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8 12:34:48

人们逐渐认为“一行为不二罚”原则乃“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之基本原则”。⑤梳理归纳国内外学说、理论及实践观点,对“同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大致呈现两种观点:一种是倾向以“自然考量”为视角认定违法行为单复数;一种倾向以“法规范”视角认定违法行为单复数。
(一)倾向以“自然考量”为视角认定违法行为单复数。
该观点认为,应从自然意义的角度,借助于动作、结果等自然存在的要素的数量来判断行为单复数。典型学说观点有以下几种。1.我国学者论著中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说认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中“同一个违法行为”中所违反的“法”应做广义理解,不是指具体某一部法律,而是包括所有属于行政法部门的法律。举例来说,某行为同时违反了《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这两部法律都属于行政法,因此,就属于同一违法行为。因为,行政管理活动、行政管理秩序和由此设定的行政权是一个整体,不能因具体行政法律规范的不同或者是执行机关的不同而分拆为若干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权。⑥因此,对一个行为,不论是违反一个还是多个具体行政法规范,实际属于法律适用中的法规竞合问题,就只能给予一次处罚。2.德国行政罚理论中的“自然意义之一行为”指“一个行为决意”,而以身体动作所实现的“一个意思活动”。⑦例如,开一枪射击,抑或朝人刺上一刀。这是“行为单数”的最基本单位,在法律上的评价,也恒为一个行为,并无再割裂、支解观察之可能。此外,更重要的是,此种单一行为的结果,纵使因此造成多数法益的破坏,也无碍其成立为“一个”行为。3.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罚理论借鉴与发展了德国行政罚理论,进一步详细阐述判断自然单一行为至少应有三个要素:一是单一或同种类的意思表示,是指不管行为人之外在行为形式为何,只要是一个意思决定支配的身体行动就应该是同一行为。二是时空紧密关联,是指依通常经验判断,该各行为因时空紧密而难以分辨前后关系者,则将其视为一行为,否则应属数行为。之所以强调时空紧密关系的原因在于,客观上若分割数个行为加以评价则违反自然。三是以第三者的观察为准,即以非当事人角度观察,这些行为间无法分割为数行为时,应视为一行为。总而言之,自然一行为主要仍在于强调时空上的紧密关联,无法将这些行为分割为数行为,应视为一行为。⑧可见,以“自然考量”为视角认定违法行为单复数,其优点是容易与一般人的普通感觉建立连结,较为直观,具有形式上的明确性,⑨从而有利于防止一个人受到多次处罚。但是,自然行为说单纯从结果的数量或者行为的“同一性”来判断行为单复数,而完全脱离行政规范的判定,得出的结论可能有违公平、公正及合理性的法价值要求。
(二)倾向以“法规范”视角认定违法行为单复数。
该观点认为,行政罚的目的在于由于行为人违反行政义务,侵害了社会所维持的秩序,必须对其加以处罚从而维护行政秩序,且由于各个行政法规制定的目的都是对人民科以一定的行政义务,因此,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各个法律中乃至同一法律中不同行政义务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时,则代表行为人违反了特定的行政义务,可根据符合不同行政义务违反的构成要件数目来决定行为人的行为数,从而有利于实现法律规范的目的。典型学说观点有以下几种。1.我国构成要件说认为,行为具备一个行政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的,为“一事”,具备数个行政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的,为“数事”。但实践中存在一些复杂“事数”形态比较难以认定。参照我国刑法理论,构成要件说将这些非典型、复杂“事数”形态归纳为三类,即单纯一事(典型形态是持续性违法)、法定一事(典型形态是连续性违法)和处断一事(典型形态是牵连性违法)。⑩2.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上一行为”概念,是指结合多数自然意义之动作而成之单一行为,某些行为虽不符合自然一行为之要件,但基于立法政策之考量,仍将其评价为一行为。因此,法律上单个行为着重于法律上的意义,而与自然状态下行为是否单一并无必然的关系。3.美国“禁止双重危险条款”中关于“同一犯罪”和“不同的犯罪”的判定标准,主要由布洛克伯格诉美国(Blockburgerv.UnitedStates)这一判例确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认定,如果根据相关法条,两个犯罪包含相同的要件,或者一个犯罪是另一个犯罪的包括罪,那么,这两个犯罪即是同一犯罪,也就是说,如果犯罪一要求证明A、B、C三个要件,犯罪二也要求证明A、B、C三个条件,或只要求证明A、B两个条件,那么,这两个犯罪就都是同一犯罪,或者说都符合双重危险条款所要求的“同一犯罪”的概念。举例来说,故意杀人的攻击与利用致命武器的攻击即是两个不同的犯罪,因为,彼此之间都包含一个为对方所不要求证明的事实(分别为故意杀人和使用致命武器)。“法规范”视角认定违法行为数标准,总体以符合行政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的个数来作为判断标准,优点是行政机关执法实践时操作性强,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如涉及到法条竞合或一些特殊违法形态,认定为多个违法行为处罚多次,可能导致对一行为评价过度及“过罚不当”,从而有违“一行为不二罚”规定的立法精神。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规则的构建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一般规则。
通过前文理论梳理,行政违法行为单复数认定存在“自然意义说”和“法规范说”。具体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特点,笔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的认定应主要采取“法规范说”,即大体上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作为行为规范所形成的“行政义务个数”(如有案件名称,案件名称应当是行政义务个数的最好归纳)来判断,但由于现实违法行为形态的复杂性及立法技术在行为规范上的缺陷,应对特殊、复杂形态行为进行修正,做出最终判断,从而防止对“一行为不二罚”原则的违反。具体判断路径如下:首先在认识论上按照构成要件说,列举出认识论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再判断是否存在想象竞合、继续性违法行为、连续性违法行为、触犯多个选择性构成要件违法行为和数个不作为违法行为等类型的特殊、复杂形态并予以修正,最终确定违法行为数。
(二)复杂形态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规则。
1.想象竞合。想象竞合在行政处罚中可定义为行为同时违反数个行政法义务。例如,一辆半挂牵引车超载,且牵引车的准牵引质量小于挂车总质量,同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3项“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3项法条不存在包容或交叉关系,构成想象竞合,应择一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想象竞合中的一行为必须是自然一行为,而非法律一行为,如故意遮挡号牌与未系安全带就并非属于想象竞合,而是分别构成两个违法行为。
2.继续性违法行为。继续的特点是,行为时间上的持续和侵害客体的同一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中的持续超载行驶和违反规定停车即为典型。一般情况下,继续应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但并非绝对,也可能被行为之外因素中断,而认定为数个行为。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基于立法的特别规定,如台湾地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标准及处理细则》,针对违法停车情形,其第十三条第4项规定“,而驾驶人、汽车所有人、汽车买卖业者、汽车修理业者不在场或未能将汽车移置者,每逾二小时,得连续举发之”,对于汽车驾驶人违规停车的行为,通过立法“切割”成为数个违法行为。再如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大货车、外地牌照车辆违反五日制限行规定,进入北京市五环路(含)以内行驶,均将受到连续处罚”,意味着当日违反限行,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将认定为单独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二是在继续被行政机关查获、处罚后,仍未纠正而再次被行政机关查获,导致第二次处罚。如超载行驶,被甲地交警部门处罚后,驾驶人在停车场卸货消除超载状态,放行车辆后,又重新将超出的货物装回原车,继续驾驶该超载车行驶,后又被乙地交警部门查获,此时该超载行为应该认定为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予以处罚的,不违反“一行为不二罚”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处罚后中断,应存在责令整改期限的例外,如车辆非法改装、或车辆超长、超高等被查获,由于无法现场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因此,在合理的责令整改期间如被查获,应适用“一行为不二罚”原则,因为属同一违法行为。
3.连续性违法行为。连续违法,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概括的过错,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违法行为,连续犯是相同性质行为的连续。在我国刑法中,连续犯一般作处断的一罪处理。但弊端是对连续犯做“单一行为”的法律评价,可能存有纵容违法行为的危险。正因如此,连续犯在现代刑法学中实际上已经走向了消亡,日本、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将“以一罪论”的规定删除,回归到数罪并罚的基本立场。某种程度上,刑法上这一立场的变化影响到了行政处罚中连续性违法行为的认定。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中,连续性违法行为一般应认定为单独的违法行为,分别加以裁决。公安部《关于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的请示》批复表明:“我们认为,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实施的同种违法行为,但仍属于数个相互独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受案查处时,不宜作为‘同一个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一次,而应当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作出裁决处罚。”不过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方式执法(也称“电子警察”或“非现场执法”),不同于传统的现场查获的执法方式,采取的是先取证记录,后通知处罚的方式,不能在发现的当场纠正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即不能在很短的距离内连续设置。因此,案例三中三次违法行为应当分别处罚。
4.触犯多个选择性构成要件违法行为。刑法中的选择性罪名,是指一个条文规定了两种以上各自具有独立意义又在一个案件中可以联系在一起的行为的,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即可据此定一个罪名,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其中几个紧密联系的行为,也只能按一罪处理的罪名。如同刑法中存有选择性罪名一样,行政处罚中也大量存在选择性构成要件。在刑法中,此类问题一般只成立一个罪名,譬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包括五种行为和三种对象,当同时存在多个行为和触犯多个对象的,只能构成一罪。但刑法的这一逻辑并不当然适用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所调整的范围远大于刑法,行政法条中以顿号间隔的行为、对象,一些是选择性构成要件即触犯其中一个或数个,都属于一个违法行为,而另一些是基于法条的精简性,采取立法技术处理,即触犯其中数个对象或行为,属于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对于此类情况,要比较各行为的性质是否相同,同时还要比较各行为违反的是否是同一个法益,如果行为性质与保护的法益都相同,则构成一个违法行为。条文中以顿号间隔的选择性构成要件究竟如何确定单个或数个违法行为,主要依据是如果上级部门对行政违法行为案件名称予以具体规范时,就应以行政违法行为的案件名称是否同一为标准,行政违法行为案件名称的作用与刑法中的罪名相似,是该法条所保护的法益或构成要件的浓缩。公安部《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公通字〔2010〕72号,以下简称《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第7条(1)规定:“本意见违法行为名称中列举多个行为的,可以根据违法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选择一种或者一种以上行为进行表述。例如,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警用标志行为的,违法行为名称可表述为“非法制造警用标志”;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制造警用标志行为,又实施了贩卖警用标志行为的,则违法行为名称可表述为“非法制造、贩卖警用标志。”第7条(2)规定:“本意见违法行为名称中列举多个行为对象的,在具体表述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对象,选择一种或者一种以上对象进行表述。例如,行为人实施了买卖公文行为的,违法行为名称可表述为“买卖公文”;行为人既实施了买卖公文行为,又实施了买卖证件行为的,则违法行为名称可表述为“买卖公文、证件”。”据此,案例一当事人同时存在没有按照规定放置环保合格标志、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情况,由于《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第627条规定了“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案件名称,因而同时存在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与保险标志,应该认定是同一个违法行为。
【关键词】山区公路 交通安全存在问题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交通运输网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无论是规模还是发展速度都日新月异。在现阶段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直是各施工单位长期宣导和追求的目标,交通安全是最为重要的部分,而合理的规划道路不仅仅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更体现了我国越来越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决心,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交通安全的发生。
二.山区公路交通存在的问题。
山区公路建设是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中的重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山区的交通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以及公路管理部门的重视,山区的路况差再加上本身的技术等级低是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公路还伴有弯急、路侧险要等问题,无疑的给公路交通安全增加了相应的矛盾。
1.山区公路分布比较广,施工技术等级较低。
我国山区分布较广,总量较大,多坡陡弯急路侧险要的特点,再加上施工技术等级较低,给本身路况不好的山区就增加了很大的困扰,容易造成公路交通安全事故。
2.山区农村公路路侧环境较为复杂。
我国山区公路绝大部分路段为越岭线,因为大多数路线都是在深山里面布设的,靠着悬崖。地质条件差,经过山岭的路段较多,然而道路两边的地势甚为险要,再加上绕道走山区公路的车流量较多,组织相对混乱。
3.山区公路安全防护的配套设施不健全。
很多山区公路的铺设,由于资金、技术、人员、配套设施等等的因素,使道路交通安全没有办法落实,而有一些配套设施的山区,有时因为应付工作或者资金的问题,根本就达不到指示的效果,丧失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
4.提供的信息不全面。
由于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配套设施极为不完善,在一些重要的路段本该提供给驾驶员重要的信息,而其配套设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对策。
道路交通安全的建筑在工程管理以及项目管理基础上,要对道路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进行合理分析,并建立及时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改善。为实现道路安全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效益最佳,要采取下列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山区公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也关注着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更加关注着党和人民政府在老百姓以及各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面对山区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各级领导及其政府机关,应认真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山区道路建设好,切实抓好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祖国和人民提供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和道路交通网。
2.加强对山区公路建设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的道路交通质量安全专业知识培训,通常采用典型事故、实例进行教育,并对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分析、讨论、研究。制定学习奖惩制度或措施,并设立考核指标,通过对学习内容的检测,来掌握山区公路建设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
3. 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并且要将宣传教育经常性的普及和贯穿到道路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中。施工单位可以根据接受对象的不同特点,采用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的教育方法,同时选择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保证道路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在进行对山区道路建设人员的专业教育的同时,也要其管理者进行教育,必要时要增加专业性较强的细分科目的学习。
4. 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和施工环境,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质量,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施工单位要将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同时看重,要将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同步开展和同步进行。明确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制定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点和完善编制工程项目的安全计划,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步完善职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5.落实职责,规范化管理,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监督员的职责。
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要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交警等执法人员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加大宣传力度、正确的引导,努力提高广大山区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知识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人人做到不违法开车、不去坐违法车。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7.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双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抓基层、打基础做起,从重事后查处向提前防范整改转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少事故、少伤亡、少损失”的目标,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结束语。
山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是我国当前交通项目管理的重点,在现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课程,合理规划道路,依靠科技进步,解决深层次的问题,逐步完善我国山区公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将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山区群众出行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少飞 林志 陈建忠 邓欣 WANG Shaofei LIN Zhi CHEN Jianzhong DENG Xin 山区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问题探讨 [期刊论文] 《公路交通技术》 2009年6期
[2]朱汉容 唐伯明 刘唐志 朱珣重庆市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期刊论文] 《公路》 ISTIC PKU 2009年7期
[3]陈坤 王艳妮 山区公路交通安全对策研究 [期刊论文] 《公路与汽运》 ISTIC 2007年2期
[4]江洪涛 山区公路事故多发点防治的研究 [学位论文] 2004 -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一是各级政府要把交通管理作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能摆到议事日程上,做到有领导抓、有部门管、有专人督促检查。二是要让交通违法者为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除了交通违法罚款,要尽快推出影响个人信用的举措,从而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视。三是迅速出台并实行交通违法与创建文明单位挂钩的做法。要量化交通管理指标,交通违法多的单位不能被评为文明单位,要让各企事业单位承担起管理交通的社会责任。
一要科学论证规划新建的城市道路。新建城市道路在规划、设计、施工前要科学论证、广征意见,特别是要征求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规划理念要超前。要瞄准世界城市道路建设的前沿,推算出新建道路以后的交通流量,根据交通流量设计出符合社会发展的城市道路。二是要科学论证。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与调研、论证,取得广泛共识。在城市道路建设上切实遵循理念超前,科学规划论证,精心设计,人性化考虑的原则。
二要加大宣传道路交通法的力度。不学法就不可能知法,不知法就谈不上守法。所以,道路交通法的宣传任重而道远。一是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生要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必修课,使中小学生从小就养成遵守道路交通法的意识和习惯。二是各县区必须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增强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使人们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人民群众的伤亡。三是对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强制性地组织农民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
三要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素质上下工夫。一是把社会成员渴望交通文明的愿望迅速转化成为付诸实践的行动。文明要从交通开始,要在每个交通参与者身上体现出来。二是用中华民族文明史教育群众,做到不闯红灯,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酒后驾车,促使大家自觉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出行行为,并且监督其他交通违法者。
四要严管重罚交通违法者。一个百万人以上的城市要有良好的交通秩序,除了市民有较高的文明素质以为,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严管重罚。
一是对交通参与者必须严管。严管才能使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严管才能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严管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严管才能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是对交通违法行为必须重罚。重罚是让违反道路交通法的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重罚是让违反交通法的人多点记忆,以后不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重罚是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免受伤害。同时要注意在严管重罚时,民警要注意执法态度,晓之以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群众发生直接矛盾纠纷。
作者:侯宏章
关键字: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连接段;安全距离
Abstract: Aiming at the status of increasing urban road tunnels connecting section and relevant safety theory is not perfe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safe distance of the city road, put out the bridge and tunnel connecting section quantified definition, 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unction of bridge traffic will bridge-tunnel sections divided into simple and complex (including complex A, complex B type) two categories, respectively put forward all kinds of bridge-tunnel sections to define the scope of the model, which lays the foundation for the theory system of bridge-tunnel sections.
Key words: city road; bridge; tunnel; connecting section; safety distance
中图分类号:U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不断增加,不可避免出现大量桥隧相连的情况,例如重庆市 [1]。桥梁隧道作为城市道路上特殊构筑物,其交通运行环境较一般路段要恶劣,特别是桥梁隧道连接段,是公认的交通事故黑点。国内外部分学者针对桥梁、隧道安全进行了分析和论证,但是针对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相关安全研究却少有成果,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连接段的准确定义和分类,各项研究都不是针对桥梁隧道连接段开展的。因此,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连接段定义与分类研究对于桥梁隧道系统交通安全分析和保障就有重要意义。
1基于安全距离的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定义
文献[2]从桥隧连接工程建设,对桥隧连接段进行了定义,没有充分考虑交通运行安全影响。鉴于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环境比高速公路要复杂得多,因此本文从交通安全运行角度对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进行新的定义。
1.1安全距离分析
所谓安全距离是为了防止人体、车辆或其他物体触及、碰撞等造成危险,在两者之间所需保持的一定空间距离。在道路交通中,有很多重要设计指标与安全距离有关,例如停车视距、路侧横净距等。另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汽车行驶中安全距离也有明确的规定[3]。在城市道路上,安全距离同样是交通运行安全的重要判定参数,特别是桥梁隧道这种特殊构筑物范围内,因此安全距离可以有效反映桥梁隧道连接段交通运行安全性。
1.2定义的提出
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角度出发,给出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定义,可表述为:在城市道路上,当城市道路桥梁(包括跨河桥、城市立交桥等)与城市道路隧道(包括道路下穿隧道、穿山隧道)两种构筑物的起终点相隔在一定的安全距离内时,此段距离行车会受桥梁、隧道起终点的共同影响,因此定义此段距离为桥梁隧道连接段。其中安全距离是由驾驶员进出隧道适应距离、进出桥梁决策距离共同决定的。
相比高速公路桥隧连接段的定义,本文对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的定义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针对性更强,本文对城市桥隧连接段的定义,是从此段交通安全运行角度出发,更多的考虑与交通运行相关的范围,较少考虑此段土建工程特征,因此定义具有更强针对性,更适合于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环境下桥隧连接段交通运行分析;
(2)定量化更准,相比高速公路桥隧连接段定性范围描述,本文主要引入安全距离、隧道适应距离、桥梁决策距离等概念,来定量研究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的范围,是针对此段各项措施、方法的研究更具有目标;
(3)内涵更全面,本文对城市桥隧连接段的定义,考虑了城市具有的桥梁、隧道类型,为城市桥隧连接段的分类,提供了依据。
2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的分类
由于城市桥梁、隧道按照交通功能可以进行不同分类,因此相应的桥隧连接段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第一类是隧道与具有方向转换功能的桥梁相接,此类桥隧连接段交通运行需要经过不同程度的交织,同时还要考虑有桥梁和隧道两种不同明暗环境交替对交通运行的影响,因此交通运行过程复杂。并且从隧道到桥梁运行的过程和从桥梁到隧道的过程中,所经历的交通运行情况大不相同,因此安全距离也不一样,要分别计算。隧道与城市立交桥相接、隧道与城市具有方向转换功能的跨河桥相接属于此类,这也是城市道路桥隧连接段最常见的形式,鉴于此类桥隧连接段交通运行形式复杂,因此可以称这类桥隧连接段为复式桥隧连接段。
第二类是隧道与不具有方向转换功能的桥梁相接,在此桥隧连接段上的交通运行较为简单,不需要考虑交通交织运行对安全距离的影响,只需考虑桥梁和隧道不同环境变化对交通的影响,因此此类桥隧连接段可称为简式桥隧连接段。
2.1复式桥隧连接段
复式桥隧连接段安全距离模型的构建,又根据汽车驶过桥隧的先后顺序,也即交通运行方向分为以下两类:
1.复A式桥隧连接段
复A式桥隧连接段安全距离的模型可按照式2.1构建:
(2.1)
式中,LCAS为复A式桥隧连接段安全距离;
Lb为驾驶员驶出隧道明适应过程距离,此距离与隧道照明、洞外亮度、驾驶员自身条件等因素有关;
Lt为驾驶员驶出隧道明洞效应适应后,到达桥梁转向匝道分流鼻之前决策并实施决策的识别距离,此段为交织区域。
2.复B式桥隧连接段
复B式桥隧连接段安全距离的模型可按照式2.2构建:
(2.2)
式中,LCBS为复B式桥隧连接段安全距离;
Lt为驾驶员在桥梁上,由正常桥梁路段经过方向转换决策并实施所经历的交织区域距离;
Ln为驾驶员经历交织区域后及进入隧道前所行驶的正常路段距离;
Ld为驾驶员驶入隧道后经历黑洞效应的暗适应过程。
2.2简式桥隧连接段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素质为宗旨,充分发挥妇女作为母亲、妻子、女儿的特殊作用,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提醒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家庭幸福和安全,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以下目标: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对家庭成员教育监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私家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整改;对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管显著增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
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举办全市“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各级妇联组织和公安部门要齐抓共管,层层召开会议,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组织优势,发动广大妇女争做文明出行的义务宣传员,提高家庭成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本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片、编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各级妇联要利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通过请交警进行宣讲、播放专题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妇女及家庭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使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家庭开展“文明出行”大讨论活动。以村居(社区)为单位,以“珍惜生命、珍爱家庭、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广大家庭成员开展“常识进家庭、监督在家庭、提醒在家庭、欢乐在家庭”文明出行大讨论活动,发动妇女和家庭成员经常提醒、教育身边的亲人文明出行,培养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以“倡导文明出行,打造平安家庭”为主题,以家庭成员应知应会的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群众自愿答题和组织重点人群答题,提高广大家庭的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增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自觉性。
(三)总结表彰阶段
在各县区进行活动总结的基础上,市妇联与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评选“全市优秀妇女道路交通知识宣传员”、“全市优秀道路交通安全家庭”和“全市‘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对积极开展和参与“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进一步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全市“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搞好结合,确保实效。各县区要把“文明交通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与“五五”普法工作、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及廉洁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评活动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先进经验等,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巾帼文明队的作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全市广大妇女从自身做起,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摘要:山区双车道公路人性化研究采用实验分析、理论推导和数理统计相结合的方法,以驾驶员作为研究对象,全部采用实地检测研究的方法,分析驾驶员的生理、心理变化规律;以理论推导为主,辅之以实验结果,完善交通事故生成理论;采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建立交通事故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结合实验结果和实际数据,建立双车道公路道路线形安全审核指标,并通过样板路段的设计改造检验其指标的合理性。
关键词:山区;双车道;公路;人性化
1. 前言
近年来,河北省公路建设一直保持较高的投资力度,每年大批公路涌现,极大地方便了交通运输,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河北省交通运输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许多公路上出现大量的交通事故,导致人民财产损失严重。虽然造成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但从根本上看道路结构设计与驾驶员的需求的脱节是主要原因。本论文旨在通过从驾驶员的需求出发,检查道路的安全性,并对不同危险路段进行改造。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达到提高道路安全性的目的。研究成果不仅可完善我国道路设计新理论,而且能从根本上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因此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 研究分析指标
2.1 山区双车道公路安全性调查与交通荷载分析。
(1)河北省及国内类似地区双车道公路安全性状况调查分析;(2)交通状况调查分析。
2.2 双车道公路实地检测及人性化分析。
(1)双车道公路视距的检测;(2)双车道公路车速的检测;(3)双车道公路驾驶员心电波的检测;(4)双车道公路驾驶员肌电的检测;(5)双车道公路道路线形参数人性化的分析。
2.3 双车道公路驾驶行为特征数据库的构建
(1)分析双车道公路驾驶员的因素;(2)分析双车道公路环境影响因素;(3)分析双车道公路的线形特点;(4)分析双车道公路上不同车辆的状态。
2.4 双车道公路驾驶行为特征室内检测及验证
(1)分析双车道公路驾驶员的因素;(2)分析双车道公路环境影响因素;(3)分析双车道公路的线形特点;(4)分析双车道公路上不同车辆的状态;(5)提出实测与实验的相互关系。
2.5 基于驾驶行为特征的道路线形安全审核指标研究。
拟采用实验分析、理论推导和数理统计相结合的方法,以驾驶员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实地检测研究的方法,分析驾驶员的生理、心理变化规律;采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建立交通事故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结合实验结果和实际数据,建立双车道公路道路线形安全审核指标,以理论推导为主,完善道路线形设计新理论;并通过样板路段的设计改造检验其指标的合理性。
2.6 山区双车道公路人性化设计方法研究
(1)双车道公路一般路段;(2)双车道公路长下坡路段; (3)双车道公路急弯路段; (4)双车道公路弯坡路段。
2.7 山区双车道公路人性化设计方法的应用
3. 技术关键性指标
3.1 本研究将广泛对我省山区双车道公路事故路段进行调查,分析其典型性,设计出合理的实验方案,提出人性化数据采集新的方法。
3.2 对实地采集数据的仪器、道路环境、驾驶员样本进行系统分析,分析其适用性,为大规模推广奠定基础。
3.3 考虑到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较多,在数据库的建立过程比较复杂、难度较大,所以因采取优化设计的方法,选取主要的影响因素,同时考虑科技的发展要预留一些接口便于补充。
3.4 考虑到道路线形安全评价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建立评价指标是要便于程序化、软件化、便利性,以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3.5 在完善设计方法时,要考虑国外的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既要符合本地国情,又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4. 结语
关键词:车辆 交通安全 道路线形 断面规划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在城市化建设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宽敞畅通的区间公路、四通八达的城市立交等,形成密集的交通运输网,交通环境与过去相比更加便捷和高效。然而,交通事故发生率也随之增加。本文将从道路规划设计入手,分析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
我国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缺乏全局性
城市道路规划在整个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目前的道路规划,往往脱离区域规划,仅局限于路网规划,导致与周围地块脱节,一方面不能更好地为周边地块服务,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
(二)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缺乏权威性
一些城市虽有道路规划设计,但由于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得设计缺乏权威性。例如为了避免一些现状建筑物的拆迁,降低道路的技术指标,从而影响到道路规划的合理性。
(三)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缺少人文精神
在城市道路规划阶段,缺少市民的参与,尤其广大普通市民的参与,不能充分理解群众心声,过多的遵从领导的意志,从而使得设计出来的道路缺少人性化。例如过分压缩慢行路权,大大减少慢行交通的舒适度与安全性。
二、道路规划设计的不合理因素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首先,传统的道路规划理念是“以车为本”,过分得考虑了道路指标如何适应机动车的快速行驶,导致城市道路规划时对现状地形、周边地块等方面考虑不周。千路一面的道路规划,形成了单调的道路断面和交通环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道路对地块的服务功能。
其次,城市道路规划中道路与城市居民居住区和广场、公园等交叉组合的不合理,严重影响到交通的顺利通行和行人的安全出行。道路附属设施的设计不合理也影响行人出行,进而影响交通安全。
最后,在过去几年的城市建设阶段,不合理的道路规划设计以及施工工期使得工程质量严重降低。道路在使用不久后即出现不应有的病害问题,严重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也影响到交通安全。
三、怎样进行科学合理的道路规划确保交通安全
道路规划在每一个项目的前期阶段,都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在相关的技术、经济、社会评价都通过之后形成规划。在实施阶段也需对项目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监督,保证前期规划的延续性和权威性。那么在技术上怎样进行科学合理的道路规划来确保交通安全呢?下面将从道路线形和断面规划这两个最基本的方面进行讨论:
(一)道路线形
线形是道路的骨髓,它支撑着整个道路网络,对行车的安全、舒适及道路的通行能力都有着重要影响,同时对沿线的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居民生活以及自然景观、环境协调也起着重要作用。首先,城市道路线形是由直线与曲线综合连接成形的空间形状,是道路的主要轨迹。不合理的线形设计,不仅会引起乘客的不适感,还会影响车辆行驶的安全性,甚至造成交通事故。一条线形好的道路,能够保证车辆安全、迅速、舒适行驶。
道路规划设计要综合考虑平曲线半径、竖曲线半径、纵坡坡度、坡长等因素,同时还必须满足驾驶动力学要求的最小值,以及驾驶员视觉、心理方面的要求。反映公路线形好坏的关键是速度的连续性,它直接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道路平面设计应在路网的布局下,根据当地地形、水文条件等处理好线形指标,合理设计道路交叉口,保证道路平面设计的科学合理,提高交通安全性和高速性。道路曲线不是一条简单生硬的直线曲线组合,而应该是一条自由舒展的空间曲线,科学合理的道路规划,会使驾乘人员感到舒适,安全,同时更好的服务于周边地块,与整个城市建设和谐融洽。
(二)断面设计
城市道路作为城市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设施,除了承担交通功能以外,也是城市居民的公共活动场所,同时更能体现城市的特色和文化。城市道路规划断面设计包括横断面设计和纵断面设计。
道路纵断面是一条有起伏的空间曲线。纵断面设计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汽车的动力特性、道路等级、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及经济条件等,研究起伏空间线几何构成的大小及长度。设计依照规规范数值,达到行车安全迅速、运输经济合理及乘客感觉舒适的目的。
横断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行车要求和当地自然条件,并综合考虑施工、养护和实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精心规划,既要保证质量又要降低经济成本。设计选择合适的道路横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并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和必要的防护工程。
目前我国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与畅通工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国在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方面远远滞后于现代道路交通发展的要求。城市道路是政府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道路规划设计标准,制定合理的道路规划设计方案,给人们带来便捷出行的同时保证出行的安全,同时提高城市的建设水平和城市综合实力。
结束语:道路的规划水平是体现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科学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前提,是城市交通发展的客观趋势。在道路的规划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设计的人文关怀 ,要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生态的平衡,更要有一个实际考察、科学论证、理性分析、认真实施、重视监督、用后反馈的可持续路线,从而提高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的水平和城市的总体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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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久涛,张国栋 浅谈城市道路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问题防治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36)
【关键词】交通事故;致因理论;治理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拥有量及人们出行频率与日俱增,给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使得交通管理工作与车辆、行人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近几十年,我国处于高速公路交通建设的集中建设期,在交通管理上尚有不足,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且有明显上升趋势,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国家以及群众不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人身安全的威胁,还影响了我国的安全形象。因此,急需加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及管理措施的实施。
1.事故致因理论
所谓事故致因理论,简单地分析就是阐明危险如何转变成事故的理论,主要分析事故的成因、发展及事故后果。根据事故致因可知事故的发生是人和物两大系列轨迹交叉的结果。因此,防止事故发生的基本原理就是使人和物的运动轨迹中断,使二者不能交叉。具体的说:如果排除了机械设备或处理危险物质过程中的隐患,消除了物的不安全状态,就砍断了物的系列连锁;如果加强了对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进行科学的安全管理,从生理心理和操作上控制住不安全行为的产生,就砍断了人的系列的连锁。这样人和物两系列轨迹则不会相交,伤害事故就可以得到避免。
人和物两大轨迹又可分为人、物、环境和管理因素,因此,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克服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改善作业环境和改进安全管理水平。
2.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交通科学规划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一些城市缺乏科学规划,道路建设滞后,公交分担率低,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设,忽视长期影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和安全隐患路段。
(2)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有的载货汽车侧后防护装置被非法改装,强度大大减弱;“大吨小标”现象虽有所遏制,但依然存在。一些临水、邻崖、坡陡、弯急路段,事故多发。一些交通运输企业挂靠经营问题突出,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驾驶人聘用把关不严。据统计,在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0%是由营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农村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现象普遍,事故多发。农村公路标准低,安全防护设施落后。2003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在农村公路的54%。
(4)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的理念、机制、手段、方法,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村和高速公路警力不足问题更加严重。
(5)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强化。机动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仍很突出,自行车、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意识淡薄。近年来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导致事故致死人数年均增长5%。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尚未形成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特别是公益宣传相对较少。
3.消除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安全不断增加的需求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关必须坚持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可知,交通事故的预防必须从人、车辆、道路环境和管理等方面入手,消除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从而达到预防或消除事故的目的。
(1)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
驾驶人员应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事故作为一种警示,时刻提高自身的意识。
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等;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一定要有充足的睡眠、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
行人一定要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天桥;不翻越护栏、横穿和斜穿路口;任意横穿机动车道,翻越中间隔离带。
(2)提高车辆安全性
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损害后果与车辆性能是分不开的,建立完善的汽车安全检测制度和基于检测的车辆维修制度;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和主动、被动安全性能研究,避免不合格的机动车参与交通;严格执行机动车年检和报废制度,对主要部件存在严重缺陷的车辆,经修理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以及已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避免因车况不良而造成事故发生和环境污染的增加。
(3)完善道路交通设施
道路是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改善交通环境,增加交通标志、信号灯和隔离设施等,建立起有助于通行的交通条件,把道路的危险性降到最低,保障出行人员的安全;对于高速公路主要是加强路面巡查和路况自动化监控措施的应用,控制超速和强行超车;在大雾和雨雪天气要进行路面疏导和控制车速,防止超高、超宽、超长、超重等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对弯道和交叉路口等事故多发路段进行警示、警告。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交管部门还应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课程、对驾驶员进行分批的学习法律法规政策,从实处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能和法律意识,对于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在培训中让大家得到共鸣,使他们自觉的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提高叫交巡警的整体执法水平,增强交通科学技术管理水平,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社会化管理交通的各种措施,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在管理立法规划等方面的合作。
4.结语
通过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严峻形势的分析,结合事故致因理论的原理,从人、车辆、道路环境和管理等方面分析了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为建立安全、健康、快速运行的交通环境,形成科学、健全和行之有效的道路安全管理体制提供了借鉴。
参考文献
[1]戴晓明.试论当前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预防.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4
[2]胡晓娟,胡毅夫.国内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原因及防治对策.工业安全与环保,2009,35(10).
[3]姜亦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及管理措施分析.财经界,2013,12.
关键词: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内容;步骤
道路安全审计(road safely audits,简称rsa)是从预防交通事故、降低事故产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人手,对道路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即规划、设计、施工和服务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审核,从而揭示道路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及安全性能,是国际上近期兴起的以预防交通事故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为目的的一项新技术手段。其目标是:确定项目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考虑了合适的安全对策;使安全隐患得以消除或以较低的代价降低其负面影响,避免道路成为事故多发路段;保障道路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各阶段都考虑了使用者的安全需求,从而保证现已运营或将建设的道路项目能为使用者提供最高实用标准的交通安全服务。
1 道路安全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1991年,英国版的《公路安全审计指南》问世,这标志着安全审计有了系统的体系。从1991年4月起,安全审计成为英国全境主干道、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的程序,使英国成为安全审计的重要发起与发展国。而我国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安全审计,主要有两个渠道:①以高等院校为主的学者通过国际学术交流与检索国外文献,从理论体系的角度引入道路安全审计的理论;②通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配套科研课题。wWW.133229.COm在工程领域开展道路安全审计的实践。
目前,在澳大利亚、丹麦、英国、冰岛、新西兰和挪威等国已定期地执行道路安全审计,德国、芬兰、法国、意大利、加拿大、荷兰、葡萄牙、泰国以及美国正处于实验或试行阶段,其他许多国家也在就道路安全审计的引入进行检验,比如希腊等国家。国外研究表明,道路安全审计可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数量及其严重度,减少道路开通后改建完善和运营管理费用,提升交通安全文化,其投资回报是15~40倍。
道路安全审计在我们道路建设中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在提高安全性方面,对经济性也有帮助。而山区道路的安全比起一般道路来讲,就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毕竟山区道路的崎岖以及地势的高低相对与一般道路对驾驶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且其发生事故的死亡率也比其他道路高很多,因此,审计对于山区道路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 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内容
加拿大等国家认为,在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道路安全审计最重要、最有效,因而早期的道路安全审计主要重点是在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阶段。现世界各国都普遍认为可在已运营的道路和拟建道路项目建设期的全过程实行安全审计,即在规划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通车前期(预开通)和开通服务期(后评估阶段)都有所侧重地实行审计。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同样与其他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内容一样。
3 审计要素
典型的道路安全审计过程为:组建审计组+设计队介绍项目情况及提供资料+项目实施考察-安全性分析研究-编写安全审计报告+审计组介绍项目审计结果+设计队研究、编写响应报告-审计报告及响应报告共同构成项目安全文件。
整个安全审计的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为保证安全审计的质量,审计组人员的构成至关重要。审计组的人数依项目的规模大小一般由26人组成,审计组应由不同背景、不同经历、受过培训、经验丰富、独立的人员(与设计队无直接关联)组成。审计人员一般应具备交通安全、交通工程、交通运行分析、交通心理、道路设计、道路维护、交通运营及管理、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应保证审计组人员相互间能平等、自由地交流、讨论和商议安全问题。审计人员应本着对社会(用户)负责的态度、安全第一的观点,依据道路标准规范,对项目各种设计参数、弱势用户、气候环境等的综合组合,展开道路安全审计。道路安全审计人员(审计组)与设计人员(设计队)的区别在于:设计人员需要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土地、政治、地理、地形、环境、交通、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因数,限于经验、时间的约束,对安全问题难免有所偏颇。而安全审计人员不考虑项目投资、建设背景等因数,仅仅考虑安全问题,只提安全建议,最后由设计人员决定:采纳、改进或不采纳。因而可以说道路安全审计的关键点为:它是一个正式的、独立进行的审计过程,须由有经验的、有资格的人员从事这一工作,要考虑到道路的各种用户,最重要的一点是只考虑安全问题。
安全审计报告一般应包括:设计人及审计组简述、审计过程及日期、项目背景及简况、图纸等,对确认的每一个潜在危险因素都应阐述其地点、详细特征、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事故的频率及严重度评估、改进建议及该建议的可操作性(实用性)等。审计报告应易于被设计人员接受并实施。响应报告应由项目设计人员编写,其内容—般应包括: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安全缺陷是否接受,如不接受应阐述理由,对每一改进建议应一一响应,采纳、部分采纳或不采纳,并阐明原因。
4 现有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
对现状山区道路进行安全审计,主要评估现状道路潜在事故危险性,同时提出改进措施以降低未来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现状道路的安全审计与新建道路相类似,也需进行上面所提到的工作,但现场调查以及评估资料及文件这两步与新建道路有所不同。此时事故资料被作为欲审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该资料也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潜在性的一些不利因素的详细资料。
理想的关于现状道路网的安全审计应该建立在有规律的基础之上。它可以以连续几年审计的结果为基础,采用滚动式的审计方式对路网中的每条道路都进行评估。对于里程较长的道路(一般>100km),其安全审计工作可按两阶段进行,即初步审计阶段和详细审计阶段。前者主要对道路总体上进行粗略审计,给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所处位置,后者则对找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对里程较短的道路(<30km)可直接进行第二阶段的工作。而对里程在30km~100km的道路,两阶段审计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进行。
由于欲审计道路已修建完成并已经运营,此时现场调查就显得非常重要。不管是拟建道路或已建道路、线内工程还是线外工程,安全审计工作必须全方位细致地进行。要考虑不同道路使用者对道路安全性能的不同需求。例如:①由于坡度太大或海拔高而使得驾驶员的心理产生恐惧;②半径太小可能使得驾驶员无法在规定视距范围内看到对方;③山体的稳定性也可能会影响到驾驶员。
另外,现状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还要调查不同的道路类型,例如白天、黑夜、干燥、潮湿等情况对道路的影响。此外,对现有道路网络的安全审计可结合养护工作同时进行,这样可减 少相应的成本费用。
5 我国山区道路的审计现状及问题和解决方法
5.1审计现状及问题
由于目前审计这个名词在国内还算比较新鲜,国外从起步发展到现在也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各方面都只是处于实验或者是试行阶段,并没有固定的一套理论依据。而我国相对外国来说又是落后了好几年,因此我国现在总体的审计现状也就处于探索阶段,各个方面也是处于起步阶段,不可能对各个方面的审计工作做到非常的完善。而道路的审计不过是众多审计工作中的一小部分,由于其本身的“新鲜性”,又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西部一些贫困地区教育跟不上,审计的人才缺乏也不是没有可能,设备等亦未全部到位。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工作的开展较一般道路可能要更加的困难,因为山区道路多是停山临崖,弯道又多,坡度又大等各方面因素是其工作的开展要难与一般道路;更有甚者像那些偏僻地区的山区道路,可能路面的质量都无法保证,更不要提进行什么安全审计。
5.2解决方法
要改善我国目前的这种安全审计情况,需要全国各个方面的努力与配合,不过政府要有所规定,我们民间也要有这方面的意识。笔者简单列出几项:①国家应该颁布相关的法律制度,严格要求进行安全审计;②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③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④提高我国的教育水平和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⑤交通安全部门要深入到偏僻的山区;⑥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
6 结束语
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与其他道路的安全审计总体上应该说差不多,当然山区的那种独特的环境使得审计工作的重点可能不仅仅局限与一般的道路,不要认为山区道路的流量没有城市道路那么多而忽视它,我国是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道路对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往来的作用不言而誉。通过安全审计,加强了全国各地交流。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国内山区道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道路安全审计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
(1)道路安全审计独立于设计和标准。是以安全为核心的审计,其对象为一切与交通安全相关的工程和设施,它可分阶段、按步骤的实施,审计的结果为安全审计报告。
关键词:沿海地区 交通安全 系统
1.引言
到2012年底,我省有机动车保有量580多万辆,机动车数量大幅增长,尤其是沿海地区机动车数量急剧上升,随着沿海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我省沿海地区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已经成为我省人口死亡的最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的85%。对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减少交通事故次数,减轻事故严重程度,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有效遏制沿海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恶化,需要运用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利用信息互联技术、高度共享和集成,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为我省沿海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平台和网络平台,对以往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依靠事故资料,从道路交通特征等多角度综合评价安全状况,做出科学判定,对交通安全进行指导,有利于我省沿海城市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科学化。
2.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现状
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基于交通安全安全管理数据库,达到交通管理高效、有序、安全的目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存在如下问题:
2.1缺乏专职部门负责,信息化决策匮乏
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参加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业务人员不是计算机专业,没有专门的领导班子主抓信息系统建设。交通运输部门信息化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对信息化的认识不够深入,重视程度低。我省沿海地区地市级以下交通运输部门普遍缺少专门的交通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机构,忽视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2.2 缺少总体规划,各部门交通数据不共享
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必须统筹安排,使交通安全按管理系统能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障,出行畅通,人、车、路、环境更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存的主要问题是各地系统建设各自为政、省内各地系统之间相互独立、不能互相兼容、信息数据不能共享,导致沿海城市各地重复建设,严重影响交通管理的效率。
2.3 政府提供保障不足
交通安全投入资金不稳定,省内大多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资金紧张,缺乏上级部门对于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后备人员不足,现有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不是科班专业毕业,没有经过系统化、常规化培训教育。
3.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目标、设计
3.1 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设计如图1所示。
3.2系统建设目标
3.2.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控制,减少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管理实现计算机自动化,交通事故的采集完整全面;事故多发地段自动报警;交通事故处理实现标准化。包括数据标准化,处理流程标准化,文书制作标准化,责任认定划分标准化。
3.2.2沿海地区交通安全资源共享。通过各种信息传达交通参与者,使之能够安全快捷出行,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的各种资源。为今后交通理论研究和交通规划提供有效的数据,制定安全管理的长期战略规划和阶段目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2.3改善当前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现状,实现智能一体化管理。综合安全管理的各方面因素,建立综合的安全管理系统。从道路交通特征等多角度 综合评价安全状况,做出科学的判定;
4.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各功能模块分析
4.1交通信息采集: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包括静态交通数据采集和动态交通数据采集。
4.1.1静态交通数据采集大多数需要人工采集。包括沿海地区交通路网布局信息、道路交通设计设施信息、地理环境信息和各地交通管理水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交通设计设施信息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道路中央隔离、道路防眩目设施、道路照明设施、路侧植被绿化、道路结构物和交叉情况等。
4.1.2动态交通数据采集。包括沿海地区交通事故信息、道路交通流数据信息、交通气象环境信息、道路交通路面管理系统信息及路面状况等。
4.2道路交通安全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库用SQL server 2000 建立,运行在Windows系统下,系统构造相对简单,安全性高,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采用B/S三层结构。为了充分利用各种异种异构数据,其中包括沿海地区交通安全反馈数据、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数据、环境数据、道路数据、管理数据、决策数据和其他数据,对数据进行各种详细的组织融合分类,专业的数据统计分析可以应用数据仓库技术,建立专门的数据服务的硬件环境,充分满通数据管理的要求。
4.3交通安全管理模型建立
管理模型: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态应该能够唯一的表征道路交通运行安全性,即一个路段能且只能具有一种运行安全状态。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运行评价模型指标包括:沿海地区事故特征指标(如事故率)、沿海地区交通流运行特征指标、沿海地区交通设施特征指标。
将沿海地区交通事故率划定为Ⅰ―Ⅳ级:
根据沿海交通安全运行其他指标建立交通安全运行模型。
预测模型:在各种诱因作用下,预测我省沿海地区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态在未来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及时了解潜在的安全隐患,为采取主动的管理措施提供前提保障。沿海地区滨海路较多,针对不同的管理对策,预测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态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为决策的制定提供基础和依据,减少我省沿海地区事故多发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4.4交通安全管理决策
结合沿海地区城市道路历史数据和安全调查数据,通过建立模型和数据挖掘(关联规则、决策树规则数据挖掘等)的理论方法对沿海地区交通事故原因深入分析,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事故预测和安全评价等,得到交通安全管理方法,并形成安全对策决策集,在此基础上形成安全管理方案集;以辅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者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对策和安全管理措施,帮助沿海地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者决策。通过对安全管理方案的评估,得到安全管理方案决策集;
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策略流程如图2所示。
5.结论
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通过对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信息系统调研分析,发现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不够成熟,存在很多问题,这一问题艰难性对课题提出很大挑战,文章提出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并对系统中各功能模块进行分析,系统的设计可能存在缺陷,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提高。
注释:2013年辽宁省社科联调研重点课题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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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芳,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D],山东工业大学,2009,4.
关键词: 交通安全教育;事故预防;处罚;实施
中图分类号:D035.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7-0011-02
0引言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通常而言,道路交通事故是一个个体事件。然而,随着我国机动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社会各层次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其具备了社会性的属性。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侧重于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出发,如从道路线形设计、车辆智能化、交通管制等等。实际情况却是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约占全球的1/5,事故率居高不下。可见,我国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当前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亟待完善。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事故预防与处罚体系中的作用比较薄弱,与世界前沿不匹配、不协调。然而,国外的实践表明交通安全教育是提高社会群体交通安全意识和行为的有效途径,是能够从根本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或减轻交通事故严重程度的有效办法之一。
1我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当然,我国所采用的交通安全教育体系也是采取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体系并无本质区别[1-4]。其主要不同点在于实施方式及实施效果。
学校教育的主要方式是交通警察到学校讲课,但这种方式没有形成制度,不能做到常效;教师也在儿童及青少年阶段交通安全教育方面有所涉及,但深入程度和量度都较为有限;国内甚至连一个主题公园都难以找到,凸显该方面的差距。
社会教育主要包含突击性和日常性两种类型。突击性安全教育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有目的的整顿活动,如“百日会战”、“冬季安全活动月”、“节日安全活动周”等,其目的是有针对性地体现人们注意交通安全。但此类教育效果不仅不显著,且往往缺乏规划与协调。日常性的教育以综合整治及广泛宣传、社会教育与单位教育相结合、公安机动车对申领驾驶证者的教育与培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日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往往是表面形式大于实际效果,如综合整治后交通违法事件回升率高、对轻度交通违法人员的教育极度贫乏、对除驾驶人以外的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教育效果极为有限、对驾驶证申领者的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且意象薄弱。总体来说,我国的交通安全教育的模式和手段仍较为局限,尤其是教育效果较为有限。
2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较大,数据显示由于驾驶人的过错等原因造成死亡人数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60%以上。由此可见,驾驶人及其它交通参与者对系统安全性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管理、教育对整体交通安全形势的改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1 交通安全教育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长期以来,无论是我国政府还是科研人员都始终强调道路交通安全与道路交通条件的关系,把事故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措施重点放在加强道路交通建设、交通管理上,而忽视了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所能够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前期这种做法对我国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交通安全的提升起到了显著的作用。然而,21世纪前后,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了逐年递增的态势,显然交通安全改善措施与方法出现了“瓶颈”,这也从某些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交通安全教育匮乏的链锁反应。
无论是西方国家经验,还是过去几十年国内发展历程,都表明了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事故预防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对我国未来的交通安全条件的改善将起到举重若轻的影响。
因此,在我国未来的交通事故防控体系中,交通安全教育属于第一层次的范畴,是严格交通管理措施、提高车辆效能、提高道路主动安全等第二层次措施的根本和基础。
2.2 交通安全教育在事故处罚中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显然,交通安全教育仍然没有被列入交通违法处罚范畴,更别谈其实施方式和形式。对于物质高度发达的今天,罚款、警告、扣证显然难以给交通违法者以多么深刻的印象和感触。
以教代罚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被证明了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处罚方式。笔者认为,交通安全教育是一种较为实际、效果明显的事故处罚方式,尤其是对于抱有侥幸心里的交通参与者。其应成为我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列入法律的范畴并给出具体实施办法。
3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式探讨
我国交通安全教育实施以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交通管理单位专门教育等三种主要方式组成。
3.1 学校教育针对儿童、青少年不同阶段从教育目标、内容和方式等三个方面构筑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方案和实施计划,编写相关教材并组织教学实施。
并且,在实施方式上应针对不同群体选择适当的教育方式,建议修建交通安全教育主题公园、交通安全教育博物馆、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等。同时,应以规范条文等形式保证每个阶段不同群体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施及实施质量。
3.2 社会教育校教育是交通安全教育的基础。然而,只有发挥相关部门特别是新闻媒体和社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保证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千家万户。
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介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可以通过设置专题教育栏目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强化教育等。
社区化教育是教育组织体系中的一种有效形式。交通安全社区教育和宣传具有广泛性、长期性、主动性和可行性等优势,应作为未来我国交通安全社会化教育重要模式。
3.3 交通管理单位专业教育首先,通过与其他单位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其次,强化对驾驶人进行的交通安全教育,把好初考驾驶员教育培训和初次申领驾驶证考核关。最后,坚持不懈地开展针对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教育。我国当前交通事故违法处罚形式以罚款、扣分、行事责任为主,缺少回炉教育环节或者流于形式。建议将以教代罚、社区劳动(尤其是照顾交通事故致残人员)、大客(货)车驾驶人定期教育等形式纳入交通安全范畴并加以实施。
4结论
笔者通过对国内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及实施方式等的分析,探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罚中的作用及实施方式等问题。得到如下结论:
①分析并指出了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构成及实施效果中存在的问题;②提出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未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重点措施和违法处罚的重要手段,并纳入法律范畴;③提出了三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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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彩霞.论交通安全教育[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0(5):47-49.
关键词:农村公路;弯道半径;连续弯道;视距;长大纵坡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205-02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人、车、路(含整个环境)构成的动态系统中,这三个因素必须协调地运动,才能达到整个系统安全、快速、舒适的要求。随着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公路里程及机动车数量不增加,使得这个系统工程日益壮大。为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道路安全管理也逐渐融入其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影响因素除了与一般公路有相同之处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只有充分掌握了人、车、路、管理四个方面的因素对道路行车安全的影响,才能针对农村公路的特殊性,制定合理、有效的改善对策。
道路线形包括了平面线形和纵面线形,其中平面线形要素主要包括直线和曲线,而曲线又有缓和曲线和圆曲线,它们是组成道路线形的基本要素。我国幅员辽阔,地形条件复杂,农村公路建设中,由于受到资金的限制,在线形上往往存在着比一般公路更多的缺憾,这些不利的线形也常常是引发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平面线形对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弯道半径
对于山区农村公路而言,由于村镇、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弯道设计往往不符合规范,有些路段的坡度、曲线半径和安全视距甚至连规范中最低设计车速的标准也达不到,直接危及行车安全。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公路建设的投入,多数农村公路的建设是在原有机耕道上通过硬化实现的。然而在硬化过程中,公路线形没有同时加以完善,没有按照公路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平、纵、横设计,形成了“一级公路的路面、四级公路的线形”这样极不协调的状况。大多数硬化后的山区农村公路出现了路面条件好、线形差的不匹配现象,给驾驶员造成了视觉上的误差,客观上为驾驶员的超速违法行车创造了条件,是交通事故的隐患。
(二)弯道个数
对于山区农村公路来说,受众多条件限制,弯道数量较多。虽然弯道是线形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太多的弯道个数会强迫驾驶员多而快地接受信息,从而使驾驶员操作困难,有时操作不当或稍有疏忽便会发生交通事故。
(三)视距
在公路设计中,行车视距是确保行车安全、快速、增加行车安全感、提高行车舒适性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时,需要随时都看到公路前方的一定距离,以便发现障碍物或对迎来车采取停车、避让、错车或超车等措施,为完成这些操作过程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的汽车行驶路程称行车视距。
山区农村公路急弯路段较多,会车视距常常不能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驾驶员的行车影响较严重,以引发碰撞事故。
二、纵面线形对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道路纵坡的大小和坡长是关系到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山区农村公路特殊的地理环境造成了其地势起伏较大的特点,为了避免较大的工程量和资金投入,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通常会依照当地地形条件进行施工,这就使得山区农村公路上存在大量的纵坡较大且坡长较长的路段。由于山区农村公路混合交通严重,各种汽车构造、性能、功率不同,它们爬坡能力也不一样,尤其是农用车辆的功率、制动性能、构造性能等均比一般车辆相对较差。当其行驶于长大纵坡路段时,明显表现出爬坡能力差等特点。因此,可以说农村公路上的纵坡坡度大小以及坡长对农用汽车及载重汽车的影响要比小汽车显著得多。
长大纵坡路段对于农村地区的农用车和载重汽车的行驶安全是非常不利,它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在上坡时,车辆在连续爬坡的过程中会出现发动机过热、水箱沸腾、汽阻等现象,一些性能较差的车辆甚至会出现爬坡动力不足或发动机熄火的机械故障,导致安全性能降低;同时,上坡过程中农用车合和载重汽车车速的降低,妨碍后续的快速车辆通过,使得超车需求增多,“强超硬会”的可能性增大;(二)在下坡时,载重车辆需要长时间减速、制动,连续制动会造成制动器发热失效或烧坏,制动效能减弱,更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驾驶员为节油常采取熄火滑行的操作方法,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采取应急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无论公路等级的高低,对较大的纵坡坡度及坡长都要加以必要的限制。
三、路侧环境对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路肩
路肩宽度的增加有利于降低交通事故率。美国的Zegeer和Deen研究发现,与没有路肩的道路相比,增加0.90-2.70m的路肩时,交通事故可减少21%,并认为最佳的路肩宽度为1.5m。瑞典的Hedman利用瑞士的事故资料分析后认为,在0~2m的范围内,路肩宽度的增加将使交通事故减少,但超过2.5m时其效益不再显著。另外,路肩的类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交通安全。在一些低等级的公路上,由于雨水冲刷和侵蚀以及日常养护不足,造成土路肩强度降低,容易被汽车压塌,引起车辆侧翻。
(二)路侧边坡
虽然路基边坡坡度的大小其本身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与否并无直接关系,但它却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紧密相关。大量数据表明,山区公路的恶通事故,大都是车辆冲出路外,翻下悬崖陡坡造成的,由此凸现出山区农村公路路侧安全的重要性。
美国的Zegeer等人利用路侧安全性能评级的方法评估路侧的安全性能。根据这一体系,路侧安全程度按照7分制来评级,其得分从1(最好)到7(最差)变化。我国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也对路侧安全等级评估方法进行了相关研究,提出基于灰色聚类理论的路侧安全等级评估方法,将路侧危险等级划分为4级,级别越高表示路侧安全水平越低。
山区农村公路的路侧基本属于路侧净区宽度小于3m,边坡坡度大约为1:3或更陡,路侧深度3m以上为峭壁或陡直的悬崖且无护栏,路缘范围内有坚硬的障碍物、河流、湖泊等,车辆冲出路侧不能返回,易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情况。若以上述两种方法来评价我国山区农村公路的路侧安全等级,则多数山区农村公路的路侧安全得分在5~7之间或3~4级,为最差安全等级。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由于地形条件和建设资金限制,造成山区农村公路线形设计不达标,小半径弯道、连续弯道、视距不良、长大纵坡等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公路的行车安全。此外,险要的路侧环境也更容易使山区农村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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