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3:39:46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问题与隐患;成因分析;对策与措施
东明县是山东省人多地少的县之一,全县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有限、分布零散,按照“生态县”的要求,坡度较陡的地块不但不能开发,还要安排部分退耕还林,大面积的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因此,土地开发整理是东明县补充耕地的重要途径。
通过多年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实践,东明县已总结出一套相对合理、简练的工作机制。然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在国内的进展历程毕竟有限,很多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不断摸索、实践、总结。笔者曾参与多项县内外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通过自我总结心得,对东明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谈谈个人的一些粗浅见解,希望可以达到“抛砖引玉”的成效。
一、土地开发整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点设施无法落实,总体规划缺乏完整性
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县内投资的而言,土地整理亩均投资约为2000元,高于国家投资项目的土地整理亩均投资。但是,项目一旦涉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型水工建筑物,就很可能面临资金窘迫的境况,使得项目的总体规划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因此,大多数情况下,设计单位只能“委曲求全”,强行压缩其它工程投资,从而造成项目区总体规划由于资金短缺而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
2.投资重复,规划相异
在东明县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踏勘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在项目区内存在几乎同时或者正在施工,由农发办投资的田间设施,或者由水利部门投资的防洪排涝设施,或诸如新农村建设、村村通之类的道路设施。于是,某些业主单位为了充分“利用资金”,挖空心思将这些设施“融”入土地整理项目投资范围内,从而造成投资重复。
然而,从规划设计角度考虑,这些“已经存在”的水利设施同样可能给新的规划带来一定的设计麻烦。原因很简单,由于资金渠道不同,投资部门不同,规划理念上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项目总体规划要求与标准也就必然不同。比如,县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一般要求排灌分开,而农发项目则大都采用传统的排灌结合设施。因此,如何做到充分利用已有田间设施,合理科学规划,需要设计单位深入项目区,实地认真勘查,实测现有沟渠断面尺寸,才能做到新旧结合,前后一致。
3.新增耕地数量斐然可观,耕地质量良莠不齐
从东明县近五年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针对提高新增耕地质量的工程措施有如凤毛麟角。新增耕地面积不大,而且可能散布在项目区各个角落,更是难为人所重视。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从历年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费用表上可以直观地看到,列入这方面投资的内容寥寥无几。即使存在,也不过是“蜻蜓点水”,仅仅是一些示意性的、简易的措施,比如客沙或客土之类的。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新增耕地”在项目实施前是荒草地,项目竣工后依旧如从前。更有甚者,个别地方的新增耕地完全是为了应付竣工验收,草草翻耕了事。
4.框定工程费用比例,约束总体规划内容
根据县内外多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查会经验总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费用组成结构大致是:土地平整约占20%,农田水利约占40%,田间路工程约占30%,其它工程约占10%。有些乡镇甚至要求农田水利占施工费的比例不得小于40%。如果土地平整工程或田间路工程比例增大,都可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投资结构。因为多数人认为只有农田水利工程才是土地整理项目的重要部分,大量投入资金在所不惜。而不为重视的土地平整工程,在有些乡镇甚至被硬性要求不得超过施工费的10%。否则,设计单位将可能被要求重新优化总体平面布局,重新安排资金投入。
而值得深思的是:如果撇开“土地平整”,规范大田块、合并小田块,“田成方”又从何而言?提高耕作效率,均匀灌溉又从何而言?从长远来看,如果不利用当前大好局势,我们的耕作田块又何时才能规范化,下一步土地整理的工作又将如何推进?笔者认为“土地平整”乃是区别于其它类似工程最独特之处。
二、问题的成因分析
1.程序尚未成熟,投资无法放开
实际上,国内土地开发整理真正开展应该是起始于新中国成立后。经历农业合作化、公社化、学大寨等阶段后,仍需不断的探索、实践、总结,才能逐渐形成成熟的土地开发整理机制。因此,程序上难免存在一定缺陷,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还不很理想,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落到实处,采取“限额”设计,应该是在情理之中。
2.不同部门步调不一,设计理念有待统一
不同部门对相同项目区投入资金,提出不同的设计理念属正常的现象。首先,投入资金总额的不同,可能就已经定格了不同项目总体规划的思路。根据资金宽裕情况,结合现场实际要求,解决项目区内最紧要的设施,也是每一位设计者、策划者或业主预先考虑的问题。这就基本确定了项目设计方向,局限了总体规划的思路。其次,由于部门职能的不同,对项目建设的出发点不同,或由于不同部门策划者本身对投资项目不同程度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也可能直接影响了项目设计的方向。所以往往形成有的工程内容重复建设,有的倍受冷落或刻意规避。
3.重数量,轻质量
由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因此很多地方单位考虑更多的可能是数据上的“一本账”,对于后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效果不够重视,耕地质量问题往往不能顾及。与耕地质量息息相关的一些工程措施,比如:土壤改良、地力改善等措施视觉上大都难以辨别,难以技术检验,工程量审核只能通过签证来体现,效果也是滞后的。因此,为了避免投资资金不落到实处,只能“忍痛割爱”,从而使得耕地质量问题遭受冷落。
4.定额标准贯彻力度不够,单价高低人为因素影响大
很多设计单位、审查预算专家甚至投资审核部门,对新的定额标准理解可能还不是十分透彻,影响项目投资,对项目总投资影响较大的因素还有投资审核单位。他们可能依据以往审核项目对送审项目的单价进行人为限制,以达到降低项目总投资的目的。
三、对策与措施
1.开拓筹资渠道,汇集多方力量
土地整理资金的充足与否是土地整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前提。目前筹集资金的渠道主要来自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的资金渠道还可作进一步拓展,以争取充足的资金:一是组织农民投资、投劳,以及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二是利用国内金融部门贷款;三是积极引用外资、如亚洲银行等国际性投资。
为了克服同一项目存在上不同部门投资,不同理念的规划,必须尽快构建起一个将管理行为与跨部门协作联系起来的组织架构,汇集各方有效力量,凝聚各方投资资金,合力攻克诸如项目防洪堤、引水干渠之类涉及项目安全隐患的重点工程,有系统、有保障地全面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后安全稳定地运行。2010年由国土资源部门与农业综合开发办联合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这一举措,笔者认为是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里程上具有关键性意义的一步。
2.规范定额标准运用,实事求是编制预算
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济核算的基础依据,因此,规范使用预算定额是编制投资预算的根本。从县内的国土定额运行情况,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以臻规范运用、实事求是的目的:
(1)邀请预算定额标准编制人员或者预算专家,对设计、施工、审查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深刻理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内在含义,掌握预算定额的使用条件,从而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2)由土地开发整理管理部门组织各设计单位、资深预算审查专家、优秀的施工单位,以技术座谈会的形式,进行技术交流,并形成定期举办的惯例,逐步规范。
(3)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调查对象,广泛征询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意见,组织预算专家,通过讨论研究,总结并改进预算定额标准中与县内不相吻合之处,循序渐进,提炼出一套符合福建土地开发整理实情的预算定额。
3.结合实际情况,开拓工作思路
从土地开发整理定义出发,土地开发整理就是采用工程或生物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经营或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的活动。因此认为,无论是土方平整、道路工程还是其它工程,均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故应当一视同仁。
当然,借鉴以往项目投资情况,总结投资各组成比例,也是检验项目规划合理与否的传统手段之一,但如果把它当作一个框框来生搬硬套,则不合理。比如,在一个水利设施完善,道路设施缺乏的项目内,投资重心就应该往田间道路工程倾斜,而不是生硬地套用比例框框。因此,笔者认为不论是哪个分项工程,只要情况属实,项目区内确实需要加大投资,都可以大胆投入资金,真正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合理规划。
4.加强资金财务管理,实现项目“综合治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的重点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控制支出,是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项目“综合治理”(本处指对田、水、路、林、村全方位进行治理)的前提条件。以下就如何加强资金管理力度,提一些浅薄的建议:
(1)划清各项费用开支界限,严格遵守资金支出程序;
(2)认真审核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可靠性;
(3)加强资金支出责任人签字制度;
(4)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工作制度;
(一)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概念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耕地数量,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1],最终形成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民集中化居住,工业聚集化发展的和谐景观。
(二)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形成我国耕地资源逐年减少,不仅耕地数量降低,耕地质量也明显下降,已形成“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农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其高效收益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20世纪80年代,工业技术发展迅速,土地资源在工业生产中的价值大大提升,具体表现为利用资本、科技以及人类的劳动最终产生工业收益。因此,大量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耕地减少,荒地以及工厂废弃地增多,耕地与粮食问题局面严峻。为了巩固粮食安全,维护农业的中心地位,达成耕地资源的动态平衡,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持续推进土地的整理整治,并逐步迈入土地综合整治阶段。
(三)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乡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日趋严峻的人地矛盾提供了破解方向,为资源配置与利益格局的平衡提供了理论依据,为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供给不足对经济发展制约的瓶颈问题,推动了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研究区域概况
(一)自然条件1.气候固城镇属暖温带季风区中的大陆性气候,主要特点为冬寒夏热,温差大,降雨少。年平均气温12.8℃,年平均温差达30.3℃,极端最低气温为-24.8℃,极端最高气温为42.5℃,年总日照时数达2674.3h,年平均无霜期为195d。夏季降水集中,冬季干燥少雨,年总降水量为523.9mm,年总蒸发量为1872.9mm。2.地形、土壤固城镇位于河北省隆尧县北部,地处冀中南平原,整体地势平坦,西部较东部略高,平均海拔30米。土壤类型以褐土、潮土为主。3.水文境内有午河流过。午河自柏乡县县城南入境,由西而东,入西潘村北,经过前岳、后岳,奔宁晋县汦河,境内河道长7.7km,宽120m,通过流量80m3/s,流域面积50.3km2。
(二)社会经济条件固城镇地处隆尧县北部,东接大张庄乡,南连山口镇,西邻柏乡县,北接宁晋县。南距隆尧县城12.5km,辖18个行政村,人口4.5万余人,总面积64.6km2。1.经济发展农业是固城镇的基础产业,是固城镇第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石,确保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建设,鼓励村民规模化经营,对于固城镇的经济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当地的粮食作物主要有冬小麦、玉米,经济作物包括棉花、香菇等,另外,蔬菜种植以及禽畜养殖也是村民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粮食播种面积4556公顷,总产达71221万吨。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乡镇工业化进程进展迅速。固城镇的传统工业产业主要集中在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其产品种类多、销量大、销路广,部分产品出口海外,是华北地区最大的汽车制动鼓配件生产基地。2012年固城镇工业生产总值5.3亿元,拥有汽配企业100余家,职工8000余人,年创利润6000多万元。2012年,固城镇国内生产总值7.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2亿元,占到1.6%;第二产业产值5.3亿元,占到71%;第三产业产值0.99亿元,占到13%。全年财政收入123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985元。
(三)固城镇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末,全镇土地总面积为6444.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556.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23%;建设用地面积为753.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9%;其他土地面积为13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农用地中,耕地5445.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50%;园地1.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林地4.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其他农用地104.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730.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3%,交通水利用地21.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其他建设用地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其他土地中,水域主要是河流水面为74.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自然保留地主要为荒草地60.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3%。
三、土地综合整治对固城镇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土壤问题
1.耕地面积较少,耕地质量下降随着固城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条件、医疗卫生水平提高的同时,城镇一体化建设也逐步深化,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农民新建住宅用地,工业建设项目、交通服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需求不断增加,固城镇整体趋势呈现为人口逐年增多、耕地逐年减少。要使有限的耕地养活逐年增多的人口,只能向耕地索取更多的粮食,提高土地复种指数。为追求提高耕地产出率而一味加大耕地垦殖力度或不顾土地适宜性要求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反而会造成土壤肥力下降和生产力降低,甚至会引发一系列灾害过程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土地荒漠化等),进一步加剧土壤养分的流失。在乡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高效率的大型工程机械被大量使用,在挖填土方的过程中,表层土层被压实,土壤水封空气减少,团粒结构变差,最终导致土壤板结,生产力降低。
2.土壤污染加剧,土壤肥力下降土壤污染主要原因包括大量施用化肥、滥用农药及除草剂、随意排放垃圾和污水、不合理的灌溉行为等。传统的培肥费时费力,化肥作为廉价、便捷的提升产量方式,广受农民喜爱。大量化肥的施用使土壤板结现象加剧,有机质含量降低,整体肥力下降,以此恶性循环,结果是耕地有机质含量逐年降低,部分耕地有机质平均含量仅3%。固城镇每年农药的平均使用量在9kg/公顷,一些高产农田的施药次数近10次,高达1kg/亩,造成农业产品及农副产品残留农药严重超标,这不仅使人畜农药中毒事故发生率上升,还减少了土壤的有益微生物种类与数量,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多样性。乡村居住区生活垃圾数量巨大,没有垃圾有效处理,没有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农民环保观念欠缺,大量使用塑料薄膜等,“白色”污染随随风飘舞。乡村居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水坑,缺乏排水渠、污水处理站等必要设施,村民大量使用含磷洗衣粉,水污染造成土地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致使耕地减产。一些不合理的大水漫灌,使土壤盐渍化现象出现。
(二)植被问题——林地覆盖率极低,缺乏农田林网村镇迁并、耕地垦殖率的提高、荒地开发等一系列土地整治活动的实施,对地表植被及其相关生态过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其数量结构与空间格局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自20世纪80年代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林地面积急剧减少,田间和道路防护林带基本消失。近三十年,固城镇经济迅速发展。工业建设、交通、商业、住宅等用地增加,土地复种指数提高,使得当地原有的榆树、槐树、柳树和杨树几近消失,荆条、酸枣已经消失。目前,固城镇林地覆盖率仅为0.08%,大多道路农田周围已无林地可言,宜林地因各种占用情况、非法砍伐、外来物种入侵以及病虫害的影响还在继续减少。
(三)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简单化固城镇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中,偏重于耕地大面积整齐划一。一方面利于机械化收获翻耕播种;另一方面易于农作物的田间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耕地大面积平整进程中,影响和破坏了生物栖息地,农田常见的蟾蜍、麻雀、野兔、蚯蚓等生物减少。化肥与农药的大量使用增加了农田害虫的抗药性,减少了土壤的有益微生物种类与数量,使土壤微生物含量减少,病虫害的危害性大大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整治区域土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简化,必然会使生物的生存环境和繁殖环境受到影响。
(四)大气问题——大气污染日趋严重汽车配件是固城镇的传统工业,在过去30年,固城镇及其周边地区建立100多家汽车配件企业。这些企业分布散、规模小、技术力量弱,且均使用冲天炉,将大量未处理的废气直接排出。硫、氮氧化物以及小颗粒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时有雾霾。同时,在乡村土地整治过程中,村村水泥公路的铺设、田间沟渠的水泥化、荒地与废弃地的垦殖等都使地表植被覆盖率降低,植物的净化作用减弱,局部空气质量下降。乡村村民环保意识薄弱,乡村缺乏垃圾处理站等基础设施,村民焚烧白色垃圾、农作物秸秆现象屡见不鲜,不仅容易引起火灾,还对当地大气造成污染。
四、为改善固城镇生态环境,土地综合整治应采取的措施
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土地资源与土地效益的平衡配置,在保证农业发展、生态建设优先的前提下,促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在当今社会,迫切需要加强宏观设计、监管、督查,探索社会化途径与市场化机制,建立乡村特色的土地整治理论体系、规划体系、实施运行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包括生态效益评价体系)等。只有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实践,才能真正解决乡村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的问题。历史告诉我们,“金山银山,难买绿水青山”,必须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来。通过乡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固城镇的生态环境保护,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政绩观,矫正地方政府的“政策惯性”,改变其为了经济牺牲环境的短视行为,将固城镇的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土地格局优化结合起来。协调人地矛盾,提高生态修复能力,优化土地综合整治空间分区,实施差别化土地整治,建设乡村生态文明的安全格局。
(一)大力发展固城镇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是利用循环经济原理,实现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农业发展,增高农民收益。1.保护耕作层,增加土壤肥力。土地整治工作中,针对不同地形和类型的地块,选择合理方案。利用小型机械局部平整,避免把土层压实;把土壤浅层剥离、回填,保证土壤结构,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施加禽畜粪便发酵产生的有机肥,降低工业化肥施用,提高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从而保持农田地力。对于新开垦耕地和复垦耕地,可通过种植绿肥和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增加土壤腐殖质,改良土壤结构。2.增加耕地数量,整合农村建设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空心村”现象,制定总体土地资源规划,颁布各项政策、奖励措施等,在政府引导下退宅还田,集约用地,鼓励村民建立新型住宅、多层住宅,发展迁村并点。鼓励工厂企业优先使用废弃地,逐渐缩小民居占地、建设用地,加速土地复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与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有效结合。规划到2020年,固城镇耕地复垦项目可开发补充耕地705亩。
(二)合理发展固城镇生态工业1.改进生产工艺,构建绿色基础设施,缓解大气污染。固城镇的空气污染已经投入整治。设立相应实验基地,针对汽车配件铸造工艺进行研发升级,在资源集约的同时,完成产业的改造与升级。增加产业链效益,减少工业三废的产生。规划拆除100多家汽车配件铸造工厂所用的“冲天炉”,建立工业废物处理站,对废气、废液的集中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预计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00余吨,有效改善大气质量和当地生态环境。2.改善固城镇工业布局。对于宁鸡线两侧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尤其是户曹至午河段,将汽车配件产业按照产业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在村镇规划区内组建或新建生态工业集中区。集中供水,集中采用电炉,对于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统一集中处理,企业向环保转型,企业生产效率也将大大提升。
(三)改善固城镇生态居住环境
1.建设生态人居,居民生活生态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生活生态化。生态人居建设就是建设生态化、绿色化的村镇居民居住区(住宅、小区)及公共活动空间(街道、活动广场等)。固城镇在农村居住建设方面,规划建设了占地139亩,投资7800万元的一里庄新民居,集中建设多层楼房9栋,总建筑面积9219平方米。其中投资320万元,用于修建水泥道路、完善水、电、网络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投资80万元,配备健身器材、娱乐设施,改良村民居住条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全镇投资600余万元,完成了一批深井集中供水、道路硬化建设、危房改造、村民健身活动广场和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等项目;投资180余万元对一里庄商业区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街道两边进行了绿化、亮化、硬化。全镇形象明显改进,城市功能日趋完善。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实施,使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进而提升了全镇的整体面貌。
2.加强垃圾分类与处理,减少垃圾污染。固城镇成立了专职保洁队伍,在每300-500人中落实1名专职保洁人员,对乡镇公共服务区的配套设施进行日常清理、保洁,节假日期间更是重点清扫。固城镇在每20~30户间建立1个垃圾池,要求居民定点投放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对于可回收垃圾要有环保意识进行分类回收,并安排专人定时清运垃圾池垃圾,保证村镇干净、整洁的形象,严厉杜绝脏、乱、差,响应政策规划,逐步形成“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联动机制。3.骨干通道、骨干河流绿化。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增加植被覆盖,优化生态环境。以县道、乡道、村道等骨干通道为轴线,进行线状绿化,田间地头营造农田防护林。按照“一次规划,分年组织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境内干沟、公路、沿河发展速生杨丰产林、经济林,沿路实施通道绿化工程。绿色通道补植10万株,四旁植树6万株。严格控制个人、企业向午河内排放污水,加强监管措施,并采用生态技术修复午河河道内受污染水体,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午河河堤、河堤背水坡以及部分干河槽绿化工作,提升河道生态服务功能。
(四)推行绿色文明的生态文化
1.促进固城镇居民的环保意识形成,转变生活观念。固城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观念,严谨施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进行环境保护知识讲座与竞赛活动,村干部尤其要做好动员工作,带动全体镇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降低白色污染。宣传并推广无氟冰箱、无磷洗衣粉等。使城镇人民人人环保,人人节约,形成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
2.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捕杀、买卖野生动物。做好宣传、监督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重查处,共同保护生态多样性。
五、总结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分析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意义
1.1 “盘点”规划“家底”的需要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已过半,主观上需要对各自行政辖区内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就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规模、布局、使用、剩余情况,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完成情况,土地供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利用效果,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生态用地保护,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等,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盘点与评价,掌握基本情况。
1.2 规划修改的需要
随着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政策的逐步落实,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开启,各地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环境保护的也压力进一步加大,客观上需要对规划进行适度调整与修改[1]。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文件精神,对规划修改有强烈要求的市、县(市、区),必须对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为下一步的规划修改打好基础。
1.3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需要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文件,其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第三条工作任务第一款指出: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2]。一是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3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二是对耕地减少过多、建设用地增加过快的地方,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分析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促进区域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等措施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四是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利用二次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及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基础工作
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成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方法等来看,从工作方案制定、政策与业务知识学习、规划回顾与分析研究等工作内容与程序着手,依序分步扎实推进,对于理顺工作思路,顺利完成实施评估工作,是大有帮助的。
2.1 制定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
编制规划实施评估的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准备、工作培训、技术准备,合理安排时间进度,落实工作经费、工作场地、承担单位等。
2.2 政策与业务知识学习
要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必须充分了解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及相关要求等。否则就无法统筹全局、高屋建瓴,最后必然会造成工作被动。
2.3 回顾、研究与分析
2.3.1 对规划修编、调整与修改情况的回顾、研究与分析
包括对规划修编决策过程的回顾,对规划修编成果的分析研究,对历次规划调整/修改情况的分析研究,对规划数据库图层的分析研究,对规划下达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规划落实情况的分析研究,对挂钩周转类建新指标与规划落实情况的分析研究,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的分析研究,对历次规划评审、修改与批复情况的分析研究,分析计算至评估时点的主要规划指标/目标等[3]。
2.3.2 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及基本农田依法核销情况的梳理与统计汇总
通过这一步,要分指标来源,全盘了解各类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含挂钩周转类指标等)的落实与使用情况,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类型、面积与布局情况,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历年土地供应情况等。
2.3.3 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情况进行梳理与统计汇总
通过这一步,要全盘了解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及建设情况、耕地开垦情况、建设用地复垦情况(含各类挂钩复垦区复垦情况)、生产建设过程中的破坏土地复垦情况等。
2.3.4 对历年地籍变更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通过这一步,要全盘了解各类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等的变化情况,了解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情况,归纳、总结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及其变化特点。
2.3.5 其他
主要是对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变化情况、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情况、闲置土地情况等的分析研究。
通过以上步骤,工作任务与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制定好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等领悟透彻了,对规划编制与实施也进行了回顾、研究与分析,就基本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摘要对织金县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耕地坡度分级、小流域及农户个例调查情况等,从调整产业结构与提高坡度耕地耕作水平、实施坡改梯水系配套项目等方面总结了小流域坡耕地的治理措施,以期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坡耕地;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措施;贵州织金
目前,坡耕地已成为我国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地[1-2]。全国现有坡耕地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6.7%,但土壤流失量却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量约28.3%,特别是坡耕地比较集中的地区,其水土流失量甚至占该地区水土流失总量的50%以上。如三峡库区每年坡耕地土壤流失量占总量的73%;黄河流域部分支流坡耕地侵蚀量占河流输沙量的60%;西南石质山区贵州省境内,坡耕地土壤流失量占其总流失量的85%。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我国土地与粮食安全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3-4]。根据黔水保〔2010〕13号转发水利部水保司《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题调研的通知》(水保测便字〔2010〕2号)文要求,水利部于2010年3月中旬组织对贵州省进行坡改梯规模与布局专题调研,织金县属开展专题调研县之一。织金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三岔河、六冲河环抱的下游交界之间,地理坐标为东经105°20′14″~106°10′19″,北纬26°21′47″~26°37′24″。全县地处黔东高原与黔中丘原的过渡带,地势西高东低。织金县现有总人口101.6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4.83万人,农村劳动力人口57.45万人,常年外出务工12.1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人口的21.2%,10年内农村城镇化人口将达12.5万人,劳动力转移25万人次。根据通知要求,织金县按照相关内容收集资料,对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及对策作一些探讨。
1织金县土地利用调查情况
1.1土地利用现状
全县土地总面积2 868 km2,耕地总面积为10.48万hm2,占总面积的35.56%,其中水田1.48万hm2,梯平地4.26万hm2,坡耕地8.91万hm2;林地总面积为3.67万hm2,占总面积的12.81%,其中有林地3.22万hm2,经果林地606.67 hm2,疏林地553.33 hm2,幼林地3 346.67 hm2;草地总面积为2.50万hm2,占总面积的8.72%;荒山荒坡地总面积为4.84万hm2,占总面积的16.88%;水域总面积为2 386.67 hm2,占总面积的0.83%;非生产用地总面积为9 993.33 hm2,占总面积的3.49%;难利用地总面积为3.85万hm2,占总面积的13.44%。
1.2耕地坡度分级
在耕地中25°左右的坡耕地面积为3.11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4.73%。
通过以上分析,现有耕地中25°左右的坡耕地所占的比例偏高,担负着全县粮食生产的主要耕地,也是造成全县水土流失严重的原因之一,全县人均土地面积为2 813.33 m2,人均耕地面积为1 000 m2,农业人均基本农田426.67 m2。织金县坡度分级面积为:平地(≤2°)面积为145.48 hm2;2~6°面积为5 109.10 hm2(梯田1 789.75 hm2,坡地3 319.35 hm2);6~15°面积为47 381.43 hm2(梯田5 644.59 hm2,坡地41 736.84 hm2);15~25°面积为38 492.92 hm2(梯田948.66 hm2,坡地37 544.26 hm2);>25°面积为12 379.18 hm2(梯田233.73 hm2,坡地12 145.45 hm2)。
1.3小流域调查
织金县2009年度设计茶店乡安乐小流域,该流域地处织金县北部中中山、坡地强度流失类型区。作为典型小流域,该流域地处深切割中山地貌类型,地形起伏大,流水切割强烈,并有山高坡陡之特征,属洪家渡水库库区,流域内最高海拔1 635 m,最低海拔1 122 m,相对高差513 m。安乐小流域辖3个行政村1 850户9 371人,共有总土地面积3 580 hm2,其中耕地面积1 846.67 hm2,林地900 hm2,草地233.33 hm2,荒草地226.67 hm2,其他及难利用地380 hm2。流域内农业总产值634.45万元,其中农业产值549.45万元,林业产值34.00万元,牧业产值30.00万元,渔业产值6万元,其他产值15万元,分别占总产值的86.60%、5.45%、4.70%、0.90%、2.40%,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 869元。在此产业结构中,农业产业占比较高,农业产业投入劳动力较多。在流域内,坡耕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玉米、小麦、洋芋、大豆等为主,平均产量2 595 kg/hm2,油菜、烤烟等经济作物有少量种植,种植面积340 hm2,平均产量3 t/hm2,果品产量在流域内基本为0。其土地利用的特点是垦殖指数过高,坡耕地面积大,四荒地多,广种薄收,土地贫脊。
织金县近十几年来,已相继实施了“长治”工程项目、“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治理多条小流域,选择已治理的“长治”工程项目大陌河小流域作为典型小流域调查,该流域涉及5个行政村,总人口8 869人,农业人口密度为373人/km2。总面积2 320 hm2,其中耕地面积1 520 hm2,占总土地面积的65.5%,耕地面积中水田313.33 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3.5%,梯地366.67 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5.7%,坡耕地743.33 hm2,占总土地面积的36.29%,人均基本农田746.67 m2,人均农业用地1 700 m2,该流域经过土地资源评价及土地适宜性分析,其治理规模和主要措施类型为:综合治理面积为11.77 km2,治理程度90%,坡耕地主要措施类型有:坡改梯51.6 hm2,经果林37.33 hm2,保土耕作632.80 hm2,坡耕地综合治理占总治理面积的57.4%。通过该流域的治理后,年人均纯收入2 216元,年增率为20.18%。
根据典型小流域的分析调查可知,保证满足全县口粮需求所需最低基本农田人均1.15 hm2以上,维持现有农业经济收入水平所需产业用地为4.2万hm2,每个劳动力全年能够承担粮食生产、经果林的最少种植面积1 666.67 m2以上。
1.4农户个例调查情况
织金县选择了自强乡、马场乡的石笋河小流域鸡场坝村和菜坝村的张招宇、杨新明等典型农户为调查对象,调查了坡耕地分布情况,不同耕地生产水平调查,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查等。在一调查农户家,有人口6人,耕地4 666.67 m2 ,其中水田333.33 m2,旱平地133.33 m2,坡耕地3 000 m2,坡耕地占耕地的64%,全家粮食总产值3 800元,其中坡耕地占50%以上,果品产量为0。
2 小流域坡耕地治理措施
通过织金县近几年来已治理的典型小流域坡耕地治理情况,若需满足当地社会义义新农村建设标准所需人均口粮必须达到400 kg,种用及其他用粮100 kg,全县总人口101.69万人(2008年末),粮食总产358.5万t,人均占有粮食357 kg,远达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所需人均口粮,必须以人均基本农田所需最低数预测坡改梯规模,应大量整治坡耕地提高粮食单产,建设坡改梯,增加土地,发展其他主导产业。
2.1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坡耕地耕作水平
织金县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现有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生产水平低,生产方式较为落后,粮食生产占据主要地位,缺乏高质量、高附加值的产品;现有经果林产品规模小、数量少、品位低、疏于管理;全县一些地区土地资源和一些生物资源由于不合理的过度开发利用,对水土资源破坏的现象严重,导致土地退化、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同时,立足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着力于提高林业、畜牧业和加工业的发展,以农产品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大力搞好项目区群众的培训,改变群众僵化守旧的思想观念,促进对坡耕地传统耕作方式的转变和种植水平的提高,以增加收入,减少群众贫困面,达到可持续利用资源的目的。
2.2实施坡改梯及水系配套项目
根据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求,人均基本农田800 m2以上,农业产业用地最低1 666.67 m2以上。根据织金县现有坡耕地利用适宜性以及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织金县坡耕地结合整治规模必须达8 080 hm2,主要采用坡改梯、水系配套、保土耕作等措施,主要要求措施布局是:大于25°坡耕地采取退耕营造水土保持林,土层较为深厚的坡耕地布设经济果木林;10~20°坡耕地石料方便、土层深厚的实施坡改梯工程项目,配套小型拦、排、蓄水工程;一般在5~25°未布置修建坡改梯、经果林措施的坡耕地上,采用保土耕作措施治理,以达到蓄水保土、减轻水土流失、增加地面覆盖、扩大根系分布范围的目的,用石灰改良土壤,种植绿肥,提高复种指数,使作物之间相互促进,提高坡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
3小流域坡耕地治理效益分析
通过对典型小流域安乐河小流域的调查,以及近几年的坡耕地整治经验,坡耕地综合治理上主要有坡改梯、经果林、用材林种植、保土耕作等措施类型,坡耕地综合治理措施占小流域治理措施的60%以上,单项措施工程量及造价为坡改梯工程量土方1 155 m3/hm2,石方570 m3/hm2,综合单价6.675万元/hm2,增加粮食900 kg/hm2,保土792 t/hm2,保水3 000 m3/hm2。经果林工程量土方870 m3/hm2,综合单价2.25万元/hm2,增加果品1.68 t/hm2,增加收入5.04万元/hm2,保土573 t/hm2,保水24 750 m3/hm2。水土保持林工程量土方870 m3/hm2,综合单价2 070元/hm2,增加木材45 m3/hm2,增加收入1.2万元/hm2,保土2 355 t/hm2,保水49 065 m3/hm2。通过对坡耕地的实施整治,使得项目区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生产力得到提高,土地利用结构将趋于合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通过坡耕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强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科技意识,培养大批劳动素质高的农村乡土人才,为农业发展和经济振兴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可以有效地减轻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危害。
4结语
根据全县现有农业生产现状及发展方向,全县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借鉴已往小流域坡耕地治理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合理的治理方向和措施布局,突出了坡耕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特点。通过调查坡改梯工程、小型水利水保、林草植被建设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多项措施,已达到调控和利用坡面径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的目的。加强封禁管护,发展替代能源,促进生态自我修复。这种生态经济型的综合治理模式,有助于项目区坡耕地整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但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要结合其他水土保持治理措施,以形成完整的防护体系。例如,荒山荒坡挖水平沟拦截坡面径流蓄水拦沙,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坡面侵蚀沟进行沟头防护、削坡、沟岸修筑边埂植物带、沟底修筑谷坊、塘坝,固定沟床,拦蓄泥沙,营造固沟林、防护林等。此外,应做好坡耕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测坡耕地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与水土流失量的逐年变化及综合治理措施总体效益情况[3-4]。加大对坡耕地的综合整治力度,对中度以上流失的项目区加大资金投入,突出治理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坡耕地整治的认识。
5参考文献
[1] 邸利,孙鹏举,周莉.甘肃省坡耕地退耕的可行性与退耕还草的必要性分析[j].青海草业,2003(2):12-16.
[2] 冉茂文.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要重视旱坡耕地综合治理[j].当代贵州,2006(21):35-36.
【关键词】路基土石方;公路工程;施工技术
一、路基土石方计算方式
(一)路基土石方的计算方法
其根据路基工程中横、纵断面设计图纸中的数据,将牵涉到的主要参数为:路基中心设计和地面高程、路基的坡度、挖方的深度、填方的高度级里程桩号等。路基土石方的工程数量就是若干个连续性里程桩号之间土石方数量的总和。两个里程桩之间距离与土石方横断面积相乘,得出的土石方数量也是两个里程桩之间所需的土石方量数量。又因里程桩横截面处于不规则面,是折线弯曲的曲面。对曲线进行简化,将变成折线或直线,可明显减少工程中的计算量。
(二)零起点的计算方法
从传统横截面土石方计算方法来看,是把原始地面设成一条直线再连续计算。可在实际工程过程中两桩号间并没有直线相连接着,计算的桩号并没有与填筑物的起点和终点相重叠。同时产生了大量的计算漏洞,在计算过程中有些混乱无序的现象,将严重影响整个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及连续性。零点计算方法采用将计算的土方量向着两端外延伸直到靠近两个桩号,并且要保证填筑高度和填筑面积都为0,把两个0点设成起始点及终止点。实际工程中应用零点计算的方法,能使整个计量过程更加精准,同时还清晰明了,其分别采取一个桩号对着整个工程,进行了多次计算,将不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量。需要注意使用零起点计算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将非设定的桩号设定成始零点,这会导致整个计算出现混乱无序,还有可能发生不可挽回的错误。
(三)横断面积计算方法
如下图1所示,在图中表示为某一个桩号横断面积图,在图中路基设计的宽度为B;路基设计的高程为h;A0设为土石方未完成的横截面积;其中第n层土石方的横截面积设为An;而第n-1层土石方的横截面积设为An-1;第一层土石方的横截面积是A1;将测量出n层填土路基的标高是hn;其中边坡坡率设为i。确定i边坡坡率有无变化,把土石方的横截面积计算办法可分成两类。i边坡坡率未发生变化时,第n层的横截面积计算公式是:An=A0-A-(A1+A2+…+An-1)。而土石方的横截面积计算方法为中期计量,将不会牵涉路基横坡影响。可是这对A1的计算要求尽量准确无误,同时还尽量确保到原始地面的平整度。后续进行土方填筑之前,需设计者提前对原始地面采取标高,要求多测量出几组数据为确保A1的准确性。可从上面的公式中明显看出An会受到A1影响,当A1准确时,才能确保An准确精准。横断面计算方法结果很精确,可满足整个施工及设计的要求。使用总面积把部分未完工面积减掉可得出整体横断面积,该方法相当简单并且有效。主要应用两两桩号间的填筑横截面积与相对应的两桩号之间的面积相乘可得到土石方填筑的总工程量。参照这种方法循环计算,最终可得到整个工程土石方工程量。
二、路基土石方具体施工步骤
下文把某地区一项公路工程作为案例,将具体叙述此项公路工程中路基土石方施工具w步骤。严格卡控路基土石方整个施工过程中每个阶段,同时严格依据规范和标准进行,还需遵守具体操作流程以及操作原则。因本次工程位于山区,在公路建设中要求填挖深度比较大,着重注意的问题就更加多一些。具体步骤为:在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与挖除;对路基土石方进行开挖;路基土石方具体施工;对软土地基具体施工处理;对整体路基给予压实成型。
(一)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挖除
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和勘察,之后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挖除。在路基施工前,仔细打扫地面,确保路基的清洁。对杂物清除时,注意产生二次污染,破坏掉表面层清洁。应严格依照施工规范来执行清理。
(二)路基土石方的开挖
在进行路基土石方的开挖工作前,施工人员要仔细检查相关的图纸及说明书,着重查看设计点位。针对一些特殊地质情况要采取特殊办法来处理,如使用新型复合材料或是混凝土为填充物,可明显提高地基稳定性能。对路基土石方进行开挖时,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找出具体方法与对策,能避免掉轻挖和超挖现象。因某地区是在山区,有一些是岩石区域,在进行爆破操作时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定来进行,应由专门人员进行爆破炸药施工,保证了整个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实时记录路基土石方开挖过程,开挖结束后,确保路基的边线畅通,要求公路表面不可出现碾压痕迹,同时要确保此段公路表面的承受能力及平整度。
(三)公路路基土石方具体施工
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用到的材料必须通过监督检测,同时要与工程部的设计标准及要求相符合,这样才能投入到使用中。边坡不相同时,那么路基土石方填筑的具体施工方法也不相同。在横坡坡度是1∶5,则要进行分段施工,而台阶的施方法,可应用简单的翻松地表处理方法;在横坡坡度等处在1∶5~1∶10之间,将先翻松地表之后再去填充;在横坡坡度
(四)软土地基具体施工处理
公路土石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时常会碰到对软土地基处理的问题,常常是采取换填建筑材料。当出现公路路线一定要过洼地沼泽,必须先将水全部排掉,把淤泥清除,采取新型建筑材料或是混凝土进行填筑,可避免地基的下陷,对填筑物厚度要把握好,一般使用分层方式来施工。
(五)整体路基进行压实成型
在整体路基进行压实成型时,首先要依照规范与设计图纸来放样,再依据量测结果来恢复横截面的位置与面积,还要恢复工程定线。这时监督人员要时常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同时标出重要桩位以及路基坡道上控制点位置坐标。另外,监督工程师进行多次复核,还要做好排水工作。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公路工程路基土石方技术会逐渐受到重视。而公路工程路基土石方的施工管理问题是很多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常见问题,将路基土石方的施工管理做好,这对完成整个公路施工项目和建设高质量公路有着重大意义及影响。在公路路基土石方技术具体应用中,每个环节紧紧相扣,需确认每个环节无误,对每个步骤的施工都要按照施工地理环境和设计图纸进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利用
1.土地资源利用要科学规划和加强管理
(1)坚持规划先行,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规划先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提升土地价值作用巨大。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生态旅游及文化产业快速走向新阶段的题中之义。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举措。通过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同时,我们还要合理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切实的利用好乡镇土地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科学布局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结构和分配。以超前的科学规划意识为指导编制规划,以保护耕地为出发点,落实各项事业,着力于保护耕地、整洁村容、方便居民生活,规划城乡和区域的综合发展、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超前规划好新农村以后用地。规划要满足乡镇和村庄建设的共同、和谐发展。在保障耕地质量和总数量的基础上,完好的衔接乡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与工业布局。统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规划,实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
(2)加强管理。首先,实行规划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市建设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农民建房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用地。各乡镇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建房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其次,实行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每年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负总责。
2.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理念
(1)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为核心,切实转变粗放用地方式。要破除节约集约用地无关紧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要深刻认识国情、省情、市情和县情,要从“地大物博”误区中走出来。就我们国家而言,用占世界不到7%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22%的人口。因此,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增长的规模和速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可以充分利用的土地,因地制宜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要加大用地保障推动跨越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相结合。在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盘活存量土地方面,做到了与新一轮城乡地籍调查结果结合、与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结合、与企业改制结合、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结合。通过将闲置土地盘活使用,有效地减轻了用地压力。同时,要注重土地规划的有机衔接,做到“想远、看近、抓当前”。想远,就是要围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总体战略,及早谋划土地利用长远规划;看近,就是要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道路及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合一”;抓当前,就是要在现有可利用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3)严控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一是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用地准入门槛,对用地标准以及投资强度、容积率强化按相关规定达标;二是把好供地环节用地面积、项目的审查关,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合理用地,重点保障“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积极引导农居向小城镇、中心村集聚。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增加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盘活存量土地,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鼓励用地单位建造多层厂房等,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主方向
(1)要加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各级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城镇扩张与生态和谐的关系,把用地观念统一到国家的政策要求上来。要加大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发展质量的社会实践中去,切实转变传统用地观念,把用地观念统一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来。同时,积极落实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城乡所有工业用地坚持高容积率、高密度的原则。加强工业用地、物流用地等建设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适度提高容积率,控制绿地率,集中布局配套设施。将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使用调整相结合,把土地供应给用地集约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项目。凡适合进多层标准厂房的行业或企业,全部入驻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企业推进“零增地”技改。
(2)加大土地监测力度,实现土地管理科学化。加大土地监测力度,建立土地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随时了解土地利用变化,为制定土地管理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将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技术、数字测量与成图技术等应用于: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土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力度,建立土地信息管理系统,随时了解土地利用变化,为制定土地管理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3)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首先,加强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布局优化的引导。鼓励利用非耕地和在不改变耕地种植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面积。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其次,稳步推进土地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加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稳妥推进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治理。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土地整理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倾斜。
由于铁路工程线性分布,途经地理位置各异,造成隧道、桥涵、站、段、所多样等,所以造成水土流失点多面广、形式多样,为了准确的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对工程区进行水土保持分区,针对各个分区,进行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布设。
1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根据不同施工区的特点
建立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在料场、弃渣场、施工场地等“点”状位置,以护坡、排水等工程为主;在铁路沿线等“线”状位置,以护坡工程措施为主,绿化措施为辅,在整个施工区“面”上,土地整治和绿化工程相结合,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1)路基防治区。路基按其再塑地貌分为路堤和路堑,其中路堤为密实堆垫体,路堑为挖损地貌。根据边坡稳定与否,采取相应的植物措施或工程措施,并注重排水工程。
(2)桥涵及改河地段防治区。由于桥梁墩台压缩河道过水断面,导致其上下游直接影响区河床及河岸的局部冲刷,桥涵锥体虽为密实堆垫体,但其坡面,常年在河流、沟渠等地表径流冲刷下,极易产生水土流失,故防护措施主要以锥体护坡、河岸护坡为主。
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及方法
1监测的具体内容
通过对扰动土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这几个方面对水土流失的防治的效果进行监测,从而来验证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对控制水土流失、保持水土的作用。具体的监测项目有:不同阶段林草种植面积、成活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扰动地表林草自然恢复情况;土壤流失量监测。
2监测方法根据铁路项目建设特点
确定在水土保持监测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有:资料收集法、抽样调查法、实地调查法、地面定位观测和询问等。资料收集法: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甚至施工单位收集有关工程资料,从中分析出对水土保持监测有用的数据。抽样调查法: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监测项目区水土保持防护工程(包括护坡工程、排水工程)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水土保持林草措施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和覆盖度等。时了解工程进展和施工状况,通过照相、录像等方式记录、确认水土流失的实际发生过程。询问:通过访问群众,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对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影响和危害、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以及当地水土保持工作人员、专家意见。该工程水土流失监测共访问群众120多人次。
三水土流失监测结果
1扰动土地整治率和水土流失总治理度监测结果根据监测
本项目建设期累计扰动地表面积606.86hm3,治理面积达595.58hm3,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8.1%;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达213.38hm3,永久建筑物占地面积为382.20hm3,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98%工程施工前,项目工程建设区主要为平原微丘区,且多数为农田、林地和坑塘。工程建设结束后,对建设区域被破坏的植被主要是通过人工种草、种乔木进行恢复。对破坏的土地主要是通过覆土整治进行恢复,经现场调查,通过整治后的土地生产力基本得到恢复。
2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监测结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绝不能放松规划工作。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在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规划工作,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经依法批准的规划。
二、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和计划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划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属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限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可通过用地预审,同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计划负责。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做好规划和用地审查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调整规划,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报批;对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休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不一致的,要审查城市人口预测和人均用地指标是否合理,结合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制度。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规划引导。依法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通过公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审查制度。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要建立严格的计划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计划对用地总量和用地方向的调控作用。农用地转用必须纳入计划,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计划指标台帐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
三、制定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法规、规章,加强执法检查,推进规划法治化
加强法制建设是有效实施规划的保障。要尽快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各级也要根据本地实施规划的需要,制定和完善地方配套法规、规章,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严格执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不允许任何地方、任何领导随意改变规划。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批地和用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规划实施的经常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地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就规划实施检查情况,同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深入调查研究,搞好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和方法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客观情况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近期要重点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城市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和措施。
搞好规划实施试点。部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部分市或县作为规划实施试点,加强跟踪调查,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研究探索实施规划的新机制、新方法,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相应开展规划实施试点工作。
五、加强规划基础业务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切实做好规划档案管理和规划成果备案管理。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并按要求做好规划成果上报备案工作。规划实施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也要及时收入规划档案。
运用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标准的研制,尽快建设全国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市、县级规定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以指导和推动各地的工作。实行常规监测民遥感监测相结合,切实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对重要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规划实施遥感动态监测。
六、搞好规划队伍建设,保障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绝不能放松规划工作。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在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规划工作,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经依法批准的规划。
二、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和计划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划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属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限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可通过用地预审,同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计划负责。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做好规划和用地审查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调整规划,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报批;对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休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不一致的,要审查城市人口预测和人均用地指标是否合理,结合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制度。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规划引导。依法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通过公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审查制度。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要建立严格的计划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计划对用地总量和用地方向的调控作用。农用地转用必须纳入计划,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计划指标台帐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
三、制定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法规、规章,加强执法检查,推进规划法治化
加强法制建设是有效实施规划的保障。要尽快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各级也要根据本地实施规划的需要,制定和完善地方配套法规、规章,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严格执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不允许任何地方、任何领导随意改变规划。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批地和用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规划实施的经常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地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就规划实施检查情况,同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深入调查研究,搞好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和方法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客观情况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近期要重点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城市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和措施。
搞好规划实施试点。部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部分市或县作为规划实施试点,加强跟踪调查,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研究探索实施规划的新机制、新方法,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相应开展规划实施试点工作。
五、加强规划基础业务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切实做好规划档案管理和规划成果备案管理。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并按要求做好规划成果上报备案工作。规划实施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也要及时收入规划档案。
运用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标准的研制,尽快建设全国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市、县级规定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以指导和推动各地的工作。实行常规监测民遥感监测相结合,切实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对重要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规划实施遥感动态监测。
六、搞好规划队伍建设,保障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目的和意义
深入开展“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是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国土资源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全面检查验收“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全市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实现局党组提出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组织部署情况。包括组建领导机构、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下发文件、宣传发动、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排查2009年以来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个数、存在问题个数及分类、处理措施、整改率;省、市重点抽查项目核实、分类处理及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对2012年以来新立项、新开工和在建项目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情况:对2010年9月30日前签订国有出让合同和核发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清理情况;未开工、未竣工、闲置土地处置措施及整改到位情况,清理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规范土地审批和出让行为有关情况。
3、开展征地补偿费专项清理情况:对2006年以来建设用地审批及拖欠、截留、挪用、挤占征地补偿费等问题全面清查情况;分类处理措施、整改及清欠到位情况;加强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4、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出让专项清理情况:2006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及招拍挂出让情况;矿权收益及市场建设情况;越权违规审批及整改情况。
5、案件查处情况:查处系统外违法违规案件情况,涉地宗数、面积、处理人员情况;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系统内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情况;成立案件查办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情况;对各级转办督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情况;查办的典型案件;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及完善制度措施的情况。
(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情况,“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监管,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情况;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偿款监管措施;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管;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防腐体系建设情况等。
三、检查验收的时间和方法
(一)自查阶段(2012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县局、分局按照局党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检查验收的内容,认真开展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各县局、分局在开展本级自查的同时,组织对所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各县局、分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连同《国土资源系统“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纸质各1份,于9月26日前报市局利用科(,邮箱:)。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市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局、分局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在听取各县局、分局全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检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并按照《国土资源系统“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进行检查评估。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局、分局的总结报告和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意见,形成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2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局、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同时要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各县局、分局于11月5日前报市局利用科。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市局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研究确定检查验收结果,并予以通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各县局、分局的检查验收情况、省厅检查组检查评估意见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提炼、归纳,起草《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局党组,经局党组审定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验收工作在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县局、分局要把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作为巩固和提高“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抓实、抓好,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抓好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的总结,系统梳理提炼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经验和做法,全面反映“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的特点、特色,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形成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刘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绝不能放松规划工作。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到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规划工作,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经依法批准的规划。
二、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和计划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划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属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限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可通过用地预审,同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计划负责。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做好规划和用地审查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调整规划,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报批;对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不一致的,要审查城市人口预测和人均用地指标是否合理,结合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制度。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规划引导。依法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通过公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审查制度。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要建立严格的计划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计划对用地总量和用地方向的调控作用。农用地转用必须纳入计划,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计划指标台帐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
三、制定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法规、规章,加强执法检查,推进规划法治化
加强法制建设是有效实施规划的保障。要尽快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各地也要根据本地实施规划的需要,制定和完善地方配套法律、规章,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严格执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不允许任何地方、任何领导随意改变规划。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批地和用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经常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地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就规划实施检查情况,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深入调查研究,搞好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和方法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客观情况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近期要重点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城市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和措施。
搞好规划实施试点。部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部分市或县作为规划实施试点,加强跟踪调查,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研究探索实施规划的新机制、新方法,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相应开展规划实施试点工作。
五、加强规划基础业务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切实做好规划档案管理和规划成果备案管理。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并按要求做好规划成果上报备案工作。规划实施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也要及时收入规划档案。
运用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标准的研制,尽快建设全国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市、县级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以指导和推动各地的工作。实行常规监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切实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对重要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规划实施遥感动态监测。
六、搞好规划队伍建设,保障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运用一定的方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的效果进行分析、比较与综合所做出的一种价值判断。目前,新一轮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明确要求“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内大多数学者都致力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方法的研究,缺乏对评估管理制度方面的剖析。本文意在总结国内相关理论及其实践经验,剖析目前评估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在我国的发展[1]
国土资发[2004]133号《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指出:开展规划实施评价,是为了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促进有关地方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同时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改进规划工作的对策建议,作为编制规划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2005]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中再次强调规划实施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做好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工作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与前提,是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上述要求是开展规划实施评价最重要的工作依据,也点明了此项工作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深远意义。
国发[2008]3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文中明确指出: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规划的修改。
2009年2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第十六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第三十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点内容包括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稿研究提出:在规划期限内,由规划编制机关定期组织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等条款的动议。
2011年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精神》明确提出:建立规划和项目节地评价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
国土资厅发[2011]4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试点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及程序要求等。”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指导依据。
国土资发[2012]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建设方面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毕竟在我国的发展历史时间不长,还是属于一个新生事物,在规划评估理念,规划评估体系,规划评估内容方法,规划评估程序制度等方面,还亟需改革、健全与完善。
3. 1 政府重项目建设,轻规划实施评估
我国目前土地利用规划法律体系仍不健全,规划的权威性不够,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对规划编制不重视、规划调整随意性大、规划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由于地方政府进行城市建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往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干扰。尤其是在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保护耕地之间,地方政府习惯于从短期经济利益角度考虑,擅自扩大建设用地面积,使土地利用规划流于形式,造成恶性循环。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得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难度较大。
3. 2 政策执行不到位,体制制度不完善
纵观发达国家的规划、计划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大多含有监控和评估的内容。近些年,国内的各类、各业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都开展了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目的的规划评估研究和评估实践。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综合性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在国家的规划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忽视规划评估的现象在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中仍普遍存在。《土地管理法》虽对评估制度提出了条款,但未能有详细的可供实际操作的法律规章制度。缺少土地规划国家立法,不利于全面发挥规划评估制度的作用,与其他相关法律体系相比,明显滞后。
3. 3 相关技术标准缺失,从业人员技术薄弱
由于我国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制度,管理办法,工作指南,技术标准,实施细则等。行政部门管理者缺乏评估管理制度依据,无法判定评估结论的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无法鉴别图、数和实地是否保持一致的统一性,从业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缺乏评估技术依据[2],依据自身水平,编制水平层次不齐,成果结论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备受质疑。规划评估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实施工作是国土部门,编制是国土部门聘请的编制单位,审查规划评估的是国土部门,这种“自己审查自己”,极不科学的审查方式,使得规划评估流于形式,审查不出根本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利用规划应有作用的充分发挥。
3. 4 宣传工作不到位,公众参与不健全
规划评估的过程监督主体包括土地资源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应该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然而,公众参与往往流于表面化、形式化。公众参与渠道不畅,仅仅只是评估后期的听证,则由于此时规划评估的总体思路、体系结构、主要内容基本已经确定,即使公众发现问题也难以改变已经成文的规划评估及其修改方案。另一方面,公众参加规划的意识薄弱和能力不够,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公众往往是处于“被参与”的位置,即被动地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或者组织参加相关的听证会。
4.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要实现规划实施评估的目标,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宣传教育的配套措施,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的积极性,全面推进规划评估工作。
4. 1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的高度,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真正把规划评估作为硬任务来抓。建立好完善引咎辞职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将规划评估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政府部门负责人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健全配套行政问责和惩罚机制,明确问责及惩罚责任主体,明确具体的问责及惩罚内容,科学设置问责及惩罚程序,严肃对待问责处理结果。
4. 2 加快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
如前所述,虽然我国对规划评估制度亦相当重视,但在立法层面上还是偏低。要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能够落到实处,真正起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保护耕地、优化资源配置、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就必须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鉴于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评估制度,特别是制定一部专业的土地利用规划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通过立法明确规划的目的、适用对象、内容、审批程序、编制资质、公众参与、法律责任,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加快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行业规范性制度,强化各项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通过不断完善土地规划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科学发展营造规范合理的法制环境。对于一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改变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改变约束性指标,调整重大布局且不符合程序的行为,将严厉查处和惩处责任人,绝不姑息。
4. 3 加强规划评估的专业技术性
加强与发改、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尽快联合制定明确的技术评估程序,技术审查要求和质量等方面的技术与规定,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建议建立行业专家库,邀请专家参与规划评估。全面深入推开试点工作,在典型行政区、重点行业和重要专项规划等特征类型的地区开展规划评估试点,探索机制、培养队伍、制定完善的技术标准、工作指南、实施细则等方面,健全和完善规划评估工作的技术评估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使其评估更客观,结果更准确。大力推进以3S技术运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为规划数据的收集和适时更新、海量信息的及时处理、规划方案的调整修改及上下协调反馈、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等提供先进技术支撑,提高规划的工作效率,为规划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提供了一套科学化、程序化、定量化[3]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动态管理和监测。加强行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管理能力,规范从业机构资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整体提高从业技术水平。
4.4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集中抓好政策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将组织各方面力量广泛宣传规划评估制度,并分层次、分行业、分部门举办宣讲班。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充分发挥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向导,大力宣传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的作用和意义,使全社会了解规划评估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全民的规划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从而形成以政府为主,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规划评估工作格局。大力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设立热线,举报信箱,要把规划评估工作置于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参考文献:
[1] 邓红蒂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制度建设研究[J]. 中国土地科学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