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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时间:2022-02-25 01:39:22

群众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第1篇

一、行风整顿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概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机关工委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督促县直各部门纠正本部门存在的行风问题。两个重点评议系统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联合县纠风办下发了《__县各级各类学校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和《__县医疗卫生机构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且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创新举措,搭建平台。今年,我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以被评系统自评为主,县纠风办检查督促,为让群众关注行风,群众参与纠风,干部转变作风,使行风评议深入千家万户,县两个重点行风评议系统各单位均开展了面对面的评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教育系统收到群众8个方面意见建议共117条,卫生厅系统收到5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3条,两单位都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制定了整改和限期督办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面对面评议这一反映民情、民风、民意的平台。使被评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主动接受他们的评价和监督,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拉近行风评议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政府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接受监督,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以评促纠、纠建并举。我县将行风评议与继续开展“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部门服务质量”等活动相结合,在广泛座谈、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纳入今年行风评议的重点,县纠风办按照省、州要求制定出工作计划,并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明确对本年度被评为不合格的部门,将被列为纠风重点整改单位;经评议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列为明年行风评议的重点。评议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评先创优的评比条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评议单位紧紧围绕效能建设,重点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职业道德等方面开展行风评议。被评单位通过民主评议促进行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存在行业作风和乱收费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公民道德及职业道德。同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力求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务求实效”的目的。

(四)分段实施,深化评议。为使行风评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今年的评议工作共分为教育准备、民主测评、自查自纠、检查考核和整改总结五个阶段。时间从7月份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每阶段都分别明确了县纠风办、被评议单位、民主评议代表组的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采取自评与代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自查自评基础上,被评单位分别从社会各聘请行风评议代表,组成评议代表小组,深入到评议对象基层窗口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明查暗访、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被评单位反馈。两重点被评系统共聘请评议代表9名,组成2个评议组,走访群众3080人次,共发放问卷调查表8120份,召开座谈会81次,提出建议和意见13个方面140条。

二、重点评议单位评议情况

(一)教育系统的评议情况

评议小组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单位座谈、面对面评议等 形式,对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群众对教育系统在行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8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117条。

针对反馈和自查自纠得出的意见和建议,县教育系统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在整改和总结阶段,教育系统聘请行风评议代表,按照教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对教育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进行了评分,通过民主测评和考核测评,教育系统被评为优秀等次,总分为95.6分。

(二)卫生系统的评议情况

至7月份以来,被评单位和评议代表深入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对被评单位行风建设情况采取听、看、问、访、议等方式开展了广泛的深入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对我县卫生系统在行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23条。

针对群众反映和自查自纠得出的意见和建议,卫生系统制定了整改措施,并逐条进行整改。在整改和总结阶段,卫生系统评议代表按照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测评方案,对县卫生系统进行了评分,通过民主测评和考核测评,县卫生系统被评为优秀等次,总分为90.2分。

三、经验和努力方向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使行业作(文秘站:)风建设工作方向明确、目标具体,为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供保证。

2、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勤政为民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评,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

3、将行风评议工作与机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措施,使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依法严格化、程序分开化、行为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使行风建设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有成效”。

4、通过总结,我们也查找到了工作中的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被评单位自查自纠力度不够,不能从深层次上查找问题;二是被评单位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宣传不够,没能很好地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到,没能很好地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加以改进,推进行业作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使之收到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预防新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突出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市又快又好发展创造和谐的稳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为民,解决实事。本着“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依法按政策解决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统筹兼顾群体利益的诉求,在协调利益中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坚持预防,早抓隐患。国土资源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安排,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查各自镇(处)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到位。

(四)坚持共管,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局有关科室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手段,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集中时间、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不和谐因素,全年保持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减少的良好势头。

(二)努力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民主决策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四)力争实现“二个不出、三个不发生”。通过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在村、乡镇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村、乡镇;市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市。力争实现在国土资源方面不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不发生进京、到省、去青滋事闹事的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工作目标。

四、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范围

1、已发生的事项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

2、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和苗头隐患的问题。

(二)排点

1、群众反映的违法占地、未经批准建住宅问题;

2、群众反映的土地权属争议及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问题;

3、群众反映的违法采矿、越界采矿的问题;

4、群众反映的因征地补偿及安置引发的利益纠纷问题;

5、对群众已进行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缠访、闹访的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5月18日)。市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召开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各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各国土资源所贯彻落实情况于5月18日前书面报办公室,。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8日---5月31日)。各国土资源所要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摸底活动,认真梳理出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各种积案,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并逐案按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等要素登记,建立台帐,排查摸底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局办公室。各国土资源所要建立经常性、不间断、滚动式的排查工作机制,排查情况于每月3日前报办公室,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全部纳入排查控制范围。

(三)化解处理阶段(5月31日---2012年3月20日)。全市国土资源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本着“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本单位自行化解为主,力争做到解决的好、控制的住。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排查出的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案落实化解处理的“四定四包”责任制(即定目标任务、定包案领导、定具体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稳控、防范、包定纷止争)。二是对重大问题和矛盾纠纷,市局要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专案组,通过现场办公、联合办案,及时予以化解。三是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或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市局领导小组报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处理。四是市局要结合5--6月份的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9--10月份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形成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各种矛盾,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1年6月10日—20日,11月15日—25日,2012年3月15日—3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6月10日、11月15日,各国土资源所将排查化解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年3月20日开始,市局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各个工作阶段,市局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市局目标考核将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2011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年终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内容。

六、组织领导

全市国土资源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制度,由局组织牵头协调,各国土资源所做到各司其职,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的工作局面。

(一)市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1、负责日常工作运转,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综合提报重要信息,协调各国土资源所开展工作,搞好联络沟通和上报情况。

2、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搞好情况汇总,定期进行分析,协调处理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问题,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重点案件进行责任追究。

3、负责对各国土资源所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安排工作进度和调度,对实施效果开展针对性的各项督查,承办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各国土资源所要做到各司其职,独立开展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主要任务:

1、对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与镇(处)办公室沟通信息,了解国土资源方面的案件。认真梳理出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及积案。

2、对排查出的积案和矛盾纠纷,认真研究处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每处事项,做到件件有下落,事事有回声。

3、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在积极做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市局,由局领导小组负责调处。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民生工程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民政管理部门。真正树立起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本次行风评议的对象为:县局机关和各乡(镇、场)民政所。评议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评议内容:认真组织对民政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重点抓好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群众意见和建议,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本单位自查自纠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全面提高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三、评议步骤

这次评议活动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下管一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对县民政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局评议办公室会同县局评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乡(镇、场)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局评议办公室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学习动员部署(6月上中旬)县局在6月中旬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织有关文件的学习,同时召开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下旬—7月中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县、乡两级民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局于6月下旬下发《20*年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系列自查自纠活动。各乡(镇、场)民政所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县局评议办。

(三)督促整改(7月下旬—9月上旬)重点抓好各被评单位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民政519热线”、“民政工作请您评”信箱、“民政工作请您帖”栏目和20*年本单位、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开展清理、建立、完善有关机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方面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性的规章制度。各乡(镇、场)民政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及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县局评议办。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将适时派出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各民政所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开展“回头看”(9月中旬-9月下旬)。县局于9月份对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活动成果。各乡(镇、场)民政所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重新进行一次核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一次回访。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群众真正满意。同时,认真做好交叉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9月20日前,将开展“回头看”情况上报县局评议办。

(五)检查评估(10月上旬-10月下旬)。县局将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场)民政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具体评估标准另发)。全县民政系统将接受省、市评议办公室联合检查评估。

(六)总结表彰(11月份)。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县民政局对获得全县民政系统前三名的乡(镇、场)民政所,将通报表扬。县局对获第一名的直接列入年度综合先进;对排名后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两位的取消综合先进评选资格。如因此而造成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在全市排名后三位,县局还将按照县局评议办的奖惩规定作出处理,涉及干部管理权限的,向当地党委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县局挂点督导领导在县局班子会上作出检讨,在全县民政系统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报市、县相关部门。

四、评议方法

(一)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1、对县民政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场)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县局向市局民评办填报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优待抚恤政策落实情况和社会慈善事业受益对象救助情况。(2)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县局向市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被评单位抽样样本框。(3)县民政局按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乡民政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民政所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民政所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各乡(镇、场)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确保提供的单位准确。同时要加强与被提供对象的联系,向他们介绍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乡(镇、场)民政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县局评议办会同县统计局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1)由县统计局制定群众满意度调查取样样本框,明确取样成份、数量;(2)由县纠风办会同统计局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样本框采集样本,并在6月底以前汇总上报;(3)由县局评议办会同县统计局随机抽取样本框对象进行抽样式满意度调查。

(二)检查评估

1、对县民政局的交叉检查评估。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县民政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自查自纠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2、对乡(镇、场)民政所评议对象的检查评估。由县局组织进行检查并集体评分,主要内容为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三)集中统分

1、对县民政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乡(镇、场)民政所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的结果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为:(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其中正向评价占70%,设定“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反向评价占30%,针对不良行为设定“不存在”、“不严重”、“严重”三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1.0、0.8、0.7。(2)检查评议占评议总分的30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和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切实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场)民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积极组织。通过动员学习,要形成严肃认真、高度统一的思想,上下联动、互相支持的团体精神。

(二)着力整改,务求实效。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去年评议的基础上,将抓好整改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实事求是、边评边改的原则,将回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将整改工作始终贯穿于7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切实解决民政系统自身作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成果,突出特色。要坚决防止“评时一阵风,评后就放松”的现象,做到平时与评时一个样。要继续巩固去年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要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民生工程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民政事业发展特色结合起来,与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按时保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地设计自选动作,充分展示民政系统的特色。

第4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深化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纠风办组织协调,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通过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作风进行公开评价,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民主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县各级政府部门和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风行风评议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和谐大足的构建。

第五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开门纳言,开门评议,开门整改;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就要管行风。

第二章评议对象和内容

第六条本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都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条县政府纠风办直接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是:县级部门中与群众关系密切、与发展环境改善有关的具有行政执法、管理、收费、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评议具体对象的确定,可以根据社会各界群众集中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以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中选定。评议的主要内容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情况,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

第八条县政府纠风办也可以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确定部分县级重点部门或单位,直接组织评议或进行重点联系、指导。

第三章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垂直管理的单位和行业,按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主要参加当地政府(办事处)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第十条当年确定的被评议单位较多时,可根据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能和性质分为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公用事业单位分类施评。

第十一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原则上两年为一个周期,于第一年4月开始,次年11月结束。评议的基本程序:

(一)组织筹备,宣传发动。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宣传发动群众;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政务运行或办事的程序、标准,服务承诺事项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等。

(二)征集意见,自查自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途径和载体,采用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委托社会机构协助调查、开展有奖征集意见、纠风办及其他组织和部门帮助查找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三)开展评议,整改落实。被评单位针对评议中查找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整改。整改情况、整改结果要及时向纠风办、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落实期限。

(四)组织民主测评,综合评定结果。通过区分不同类别评议对象,开展综合测评,并结合“效率革命”系列活动对该单位的效能考核情况,对各单位得出最终的考核评价结果。

(五)总结工作,运用结果。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后,召开总结会议通报评议结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第十二条自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第四章综合评议的方法

第十三条对被评单位的综合评议采取民主测评与工作考评相结合方式。

第十四条对被评议单位综合评议结果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被评议单位的直接管理服务对象的测评情况(可采用服务对象当场测评、召开管理服务对象座谈会点评等方式,同时,在评议周期内,“效率革命”系列活动效能考核中管理服务对象对该单位的测评情况一并纳入计算)(60%);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代表的测评情况(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会调查等方式)(30%);

(三)纠风办组织进行考评的情况(10%)。

第十五条上述(一)(二)(三)的测评分值以实际得分之和为被评单位综合得分。

第五章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十六条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综合评定结果实行按分值高低排序,并作为“效率革命”系列活动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对综合评议结果靠前的单位,在县级主要媒体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该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综合评议结果差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其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组织处理,并于次年纳入重点评议单位。

第六章评议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人大、政协支持,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十条各级各部门要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评单位和行业的主管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纠风办负责组织制定评议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街镇乡可结合当地的实际,在县政府纠风办指导下,自行确定重点评议单位,自行确定评议方法、评价体系,大胆探索和创新。

第七章评议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被评单位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评议代表及其他参与民主测评和考评的人员严禁接受被评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安排的娱乐活动、吃请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民主测评和考评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较差或最差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5篇

根据县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实施意见》(*纠办[2009]2号文)的要

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全面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现就2009年度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

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

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

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

翼港口城市和融入环三都澳区域战略发展服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

(四)坚持以选题评议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局各股(中心)及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增强执政能力,改善作风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是否亲

自抓,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有效地解决影响经济建设的环境问题;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是否讲求办

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3、是否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单位承诺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

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结果;在纠风专项治理中,是否配合牵头

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并按照自己的职责开展治理工作。

4、是否按“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县政风行风热点追踪节目”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在节目

中反映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整改和反馈,群众是否满意。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6、是否开展好“守住三个低线”教育活动,把住工作底线、纪律底线和道德底线。

7、是否抓好机关的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8、是否树立创新意识,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采取问卷调查、选题评议、自查整改、

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股、中心做出综合评定。工作总体上分为支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

,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二是制订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三是选聘评议代表;

四是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及向社会公开承诺等相关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采取“回头看”的形式,着重检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是

否已进行整改;二是通过广泛发动和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本部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

着力抓好自纠;三是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帮助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评议会议做好准备

(三)落实整改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对被评议的各股、中心进行面对面评议;二是对评议代表和

群众提出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并建立整改档案;三是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凡整改不到位的,要督促重新整改,整改情况要向群众反馈;四是组织评议代表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整改的

基础上,按照纠建并举的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四)全面总结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迎接各级纠风办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工作的考评;二是对全年的评议工作进

行总结,并向县纠风办报送总结材料;三是以适当的形式通报评议结果。

四、评议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

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责任制,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求真务实,深入查摆。找准问题是做好评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

议,力求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找准、找全、找实,为落实整改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组织行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深入

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审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入查找审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突出重点,纠建并举。要以评议为动力,以整改为重点,把解决自身作风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始终贯穿于政风行风

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措施,逐条整改。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

,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在完善监督制度和健全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用人的有效机制。

(四)融入业务,推动工作。要把评议工作业务有机结合,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提高的重点,通过民主评议工作

达到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目的。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民主评议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秉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以实现“三个确保”为目标,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和“千站万局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评议活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安监系统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群众的意识、依法行政的水平、干净干事的风气、监督管理的机制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使人民群众对安监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在不断开创行风建设新局面中推进安全监管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营造凝魂聚气、干事干净、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评议范围:

县安监局。

评议内容:

(一)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情况。

(二)依法行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公正、规范、严肃,是否存在及吃、拿、卡、要行为的情况;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到位,失管失查的情况;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执法扰民、以罚代管以及执法不公等情况。

(三)政务公开。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监督电话“五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按照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并接受县纠风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评议活动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3、周密部署,宣传发动。采取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层层发动,营造声势,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主动接受评议。注重通过正面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工作在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查找问题阶段(7月初-7月底)

1、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评议的内容和目标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通过公开向社会承诺、公布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和群众的意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深入企业、社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书、设立意见箱、实地走访、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找准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初-9月中旬)

根据自查和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承诺整改时限,及时向纠风办报送整改情况。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说明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下旬)

1、撰写自评报告。根据民主评议活动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报县纠风办。

2、接受民主评议。召开评议大会,县纠风办将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评议。评议结束后,要对开展行风评议的基本情况、调查和征询到的主要意见、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等相关评议材料进行汇总,于9月20日前报县纠风办和市安监局。

3、制定整改措施。对这次评议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对策,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对群众反映和评议组检查评议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马上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评议组。

4、做好总结工作。认真做好这次评议工作的工作总结,宣传好举措、好办法,树立先进典型,对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根据省安监局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要求,成立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监部门是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直接面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其工作与企业、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密不可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既有利于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行使建议权、监督权,充分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安监人员职务行为,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执法为民、依法行政。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第7篇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调研排查情况报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市纪委安排,镇纪委牵头组织对全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排查。

近年来,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镇党员干部素质的不断提升,有力助推了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甚至颐指气使、大搞特权,都是官僚主义衙门做派的典型表现。这些行为严重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成为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之间的“一堵墙”。究其原因,个别人受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和官本位思想影响,党性观念淡漠、公仆意识淡薄,才答错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考卷。因而,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我镇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第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政治觉悟。集中镇村干村,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调研活动动员会,加大宣传,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深刻领悟把握大排查大调研要求,做好思想排查,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纠改实效。镇两委班子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班子成员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镇村相关责任人严格按规定,同步深入开展排查,结合自身自纠自查,认真梳理汇总,撰写自查报告,严格执行排查规定与要求,实事求是,对排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纠改实效。

第三、层层压实责任,严格问责督导。镇党组、各部门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要压实主体责任,相关责任部门发挥好协调作用;纪委监察部门做好排查调研督导工作,对不认真排查、不深入调研、搞形式、走过场的人进行严肃问责,及时纠改,做到不遮丑、不护短。

第四、实地走访调研,重点排查整改。镇排查小组实地走访,与村主要排查负责人开座谈会、个别约谈,调阅资料等深入村室与村干部中调研,同时在镇各部门成员之间进行自纠自查,同步推进、重点排查工作落实、文风会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收集群众对政府办事与作风建设的意见与建议,着力纠改,做到实地督查与重点排查同步推进。

第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教育查摆。镇村各单位、各部门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身认真查表现、找原因、深剖析,集中开展教育,自觉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结合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执纪监督、问责案件中梳理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确保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此次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的全面开展,有利于促进党政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优良作风建设有助于在扶贫领域把工作做到精准、精细、精致,将脱贫攻坚做到实处、细处、深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种奋斗,既放眼长远之处,更见于点滴之间。党员干部只有把群众冷暖时刻放在心头,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把评议活动与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相结合,与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相结合,与创建“五型机关”相结合,切实提高评议效果,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干部职工服务“三农”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

(二)评议内容。围绕“服务农业发展、服务农业企业、服务农民群众,使农民群众满意”的“三服务一满意”主题,重点评议三方面内容。

1.提高为农服务质量

(1)各项工作是否按照精品农业发展的要求落实;

(2)强农惠农政策是否落实;

(3)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是否有效遏制;

(4)为农服务态度和水平有否提高。

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否按要求开展;

(2)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否积极推进;

(3)村级会计委托、会计电算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监管网络是否落实。

3.完善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

(1)土地承包权证是否发放到位,管理是否指导到位,制度建设是否健全;

(2)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是否落实,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是否构建;

(3)土地承包和流转过程中是否维护好农民利益,承包纠纷仲裁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及时调处。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活动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条块结合”的方式展开。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评、征求意见、整改落实、组织评议、完善机制等步骤进行,评议内容、时间、步骤与省、市农业系统保持一致。评议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

结合实际制定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由局属科站、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使干部职工认清评议的目的和意义,端正思想态度,主动接受评议,推动评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中国三农网站、农民信箱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评议内容、重点和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下旬)

根据评议活动的目标要求,在自查自纠、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农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组织自查自纠。围绕评议内容,着力开展“六查六纠”。即:一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纠正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二查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正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够高问题;三查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依法行政、科学执政不够规范问题;四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纠正监管不力、指导不强、手段不足问题;五查农民权益保护情况,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六查廉洁自律情况,纠正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同时,对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涉及的法规政策执行、工作措施落实等进行重点自查,完善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要坚持查纠并举、边查边纠,做到检查有深度,纠正有力度,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奠定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诚心诚意征求意见,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走访专业大户、镇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听取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召开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意见建议;三是征求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3.切实整改提高。对自查自纠和征求意见环节发现的问题和征询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实事求是地进行剖析,深入查找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进度要求,促进整改到位。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热点”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务必切实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逐步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大胆推进改革创新,改善管理手段和方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纠建并举的目的。

(三)评议总结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报局活动办公室。8月底前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会议,邀请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等进行面对面评议。

调查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于8月20日前报局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是农经系统转变作风和提升服务的重要契机,是推进行风建设、行业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政策落实和工作深化的重要方法。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评议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人,形成上下统一、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创新方法,搞好结合。把评议的重点内容与全局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机衔接。结合评议,进一步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积极开展“联百村、结千户”活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创活动、“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绿剑”系列执法活动等,使民主评议活动打到满意的效果。

(三)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此次评议活动由省、市、县纠风办和农负办联合组织开展。我局作为被评议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指导,按步骤有序推进各环节工作,并做好各个阶段活动情况的汇报。要坚持开门评议,广开言路,支持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第9篇

关键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纠风工作;党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8—0022—05

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指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近些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以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已经成为我们党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一项标志性、常态性工作。已经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主要内容并且把“为民”放在首位,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认真搞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需要继往开来,不断创新。当前应当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借势发力,努力开创党的纠风工作新局面。

一、新时期党开展纠风工作的历史演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一直注重抓好纠风工作,并在不同时期对“纠风”赋予特定的内涵,展示了我们党在纠风内容上的与时俱进,在纠风理论实践上的不断创新。

(一)“端正党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等多种提法并用,显示了“”结束后的拨乱反正及端正党风的时代特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实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但是,党内不正之风却严重妨碍着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为此,陈云同志提出“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引起党中央对纠风工作高度重视。党中央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纠风概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的1979年6月8日,中央纪委《关于在外事、外贸活动中随便接受和私自处理礼品的通报》,提出“各级干部必须提高警惕,与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同年8月31日,中央纪委发出了《关于严防干部侵占农村社员劳动所得,用来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正之风的通告》。1980年6月25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杜绝接待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1981年2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当前要特别抓紧检查和处理经济方面的违法乱纪问题和关停并转中的不正之风”。同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提出要纠正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同年7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同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肃党纪杜绝关系户不正之风的通知》。同年7月24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行贿受贿营私舞弊歪风通报》,提出要“纠正当前干部中行贿受贿、拉关系走后门、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同年10月6日,中央纪委通报,要求“坚决刹住部分党员利用职权非法盖私房的不正之风”。1982年8月26日,中央纪委发出《坚决纠正分配住房中的不正之风》。1982年,党的十二大针对当时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提出我们要在今后五年内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目标,核心任务是端正党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1983年4月21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乘机构改革之机大搞不正之风的通知》。1984年12月5日,中央纪委发出《坚决纠正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列举了办公司、制发制服、做表面文章等不正之风的表现。同年11月2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提出要坚决刹住更换进口小汽车、出国、旅游、请客送礼、子女经商等方面的不正之风。①

可以认为,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6年,纠风工作的主线是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同时由于党内不正之风与社会不正之风密切相关,也必然要纠正社会上的多种不正之风。在具体工作中,采取有什么不正之风就纠什么不正之风的做法,没有统一归纳不正之风的属性、归类,所以就有了纠正“制发制服”、“走后门”、“盖私房”等几十个不正之风的提法。

(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的提法与国务院纠风办的成立,表明纠风工作的规范化与强化

1986年6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韩天石提出“今后工作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要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这是中央纪委领导最早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这一概念。1987年10月,中央纪委为党的十三大报告就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专项总结,提出“纪律检查机关要把党性教育同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端正党风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这是中央纪委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首次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这一概念。从此,这一提法被党中央和地方政府规范使用。1989年11月4日,中央纪委提出《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强调“当前要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清理党政干部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问题”。1992年10月,中央纪委在为党的十四大报告总结工作时提出“认真纠正党内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990年3月20日,时任国务院总理在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1990年的廉政建设要抓四件事,其中第四件就是“要大力整顿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是国务院首次提出“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这一提法,较全面地归纳了不正之风的范围,揭示了不正之风的属性,规范了不正之风的提法,顺应了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1990年8月23日,国务院就部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召开电话会议,提出下半年重点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年,国务院决定在监察部设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并使用至今,这是加强纠风工作的一个组织保证,也是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993年1月,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同年8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提出反腐败斗争要抓好三件事,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这一提法成了后来规范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在1997年9月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五大作的报告中,形成了关于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的规范性表述,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再次肯定了三项工作格局的提法。②

这一时期,逐步比较规范地使用“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这一提法,表明中央对纠风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升,也表明党在纠风理论上的成熟与创新。

(三)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体现了十六大以来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纠风之魂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得到确立和彰显。体现在纠风层面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这一提法引起中央高度重视,纠风的内涵也逐步由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转变。2003年2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报告中强调,“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2004年1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03年至2004年上半年,中央纪委提出“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作为纠风工作的切入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落脚点和目标要求,展示了纠风由“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实质性转变。2004年9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将纠风内容由“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改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5年1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2006年2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③2007年2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2007年10月,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报告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十七届中央纪委二至七次全会都强调“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并提出要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党的十报告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对十的工作报告提出“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到“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再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个提法都反映了纠风工作的时代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工作的与时俱进与创新。

二、要清醒认识党的纠风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近些年来,世情、国情、党情、民情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党的纠风工作在面临着一些有利条件和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新问题,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要清醒认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当前表现及危害

1.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近些年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不断花样翻新。当前主要表现如下。

在涉农方面: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在社保基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管理中违法违纪;强农惠农资金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下;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合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中的擅自挪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

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监管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和发案后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

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对财政在医改、新农合、医保等方面投入资金的使用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不到位;以政府为主导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采购量价挂钩、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等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实不够;医院存在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医疗中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

在教育收费方面: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学前教育收费等经费管理不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不到位,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严重;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在公路“三乱”方面: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不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不到位;涉路涉车执法查处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纠、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利用职权为违法车辆提供保护等典型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屡禁不止;涉路涉车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建立。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依然存在;涉企检查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够规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涉企收费需要加强。

在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方面: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参与、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问题没有完全消除;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时有所闻。

在征地拆迁方面:《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执行不到位;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仍然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拆迁,搞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多地存在;强制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时见报端。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配置方面:在建设环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不专用,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表现突出。工程质量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未能根治。在配置环节,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透明度低,配置不公正。在管理环节,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监管不够,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空置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查处。管理程序不简化,收费行为不规范,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饱受诟病。

在基层执纪执法方面:公安、城管等基层执纪执法部门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甚至带头违法、敲诈勒索等问题不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上访渠道不够畅通,有些问题久拖不决等。

2.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危害

从纪检监察部门惩治腐败类型划分上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是纪检监察和政府纠风部门查处的、发生在基层的、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案件,其案情较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且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然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其根本手段也是,其实质也是腐败行为,其政治危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污水坑”,滋生了基层腐败“苍蝇”。自然界的苍蝇、蚊子都是以污水腐臭为生存基础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政治范畴的腐败“污水坑”,为一些基层公务人员腐败提供了条件,致使“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盛行,造成了潜规则和见怪不怪等腐败文化,从而滋生了一群腐败“苍蝇”。

二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离心剂”,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大的贪官,往往是从土地拍卖、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私利。而一些基层的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虽然数量不大,但都是从群众手中夺好处,由此,群众就把这些人的罪过直接记在党和政府的账上,造成了相当部分群众产生仇官仇富仇警心理和情绪,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沾污。

三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腐蚀剂”,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其危害的核心问题是,群众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遭到破坏。

(二)要清醒认识纠风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1.纠风范围扩大,纠风工作面临很多新任务。新阶段新形势下,不管是来自政府部门还是行业,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党委口还是政府口,只要发现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在必纠之列。

2.纠风难度增大,纠风工作存在很多新难题。由于群众利益千差万别,亿万群众的利益表达各有千秋。很难用一个行业标准来评价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成效。再由于科技的发展,与国际的接轨,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表现也会千奇百怪,有些会非常隐蔽。要想把纠风工作做好,面临很多困难与问题,也面临很多挑战与考验。

3.纠风标准提高,纠风的压力加大。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群众有要求,纠风部门就要有作为。各级纠风部门每年都组织政风行风评议,使行风评议成绩差的部门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此外,由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害,由于仇官仇富仇警等不良社会心态的存在,对待一个小问题也要妥善处理,如果处理不好,有时也会演变成一个大事件,从而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显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标准越高,纠风部门的压力就越大,担子就越重。

三、把握纠风工作关键点,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

纠风工作牵涉面广,头绪繁多,组织复杂,有时会与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发生冲突,是一项挑战性很强、伸缩性很大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常态化、长期性工作。要搞好新阶段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既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又要在工作思路、具体措施上开拓创新。

(一)要充分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报告强调: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各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群众的关系,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因此,纠风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纠风工作的重要性,要怀着对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摆正坐标,找准定位,勇于担当,主持正义,正确而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二)抓住关键点,开创新局面

1.抓难点,以彰显威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强农惠农为重点,落实政策,切实抓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二是以治理超载限载为重点,深入抓好公路“三乱”问题的治理;三是以解决群众看病贵为重点,抓好医疗卫生领域的纠风工作;四是以解决教育乱收费为重点,切实解决上学难问题;五是以解决食品不合格为重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2.抓常规,以形成制度。可按照已经形成的行风评议等套路持续抓下去,使行风评议等举措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成为部门与行业的通行规则,成为如同“3.15”消费者维权日一样的定期定时重要活动,成为群众心目中的“尚方宝剑”。要通过制度建设,使纠风的各项要求变成人们的行为规范,被广大干部所遵守,被广大群众所监督。

3.抓暗查,以形成威慑。纠风工作往往需要暗查暗访。要逐步使暗查形成一种潜在的威慑力,使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做佣者始终感到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监督着,使其闻“纠”丧胆,闻“纠”色变,从而对损害群众的利益不忍占、不敢占、不能占。

4.抓典型,以除恶扬善。要树立正面的先进典型,对行风政风评议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奖励,对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大力表彰。要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反面典型及时曝光,严肃查处,形成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人人痛恨的社会舆论压力。通过对正反典型的褒贬,形成善恶分明、除恶扬善的社会环境。

5.抓考评,以找好抓手。要探索建立政风行风的群众性评价体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责任,通过行风评议、问责制度,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提升到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努力形成纠风工作的强大合力。

6.抓创新,以增强活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创新主要应在制度和科技方面见成效。制度方面,应当把已经成熟的经验通过一定程序上升为制度。科技方面,应当运用网络、计算机等先进技术使制度更加刚性化、科学化。今后应更多地采取现代科技手段,以提高纠风工作的科技含量,形成纠风工作的倍增效应。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评议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我县交通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结合省、市、县政府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要求,切实解决存在于基层站所中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我县交通系统基层站所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活动的对象

纳入评议范围的是:乡(镇)交管站和地方海事所。

三、评议的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

照章办事;交通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交通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杜绝执法、办事不公,,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4.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务公开完善;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5.健全长效机制。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评议的内容,结合实际,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对所属基层站所进行检查考核。争创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四、评议的方法、时间和步骤

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7月5日——7月20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确定目标要求。要召开会议,进行层层发动,形成声势,使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这次评议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8月31日)。局属各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安排和指导所辖基层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根据评议工作的要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找出我县交通系统存在的突出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虚心听取行风评议代表反馈的评议意见,逐条认真分析研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在适当时间举行群众现场投诉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各被评议单位要根据自查及反馈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采取有效措施,边整边改边建。

3.推荐和考核评定阶段(9月1日——10月31日)。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制定的《评选办法》,组织交通系统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根据分配的名额向县政府纠风办推荐“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候选名单,并分别附相关资料。县纠风办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候选单位逐一审核把关,并向市政府纠风办报送审核意见。市政府纠风办对推荐的基层站所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4.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被评单位要对行风评议工作作出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报告,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目标、措施。县政府纠风办将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进行表彰,大力宣传基层行风建设先进典型事迹,在全县广泛开展学习基层行风建设先进典型活动,把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五、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评议与创建相结合。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行风评议工作。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

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基层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这次评议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11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增强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为重点,以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崛起新跨越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评、纠、建相统一,评改结合、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既要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

出问题,又要注重人事和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通过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评议,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四)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开门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局机关负责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民主评议,机关各股室开展自查自纠。

四、评议内容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事劳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建设法制人事劳动、和谐人事劳动、阳光人事劳动、效率人事劳动、廉洁人事劳动,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事劳动部门”。

1、是否健全、实行了行政执法和依规办事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2、是否清理和规范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有关程序;

3、是否清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事项,是否规范了收费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有没有乱收费的行为;

4、是否清理和废止了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规定;

5、是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人事劳动政策性文件、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公务员考录、奖励表彰、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小额贷款、职业培训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工作的办事结果是否及时公示;

6、是否严格、规范执行了各项人事劳动法规、政策;

7、是否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是否开展了业务工作网上办理;

8、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9、是否实施了“一门式”(一站式)服务;

10、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政府采购、经费管理、人事调配、公务员录用、安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小额贷款、职业培训等工作是否有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

11、是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接访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诉求渠道是否畅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是否热情及时,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是否及时得到化解;

12、是否建立了人事劳动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是否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正确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3、是否存在虚报浮夸、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态度生硬,说话口气大,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15、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的现象;

16、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甚至、暗箱操作、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全面评议、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法进行。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7月2日-7月9日)

1、建立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成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股室人员组成,负责民主评议的相关具体工作。

2、制定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人事劳动工作实际,在征求各下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全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批准后下发实施。

3、召开全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评议工作。

4、下属单位要按照会议的部署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5、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并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发征求意见书、组织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辟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宣传和反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及工作成果情况。

(二)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各下属单位也要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2、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员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并通过其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收集、梳理、统计、归纳。各下属单位也要组织评议员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3、各下属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向人事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报告。

4、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着重抓好对重点、热点岗位及重大工作的自查自纠和评议活动。

5、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上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报告。

(三)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评议组,将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反馈给和各下属单位,各下属单位对评议意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2、各下属单位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评议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

3、各下属单位向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人事劳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上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四)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8月21日-9月10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评议组,对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评议内容进行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检查组组长签字负责,并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2、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并报市人事、劳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统分方法,各下属单位应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2)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

(五)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人事劳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0日前报市人事、劳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同时向各设机关各股室通报综合测评成绩。

2、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前三位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第一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同时,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3、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前三位的各下属单位,在人事劳动系统当年度工作考核中适当加分;对排名最后一位的下属单位,取消其当年度人事劳动系统年度工作考核优胜单位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使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和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新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放在突出位置,纳入目标管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被评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要成立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要从纪检、人大、政协、派、工商联、企业聘请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评议员,参加评议工作。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基层、为群众、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第12篇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乡*年纠风工作,现制定*乡*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年全乡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进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1、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重点围绕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支持教育、卫生和惠农方面投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区财政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严防中央和省、市、区财政资金发生“跑、冒、滴、漏”,督促政府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各项惠民资金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逐项落实中央、省、市、区里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资金真正惠及农民,确保各项种粮政策、补贴真正惠及粮农。

由乡财政所牵头负责,督查其他方面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2、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总体要求是“专款专用,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到人,专职负责,严格制度,严密监管。

强化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真正发挥资金应急济困的作用,由乡民政办牵头负责。

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扶贫开发项目上,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由乡农办牵头负责。

3、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以及村级组织乱收费和摊派问题,严格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和查处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深化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工作,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对那些农村“三乱”问题较重、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的村,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处理、整改全程监督。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坚决查处涉农负担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违反有关规定,截留、平调和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的行为,确保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由乡农办和乡财政所牵头负责。

4、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行业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要得、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督促供电、供水、电信、金融、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行业研究提出纠正损害群众消费权益不正之风的治本措施。乡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

5、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格控制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对乡、村举办或参与举办节庆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借举办节庆活动滥用财政资金、浪费公共财政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不良风气。由乡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

6、继续开展企业减负工作,(由乡企业办牵头负责)、治理报刊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由乡文化站牵头负责)。

7、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督促本单位和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要健全督制约机制,强化部门和系统内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控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强正面引导。

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开展厉行节约,积极筹措资金,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各乡、村要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严格接待和差旅制度,加强出国(境)经费管理,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公务用购置,暂停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监督。

要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着重开展对新增加专项治理项目涉及的单位、与民生关系紧密的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窗口单位的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不断创新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问题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要特别注意发现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意正面引导,加大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着力建立科学规范的政风行风评议评价体系、运行方式和结果运用机制。及时研究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工作形式,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纠正、建设、监督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由乡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纳入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范围,健全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各部门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新部署的纠风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把重点放在发现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上。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每项专项治理工作都必须开展督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督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动制度创新。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同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办案件的预防功能,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分析,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查找产生不正之风的原因,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治理。

3、深化改革创新,加大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的力度。

要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纠风专项治理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推进改革、源头治理转变;二是政风行风建设实现从以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三是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实现从以扩大规模为主向规范运作、注重质量转变。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意治本、更加注意预防、更加注意制度建设的要求,大担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工作,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要围绕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探索源头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找准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把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促进源头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容易出现不正之风的地市和部门,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防止成风。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治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健全制度,构建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达成共识,注意形成抓源头治理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