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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实习报告

时间:2022-07-23 15:30:46

城乡规划实习报告

第1篇

今天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动员。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前段时间主任会议专题作了研究,经过认真的准备,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也已下发。今天召开动员会议,并邀请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刚才大家都听取了城乡规划法的法制讲座,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实施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也是城乡规划法自年1月1日施行以来,第一次就这部法律在我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的需要

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法规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政府行政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执法检查的过程,既是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逐步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宣传普及法律,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的过程。因此,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开展执法检查,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当前,全市上下正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什么是科学发展?只有漂亮的城市,没有美丽的农村,那不叫科学发展;只顾加快城市建设,不去统筹城乡建设,那也不叫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城市,也要着眼于农村,着眼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市里也花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着手编制了市域总体规划,这些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统筹城乡的规划和建设。而城乡规划正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城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统筹规划、一体化管理的新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开展执法检查,本身就是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有助于我市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的具体举措

规划是总纲,规划就是效益。规划出点小偏差,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带来持久的、难以突破的障碍。规划失当,就会丧失发展的先机,延缓发展的速度。近年来,以《建德市域总体规划》编修和制订为突破口,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规划较好地指导了城乡建设,城乡面貌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美丽的城市给来过建德的人都留下了美好印象,广大农村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此大部分市民是满意的。这与我们高度重视规划、高标准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是完全分不开的,要感谢从事规划建设的所有同志!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的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城市和乡村统筹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乡村规划体系不健全、欠账太多,城乡建设的差距日益拉大;规划执行不严,随意变更规划,规划跟着项目走、跟着建设走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查处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有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今年,市委开展了推进主攻工业年、项目推进年、招商引资年“三个年”活动。要使“三个年”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规划是龙头,必须先行,而且必须能够落实到位。因此,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有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正确实施,将有利于推进“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程序,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讲求实效,最终实现“四提升”:提升执法检查的组织水平、提升全社会对执行规划法的认识、提升“一府两院”贯彻实施规划法的工作能力、提升规划法在建设“一流山水旅游城市”中的引领功能。具体的要求是:

第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是“一主四团”,并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二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公开情况;三是城乡规划的审批和批后管理情况;四是城乡规划调整及违规违章建设查处情况;五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划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城乡规划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要把握步骤,严格程序。这次执法检查分策划准备、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检查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

今天会议结束后将进入第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上旬。期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各自的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中下旬为检查审议阶段。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乡镇人大也要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调研和视察本乡镇规划执行情况。5月底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将专题审议,审议后进行分项测评投票。

6月上旬以后为整改落实阶段。各部门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行整改。考虑到规划工作的特殊性,整改情况于2010年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三,要严格要求,依法办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和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各项程序,把握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检查。在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开展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外出考察,实地察看,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要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组要及时转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并限期汇报办理情况,以推动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认真汇总情况。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突出重点,客观真实,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三是要认真审议。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底的例会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会后,审议意见将函告市政府,市政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执法检查情况和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形成执法检查的工作合力

对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政府负有组织领导、规划实施、统筹协调、考核奖惩等责任;建设等部门负有相关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责任;司法机关、各有关行业组织和社区基层组织也都有相应的职责。今天的动员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同志都来了,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要认真自查。自查是开展执法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既要重视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按时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主动配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建设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三个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研究迎检工作。要建立工作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要切实整改。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对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即查即改;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照,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有关各方的责任,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旭升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城建环保工委主任董光和、法工委主任邓建昌任副组长。在开展集中检查时,组建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和各检查小组要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执法检查任务。

一要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前提。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在这次会议上安排了法制讲座。会后,检查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这部法律开展进一步的学习讨论,切实把握法律的精神,熟悉检查内容所涉的相关资料,明确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

二要求真务实。检查组要深入到有关单位、企业、工地、乡镇、村和干部群众中走访,倾听意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抽样调查等各种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既要明查,也要暗访,力求掌握客观真实的情况。检查要做到“真”、“实”、“严”。“真”就是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帮助解决问题;“实”就是切实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就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三要通力合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和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做到有始有终。要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工作。检查中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六五”普法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优良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促进法制城管建设。

二、主要学习内容

(一)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及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

(二)及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规划;2012年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三)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四)城管执法相关执法程序及《省行政程序规定》、《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常用法律知识和其他与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制作及归档;其他档案的管理等。

(六)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三、学习培训形式

学习培训的方式要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学习领域,增强学习的实用性,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举办讲座、案例分析及探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城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个人学习。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

(二)中队组织。以中队、科室自行组织、集中学习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及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及“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法制城管建设;对涉及城管执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章等要及时组织队员集中学习,做到了解、掌握、熟知。中队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三)执法培训。由法制科组织,局领导及其他中队、科室负责人参加授课,讲解相关执法知识、执法行为、执法技巧,以此提高执法效果。

(四)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及专业人士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知识。

(五)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适时组织中队、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针对城管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定期组织集中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法制城管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中队、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我局开展的“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在大队上下营造讲学习、爱学习、都学习的浓厚氛围,将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第3篇

局党组把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分析检查阶段重要环节来抓,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前,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在通过召开支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按照“五查五看”的要求,撰写了分析检查个人发言材料。同时,党组成员认真参加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支部和党员的评议,虚心听取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5月27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学习实践活动第七检查指导组领导列席。会上,局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习调研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检查思想理念、工作思路、落实措施、工作成效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以及廉政自律方面的情况,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过分析检查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一是局班子成员在思维方式和思维深度上距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规划编制滞后;三是建筑市场管理上,制度健全,监督严格但是没有逗硬处罚;四是物业管理水平较低。针对存在的问题,局班子成员深刻分析了原因,并结合群众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和下阶段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发展的要求看待、分析、处理问题;二是围绕“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这一活动载体,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地,合理城市布局,增加城区公厕和停车场建设;三是全面提高整体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实施并联审批、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四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力度;五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六是物业管理要上水平。

二、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

*市规划和建设局党组非常重视群众意见的征求,不拘形式,不走过场,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为切实找准城乡建设工作科学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调查问卷、发放意见征求表、走访基层单位、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监督员、服务对象座谈会等,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共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200余份,邀请专家、领导、代表参加座谈会25余人;局领导班子共收到有关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房地产市场整治、招投标管理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0余条,这些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和建设局局下一步阶段如何整改落实和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制定各项措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紧扣主题,精心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局党组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查找突出问题,明确发展方向、构建和谐建设”这一主题,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把撰写分析检查报告的过程当作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破解制约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难题、提升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水平的过程。一是严格工作标准。注重突出“三个符合”,即“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本单位实际、符合群众意愿”;抓住“四个关键”,即“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把解放思想的要求贯穿到分析评议阶段的全过程,重在明确科学发展思路”;做到“四不过关”,即“问题找得不准不过关,对分析检查报告分析不深不透不过关,群众提出的正确意见没有吸收不过关,整改措施不具体不过关”,确保了分析检查不走过场。二是反复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先后经过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扩大会、群众评议等多个环节进行讨论,最后在群众评议后对征求到的4条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吸纳,对分析检查报告6处作了修改完善,使分析检查报告主题突出,言之有物,问题找得准,原因挖得深,目标定得明,提出了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科学发展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三是认真组织评议。采取电话评议、座谈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对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广泛、深入的听取意见和评议,使局党组分析检查报告得到不断完善,找出了“六大问题”,分析了形成问题的“五大原因”制定了“六项措施”,更好地集中了群众智慧,反映了群众意愿,得到了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认可,群众测评中,对我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满意率为100%,其中好的占80%,较好的占20%。

四、深入开展实践,加快城乡建设

我局在分析检查阶段,坚持边查边看边改,注重实践,将理论成果用于指导业务工作,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一是*新区龙腾锦程项目第一期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已开工,房屋建筑面积3.7万㎡,完成投资1.5亿元;二是向前广场二期工程C1幢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2700万元;商业中心广场一期工程已竣工,房屋建筑面积3.93万㎡,完成投资8000万元。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推进惠民工程。20*年廉租住房主体工程全部完工,2009年第一标段56套建设任务已于4月9日动工,现正在开挖基础。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极大地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在旧院镇红岩村(源头)、张草坝村、井溪乡新场村、白羊乡泉溪坝村、固军乡中河村、白沙镇郑家坝村、*镇*村、罗文镇严家坝村等地进行农房集中建设点试点建设。建成了11个农房集中建设点,建筑面积51003.6㎡,并在全市各乡镇规划农房集中建设点3000余个,有力的推动了全市村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将白沙镇郑家坝村、罗文严家坎村成功申报为省级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

(三)加快城乡规划、完善规划体系。完成《*市总体规划》、《市域体系规划》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今年还将相继完成《*茶文化公园》、《*山民俗文化公园》、《体育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着力打造“一河、两岸、三山”,初步构建*中等城市框架。我市规划总面积为18余平方公里,目前已经完成详细规划5.02平方公里。

(四)深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造优质的发展环境。

1、严格落实“门前五保”制度,对所在的办公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整治,保证不留卫生死角,每天派人进行检查。对城区内的在建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2、把每周三下午确定为全局干部职工义务劳动日,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包段、部门包街”的卫生区域和办公场所进行彻底清扫。同时,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3、加强各管理所对所在辖区的巡查力度,对各乡镇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清理,对各在建工地进行督促、整改。

(五)加强村镇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

1、启动黄钟镇新区建设,检查白沙、*规划执行情况,完成竹峪镇以工代赈项目大柏树村民居美化设计,完成“5.12”灾后城镇居民受损住房维修、危房改建情况调查。

2、根据达州市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农房清理整治和农房改造工作,拟定《农房清理整治行动方案》,选用通用设计图4套,设计农房建设图纸3套,共7套图纸供农房建设时选用。拟定现有农房美化技术指导资料2套,并下发各镇(乡)人民政府。

3、向省建设厅上报我市*镇*村、*镇*村、*乡*村为2009度省级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完成上述村资料申报和人员培训工作,并组织上述村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和3个村的负责人到成都参加了省建设厅组织的《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村庄〉单项治理标准》培训会;指导并协助永宁乡、*乡、鹰背乡完善场镇规划;对各乡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第4篇

铜陵市城乡规划局 查文彪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读书活动,并推荐读书书目,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形成良好读书习惯。由于城乡规划具有极强的政策性、综合性。我在通读推荐书目的基础上,特别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谈谈自己的体会:一、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要求而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深理解xx大精神,发挥城乡规划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对于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要求,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我市提前八年实现建设小康社会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城乡规划系统的广大从业人员,尤其是我自己必须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容和实质《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与《城市规划法》比较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着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其重要内容可概括为十个方面: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第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规划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第八,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报告。第九,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强制拆除权。第十,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三、要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开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城市规划法》是1990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城市规划法》在我市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我们及时优质修编了总体规划,大力推进规划编制,初步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优化城市布局、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提升城市形象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城市规划法》存在先天不足,例如就城市论城市,不能更好地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植根于计划经济的土壤,不能体现市场经济的新要求,使得规划的弹性不大、刚性不强等,导致了规划常滞后于建设等现象的产生,影响和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发挥。这在我市以前的规划实践中也或多或少的存在。《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开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契机。如何推进《城乡规划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5篇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委第五指导检查组的精心指导下,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保稳促调,统筹兼顾,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实践总载体,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扎实践行“统筹兼顾,和谐发展,努力开创*城乡规划新局面”的实践载体和“四项专项行动”的实践举措,切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基本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11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为了全面推进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多次组织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一是于3月11日召开局系统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省委、市委的总体要求和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举办科学发展主题报告会,3月20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建雄作了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规划引导和服务能力”的主题报告,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城乡规划科学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三是召开“民主恳谈开门纳谏”民主恳谈会,邀请部分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特邀督察员和专家学者就市规划局落实科学发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查找突出问题。

2、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根据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11个环节的要求,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安排,每个阶段有动员、有小结,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总体有实施方案、阶段有工作计划、环节有具体通知,环环相扣,节节相连,扎实推进。

3、注重领导带头,抓好理论学习,形成全局良好的学习氛围。局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有力地推动了理论学习的不断深入。一是带头学。领导班子把开展学习作为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每位领导结合学习的开展还认真撰写了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带头讲。在理论学习会上主要领导带头讲,分管领导认真讲,使宣讲深入人心。通过召开主题报告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

4、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不断探索和创新调研成果。结合当前的形式和任务,认真撰写调研课题和金点子的征集,不断深化调研成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结合*规划实际,确定了65个课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工作。通过走访企业、深入村居,与乡镇干部、村民(社区)代表座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65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撰写“金点子”。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为规划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就科学规划、审批提速、监察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90余条“金点子”,我们从中评选产生了“十佳”科学发展“金点子”。三是扩大调研成果。为进一步做好调研课题和金点子转换成为实践成果,我们深入开展调研成果交流、典型案例剖析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对撰写的调研课题进行学习交流;对村庄整治、旧村改造、危房改建等问题作典型案例剖析,深入分析成因,提出解决对策;围绕规划科学发展展开解放思想大讨论,谋划规划科学发展。

5、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寻找城乡规划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为切实找准影响和制约规划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局领导班子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我局多渠道征求意见:局领导带队进企业,走访直属各单位;向45个市直有关单位、11个局直属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并在规划局网站设立网上在线征求意见;召开市规划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座谈会,征求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召开市规划局学习实践活动民主恳谈会,征求市党代表、市人大、政协、督察员、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梳理20*年创满意单位活动中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意见。通过以上方法,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约200条。经过认真梳理归纳后,形成了关于规划编制方面、公正执法方面、优化许可、队伍建设方面和提高职工福利等五大方面问题。

6、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一是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了规划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不断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详细阐述了局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形成的四点共识,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和近几年来城乡规划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和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以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7、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为切实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对我局满意度测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测评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请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基层规划管理所负责人对市规划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要求鹿城规划分局进社区开展满意度测评。第二步,召开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会,邀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督察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对市规划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测评。按以上两个步骤进行测评,我局共发放测评表130份,收回117份,占发放总数的90%,其中:满意113人,占96.58%,比较满意4人,占3.42%,没有“不太满意”和“不满意”。

8、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显著。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结合规划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特色工作,深入实施“科学规划专项行动、优化规划审批专项行动、破难题专项行动、提升素质专项行动”四项专项行动,并在实践和工作结合上下功夫,主要抓好五个结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助企攻坚”相结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破解难题”相结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三大整治”相结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素质”相结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创满意单位整改工作相结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6篇

一、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架构

未来五年,在全区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下,我们将不断完善“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工作架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形成覆盖城乡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一是制定城市管理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组织人员深入乡街实地调研,从当前乡街的城市管理发展现状出发,制定一套科学、完善、有序的城市管理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制定出城市管理工作向乡街延伸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乡街农村环境容貌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推动城市管理向乡街延伸。

二是加强乡街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乡街专职城管执法队伍,在未来五年内,我们将逐步在全区22个乡街成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重点农村设置1至2名专职城管监督员,加大区域内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村镇环境容貌。成立农村管理科,主要负责乡街执法中队的日常业务考评、队伍管理等工作,配合乡街制定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三是建立城市管理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加强城管执法和市容、建设、规划、国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在乡街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联合市容部门加大对破坏市容环境秩序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规范区内渣土清运秩序;建立城管执法同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对乡街区域内违法占地乱搭乱建,农村违规宅基地建设、违法使用土地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联合公安加大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查处,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部门定期联系会制度,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年终召开城市管理总结会,共同探讨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二、加大重点区域管控,不断提升城市容貌

未来五年,我局将按照“城市精品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开展工作,工作重点放在主城区、农村和旅游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管控。我局将以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街为依托,按照“打造亮点,示范带动”的思路,提升城市品位,创建城市亮点,辐射带动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升,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的发展环境。用5年时间,着力将西街、北街、南街、青年北街、青年南街、青年街、韦曲西街、新华街、建材街、西部大道、西沣路、子午大道等12条街道打造成全区城管执法示范街。在占道出店经营的管控上,采取网格化管理和“黄线”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人员,在示范街范围内做到基本无占道经营、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商业性横幅、乱倒废弃物、毁绿、违法建设、无照摊群等行为,一旦出现相关违法行为保证在10分钟内发现并严格查处、及时整改;对示范街门头牌匾进行整体改造,全面拆除破损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更换美观、大方、整齐的门头牌匾提升街道形象;规范设置城区停车场,协调相关单位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机动车辆停放点,规范示范街沿线的车辆停放秩序,安排专人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划一、车头朝向统一,不压线停放,不占压盲道;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投资1000万元,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加装电子眼、数字化处理终端、对讲机等设备,提高技术手段的应用,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常态化和现代化水平。

二是大力提升农村环境秩序。坚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以乡街政府驻地为重点,逐步实施主城区的管理标准,规范村镇沿街门店的广告牌匾,对各类店堂牌匾、落地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小广告及交通干道两侧的各类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各类农村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乡村乱设摊点、无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商占道等促销行为,禁止和杜绝农村饮食行业中存在的乱泼乱倒、乱搭乱建等行为。

三是加大旅游点环境秩序管控。主要消除沿线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脏、乱、差现象,清理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牌匾、墙体广告、乱贴乱挂及乱搭乱建;取缔沿线流动摊贩;督促沿线乡街及有关部门粉刷破损围墙,清除绿化带内的杂物,对周边绿化设施、市政设施、站牌、棚亭进行清理修缮翻新等。

三、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未来五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注重队员政治素质培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提高队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相关知识,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宗旨意识改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心、用情执法,积极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了解民情,体察民意,着力培养出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文明和谐的一流执法队伍。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审批程序》、《查处案件日报制度》和《检查考评日报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执法程序,实现对案件处罚情况的全程监控,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员依法行政能力。分层次做好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队员培训率达到100%,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五个一、五个熟悉”业务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班子工作制度,把务实创新、廉洁高效作为班子建设落脚点,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加强基层队伍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大队、中队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中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把那些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打造一支文明、实干、勤奋、务实的执法队伍。

第7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发展很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近年来,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在城市建设中互相攀比,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重开发、轻保护;在建设管理方面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批准开发建设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城乡规划和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全局。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明确城乡建设和发展重点

城乡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同志“*”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充分考虑财力、物力的可能,从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文化条件出发,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提高城乡建设投资的社会效益。要坚持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用地结构和城市布局,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注重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

发展小城镇,首先要做好规划,要以现有布局为基础,重点发展县城和规模较大的建制镇,防止遍地开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与小城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区域条件和投资环境。

二、大力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布局和原则。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应当及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制度。各类重大项目的选址,都必须依据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特殊情况,选址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必须经专门论证;如论证后认为确需按所选地址建设的,必须先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规划中,一并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审定。要严格控制设立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城市规划区及其边缘带的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要发挥规划对资源,特别是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注意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18号)精神,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占地规模

各地区在当前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具体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规模,坚决纠正贪大浮夸、盲目扩大城市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不良倾向。特别要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超大广场和别墅等建设项目,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建设办公楼。各级政府在审批城乡规划时,以及各级计划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掌握尺度。凡拖欠公务员、教师、离退休人员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不得用财政资金新上脱离实际的各类楼堂馆所和不求效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各项建设的用地必须控制在国家批准的用地标准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范围内。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近期建设规划,必须重新修订。城市建设项目报计划部门审批前,必须首先由规划部门就项目选址提出审查意见;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提供土地;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商业银行不得提供建设资金贷款。

四、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调整程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各类规划制定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政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原则,履行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职能。规划方案应通过媒体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规划审批前,必须组织论证。审批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调整的,必须先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就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政府认定后方可编制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调整规划的非强制性内容,应当由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的技术依据,并报规划原审批机关备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界线,明确保护规则,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要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原则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建设必须与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严禁随意拆建,不得破坏原有的风貌和环境,各项建设必须充分论证,并报历史文化名城审批机关备案。

风景名胜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规划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行各类项目建设。在各级风景名胜区内应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确需建设保护性基础设施的,必须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专门的建设方案,组织论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审批。要正确处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破坏性开发建设等问题。

五、健全机构,加强培训,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设区城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如确有必要,可由市级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

要加强城乡规划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是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城市规划意识,依法行政。全国设市城市市长和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都应当分期、分批参加中组部、建设部和中国科协举办的市长研究班、专题班。未参加过培训的市长要优先安排。各省(区、市)也应当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更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城乡规划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长、县长要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行政领导责任。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除应予以纠正外,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于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可给予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撤职以下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受到降级以上处分者和触犯刑律者,不得再从事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其中已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者,取消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对因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法行政行为而给建设单位(业主)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建设单位、个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用地和项目建设,以及擅自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规模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

要加强和完善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

建设部要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会同国家文物局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并向国务院报告。要抓紧建立全国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动态信息系统,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全国城乡规划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测。

第8篇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坚持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县九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工业、生态、宜居、文明”美丽新的指导思想,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1、完成中国邢白瓷文化产业园规划。

为弘扬传统文化,打造邢白瓷品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聘请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面积为1平方公里的中国邢白瓷文化产业园规划概念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核心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完成。

2、编制完成了县城水系规划和李阳河景观规划,107国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和县城出入口整治规划和市金太阳建材城规划。

3、编制完成了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11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规划。为推动基层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规范村庄建设管理,今年,我局聘请石家庄新世纪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32个帮扶村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和6个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其中五郭店乡诣仁村环境整治规划被住建厅评为优秀规划奖,并争取上拨资金27.4万元,为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4、我局正在与省()四通套简式自行车车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洽谈套简式自行车车架项目,已在注册成立四通自行车架科技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开户成功,正在筹措资金。

二、创新工作思路,提升规划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决策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建立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共审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23项。二是坚持严格执行“一书三证”等审批制度,进一步严格“红、绿、蓝、黄、紫”五线控制标准和规划项目公示等制度,提高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约束和公众监督。三是对来局办事人员,发放明白卡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对申报材料格式化、制式化,方便群众填报;申报资料齐全的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即来即办;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要一次告知,决不让其跑二趟,提高效率,减少环节。三是强化“马上办、办好”的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流程,提速审批过程,并及时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开展重点项目提前服务、跟踪服务、走访服务,积极为建设单位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规划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

为保护我县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全面提升我县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完成了传统村落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县神头村历史文化名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了神头村历史文化名村抢救保护工程2014-2015行动方案,完成了历史建筑调查工作。实施了道路、电力、河道等基础设施改造。

四、采取得力措施,强化批后监管

为确保规划批后监管落到实处,我们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措施,严密监管审批的工程项目,对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而进行建设的坚决依法查处,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规划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轨道。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将批后项目管理责任到人,从项目接手到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全程跟踪管理。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每个工程项目制作独立的电子管理文档,从工程放验线到竣工验收,全程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数据完整、指标明确、资料清楚。三是全程跟踪服务。与各项目单位密切联系,做到在项目施工的每个阶段提前与项目单位沟通,确保批后跟踪服务及时到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容城貌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加强规划执法全员巡查,形成长效的规划执法巡查机制,对国、省干道路两侧50米内和乡镇主要延街道路两侧的新增违章建筑,采取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有效遏制违章建筑产生。

五、大力推进数字规划工作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局已完成与市局间数字规划专网、计算机、扫描仪等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了地形图数据的规整、入库工作,实现了各种数据一张图展示;并于7月中旬正式启用了数字规划网络办公系统,初步实现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网上审批。

六、推进队伍素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开展“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效能”的民主评议活动,在相关行业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了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科学规划、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局干部群众思想得到了进一步解放,拓展了思路,强化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搞好人员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参加清华大学城乡规划培训班;全省城乡规划稽查执法工作培训班;全市幸福新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培训班和全省村镇规划建设培训班的活动,进一步使全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七、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县规划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今年我局张艳艳撰写的《西柏坡精神与法制文化建设研究》论文,获省法制办“推进依法行政,改善发展环境”课题研究征文活动二等奖,在报纸上刊登。为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提高宣传成效,通过在县城重点路段悬挂横幅,报刊物,流动宣传,到乡镇宣传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进行对话,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通过宣传,增强了城乡居民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形成了广大群众自觉维护规划的良好氛围。

八、其他工作

按照基层建设年组织开展的“帮扶建设”活动安排,我局驻村帮扶金店镇十里铺村工作队完成了饮水安全工程、村街道硬化2600平方米、卫生室高标准化建设90平方米。完成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协助村两委申报了2014年第一批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

九、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抓廉政建设

第9篇

一、基本情况

21日在市规划局档案室系统学习了规划科技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学习。

位于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区长江三角洲中部,北靠长江,南接太湖,距上海、南京各150公里,是自上海溯江而上的第一座滨江港口城市。作为吴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自古文化昌盛,明清时就是苏南的教育中心;改革开放以来,人在中国万分之一的土地上,以千分之一的人口,创造了超过中国二百五十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百分之一的上市公司。的高速发展为城市带来了无可限量的前景,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在发展中也不可避免的会在新与旧、发展与保护之间徘徊。但同时,多年积累的资本与经验也为未来发展模式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使得有能力在空间、能源、环境等资源日益紧缩的制约下获得更大的机遇,实现城乡的战略转型。

二、经验和启示

市的做法对我市城乡规划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总结其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工作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一)强调集聚,要节约利用资源

以为代表的苏南经济模式发展过程中,城乡工业发展齐头并进、城乡建设全面开花。要改变城镇建设的分散状态,促进人口和经济向城区、镇区、规划的农村居民点集中,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各类资源,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资源共享,发挥资源与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强调分工,产业发展有特色

行政区划988平方公里,由于发展基础条件各有不同,各地发展状况也有着较大差异。中心城区已基本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较为完善的三产服务功能,澄东片区已成为最重要的工业基地和财政经济重镇,澄西片区依托沿江开发形成了临江工业基地,澄南、澄东南片区工业、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业协调发展的态势明显。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的集聚发展,城镇功能应合理分工,产业发展应各有特色,减少盲目竞争,实行分工有序,从而加强全市或片区的整体实力,整体大于局部之和。

(三)强调生态,尊重自然环境

充分保护和利用山体、水系等自然资源,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尊重地形地貌,尊重生态景观资源,使城镇建设与自然环境良好共生,与自然生态系统有机互动。

(四)强调文化,城镇风貌有特色

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名胜古迹众多,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山水秀丽、河网密布,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造成千城一面的景象,城镇特色缺乏。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使地方的风貌特色、历史文化传统以及优良生产生活习惯,得到有效的延续;在城镇建设过程中要重视挖掘、保留和利用当地的历史文化遗存,防止地方传统文化的断层、传统风貌特色的缺失将是今后城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强调功能,提高城镇运行质量

市域非农产业人口滞留乡村,城镇化明显落后与工业化,加快城镇化发展是今后城乡建设的当务之急。为吸引更多非农产业人口进入城镇,必须加强城镇公共服务功能的建设,充实和完善城镇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服务的高效性和方便性,提高城镇的环境质量,加强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空间,提高城镇内在运行质量。

在新的工作理念的指引下,在省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精神的促动下,该市抓住契机,全力以赴,通过两年的努力,全面实现了市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

三、几点建议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结合我市市情,提出以下几点城乡规划发展建议

(一)高瞻远瞩,科学编制城乡统筹规划

组织编制《市城乡统筹规划》,规划将城乡全市域作为一个整体,整合城镇空间结构,优化布局形态,协调产业分工,明确一、二、三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框定近远期城镇用地规模,明确划定城镇生态空间,维持区域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区域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落实,保证区域长远稳定发展。此统筹规划为各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依据,使各片区之间、各镇之间实现了规划的无缝对接。

第10篇

一、推进依法治理,提高行政执行力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1、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我局在完成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和对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实行规划许可“划块管理”,完成一个片区一个科室负责,一个局长审批,一个分局监管的管理模式。工业项目事不过日,测绘工作随时跟进,规划许可证件即时打印。规划服务地点由办公室向企业延伸,上门服务;规划服务领域由企业向招商引资拓展,为各级招商部门提供全方位的规划服务。

2、实行“阳光规划”,推行优质服务。严格执行规划系统文明执法标准,在局系统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对来局办事人员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待、一声问候相送。紧紧围绕“便民高效”的目标,积极落实主办人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不让行政相对人多跑冤枉路。对建设项目实行从选址、用地许可、工程许可、批后监管“一条龙”的管理服务方式,使责任更加明确、程序更加顺畅、速度更加快捷。赢得了建设单位和城区政府的一致好评。

(二)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批后监管

1、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我局制定《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于2010年5月26日印发执行。办法中对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放线、验线、工程核实和竣工规划验收等环节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同时制订了《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告知书》,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由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一并发放给建设单位,温馨提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并配合规划批后管理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2、加强对已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建立与城管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和监管交接机制。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参加,验线环节现场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管移交手续。制定放线通知单、验线通知单、竣工验收报告单,每个环节责任均落实到人,责任人全程跟踪事情进展。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制度》,建设单位没制作并在施工场地悬挂公示牌,以及公示牌制作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放线。目前,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已批建设项目工程,公示牌制作悬挂率达到了100%,维护了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减少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3、及时制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加强与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的配合,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告知。今年上半年,我局(包括各规划分局)共向市、区城管执法部门送达单位及个人《违法建设告知函》283份。每月向市政府、监察局上报违法建设统计表及说明,并坚持重大违法建设专题报告制度,共上报市政府违法建设处理意见及处理情况汇报16件。

二、全面启动法治创建活动,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一)2010年3月,我市全面启动法治创建工作。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制定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城乡规划局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肖勇同志任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王笑健、雷爱华同志任副组长,法规监管科、办公室、规划管理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监管科,负责创建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开展。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启动“法治”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计划,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明确、措施得当。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对近年来我局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受理项目及来文办理情况的通报制度》等提出了废止的意见;对今后工作仍有指导意义的《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对继续有效的《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制度》等新文件提出了继续加强宣传的意见。并于2010年7月将清理意见分类整理,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在规划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保证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的科学统一。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律六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法规科为“法律六进”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法。领导小组在制订学习计划时,安排了不少于5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在分专题进行讨论时,多次召集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共同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同时,投入大量经费,购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教材》、《依法行政读本》、《物权法》等书籍发给每个干部职工。印制《城乡规划法》单行本2500本用于宣传。

(二)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年度检查和评议考核。

为保证“法律六进”工作的正常开展,安排“法律六进”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工作中的责、权、利,与职工年终评比、表彰挂钩,调动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我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关于对规划管理、规划监察人员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行政执法违法及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责任制度,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职务的参考依据,并对各分局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并考核,提高整体素质。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建立法律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吸纳优秀注册规划师作为成员,法规科干部兼任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律六进”实施。开通法律咨询热线,面向全社会公布。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复杂案件或涉及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邀请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对反映出的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结合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了法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四)创新和丰富“法律六进”宣传教育形式。

1、积极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资询、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活动,不仅让群众更加了解规划、遵守规划、支持规划,更强化了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2010年2月22日、23日,市规划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城乡规划法》和规划管理审批流程,由副局长*、总规划师*分别讲授。*副局长从规划立法、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进行了深入分析。总规划师许晓林从我市内部审批流程改革的背景、改革目的等方面做了讲解。许总强调规划审批流程改革的目标就是便民、高效、又好又快,同时要严格执行主办人负责制、项目方案竞选等各项制度,来保证改革的实施,对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我局还将组织一系列的学习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知识技能,更好地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认真做好来访接待、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化解行政纠纷

(一)我局受理的投诉大部分是因违法建房引起的,此项工作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对来访者、投诉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对所有的电话投诉逐一登记,并详细调查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按《条例》的要求及时给予答复。今年上半年,共回复办理函(包括市领导批示件回复及网站回复)30多份,使群众集体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我局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复议为民”的工作中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一直把行政复议作为规划部门内部进行自我监督、自我审查、自我纠错的重要手段和法律监督制度,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知识,在办公环境和设备上给予支持,配备复议听证室、复议接待室、照相机等办公设备,配备了办案专用车辆,确保了办案力量。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有效指导和监督了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我局未收到一起因建设纠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案件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

(三)2010年4月15日下午,省人大副主任蒋大国带领省执法调研组来我市调研《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市政府、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市直相关部门、市人大代表、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律师代表等分别在调研座谈会上进行汇报。副局长*代表我局在会上汇报了《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宣传《行政诉讼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妥善化解行政纷争,并积极自觉地接受司法监督,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今年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两起,均因不服我局行政许可行为,未经复议直接进入诉讼阶段。我局依法参加诉讼,并积极配合法庭查清事实,两起案件均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五、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五五”普法工作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治理为抓手,以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四级联动、三级管理,坚持综合治理与产业园区发展、城市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与创建卫生城镇、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文明家庭建设有机结合,通过五年治理,实现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抢抓机遇,有力推进。抓住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增长的机遇,把城乡环境治理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逐步满足经济发展要求和群众愿望。

2.统筹安排,标本兼治。坚持规划先导,注重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功能设施与传承历史文化相结合,注重新农村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注重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相结合,推动综合治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从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区别城市、乡镇、村庄等层面,富有实效、特色鲜明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推进城镇、公路沿线、旅游干线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工作,以线带面逐步深入。

4.以人为本,共享成果。在治理过程中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发动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大力解决城乡环境中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能力,使各阶层人民群众共享治理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13年。8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化”要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环境噪声全面达标,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率达20%,特别增强污水、垃圾等设施的处理能力和回收利用水平。

2014年。巩固并增强在城镇空气、环境噪声、水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治理能力。进一步开展农村风貌塑造,完善农村道路、交通、水利、广电和商业设施,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2015年。继续增强对污水、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能力,健全分类回收机制,提高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推进风貌塑造,实现城镇和乡村容貌整洁、特色鲜明。实现“十二五”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治理“五乱”。

“五乱”治理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和重点。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形象。

1.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在中心城区、县城推行数字化城管,实现环境治理无盲区。坚持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重点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公路(水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后组织集中行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2.维护公共秩序。进一步做好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市场使用率,搞好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取缔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行为。加强街巷临时摊点摊位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谁经营谁负责环境卫生。制定公园广场的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洗车场、维修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管理。

3.确保道路畅通。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建设,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科学合理分流城市过境车辆。加大对乱停乱放的治理力度,规范车辆停放制度。加强停车场建设,积极推进立体停车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加强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建设,加大对摩托车、出租车、货运车等车辆整治力度,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4.养护市政设施。大力改造市政道路,及时维修、消除破损的市政道路,到2015年底,实现中心城区和各县城道路全部黑化,乡镇道路全部硬化。加强亮化工作,实施好主干道、旅游景点和重点街道路灯亮化和建筑物光彩项目。加大园林景观投入,2015年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各项指标要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处公共绿地和公共健身场所。

5.创建文明工地。建立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实建设工地出入口硬化和冲洗设备,健全保洁、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监控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实行建设砂石、渣土规范处置保证金制度和运输核准制度,砂石、渣土运输规范化率达到98%以上,杜绝施工现场噪音扰民。2015年中心城区、县城建筑工地要全面运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控管理系统”,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治理的监管效率。

6.规范户外广告。建立户外广告抄告制度,增设公共张贴栏,严厉打击乱粘乱贴行为,确保广告张贴规范。完善城区户外广告审批制度,提高设置广告标准,大型户外广告要实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联合审批。城区不再新增屋顶广告,破损和到期的屋顶广告要全部拆除。

(二)治理大气环境。

开展扬尘治理,加大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待建)工地监管力度,加大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挡降土整治,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防尘措施,强力推进施工工地标准化管理。加大道路冲洗除尘力度,推广使用粉尘抑制剂,确保城区道路、主要出入口道路无扬尘。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煤改气工程,中心城区在年7月底前完成,区县在2015年底前完成。开展秸秆禁烧,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积极开展规范化、文明化执法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治理水域环境。

大力实施河道全程截污,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截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全市河流、沟渠排污口治理;加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调配工程。深化河湖治理,加快东坡湖治理,推进通惠河治理,加强区县水环境治理,确保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较上年明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率达20%。

(四)强化设施建设。

强化城乡治污基础设施规划,加快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卫设备配置,夯实治理基础。

1.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中心城区、各县城要根据城市发展水平,规划设置农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已建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应进入城镇总体规划。加强公共厕所建设,主要街道两侧及市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节约型公共厕所。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区县要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

2.加强环卫设备配置。根据实际需要,配足垃圾收集筒(箱)和垃圾收集、转运车辆等环卫设备。

3.加大园林绿化力度。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加强对绿化设施的清洗、维护管理,努力打造“人在城中、城在林中”的生态园林城市。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园林绿化项目,加快实施四个文化主题公园改造建设,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充分呈现单位、小区内部的绿化设施。实施“屋顶增绿”工程,号召市民充分利用居住空间,在阳台、楼顶广泛开展绿化活动,丰富绿化层次感。实施绿化示范工程,实施“两宋荣光”眉州大道绿化示范工程,全面提升绿化景观水平。启动全市健康绿道建设规划,建成城区100公里的城市健康绿道系统。各县城建成区整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绿地率不低于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乡镇绿地比例按中心镇镇区12%、一般镇镇区10%建设,规模一般不小于2.5公顷。

(五)突出风貌塑造。

按照“四注重、四提升”、“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城乡风貌塑造。

1.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市、县城、乡镇、村庄现实情况,对在建和拟建项目严格执行风貌塑造规划。坚持原址保留、适度发展、引导迁建等整体规划策略,科学设计项目,合理选择投入方式,避免建设浪费。

2.整治建筑立面。突出中心城区和各县城的主干道、主要街区,全面整治街道建筑外墙立面、交通路口、广告、店招店牌、地名牌、指路标志牌等,规范设置防护栏、雨棚,拆除违章搭建,拆墙透绿,做到立面清洁卫生、色彩相对统一和风貌总体协调。市、区县规划部门对所有新报建项目建筑物造型、立面效果等严格审批,不符合规划的,不予审批。

3.打造特色街区。中心城区继续抓好十条示范街的打造,各县城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打造一至两条示范街道。通过路面铺设、完善路灯设施、提高绿化面积、规范店招店牌和灯箱广告等,凸显地方特色。

4.完善公益设施。规范建设城镇给排水、电力、照明、电信、人防等公共设施的管线,定期维护,保持完好、整洁。架空线缆和杆架按照规划逐步改造入地埋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规范利用城镇空间设置的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和区域地图等标识牌,合理布局,保持整洁、醒目和完好;按相关标准设置门面匾额、街道里巷牌、门牌、楼房栋号。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设置的体育锻炼器械、报刊亭等设施保持整洁美观,确保使用安全。城镇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上设置的各种井盖齐备、正位。

5.规范小区管理。禁止在建筑物屋顶加层或搭建各种棚屋,不得擅自增建临时设施。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应保持完好;空调挂机、门窗防护栏及外表面挂设的线缆应统一设计、规范布置;不得擅自破墙开店或改变原有建筑性质,不得擅自在建筑外墙或构筑物外表面设置广告、灯箱或其他附着物。墙壁面保持无污损或砖石脱落现象,墙面玻璃和玻璃幕墙应保持完整,外墙色彩、材质,门窗尺寸和造型风格等应当相互协调;门牌号、标识牌等其他墙面附属物应悬挂端正、布置整齐、无破损现象。

6.提高城镇建设品位。传承历史文化,体现地方特色,开拓性地塑造各具浓郁地方文化和鲜明个性的城乡风貌特色。风景名胜区、文化古迹、广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公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容貌标准,体现历史文化传承和民族地域特色,注重风貌设计,提升单体建筑品位,塑造城市形象。规范设置城镇雕塑和各种街景小品,保持整洁、完好。

(六)抓好示范带动。

打造治理工作先进典型,作为提升城乡品牌形象和发展实力的重要抓手,促进全市治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继续推进“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以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命名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市年度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的4个示范镇和45个示范村建设,争创优秀示范工程。积极申报新的“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争取档次有提高,数量有增长。

(七)加强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保持新闻媒体、网络常态化宣传。丰富社会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车、专题片、公益广告、文艺表演等形式对环境治理知识、重要意义、工作动态等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范围内挖掘一批典型,宣传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城乡结合部治理工作的情况,积极宣传报道一批在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环卫工人、城管、公安、交通、街道办事处、社区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积极发动群众为治理工作建言献策,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单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

(八)狠抓制度建设。

进一步明确区县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区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从市到区县、到乡镇、到村组,都要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实行环境治理“十佳、较差”乡镇考评制度,每季度评选“十佳、较差”乡镇,对评选出的十佳乡镇每个奖励5万元。严格实施“一次提醒、二次曝光、三次问责”制度、约谈制度、意见征询制度、暗访提醒曝光及问责制度、区县交叉暗访制度、网格化管理制度、“门前三包、院内四自”等制度,确保全市环境治理扎实有力推进。创新自治机制,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治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严格对照任务抓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明晰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主动作为、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治理成效。

(二)明确工作方法。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建立群众参与考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注重提升市(村)民文明素质,促进卫生习惯的养成。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题库”,把问题整改情况和群众对治理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执法队伍和技术队伍的建设,要配备好管理人员,努力提升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要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准入与执业的管理。要引入市场运作机制,采用管理与保洁分离、聘用专业保洁公司、建立竞争机制等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第12篇

2010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职责,全局上下同舟共济,迎难而上,合力攻坚,党的建设得到加强;政府目标圆满完成;创先争优蓬勃开展;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喜获丰收;积极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规划服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市规划局领导班子2010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建工作卓有成效

(一)深入开展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制度为抓手,以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学习为基础,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持久学习的氛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必需的各类知识。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使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升、规划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局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建设现代宜居、宜业、宜游和谐新***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发展作表率、服务基层当先进、服务群众争先锋”为主题,准确把握“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注重继承创新”原则,重点在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四个方面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城市大建设”、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文明创建及和谐机关建设、城乡结对共建、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关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和推进机关基层党的工作创新等九个方面开展创先争优。努力在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掀起了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七一”前夕,局党委对所属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集中表彰。

(三)以“五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水平。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这个关键,加强理论武装,大力弘扬勤学之风,探求善学之策,带头端正学风,努力在抓学习、强本领上取得新进展。紧紧抓住提高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这个根本,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洞察形势的谋断力,迎难而上的推动力,合力奋进的团结力,清正廉洁的感召力,努力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敢打能拼、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二是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和工作观、权力观。三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全市规划系统科以上干部到先进城市参观考察,派员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访问,广大干部职工的视野进一步拓宽,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注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多措并举落实人才建设战略规划,大胆培养、造就和使用拔尖人才,市规划、勘测两院三名主要领导等同志成长为省建设系统中青年专家;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协调人社部门,采取直接考试方式选调、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急需人才,满足事业发展需求;选派领导干部双向挂职,实现纵、横向交流,专业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好的提升;出资鼓励工作人员报考规划、城建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习,支持报考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和注册岩土师,多人获得相关资质;大力引进各类紧缺专业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短期聘用、技术攻关等方式,开展技术和项目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公司的联系与合作,提高规划水平,锻炼规划队伍。通过努力,人才素质得到了提升,队伍结构得到了优化。四是抓好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建立并落实好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五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和两院党支部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向、职能定位和中心任务,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地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四)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

大力倡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规范干部行为。一是制定完善三大类共55项制度;二是建立制度更新机制,及时调整相关制度。三是使各项制度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使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五)推进文明创建,提高效能建设。

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诚信单位为抓手,全面推进效能建设。首先,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全局意识,从全局、长远和战略高度思考规划问题,用是否有利于发展去统领我们的工作;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既要为各行各业各部门做好服务,又要为基层、企业、老百姓做好服务;三是强化效能意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强化廉政意识,塑造规划部门的新形象。其次,探索“四个转变”,即由服务承诺向主动策应转变,由简化工作流程向服务建设过程转变,由否决报备向献计献策转变,由例会审办向特事快办转变。从根本上消除“中梗阻”现象,提升规划执行力,加强规划保障力。再次,推行“四个做优”。即:做优结对服务,为发展谋划;做优帮办服务,为发展提速;做优会办服务,为发展保驾;做优特办服务,为发展护航。

二、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落实好新三定方案

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认真执行市里下达我局新的机构三定方案,通过理顺职能、优化结构、整合队伍,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坚持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对新设的行政审批科,由局副调研兼任科长,长期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处理行政审批相关业务;新设的村镇规划科的相关职能由总规划师办公室承担,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规范工作流程和提高办事效率,在保持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淮上区分局原有办公地点、规划管理职能不变的基础上,对新设的龙子湖区分局、蚌山区分局、禹会区分局,分别于2010年10月在各自区政府挂牌,局分别安排建设工程科科长、建设用地科科长和规划科科长担任分局长,负责承担龙子湖区分局、蚌山区分局、禹会区分局的规划管理职责,确保分局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划工作成绩斐然

(一)突出规划编研,提升规划引领力。

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共30余项,涉及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重点开展的规划编研项目有:《***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龙子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市花鼓灯嘉年华详细规划》、《***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编制的重大专项规划有:《***市供热规划》、《***市城市抗震减灾规划》、《淮河路商业中心区地下空间概念规划》、《淮河路人防地下商业街详细规划》等;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滨河西片区控制性规划》、《高铁新区控制性规划》、《高新区南拓展区控制性规划》、《高新区电子工业园控制性规划》等。

(二)突出规划创新,提高规划执行力。

1、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焦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规划研究,以增强规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研究的规划内容有:一是挖掘城市定位,开展了***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二是积极利用高铁优势,开展了高铁地区交通组织和发展战略研究;三是围绕城乡一体化,开展城乡统筹规划研究。

2、完善规划审批机制,加快建立先进快速、科学合理的规划审批体系。一是坚持分级决策制度。始终坚持重大项目规划须经规委会审议决策;二是建立健全规划管理规定,改革完善规划审批机制;三是加强规划调控,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内的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和推动工业进园、农民进村。

3、优化城镇布局,强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继续履行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乡镇和村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划定规划区域内村庄规划,目前,全市完成村庄建设规划共计359个,其中***县57个,五河县110个,***县192个,另外***县还有30个村庄建设规划正在编制。

(三)突出规划服务,强化规划保障力。

通过搭建规划平台,强化引导调控,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管理机制,依法科学规划,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严格依法规划审批,按照法定程序限期办理;二是加强批后管理,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三是强化竣工验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四)突出规划意识,增强规划实施力。

加强规划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规划管理地方性规定,组织编制《城市蓝线规划》,修订完善《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结合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改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公示、监督检查等制度,为保障城乡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供法制保障。加强规划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五)突出规划宣传,增强规划公信力。

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规划展示馆宣传规划;二是通过规划公示宣传规划,实行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制、批后公告制,将规划审批项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规划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定期全面公开,推动规划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执行规划;三是积极吸纳合理化建议,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邀请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审议,对规划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突出基础工作,加强勘测管理

勘察测量工作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承担了中环线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工作,完成测量线路总长约68.4公里,线路中心线两侧各测200米,面积约27.4平方公里。共完成各种比例尺地形测图101.48平方公里, 建(构)筑物放线804幢,规划道路路中放线99.3公里,地下管线探测118.8公里,竣工测量10幢,沉降观测44幢,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测量271块,控制点普查157个,1:1000数字化测图缩编256平方公里。岩土工程勘察共完成土钻孔5525个,进尺85044米;静探孔727个,进尺9367米;抗震波速测试孔187个,进尺6197米;取土样11371件,标贯试验10141次,水样386件,提供勘察报告240份。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参加“法治***建设”活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五、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做好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执行,促进廉洁从政。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负分管责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课教育,组织收看廉政教育电视片,开展从政道德和党性党风教育。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保障措施。开展廉政谈话,落实廉政档案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延伸基层。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四是积极推进廉洁从政预警机制建设。制定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大讨论,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继续推行政务公开。五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各项费用支出审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部门指定帐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