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3:38:43

一、“联述联评联考”对象:各村(居)党支部,办属各部门党组织。
二、“联述联评联考”时间:集中安排在9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本次基层党组织“联述联评联考”活动由街道群教办统筹,督导组牵头共同成立考核组,由考核组具体负责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联述”,即各村(居)党支部,办属各部门党组织就2014年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员干部和党工委考核组进行专项述职。
(二)“联评”,即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及其他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
(三)“联考”,即考核组对所督导党组织2014年以来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五、方法步骤
(一)开展调研分析(9月15日前)。街道各督导组围绕2014年以来党建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本地、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运行状况分析评价,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以掌握党建工作实情。
(二)撰写述职报告(9月16日—9月18日)。各村(居)党支部,办属各部门党组织书记在前阶段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结合实际、言简意赅,字数在1500字以内,切忌以工作总结代替党建专项述职。于9月22日前将党建述职报告送考核组备案。
(三)召开述职会议,接受评议测评(9月22日—9月28日)。各村(居)党支部,办属各部门党组织党组织召开本单位党员干部大会,党组织书记在会上进行口头述职。参会人员:街道考核组、单位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党员代表。单位党员干部人数少于50人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由考核组主持、监督。会上,考核组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填写《市基层党建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
(四)组织专项考核(9月30日前)。专项考核由日常纪实考核、现场观摩考核、述职评议考核三部分组成。考核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百分制量化,根据考核分数确定“好”(得分≥90)、“较好”(80≤得分<90)、“一般”(60≤得分<80)和“差”(得分<60)四个等次,并填写《市基层党组织“联述联评联考”综合考评表》》(见附件2、附件3)。
1、日常纪实考核。①日常材料报送:平时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和有关表格的按时、准确上报。②基层党建信息:市级及以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简报及组工通讯、信息刊发有关基层党建工作的稿件。③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被命名表彰为市级党建示范点和市级党建示范点;受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市级及以上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或提供现场。
2、现场观摩考核。考核组认真检查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软件资料、工作台账的规范建立和党建阵地、活动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党建示范点建设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3、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组对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
工作述职情况进行考核。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确定为“好”或“较好”:①因基层党建不力,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③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排名靠后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分析,撰写述职报告,召开述职会议。各考核组要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各基层党组织的述职报告、评议结果统一汇总上报街道群教办存档。
一、考核目的
以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能为重点,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逐级考核的要求,坚持权责明晰、注重绩效和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综合评价的原则,建立健全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我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驻宕有关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县属重点企业。
三、考核内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
2.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县直有关部门及省驻宕有关单位:
1.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
2.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责任的落实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县属重点企业:
1.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目标、措施和实施情况;
2.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考核方式
(一)自查。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属重点企业要按照年初制订的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计划进行两次全面自查,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分别于6月10日和11月5日前报送县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级考核。每年12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县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自查报告,对各乡镇本年度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形成综合性考评报告,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乡镇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结果。各乡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属乡级政府进行相应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三)政府对部门考核。每年12中旬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直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自查报告,对县直有关单位本年度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首先采取部门互查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互查小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开展互查,并形成互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互查报告,形成综合性考评报告,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的考核,可以参照上述办法自行确定,考核结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对企业考核。每年11月中旬前,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各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职责范围内对所管理的县属重点企业本年度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首先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抽查结果,形成综合性考评报告,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该企业申报甘肃名牌产品的依据之一。
五、奖惩措施
县政府对各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县属重点企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优良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和县属重点企业予以表彰奖励;连续2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县属重点企业,要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专题报告,剖析原因,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领导小组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县属重点企业要深刻认识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相关领域的质量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推进。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努力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
一
为加强党组织对干部的监督,2009年8月,我们针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不足,进行了领导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的探索,研究出台了《领导干部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试行办法》,明确了报告的对象、内容、方法等,强化了对干部的廉政考察。
报告对象更明确,操作性更强。为增强可操作性,我们研究确定在拟提拔干部中率先进行报告。即凡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经过联合预审,拟提拔为正县(处)级和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人选,都应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待拟提拔干部报告较为成熟后,再逐步扩展到整个领导干部队伍。
监督关口更靠前,时效性更强。一方面,将报告时间由任后前移到任前,实现了关口前移,突出了源头监督;另一方面,考察对象必须在考察前报告,不报告不提拔,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报告内容更广泛,重点更突出。在原来报告本人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增加了配偶及子女的称谓、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情况,特别是将家庭年总收入、家庭资金总额、私有房产、私有汽车、合计3万元以上债权或债务、配偶及由其抚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投资和股份等家庭财产情况纳入报告范围,监督的面更宽,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
监督手段更直接,处置更及时。我们明确,考察期间,考察组可视情况对报告内容进行适当了解,发现有瞒报、伪报或其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要认真查核;对瞒报、伪报的,终止其考察对象资格。任前公示期间,对涉及拟任人选《报告书》内容不实或廉洁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由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影响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
随着制度的出台,干部提拔先报告财产,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必经程序。在2009年年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首批37名拟提拔为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均按照规定填写了《报告书》,主动申报了家庭财产等22项个人有关情况。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制度的推行,为我们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二
今年4月,省委组织部在我市开展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的试点工作。我们按照廉政报告制度的要求,研究确定了廉政报告的对象、报告的内容和配套措施。
明确廉政报告对象。从干部管理权限出发,将廉政报告对象确定为:经泰州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经过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等部门联合预审,拟提拔为正县(处)级、副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人选。
拓展廉政报告内容。廉政报告涵盖了财产申报的内容,但不仅仅限于财产申报,还包括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等情况。按照《规划纲要》的原则性要求,结合泰州实际,我们将廉政报告的内容由以家庭财产申报为主拓展为5个方面:1,报告家庭财产等个人有关情况。要求被确定为领导干部考察人选的,应向组织报告个人配偶及子女情况、家庭财产以及有关事项。2,报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3,报告本人涉及当地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4,报告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有关情况。5,报告本人其他方面的廉政情况。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方面廉政情况,需向组织报告的,拟提拔干部也要向组织作出报告。
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一是设计制作《报告书》。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拟提拔干部,本人要如实填写《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不愿填写的,视为放弃考察对象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二是结合考察了解。考察期间,考察组可视情况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告书》内容进行适当了解,发现有瞒报、伪报或其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要认真查核,并将查核结果及时向组织部报告。组织部根据考察组反映的情况进行研究,对瞒报、伪报的终止其考察对象资格。三是送纪委备查。在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干部任免事项前,组织部将考察人选填写的《报告书》送纪委备查。四是举报核查。任前公示期间,对涉及拟任人选《报告书》内容不实或廉洁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由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影响任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目前,我市正在按照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根据规定,今年以来,已有67名拟提拔为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进行了廉政报告。除了填写《报告书》,主动申报家庭财产等个人有关隋况外,我们还要求拟提拔干部向组织书面报告本人涉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任前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报告的内容比过去有了拓展和深化。
目前,我们在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方面的探索还只是初步的,下一步,要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拓展,在建立健全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对廉政报告内容的核查机制。廉政报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但如何使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廉政报告制度,发现拟提拔干部不廉洁的问题,真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为此,我们将建立健全对廉政报告内容的核查机制,通过单位党组织核查、考察组核实、职能部门核定的三重审核,保证廉政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使廉政报告制度不流于形式。
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兑现。
200f年贯穿全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继续强化学习,切实提高科室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深入贯彻执行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
3、充实、完善**市“十一五”、“1468”战略布局建设项目库。
4、对省“861”行动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各项目进展情况,按时完成月度报表;根据项目发展状况对考核我市的项目进行中期调整;
5、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加强与省发改委衔接、加大与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协调,督促项目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推动项目建设;
6、针对国债和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向,编制上资金申请计划,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7、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为重点,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国债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f年具体工作按季度安排如下:
一季度
总结2005年投资工作,制定200f年初步工作计划;
参与200f年全市发展改革会议准备;制定200f年**市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调查了解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展情况,完成2005年年报上报省发改委;
上报2005年度全市项目建设考核方案,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进行2005年度全市项目建设考核评比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准备表彰会议;
制定200f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意后以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做好特殊病犯监区项目前期工作,上报实施方案;
做好迎接省“861”行动计划办公室对我市列入“861”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季度
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为重点,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国债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二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筛选符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项目,用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针对国债和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向,编制上报**200f年城市基础设施国债申请计划、200f年城市污水管网国债申请计划、200f年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国债申请计划,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针对我市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和其他项目发展状况,向省861办公室申请对考核我市的项目进行中期调整;
三季度
总结上半年工作;
完成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上半年投资完成情况调查,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调查了解200f年上半年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展情况,按要求上报省发改委;
针对我市投资形势和对全市经济的影响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供领导参考;
按省发改委要求对全市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和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上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为进一步争取国家扶持打好基础;
四季度
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为重点,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完成国债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前三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掌握详细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进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全年投资完成情况调查,掌握详细进展情况;调查了解200f年全年城市在建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200f年年报编写工作;
开展2007年全市项目投资计划编制的准备工作;
开展市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调查,着手2007年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方案准备;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2.08.57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8-2875-01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内容之一,杜绝传染病疫情的迟报、瞒报、漏报发生是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染病发病呈逐年下降趋势,虽不断有新发或社会关注度高的传染病出现,但总的来说,传染病防控在部分医疗机构重视程度逐年降低。现将诸城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状况报告如下:
1 现况
诸城市现辖19所镇(街)卫生院、8所市直医疗机构。各镇街卫生院、市直各医疗机构均设置了疫情报告员,负责本单位及辖区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及每月自查核对工作;各镇街卫生院、市直各医疗机构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全覆盖;建立健全了疫情报告的组织体系和疫情管理各项制度。近3年未发现传染病疫情漏报现象。
2 存在问题
①人员缺乏: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都为兼职,在从事传染病疫情管理的同时,还承担着本单位其他工作,如预防接种、卫生执法等。②年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少数管理员为非专业人员:部分单位疫情管理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层次偏低,绝大多数为中专和专科学历,在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疫情报告管理规定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且少数人员为非医疗专业。③疫情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少数单位因工作调整等各种原因更换疫情管理人员,新任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不熟悉。④少数临床医师对传染病疫情管理要求不了解,报告意识不足,对法定传染病尤其是丙类传染病中的“其他感染性腹泻”诊断意识不高,埋下发生迟报漏报的隐患。⑤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在少数单位未得到落实。
3 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3.1 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各项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成立了有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疫情管理员审核上报,确保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有序开展。
3.2 强化督导检查,纳入年度考核 各单位疫情管理员对本单位相关科室报告情况进行自查核对,市疾控中心对各医疗单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零缺报单位进行月督导;各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并加大所占比重。
3.3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报告意识 每年根据传染病发病流行特征,及时组织举办各类传染病防控技术培训班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技术培训班,对各级各类医疗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参训人员作为师资力量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并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一、考评机构及工作职责
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组成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督查工作;审定全市年度督查工作方案;考评全市督查工作三人领导小组网络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决定奖惩。
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市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二)根据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要点拟定市政府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审核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情况。(三)安排布置被考核单位承办市政府重要部署(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及其他专题会议以及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决定事项)和中央、自治区、市级领导重要批示事项;督办被考核单位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等有关事项,并对以上工作的完成情况实施督查和考核。(四)对被考核单位内部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五)办理市政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被考核单位包括各区、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其他**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三人领导小组网络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情况;
2、内部督查工作开展的情况;
3、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
4、承办市政府督办事项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每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后,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要点拟定市政府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被考核单位要根据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要加强对自身督查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制度的建设,要重视发挥自身督查机构的作用,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集中力量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将年终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日常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日常督查工作主要采取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抽查、暗访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在督查中,要力戒形式主义,注意工作方法,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努力减轻下级和基层的负担。
在抓好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被考核单位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对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完成情况的具体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结果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
(一)分值比例:
对被考核单位的考评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情况10分;内部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10分;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30分;承办市政府督办事项的情况50分。
(二)计分标准:
1、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实施(10分)。
考核内容:每年各区、县人代会后30日内,各区、县政府将本级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当年主要工作目标,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市人代会后30日内,除各区、县政府外其他被考核单位根据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自治区主管部门及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总体安排部署,提出本部门、本单位当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分)。被考核单位对于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要及时汇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以便市政府掌握情况,协调处理(3分)。年底,要按时限要求,将工作目标完成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5分)。
要求目标制定切实可行,内容准确、全面,报送时间及时。
2、内部督查工作的开展(10分)。
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领导注重督促落实、率先垂范,积极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授予必要的组织、协调和联络的权力,安排督查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与有关活动(2.5分)。
(2)督查网络建设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三人领导小组健全,督查人员无缺位,工作得力;本单位、本系统的督查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正常开展(2.5分)。
(3)制度建设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分管督查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承担督查工作的人员责任明确、职责到位、制度落实,确保内部政令畅通(2.5分)。
(4)具体工作情况。要求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的方法、手段切实可行,并有创新,工作质量、效率有保证,形成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对目标任务的完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5分)。
要求建立一个上下沟通、运转有序、优质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和督查工作机制,促进本部门、本单位督查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3、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30分)。
考核内容: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和每年确定的办理任务和时限要求认真办理。
本项考核的分数由被考核单位办理全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每单件情况的评分加权平均,按25%的比例换算后(满分25分),与综合办理情况的分数(满分5分)相加得来。
办理单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考评标准见附件一。
综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的考核内容包括:
——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收文、办复、归档完整、规范,努力提高办复的合格率(1分);
——领导亲自参与办理工作,办结率为100%,努力提高办理效率(1分);
——认真办理涉及人民生活的实事,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解决率(1分);
——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和委员进行工作联系,努力提高见面率(1分);
——向代表和委员寄送征询意见表,征询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问题进行重新办理或作进一步说明,努力提高满意率(1分)。
本项考评结果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
4、承办市政府督办事项(50分)。
考核内容:被考核单位承办市政府督办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以及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决定事项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办事项的情况。
市政府督办事项分为现场督办和书面督办两种形式,本项考核的分数由被考核单位承办每单项督办件的评分(包括所有现场督办和书面督办件)加权平均后,按50%的比例换算而来(满分50分)。
办理单项市政府督办件考评标准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1、自查。每年6月底以前,被考核单位向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半年自查情况;每年12月底以前,报告全年自查情况。
2、考评。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自查报告进行复核,根据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在1个月内将考评情况报市政府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审定。由市政府督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审定。当年7月向全市通报年中考核结果,次年2月向全市通报全年考核结果并兑现奖惩。
(四)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督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和落实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五、奖惩
(一)将督查工作的考核情况作为被考核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评的依据之一。
(二)对于被考核单位在督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在工作中不按要求办理的,其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向市长办公会议说明情况;对于工作中敷衍推诿、不负责任、严重滞后,完不成任务,造成工作损失的,对该部门或单位以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诫免。
一、考核对象
全市所有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办)、部门、单位。
二、考核单位
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以下简称市招商办)负责考核。
三、考核内容
㈠我市以外投资者在我市独资、合资、合作兴办项目的投资;
㈡在我市租赁、承包、兼并、收购企业的投资;
㈢投资是指已到位的资金、物资、知识产权,包括征地资金、机械、设备、厂房投入、专利技术等;
㈣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㈤流动资金(短期存款、帐面节余资金、购销活动资金)不列入考核范围;
㈥落实招商引资有关制度情况。
四、考核依据
㈠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开户银行进帐单、工商注册登记、开工报告及市外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㈡财务报表、生产经营合同原件(含租赁合同)、物资设备发票、知识产权证明或参股协议书、建筑工程单位合同书、土地证、房产证等;
㈢对同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参与的,招商引资任务由业主单位确认一个主要引资单位,引资额的分配由主要引资单位与其他单位协商分解后报市招商办确认,不得重复计算任务。若协商不成,由市招商办根据项目有关情况裁定;
㈣对招商引资完成数额的考核一律以人民币为单位,实物、知识产权等折算为人民币,以相关评估报告为依据;
㈤向上争取的国家政策性资金以县(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和拨款凭证为依据;
㈥对于收集有关证明资料确实有较大难度的,由引资单位提供有资质的权威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㈦对落实招商引资有关制度情况的考核,以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有关资料和市招商办的有关记载为依据。
五、考核办法
㈠实行立项认定制度。各地各部门引进招商引资项目,应向市招商办提供立项申请、项目情况报告、《市招商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外来投资者基本情况表》(附后)和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主要包括: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代码、投资合同协议书、知识产权证明、开工报告、到位资金银行进帐单、设备购置发票、验资报告等)。项目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盖。
㈡实行月报制度。从年月开始,每月25日前各单位直接向市招商办报送《市招商引资情况月报表》(附后)和招商引资情况分析,没有进展的实行零报告(需报报表)。统计报表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对报表报送实行签报制,不收传真件。不得迟报、漏报、拒报、不按要求填报。
㈢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预报和跟踪制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在洽谈之初要向市招商办预报项目意向,有较大进展的,要及时专项上报。
根据集团要求,现将集团综合部2021年1月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综合部1月管理费用指标:计划82.86万元,实际发生82.52万元,完成率为99.59%(未超支)。
序号
项目
计划费用支出
实际发生费用
偏差额
1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10000
18330.5
2020年欠款
2
车辆保险费
5000
15646.03
新A8KQ70
3
油料费用
10000
6882.35
4
招待费
10000
1732
5
差旅费
4000
本月未产生
6
工资(集团+典当行)
501541.77
501541.77
7
社保(集团+典当行)
51595.34
51595.34
8
福利费(集团+典当行)
6500
5550
9
活动经费
1000
本月无支付
12
和君咨询费
198000
198000
第三阶段付款
14
培训费
5000
本月无支付
15
工装费
25920
25920
剩余50%未付部分
合计
828557.11
825197.99
备注
(二)2020年2月资金计划76.68万元。
二、常规性工作完成情况
(一)行政工作:
1、制度流程建设:
(1)1月份组织全员通过每日晨会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2)
每周通过OA后台检查各公司审批流程规范,纠正审批流程错误、按周通报OA审批时限超时问题,提升工作效率;指导各分子公司二级网络管理员的日常业务,规范流程管理工作。
(3)
组织全员学习宣贯2021年全面预算及经营计划并进行学习成果考核。
2、会务外联管理:
(1)组织召开4次高管例会,及时下发4期会议纪要,并按要求跟进重点工作;
(2)安排部署部门周重点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每周五跟进工作进度,提升了部门各岗位工作效率。
3、文印资质工作:
(1)文印工作:1月下发各类文件共15份(5份处罚通报、6份通知、4份红头文件),及时跟进各部门(各公司)每月重要文件电子文档(行政、人力资源分析报告)的收集、整理、审核,起草并报审集团分析报告。
4、档案资料管理:根据各公司要求,制定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及归档期限;每周指导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解决疑难问题;每月末通报各公司档案规范工作整改进度,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效率化、规范化。
5、固定资产管理:开展1月固定资产盘点,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启用OA线上固定资产管理功能,完成现有资产基础信息录入。
6、企业文化建设及后勤服务工作:
(1)按周对各分子公司进行办公环境、职业行为规范的检查并通过复检逐一落实各公司整改进度,进一步提升集团行政管理规范;
(2)企业文化建设及党工团活动:
①参加社区1月大党委会议;
②本月核销工会费用1笔,合计293元;
③完成2020年1月月度《学习强国》学分排名情况通报;
(二)人力资源工作:
1、招聘与配置
1月全集团在册530人;累计发布招聘信息33条、收集应聘人员信息175条,录用17人,离职27人;同时做好各公司关键岗位缺岗人员招聘的协助、督导工作。
2、培训与开发
3、指导、检查分子公司业务培训,本月组织22场培训,参训人数共236人,参训率44.53%(以集团总人数为基数)。绩效考核管理
1月绩效考核
总结和分析1月绩效考核中的利与弊,立足实际,引导员工从“态度、能力、业绩”三位一体对工作表现进行考量评价的绩效考核方式。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逐渐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方法。通过实施考核,有效实现了对员工的奖惩和工作推动,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4、薪酬福利管理
考勤管理:严格执行钉钉考勤管理,1月查处9人考勤违纪,合计罚款1572.22元;
薪酬福利:1月根据制度规定核算员工薪酬和生日、粮油福利;
5、劳动关系管理
1月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未发生劳动争议事件。
三、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为进一步增强年度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确保2021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有效实施,根据集团工作要求,截止1月底之前,集团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组织全员落实完成本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及全面预算的学习宣贯工作,并组织开展学习成果验证考核。
2、完成2020年度工作总结会及民主评议会通知审核及下发工作。整理汇总各类会议材料,并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召开2020年度集团绩效及各分子公司考核成绩通报会。
4、为体现集团人文关怀,集团综合部积极组织开展对基层员工的慰问工作,坚持落实“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1月分别针对集团公司、昌吉绿产因生病住院、家庭出现变故员工进行实地慰问。
5、根据社区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
6、制定集团高管及各分子公司2021年度目标责任书,截止目前首次报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正在进行中。
7、完成集团高管及各分子公司2020年度绩效考核及运营考核工作。
8、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跟进并积极推动集团及分子公司各类诉讼案件具体进展,认真做好庭审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对于已调解或判决的诉讼案件,高度重视具体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各项责任,同时做好前期遗留问题摸排汇总,做好类似法律案件发生风险防范工作。
四、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详见1月月度行政、人力资源及绩效分析报告)
五、2021年2月重点工作计划
(一)行政、党建类工作
1、检查各分子公司1月行政人事问题整改情况及2021年2月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整理汇总集团1月行政管理分析报告;
3、完成2021年度集团行政管理部分全面管理工作计划及日常行政管理成本费用全面预算修改完善;
4、组织召开佳弘2020年度年终总结会;
5、整理汇总2020年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
6、整理汇总2020年度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年终总结材料;
7、组织召开2020年度佳弘集团年度总结会;
8、对接落实2021版制度汇编排版印刷及下发至集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
9、按计划组织开展党、工、团相关工作;
10、发放集团工会会员春节福利;
11、协调、解决、推进各公司各类诉讼案件具体进展。
(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1月集团高管绩效管理培训;
2、组织开展集团高管经营计划及全面预算考试;
3、整理汇总集团1月人力资源管理分析报告及1月绩效考核分析报告;
4、根据岗位需求开展重点岗位人员招聘;
5、完成2020年社保基数申报事宜;
6、组织开展集团全员进行2021版制度汇编、经营计划及全面预算相关考试;
7、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及细节问题,做好劳动纠纷风险防范工作。
市直及X省驻X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X市组通字〔2018〕X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方式
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中省驻X单位党组织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对其评议考核。工委将择期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中省驻X单位党组织将在大会上进行述职评议。
设(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的市直部门,由党组(党委)组织,全面开展下属党组织书记或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单位数量较多的,可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职工作要延伸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结束后,将述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直机关工委。
市直所有单位党组织都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单位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述职,接受评议。2018年春节前,要全面完成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述职内容
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主要内容是:
1.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重点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等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思想奠基ˑ党性塑造”工程等情况。
3.开展“一争两服务”活动情况。深入开展“一争两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城市创建和追赶超越大局等情况。
4.上年度党建工作点评、个人述职查摆和各季度点评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5.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方法步骤
2017年市直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从2018年1月上旬开始,2018年2月中旬前完成。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要坚持从严从实抓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步骤。
1、扎实做好述前准备。接到通知后各部门党组(党委)、各机关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时间和安排。同时,各党组织书记要深入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照要求,认真检查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查漏补缺,强力推进尚未完成的工作。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党组织要对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抓党建工作实绩和效果进行多层面考量、验证。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原则,对照述职内容,全面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精心撰写述职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反映经验成绩,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回应督查、点评和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杜绝“虚空飘”。各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要报送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对总结工作有水分、查找问题不到位、分析原因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实在的要责令修改或重写。
3、从严从实述职评议。各部门一般以党组(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要根据实际,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一般按照党组织书记依次述职、评议测评、党组(党委)书记点评的方法召开。党组(党委)书记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后,要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会前督查情况,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述职评议会后,可将述职报告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季度点评等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要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工委将把各单位党组织述职评议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党组织书记,工委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查、上级点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一述了之。上级党组织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从严从实推动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2、机关工委组织的述职评议大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中省驻X单位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请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送到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并将电子版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XXX@163.com。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工委将把述职材料将作为述职考核评议依据,汇编成册,并在述职评议大会印发,请各党组织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把关。
3、各系统部门党组(党委)、各机关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所属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严格进行述职考评。并于2018年2月5日前,将所属各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情况和评议汇总表报工委组织科备案。
附件: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汇总表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从2009年1月1日开始,2009年1月20日前结束,每个镇办半天。
三、考核内容
1、经济发展:农业产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非公工业总产值、非公经济总产值、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及一村一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双创工作。
3、人民生活:城乡居民收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增养老保险、信息服务站建设、社区建设。
4、资源环境:土地管理、绿色家园建设、秸杆禁烧。
5、社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
6、班子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单独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及人武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7、其它中心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开展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纳入年度考核的旧城改造、村级环境卫生整治、经济普查等重点中心工作。
四、组织领导
本次年终考核工作在区委和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办考核共分两个考核组,组长由区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工作从2009年1月1日开始,2009年1月20日前结束。分为被考核对象自查、数据汇总、目标任务考核、民主测评、社会评价、考察核实(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民意调查和综合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单位自查
被考核对象自查从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11日。各镇办结合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总结,形成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自查报告于2009年1月11日前报区考核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一式两份交考核组。
(二)数据汇总
从2009年1月5日--2009年1月9日。镇办目标任务考核有关数据的采集、统计、核准等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简化环节、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集中认定和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1、集中认定。2009年1月5日--2009年1月9日。由区考核办组织区级职能部门集中召开分解下达各镇办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认定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考核数据认定。
2、实地考核。参与实地考核的单位随考核组一并进行。
(三)目标任务考核
从2009年1月12日--2009年1月14日。各镇、办事处考核,按照工作报告大会、民主测评、社会评价、考察核实(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程序进行。
1、工作报告大会。
由考核组作动员,接受考核的镇办主要负责人就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自查报告内容要求一致。
参加会议人员: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辖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列席会议人员:所在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各5名(以上人员由被考核单位提出初步建议名单,于2009年1月8日前报区考核办审定)。
(1)民主测评。工作报告大会上,由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填表方式填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测评表》。
(2)社会评价。各镇办列席会议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社会评价表》。
以上民主测评、社会评价表格由被考核单位在《渭城考核网》(网址:/khb/)文件查阅栏下载,并按参会、列席人数自行印制。
2、考察核实。
(1)查阅资料。由考核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分别对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进一步核实。
(2)实地查看。主要查看一些对本镇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重大关系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典型单位。
(四)民意调查
由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采取问卷调查、网站调查对各镇办工作进行民意调查。
六、综合评定
2009年1月20日前,由区考核办汇总各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提出各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区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七、几点要求
1、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熟悉程序,精心组织。按照今年全省新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对照本《通知》的总体安排,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和组织工作。
2、要认真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目标任务分类分条进行整理。各类测评表格要提前印制准备。
3、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及时向区考核办提供相关的考核数据或考核资料,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