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9:01:10

一、抓班子,强化党委自身建设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班子建设是龙头,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自身形象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同时,班子团结与否,也是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基础和重要条件。班子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团结,班子团结了,才能有好的作风,才能带出好的队伍,才能干出好的成绩。因此,我们首先从自身抓起。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按照《集团公司班子成员行为准则》和“两个五条要求”,认真抓好每周三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党政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做到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经验交流有文章。一年来,共组织中心组学习45次,通过常抓不懈的学习,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二是严格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民主生活会成为交心会、团结会和鼓劲会,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合力。三是各级领导班子把团结放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班子之间形成了“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的良好氛围。班子成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工协作、责任共担的双重原则,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在一块“责任田”里“挑水浇园”,比贡献。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班子成员自觉做到“四不”,即:不伸手、不许愿、不说情、不写条子,一切按原则办事,2003年度被集团公司党委授予“好班子”荣誉称号。
作为新建单位,我们大多数管理人员均从集团公司各单位调入,我们不因人设岗,不因情调入,而是因岗位需要调入。一年来,调入的几十名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之间团结共事、团结谋事,大家互相支持,在各个岗位上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各级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发挥,使“热点”不热,“难点”不难,有力地保证了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氧化铝厂是新建单位,工农关系比较复杂,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征地、环保、水土保持等证件方面手续繁杂,涉及的政府部门多、村庄区域面积大。党委在作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把工农关系和后勤服务的重任也兼管了起来,党委和行政同唱一台戏,把早日投料生产作为唯一的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共同朝着这个目标各自开展工作。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班子成员总是冲锋在前,被职工称为“干实事、信得过的班子”。
二、抓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年来,公司党委把投料生产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的工作方针。氧化铝是新建项目,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从煤炭战线上转过来的,几十名中层干部来自集团公司十几个单位,五百多名职工全是新招的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子弟和技校生,其中青年职工占到全公司职工的95%,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大多数是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如何把这班人凝聚到一起,带领职工保证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如期投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也是对我们的严峻考验。
为保证投料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党委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团结奋斗,知难而进,通过抓重点、建制度、定措施、保出勤,确保氧化铝早日投料生产。一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的强大作用,为投料生产提供思想动力。围绕投料生产这个中心目标,在职工中开展了以“讲形势、树信心、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形势任务教育,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唱好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早日投料生产创造良好氛围。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党委组织人员,对监理单位所编制的78项工程节点进行了督查日考核、日通报、日奖罚,为早日投料生产做好了前期准备。特别是在去年八月份以后,土建工程已接近尾声,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设备安装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我们在全公司职工和施工单位中掀起了“大干一百天”热潮,按照预定的投产日期进行倒排工期,全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交纳风险抵押与各自承包工号相挂钩,坚持月考核、月兑现,从而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调动了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把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通过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党员结对子等形式多样的立功竞赛,使广大党员真正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带领职工在施工中不怕苦、不怕累;在工作岗位上,职工们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争做贡献的良好风气在工地上蔚然成风。四是认真抓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和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今年三月份,我们按照集团公司创高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在职工中开展了“集团公司创高产,我们怎么办”“氧化铝厂投料试车,我们怎么干”大讨论活动,基层班组之间还开展了《氧化铝生产工艺》《氧化铝生产设备》等多种学习竞赛活动,进行岗前培训、岗前练兵。此项活动共举办六次,参与人员450余人,共提出合理化建议22条。通过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员工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埋头苦干,为集团公司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做贡献,为氧化铝厂早出产品做奉献。
截至目前,高压溶出、赤泥沉降、分解及氢氧化铝车间联动试车已经全部完成,原料磨于5月22日开始磨制矿浆,氢氧化铝已正式生产。在做好一期投料生产的同时,二期扩建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到年底可达到20万吨生产规模,盈利空间将更大,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也会提高。同时,为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我们与香港信源实业有限公司、伊川天灵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内外客商正在洽谈四十万吨再建项目合作意向。经过大量艰苦的前期工作,目前四十万吨项目已通过论证,融资和项目审批正在进行当中。到2007年年产可达到60万吨氧化铝生产规模。达产后年产值可达到18亿元,年利润保守估计7亿元。它的建成,将为我们集团公司的经济插上腾飞的翅膀。另外,我们还将继续寻求合作伙伴,争取三到五年后,使我们的生产规模达到100万吨,早日把我们的企业做大做强。
三、抓队伍,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
党员干部队伍是基层党组织的基础,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才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一)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利用办学习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部党员学习十六大精神、党章和各种政策法规,通过学习郑培民、谷文昌先进事迹,教育干部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重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党员中开展了“如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党章、查党性”等教育活动,公司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106人参加了培训,使他们的党建理论知识得到了提升,思想得到了净化,有10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我们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围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全年共培养积极分子27名,有92名新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为扩大党的队伍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常抓不懈。以主题教育为载体,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开展了“学条规、守纪律、争做勤廉模范”等教育活动,把集团公司印制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手册发至副科级以上干部,做到人手一册,以此牢牢强化他们的宗旨观念、苦乐观念、廉洁观念、群众观念。从而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效性。制订和完善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在制度上把好关;平时我们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和掌握人、才、物的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努力构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建厂以来,我们在工程建设、设备选用上,实行“阳光作业”,防止“暗箱操作”。凡单台设备在5万元以上的,经集团公司招标小组同意后,全部参加招投标。并请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在签订施工订货合同的同时,与施工单位、生产厂家签订《廉政合同》,增加透明度,使“集中的权力分散化,隐蔽的权力公开化”。在各项工程和设备招标中,班子成员们始终坚持一条:违反原则的事不办,违反制度、有损企业利益的事不办,不照顾关系和面子。通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实现了反腐败关口前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年来,我们在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上,共完成资金概算一亿元,比设计概算降低采购成本约1000万元。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为确保氧化铝项目投产试车一次成功,我们在山东铝厂高薪聘请了十名氧化铝专家担任基层车间主任,搞好对基层技术骨干的传、帮、带工作,争取在一到二年时间内使这些技术骨干成为氧化铝生产工艺中的中坚力量。同时,为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树立科技兴企、人才兴企的观念,公司党政领导于4月份亲自参加了河南省大学生供需洽谈会,同河南几所高等院校签订了化工工艺、应用化学等专业本科生十二名,他们的到来将为氧化铝厂的发展和建设储备了后备人才。为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我们出台了《关于评选年度技术尖子的试行意见》《关于公开选拔优秀知识分子的实施方案》等办法,对基层单位具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技能,并在本岗位能够处理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职工进行年度评比,凡被评为公司技术尖子的,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的电脑一台,报销一年的上网费用,从而调动广大员工学技术、钻业务、争当技术能手的积极性。
四、抓教育,树立企业新形象
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企业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
一是从加强职工思想建设入手,通过日常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教育,大力宣传、引导、塑造、培育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观念,培养真心实意,真抓实干,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使职工队伍始终保持了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是高标准加快企业文化建设步伐。先后投入了330万元资金,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厂区生产和生活环境,对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安装了路灯,街道两旁种植了草坪、松柏、月季等花草,使绿化面积占到了厂区面积的25%。建立了职工活动室,为职工购买了电视、影碟、麻将、扑克等娱乐设施,以此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由于是新建单位,我们没有任何体育设施,于是投入了部分资金购买了篮球栏、乒乓球案、羽毛球网。在春节和五一期间举办了职工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扑克、职工拔河赛等优育活动,通过开展体育竞赛,活跃了职工的业余生活,解决了职工文化生活单调的问题。对职工宿舍实行旅馆化管理,制定了职工宿舍管理办法,对职工的入住条件、个人卫生、物品摆设进行严格要求,组织爱卫会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一月进行评比、奖罚,保证室内外卫生的干净、整洁、优美。对职工食堂,我们开始就实行社会化管理,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从而解决了职工的吃饭和饮食卫生等问题。从统一给职工制作床铺到职工入住以及个人卫生管理我们全部是高起点、严要求,为创造一流的企业、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提高企业职工文明素质。开展了“三守三德”(守法、守信、守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工美德)教育,出台了《义翔铝业有限公司文明守则》《义翔铝业有限公司文明公约》。同时为改变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3月份,全公司500余名员工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举行了“革除十大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签名活动,从而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
四是创建学习型企业。作为行业特点,大家对氧化铝知识都是“门外汉”,并且年轻职工占到了全厂的95%,在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等诸多方面与生产要求的差距甚远。现实使我们感到:只有通过创建学习型企业这个载体,才能激活人力资源的潜能;只有转变学习观念,才能提高学习能力。为此,我们通过聘请氧化铝专家授课、到山东铝厂现场实习和利用每周业务学习日等形式,引导职工为什么学,为谁学,激发职工的学习热情。
五、抓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实现“五好”(建设一个好的班子、锻炼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建立一套好的工作制度,完善一个好的党内监督机制、培养一种好的工作作风)标准。公司党委从实际出发,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政工部门例会制度》等20个管理规章制度,从而使党建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
在廉洁自律方面,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业务招待十项规定和通讯工具、车辆有关要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耐得住艰苦,廉政从我做起。并于去年六月份在公司召开的党风廉政承诺大会上,公开向职工群众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其次制定了《氧化铝厂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氧化铝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等十几项制度,对中层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通过从建章立制入手,规范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党政领导廉洁自律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了干部守纪有规矩,群众监督有依据。
六、抓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酉华乡村党支部紧紧围绕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的目标要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主攻方向,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先后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民生工程建设先进单位、村务公开示范单位等。在实际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有:
一、组织好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规范考察后备干部,为村级领导班子抓好梯队建设。特别是在村级换届中,充分尊重民意,依照程序,层层推选,圆满完成村委会和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换届后,村委班子平均年龄只有33岁。并组织新班子参加乡干学习班和县委村干部任职培训班,新班子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地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发展致富,在群众中的威望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理论学习和培训,建立一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
通过集中上党课、座谈、观看远程网络平台、播放光盘等形式组织党员每月理论学习不少于一次。根据农村需要邀请农技专家来村授课指导,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意识,两年来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四次,听课达2500人次。
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有集中学习,有座谈讨论,有笔记心得,有走村访户,有活动总结。使活动与工作相互促进,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思想更加牢固。
抓好双培双带、双向带动、为民服务全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党员承诺制等“五大载体”建设,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所作为有所抱负,也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更大的效果。
三、健全各项机制,使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建立健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党员议事会制度、财务制度、党务村务公开制度等,并严格对照执行,做到工效挂钩,工作协调、服务有力。定期进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议事会。各项制度完善后,管理措施容易到位,两委班子关系协调,工作开展井然有序。
四、加快经济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创建绿色无公害粮食生产基地1200亩,生产高产、优质大米。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牛蛙养殖、烟草种植和蜜蜂养殖力度,今年全村牛蛙养殖面积达50亩,烟草种植达300亩,养蜂户10家以上。认真落实乡党委1号文件精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经济发展。村内现有同利钙业一家外来企业,总投资3000万元,预计7月初投入生产;村属企业华峰矿业运行正常,每年上缴村管理费6万元左右;金石矿业、石业两家“凤还巢”企业进行了技改扩规,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能够解决本村富余劳动力30余人。截至底,我村农民上人均纯收入达3900元,较增长20%。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以来,通过积极争取农业开发项目,加上村自筹资金共120余万元,修复南山湖沟渠2.5公里,同时拉通沿沟机耕路,修筑中沿坝、金上坝、金塘桥、金上桥,实施统防统治,架设电灯灭蛾灯柱75根,铺设电线3千米,装灭虫灯50盏。对面积达6.0亩的金冲大塘清淤,完成土方10万立方米,有效地解决其下游农田的蓄水、灌溉难题。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投入8万元将原小学教学楼改装成新的村部办公楼,并完善了配套设施建设和绿化工作。完成环天目山村庄点点通公路1公里。以上这些工程的竣工极大地方便了村百姓的生产生活,也提高了村党支部的凝聚力。
六、发展社会事业,推进民生工程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治安巡逻,做好矿山、寺庙等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通过张贴标语、开设学习班和党员远程教育,让老百姓学一些法律知识。多年来村内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大力推行民生工程建设,切实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村村通工程、安全饮用水、残疾人救助等民生工程。坚持群众路线,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减轻农民负担,一切工作使群众拥护和满意。目前全村农民参合率达到100%,90%农户安装了自来水,实施“点点通”工程1公里。
部队入党流程的五个步骤范文一
一、入党启蒙教育阶段
1、入党启蒙教育——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从新生入校就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如开展学生党员与新生的见面会、“党建带团建”团务指导组与新生交流会、党员进新生寝室等。
2、接受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相关要求见附件一)。申请书一般由班级团务指导组成员负责收集,所在党支部的负责人(支部组织委员)受理,受理后做好登记汇总,并存放到学生党总支“组织发展档案柜”。 支部组织委员为材料的整理、更新、保管负责人。
3、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指派党员(或预备党员)同申请人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及入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开始培养、考察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后,自下而上向党组织推荐要求入党的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1)推选条件
A、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违反宪法和法律。
B、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
C、学习成绩至少保证不挂科的要求。
D、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强烈向党组织靠拢的主观要求的同学,均可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
(2)推选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推选二次,在每学期第三周至第十五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
(3)推选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在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具体由各个支部负责。
A、各党支部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各党支部组织所有同学进行民主投票,并将投票结果上报院党总支。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支部对申请人考察鉴定之后经支部成员讨论确定,确定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党总支对推选结果进行讨论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在院内公示。学院党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表。由各党支部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成立大会,并指定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为期一年的培养、考察,之后入党积极分子准备参加湖北经济学院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1)报名条件
A、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违反宪法和法律。
B、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
C、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强烈向党组织靠拢的主观要求的同学。
D、学习、工作勤奋,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生要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 E、积极参与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按时、保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报名时间
每学期二次,分别为第三周、第十三周,具体时间参见学校组织部网站或学院网站。各
党支部应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3)结业要求
A、保证党校学习期间全勤,并且按时签到;不允许代签,如发现一次,取消大学期间入党资格;
B、认真参加党校课堂学习和小组讨论,同时确保党校考试顺利通过;
C、如果出现无故缺勤现象或者考试未通过者将取消大学期间入党机会。
(4)注意事项
党校报名以自愿为原则,切忌随大流、凑热闹的错误思想。参加学习期间务必提高重视程度,避免因为态度问题而失去机会。
6、指定培养考核人——党支部应指定两名党员(或预备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负责培养考察,并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每月做出两次谈心文字记载(带新生寝室的党员尽可能与本寝室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对应)。同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半年考察期满需认真填写《考察表》上的考察意见。
7、学院党校培训(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①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或参加有关活动,加强培养教育工作。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成员党支部注意做好登记汇总。 ③向入党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让他们在实践中进行锻炼。
三、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作为党的拟发展对象,简称推优
8、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根据校团委推优程序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职责。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为中国共产党推荐合格的后备力量,规范“推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推荐对象
A、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教育培养结束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已经接近党员发展条件的共青团员。
B、能按期缴纳团费,坚持参加团组织生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教育培养,已经接近党员发展条件的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工团员。
(2)推荐条件
A、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党校结业证书,这是推优的必要条件。
B、学习、工作勤奋,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生要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或连续两学期进步在5名以上)。
C、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校纪校规、团的纪律,未受到任何处分。
D、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或教工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推荐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在每学期的第四至六周开展“推优”工作。大一的第一次推优工作安排在大一下的第四至六周开展。其他年级同学在本学期九月底将根据校党委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推优工作。
(4) 推荐和审批程序
学院分团委的“推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优”的审批由校团委授权各分团委进行。
A、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对照“推优”条件共同提出推荐名单,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并将投票结果上报学院分团委。
B、学院分团委就推荐名单召开分团委全体委员会讨论审核;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后,组织通过者填写相关表格。
C、学院分团委将名单和材料报校团委批复后,送所在学院党总支备案。
(5) 注意事项
每个学期的推优工作由各班团支部根据推优的实施办法和要求完成,国际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监督和协助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始终有效,不因为未进行下一步的发展或者未通过下一步发展而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前三步共同组成了党员发展的资格获取阶段,至第三步后,正式进入党员发展的培养考察期。
四、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培养考察
9、上报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团推优、听取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将计划发展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党总支。
10、确立发展对象——党总支在各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进行党务基础知识、毛中特、马哲、经济基础知识等的笔试考核,合格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其中设置有一道否决题,该道题不正确者,无论分数高低,均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立发展对象”的工作,在国际贸易学院学生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正和民主的原则进行。
合格的标准是指按需发展的人数来确定录取比例。
11、制定发展计划——党总支在综合、调整发展计划时,要搞好审查、考核工作。
12、进一步培养——各支部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指导培养联系人,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五、发展对象考核——日常表现考核、政审、答辩、团队协作
13、日常表现考核
(1)考试合格后,即进入日常表现考核环节,包括实践考核和学习培训。
A、实践考核环节包括:材料审核、支部分配任务、民主评议三项工作。
1、材料审核(30分)
发展对象在答辩之前需要上交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和自我剖析的相关材料,三项分别占10分。每项材料包括上交的时间、格式、内容三方面,其中上交时间3分,材料格式3分,材料内容4分。各支部组织委员根据每位发展对象上交的材料的进行记录,给予相应的评分。
2、支部分配任务和活动(30分)
国贸学院学生党总支会给每位发展对象分配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材料整理、组织发展、理论学习三项,分别由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监管。支部分配任务总共20分。各委员根据发展对象完成工作的时间、态度、成效进行跟踪记录,给予相应的评分。
同时,支部或者党总支举行的党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读书生活会及其他相关的活动,由纪检委员根据发展对象的到勤情况进行记录。该项总共10分,施行减分制,一次无故未到扣3分,一次请假扣2分,一次迟到扣1分,连续两次迟到算无故未到。
3、民主评议(40分)
各支部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组织除支部委员之外的10名不同政治成分的同学参加,对每位发展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涉及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实践等多方面,重在思想方面。开会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每位同学对于发展对象的评价,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形成文件,对发展对象做出评价,给予相应的分数。
以上总分占最终成绩的30%。
14、发展对象政治审查
(1)党支部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和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并形成综合性的审查结论。
15、自我剖析和答辩
(1)答辩会议在国贸学院学生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支部组织举行,党总支书记及若干党员担任评委。
(2)答辩会议主要分为五个步骤:
A、自我剖析。根据所给材料及题目结合自身感受进行剖析。
B、必答题。为国际贸易学院入党流程及校园精神解读,须详细了解。(新增英语必答环节,提升考生的专业水平。)
C、抽签回答。由10—15套题目组成,涉及基本知识时政、经济、文史、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
D、评委提问,由评委根据每个人的思想汇报、剖析及日常表现进行针对性的提问。 该环节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50%。评委由七人组成,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答辩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3)入党答辩的复习资料在答辩前三周放到院网页上,以供答辩同学复习准备。具体的答辩细则如下:
A、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答辩和剖析的顺序由抽签决定,并且当场抽取答辩题目。每人有三分钟的自我剖析和十五分钟的回答问题时间。
B、在结束后由评委进行简短的提问。
15、团队协作
A、随机抽取团队协作题目进行操作,并给出最终结论。
B、要求团队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并给出团队最终决定的方案。
C、主要考察队员的团队合作能力。
根据上述三项成绩最终得出合一的结果,通过的培养考察人将成为一名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该环节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20%。评委由七人组成,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答辩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16、注意事项
在剖析时主要围绕“进入大学后自己的成长经历,思想上是如何进步的,学习和工作上的收获”展开,切忌空谈理论,脱离实际。
六、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6、确定发展对象考核合格名单——确立参加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成员的名单
(1)发展对象考核合格同学,作为拟发展的人员,由各支部上报给学生党总支,学生总支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预审,报送材料应包括:预审报告、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参加集中培训的结业鉴定表、团组织“推优”材料、自传、政审材料。
(3)对材料完备、政审、公示没有问题的,学校组织部下发《入党志愿书》。
(4)合格同学准备参加支部大会。
17、确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可做临时改动。
18、报上级党组织,安排考察谈话审批——党支部及时向分党委(党总支)上报审批对象的材料。分党委(党总支)指派专人与被发展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入党志愿书》
上如实填写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20、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事宜。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其做好在支部大会上发言的准备。
21、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预审剖析支部大会——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党员数,确定是否能够开会。
(1)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2)对剖析材料进行详细的阐述。
(3)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4)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5)党员讨论、表决,并做出决议;
(6)申请人表态;
(7)支部书记总结。
(8)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纪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22、审批预备党员——①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集体讨论并表决。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有效;②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③书记或组织委员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23、报组织部备案——①分党委(党总支)将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加盖授权章。②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保管有关材料。以备预备党员转正及毕业生转档时调用。
24、分党委(党总支)向报批支部通知审批结果——党总支打印入党通知书,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25、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通知后,支部负责人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①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的作用及要求;②介绍党的生活制度、交纳党费以及党支部和党小组近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③指出其入党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谈话后,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通知,对未被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26、组织预备党员宣誓——①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如下:奏《国际歌》;致开会词;宣誓;新党员代表讲话;自由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②未宣誓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应办理转正手续。
七、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27、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①由支部指派两名考察人对其进行预备期考察,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②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③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8、到期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29、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考察—— ①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③了解预备期的考察讲评情况;④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及申请转正报告。
成为预备党员之后,需要一年的预备期进行考察。在考察期内,预备党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完成组织交待的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A、每三个月应自觉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在转正前一个月主动撰写转正申请;
B、每个月与普通团员、老师、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等5名进行谈心并撰写谈心记录;
C、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配合所在支部委员会良好开展各项活动。
注意事项:预备期内,因各种原因被处罚的预备党员将视情节处以延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罚。
30、支委会提出转正意见——支委会对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31、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①必须在预备期满后召开。 ②会议程序: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数;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介绍其预备期的表现,教育考察情况及意见;讨论、表决、作出决议。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也不能少于半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③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3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33、将转正材料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支部上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
特殊说明:如当年总支或支部人员发展存在断层现象,以上程序有少许的变化,会做特殊说明,并按特殊情况处理。比如如表现优异,成绩合格,做事踏实者,但未推优,可先参加发展对象考试,再推优。
附件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这是一个人积极争取入党的第一步。入党申请一般要求申请人写书面申请。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国际贸易学院大一至大四的共青团员
二、递交时间
大一至大四在校期间
三、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及内容
1、标题。
一般写“入党申请书”,要求独占一行并居中书写。
2、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要求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
正文一般内容包括:
(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要求写上“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句话以示表明;
(2)简述个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列出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考验,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4)入党理由及动机阐述;
(5)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作为结尾并且单独成段;
(6)正文写完之后,加“此致、敬礼”用语结束全文,“此致”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但后面不加标点符号),“敬礼”再另起一行顶格写后面可以跟上感叹号;
(7)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要求另起一行右下角写“申请人„(国商Q1041)”,换一行写上“年„月„日”;
(8)在申请书信纸的左上角要求用铅笔写明申请人的班级和姓名。
四、应注意的问题
1、入党申请书要用湖北经济学院横条单线格文稿纸书写(蓝条纹),并要用黑色钢笔或者水性笔书写,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至少三页纸。
2、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过分追求华丽的辞藻。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能有涂改或者墨团出现,更不能用修正液或着透明胶带修改。
3、书写入党申请书时,相关党史和党的性质要求参照新党章(xx大修改版)书写。
4、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自己的入党动机,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要多联系自己实际情况多加入自己的感想。
部队入党流程的五个步骤范文二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党支部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
5、填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要求他们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
7、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半年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预审和公示阶段
8、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从申请入党开始,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经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须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9、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将政审情况填写政审登记表。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0、集中培训(学校党校)
11、预审(党支部、党总支)
(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也可通过个别了解广泛征求意见,并整理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2)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 :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办理入党手续,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党总支初步审查:经支委会或党支部研究,认为条件成熟可以接受入党的发展对象,要将其全部培养、考察、政审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查,确定是否发展。如党总支原则同意,支部应及时为其履行入党手续。
12、公示(党支部)
(1)对象:经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或拟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
(2)公示时间为7天。
(3)公示分张榜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审批和接收阶段
13、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发展党员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介绍。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可由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介绍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支委会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后,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但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报告培养教育的过程、政审和考察的情况,并发表意见。
(4)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党员在讨论中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可由介绍人或支委会给予说明;需要时,也可以由申请人说明。
(5)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但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党员,应统计在内。如果支部大会一次讨论接受两名以上新党员,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6)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7)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并对申请人提出希望和要求。
15、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党支部)
决议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的、不同意的、弃权的各多少,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6、上报入党材料(党支部)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填妥后,要将申请人所以入党材料一起报送上级党组织。入党材料包括:(1)《入党志愿书》;(2)政审登记表及其他有关材料;(3)入党志愿书;(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5)党校学校鉴定表;(6)思想汇报等。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19、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0、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第一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党总支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要选配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一、2010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名单: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我校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外调材料》、《支部综合政审材料》和《个人思想汇报》(半年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志愿书是由本人亲笔填写;高中学生申请人入党时都年满18周岁;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联系培养人,联系人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经过培训;本人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能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符合逻辑关系;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我校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民主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有经过团组织的推优;在学校党总支的指导下,党支部能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认真指导。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都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有结论性意见;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及时报学校党总支与教育工委;做到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逐个讨论和表决。发展上述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同志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都经过市教育工委统一组织的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市教育工委审批;九是加强预备期限考察工作。
四、工作认真,表现良好近年发展的教师党员2人,事业的责任感强,勤于教书育人,其中有一人任校中层干部,另一人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发展的学生党员8人,升入高校后,在高校党组织的教育下,继续从品学兼优方向发展,均为学生骨干,有的还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受好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方面我校教师与学生党同发展数量还较保守;另一方面学生积极群众基础子的物色期、考察期较短(但都能保证一年以上),今后拟将培养期提前开始,并进一步加强党校与团校的管理,力争有充分的培养。
五、结构合理,先模明显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党员人数不断增加。到目前为止,我校党总支共有党员总数81人,其中新调入党员10人,编外合同制党员3人,离退休党员6人,外出学习返回党员2人。在学校的骨干教师中,绝大部分是党员。如,目前我校的6位市学科带头人中有5位是党员,16位教研组长、年段长中有党员13位。党员中有硕士研究生11人,研究生课程班毕业或学习34人。全体党员同志认真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爱岗敬业、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开拓创新、文明守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方面我校教师与学生党员发展数量还较保守;另一方面学生积极分子的物色期、考察期较短(但都能保证一年以上),今后拟将培养期提前开始,并进一步加强党校与团校的管理,力争有充分的培养。
为了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和富有成效的党日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县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从**年起,在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中开展“最佳党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县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自**年起,在年度内开展的“党日活动”。
二、评选标准
“最佳党日”评选的基本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活动主题鲜明突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为主题,紧扣**改革、建设、发展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紧贴机关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实际。能够充分展现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建设陕南经济强县、构建和谐**、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等各项工作中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
二是活动内容充实深刻,形式新颖生动,寓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能紧密结合全县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各部门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工作的实际,使参加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
三是活动准备充分、计划周密,既保障有力,又不铺张浪费。能有效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对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大激励作用。党员参与率在90%以上。
四是活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体现本部门单位开展的
党日活动的较高水平,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并能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三、评选办法
“最佳党日”的评选以党支部或党总支(党委)为单位组织、以党员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并在年内完成的有意义的党日活动。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年度党员教育和党日活动的主题,组织基层党支部搞好“最佳党日活动”的评选申报工作。推荐申报**年度“最佳党日活动”须填写《中共**县直属机关工委“最佳党日活动”评选申报表》(附后),并应提供与活动相关的图片、资料等。材料要求内容翔实,形式朴实,能充分反映党日活动的过程和效果。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对申报评比材料要搞好择优初评,并对活动的成效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填写推荐意见。以后年度照此办理。
各党总支(党委)及所属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年度内申报“最佳党日活动”均不得少于1个。
四、评选时间
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党组织向县直机关工委申报,县直机关工委依据各党组织申报表组织联评。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发展党员工作中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2个步骤)
1.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条件。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六是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半年内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向原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七是失业、待业、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加入个体劳协的,向劳协或劳协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八是下基层挂职、扶贫、支教半年以内的,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基层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发展前必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4)不得发展入党情形:①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的;②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 ③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④对群众缺乏感情, 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个人利益至上的; ⑤道德品行不端, 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⑥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且屡教不改的;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或霸痞行为的;⑧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 “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 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处罚但不满5年的;⑪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脱党除名处置不满5年的。
(5)严把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入党。在符合接收入党申请书条件后,自接收入党申请书之日起,一般至少经过5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工作实绩突出的,方可按程序发展入党。
注意事项:一是申请入党的人要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情况撰写入党申请书,不得抄袭;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书认真审核把关;二是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递交申请书时,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有关行为或经历;三是入党申请书要由党支部保存。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收到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
(2)谈话主体。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
(3)谈话目的。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人员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存在问题的要当面向申请入党人员指出;二是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由党支部存档。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4个步骤)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已派人谈话且连续培养考察满6个月以上,基本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员。
拟确定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特别是与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还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为积极分子前,党支部须书面向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基层党(工)委书面报备。基层党(工)委应派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出具书面意见。基层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推荐方式:采取“两推荐一公示”方式进行。“两推荐”,即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得党员赞成票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同时得群众代表赞成票超过实到会群众代表半数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一公示”,即由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推优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支部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综合运用“两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书记要与他们逐一进行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帮助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会议、支委会会议或群团组织推优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是基层党(工)委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批复、“两推荐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党支部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备案报告,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4.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谈心谈话和日常考察情况、“两推荐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联系方式等。
(2)审核重点及结果。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等。符合条件、程序规范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以下简称《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负责指导填写并保存。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在发放《培养考察写实簿》时,建立发放台账;二是《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保存、存入党员档案,根据发展进程及时组织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进行填写,严禁突击填写、事后补填和他人代填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数量。党组织应当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任务。主要有4项。一是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应由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党员(培养联系人)本人同意;二是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党员、预备党员等不得担任培养联系人;三是培养联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不适合继续联系培养的,党支部应及时更换。四是在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时,可由其中1名培养联系人主笔,由2名培养联系人共同签名;培养考察意见每季度填写1次。
6. 培养教育考察。
上级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
(1)培养教育方式:主要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培养教育;基层党(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2)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每年组织1次党员群众测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或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经教育引导仍无转变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基层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注重将不同群体、不同行业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适度规模。
(3)做好接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不得代替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源头活水”充足;四是认定转入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应严格审核相关档案资料、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7.确定发展对象。
(1)人选条件。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前,基层党(工)委要会同所在支部,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党委意见书面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人选确定。采取“两评议一公示”方式进行。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两评议一公示”的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听取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基层党(工)委备案审核。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对拟发展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考察、审查均须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二是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群众代表数量和对发展对象人选公示,参照“两推荐一公示”执行;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一公示”、支委会会议,并在会议纪律上签字;四是“两评议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
8.报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日常培养考察情况、“两评议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时间、联系方式、《培养考察写实簿》编号等。
(2)资格审查。基层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发展对象人选,要统一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民族宗教、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意见;发展对象是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联审部门反馈意见应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意见由基层党委填入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3)审核批复。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对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层党(工)委应在党支部进行报备后,详细分析该党支部党员构成,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各个方面意见。其中,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入党的,区级组织部门要安排专人会同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注意事项:一是经基层党(工)委批复同意的发展对象人选,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未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的,终止发展党员程序,已经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且2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三是党工委的备案意见应书面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四是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委存档。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经党员(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且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二是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三是介绍人工作变动的,还在原单位的,可以继续担任,离开原单位的,应重新指定;四是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党支部书记要同入党介绍人谈话,明确培养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基层党(工)委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介绍人进行业务培训。
10. 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内容:一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三是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四是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对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政审材料要出具明确意见,表述应清楚、明确,符合新精神、新论述;由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二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生活、思想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具体工作中,并不需要调查上述范围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三是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形成结论,并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其他党组织反馈的发展对象近亲属政审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四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 开展集中培训。
(1)培训主体: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工)委
(2)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
注意事项:一是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党员发展对象经过集中培训后应参加政治理论测试,考试不合格的,一般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三是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及测试成绩,由党支部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
四、预备党员接收(7个步骤)
12.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
注意事项:一是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会议记录扥档案材料,由党支部存档;二是党支部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材料至少应包括: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及结论性报告、《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综合报告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县级组织部门审查意见书面材料。
13.上级党委预审。
主要包括基层党委预审和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档案资料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三是审查是否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四是审查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等人员是否履行相应程序等。
注意事项:一是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通过后,向基层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志愿书发放情况要同步登记备案;二是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要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一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向党组织故意隐瞒有关问题;二是《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妥善保管。
15.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条件。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
(2)支部大会主要程序。一是会议主持人讲明会议议题和发展对象推荐、培训、公示、考试等基本情况;二是听取发展对象汇报情况;三是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情况、表明意见;四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五是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六是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须提前1周下发通知并向上级党(工)委报告;上级党(工)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二是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三是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四是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考察写实簿》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应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五是党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表决票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党支部存档。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基层党委审批前进行;
(2)谈话主体:区级党委组织员、基层党委组织委员。
(3)谈话重点:重点了解其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的基本知识是否掌握以及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等,讲明党规党纪,对做合格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组织员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记入《入党志愿书》和《党员发展对象有关情况登记表》;二是谈话中发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近亲属入党未报批、入党动机不纯、隐瞒重大错误、程序违规等情况的,须及时核查处理;三是谈话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17. 上级党(工)委审批。
(1)审批时限: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工作中,基层党委应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当年度12上旬前完成审批工作。
(2)审批方式:审批必须采用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方式进行,会上,党委委员要逐人负责地发表意见。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2天,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印送党委委员,并向区级组织部门报告;二是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三是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8. 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备案目的:主要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备案方式:一般以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和花名册形式进行。花名册应包括预备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和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3)花名册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联系方式、所在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信息。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找其谈话,通知其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党内有关生活制度、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等,进行政治生活新起点的教育,及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20.入党宣誓。
(1)时间节点:发展对象被基层党(工)委批准入党后1个月内。
(2)组织主体: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3)宣誓程序:一般包括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新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并提出要求等,要做到场合正式、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在1个月内与新发展党员谈心谈话,基层党(工)委要对新发展党员在1年内组织不少于32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结果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及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
22. 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提醒机制,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提醒、提出要求;二是根据不同情况,对理想信念动摇、不愿继续留在党内,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逐级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三是转正申请由预备党员本人手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23. 支部大会讨论。
(1)前期准备:一是党小组提出意见;二是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预备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支部委员会审查,经集体讨论后,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2)程序步骤:预备党员转正要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程序步骤与接收预备党员的要求一致。注意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可与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同步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在其所在单位党支部对本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要求与确定发展对象时一致。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大会必须及时召开,不得无故拖延;二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不得召开支部大会、办理转正手续;三是对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四是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五是上级党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4. 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提供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及预备党员档案;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及时向基层党支部书面反馈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应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二是基层党支部应将审批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三是党支部提供的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由基层党委存档;基层党委书面反馈的审批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25. 材料归档。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党员档案填写、查阅或移交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防止丢失、污损和涂改。
(1)党员档案整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考察写实簿》等材料(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材料、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党支部应告知党员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的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八条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九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二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受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党员介绍人。
第十四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时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八条预备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五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地(市)、县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章规定现象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一条县以上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0xx党员入党条件范文一一、入党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二、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什么人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这个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 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劳动而不是剥削他人劳动 的人;(3)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只是口头上的,更重要的是有决心和行动;(4)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列宁主张的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问题。只有全体党员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2.28岁以下没有入团的青年可否直接入党?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般情况下,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当从共青团员中发展。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3.入团时间不长的青年可以入党吗?
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该特别注意培养、接受优秀青年入党。有些青年入团以后,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就应该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因此,团员入党不受入团时间长短的限制。
4.可否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
党组织对高中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主要是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提高对党的认识,明确怎样申请入党和如何争取成为一名和格的共产党员。对个别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高中学生,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但一定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掌握。
5.临时工、合同工能否申请入党?
临时工、合同工可以申请入党。在一个单位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合同工,均可以向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申请入党。党组织应持欢迎态度,并认真做好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考察,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6.归侨、侨眷能否申请入党?
党组织对待积极申请入党的归侨、侨眷,应和国内其他要求入党的人一样,要按照党章规定,积极进行培养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于他们在国外的历史、家庭和社会关系都要做历史的、具体的分析。他们能否入党,主要看其本人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和实际表现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7.外出务工经商的人申请入党,应该如何提出申请?
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申请入党,若其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地点,应向现工作单位或经商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否则,应向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其原单位党组织或其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要热情接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入党申请,并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常督促他们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他们在外出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开展批评教育,当他们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后,及时将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也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积极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8.被招工或招聘到乡镇企业或机关工作的农民要求人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农民被招工或招聘到乡镇企业或机关工作,虽然户口没有随之迁移,但如果时间超过一年,应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户口所在地乡(镇)和村党组织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但要特别注意,无论由哪里.办理其入党手续,双方党组织都有责任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并主动沟通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9.长期借调的人员申请人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长期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申请入党,如果借调时间在一年以内,应向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则可以向借调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对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由现借调单位党组织负责发展其入党。
10.公派出国人员要求入党有哪些规定?
公派出国工作或学习的人要求入党,在国外期间应向其现在国外有关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可由有关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党手续,并报上级党委(我国驻外使领馆党委或驻外劳务公司党委等)批准。其预备期满后,如在国外期间,因党员比较分散,无法及时集中讨论的,也可待学习、劳务或工作期满回国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由回国后工作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11.城镇个体劳动考能否入党?
以个体劳动为主,或请一两个帮手,带少量学徒的城镇个体工商业劳动者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是社会主义所需要的。他们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应认真对待,加强培养教育,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按照党章规定吸收入党。
12.待业青年如何申请入党?
待业青年如果具备党员条件,也可以吸收他们入党。由于待业青年归街道管理,所以,待业青年应向其居住地的街道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街道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13.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入党?
党组织对待要求入党的残疾人,应当像对待正常人一样,只要本人积极要求入党,具备了党员条件,能够发挥一定影响和作用的,党组织就可以吸收其入党。
14.被劝退和自行脱党、退党的人可否重新入党?
被劝退和自行脱党、退党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慎重态度。他们中的有些人经过党的长期教育,提高了政治觉悟,对自己的过去表现检查认识深刻,可以重新接收其入党。
15.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人能否入党?
曾受过开除团籍处分的人能否入党,要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以及现实表现来确定。如果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考验,证明确已改正了错误,本人积极要求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
16.有宗教信仰的人可否入党?
共产党员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因此,信仰宗教的人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入党。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党员时要注意区分政策界限。要把在思想上能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为了不脱离群众,在生活中尊重和随顺参加带有宗教色彩的民族风俗活动的人,同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区别开来;把拥护党的主张,积积为党工作,愿意服从党的纪律,但尚未完全摆脱宗教影响的人,同坚持有神论,怀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区别开来。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同宗教实行彻底决裂,真正树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经过组织考察,认为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吸收入党。
17.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如何计算?
重新入党的党员党龄应从重新入党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其前一段的党龄不计算在内。
18.什么样的人可以追认为党员?追认手续和程序是什么?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为表彰他们的英雄行为,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党组织可以有选择地追认他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追认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的工作,必须严格掌握。只有那些为革命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生前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一贯表现好,符合共产党员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人,方可追认为党员。
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要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逐级审查后,报省级党委审批。追认党员需要呈报的材料有:①本人生前入党申请书(口头提出申请的需要有党支部证明材料);⑧本人先进事迹材料;②党支部培养、考察其入党情况的有关材料;④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追认党员手续的材料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可以向你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书面申请,然后一般他们就会按程序考察你,找你谈话.
有三个阶段.以下是每个阶段需要按顺序所做的工作. 第一阶段,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党组织安排联系人,开展培养、教育,共青团组织推优(凡团员要求入党,须经推优),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党校集中培训积极分子,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党委上报发展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申请人撰写自传,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上级党组织预审. 第二阶段,发展工作阶段: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 第三阶段,预备期管理和转正阶段:编入党支部,党组织编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按季考核,一年),举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批,院党委审批,党委下发批准通知书,党员材料归档.
20xx党员入党条件范文二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所在支部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等材料汇集齐备,报中心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经历以下简称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提名-支部对申请人的
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中心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向党委书记如实汇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对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通过查阅档案、在其工作单位和出生居住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入党。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局或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献。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如实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的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
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4、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记录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中心党委审批。
十二、入党前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中心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名单,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或由中心党委统一组织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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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中心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上党委会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一)考察合格,按期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或支部书记审查;
4、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预备党员材料报中心党政办审核;
6、中心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一般在三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考察不合格
1、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中心党委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中心党委审批。 注意: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中心党政办公室,存入本人档案。
20xx党员入党条件范文三一、 申请入党的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党章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申请者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它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时代特征。
党章规定的入党的年龄条件是:年满十八岁。规定的成分条件是: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十八岁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成人年龄。因为人到了十八岁,会初步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较明确的政治追求和政治理想。另一方面,党章规定的成分条件,首先强调的必须是中国公民,也就是说,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是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章还规定入党人员的社会身份即成分条件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需要指出的是,xx大党章第一次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的对象,这是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现状,提出的一个新规定,充分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时代特征。xx大党章沿用了相关规定。
新的社会阶层中先进分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者和开拓者,他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在注重把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的同时,也注意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这不但不会改变党的性质,反而会有利于增强党的吸引力、战斗力,有利于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人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对入党申请者规定的政治思想条件。党的纲领和章程是表明党的立场、性质、任务、纪律等内容的统一思想和行动的准则与规范,是党的统一意志的体现。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只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才能首先表明自己的政治理想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的要求、是否符合党的纲领与章程的规定。这也是对申请入党青年最基本的要求。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者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党章的这一规定说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格的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这一性质特征,要求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具备严格的组织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和教育,执行党的有关决议。按期交纳党费也是对党的成员的纪律要求,党员按期交纳党费,既是组织观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党员党性的考验。党章规定,如果党员无故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党,可见自觉按期交纳党费是一条严格的纪律。
二、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基本条件。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章所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说明,并不是所有符合入党条件的人都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的人员必须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质特征。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共产党员的政治信仰必须是共产主义,并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最合理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在全世界最终实现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对共产主义信念是不是持坚定的态度,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这是考察申请入党的人是否有共产主义觉悟的重要方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就是为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奋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的根本立场和宗旨,鲜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任务。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开展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是为了代表和实现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反复强调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贡献。这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方向。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对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约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中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材料》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二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受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l·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费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 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两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末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
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五东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证试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上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教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地(市)、县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章规定现象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以上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和1989春夏之交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一、党务工作方面。我作为第八党支部的党小组长,除了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外,还协助支部委员整理、收集支部各项材料、组织策划支部各项活动以及准备年底的各项报评材料。
(一)3月5日,协助支部书记前往陕西省文物局接受省直机关工委对文物系统五星级党支部工作检查,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获得高度好评。
(二)2017、2018年连续两年,我协助第八党支部支委组织策划举办的党日活动,荣获陕西省文物局直属系统评选的“十佳主题党日活动”,今年的凭报正在准备中,希望能再次荣获此荣誉。
(三)6月14日-15日,协助支部委员组织策划并参加“追随领袖足迹 感悟初心历史——走进梁家河”党日活动。此次活动由重温入党誓词、现场参观、经典诵读、座谈交流、支部书记讲党课以及“优秀历史文化进校园”六个部分组成。
(四)6月26日,参加秦陵博物院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暨表彰大会,第八党支部被评选为先进党支部,我被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五)8月30日,为了迎接省文物局对五星党支部抽查,准备一系列资料,获得一致认可。
(六) 10月10日,福建省直机关工委检查党务工作,准备检查资料。
(七)准备年底的各项报评文件 ,其中包括2017年优秀党日活动评选材料 、五星级党支部申报材料以及其他院党委检查的资料。
二、参加的活动和发表的文章。工作中除了能认真对待每一批观众,做好接待室服务工作,课余时间阅读相关书籍来扩充自己的知识储备,并能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一)5月15日,为了配合博物馆教育联盟项目前往曲江二小进行授课。
(二)5月30日,为了准备 “2015——2017年度中国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推介展示活动”报评资料,参加陕西省社教专委会2018年会暨“新方法·新公众”教育传播培训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