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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拔考察材料

时间:2023-01-03 07:42:34

干部提拔考察材料

第1篇

该同志在**乡工作多年,先后从事过司法、办公室、团委、计生工作,知识面宽,阅历和经验比较丰富,多年来一直坚持学习不断线,争做学习型干部;坚持创意不减劲,争做创新型干部;坚持工作不放松,争做勤政型干部;坚持自律不动摇,争做廉政型干部。近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先后被上级业务部门授予“市新长征突击手”、“市计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敏锐性强,思想素质高。能一以贯之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知识面宽,对时政、法律、知识、英语、计算机等理论有一定研究,学习方式多,善于和敢于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向自己学,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增进自己的知识,胆识和见识,学习形式活,能自觉参加组织活动集中学,挤压业余时间自己学;读书看报天天学,结合实际专题学。能运用所学理论和业务知识指导办公室、团委、计生工作,起到了武装思想,指导实践的效果。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泼辣干脆,处事果断,勤于调查研究,敢于面对问题,勇于解决难题。从事计生工作,她能充分发挥党的思想*工作优势,做通群众工作,形成计生“大合唱”;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调查研究能力,善于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法规,让计生政策家喻户晓;勤于深入家庭,讲政策,作动员,晓事理,帮育龄妇女;能将分管工作融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讲*,精业务,促工作,保大局。能有效组织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多年来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绩促人,以身带人,开拓了计生工作新局面。有较强的亲和及融通能力,能与同志打成一片,与工作扎成一堆,与群众密切联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该同志敬业精神强,工作有闯劲,有创新意识精神和能力。开展各项工作都有声有色,成绩显著。为推进计生协会工作,她能结合上情,调研下情,在**村开展“三三制”试点,取得很大成绩。市区分别在乡村召开现场会推介经验,目前在全乡推广的该工作有效的促进了全乡计生工作。为更好地服务育龄妇女,她在全区首创“悄悄话室”,为育龄夫妇提供平台,接受计生服务,融通夫妇感情,在群众中反响强烈,这一创新引起市重视,**新闻、城区报道专题推介了这一创新做法。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她组织计生干部深入学习上级精神,研究全乡实际,制定了“领导带动、典型促动、部门拉动”思路,着力在新的套路、进的门路、活的思路上做文章,创新了该工作,一方面全乡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声有色有味,获得群众赞誉,同时也引来省计生委关注,专题到乡调研,将做法全省推广。流动人口管理是难题,她积极争取支持,在**村开展“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试点,后在全乡铺开,引起广泛关注。今年6月,省计生委主任施中传、市计生委主任***,一道专程到**村调查研究,解剖经验。开展优质服务是计生主题,她能融通管理和服务,以服务促管理。该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今年7月还代表全区接受市优质服务专题调研。计生工作,难就难在做人的工作难。她善于发挥“典型带路”工作,发掘扶持出了全国优秀中心户长***,带出了一批优秀中心户长,协会会长,一批计生专干,带出了计生工作新成绩。该同志能创新工作业态、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工作形势,连年将全乡计生工作推出**。今年10月,市计生委综合**计生工作,选点**检查,非常满意。全乡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管理工作均获满分,创新出成绩。近年来,乡计生工作年年被区评为先进,年年被市评为先进。全乡婚育新风进万家、计生协会工作连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 该同志为人公道正派,作风深入扎实。能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三严四自”,严格要求自己管理办公室人员;能严格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筑起防腐拒变大堤,严格廉洁自律。对全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坚持,带头落实,带领干部务实。能按照党员标准,切实履行权利,认真服务义务,一直被全乡评为优秀*党员。 乡党委认为,该同志各方面条件成熟,符合提拔要求。

第2篇

以岗定人,没有空缺岗位不得进行民主推荐

规定:“推荐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岗定人的原则,没有空缺岗位的,不得进行民主推荐干部。

提拔任职的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平级调整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应当经过民主推荐。”等。解读:以岗定人有利于干部群众对拟任人选的合理选择,有利于班子结构的搭配,有利于干部特长的发挥,避免了先推荐出人选再去找岗位的被动性工作。规定对平级调整到重要岗位任职的一些干部,进行再次的民主推荐和考察,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的制度。

个人推荐必须以书面形式

规定:“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以个人名义,以署名书面材料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个人推荐的“推荐人必须负责地写出书面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材料要具体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说明被推荐人拟任职务,推荐理由,申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个人署名书面推荐材料应存档备查,并与有关材料一起按规定报送干部监督部门。”等。解读:这一规范,提高了个人推荐的质量,避免和消除了不负责的个人推荐。明确口头推荐意见无效,不得向领导干部个人推荐,也不允许私下打招呼。

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规定:“考察对象的确定,要注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应在民主推荐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情况,对本次民主推荐结果、以往推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班子成员意见、岗位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确定。”等。解读:防止民意失真,不以一次推荐结果,决定一个干部的取舍,而是全面地、历史地看一个干部,根据岗位的需求等多个方面考虑人选的确定。

推荐干部“11不准”

规定:“推荐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不准违反规定的原则、程序进行民主推荐。2、不准以考察谈话代替民主推荐。3、不准超越干部管理权限,未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进行推荐。4、不准超职数或不按规定的职位进行民主推荐。5、不准以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结果代替民主推荐状况。6、不准更改民主推荐结果。7、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情况。8、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人选或暗示、授意、引导他人进行民主推荐。9、不准搞非组织活动,用非正常手段为自己或他人拉票。10、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凭借其地位、权力和影响,干扰民主推荐工作。11、不准在个人推荐材料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律无效。”解读:针对我省领导干部推荐中一些地方存在的拉票、打招呼等问题,11个“不准”狠刹了这股歪风。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规定:“考察领导干部要坚持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选任考察相结合,既要看民主推荐票数,又要看历年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情况,全面考察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防止考察失真失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与干部监督、纪检、统战、巡视机构等相关部门沟通信息,了解掌握有关情况”。解读:“带病提拔”群众反映强烈,中组部明确要求各地防止、杜绝。我省这一规定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效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干部“带病提拔”。

问题不查清,不得提拔

规定:“对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考察组应按照调查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问题复杂、短时间内难以查清的问题可移送有关部门调查。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得提出提拔使用的意见。”等。解读:抵制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既具体又可操作,措施有力,实践性强。

考察组成员不得自作主张

规定:“考察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考察职责,严格按考察方案、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考察,严格照章办事。不得擅自行事,自作主张,随意表态”。“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得掺杂个人好恶,随意夸大、缩小和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解读:考察工作是集体行为,对工作组人员纪律的约束,意义重大。

不按程序不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规定:“党委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的内容和材料,须经书记办公会讨论酝酿;书记办公会讨论酝酿干部任免上会的内容和材料,须经党委组织部部务会按规定研究提出。未按上述程序办理的,有关会议不得讨论、酝酿、决定干部任免。”等。解读:规范讨论决定干部程序,有效避免干部任免的不正之风,防止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而是充分发挥集体讨论的作用。有力遏制违反程序、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

第3篇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学历规定:选拔处级干部应当具有大专(全日制)以上学历或者在职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选拔县级局(营销部)领导干部学历限定在大专以上。

5.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提任县级局(营销部)正职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提任县级局(营销部)副职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提任处级干部五年内应当经过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院校或者人事(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7.身体健康。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上级人事(组织)部门同意。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提拔领导干部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单位拟提拔领导干部时,应当通过民主推荐,并经党组(党委)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后,上报上级党组(党委)。上报的材料包括:

1.拟任干部的请示(3份),在请示中要说明民主推荐的情况及党组(党委)讨论的意见。

2.干部任免呈报表(3份)。

3.推荐考察材料1份。

(二)组织考察

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及班子状况,人事(组织)部门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由人事(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具体程序是:

1.组成考察组,拟定考察工作方案,并同呈报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2.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由考察组主持,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考察领导班子时,按一定比例民主推荐后备干部;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3)参加人员范围

考察市级局(分公司)领导班子及个别提拔任职时,百人以下的市级局(分公司)由本级全体干部职工(不低于90%)及所属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百人以上的市级局(分公司)由本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所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察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时,由县级局(营销部)本级全体职工(不低于90%)参加。

(4)推荐程序

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

(5)推荐票统计

对推荐票按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职务层次分别进行统计,县级局(营销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票记入分公司中层干部中。其中,三个层次各占三分之一,汇总后作为民主推荐结果。

(6)民主推荐结果应当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民主推荐票数不得低于60%,低于60%的不再进行考察。

(7)易地交流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后备干部中产生,由人事(组织)部门根据领导班子考察情况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发放征求意见表

在考察领导班子和个别提拔干部时,向参加推荐大会人员发放“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充分听取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意见。

4.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同时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组织)部门和机关党委的意见。

5.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并进行反馈。个别提拔任职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察情况;考察领导班子时,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反馈考察情况。

6.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1)考察对象的自然情况及工作简历。

(2)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3)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4)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5)考察人署名。

7.对领导班子全面考察时,考察材料内容包括:

(1)考察工作简要情况。

(2)领导班子的政治表现、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3)领导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4)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

(5)考察组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初步意见。

(6)考察人署名。

(三)讨论决定

1.人事(组织)部门对考察组提出的拟任人选的初步意见进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提出任用建议,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党组(党委)讨论。

2.在党组(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之前,由人事(组织)部门分别征求党组成员意见。

3.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党组(党委)成员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组(党委)分管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负责人,介绍领导班子考察情况、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党组(党委)成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党组(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其中,党组(党委)成员少于4人的,党组(党委)成员应全部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5.对有关需要征求地方组织部门意见的干部任免,应派人以书面形式及时沟通、征求意见并得到答复,然后党组(党委)再例会研究。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答复的,自征求意见之日起,30天内仍未答复视为同意。

(四)任职

1.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对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任人选的姓名、拟任职务、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现任职务和主要工作简历。公示期为十天。

2.拟提任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上级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审计。

3.公示及审计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及审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党组(党委)复议后不予任用,并通知本人;反映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又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抓紧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报党组(党委)研究是否任用。

4.对决定任免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本人谈话。

5.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领导班子的考察材料归入考察档案。

(五)审批备案

县级局(公司)正职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审核,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手续;县级局(公司)副职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备案。

各市级局(分公司)所属的***科(处)、财务科(处)、业务科(处)、人事劳资科(处)、纪检监察科(处)科(处)长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审核,由人事劳资处分别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处的意见,同意后方可任免。

长春市局(分公司)内设机构正职(行业副处级)的任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在行业内进行。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的规定。

(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党组(党委)领导下进行,并由人事(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其程序是:

1.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选并进行面试。

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5.党组(党委)讨论决定。

五、交流、回避

(一)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

1.交流的对象: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同一职位任职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市级局(分公司)领导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县级局(营销部)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省局(公司)直属单位领导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的,应当交流;省局(公司)内设机构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应当交流。

3.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二)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内工作。

(三)实行领导干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免职、降职

(一)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在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二)实行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以局长(经理)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2.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5.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6.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

7.不准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进行拉票、串联等不正当活动。

8.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帮派或者打击报复。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同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四)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诉。

八、附则

第4篇

一、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二、选拔任用干部应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1、民主推荐。凡提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在方法上,可以根据拟任岗位进行定向推荐,按推荐情况由领导班子讨论确定考察对象;也可先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在需要选拔任用时再从后备干部中选择人选,由领导班子讨论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的有效期为一年。

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拟用人选,应当提交书面推荐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个人推荐的人选,在民主推荐中得不到多数人认可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需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

为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应实施考察预告制度,以扩大考察面,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考察一般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专项调查等方法进行。考察人员应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相应的任用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集体讨论。按照《关于实行派员旁听镇局级单位干部任免会议的意见》(吴组发[*]15号),召开干部任免会议需提前2天书面预报市委组织部。干部职务的任免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的形式,各镇为党委会议,市机关建立党委(党组)的部门为党政联席会议,其他部门为行政领导班子会议。

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党委组织委员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逐个介绍考察对象的情况,并回答班子成员提出的问题;

(2)与会人员进行酝酿讨论,对任用事项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末位发言;

(3)与会人员进行表决,任免表决按照《镇党委任用干部实行票决制的规定(试行)》和《市级机关任用干部实行票决制的规定(试行)》进行。

在讨论干部任用事项中,如出现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对已经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需要复议的,应当经领导班子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领导班子对干部任用的讨论情况,应当在专用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

4、上报审核(征求意见)。按规定需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或向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的,应及时进行报审或征求意见,经同意后再予任用。

(1)下列干部的任免应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审时应填写统一制发的《职务任免(职数平衡)审核备案表》一式二份(属提拔使用的另附考察材料一份):

市委各部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各群团机关的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公司)和直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组织人事科室的副职和兼有组织人事工作职能的科室副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各镇党委部门的秘书、干事,群团组织的负责人。

(2)镇、局双重管理干部的任用,主管方须以书面形式向协管方征求意见,必要时可邀请协管方参与考察。协管方在收到征求意见书后,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半个月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任用。

实行垂直管理的市条线部门,对其派出机构行政正副职任用时,也应在任前主动征求镇(区)党委意见。

5、任前谈话。对各类干部职务的任免,领导班子应及时指派人员进行任前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任职教育。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可以直接任免的,任前谈话在会议决定后进行;需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或向有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的,任前谈话在报审(或征求意见)同意后进行。

6、任前公示。属提拔使用干部(选举产生的除外)必须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任前公示。公示采用在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工作单位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将调查情况向领导班子汇报,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后,可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反映的问题不存在的,或者属于一般性缺点、错误,不影响提拔任用的,办理任用手续;

(2)在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复议后不予任用,其中属于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暂缓任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仍未查实的,由公示对象如实写出书面说明,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为不影响任职的,可办理任职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备查;以后如经查实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且影响任职的,解除所任职务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单位(部门)内部平职易岗交流、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等干部职务任用,可视情减少相关环节,但集体讨论、上报审核(征求意见)和任用谈话等工作不得简化。

对有条件开展竞争上岗的部门,在单位中层职位出现空缺需要调整时,原则上均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具体操作按照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1年9月下发的《*市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操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党组织、群团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在换届时的干部职务任免,按有关《章程》的规定实施。

四、干部职务任免后,需做好以下工作:

1、任免发文。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兼有组织人事工作职能的科室起草任免文件,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按规定格式下发。党内职务由党委发文,行政职务以单位(部门)名义发文,群团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等选举产生的职务按有关规定发文。提拔使用干部需按照相关制度实行任职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任职通知之日起算。干部职务任免后,任免文件及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材料归档。各类干部职务任免后(包括党内职务、村委会成员等选任制干部),均应按规定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归入本人档案;属提拔任职的,还应将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五、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规范干部任用程序是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在干部任用中,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准以个别通气、领导圈阅或书记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2、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和未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提拔任用干部;

3、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个人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泄露干部考察的情况和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5、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第5篇

干部考察材料,是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全面调查分析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表现情况的专用文书,是党组织决定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这些规定为撰写干部考察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科学标准,具体到写作实践中,我们要重点把握好“六性”。

写实性——真实可信、符合实际

写实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本质要求。作为组织部门了解、选拔和培养干部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符合实际。撰写人在对干部作出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素质能力,做到既要有观点,又要有事实,绝对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对暂时还拿不准的观点或材料,宁可舍弃,也不要勉强凑合。这既是组工干部党性强不强、职业道德好不好的表现,又是干部考察材料的生命线。比如,我们在评价考察对象“勤奋好学,勇于实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时,通过例举干部在党的理论学习实践中的三个把握:“一是把握参与中心学习组活动的时机学习;二是把握业余时间积极拓宽知识面;三是把握基层工作实践强化业务管理能力”等客观真实的事例加以印证,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全面性——重点突出,全面具体

全面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干部考察材料是为干部任免等决策服务的,撰写人必须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逐一回答考察对象素质能力情况,以反映干部的本质和面貌。同时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精心提炼观点,又要挖掘典型事实,清晰地反映不同考察对象之间的不同点。一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反映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解决“*得住”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认真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等等。二是以注重实绩为原则,扣住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解决“能不能”的问题。不同的干部,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分工,我们应注重和善于把握这些显着的或细微的差别,真实而生动地加以反映。三是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找准群众普遍反映的缺点和不足,解决“行不行”的问题。针对组织考察的目的,尽可能地根据干部的拟使用方向,有侧重地反映其特点。如,是否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否熟悉这方面的工作,等等。对拟任“一把手”人选,除了共性的要求外,还应重点反映其驾驭全盘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准确性——恰如其分,准确无误

准确性是干部考察材料的价值标准。考察结论与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考察材料的点睛之笔。撰写人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对考察收集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最能反映人物真实面貌的材料筛选出来,在有限的篇幅内作出准确的表述。一是要通过深入的情况分析,透彻的定性定量研究,对考察对象做出准确、恰当的评价和结论,不能含混其词、模棱两可。尤其要避免以“由于”、“因为”等词语,为所说的缺点列举客观原因,使观点不明确;使用“似乎”、“可能”,“有些方面”、“有待于”等词语来表述,使人正误难辨;以“性格内向”、“个性较强”等个性代缺点。二是要通过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手段,依据确切的事实和群众合理意见,客观公正、深入具体地评价分析干部的功过是非;三是要着重突出实绩分析,以领导班子集体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深入分析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以此评定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四是要结合班子情况、岗位职能要求和干部特点,提出明确的建议。比如,有的干部理论水平高,但基层实践经验不足,可以明确建议将其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有的干部综合素质比较高,但工作中却和班子中的大部分成员不合拍,考察材料可以明确建议将其交流提拔到外单位使用。

第6篇

一、基本情况

**办事处根据中发[**]7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处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自《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之后,我处就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力争做到使《干部任用条例》深入民心。首先,党工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每个领导干部都作了详细的记录,并在会上就《干部任用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内涵的理解,使每个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内容都有了全面的认识。其次,在每周五的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在学习完后进行了考试,使全体机关干部对《条例》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干部任用方面的一些程序、条件等等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有利于在干部任用方面充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另外,又对办事处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较为深入的培训,使他们真正做到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并结合具体的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好该条例,能够对群众在干部任用方面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促进我处干部任用工作的有效开展。再次,在具体执行该条例的过程中,我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使该条例在我处的具体工作中得到了灵活的运用,其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我们始终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定,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二是不断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首先,我处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试行)》中的规定,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我处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其次,坚持原则,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充分体现民主。党工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近两年来,结合《条例》,办事处出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跟踪考察制度,每半年对中层干部考察座谈一次,对不符合规定或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依法给予教育、降职或撤职的处分。结合《条例》,积极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制度,我处着眼于长

远,每村建立了3—5名后备干部,处直机关每口选树了2—3名后备干部。调整人员过程中无一人提出异议,真正调出了干劲,调出了上进心,调出了机关活力,基层反映比较好,提高了党工委威信和形象。在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中,采取个人自荐、村党支部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村级后备干部,有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民主测评,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参会人员在50%以上。推荐的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村书记和村民委主任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村“两委”换届以前,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两委”班子整体状况、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后备干部情况及村风民情、群众的思想状态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掌握全面情况,为换届选举提供决策依据。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区别各村不同情况逐一制定工作预案,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案,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保证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项程序公开、公正

透明,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环节都向党员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党员和群众参与,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认真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坚持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没出现违法现象,不随意简化程序,坚决杜绝操作上的不规范行为。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一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有些人认为,如此考察只不过是走形式,因而积极性不高,不与考察组配合,敷衍了事;另外,有些人好人主义严重,怕得罪人,不敢反映问题,使得考察人员难以了解真实情况,对考察对象难以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比如,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时,有些村的民主代表性不够。参与测评的党员和群众代表有些是被支部书记“特指”的,这样,公信度容易受到质疑。三是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人人选,必须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以上标准没有依据干部的不同级别、不同岗位作进一步细化,考察干部时,只能凭自己的理解程度和价值取向进行分析评价,难免产生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导致考察的失真失实。四是在写考察材料时,考察者的资历、阅历、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兴趣爱好、思维方式、材料能力、责任意识等不同,直接影响考察结论的准确性。

第7篇

社会主义历程的实践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科学的用人思想。它所规定的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为我们选好人、用好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可以说是否不折不扣地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和要求选任干部,是检验各级党委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各级党委作风和形象的重要标志。只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才能切实把人看准、选准、用准,为党的事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了一大批优秀干部,使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有了较大改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从总体上保持了新老干部合作与交替的格局,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对《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开展得不够平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选拔干部失察失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仍然是个薄弱环节。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监督机制,五河县委组织部成立了调研组,制定了调研方案,下发了调研问卷,并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查询资料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研究和探索。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与时俱进的产物,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在新的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武器,强化监督措施,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关口前移,强化任前监督

要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从源头上防止干部选用上的不正之风,必须树立起全过程监督的意识,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系统工程,要防止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就要从干部选拔过程的若干环节入手,抓好任前监督,突出把好“五关”:一要把好学习关。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学习好、领会好,贯彻落实才会坚决,严格执行才会自觉,干部监督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强化任前监督首先要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好《干部任用条例》。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没有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就不会有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和自我约束意识,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就难免会有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甚至出现用人不当和用人失误的现象。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内容,熟悉干部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和程序,以作出正确的干部工作决策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其次,组织人事干部要认真学。组织人事部门所担负的干部工作职责及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对《干部任用条例》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更全面的把握。如果不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任用条例》仅仅满足于一知半解,就不可能给党委当好选人用人上的参谋。因此,组织部门必须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共同研究探讨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措施。每一位组织人事干部,不仅要牢记《干部任用条例》的条文,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而且要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握深层次问题。第三,人民群众要了解。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只有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了《干部任用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具体内容,才能使他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设讲座、开展知识竞赛以及在新闻媒体开办专栏等形式,形成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奠定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社会基础。二要把好标准关。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明确的任职资格、条件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始终坚持标准不走样,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和纠正重才轻德的现象。三要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做到“五不”,即未经民主推荐的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不列为考察对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人选,党委(党组)不讨论;呈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上级组织部门不研究;常委会没有2/3以上成员到会的,不研究干部任免问题;常委会表决时未获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的,不通过。四要把好材料关。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材料审查把关制度。对报来的干部人事任免材料必须具备“七要素”,即任免理由、职数情况、民主推荐结果、是否经过相应院校培训、是否有在基层两年以上锻炼的经历、分管领导意见、党委(党组)讨论意见。对报送的材料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该补办的补办,该退回的退回。五要把好公示关。“官之贤否,问之于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怎么样、能力水平如何、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心中有杆秤,《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对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先让群众审一审,这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方式之一。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监督工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要保证这项工作取得实效,不仅要明确干部部门的责任,还要明确监督部门的责任,双管齐下,互相约束,强化责任监督。《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以及责任追究都作了明确规定。强化干部监督必须以此为依据,根据不同的责任主体,认真完善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的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纪律规定,把责任追究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选拔任用干部,首先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对象,这是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关,又是做好整个干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明确责任。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民主推荐干部责任的主体是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下级党委(党组)组织的民主推荐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参与指导下级党委(党组)民主推荐的负连带责任;负责组织、监票、计票的负主要责任;党组织推荐干部,责任主体是推荐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其主要责任是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推荐情况,对民主推荐、班子集体研究和推荐结果全过程负责。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责任主体是推荐者本人,必须写出署名推荐材料,说明推荐理由。对领导干部个人或单位推荐的人经考察发现有严重问题的,要追究推荐人或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民主推荐的组织者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不向上级党委如实汇报推荐情况,或者向外泄露推荐情况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用人失实失误的,要依照《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考察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全面了解,这对选准用好干部起着关键作用。考察不准必然造成用人失误。因此,必须进一步落实考察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干部考察登记制度,对每次考察工作的情况如考察人员姓名、考察时间、谈话人数和名单、考察结果、有无需要特别说明的重大问题等都要记录在《干部考察登记表》上;考察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循考察工作的基本程序,遵守干部考察保密纪律;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优缺点,并在考察材料上署名;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考察工作负领导责任;部长办公会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应对其结果负责;考察组执行考察任务,考察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考察对象作客观公正的评价,负责地写出署名考察材料,如实向派出部门汇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如实向考察组反映情况,对自己的谈话内容负责。因考察失实而导致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考察组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等审查部门要对考察对象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有关结论要出具有效证明或写出审查材料,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要追究责任。

三是实行决定任免干部责任制。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这是干部任免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责任主体是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书记办公会主要责任是对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前的程序和资格把关。党委(党组)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人员要认真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各自分工所掌握的情况,认真负责地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自己分管系统或单位的干部的问题不了解者应视为失职,知情不报或有隐瞒者应以渎职论处。对任免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时,要暂缓作出决定。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是表示同意提拔的,都应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和准确,更好地体现民主和民意。

四是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干部任用条例》对党委(党组)赋予了干部任免权,也赋予了监督的义务,它明确了党委(党组)及其领导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所在地区或部门、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落实所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监督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与监督权相一致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地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责任的落实,对于疏于管理、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或检查不严格,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纠正,甚至发现下级部门有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任干部的行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查案不深,处理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一把手监督

一把手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在用人问题上有很大的发言权,对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加强对一把手选人用人的监督,既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一把手能否按《干部任用条例》正确行使用人权,不仅关系到干部能否选得准,用得好,而且关系到用人导向,影响一个地区或部门干部工作的风气,因此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中之重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第一,上级一把手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位高权重,要监督其选人用人问题难度大、责任重,应当采取一把手监督一把手的办法,以权制权。一把手抓好干部选用监督是《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而对下一级一把手的监督既是对工作负责的需要,又是关心爱护的体现。要把监督一把手行使用人权问题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作为抓下一级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定期不定期地找一把手开展有针对性地谈心活动,及时提醒、打招呼、敲警钟。防止因用人问题影响班子团结、影响发展大局。特别是对有群众反映的一把手更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诚恳地指出问题,帮助吸取教训,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出现。

第二,要健全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从推荐、考察、决定任免等重要环节上明确一把手的权力与责任,要建立健全有关一把手用人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使之经常性、制度化;纪检和组织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一把手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专项检查,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十不准”纪律、是否带头发扬民主选拔任用干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要充分发挥班子内部的监督作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一起共事、一起工作,相互间比较熟悉、比较了解,对一把手行使用人权存在的问题最先知道、比较清楚。必须发挥班子内部的监督作用,大力倡导民主氛围,建立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的科学机制,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过程中实行票决制,使每位班子成员都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使权利。坚决反对和防止一把手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搞临时动议,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增强内部监督的效果。

第四,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监督是最有力的监督,必须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经常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站,积极接受并认真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问题,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继承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继续实行和完善任前公示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通报制,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的力度,探索“直选”、“双推双考”等形式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一把手在任免干部过程中的决策权和“影响力”。

四、搞好检查,强化职能监督

开展《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结、指导和纠错过程。为了强化这一职能,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03年6月颁布实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办法》),《监督检查办法》具体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原则、对象和内容、检查方式,并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监督,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纪律和责任。实践证明,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效办法,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为了使《监督检查办法》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必须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效能。

一要提高干部监督队伍的素质。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保证监督的时效性和超前性,就必须提高干部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要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他们的头脑,时刻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得起考验、挡得住诱惑。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纪法规;要系统学习好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尤其要学习好、领会好《干部任用条例》,掌握熟悉内容,切实成为干部监督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纪律作风素质的培养,恪尽职守,公正廉明,依章办事,不徇私情,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反对、敷衍塞责,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把得住“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第8篇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生活上作风严谨,听从组织分配,服从管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扎实肯干.【副科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该同志能够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情况,与科里进行工作交流,与同事相处融洽,能够搞好协调,为科里提出合理化建议,凡事以大局为重,在科里有较好的口碑.

工作事迹

该同志积极配合领导工作,能够搞好团结,与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思想交流,自我约束力较强,能够按时参加监狱及监区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并积极开展自我学习,业务能力强.几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始终坚持如一,勤恳敬业,从没有出过任何差错.在担任分监区管教员期间,没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在担任教改科内勤期间,能够很好地完成本岗工作,认认真真搞好各种基础资料的分类、填写、整理;在担任教改科文化教研室主任期间,能够按纲#from 本文来自 end#施教,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2xx年由于我狱连续发生多起案件,该同志被抽调到狱侦科进行案件侦破工作,该同志凭借丰富的侦破经验,并灵活掌握,充分运用耳目,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利用业余时间,运用科学手段,合理地设计出罪犯情报资料卡,现已投入使用;2003年,监狱迎接司法部复查验收,该同志加班加点,重新编写、整理、归档,补齐补全了97年至02年的各类资料.【副科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自1xx年至2xx年间,监狱党委曾先后授予该同志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个别教育能手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在工作中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工作能力,思想表现活跃,个人作风正派,顾大局、识大体,时刻以监狱党委为中心,围绕监管改造工作重心,积极开展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成绩突出. ()

主要不足:

理论深度有待提高.【副科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

民主推荐情况:

单位于2xx年8月18日进行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参加推荐15人,赞成15人,得票数列第一.

20xx年8月20日

经局党组考察,现推荐为近期可提拔任用的副科级干部.

第9篇

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形成的

反映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的综合性写实

材料。在考察材料的撰写过程中,笔

者认为应克服表述不真实、评价不客

观、特点抓不准、干部考察队伍素质

参差不齐、考察方式方法过于简单、

考察材料公式化等通病,巧用“相人

术”,相好考察人、座谈人、被考察人

三类人,把好考察队伍素质、考察方

式方法、考察材料可信度“三道关”,

着力提高干部考察材料质量。

一、相好“考察人”,把好考

察队伍素质关

考察材料的质量,归根结底取

决于考察人员的素质。因此,在干部

考察前,要相好“考察人”,把好考

察队伍素质关。首先,在干部考察组

成员的挑选上,应把具有较高思想政

治水平和理论水平、有一定组织人

事工作经历和较强责任心,能够公

平、公正地做好干部考察工作的人做

为最佳人选,坚决避免“挑到篮子就

是菜”的做法。其次,在考察组成员

的搭配上,要注意“能说”和“会

写”人员的优化组合,既要使考察工

作相得益彰,又要在撰写考察材料时

得心应手。再次,要加强干部考察队

伍培训。要利用干部考察工作筹备会

议进行系统培训,特别要从干部考察

材料的内容、格式、文字等方面提出

具体要求,对不同用途、不同层次、

不同类别的干部考察材料做出不同部

署,比如,对拟提拔使用干部的考察

材料,要突出实绩和特长;对后备干

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基本素质和潜

能;对主要领导的考察材料,要突出

政治水平和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

的能力;对中层干部的考察材料,要

突出协调处理上下级关系的能力和具

体业务水平等等。尤其要和考察人交

待清楚,考察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

的原则进行,写优点要恰到好处,不

能因为干部提拔就把优点写得过满;

写不足要恰如其分,不能因为担心影

响干部使用而轻描淡写,手下留情。

第四,要做好充分准备,提前了解被

考察人各方面的情况,在头脑中形成

对被考察人大概的轮廓,剔除偏见和

误解,不掺杂个人感情、好恶,对被

考察人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相好“座谈人”,把好干

部考察方式方法关

曾国藩以“闻其声,观其形,知

其人”著称,这是一个考察方式方法

问题。在现代考察工作中,要运用多

种形式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

廉,努力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避

免口里到处喊缺人才,见到真正的人

才反倒视而不见的情况。要把民主测

评作为第一方法,坚持以德才素质评

价为中心,立足选准用好干部,进一

步完善民主测评方法,通过民主测

评,找到被考察人的症结。要大胆引

入民意调查方法,让广大群众参与到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察过程中来,

考察推荐中参考、遵循大多数人的意

见。要实行部门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

合,开展实绩剖析,分清主次、轻

重、难易、缓急,依次对被考察人进

行评价。要增强个别谈话的针对性和

深入程度,提高个别谈话质量,从个

别谈话中为被考察人“画像”。要综

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民主推

荐、个别谈话等各个考察环节结果,

对被考察人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道德情操、廉洁自律等各方面作出初

步综合评价。同时,通过查阅干部档

案、阅读考察材料、到曾任职单位考

察、到被考察人居住小区考察干部八

小时以外等形式,通过纵向比较,了

解干部的五官概貌、工作经历和成长

历程以及干部在各个阶段的现实表

现;通过横向比较,了解干部在同年

龄段、同等职务干部中的表现情况,

与同年龄段其他干部相比是鹤立鸡群

还是相形见绌,结合考察材料,最后

对被考察人“盖棺定论”。

三、相好“被考察人”,把好

考察材料可信度和说服力关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考

察中,既要充分掌握被考察人的闪光

点,又要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瑕疵,

一分为二地对被考察人做出实事求

是、恰如其分的评价,全面、准确、

规范撰写考察材料。一要求实。真实

可靠、符合实际是干部考察材料的本

质和生命。考察材料在对干部作出结

论性评价意见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

是,绝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

断;一定要坚持有理有据,绝不能信

口雌黄,更不能前后矛盾;一定要坚

持突出个性,绝不能千人一面,更不

能无病等等。比如,该人可能参

加过成人高考,取得

过优异成绩……这类

写法毫无真凭实据,凭空捏造。比

如,考察材料在评价干部时,前面写

干部“锐意创新、大胆改革”,后面

不足却写成“魄力不足”,前言不搭

后语,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再比

如,该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种

语言放之四海皆准,言之无物,泛泛

而谈,无病。二要求准。准确性

是干部考察材料的价值标准和基本底

线。在考察材料的撰写过程中,要通

过深入的情况分析,透彻的定性定量

研究,对考察对象做出准确、恰当的

评价和结论,使考察材料具备说服

力,不能单纯地把个人贴上“认真履

行职责,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完成好

各项工作任务”的标签,使之失去说

服力。要通过确切的事实和群众公认

度,客观公正、深入具体地评价干部

新形象。

3.要提高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水

平,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

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

度管学,对工作人员实行办事有章

程、服务有标准、管理有制度、办公

有秩序、考核有尺度的管理模式,加

强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调动工作人

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安

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要提高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水平,就是要不断完善离退休管理工

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保

障机制。在政治待遇上,体现尊重与

参与,在生活待遇上,体现关怀与保

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离

退休人员各项生活待遇。

5.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虽然不是

中心,但是牵动中心,不是大局,但

影响大局。要使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的功过是非。切忌无原则地拔高,尤

其不要把前任领导班子或班子其他成

员取得的成绩纳入进来,简单地说成

某个考察对象的政绩,张冠李戴,要

重点反映考察对象在其中的作用。要

抓住考察对象的本质特征,突出表现

考察对象的主要特点,扭住考察对象

的重点,不能“乱撒胡椒面”,更不

能“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把一些

琐碎的事情写得过于具体。要在考察

材料每个标题上下功夫,通过提炼标

题,集中表现考察对象的不同特点,

用相应典型事例分别说明,把被考察

人的特点体现全面。三要求全。全面

性是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考察

材料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条例》所要求的内容逐一表

述,全面、历史地反映干部的整体情

况,既要反映长处、优点,又要找准

不足和缺点。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

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继续发挥老

同志的余热,丰富老同志的晚年生

活。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应坚持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

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

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

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

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

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

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为全面贯

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

的方针政策,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

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需要再做新的贡献。

第10篇

中央要求,各地各部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加强监督检查,则是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加强对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情况的监督检查。《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条件,是根据党的性质和任务提出来的,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对新的历史时期干部工作路线、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具体化。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拔任用干部,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核心。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根本任务,就是保证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选人用人。在检查中,要把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作为检验是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主要标准。重点要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政治是否坚定,作风是否过硬,政绩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凡是不按规定条件选人用人的,都是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应坚决予以纠正。要通过加强对执行基本条件情况的监督,真正保证把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委以重任;防止那些背离党的路线,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和的人,作风漂浮、不干实事、弄虚作假的人,因循守旧、照抄照搬、不思进取的人,作风霸道、不顾大局、闹不团结的人,任人唯亲、拉帮结伙、跑官要官的人,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的人得到提拔,从而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为党和人民把好领导干部队伍的人口关。

加强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能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至为关键。从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的检查情况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许多是由于不按程序办事或不严格执行程序造成的。(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作了严密的规定,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给不正之风留出缝隙,就可能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因此,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加强对一把手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起着关键作用,在用人上有相当大的发言权。从前几年对执行《暂行条例)的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一把手是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的。但是,也确有少数一把手执行规定不严,甚至我行我素,利用手中掌握的用人权谋取私利,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因此加强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必须把一把手作为重点。要检查他们能否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深入了解一把手是否存在不经民主推荐直接提出考察对象,或者授意、暗示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自己的意图推荐人选的情况;是否存在直接干预干部考察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个人指定考察组人员,划定淡话范围,诱导考察人员按自己的要求对拟用人选的考察材料进行取舍的情况;是否存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时,一把手临时动议提出人选,个人说了算,或者抢先表态,堵塞他人言路的情况。

加强监督检查,耍改进方法、增强实效

如何通过检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是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需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使监督检查的方法更加有效、措施更加有力。

一是要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多数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线索。加强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程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到一个单位进行检查,要在一定范围内检查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深入调查清楚。

二是检查要具体深入。所谓具体,就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每道程序、每个环节的执行情况都要进行检查,特别要看是否严格执行了《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比如,在民主推荐环节,参加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要求,确定的考察对象得票及排名情况如何,领导干部向组织推荐人选是否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并进行了民主推荐,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考察对象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在考察环节,是否了干部考察预告,是否进行了民主测评,是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征求了意见,对干部群众反映的考察对象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考察材料中所列的缺点和不足是否与事实相符;在讨论决定环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达到规定人数,、是否逐个介绍了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参加会议人员是否进行了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表决时是否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是否有临时动议、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在任职环节,对讨论决定的人选是否进行了公示,对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人选是否实行了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是否进行了严格考核,等等。对这些情况,都应全面了解,调查清楚。要认真查阅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原始记录、干部档案及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呈报任免等材料,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客观依据。

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近几年来,各地在监督检查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制定了不少制度规定,对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总的看,制度还不够完备,规定还不够规范,操作性还不够强,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探索,逐步加以完善。同时,要对这些年来开展干部选拔工作监督检查的有效做法进行总结,探索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规律,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没有严肃的处理就没有真正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认真调查核实,作出严肃处理,从而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

第11篇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比较强。职场范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干部选拔材料资料,提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材料一

政治素质比较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比较强。

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比较强。从乡镇一步步干到现在,经过多岗位历练,工作阅历和经验比较丰富。xx年至xx年间援过藏,在艰苦环境下接受锻炼,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善于攻坚克难,处理复杂问题能力比较强。针对本地煤矿企业比较多、安全生产形势复杂的实际,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集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多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带头组织实施全域化、动态化、精细化安全管理模式,策划成立煤矿、危化品等x个安全生产考业委员会,全领域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xx市在xx年全省县域科学发展考核中位列第x位,比上年前移x个位次,被确定为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县。

思想解放,思维敏捷,抓经济工作的能力比较强。从沿海地区交流过来,既有高校也有县区工作经历,思路比较清晰、眼界比较开阔。比较年轻,接受新知识新事物比较快,善于学习钻研,头脑比较聪明,对国内外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新常态和中央大政方针掌握得比较快。在争取国家构建开放型城市综合试点试验工作时,带领大家仔细研究方案,分析北海市优势和不足,积极向上级争取汇报,最终正式获批。在招商引资推介及外事接待活动中,从摸清外商诉求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对接洽谈,航空工业公司年会等活动顺利开展,积极促成了文化旅游城等一批大项目在北海市落地。创新开放型载体平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打造知识产业园高端平台,深入推动全市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

敢于担当,事业心责任感比较强,抓落实力度比较大。在分管部门积极营造用“讲认真”的精神和“有担当”的行动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克服基础差、底子薄等困难,抓好农业基础建设的同时,引进和培育了光明牧业筹一批农业科技项目.立足惠农政策公开公正透明,牵头制定了xx个关于全市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理顺农业资金使用,引领“三农”工作健康发展。积极破解水源连通、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河道整治等生态建设方面难题,推进落实城区山体绿化、荒山水系绿化和农田林网等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城区山体绿化工作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xxxx年,北海市顺利通过联合验收,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xxxx年,xx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外表儒雅,性格内敛,为人正直,谦虚低调,注重发扬民主,自我要求比较严格,群众威信比较高。考察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使用的问题。到xxxx单位会议推荐xx人参加,xx人推荐提拔使用;个别谈话推荐xx人参加,xx人推荐提拔使用。考察谈话xx人,都同意提拔使用。

不足之处:一是……;二是……。

考察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党委组织部章)

材料二

公司党委:

根据工作需要,经个别征求意见,拟对xxx等同志职务任免提出如下建议:

xxx同志拟任xxxxxx;

xxx同志拟任xxxxxx;

……

现提请党委会酝酿。如同意,启动相关工作程序。

(人员情况表见附件)

党委组织部

年 月 日

材料二

一、 月 日(星期 ) 午 : ,xxxx党委考察组到达xxxx公司,沟通情况,印制民主推荐票和调查问卷。考察组成员:……。

二、 _午 ___: ____,召开xx公司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推荐。会议由xxx同志主持,xxx同志讲话。参会人员: xx公司中层副职以上人员。会前请向考察组提供参会人员名册一式x份和主持讲话稿,并准备投票箱和x个谈话室。会议推荐后,考察组选取部分参会人员进行谈话推荐。

三、根据民主推荐结果,xx公司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形成会议纪要。考察组发布考察公示,与xx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人员进行考察谈话,并与考察对象见面。

四、xx公司党委向考察组提供研究确定考察人选会议纪要和记录,出具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鉴定意见(盖党委、纪委公章,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工作总结;任职公示结束次日,根据通知提供任职请示文件,附会议纪要、记录,拟任人员任免审批表和现实表现材料(均盖党委公章)。

五、以上需报送的材料(包括考察组确定的考察谈话人员名单),均请提供纸质和可编辑电子版,盖公章的材料要提供盖章版本扫描件。

第12篇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243-02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选好用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配强领导班子,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谋划科学发展有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有激情、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为民务实清廉有作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事关党风民意,事关国有企业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2014年1月,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精神、新要求。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

近年来,中央巡视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深入,发现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执行制度不力,程序不够规范,对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时有发生,人事档案管理不严等问题。按照中央有关要求,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党建工作的不断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一直在持续改进和加强,党管干部原则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最基本原则和主基调。要把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良将贤才及时选拔到国有企业领导岗位上来,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选任条件、酝酿动议、推荐考察、会议讨论、任职程序、工作纪实六个关口,健全选任工作机制,规范选任操作流程,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一、树立用人导向,严把选任条件关

明确选任条件、坚持用人标准是做好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也是需要把好的“基础关口”。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打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基础。

一是规范职数职名管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企业发展实际出发,结合企业的生产规模、员工总量、管理难度、专业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设置领导班子职数,规范干部职名管理。按照职数、职名合理配备干部,杜绝用职务或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

二是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要按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和“20字”要求,结合岗位职责,综合考虑政治素质、担当精神、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及作风等情况,明确领导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同时,还要考虑任职经历、学历职称、年龄、身体条件以及党龄等资格要求,确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

三是把握选任工作方向。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及“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干、重担当”的用人准则,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把上级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生产经营和队伍建设的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

二、综合分析研判,严把酝酿动议关

酝酿动议是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也是需要把好的“第一道关口”。为了解决好“要不要动”、“动哪个岗位”和“议哪些人”的问题,严把酝酿动议关,就是要从源头上把好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初始关口,有效避免临时动议和随意频繁调整干部的现象发生。

一是把握好动议时机。在动议的过程中,充分考虑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一般情况下,主要针对“四种情形”进行酝酿动议,即领导班子职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培养需要交流、轮岗或任职回避;根据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结果需要调整领导班子;领导人员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违纪违法不适宜担任现职等情形;单位重组、合并、分设。为使干部动议工作规范化,主要依据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专项考核、日常履职情况巡察及缺员情况,在岁末年初进行酝酿动议,集中组织考察、调整,减少临时动议频次。

二是考虑全动议因素。在动议的过程中,按照领导班子职数设置,坚持考虑干部的个性特点、专业特长、工作需要,考虑班子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考虑拟选拔任用职位的条件、人选来源、选拔任用方式等,加强综合研判,为干部酝酿动议打牢基础。在动议干部过程中,要立足企业内部,放眼全局,综合运用内部选拔任用、外部选拔交流等方式,既要考虑确保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又要推进班子结构优化,促进干部交流。

三是规范好动议程序。在动议的过程中,重点把握好收集汇总用人需求、分析判断提出建议、充分酝酿形成方案三个环节。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可由用人单位或系统领导,提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需求,党委干部部结合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平时考察等不同方面,收集汇总用人需求。党委干部部将收集到的需求信息梳理归类、比较印证,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工作、思想和作风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班子调整和优化初步建议。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初步建议进行酝酿,召开由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协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和党委干部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研究,形成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谨规范。

三、突出考察程序,严把推荐考察关

推荐考察是全面了解领导人员德、能、勤、绩、廉的重要途径,也是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核心关口”。为解决好什么人适合补缺什么岗位的问题,要严把推荐考察关,为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提供重要依据。在推荐考察过程中,要增加考察的深度,全面历史辩证地了解干部,增强考察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是起草一个方案。根据动议方案,由党委干部部起草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考察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任务、考察组成员、考察时间安排、考察方式和程序等,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做好两个沟通。重点做好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沟通,考察前,由考察组组长就考察的任务、程序和相关要求与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沟通,确保考察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沟通,主要是配合考察组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等事宜,确保考察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开好三个会议。考察组在出发前要开好考察组会议,就考察任务、时间安排、考察程序、纪律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做到心里有数、行动一致。开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会议,考察组就考察任务、考察方式、人选条件、考察程序、相关要求等情况向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通报,做到思想统一。开好民主推荐会议,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所属单位党政正职参加,考察组组长通报考察任务、人选条件、程序,提出相关要求,推荐考察人选,广泛发扬民主。

四是了解四个方面情况。在干部考察个别谈话的过程中,谈话小组至少由2人组成,重点了解推荐人选和考察对象的个性特征、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推荐人选和考察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业绩,深入了解履行职责、业绩贡献,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推荐人选和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推荐人选和考察对象的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的情况,掌握详实情况,做到知人善任。根据工作需要,考察组可到相关单位或部门延伸考察,对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五是核验五项内容。重点做好考察人选资格条件和基本条件的审核,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坚决不列入考察对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考察对象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程序进行核查,凡核查结果不过关坚持不上会;要求单位和考察对象提供个人综合表现情况的说明,个人、考察对象所在公司党委、纪委、党委主要领导、行政主要领导、纪委主要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都要对个人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说明,避免“带病提拔”;对考察对象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确保人选业绩突出;认真做好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查,确保“三龄两历”的真实性。

四、坚持集体决策,严把会议讨论关

会议讨论是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也是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决定关口”。为了解决好把什么样的人放在什么岗位的问题,要严把会议讨论关,切实把干部选准、用好。

一是坚持照章办事,严把“三不上会”原则。在会议讨论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按规定核查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协商酝酿意见不一致的不上会;参会人数不满足条件的不上会。

二是坚持民主协商,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在会前酝酿协商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以考察组的意见为基础,征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征求业务系统关于业务能力意见,征求分管领导综合情况的意见,确保多渠道、多视角识别干部。

三是坚持集体研究,形成最佳配置方案。在讨论决定人选过程中,按照“五必上”的工作原则和党委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坚持干部问题必须上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参加,根据党委干部部介绍拟任免人选的推荐、考察、核查等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按照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的意见进行决策,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五、做到“五个必须”,严把任职程序关

任职程序是领导人员任前接受教育、接受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最后一道关口”。为解决好干部正式任职前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要严把任职程序关,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不打折,确保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增加透明度。

一是必须进行任前公示。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对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真实准确,便于监督,主要包括拟提拔任用的个人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和公示部门电话、联系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或举报,要对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

二是必须进行廉政谈话。提拔任职的领导人员由公司纪委领导进行党风廉洁谈话,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三是必须进行任前谈话。领导人员任职前,由公司主要领导或委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任职前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是必?实行试用期制。对新提拔的领导人员实行一年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现职待遇。试用期满后组织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测评,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退出领导岗位。

五是必须进行任职宣布。公司有关领导或委托党委干部部到任职人员所在单位宣布任职事宜。

六、注重过程追溯,严把工作纪实关

过程追溯是加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为解决好干部重选拔使用、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要严把工作纪实关,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

一是严把动议过程纪实。把动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动议依据、岗位人选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和归档,确保选拔任用第一道关口的科学、合理、有据。

二是严把考察过程纪实。统一印制个别谈话记录纸,在谈话结束后统一收回存档,在撰写考察报告过程中,对考察记录进行复核,按时收回并装袋保存民主推荐票,全过程记录推荐票统计过程和统计结果,考察组集中研究形成考察报告,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三是严把讨论研究纪实。对在党委常委会上讨论的上会方案、人选推荐、考察、核查材料修改调整过程稿进行留存,对常委发言表决情况用专门的记录纸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党委常委会过程清晰、结果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