大农村资金倾斜力度,优化政府财政配置结构、完善公共服务与管理职能,构建现代服务型政府等,从而达到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公共服务与管理 城乡一体化 现状 对策

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概念界定

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以理解为是“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与“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两者结合。前者是体现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制度性安排,后者是为城乡统筹提供制度性保障,两者结合最终是为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的资源共享,增进城乡在公共服务与管理方面的协同效应。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有:城乡社会就业,城乡社会保障服务,城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城乡公共信息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建设现状

(一)城乡分割已打破,但二元影响尚未完全消除

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江苏将专注于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目标是为了有效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江苏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

江苏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美好愿景—“力争到2010年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江苏为实现一体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率先免除农业税;率先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率先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率先启动规划城乡全覆盖等(2007年江苏省十一届三次全会报告)。

根据2010年2月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552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3153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8000元大关,达8004元,比上年增加647元,增长8.8%。2009年江苏实现GDP数据为34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4232元,折合6475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29亿元,增长1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9%(2009年江苏统计年鉴)。

但是由于传统的二元化结构的影响,江苏各地区发展还较不平衡,从绝对量来看,苏中、苏北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总体却呈现下降态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任务仍然严峻。就一体化的发展水平来看,还仅仅是处于探索阶段,如江苏将苏州列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区,南京、泰州等地区展开了一体化进程的探索。各地区城乡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在范围与政府投入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存在差距、农村校舍闲置、城镇教室多数超员、乡村医疗机构难以接受特困病员等,在城乡就业、医疗、养老、教育资源及福利“二元化结构”未消除的当前,很难真正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目标。

(二)相关管理政策已制定,但一体化体制仍未形成

近年来,江苏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工作向农村延伸,投入向农村倾斜,重心向基层下移,为广大农民做好服务工作。此外,在进行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试点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区也积极调整并出台了适应试点区管理的相关政策及管理措施。但是在具体协调中,城乡分治的格局依然存在,管城的不管乡、管工的不管农,条块分割的工作状况相当严重,二元结构的转化机制至今尚未形成,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仍然比较薄弱,未真正形成一体化局面(刘爱莲等,2010)。同时,严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尚未建立,城乡一体化制度保障尚显乏力。

(三)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扩大,但城乡资金投入仍不均衡

虽然近几年江苏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已经打破了传统的二元化结构,江苏对城乡公共服务的财政力度加大明显,就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而言,数据显示2005-2006年在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10万元用于扶持实施17个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2006-2007年每年安排400万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家书屋”建设,并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2100万元加大对“农家书屋”建设投入力度,争取所有行政村都建有“农家书屋”。以助困、助学为重点的十件实事,加上对困难地区职工养老金补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省财政合计投入48.2亿元,增长50.5%。此外,200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为79.7亿元,比去年增长了20.1%(江苏统计年鉴,2008)。

尽管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加大,江苏省政府决策层将安排38.2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新一轮农村五件实事的推行。这个数额相比较上年增加了17亿元,增长31.8%。此外,在教育培训、合作医疗、文化建设工程等方面,都注重向农村倾斜,但是城乡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仍然是不均衡的,城乡的文化发展差异还是较大的。

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历史因素造成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待遇差异较大

城乡二元结构历史造成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待遇差异较大,在医疗保障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中表现明显,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水平不高、资源配置分布不合理。各大中型医院的优秀人才和高新医疗设备过度集中,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其实并不高。尽管现在每年都会有很多医科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从学校毕业,然而绝大部分人都想留在大城市的大医院里,而不选择社区医院或者小城市以及乡镇医院等,因而造成大医院的人才过于集中,而社区医院以及乡镇医院人才缺乏的情况。此外,医疗费用过高,药的问题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医生开太多的药,而且总开贵药,药的价格太高的问题。同时,医生让病人做太多的检查、住院费用太高、门诊费用也很高这些问题都会造成病人看病需要花很多的钱,从而会导致很多人无力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用,因而出现了一些经济条件困难、所获得的保障又不到位的人,会在生病时选择不去医院就医,买些对症药物应付过去的情况。

(二)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的财政配置不合理

尽管江苏经济比较发达,但是大部分劳动力还是分布在农村地区,而且农业生产还是分散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化的资金来源是较为薄弱的。在传统的财政配置中,城市获得的财政支持远远高于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尽管近年来政府已经加大了对农村的资金支持力度,但是“僧多粥少”的局面仍然很严重。政府部门应当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改革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缩小城乡财政支出差距,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据统计,2009年江苏省各地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共安排各项社会保障支出70.87亿元,比上年增长8.9%,占江苏省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0.4%,然而总人口占到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而占总人口20%的城市居民却占了近90%,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相当惊人(江苏省统计局,2010)。

(三)滞后的公共服务与管理机制阻碍一体化的发展

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着新的内容和新的特点,不能简单沿用传统管理手段,要想实现城乡公共服务机一体化发展,必须提高科学的管理水平,建立先进的公共服务机制。一体化是现代与传统的纽带,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必须用科学管理模式解决一体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冲突。一体化是逐步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过程中的大量问题是与传统的城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存在的共生问题,对此,政府管理存在着“控制盲区”,许多阻碍一体化发展的机制仍存在着,尚未建立新形势下的合理的公共服务管理机制,因此,有必要加快创新与建立一体化管理模式来协调和处理具体事务中的矛盾,理顺一体化转型期的利益结构和关系。

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对策

(一)突破传统二元束缚,创建一体化新机制

一体化要发展,制度要创新,首先要取消不合理的阻碍城乡发展的制度,彻底取消现有的导致二元结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分割的教育体系、劳动就业制度等,然后探索一种适合转型期特点的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供给机制,实行制度创新,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合一体化的“科学管理”方法,调整行政决策、创新管理方式及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为城乡社会结构的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鉴于传统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一体化进程中,应当科学制定全省城乡一体化评价考核体系,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创新性的建立适合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并且必须使得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一体化。但是要想真正实现江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不可能一次性实现政治、经济、生活等众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循序渐进地进行探索与实践,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现阶段应从推进城乡发展规划、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等方面的一体化入手,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陈炳山,2008)。

同时应当注意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体制的创新,尊重差异性和地方特色,不是使得城乡一样化或同步化,必须结合各地实际,开拓一条具有江苏各地区特点、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道路,城乡之间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分阶段、分地区逐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

(二)加大农村方面资金倾斜力度,优化政府财政配置结构

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进程中,政府应当继续加强对农村的资金分配力度。在财政发展方面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加强公共财政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投入和引导。从制度上加大财政支农、金融支农的力度,扩大各级财政对农村的诸如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与发展,确保城乡一体化工作顺利推进(任保平,2011)。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口部门上级资金支持,增加社会性关键项目投入和非建设性项目投入。例如,设立区级财政城乡一体化专项资金,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资金保障。

(三)完善公共服务与管理职能,构建现代服务型政府

提供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一直以来由于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公共服务职能缺位,政府管理理念不清,导致基本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丁元竹,2006),因此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应当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与管理职能,为推行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做好制度保障。例如,从卫生事业方面来说,通过社会办医,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在医疗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效率;利用各种多元化的办医形式,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2003.10

2.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7.10

3.谢自奋等.城乡一体化前景[R].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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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爱莲等.江苏省城乡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影响因素分析[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

7.陈炳山.江苏城乡统筹路线图[J].江苏农业经济,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