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46:59

公司业务员岗位职责说明一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积极完成规定或承诺的销售量指标,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并配合销售代表(番禺销售代表)的工作;
3. 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要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4. 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5. 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的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
6. 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广告、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7. 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
8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不构成犯罪。
9.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10、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11、出差时应节俭交通、住宿、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不得奢侈浪费. 完成营销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业务员岗位职责说明二1.承办各项业务工作,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经经理同意后方准外出联系业务;
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4.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5.负责对货物的搬运及协助保管员的盘点;
6.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回款与工作目标;
7.在所辖的县级市场完成乡镇市场的分销与县级市场的铺货陈列等工作,做好网点进货记录,即时配送到位,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8.按计划及要求拜访客户,并填报经销商拜访跟踪表与终端拜访表;
9.按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保持良好的客情关系;
10.收集市场动态与竞品信息,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11.进行市场调查,发现有市场潜力的地区和客户;
一、职责界定不明确,任务交叉没有理顺
我国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着岗位职责不清、任务指派随意性较大、能者多劳、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等管理混乱的现象,因此,岗位说明书不应是简单的对目前岗位工作任务的要求和描述,而应该通过岗位说明书的撰写达到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实现科学管理的目的。在编制岗位说明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工作分析和调查,了解每一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条件、上下级的关系、任职资格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可灵活选择用问卷调查法、面谈法、工作日志法、实地观察法等方法进行。
在界定岗位职责时,首先应编写部门职责。岗位的职责应为部门职责的分解,部门的各项职责应在岗位的职责中得以体现,即“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部门职责是界定岗位职责的基础,因此,界定岗位职责的第一步界定部门的职责。界定部门职责时,可根据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规范各项任务的工作流程,找出部门之间交叉的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图可以一目了然地描述完成工作的程序,反映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关系。当出现职责交叉现象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简单“一刀切”。
其次,将部门职责分解到部门的各个岗位,明确各岗位之间的分工关系。这一过程也可作为企业定员定编的依据。根据任务量和工作的要求,应将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分解到具体的岗位,确定部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并明确部门内各岗位的岗位职责。特别是对于多个岗位承担某一共同任务时,应用规范的语言明晰地确定各岗位在此项工作中要承担的责任。如某公司的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以下要项: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分析。
二、描述不规范,用语不准确
岗位职责的描述应能准确、清晰、真实的界定岗位承担的责任、所具有的权限和岗位工作必须达到的目标、规范性责利关系。可是很多企业的岗位说明书没有注意到描述用语的选择,笼统地使用“负责、管理”等词语,导致岗位职责的描述流于一般化、普遍化,出现“千岗一面”现象,或者使岗位职责描述过小或者过大,根据岗位说明书的描述方式和用语显得尤为重要。标准的岗位职责描述格式应是“动词+宾语+结果”,动词的选择可参照表1,宾语表示该项任务的对象,即工作任务的内容,结果表示通过此项工作的完成要实现的目标,可用“确保、保证、争取、推动、促进”等词语连接。例如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人力资源战略工作可描述为“负责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保证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撑”。
三、宣传不到位,员工不理解
岗位说明书涉及到对各岗位的描述与规范,目的是使员工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责任、本岗位在企业的作用以及企业的要求,因此,在编制过程中必须得到全体员工的支持和参与。可惜很多部门主管都像在应付作业一样草草完成,没有借此机会与员工进行充分的交流,甚至在做完岗位说明书之后,员工也不知道岗位说明书的作用,有些员工还认为岗位说明书是对他们工作的限制,出现员工不理解、不利用、不执行的情况,使岗位说明书变成可有可无的摆设。
此外,对任职资格的界定,会使一部分员工感到恐慌或者失望。在国有企业中若是按照行业通行的标准对岗位任职资格进行界定,很多老员工的学历或者技能达不到企业要求,他们就会认为岗位说明书是人力资源部给他们设置的障碍,担心未来的职业发展。而另一种情况是企业为了培养和锻炼人才,往往会将一些重点培养对象放在基层工作一段时间,这些人才的素质和技能都会远高于岗位的要求,他们的心理就会失衡,若是不及时引导,将会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企业在编写岗位说明书时,应由各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力资源为其提供格式和方法,并予以及时的指导和审核。而且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给员工宣讲制定岗位说明书的意义和说明书中各项内容的含义。对现行人员配置达不到或者远超出企业要求现象,企业应向员工解释其原因,打消他们的思想疑虑,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
四、定位不明晰,高层不认同
HR经理在编写岗位说明书时,如果原有的岗位职责界定不清,那么就要对原有的岗位职责进行一次大盘点,编写的工作量将会很大。这时人力资源管理就面临着两种选择:对现状的描述和对未来的描述,即岗位职责“是什么”和“应是什么”的问题。若编写岗位说明书是解决岗位职责“应是什么”,则在界定岗位职责时必须对现存的职责交叉、职权不明的现象进行调整,这将导致一部分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的变动,可能招致员工的抵制和反对。
因此,在编写之前,HR经理应和相关的高层领导进行讨论,认清规范岗位职责的意义,明确岗位说明书的定位,并取得领导对职责变革的理解和支持。在岗位说明书实施过程中高层领导应率先树立岗位责任意识,对各项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五、管理不及时
关键词:企业;会计岗位;职责划分;人员编制
一、企业会计岗位职责的划分以及人员编制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会计岗位职责不明晰
根据内部控制要求,企业对会计岗位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财务部门通常主要是由财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收入会计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等各个不同职责的岗位共同组成。但基于会计岗位的工作内容较为复杂,所涉及范围较广,绝大多数企业在实际的财务运行过程中,在会计人员的职责划分问题上依然存在划分界限不清晰,部分岗位一岗一人,会计人员职责单一,会计机构人员冗余等问题,导致了在成本核算管理、资金资产管理、预算决算管理过程中,重核算轻管理的局面,产生了各不相干或人浮于事等降低工作效率的现象。
(二)会计电算软件利用不充分
现代企业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辅助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是大势所趋。用友、金蝶等软件不仅着眼于一般成本核算、总账归集,更针对职工薪酬管理、债权债务客户管理、资产管理等有专门的模块,更有ERP系统、预决算报表系统等加强了从日常核算到决策管理的快速的“一键式”过渡。但是大部分企业对基础工作岗位设置的分散,各岗位对会计电算软件功能的深度挖潜不够,很多可以通过软件解决的问题仍是人工分岗位操作,导致了人工与软件的重复劳动,人工与软件的岗位重叠,产生了电算化软件未能充分利用的现象。
(三)会计部门人员编制不合理
企业传统财务部门会计核算的主要岗位可大致划分为:财务主管、出纳、会计、财产物资、成本核算以及资金往来核算和总账等不同的会计岗位,但是绝大多数企业为了能够降低在员工工资上的资金投入,最大限度的对岗位进行系统糅合以及压缩不同岗位的设置,以此来节省工资成本,而一些管理会计的岗位基本压在了财务主管岗位上,造成了岗位职责不平衡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人员年龄结构、知识层次、性格差异等方面搭配的不合理、不平衡,对日常会计工作的质量、效率也产生不小的影响,不同的岗位对会计人员的具体要求不同,例如预决算会计岗应该具有一定的谈判和分析能力,对财务数据较为敏感,对企业业务了解全面,否则是无法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的。
二、企业会计岗位职责划分以及人员编制
(一)明确职责权限、丰富岗位内涵
明确企业岗位职责的职能权限是提高企业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企业财务部门的不同职能在其中占据的地位不尽相同,可以大致分为核心部分和非核心部分。所谓的核心部分,通常指的是财务部门专业性以及技术性最强的职能部门,其工作主体一般为与企业业务往来较为频繁的合作方,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业务往来就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不仅关系到整个业务的规划,同时关系到企业能否正常运转。相对于非核心部分而言,主要是有企业传统的会计部门构成,其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企业日常的报销、记账以及付款等工作内容,在明确非核心部分岗位职责的职能权限时,用程序化、系统化以及标准化的运作方式加以规范,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精确的财务数据提交核心财务部门。逐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会计的岗位职责,在明确管理会计职责的前提之下,进一步细化主要工作内容,对细化部分重新进行职责划分。财务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财务管理人员要清楚的掌握各个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并且财务管理人员还应当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框架,在这个框架内进行不同岗位的划分。按照现代化财务管理理念对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进行职能上的划分,能够加强企业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彻底颠覆企业传统部门的岗位职责划分形式。
(二)充分挖潜软件、重视复核审核
随着会计电算软件的推广,企业财务会计管理逐步迈向数据化、信息化,财会人员电算化水平也是制约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日常办公软件、财务专用软件实际操作日趋简化,很多计算、分析都能够一键完成,要求企业财会机构要充分挖掘电算化软件的潜力,简化基础操作。在符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前提下,压缩岗位设置,将软件财务数据基础录入岗综合各项业务,强化业务复核与审核,减少不必要的岗位编制,增强软件对基础工作的带动效应,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三)合理人员轮换、有序引进人才
若要对企业传统的财务部门进行改进,第一要务是根据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能进行岗位设置,而后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人员的编制与分配。要根据岗位定编制,根据人员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岗位权限范围,一定规模的企业有条件的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人员轮岗,小规模的企业也要有序的进行人才引进与流动。重要的工作或岗位不能一人独专,要有主有辅,降低人员对岗位的制约,减少岗位对人员的依赖。以下是对企业会计核算部门人员编制分配的合理化设计:①财务主管。财务主管属于企业财务部门的核心部分,主要负责整个财务的常规运作,负责健全完善财务部门的管理体系,制定企业内部审核方法,制定企业成本的核算办法,以及出具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②出纳。出纳岗位的职责通常主要包括: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数据、空白支票,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等工作内容。同时可以担任软件数据的复核岗,复查会计录入数据的准确性。③会计。主要负责会计核算,录入的相关凭证,审核相关的原始单据,往来账,成本核算账务,编制会计报告等等,并协助财务主管做好部分管理会计及对出纳岗、资产岗的监督。当然在实际会计核算部门的人员配置中,企业可根据自身规模以及实际财务管理的需要,来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企业可以坚持一人一岗的职责划分,也可调整为一人多职,一职多人。例如当涉及资产、薪酬、税务、收支、发票等业务时,开具发票业务需要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不能其它职能部门代办,由出纳人员进行发票的开具工作。而薪酬业务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状况调整为一人多职一职多人的人员编制制度。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过程中,充分配置财务人员是提升财务价值的必要条件,企业不能一味的以减少企业财务人员的编制来对成本进行控制,而是应该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将企业财务管理的价值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
三、结束语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的财务部门在职能方面产生了质的变化,由核算型向决策支持型转变。迫使企业重新划分各个部门的岗位职责,合理设计人员的编制,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做好不同阶段的工作,逐步提高企业在激烈市场中的竞争实力,为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覃士珍.对财务管理内部职责划分及人员配备的思考[J].科技致富向导,2014(3):118.
[2]赵文虹.国有企业财会部门内部岗位职责划分及其人员配备合理性研究[J].财会学习,2015(17):54.
[3]李守军.财务部门内部职责划分及其人员配合合理化的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15):232.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责任岗履职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以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出发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落脚点,紧密结合**邮政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企业和职工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党员本职工作岗位职责及个人特长和能力;紧密结合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做好党员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为党员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加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舞台,创造条件。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
二、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责任岗履职活动是以党支部为单位,根据党员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党员需要承担和完成的本职岗位工作、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党组织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责任制的形式对党员实施管理、发挥作用的一种措施,也是为党支部建立新的党建工作平台的有效途径。使党员围绕通信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本职岗位和责任范围有重点、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真正通过党员的有效工作,把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使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
三、开展党员责任岗履职活动原则
(一)坚持党员责任区和党员责任岗相结合的原则,将党员责任区面上的工作与党员具体岗位责任有机结合,使党员责任具体化。
(二)坚持与党员本职工作岗位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双岗双责,即:党员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同时,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使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紧密结合本支部工作特点,科学合理设置党员责任岗位和职责,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严谨有序、务求实效的原则,有利于党员责任岗履职活动的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活动质量。
四、组织实施
党员责任岗履职活动由基层党委、总支负责制订实施细则,建立活动评价考核机制,进行典型培育和宣传;由各党支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党员责任区划分和岗位设置
1、党员责任区划分: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以党员本职岗位工作范围(如党员所在班组、台席、车组、邮电所等)为责任区域。党支部管理和后勤支撑岗位的党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应合理分工负责党员人数较少或力量比较薄弱的工作区域;机关职能部门的党员以本职岗位职责范围为责任区域,必要时确定定点联系的基层单位作为自己的责任区域。
2、岗位设置:由各基层党委、总支在实施细则中自行制定设置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具体要求是:
(1)针对本支部工作特点和经营、生产、服务、管理中的薄弱点,因需设岗;
(2)针对本支部党员个人素质和能力,因人设岗;
(3)针对本支部党员的分布和责任区域的划分,合理设岗;
(4)根据党员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要求,保证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覆盖面。
(二)组织党员上岗
1、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委、总支制定的实施细则,本支部的工作特点和党员分布状况、党员活动范围、党员素质能力,采取党员个人申报和党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划分责任区域、确定具体岗位、细化具体职责;
2、举行党员上岗仪式,由支部书记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
3、将党员岗位职责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4、党员履职岗位可根据党支部工作需要、党员个人能力和意愿及履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党员,及时帮助党员克服和解决在责任岗位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党员履行岗位职责。
(三)考核评估
1、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基层党委、总支在党员责任岗履职活动实施细则中明确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制定考核评估指标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符合党员的承受能力。
2、定期组织党员述岗述职:党员定期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党支部对党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应向职工群众公示。
3、评选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通过评议和测评,评选出认真履职、工作创新、业绩优秀的党员作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激励全体党员的工作热情,影响和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完成本岗位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工作。
4、每年年中和年底各基层党组织在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以“帮助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的原则基础上,对党员责任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履职优秀者评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发放荣誉证书,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颁发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荣誉牌,并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条件;对达标者进行通报表扬;对于不达标者党组织要进行个别戒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帮助教育其改进工作。
关键词: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研究探讨
一、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的重要意义
岗位设置是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前提。聘用制是指用人单位和择业个人通过签订聘用制合同的方式确立人事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关系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聘用制的核心是按岗位聘用,有岗则聘,无岗不聘。没有合理的岗位设置,就难以进行岗位分类和评估,就难以对聘用人员进行履职情况的考核,最后使聘用制流于形式,事业单位人员就成终身制。
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依据。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就是要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使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与他们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所生产的效益直接挂钩。因此,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按岗位确定薪酬,也就是要通过对各类岗位进行分析和评估,搞清楚哪些岗位是重要岗位、哪些岗位是次要岗位,有了明确岗位职级,才能确定岗位工资的级差系数,才能制定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
岗位设置是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基础。岗位管理的主体是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制订岗位设置办法、竞聘上岗办法、公开招聘办法、辞聘解聘办法和考评考核办法等。而岗位设置办法又是其它各项制度制订的基础,没有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就无法实施岗位竞聘、公开招聘、辞聘解聘。因此,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实施竞聘上岗的前提,是实现以岗定酬的依据,是形成择优竞争、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岗位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事业单位已从2006年起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对因事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等岗位管理活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还没有真正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缺乏具体的岗位设置办法,岗位设置操作的具体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
1.主要问题
岗位设置流于形式。在推行聘用制之初,岗位设置基本延续以往的做法,甚至有些基层单位只是在原有人员岗位基础上签订了聘用合同,用一句“先都起立,然后又按原位坐下”来形容都不为过。没有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没有根据工作任务和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设计工作部门和岗位,没有进行科学规范的岗位评估与分析,没有制订具体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使岗位设置流于形式。
因人设岗现象还是存在。单位出于对原有人员资历、社会人情关系、民主测评影响、单位和谐等多方面的因素考虑,采取有多少人设置多少岗位,为有资历的人设置“照顾岗”,为有关系的人设置“人情岗”,为惹不起的人设置“特殊岗”。一人一岗,既不用下岗,也不用搞竞聘上岗。
岗位设置与岗位管理结合不够紧密。虽然根据事业和发展的需要设置了各类岗位,虽然组织了“公开竞聘”,但没有严格任职资格和上岗条件,没有把因事设岗与按岗竞聘、按岗定酬、考评考核结合起来,岗位管理不实,使聘用制的推行流于形式,给辞退解聘带来难度,给后聘管理带来影响。
缺乏动态的岗位管理制度。一方面没有把事业发展需要和本单位的人才引进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单位岗位设置长年不变,没有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
2.成因分析
缺乏政策依据。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虽然出台了岗位管理相关规定,但是没有比较具体明确的岗位设置办法及意见,基层单位缺乏岗位设置依据。而单位自行制定的岗位设置办法由于没有规范的指导性意见,效果受到影响。
思想认识不到位。单位有些领导没有从单位自身发展和生存高度去认识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岗位设置是人事编制部门管的事,只要按照编制、依照上级粗泛的指导意见去做就行了。因此产生了岗位设置流于形式、因人设岗等问题。
配套政策跟不上。目前,单位认为是好的人才“招不来”或“留不住”,认为出工不出力甚至连工都不出的人员又“辞不掉”,人员进出口不畅的现象突出。其根本原因在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措施不够配套。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配套措施不够灵活,“人员劳动差异”还不能充分体现,人员解聘后的医疗保险待遇有较大差别,企业与事业养老保险机制不一,养老金差异大等都反映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协调性、配套性较差。
三、岗位设置的对策建议
1.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指导,按照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根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相应的岗位设置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每一个工作岗位,努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行政管理向制度法制管理的转变。
2.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按编设岗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及人员结构、领导职数为依据,在编制数额内设置岗位,这是红线,绝不能突破。岗位的名称、数量、职能、责任、权利及岗位的任职条件等与本单位的类别、工作性质和任务相符,岗位数不得突破编制数。
因事设岗原则。要根据单位的性质、规模、职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要把整体事业职能任务合理分解,分类细化,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要求等。
精简高效原则。应按照最少岗位、最低数量和最佳组合的要求,满负荷地设计每个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其最佳工作效能。要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前提,不交叉设岗或重复设岗,做到岗位的职责、权利、义务相统一。
优化结构原则。岗位设置要体现出对各类岗位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人员配备、目标考核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分析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技术要求和责任大小,合理确定各类岗位人员的结构比例,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适时优化调整。
职级分明原则。岗位设置要按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岗位和职务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岗有责。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区分、规范岗位和职务级差,优化组合、科学搭配,形成梯阶效能。
3.岗位设置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按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大类分类设岗。
(1)管理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岗位由领导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两部分组成,岗位设置也分领导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设置。
第一,实行分类设置。管理岗位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机构性质、单位类型、职责任务、级别规格、编制员额、经费预算、发展需要需求等因素,对不同类型的组织机构实行不同的岗位设置办法。近年来,我局对局属各单位的分类工作进行了探索研究,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等进行了事业单位分类,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
第二,严格控制总数。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岗位总数要严格控制,岗位主体职能相近、任务性质基本相同的岗位,可考虑兼职或一人多职,行政管理人员也可以兼职专业技术岗位。如我局测绘处和航标器材维修中心,行政管理人员也只占职工总数的8%左右,其行政管理人员一人多职并兼职专业技术岗位,大大控制了行政人员的比例。
第三,领导岗位设置。行政领导岗位应根据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部机构数及实际工作的需要,专门科学设置。
第四,一般管理岗位设置。一般管理岗位应根据不同的机构规模、单位类别、职责任务、级别规格合理确定本单位的管理层次。一般管理岗位可实行职员职务等级制度。职员职务的等级,应按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的要求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资历确定。通过建立科学的、规范的、符合单位实际需要的职员等级制度,以此来区分一般管理岗位的职级层次,从而达到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的目的。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基础。通过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做到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形成科学的结构层次,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第一,合理确定总数。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合理确定,并要兼顾考虑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发展方向和业务建设需要。同时,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
第二,科学区分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根据本单位性质、规模、职责、所承担的任务等要素,科学选择职务系列、合理确定职务层次。通过区别重要、次要岗位来确定不同类别的岗位级差和待遇。通过大量的调查与实践工作,本人认为,在科学确定主要、辅助职务系列的同时要合理确定每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职级,各系列的职级划分应层次适中、级差合理。
第三,严格控制比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根据人事或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确定高、中、初三级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一般高、中、初各级岗位应呈金字塔型结构,其做法体现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阶梯效能,使每一专业技术职务序列设置的岗位之间,职责任务明确、协调配合有序,发挥出每一专业技术岗位的良好效益。
第四,建立流动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应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的需要探索和建立一定数量的、符合人才流动的岗位。通过流动岗位的设置,不但可以解决聘用制推行过程中的分流问题,还能促进人才的合理引进和流动,推动人才和事业健康发展。
(3)工勤岗位的设置
第一,控制数量结构。工勤技术人员岗位应按照总量控制与等级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岗位总量内科学合理地设置每一具体的岗位工种和控制技术等级结构比例。
第二,工勤岗位社会化。事业单位对于可以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勤岗位要逐步实现社会化。通过大量调查得到的信息,多数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都支持工勤岗位实现社会化。因此,通过把事业单位后勤保障推向社会进行市场化操作,不但可以减少经费开支,还可以推动主营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3]顾金飞,郑坤法,何兵,张亚红,陈学清,孙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研究[J].经济丛刊
【关键词】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过渡期
一、引言
天津航测科技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中心”)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历经多次机构改革,至2012年海事系统核编转制后成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党组工作部、工会办)和计划财务科2个综合管理部门以及业务管理科等4个业务部门,定编33人。核编后至今运行的4年多时间里,工作人员已几近满编,绝大部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超过了65%,岗位数量不足、结构比例不合理、岗位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符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推行岗位设置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
(一)岗位数量严重不足
一是综合管理岗位不足。海事系统核编后,科技中心综合管理工作大幅增加,办公室的职能涵盖了行政、人事、党务、群团、安全综治、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等多个综合部门管理职能,核定编制仅为5人,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是专业技术岗位不足。核编前,科技中心为海事系统唯一的科技研发和管理机构,其职能决定了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而“三定”方案中却将近一半的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不符合当前和未来的工作需要。
(二)岗位结构比例不合理
海事系统核编以前,科技中心为海事系统唯一的科技研发和管理机构,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大部分工作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人事、财务、行政和党群工作中的很多工作由上海事局统一管理。核编后,科技中心近一半的岗位被定为管理岗,但都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如果硬性按照上级的规定比例执行岗位设置,将严重不符合当前和未来的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和一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不利于内部的稳定和事业的发展。
(三)岗位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符
一方面,个别岗位存在“虚设”的现象,即岗位人员长期借调从事其它工作,未能履行本岗的工作职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考核造成了一定困难。另一方面,个别综合管理岗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集主管和秘书于一身,既是经办人又是负责人,自己起草自己审核,存在角色冲突,不利于单位的规范管理以及廉政风险的防控。
三、问题原因分析
(一)岗位分配不合理
科技中心是具有公益属性的技术密集型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需要大量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而“三定”方案中明确的科技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只有19个,管理岗位14个。当前,海事系统正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科技中心在岗位设置工作出现的问题正是反映出核编转制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当前岗位总量控制和分配以及等级分布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不相符之处,必须重新进行调查评估及核定。
(二)职责分配不合理
目前的职责分配对部门职责的界定不够合理,只是将科技研发的业务工作分配到四个业务部门,财务管理由计划财务科承担,而对于其它综合管理工作,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配,全部划拨给办公室,将办公室变成了一个职责无边界的兜底部门,导致出现身兼数职、工作任务应接不暇的状况,工作中容易出现疲于应付的现象,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三)操作流程不够规范
岗位设置的过程应是对单位职责分解,根据分解后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再定编定员,从而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岗位无重复,工作无遗漏”的目的。海事系统的岗位设置是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各岗位任职资格尚未明确,只是根据上级设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进行测算和分配,没有真正做到“因事设岗”,导致出现岗位设置与工作实际需求和人员现状不符的问题。
四、对策建议
(一)深入开展岗位调查与评估
岗位调查评估是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应对科技中心及各部门最低岗位配置数量进行评估,重新核定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数,按照“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的要求进行岗位设置,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在系统内调剂解决,以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二)认真编制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是竞聘上岗、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科技中心应在重新核定编制和岗位的前提下,对所有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量及所需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评估,按照职责和任务设岗,编制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等,为岗位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过渡期管理
岗位设置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不符合岗位设置要求的人员要通过过渡期进行消化,逐步实现科学、合理的结构比例。特别是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可通过保留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方式进行平稳过渡,以起到激励现岗人员的目的,保证单位的良性发展。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制度
岗位设置完成后,应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单位和部门职责的变动和任务的变化进行调整,以适应单位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建立健全岗位设置定期调整机制,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明确调整的时间、频次、条件、流程等,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科学合理、严谨规范。
五、小结
岗位设置工作事关单位发展稳定的大局。当前,海事系统岗位设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对于职能相对特殊的科技中心来说,还应在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测算符合实际情况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海事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部门;职责划分;人员配备
一、引言
随着经济转型和企业管理的转型,财务部门逐渐由被动核算的职能向决策支持的职能转变,因此财务部门在企业内部的地位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国有企业,按照现代公司治理框架,提升财务部门的决策支持功能和监督管理效率是国有企业向市场经济主体转型的基本要求。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应与会计职能和经济活动内容相匹配,人员的设置应该满足一定的原则。但是,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深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能适应现代公司管理的要求,严重影响到了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益。
二、国有企业财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存在的问题
(一)岗位设置不满足现代化管理要求
传统的财务部门一般包括出纳、往来会计、成本会计、收入会计、税务会计、基建会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不同的岗位,这种传统的岗位设置一般都能满足企业的核算要求。但是,会计不仅仅具有核算功能,还应具有预测、控制、监督、决策和分析职能,传统的会计岗位设置仅仅满足了基本的核算需求。但是,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要求会计能够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服务,能够成为企业加强监督控制的有力工具,显然,传统的岗位设置模式无法到达这一要求。例如,企业在开展项目投资之前,一般要经过可行性论证这一程序,可行性论证需要大量的加工后的财务数据,在很多国有企业,财务部门没有相应的岗位和人才,都是临时抽调财务人员负责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工作,临时抽调的财务人员不一定具备相应的素质,无论从专业性还是从科学性都难以达到要求。本质上,传统的财务部门缺乏管理会计的岗位和人才,这种缺失将导致核算与预测、监督、分析等管理职能严重脱节,不利于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支持服务功能。
(二)职责权限模糊
职责分明、权责一致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要求。绝大部分国企的财务部门都有明确的岗位分工,也都要求财务人员各司其职,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种职责分工也是相对的,有些工作的职责权限是模糊的。首先,传统的岗位分工往往是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某一模块的核算工作是具体到人,这一点是非常清晰的。但是,除了核算工作,财务部门还要负责经济监督、资金预算以及绩效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很多国有企业的财务部工作章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工作内容,也没有明确设置相应的岗位,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员,岗位设置呈现出片面化,这对财务部门的正常运转是不利的。其次,在大型国有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核算工作量是非常大的,甚至有些不属于财务部门的工作也会被强加给财务部门,这样往往给财务经理造成很大的工作压力,有些管理混乱的财务部门,财务经理在接到突入起来的工作内容时,往往随意分配给某一员工。职责权限不明确,加重了财务人员的负担,不利于财务人员钻研业务知识,也不利于提升财务工作效率。
(三)人员配置存在不合理性
传统理论认为,财务工作并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价值,因此,财务部门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地位不是很高,财务人员的薪酬和地位也不是很高,这种理论直接抑制了财务工作的经营决策支持,企业管理层也因此不重视财务人员的配置。首先,在人员招聘环节,企业普遍重视技术、营销等专业人才的招聘,却不重视财务人员的招聘,财务人员的选拔缺乏有利的标准,殊不知管理决策会计对于人才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其次,在编制用人计划时,财务部门的编制普遍较少,有些企业为了控制成本,故意削减财务人员的编制,结果是,财务岗位的需求较多,人员配置捉襟见肘,一些专业性的管理会计工作本来需要专人负责,结果不得不由财务人员兼任,这样不但加重了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再者,由于人员有限,很多财务人员都是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务,在某些情况下是非常混乱的,并且也不能达到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要求,这也给财务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三、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的合理化建议
(一)强化岗位设置的全面性
按照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要求,核算型会计管理已经很难满足经营决策支持的要求,财务工作必然要向管理支持性转变,财务不但要继续发挥其核算支持功能,更应该突出其预测、监督、评价等衍生。财务部门的岗位应体现出模块化。原有的从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以及报告的核算工作应继续保持,并归入财务核算模块。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应另外增加以下的管理会计模块:(1)财务预算模块。财务预算岗位主要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按照企业的战略要求、市场信息以及财务数据,在一定的模式下,将企业的经营战略转化成财务预算,并负责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和事后的分析。(2)成本控制模块。成本控制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措施。成本控制岗位主要负责企业产品成本和费用的监控,按照企业下达的指标,制定成本定额,编制成本预算。(3)绩效评级模块。很多国有企业都不重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工具,有效地开展绩效评价有利于提升部门和员工的工作斗志,杜绝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二)明确岗位职责权限
岗位职责权限明晰是提升工作效率和加强员工管理的前提。职责权限的一个总体原则应该是“因岗设责”,岗位的性质和工作内容决定岗位的职责。针对目前的现状,国有企业应着重解决一下几个问题:(1)完善管理会计的岗位职责。在上述的岗位设置内容中,已经明确了财务部门岗位设置应该增加管理会计模块的职位,每个管理会计模块的工作内容是非常明确的,现在所要解决的就是在此基础上将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并由此明确不同的岗位分工。(2)规范财务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财务经理事先应将部门管辖的所有事务进行统计,对于总体的工作内容,财务经理应有一个清晰的框架,在这个框架内,划分不同的岗位,明确相应的职责。
(三)合理配置财务人员
首先,企业的管理者应该转变传统的思维,财务部门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决策支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不是没有价值,财务人员的素质和配置效率直接影响到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此管理层应该重视财务人员的配置效率。合理配置财务人员应该从人员招聘的环节入手,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决定其未来的工作状态,企业应重视财务招聘,特别是,目前国有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企业更应加大支持力度引进更多的管理会计人才。再者,财务部门的价值不能直接体现到终端产品价值,随着管理决策在现代化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财务部门的价值逐渐显现出来,充分配置财务人员是提升财务价值的必备条件,企业不应以削减成本为由来削减财务人员的编制,相反,应该在充足供应的前提下,更好配置人力资源,保证财务价值的最大化。
四、结束语
在新时代下,财务管理逐步由核算型向决策支持性转变,受此影响,财务部门的岗位设置、职责划分和人员配备也要做出战略性的调整,国有企业应开辟更多的管理会计岗位,更加细化岗位职责,明确职责权限,强化人员配备,提升配置效率。
参考文献:
[1] 黄爱华.朱B.当代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J].企业经济,2014 (04).
一、实施范围
1、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事业单位应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
2、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过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现主要承担行政职能或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在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事业编制范围内设置岗位。
3、事业单位经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经过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综合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其中: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对结构比例有具体规定的,依据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人事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8、市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办法和行业指导意见的规定,制定本部门、本行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全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1、管理岗位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其他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12、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其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后,再按规定确定其管理岗位的设置。
13、事业单位中的群团组织,除国家和省里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用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产生。
14、市人事局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办法和行业指导意见的规定,逐步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的管理。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的实际情况,专业技术岗位暂设10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设4个等级,即四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暂只设第四级,副高级的岗位设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6、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7、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0.7:4.0:5.3。
1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执行如下控制标准:四级岗位在高级岗位所占比例按照(参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首次设岗聘用时,专业技术高、中、初三个层级岗位,除各层级起点等级岗位(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初级十二级)外,其他各等级岗位聘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等级岗位总量的30%。
19、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职责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20、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总量,严格限制高级和高、中、初级内部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21、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2、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24、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要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25、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6、特设岗位的设置,按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报市人事部门核准。特设岗位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管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8、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9、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四级职员岗位,必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
(2)五级职员岗位,必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
(3)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必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
(4)九级职员岗位,大学毕业后及在十级岗位上工作一年、专科毕业及在十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中专和高中毕业及在十级岗位上工作四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30、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1、专业技术一、二、三级岗位按国家、省规定的任职条件执行。
3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首次设岗聘用时,必须在七级岗位工作6年以上。
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单位业务带头人或工作骨干,为单位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5、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程序及审核
36、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机构规格、社会功能、职责任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单位基本情况并附批准文件,拟设岗位总量,三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限额情况,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安排情况,需要请示说明的问题等;
(2)岗位设置方案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孝感市人事局核准。
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初审、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孝感市人事局核准。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办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省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8、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9、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6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40、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办法和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实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新录(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
41、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42、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根据省有关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43、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03]1号)和本实施办法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把实施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在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基础上,抓紧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已实行聘用制度和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实施办法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合同文本要执行国家规范。
4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5、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等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二、三级岗位
46、专业技术一、二、三级岗位按照国家和省里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呈报。
八、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
47、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其任职人员按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市直属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符合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经主管部门初审、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孝感市人事局审批。
九、组织实施
48、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全市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由市人事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意见作出规定。
49、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市直各部门要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市委组织部门、市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用人单位自,确保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50、根据国家、省相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办法的精神执行。
51、规模小、人数少、较为分散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其结构比例可实行集中调控管理。
52、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我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岗位等级设置。
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划分。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见《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附件1)。
(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包括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我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2)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
(3)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11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务职数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确定机构规格、领导职务职数后,按照10条规定执行。
12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和我省有具体规定的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任用。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1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省属事业单位为3∶4∶3,设区的市(州)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
1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7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8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9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0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五)特设岗位设置。
21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类别和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或者设置的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以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1)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研究与开发,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的。
(2)引进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任职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
(4)其他确需设置的。
23特设岗位的设置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后,报设区的市(州)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其中,特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省人事厅核准。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民族自治区域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其学历要求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高中)学历。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7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8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9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指导意见,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任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
(4)其他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同行公认的省内一流人才。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3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和各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不低于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和各级岗位的设置数量、人员队伍情况等因素,研究制订。
五、岗位设置程序及审核权限
3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2);
(2)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公布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并组织实施。
3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事厅核准;省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2)设区的市(州)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设区的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市、区)部门或者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设区的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其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36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7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8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以按照34、35条规定申请变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
(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增减机构编制的。
(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39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0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
4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
4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经设区的市(州)政府或者省级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商有关部门后核准(核准后,该单位专业技术三级以下高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由单位聘用。
43事业单位应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44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及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其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5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46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7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
48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有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执行。
49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现有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者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50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40号)规定,已经实行聘用制度,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40号)、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上一等级岗位和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51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摘 要 国网随州供电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网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历时三年,全面高质量建成“三集五大”体系。2015年,随州公司为保证“三集五大”体系高效运转,对人力资源标准岗位进行优化,开展“五位一体”深化应用,以“五位一体”深化应用促“三集五大”扎根落地。历时半年,基于“五位一体”深化应用的标准岗位优化从促进人力资源集约化、绩效考核应用等方面收效显著,为随州公司走“小而精、小而优”的特色发展道路提供了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
关键词 “五位一体”机制 标准岗位 优化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一)专业管理的背景
目前,公司“三集五大”体系运转不够协调,各专业之间制度、标准、流程、业务之间的横向匹配和深度融合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员工多年来形成的思维定式没有改变,还是按照老一套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方式处理业务;公司层面的“五位一体”虽然已基本建成,但各基层单位对“五位一体”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五位一体”管理平台尚未实质性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二)专业管理的理念
1.“五位一体”机制建设的理念。
“五位一体”是基于岗位职责、流程优化和科学考核的新型管理模式,将业务流程相关的职责、制度、标准、考核等管理要素进行细化拆分,匹配到流程最小单元―流程环节,通过角色把各项任务和要求一一落实到岗位上,各岗位所承担职责和需要遵守的全部管理要求高度协同、一致,并通过运营监测(控)形成创新体系,建立闭环控制、高效运转的多体系协同机制。
2.标准岗位优化的理念。
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会存在同一岗位的不同工作人员,工作“走样”,得不到同样质量的输出。员工在履行职责时不够明确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因此岗位需要指导员工履行职责、开展的规范指引。如果将岗位职责与标准挂钩,用标准化的理念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实现岗位职责管理、标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将会更好的解决岗位上“干什么、怎么干和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三)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1.专业管理的范围。
全口径标准岗位优化,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专业管理、技术管理、生产技能和服务类等各类岗位,以及由岗位标准化建设而引发的“五位一体”机制深化应用。
2.专业管理的目标。
(1)完善以职责、流程、制度、标准、考核“五位一体”为核心的岗位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公司职能管理体系界面不清、管理要求冲突矛盾、信息系统业务壁垒等突出问题,推动公司管理由职能驱动型向流程驱动型转变,促进企业信息架构的持续完善以及业务应用信息系统的更加紧密集成,为公司变革创新提供快速响应的管理平台。
(2)同步更新与流程匹配的职责、制度、标准,在实际岗位与标准岗位匹配的基础上,将流程环节对应到岗、落实到人。优化制度与流程的匹配关系,检查制度与流程匹配关系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制度匹配精准度。
(3)纵向深化体系在人力资源专业的应用,提升人力资源集约化水平。
二、主要做法
(一)利用“五位一体”机制建设管理平台,对公司标准岗位流程架构优化
利用“五位一体”机制建设中ARIS流程管理平台和流程管理思想,进行基于流程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流程逐级展开,构建公司分层、分类的流程架构体系。实现流程管理的信息化,流程架构可以随企业战略和管理要求变化灵活动态调整,各流程要素间既可动态引用又可动态修改。
(二)进行全面岗位梳理,找出公司标准岗位与“五位一体”岗位匹配中差异
遵循“顶层设计、整体优化、统筹实施、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按照“管理人员到岗位、生产单元到班组”的实施理念,共规范基层单位管理岗位121个,规范班组153个。在湖北省电力公司下发岗位分类标准和标准岗位名录后,组织进行生产岗位序列规范,完善公司标准岗位名录,建立健全公司标准岗位序列,并在“五位一体”平台上对公司岗位名录进行同步更新。
(三)开展岗位分析,对“五位一体”岗位匹配颗粒度进行细化
开展岗位分析工作。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岗位参与的业务流程,明确岗位的参与的流程、流程环节、角色、表单、环节对应的制度、应用系统、标准等等内容,导出包含有岗位名称、职责,参与的流程以及制度、标准、绩效考核指标等信息的岗位信息,更加客观准确的体现各类别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
(四)岗位变动的动态更新,提高“五位一体”岗位匹配契合度
将流程中具有相同职责的责任主体设计为一类角色,为每个岗位确定所对应的角色以及该角色参与的流程,从而建立起角色、岗位、流程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流程角色与岗位的匹配,从业务流程的角度读取岗位实际工作内容,动态调整岗位职责,清晰定义部门、岗位的职责与分工界面,一切从业务出发,达到岗位设置标准化的目标。当组织结构或岗位发生变化时,只需调整角色与岗位的匹配关系,业务流程中的管理要求就可以通过“五位一体”平台导出落实至新的岗位。
(五)开展流程绩效监控及考核,促进标准岗位实施
以流程绩效指标体系为基础,对指标重要性、关联性、逻辑性进行分析,筛选能体现部门和员工关键业绩的指标纳入绩效合约。典型绩效合约中包含目标任务类绩效指标458个,其中257个为流程绩效指标,占比56.11%,确保结果性指标与过程驱动性指标兼顾。
对于一线员工考核,通过深入分析班组员工岗位工作内容,细化班组工作积分项目,使其覆盖班组员工工作内容,实现工作积分标准科学、全面、具体,提高量化考核的客观性。统一规范形成县级供电公司共78个典型班组的工作积分标准,推进工作积分制考核高效运行。
在实施考核评价时,将流程绩效监控结果纳入全员绩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部门、岗位绩效,管理责任更清晰,目标支撑更具体,量化考核更精准,进一步推进向注重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考核方式转变,促进标准岗位执行的落实。
(六)应用“五位一体”机制建设成果,探索开展岗位价值评估
改变传统岗位价值评估思路,创新评估方法和评估手段,探索基于岗位承担工作多少和重要程度对岗位价值进行科学评价。利用流程为评估对象,从工作复杂性、工作责任、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角度设定评估标准,对工作任务进行评价;利用流程、角色、岗位的对应关系,将角色上形成的评估结果汇总到岗位.有效避免组织结构调整对岗位价值评估结果的影响,增强岗位价值评估的稳定性和结果的有效性,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七)实施基于标准岗位优化的人才培养开发措施,促进人与岗位动态匹配
通过标准岗位的,在岗职工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工作方向。在此基础上随州公司实施了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措施,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促进人与岗动态匹配。
1.对现岗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全面盘点,比对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系统地有计划地展开针对性培训和开发,深入开展全员培训考试,提升岗位适应能力。
2.根据较高阶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有计划地培养后备人才。明确成长路径,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公司的人才选拔任用相匹配,为公司发展建立有序、充足的后备人才力量。
三、评估与改进
(一)评估方法
1.数据对比统计法。
通过岗位管理新旧模式实施前后的人员配置情况、队伍素质情况、人力资源指标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科学评估实施岗位责任新体系的效果。
2.信息系统分析与监控。
通过管理平台实施成果,将岗位责任、工作要求、管理目标快速、精确传达到岗位。探索端到端流程绩效监控实现方法,对岗位工作规范性及工作效率进行监控,促进岗位责任落实。
(二)实施效果综述
1.实现岗位管理目标。
(1)通过全面的业务流程梳理和组织岗位梳理,进行了岗位设置优化。紧紧贴合业务,实现“因事设岗”。
(2)通过创新开展流程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员绩效管理,实现“人行其事”。
(3)通过岗位管理基础的不断夯实,岗位绩效管理的不断深入,不断加强收入管理,理顺分配关系,开展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现“事得其酬”。
2.员工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公司生产专业不断整合,岗位能力要求不断提高。加强岗位管理,通过上岗条件反过来要求员工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学历教育、技能等级与岗位匹配程度越来越高,目前生产技能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技能等级与岗位匹配程度超过80%。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比例不断提高,高级工以上占到70%,生产技能人员“双师”比例也不断提高,目前达到了近20个。通过技能竞赛涌现一批技能拔尖的人才,获得省公司及荣誉20多个,为随州公司争得荣誉,为员工个人发展拓宽了道路。
3.岗位履职能力稳步提高。
不断加大对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在提升岗位履职能力,管理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一是高素质管理人员比例不断提高,公司现有本科以上管理人员占总数的85%,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占总人数的62%;二是公司各类优秀管理人员不断涌现。公司管理人员获得网省公司奖励的有20人,到国网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和其他上级单位挂职锻炼、工作的员工有近20人,正是人才培养选拔的不断创新,让员工有了成长的空间,在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中得到平衡。
4.优秀专家人才逐年增加。
人才培养与标准岗位优化进行了紧密联系,同技术技能等级、不同层级的优秀专家人才与薪酬紧密对接,员工参与人才评价的热情不断提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技能等级鉴定和优秀专家人才评选的人数逐年增加,人才队伍建设的效果开始显现。
四、存在的问题
“五位一体”机制建设下标准岗位的优化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已经开展了全员绩效管理、人才培养、薪酬改革探索等工作。为适应体制机制的快速变化,公司用工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待于进一步拓展,薪酬模式亟待改革,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单位范围。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
2.人员范围。首次岗位设置时,已参加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凡属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首次岗位设置。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4.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控制标准如下:(1)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当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6.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岗位。
7.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8.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管理岗位根据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工作需要设置。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9.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执行。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确定。
1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5∶3.5∶6。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结构比例须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其工作职能、人才密集程度、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设置适用主系列岗位的控制标准。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4.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事业单位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5.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6.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9.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0.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条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1.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2.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五、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23.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2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
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同〖JP2〗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JP〗会保障局核准。
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门文件规定执行。
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无法按照规定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和每一类岗位内部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其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在总的结构比例内根据情况统筹考虑,调剂使用。
25.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设置、任职条件和人员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应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核、市政府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27.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文件及有关规定,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新补充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28.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9.已经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已经达到或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采取适当方式平稳过渡。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3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以下简称“双肩挑”),因行业特点,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一是岗位确实需要专业技术背景,二是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是确实完成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双肩挑”人员占用管理岗位职数,须在核定的管理岗位总额之内按岗位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双肩挑”应从严控制和审批。
32.对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可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但首次岗位设置完成后,应严格管理,逐步过渡。凡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改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不得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员兼任政工专业职务的参照执行。
33.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规定结构比例核定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按照其现聘职务或岗位,在单位岗位总量内暂时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结构,加强管理,逐步实现三类人员结构与三类岗位结构相一致。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完成后,坚持对岗聘用。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工勤技能等级与岗位所需任职资格不符的,不得聘用相应等级,也不得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34.对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核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的,现有在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职数竞争上岗,富余在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由单位根据核定的岗位职数、结构比例和实际情况,制定逐步消化的措施,经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实施。
35.首次岗位设置时,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可列入管理岗位类别,以本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数为基数,其高、中、初级岗位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并按岗位设置规定程序及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36.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由单位填报《市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审核表》,按照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
(1)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
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
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核定的岗位数审核申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三级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按人事管理权限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37.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的,应具备所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其中,由工勤技能岗位流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并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38.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岗位聘用后,应将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从确认的次月起按所聘岗位确定并审批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39.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共同把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40.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组织、编办、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具体实施。
41.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后,按政策新增的岗位工资按分级分类的原则负责,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增资由市财政解决,差额拨款单位专技人员增资按原渠道实施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的增资由单位自行解决。
4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3.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4.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日常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应将核准的岗位职数、人员聘用情况填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另行制定),发生变更异动的,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及时办理变更异动审核手续并登记入册,作为岗位调整、人员聘用的依据,加强日常动态管理。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不断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各级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市区镇综合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职能和任务:为辖区群众提供职业介绍,用工登记,信息咨询,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组织培训等;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化教育,提供各种实用技术、短期培训和岗位培训服务;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开展“春风行动”慈善救助,医疗救助、低保金发放,慈善超市,助学救助及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扶贫等工作;负责镇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投资与运行,确保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农贸市场和私房出租税的征管;负责辖区内撤村建居社区的农转居多层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任务;编制农转居多层公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科普宣传,文物、文化市场管理。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加强农业、农机、农电的管理和服务,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和检疫工作,提供畜牧兽医服务;开展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运营、维护、监督和城镇道路的卫生作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自来水管的安装、维修,水费收缴工作。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编制数30名,其中管理人员30个,无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
(二)正式在册人员情况
市区镇综合服务中心实有人数29人。
其中管理人员29人(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具有相当于副科级2人;无内设机构;其他管理人员24人)。
(三)主体岗位情况
市区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岗位为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一)岗位总量
市区镇综合服务中心拟设置岗位总量30个,其中管理岗位20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67%;专业技术岗位占33%。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和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7%。其中七级1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5%;八级(1)2个,八级(2)2个,分别占管理岗位总量的10%;九级15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75%。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2、非领导职务2个,为八级职员。
3、其他管理岗位15个,为九级职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3%。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
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其中:七级岗位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