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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21 23:38:40

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选考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中组部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察办法,结合我市公选职位的不同特点,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突出体现干部的能力素质,为市委识准用好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公选考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原则;

(四)公开公正原则;

二、考察对象

取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向全市公选的,先依次取足35岁左右(15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然后将其余人员重新排序,再取其他15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对象确定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三、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是考察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考察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表现;三是考察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看能否经受住名、权、利的考验;四是考察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和表现,大局意识如何,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五是考察干部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主要考察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应变决断、组织实施的能力,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及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的实践经验、发展潜力等。面向全省选拔的5个职位,同时重点考察其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

(三)工作作风。一是考察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改革创新意识;二是考察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三是考察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主要看作风是否民主,能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四是考察干部的团结协作精神,看其相融性如何,能否与同志合作共事,包括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工作实绩。主要考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绩效情况,全面了解其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发挥的具体作用等。

(五)廉洁自律。主要考察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

(六)群众公认度。主要了解群众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及社会形象的认可程度,对其提拔是否同意等。

四、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公选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实行全程量化,满分为100分。共分四个方面:一是综合评价(70分),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是否同意提拔六个方面的要素,各要素的得分通过民主测评的结果计算;二是资历量化(16分),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受教育程度、任职资历等要素进行审核、认定并打分;三是年度考核情况量化(12分),根据考察对象2004年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情况打分;四是个人获奖情况量化(2分),依据考察对象获奖的层次打分。

五、考察步骤

(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工作方案,经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二)组织考察

1、组建考察组。市公选办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其中考察组组长由处级干部担任,每个考察组必须有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每个考察组人员不少于4人。

同时,成立一个监督审核组,负责考察工作的全程监督,并统一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学位、奖励情况等进行审核认定。

2、动员培训。市公选办召开动员培训会,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动员培训,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

3、考察工作预告。考察组进驻后,通过一定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县(区)或单位公布考察的任务、形式和时间,以及市公选办和考察组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考察

(1)书面述职。考察对象认真总结2004年以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3000字左右),并提前印发给参加民主测评大会的人员。

(2)民主测评及打分。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考察对象的书面述职和实际工作表现,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是否同意其提拔征求意见。考察组根据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分别计算出得分。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包括:

省直单位:所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或全体工作人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市、县(区)直单位: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机关编制在60人以下的全体人员参加);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科室全体人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直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企事业单位参加人员比照执行。

(3)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由考察组组织进行。谈话范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由考察组确定。谈话人数一般不少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的三分之一。谈话时,要注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其上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意见,担任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还要征求统计、审计、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由这些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县(区)委和单位党组织要出具对考察对象思想、工作表现的书面评价意见。同时,考察组全体成员要与考察对象谈话。谈话时,先由考察对象自我介绍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然后由考察人员向考察对象提出一些问题,并核实需要印证的有关情况。与考察对象的谈话一般由考察组长主持。

(4)查阅档案。重点审查干部的年龄、任职经历、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近3年年度考核等情况。

(5)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深入现场实地进行考察,查阅掌握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等。同时到考察对象居住地通过走访考察了解其工作以外的表现情况。任现职不满一年的,还要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了解。

(6)专项调查。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的需要调查的问题,由考察组进行专项调查,并形成专项调查报告。

(7)资历等要素打分。根据干部本人档案及其它相关资料,对考察对象的资历等要素进行查验、审核和认定,计算相应得分。其中,考察对象的学历、学位及奖励情况,需由考察组初审,监督审核组审核并在认定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计分。

(8)综合计分。由考察组汇总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资历等要素得分,得出考察成绩。考察计分表应与考察对象见面,并由考察组长和考察对象分别签名。

(9)撰写考察材料。考察组在综合分析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集体签名。

(10)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考任资格:

①经查实在思想政治素质、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

②经查实利用虚假的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级、职称等错误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

③经查实在公选期间对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弄虚作假的;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或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

⑤其它影响任职因素的。

(三)汇报

由考察组向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

(四)确定拟任人选。根据公选方案的要求,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三项相加的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顺序,以公选职位数等额确定拟任人选,按干部任免程序,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认。

六、考察组工作纪律

㈠坚持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按照《条例》办事。要坚持党性原则,任人唯贤,不徇私情,公道正派。

㈡实事求是。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偏听偏信、感情用事,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各项得分的计算要严格依据考察对象本人及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有效证件、资料和记分标准为依据。

㈢严守机密。不受任何说情风的干扰;不准向外泄露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不准违反干部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不准向被考察人讨好许愿;涉及到需要回避的考察事宜要主动回避;做好考察工作中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并及时上交。

㈣遵守纪律。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借考察之机办私事、接受礼品或礼金。

㈤团结共事。考察中对干部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考察组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团结,既坚持分工负责,又做到密切配合,确保考察任务圆满完成。

七、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拟于8月27日开始,7天左右时间完成考察任务。

本方案由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考察量化细则

考察满分为100分,分综合评价、资历量化、年度考核结果量化和个人受奖情况量化四项。

一、综合评价(70分)

综合评价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要素和是否同意该同志提拔进行民主测评,德、能、勤、绩、廉五项分别为10分,每一项又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优秀、良好、一般占得分的权重分别为1、0.8、0.6,较差不得分,总分为50分。计算公式是:

综合评价单项得分=[(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单项总分]÷总有效票数。

是否同意提拔总分为20分。以同意率为权数,实际得分为同意率与20的乘积。若不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一,该项不得分。

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入总有效票数。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综合评价总得分为各单项得分的总和。

二、资历量化(16分)

1、受教育程度6分。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6分,学历或学位只有一项者5.5分;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5分,只有本科学历的4.5分。

学历学位以最高计分,不累计。*年6月30日前取得的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党校认定的学历、学位为有效学历、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结业证书或进修毕业证,不属于学历教育的范畴,均不作为有效计分因素。

2、任职资历10分。

现任正科级职务5年以上的10分(截止*年6月30日,下同);4年以上不满5年的9.5分;3年以上不满4年的9分;2年以上不满3年的8.5分;1年以上不满2年的8分;任正科职务不满1年的7.5分。

现任副科职务5年以上的9分;4年以上不满5年的8.5分;3年以上不满4年的8分。

事业单位聘任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按正科级职务计分,以单位聘任(应有聘任通知或证书)的时间计算任职年限。

干部任现职时间可与其在部队担任相应职务累计计算(扣除未安排科级职务时间)。

任职资历以现任职级等次计分,不累计计算(任正科级时间较短的,可以其任正、副科级的加总时间为任职时间按副科级对待计分)。任职以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免(聘任)通知为准。

三、年度考核情况量化(12分)

2004年以来连续3年获得优秀的12分;2年优秀1年称职的11.5分;1年优秀2年称职的11分;连续3年均为称职10分。

年度考核结果以县级以上考核委员会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评定意见为准。不进行年度考核单位的报考人员,当年获单位表彰(部队记三等功以上)的视为优秀,当年受纪律处分的视为不称职,其他均按称职对待。表彰以单位的表彰决定(文件)为依据。

四、个人受奖情况量化(2分)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含科技成果奖,下同)的2分;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1.5分;市厅级荣誉称号的1分。

*年6月30日前取得的市厅级以上的荣誉称号和科研成果为有效计分要素。所有称号以证书发放机关的级别确认称号的层次,以最高层次的称号一次计分,不重复计算。

受各级的表彰奖励只依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列入党委直接管理的群团组织及各派和工商联等单位正式下发的表彰决定、证书为依据。领导批示、会议讲话、信息简报、新闻媒体报道和其他学会、协会、事业单位等组织给予的荣誉称号不予认定。科研成果指党委、政府组织、规划、评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果。

第2篇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题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二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腐败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需要体现先进性

能否有效地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腐败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腐败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二)、纪检监察干部的配置需要体现合理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三、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需要体现针对性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腐败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第3篇

为贯彻执行《关于修订<中共张家港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张委发[2004]43号),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呈报任免材料

(一)保税区、各开发区、各镇(区)、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呈报单位”),对涉及干部任免情况的应分别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呈报请示。属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党委(或党组、党工委,不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以行政名义)应向市委呈报请示。属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职务,应向市委组织部呈报请示。具体要求如下:

⒈正式呈报任免请示前,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与市委组织部沟通;

⒉提出考察对象应当经过民主推荐,并按规定程序由呈报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或市委组织部集体研究确定;

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呈报任免请示:

⑴主要负责人空缺的。

⑵需要交流、回避任职的。

⑶因公辞职、个人申请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其中个人申请辞职的,应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⑷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需要调整的。

⑸因违法违纪需降职、免职的。

⑹市委决定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补充人选的。

⑺其他需由市委直接决定任免的。

(二)呈报任免材料如下:

⒈《任免请示》,同时应附《干部任免审批表》、拟提拔任职人选的《干部考察材料》以及党委(党组、党工委)研究此项任免的《会议纪要》。

《任免请示》内容包括:任免职的理由和原因;党委(党组、党工委)研究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超职数配备、超年龄任职或留任,民主评议或考察了解过程中的重大不同意见等)。纪委正副书记、委员、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应征求市纪委的意见;从外单位调干部到本单位任职的,要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双重管理和属地管理的,要征求协管单位和所在地党组织意见。

⒉拟提拔担任市委或市委组织部管理的职务的,需报送民主推荐材料。

⒊其他特殊情况需另作说明的材料。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应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考察

凡拟提拔担任市委管理的职务、近期没有考察过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派人进行考察(拟提拔担任市委组织部管理的职务,原则上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并按照要求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前应进行考察预告。考察后应将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向呈报单位主要领导反馈。

三、提出初步方案、复核材料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应在干部考察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干部科与呈报意见不一致的,经分管领导同意,与呈报单位协商后,再提出初步方案],并对任免材料进行复核,内容包括:

㈠干部职务名称、审批权限及呈报单位领导职数;

㈡拟提拔使用人选的任职资格;

㈢报送的任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㈣核对干部本人档案;

㈤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提出的初步方案。

四、讨论决定

市委管理的干部任免,应先经过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提出干部职务任免方案,再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需要经过市委全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或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的干部职务任免,按有关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市委组织部应向市委常委会提供有关材料[包括:干部职务任免方案、拟提拔任职人选的《干部考察材料》以及与任免事项有关的特殊情况需另作说明的材料]。

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任免,应经过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五、干部任免方案的实施

干部职务任免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干部任免方案的出台工作,主要事项包括:

㈠拟定干部谈话名单;

㈡对任免干部进行任免前谈话;

㈢新提拔人选的任前公示,公示的程序、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㈣发文任免(涉及推荐、提名职务的任免需履行相关手续);

㈤需办理干部调令、介绍信以及行政、工资关系转移手续的,干部科应及时办理,需报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及时报送备案材料。

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任免方案的实施,参照上述方法、程序办理。

六、干部信息数据库维护、材料归档

第4篇

我县在干部工作中,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七项干部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开展“三项清理”,大规模培训干部,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着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执政为民、坚强有力,结构合理、朝气蓬勃的领导班子,为实现*新跨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干部工作制度,靠科学民主的机制选拔任用干部

(一)认真学习干部制度,领会精神实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七项制度颁布实施后,我县及时进行了传达,有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还专门向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印发了700册《条例》。县委中心学习组对《条例》和七项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县委组织部在内部职工中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逐条逐款进行了解读,把条款熟记于心;对全县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并派出辅导员对乡镇、县级机关的学习进行辅导,同时跟踪检查学习情况;在县电视台举办了4期《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讲座;与县纪委共同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声势大、效果好,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内法规、知识的热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让干部制度入脑入心,使全县干部尤其是县委领导和组织部门干部牢固树立了干部制度意识,领会干部制度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按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严格程序,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1、严格任职资格,选优秀的人。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文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予任用,杜绝不分良莠、不辨善恶任用干部,杜绝依关系亲疏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有力的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去年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规定县级机关新提拔的党政“一把手”,男同志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同志不超过40周岁;乡镇新提拔的党政“一把手”,男同志不超过40周岁,女同志不超过38周。县级机关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男同志不超过43周岁,女同志不超过41周岁;乡镇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男同志不超过40周岁,女同志不超过38周岁。同时规定新提拔的党政“一把手”年龄在30岁以下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我们在干部任用中严格坚持超龄不提拔,学历不达标不提拔,有力地改善了班子的年龄结构,增强了活力,提高了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

2、民主推荐,选群众信赖的人。在推荐环节,坚持了署名推荐,杜绝了电话、口头推荐人选的情况,把提名权交给群众,进行民主推荐,选出群众信赖的领导干部。根据《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近期对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出台了《规范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程序》等文件。

3、科学考察,准确识人。一是实行联合考察制度。如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县级各局局长,联合县委政法委对公、检、法、司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联合县委宣传部对教育、卫生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进行多角度、广范围、深层次的考察和全面准确地评价。尤其是在每一次干部考察中都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由县纪委(监察局)作出廉政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二是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三是实行差额考察制。在2003年县级机关换届时,考察对象人数超过拟任职人数30%以上,拓宽了选人范围,更有利于选拔到优秀人才。四是实行考察责任制。制定了考察责任追究办法,使考察人员在考察中有调查了解情况的足够空间,同时又给考察人员念“紧箍咒”,防止考察人员为所欲为。五是培训考察人员,科学制定考察方案。对参与干部考察的人员进行考察业务培训,增强识人能力,提高考察质量,建立了一支考察队伍。根据职位特点,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和科学分析各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准确识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组写出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由组织部汇总,向县委提出任免建议。六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将审计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委托县审计局无一例外地对党政“一把手”和其他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进行了审计。去年以来,对30余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没有问题方纳入干部任用建议方案。

4、充分酝酿,民主票决。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的任用建议和拟任职位特点,由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干部任用建议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最终确定干部任免初步方案;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把干部任免初步方案提供给县委常委,充分酝酿;在常委会上,与会常委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干部任用决定。杜绝了以个人决定、书记办公会研究、常委圈阅代替常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在干部任用决策环节真正实现了民主。

5、广泛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正式任职文件前,通过党政网、县电视台、拟任免对象所在单位、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等媒介和场合进行了七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间,以不放过任何一件案件的态度,认真受理了干部群众的,对反映出的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一些组织部不能独立调查的问题,组织部还与县纪委(监察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查准、查实。

6、重视公示结果,把好任职关。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查证属实,影响干部任用的,暂缓或不办理任职、提名、推荐手续。对公开选拔的干部全部实行了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

7、诫勉谈话,推行试用。任职后,上岗前,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联合对任用的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党风廉政教育,打好“预防针”,提高“免疫力”。对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了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

(三)突出重点,不断开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局面

1、开辟绿色通道,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并举

我们拓宽选人视野,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0*年以来公选了7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公选干部比例呈上升趋势。在党政机关内部,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对非经竞争上岗上报的拟任中层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不予任用。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增强了干部学知识、强素质、长本领的紧迫性,给干部队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2、突出实绩,选拔事业型干部

我们在干部选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础上,把实绩作为干部选任至关重要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把那些心系群众、事业心强、扑下身子干工作,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好,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提供更广阔的舞台;让那些忘记群众、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汇报型、号召型、安于现状、长期不在状态、跑官要官型干部让位失位,没有立足之地,混不下去。为此,我们建立并实施了干部实绩考评制度。在评先评优工作、尤其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实绩作为一项硬条件,比功劳,比实绩,在同等条件下,对劳苦功高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实绩不突出,群众反映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半年的察看期,仍然毫无起色或起色不大的干部作降职、转任非实职、转任非重要职务处理。

3、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促发展

*县本届县委、政府确立了经济发展的十大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对于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提出了围绕产业选干部的工作思路,在用干部配班子时,把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作为决策的一个重要标准,着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适应产业建设需要,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给“舞台”。有为还需有位。在不突破编制和职数的前提下,明确了产业发展县级主管部门和产业发展重点乡镇的部分职位专门用来选拔适应产业发展的干部,做到专业对口,人岗相宜,并且规定这些职位原则上不得安排非专业干部。如在县企业工委、乡镇企业局、农业局(茶叶办)、畜牧局、水利局、经贸局等县级部门和东河镇、嘉川镇、普济镇、九龙乡、龙凤乡等乡镇明确了领导职位用来选拔专业干部,让专业人才有位,有施展才华的空间。

二、严格“三定”方案,妥善解决领导干部超职数问题

我县领导干部职位呈现绝对空缺、相对超配的特点,“三项清理”前,全县有空缺职位76个,其中县级机关32个,乡镇44个;超职数干部22个,其中县级机关4名、乡镇18名。通过“三项清理”,我县已消化12名超职数干部,其中县级机关4名、乡镇8名,乡镇目前还有10名超职数干部尚未消化,原因在于去年为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从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8名优秀干部到有利于运用其专业知识、发挥其特长的乡镇任职,原计划乡镇换届时调整消化。对此,我县计划在年底干部微调时,通过转任消化。

三、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疏堵结合,清理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

1、严肃干部调配纪律,把好入口

从清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以来,我县严格坚持“凡进必考”,严肃调配纪律,不乱开口子,出现公务员职位空缺,确属工作需要的,报经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考,杜绝了非经考试和调任从党政机关外向党政机关调人的现象。今年县纪委、政府办、教育局、白水镇7个公务员空缺职位,全部由市人事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疏通出口,切实清理违规进入人员

(1)高度重视,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录用清退工作,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清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方式灵活、因地制宜的原则,把录用清退工作做细、做实。

(2)多措并举,切实解决未录用人员

我县共清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205名,其中124名干部考试合格已录用为公务员或党的机关工作者,公安局7人按规定不纳入此次录用范围,另有74人未录用(已清退56人,还有18人未清退)。对于未录用人员:一是担任实职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担任实职非领导职务的9名干部,拟争取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按调任解决。二是县委、政府联合向市委组织部打报告请求把部分县级机关正在使用、考试合格、确很优秀的9名干部(其中县委办4名、县委宣传部1名、县委企工委1名、县妇联1名、县文体局1名)特殊考虑。上述18名干部尚未清退。三是把从事业单位调入机关的17人已清退回原单位。四是所在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的18名人员,已分流到下属事业单位。五是所在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的17名人员,已调整到工勤岗位工作,实行聘任制管理。六是环境监察大队4人不纳入管理。

四、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我县立足于“大教育、大培训”理念,把20*年定为“干部培训年”,全面扩大培训规模,不断深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手段,靠科学的培训内容和开放型的培训手段保证了培训质量,让参训干部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受到了广大干部的好评。到目前,全年培训工作任务已提前完成,共培训各类干部2000余人次。

一是因人施训,提高针对性。对参加轮训的科级领导干部、新提任的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坚持以主体班培训为主,着重从坚定政治信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领导方式方法、创新能力、电子政务等方面进行知识更新。今年来,举办了2期科级干部轮训班、2期科级干部学法培训班、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和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各1期,共培训1100余人次。

二是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训既注重增强干部的理性认识,又突出深化感性认识,在理论学习后安排与学习内容相适应的实践,开阔干部眼界。在县内建起了一批由机关、乡镇、农村、工矿等组成的干部教育培训点,经常性组织干部前去参观学习;在学法培训时,组织干部参观了川北监狱,与服刑人员面对面交流,接受警示教育。除了县域内参观学习外,还注重外出取经,今年组织了47名县级涉农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负责人到陕西杨凌示范区参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了29名企业厂长、经理赴浙江台州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

三是整合培训资源下乡培训。对于北部边远乡镇干部的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党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卫生、教育、文化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培训工作队,到英萃镇、国华镇、五权镇等当地中心乡镇办班,对周边乡镇的镇(乡)、村、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有效地解决了工学矛盾,做到培训和工作两不误。此类培训举办6期,共培训干部510余名。

四是县内挂职培训干部。从公铁路沿线乡镇相对发达、干部思想观念相对开放,南北部乡镇相对落后,干部思想观念较为保守的县情出发,今年从南北两山15个乡镇抽派了13名科级领导干部到10个公铁路沿线乡镇进行为期1个月挂职锻炼,有效地提高了受训干部的综合能力。

五是依托乡镇党校培训干部。各乡镇依托乡镇党校,对360多名村社干部进行了以党在农村的政策和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的培训,增强了村社干部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能力。

六是“走出去,请进来”,依托外部资源培训干部。为学习新知识、接受新理念,今年我县选派了70余名干部到市委党校、市行政校、成都西部经理研修学院等培训机构学习,选派了4名干部到市级机关、省内大型企业挂职锻炼;邀请省内专家授课2次,培训干部130余人。

第5篇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青年干部 培养

一、集美区院青年干部队伍情况分析

我院共有干部77人,其中青年干部(35周岁以下)38人,占全院总人数的49.35%。我院青年干部队伍存在以下特点:

1.学历层次较高。我院青年干部全部受过大学本科教育,大学本科生比例为100%,硕士研究生比例(含在读)为47.37%。

2.政治素质较高。从政治面貌看,青年干部中共产党员比例为76.32%,共青团员比例为23.68%,两者共计达100%。

3.普遍工作经历较少,呈年轻化特点。除10人是从社会在职人员中招录,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外,其余均是直接从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且从社会招录人员也大部分仅是工作1-3年,存在社会阅历、其他工作经历相对缺乏的现象。

二、集美区院加强青年干部培养主要做法

(一)规范青年干部任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首先,严格招录和考察程序。由院领导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面试并任主考官,在面试和政审考核中严格把关,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招考的形式招录公务员,严把进人关;制订《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干部任用考察办法》,对试用期满拟转正人员、助理检察员拟任人选以及检察员拟提任人选在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廉洁纪律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考察,经考察合格方可任用。其次,人员配置往办案一线倾斜。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执法办案是中心工作。我院青年干部学历较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但实践经验缺乏。为此,我院把多数的青年干部放到合适的业务岗位上去锻炼,引导和鼓励他们多思考、多办案,多历练,多积累,在办理大要案和疑难案件的过程中,开阔眼界,增长才干,逐渐成长为能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我院青年干部在业务部门与在综合部门的比例达3.75:1。除此之外,我们还让青年法警深入公诉、侦监等主要业务部门学习办案,熟悉各项检察业务,努力锻造一支懂专业、精技能、善办案的司法警察队伍。再次,加大选拔任用力度。对实干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适时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对部分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促进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正科级干部2人(含领导1人),副科级干部3人(含领导1人)。任中层以上干部领导职务2人,占我院中层以上干部领导职务总人数的11.76%。

(二)强化青年干部培训,加强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综合教育。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政治、业务等各方面的培训,扩展学习内容和学习深度。对近五年进院的青年干部进行系统培训,为期三个月,邀请集大教授和选择本院多名优秀干警作为讲师,从公文处理、档案知识、保密制度等十个方面开设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开展岗位练兵。定期开展观摩评议示范庭、疑难案件评析、法律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执法水平。联合区工会开展了检察岗位技能竞赛,包括业务竞赛、演讲比赛、法律文书制作、记录技能竞赛等四个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三是适时多岗位交流。近五年来组织青年干部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数十人次,选派3名青年干部到结对子的检察院挂职锻炼学习,5名青年干部到市组、区组或政法委跟班学习,4名青年干部到村、镇挂职锻炼学习,7名青年干部进行科室岗位交流。通过学习交流,青年干部的视野进一步开拓,综合素质和实践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鼓励学位教育。在青年干部本科学历教育普及的情况下,把学历教育的重点转到选拔扶持优秀干部攻读在职硕士学位,每年推荐1至3名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干部报考在职硕士研究生。我院青年干部报考在职法硕已有4人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现有5人在读。

(三)实行文化育检,激发队伍活力

发挥检察文化教育、引导、规范、凝聚、激励功能,努力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营造文化氛围,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各类的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青年干部的上进心、责任心,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丰富文化载体,经常开展形式活泼、适合机关工作特点的书画、摄影、棋类、球类等文体活动,连续20年举办迎新春联欢会;构建检察文化长廊,丰富青年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和谐文化,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尽可能帮助青年干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实行送法下乡,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使青年干部深入基层、广泛接触群众,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综合素养;热心社会公益,组织青年干部参加“一帮一”、“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走访慰问,济贫救难。

三、青年检察干部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才培养周期长与工作完成时效短存在反差

青年干部刚入院,多数放公诉、侦监、反贪等主要业务部门锻炼,尽管法学理论功底比较扎实,办案数量和实践经验都很有限,需要不断积累办案经验,需要逐步成长和成熟。现实工作中,80%的案件处理在基层院完成,工作量大。因此,难免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很多的办案部门希望青年干部快上手、多办案,对如何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加强有针对性的培养考虑不够,抓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的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部分青年干部对业务学习也不够重视,学习积极性不高,对新知识和热点问题不够关注,导致办案能力提高不快。一方面人才的培养不能急,另一方面基层院大量的案件需要消化,这样,人才培养与工作完成有时难免出现矛盾。

(二)人才培养方法与现实工作需要存在反差

近年来,我院在青年干部培养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以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为主,侧重于岗位技能、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也注意将大部分的年青人放在主要业务部门,通过压担子、交任务的方式锻炼青年干部,也确实促成了一些干部尽快成为业务骨干。可是,成为了业务骨干的青年干部,因为科室抓住不放,不容易流动、轮岗,不利于干部自身发展。同时,基层检察院的师资有限、培训能力的层次不高、案件类型有限,很难培养出业务上的拔尖人才。

(三)自身素质与岗位要求存在反差

青年人具有朝气蓬勃、工作激情的优势,他们学历高,书本知识丰富、理论功底扎实,但多数干部直接从校门到机关,没有接触群众、接触基层的经验,面对着各种复杂矛盾与风险的经验不足。在对待工作的态度上,青年干部比较热衷容易出工作成效的事情,忽略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如有的青年干部不屑于装订办案卷宗,认为这是小事情,也有一些青年干部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角色定位不准确,面对挫折和困难容易气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决定了检察官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修为,因此对于青年干部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有关品格修养、政治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等方面的教育也要进一步加强,不可偏废。

(四)自我发展要求与制度设置空间存在反差

青年干部充满活力,对于自己未来发展总是有所期许,希望工作成绩能够得到肯定。目前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规范、程序严密,也提倡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但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僧多粥少”的问题,年青干部多,职位和职数偏少。目前,由于检察院与外部单位交流轮岗的比较少,输出渠道不够畅通,青年干部提拔任用的渠道有限,一定程度限制了青年干部的发展空间,容易挫伤优秀青年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青年检察干部培养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为青年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重视规划引领。青年干部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注重谋划长远。必须根据检察工作的规律和队伍状况,合理确定青年干部培养的种类、数量以及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要根据青年干部的个人潜能、能力专长、发展趋势、成长经历等要素,设计合理的培养线路,确定培养锻炼的具体方法,进行定向培养。要按照检察管理型人才、检察业务型人才、行政事务型人才、技术保障型人才的分类,分别进行规划。

2.注意公平竞争。对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应辩证理解,科学把握。有的单位缺乏选拔培养青年干部的紧迫感,在干部使用上搞“论资排辈”,没能很好体现“唯才是举”;也有的单位为了提拔年轻人而设立了不合理的政策,搞特殊化,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挫伤一部分干部的积极性。要为青年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环境,同等条件下优中选青。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用和谐的文化氛围塑造人。建立青年人才队伍考评制度,对于在院内工作期间通过创作或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青年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表现优秀且专业能力较强的青年干部,可在院内岗位轮换时优先考虑,并作为青年业务骨干加以培养;对在院内做出突出贡献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青年干部,可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二)加强培养,为青年干部积累经验提供平台

1.注重多渠道培训。一是实行“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聘请专家学者为青年干部进行高层次讲座;有计划地选派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组织优秀青年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经验、更新观念、开拓视野、增强发展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网络、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三是强化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训。要求青年干部每年进行不少于7天的政治理论脱产培训,加强对青年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2.注重多岗位锻炼。一是实行轮岗锻炼。给青年干部创造更多的“学艺”机会。加强青年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既应该有多岗位的广泛锻炼,又应有对本专业的精通。二是实行跟班锻炼。制定青年干部跟班学习方案,坚持每年选调优秀青年干部到其它部门跟班学习,培养青年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实行挂职锻炼。坚持每年选派一名年轻检察官到村、镇挂职锻炼,及时放到基层一线,提高增强宏观思维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四是实行重要岗位锻炼。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青年干部参与或承办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承担专项课题调研等并委以重任,培养其组织能力和驾驭能力。

(三)健全机制,为青年干部施展才能提供保障

1.建立青年干部信息库。对青年干部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记实,详细记录学习、培训、提拔、奖惩等情况,有利于组织及时了解和考核优秀干部,增强指导管理青年干部队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6篇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监察局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接受县政府领导。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和县管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命令和规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开除及开除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版权所有

7、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拟定有关规定,制定有关的实施办法。参与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有关地方规定。

8、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镇纪检监察干部人选;负责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东办发[2001]87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如东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办公室

了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印工作简报,编写县纪委、县监察局大事记;承担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草拟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县纪委常委会的议程安排、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处理和督查县纪委负责同志交办的事项;管理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2、教育调研室版权所有

宣传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宣传在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报刊、新闻和新闻报道等渠道,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的教育,组织编写党课教材,提供教育参考资料。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3、室(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和反映检举、控告、申诉情况及突发性问题;依据规定向有关单位移送、交办检举和控告、申诉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担举报中心的具体工作。

4、案件审理室

审理由县委、县纪委批准查处的违犯党纪的案件,报送市委、市纪委审批的案件;审理由县监察局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处理的监察对象违犯政纪的案件,报市监察局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备案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受理按规定应由县监察局复审、复核的案件;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

5、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以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办法的情况;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及执法、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止、纠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协同有关室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

6、干部管理室

对各镇及县直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捡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受理并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负责机关人事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7、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检查全县县管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部分非县管干部违纪政纪、案情复杂的大要案件,检查领导交办的需要直接查处的案件。

8、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基层查案执纪工作的指导。对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管企事业单位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督查、协调、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领导交办的案件。

9、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7篇

作者:徐楠、田伟

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的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为此,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为了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应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执法活动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法律监督职能行使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的一般准则,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检察机关同样要接受监督,这既包括来自外部的监督,也包括检察机关自身的本体监督。如何解决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如何自我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责,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促进检察人员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加强执法管理是检察机关实践工作中倍受关注的问题,是对执法活动规范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机关内部进行司法改革,杜绝错误案件和队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的重要课题。

1.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

a.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b.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

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c.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自身执法监督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从调动部门负责人积极性入手,不断规范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

2.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内部监督的成功做法

a.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个体监督

推行案前教育、案中检查、案后总结三级责任监督措施。针对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办案人员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依据举报中心或者其他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反馈的信息线索,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有无、违反办案程序、违反办案纪律的情况。重大案件或者关注案件办结后,案件承办股就办案过程、程序的遵守和社会效果、办案纪律、经验教训等进行书面总结,以此为依据做出个案奖惩和评议。

构建立体纵向的综合目标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将部门考核与检察人员个体考核结合起来,将素质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正确区分办案疏漏与违法违纪,通过目标管理与量化考核的调控作用和激励作用,增强各监督环节的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效能最大化。

建立各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廉政的监督。对反贪、渎检、民行等部门的自侦自办案件,实行监督、回访、反馈制度,收集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等对办案人员执法执纪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反馈处理情况。举报中心、各业务部门反映、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对于执法办案中的一般轻微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查询提醒告诫。

b.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职责统一

每年认真修订完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责任分解。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将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年终对全院干警的考核评优标准,同评比、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使之更加有利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落实。

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制定出台《规划实施办法》和责任分工意见、并按年度将责任细化。一一落实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

开展我院区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晋级晋职中,院党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有效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作为“高压线”,决不能违禁越线,警钟常鸣。教育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克服“重业务轻廉政”错误认识,坚持业务与廉政两手抓,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努力形成业务发展与廉政建设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c.注重构建制度体系,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a.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监督制度体系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会工作规则》、《检委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研究决策。检察长办公会实行每周例会制,通报、研究、决定行政事务性、综合性工作。所有业务部门执法重点环节如立案、侦查终结、不批准逮捕、不、变更强制措施等纳入检委会议事范围。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公开公正顺利进行。

二是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安排,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都能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不同的主题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党性修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了团结、和谐、向上的氛围。

b.建立办案内部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为了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领导干部和干警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制定了《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三表一卡”实施办法》。制作了“三表”登记册和《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廉政回访卡》,与“办案廉政监督表”配合使用。近年来,我院“三表一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是通过对我院重点执法部门和执法干警建立执法档案,将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如实记录归档,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严格内部监督,

三是强化内部执法督察,促使干警规范执法。检务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积极探索检务督察的新思路、新途径,每年制定执法专项督察计划,对检察业务中的重点执法环节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旨在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几年来,我院先后重点对反贪局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的室提审制度和安全防范监督情况及规范执法情况进行了四次专项检务督察。我院还对侦监科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中的撤回案件;公诉科法律文书质量、办案程序、出庭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察。针对督察出的问题,我院督察部门都及时汇报、反馈,发出书面《督察建议》或口头纠正意见。

四是用制度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我院始终把监督工作的时效性放在第一位,注意抓早、抓倾向性、苗头问题,督促整改。4月,我院检务督察部门针对“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制定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监督办法》,明确了自侦案件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管理和处理的程序,强化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明了执法纪律。

为了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增强领导干部及干警组织纪律性,提高执行力,制定了我院《加强纪律作风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奖惩办法》,;根据警车使用情况和值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发生的隐患,分别制定了《警用车辆管理办法》、《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制度》收到了较好地效果。

c.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体系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服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上级部门和上级院请示汇报制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统一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此外,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院里的重大活动,如总结表彰、竞争上岗等重要活动。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为了提高外部执法执纪的监督力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我院于聘请了8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定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主动加强与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联系,每年定期回访,向党风廉政监督员介绍检察工作、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虚心听取和征求他们对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他们知情权与监督权。

d.扎实有效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在工作中,我院始终把握准确查找风险点和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这两个关键;注重以权力集中的院领导、中层干部为重点,以独立行使批捕权、公诉权、职务犯罪侦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为重点,以管理人财物的岗位为重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年来,我院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每个岗位,渗透到每个干警,建立或修订管理制度共八项,将防控措施融入到各项规章制度中。在去年底我院进行的目标考核工作中,将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并纳入考评量化测评体系中,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了一项有力的依托。

3.下一步做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展望

a.加强对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局域网的监督管理,对传播反对和否定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以及其他违纪检纪的行为,要严肃追究。

b.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对党风廉政日常性教育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定期分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要切实落实“五个一”制度。

c.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切实抓好正确行使检察权的源头治理

一是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将推进内部监督信息化工作,重点强化对不立案、不批捕、不、撤销案件和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要通过“一表三卡”、流程监督、网上监督、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和重点案件回访等各种监督措施,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今后五年要全面推开。在信息化监督平台设计中,我们将把执法档案内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内容之一列入信息化平台,对有关信息自动生成,发挥信息化优势,积极探索风险防控新机制。

三是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荐、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工作,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第8篇

《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施行以来,基层检察机关整体发展和建设有了明确的标准,使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和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检察机关系统内还没有形成有力高效的领导管理体系,特别是上级检察机关对基层检察院的全面领导管理上,尚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对基层院发展建设影响较大。因此,必须使“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落到实处,并体现在各个层面,才能使《纲要》的要求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

[关键词]检察机关 上级领导下级 存在问题 完善建议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为了使基层检察院建设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基础上,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新形势任务要求,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为基层检察院建设指明了方向,上级检察机关作为基层检察院的领导机关,对基层检察院的建设有义不容辞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当前上级检察机关在抓基层建设中是否尽职、尽善尽美呢?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尚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基层检察院应大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重点选好配强基层检察长,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提高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和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这就要求上级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度的同时,做好对基层检察院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而上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存在管理欠缺,没有长远计划和措施。一方面,上级检察机关不注重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关键是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然而,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级检察机关处于协管地位,这种管理模式使上级检察机关管理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上级检察机关缺乏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配合,在一些问题上得不到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同时把工作考核仅限于报表和数据,不进行多方面考核,存在“等”、“靠”思想,出现问题后便怨天忧人,没有形成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联系紧密、互相配合、共同抓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局面。针对这种情况,上级检察机关应当首先做到把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纳入重要议程,做好定期考核工作,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的任免、调整均应由上级检察机关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定期分析基层检察院班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忽视基层检察院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具体表现在没有培养计划和选拔标准。基层检察院应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上级检察机关应组织好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因为这些年轻的后备干部就是未来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或检察长。对这些年轻的后备干部,上级检察机关可以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培养,如参加专门的业务培训班学习,选送党校深造,采用轮岗交流,实行上挂下派,借调到上级检察机关锻炼等方式。同时在后备干部选拔人数上可采用按照基层检察院总人数的百分比进行,并将选拔的后备干部予以公示,让他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也激励他们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方面

首先,干警培训方面,上级检察机关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主要是“业务方面”的领导,“业务方面”应该先做好干警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应是多方面、多形式的,而上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的难尽人意。以某区检察院为例,多年来,132名干警除几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它干警只能通过专科、本科学习和从工作实践中的学习,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些学习往往是单方面的,法律本科、专科的学习只限于书本,而工作实践的学习又过于单一,理论和实践总是相互脱节,这反映在查办疑难案件时对案件吃不准、办不好,在办案程序上不规范、不合法,而案件的质量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体现,检察官的素质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基础。上级检察机关应当制定一套长期的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认认真真地做好基层检察院广大干警的培训工作,一是制定法定的培训程序,如在检察官晋升等级时必须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才能晋升。二是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组织专题的知识培训,如反贪污贿赂侦查部门组织侦查方法、侦查谋略的培训;公诉部门组织法庭辩论技巧的培训等等。注重培训内容的实战性,抓住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特点,及时发现基层检察院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培训,如去年在全国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中,上级检察机关可以组织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使得检察机关能在这项活动中履行检察职能,为国家的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在业务指导方面,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的如何,除了自身的管理以外,还有在于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指挥如何,各对口业务部门抓的如何,上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领导管理现在仅限于看基层检察院每月的报表,年终听听汇报,而没有深入到基层检察院去,从严格意义上讲谈不上领导和管理,而仅仅是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由于没有抓住领导和管理权,这方面的不足在基层检察院的反映是:以自侦部门为例,反贪污贿赂部门近几年来查办的案件仅限于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案件,而涉及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案件的侦破却没有突破。在当今大量国有企业破产,国企转民营的改革过程中有没有此类犯罪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但为何检察机关没有查办此类犯罪呢?我认为上级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侦破缺乏理论研究和侦查指导,经济犯罪案件是有其时间区域和国家政策区域的特点,提前在理论和侦查方法上做好准备,及时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此类犯罪的专项打击,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树立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形象。这样的问题,在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活动中也是存在的,这里不再展开讨论。再如,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方面,上级检察机关应在基层检察院树立理论权威的角色,但现实往往是基层检察院向上级检察机关对口部门请示汇报的疑难案件,常常得不到明确的答复和明确的指示。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上级检察机关在基层检察院中的领导地位,其产生的根源在于,一是上级检察机关很少下基层调查了解办案情况,对基层检察院遇到的困难不了解;二是受案件管辖范围的影响,上级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数量有限、罪名有限,以某区检察院为例2003年审查批捕案件669件1185人,审查起诉案件467件 697人,远远高于上级检察机关的办案数,大量的案件使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提交到上级检察机关的案件均有相当大的难度;三是没有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工作,使专业理论知识无人咨询指导,使自身理论水平不高。以上四点决定了上级检察机关在处理基层检察院请示汇报的疑难案件常常是不能给基层检察院一个满意答复,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一是上级院要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二是对疑难案件可采用派员支持公诉的办法;三是成立专家咨询组;四是加强自身的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应做学习的表率;五是制定请示汇报及案件答复工作规范。

三、在推进管理机制建设方面

管理是一门科学,科学的管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上级检察机关在推进基层检察院管理机制建设方面缺乏创新精神和开拓精神,以基层检察院收到的上级院文件为例,常常是“通知的通知,计划的计划,方案的方案”,上级检察机关仅仅起到一个传话的角色没有根据本地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加以具体解决的方法,制定自身特色的管理方法和特色管理。以法警队建设为例,全国开展的不平衡,管理的模式也不一样,有的省将法警队归口分管自侦工作的检察长管理,调配使用;有的归口政治处管理。管理单位不同,产生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就不同。如某区检察院法警队成立于2003年5月份,归口政治处管理,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要推进检警分开的制度,司法警察应按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开展工作,在开展工作中如何合理使用警力,派警出警应有的规章制度,如何配合各种业务部门的工作,如何将原来由检察官办的相关业务顺利移交到司法警察手中,这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上级检察机关应予以及时的指导,协助基层检察院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制,同时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

四、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

首先,由于检察机关现行的管理体制实行“双重领导”,即实行检察系统垂直领导和地方党委横向领导相统一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造成基层检察院该引进的人才进不来,该请出的出不去。其根本原因在于,上级检察机关对基层检察院没有相对独立的人事使用权,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影响,同时检察院为了正常开展工作,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人事权利,这反映在基层检察院的人员超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这种管理体制还造成上级检察机关协助解决基层检察院人事问题能力的软弱,甚至还片面指责基层检察院工作的不力,使基层检察院承受巨大的压力而不被理解,基层检察院在解决人员超编的问题上,没有上级检察机关解决超编问题那样较宽的出路,可以在省、市级企事业或机关中进行选择,基层检察院人员分流只有一个结果,就是下岗失业,谈不上什么分流,这个问题恰恰是上级检察机关应当协助解决的。但是,上级检察机关往往是片面地甚至机械地处理这一问题,不考虑人员编制定的是否合理,和实际工作的承受能力。

其次,对基层检察院的干警没有保护机制。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揭示人的五种基本需要时指出,安全的需要是人们寻求保护自己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第一类需要。人们都喜欢安全的、有秩序的、可以预测的环境,要求有稳定的职业,有生活保障等等。而基层检察院处于检察机关的最底层,工作风险较大,工作人员缺乏安全感,他们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些人知名度高,有些人权大位重,有些人甚至是上级党政部门领导,由于对检察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有的案子未办完就被“赋闲、轮岗、交流”,有的干警长期不被重用,有的被调出,还可能会影响检察人员职级待遇的落实以及干警家属子女的工作就业等。为了减少风险,有的抱有“宁可不办案,不能丢饭碗”、“遇事留一线,以后好见面”的思想,有的明哲保身,息事宁人,这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培养一批大无畏的检察官的要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第三,上级检察机关在抓基层院建设中缺乏激励机制。激励是指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动,使其发挥内在的潜力,为实现所追求的目标而努力的过程。在基层检察院受到职级的限制,由于长期形成的能上不能下的官职阶梯,单位的职数受到严格的比例限制,造成相当一部分基层检察院的中层干部职级较低,与政府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晋升面宽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以某区检察院为例,现在在职的34名中层干部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6人,尚有27名中层干部无级别,有的任中层干部已近十年,而同时参加检察工作位于上级检察机关的干警早已解决了职级待遇。另外,在检察官等级任命中也存在相当大的反差,上级检察机关和基层检察院同龄人在检察官的评定及晋升中会有相当大的差距,这样造成基层检察院激励机制单一,缺乏吸引力,一是为数众多的人员缺乏自我提升的紧迫感,对有关激励措施反应平淡,相当一部分人员把落实职级待遇看作是梦想,是退休前后的“一搏”。二是一部分人认为,基层检察院激励机制有不均衡性,在部队当兵,一靶可以打出一个排长来,在行政单位,连续三年优秀可以晋升一级工资;在检察机关评优秀、立二等功仅获一纸证书和少量奖励,激励作用不明显。以樊城检察院为例,近几年来仅一名干警荣获二等功,有的干警侦破了百余万的贪污案,却得不到一点奖励,由此可见激励机制是多么乏力。

五、在技术装备方面

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发展仅仅依靠地方行政部门和上级党政机关的重视是不够的,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一,加上地方经济条件局限,基层检察院在人员装备等各方面大不一样,存在明显的东西差距,南北差距,城乡差距,这与国家法律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基层检察院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多年来,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一直是依靠地方财政拨一点,上级部门给一点,办案赃款财政返还点,兄弟单位赞助点,虽然入不敷出,但勉勉强强尚能进行维持,办案经费虽不能满足需要,却还有一点。但近两年全国检察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刹住了占用赃款,乱拉赞助,所有支出完全转向依靠地方财政拨款,这样,虽从根本上扭转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形象,但也不可否认,结果却使基层检察院原本不充裕的经费更为不足,许多基层检察院所获预算经费除去人头工资费用外,余下的连水电、电话、取暧、汽油等费用都不够,更别提办案经费了。由于经费不足,在自侦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无力到外地取证。其表现为检察机关接到举报线索后,认为有查办的必要,但又须到外地调查取证,考虑到单位承担不起经费,便不敢展开初查;有的案件则只查部分事实,涉及到外地取证的却申请不到经费,久拖不决以撤案了事;有的发案单位主动提出帮助检察机关解决办案经费,但怕犯错误也不敢要;有的案犯在逃,因无钱追捕而以中止侦查结案。二是无力支付审计鉴定费用。为了解决经费困难问题,基层检察院以案养案,以办案返还款补办案经费不足的作法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另一方面表现为,基层检察院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落后,监控、保密等技术设备缺乏等,这些严重阻碍了对智能化职务犯罪的打击。以某区检察院为例,自1998年以来仅购置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重点选好配强基层检察长,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提高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和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这就要求上级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度的同时,做好对基层检察院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而上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存在管理欠缺,没有长远计划和措施。一方面,上级检察机关不注重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关键是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然而,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级检察机关处于协管地位,这种管理模式使上级检察机关管理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上级检察机关缺乏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配合,在一些问题上得不到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同时把工作考核仅限于报表和数据,不进行多方面考核,存在“等”、“靠”思想,出现问题后便怨天忧人,没有形成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联系紧密、互相配合、共同抓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局面。针对这种情况,上级检察机关应当首先做到把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纳入重要议程,做好定期考核工作,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的任免、调整均应由上级检察机关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定期分析基层检察院班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忽视基层检察院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具体表现在没有培养计划和选拔标准。基层检察院应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上级检察机关应组织好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因为这些年轻的后备干部就是未来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或检察长。对这些年轻的后备干部,上级检察机关可以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培养,如参加专门的业务培训班学习,选送党校深造,采用轮岗交流,实行上挂下派,借调到上级检察机关锻炼等方式。同时在后备干部选拔人数上可采用按照基层检察院总人数的百分比进行,并将选拔的后备干部予以公示,让他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也激励他们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方面

首先,干警培训方面,上级检察机关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主要是“业务方面”的领导,“业务方面”应该先做好干警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应是多方面、多形式的,而上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的难尽人意。以某区检察院为例,多年来,132名干警除几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它干警只能通过专科、本科学习和从工作实践中的学习,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些学习往往是单方面的,法律本科、专科的学习只限于书本,而工作实践的学习又过于单一,理论和实践总是相互脱节,这反映在查办疑难案件时对案件吃不准、办不好,在办案程序上不规范、不合法,而案件的质量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体现,检察官的素质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基础。上级检察机关应当制定一套长期的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认认真真地做好基层检察院广大干警的培训工作,一是制定法定的培训程序,如在检察官晋升等级时必须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才能晋升。二是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组织专题的知识培训,如反贪污贿赂侦查部门组织侦查方法、侦查谋略的培训;公诉部门组织法庭辩论技巧的培训等等。注重培训内容的实战性,抓住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特点,及时发现基层检察院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地组织相关培训,如去年在全国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中,上级检察机关可以组织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使得检察机关能在这项活动中履行检察职能,为国家的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在业务指导方面,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的如何,除了自身的管理以外,还有在于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指挥如何,各对口业务部门抓的如何,上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领导管理现在仅限于看基层检察院每月的报表,年终听听汇报,而没有深入到基层检察院去,从严格意义上讲谈不上领导和管理,而仅仅是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由于没有抓住领导和管理权,这方面的不足在基层检察院的反映是:以自侦部门为例,反贪污贿赂部门近几年来查办的案件仅限于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案件,而涉及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案件的侦破却没有突破。在当今大量国有企业破产,国企转民营的改革过程中有没有此类犯罪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但为何检察机关没有查办此类犯罪呢?我认为上级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侦破缺乏理论研究和侦查指导,经济犯罪案件是有其时间区域和国家政策区域的特点,提前在理论和侦查方法上做好准备,及时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此类犯罪的专项打击,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树立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形象。这样的问题,在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活动中也是存在的,这里不再展开讨论。再如,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方面,上级检察机关应在基层检察院树立理论权威的角色,但现实往往是基层检察院向上级检察机关对口部门请示汇报的疑难案件,常常得不到明确的答复和明确的指示。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上级检察机关在基层检察院中的领导地位,其产生的根源在于,一是上级检察机关很少下基层调查了解办案情况,对基层检察院遇到的困难不了解;二是受案件管辖范围的影响,上级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数量有限、罪名有限,以某区检察院为例2003年审查批捕案件669件1185人,审查起诉案件467件 697人,远远高于上级检察机关的办案数,大量的案件使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提交到上级检察机关的案件均有相当大的难度;三是没有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工作,使专业理论知识无人咨询指导,使自身理论水平不高。以上四点决定了上级检察机关在处理基层检察院请示汇报的疑难案件常常是不能给基层检察院一个满意答复,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一是上级院要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二是对疑难案件可采用派员支持公诉的办法;是成立专家咨询组;四是加强自身的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应做学习的表率;五是制定请示汇报及案件答复工作规范。

三、在推进管理机制建设方面

管理是一门科学,科学的管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上级检察机关在推进基层检察院管理机制建设方面缺乏创新精神和开拓精神,以基层检察院收到的上级院文件为例,常常是“通知的通知,计划的计划,方案的方案”,上级检察机关仅仅起到一个传话的角色没有根据本地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加以具体解决的方法,制定自身特色的管理方法和特色管理。以法警队建设为例,全国开展的不平衡,管理的模式也不一样,有的省将法警队归口分管自侦工作的检察长管理,调配使用;有的归口政治处管理。管理单位不同,产生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就不同。如某区检察院法警队成立于2003年5月份,归口政治处管理,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要推进检警分开的制度,司法警察应按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开展工作,在开展工作中如何合理使用警力,派警出警应有的规章制度,如何配合各种业务部门的工作,如何将原来由检察官办的相关业务顺利移交到司法警察手中,这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上级检察机关应予以及时的指导,协助基层检察院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制,同时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

四、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

首先,由于检察机关现行的管理体制实行“双重领导”,即实行检察系统垂直领导和地方党委横向领导相统一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造成基层检察院该引进的人才进不来,该请出的出不去。其根本原因在于,上级检察机关对基层检察院没有相对独立的人事使用权,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影响,同时检察院为了正常开展工作,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人事权利,这反映在基层检察院的人员超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这种管理体制还造成上级检察机关协助解决基层检察院人事问题能力的软弱,甚至还片面指责基层检察院工作的不力,使基层检察院承受巨大的压力而不被理解,基层检察院在解决人员超编的问题上,没有上级检察机关解决超编问题那样较宽的出路,可以在省、市级企事业或机关中进行选择,基层检察院人员分流只有一个结果,就是下岗失业,谈不上什么分流,这个问题恰恰是上级检察机关应当协助解决的。但是,上级检察机关往往是片面地甚至机械地处理这一问题,不考虑人员编制定的是否合理,和实际工作的承受能力。

其次,对基层检察院的干警没有保护机制。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揭示人的五种基本需要时指出,安全的需要是人们寻求保护自己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第一类需要。人们都喜欢安全的、有秩序的、可以预测的环境,要求有稳定的职业,有生活保障等等。而基层检察院处于检察机关的最底层,工作风险较大,工作人员缺乏安全感,他们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些人知名度高,有些人权大位重,有些人甚至是上级党政部门领导,由于对检察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有的案子未办完就被“赋闲、轮岗、交流”,有的干警长期不被重用,有的被调出,还可能会影响检察人员职级待遇的落实以及干警家属子女的工作就业等。为了减少风险,有的抱有“宁可不办案,不能丢饭碗”、“遇事留一线,以后好见面”的思想,有的明哲保身,息事宁人,这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培养一批大无畏的检察官的要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第三,上级检察机关在抓基层院建设中缺乏激励机制。激励是指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动,使其发挥内在的潜力,为实现所追求的目标而努力的过程。在基层检察院受到职级的限制,由于长期形成的能上不能下的官职阶梯,单位的职数受到严格的比例限制,造成相当一部分基层检察院的中层干部职级较低,与政府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晋升面宽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以某区检察院为例,现在在职的34名中层干部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6人,尚有27名中层干部无级别,有的任中层干部已近十年,而同时参加检察工作位于上级检察机关的干警早已解决了职级待遇。另外,在检察官等级任命中也存在相当大的反差,上级检察机关和基层检察院同龄人在检察官的评定及晋升中会有相当大的差距,这样造成基层检察院激励机制单一,缺乏吸引力,一是为数众多的人员缺乏自我提升的紧迫感,对有关激励措施反应平淡,相当一部分人员把落实职级待遇看作是梦想,是退休前后的“一搏”。二是一部分人认为,基层检察院激励机制有不均衡性,在部队当兵,一靶可以打出一个排长来,在行政单位,连续三年优秀可以晋升一级工资;在检察机关评优秀、立二等功仅获一纸证书和少量奖励,激励作用不明显。以樊城检察院为例,近几年来仅一名干警荣获二等功,有的干警侦破了百余万的贪污案,却得不到一点奖励,由此可见激励机制是多么乏力。

五、在技术装备方面

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发展仅仅依靠地方行政部门和上级党政机关的重视是不够的,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一,加上地方经济条件局限,基层检察院在人员装备等各方面大不一样,存在明显的东西差距,南北差距,城乡差距,这与国家法律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基层检察院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多年来,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一直是依靠地方财政拨一点,上级部门给一点,办案赃款财政返还点,兄弟单位赞助点,虽然入不敷出,但勉勉强强尚能进行维持,办案经费虽不能满足需要,却还有一点。但近两年全国检察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刹住了占用赃款,乱拉赞助,所有支出完全转向依靠地方财政拨款,这样,虽从根本上扭转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形象,但也不可否认,结果却使基层检察院原本不充裕的经费更为不足,许多基层检察院所获预算经费除去人头工资费用外,余下的连水电、电话、取暧、汽油等费用都不够,更别提办案经费了。由于经费不足,在自侦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无力到外地取证。其表现为检察机关接到举报线索后,认为有查办的必要,但又须到外地调查取证,考虑到单位承担不起经费,便不敢展开初查;有的案件则只查部分事实,涉及到外地取证的却申请不到经费,久拖不决以撤案了事;有的发案单位主动提出帮助检察机关解决办案经费,但怕犯错误也不敢要;有的案犯在逃,因无钱追捕而以中止侦查结案。二是无力支付审计鉴定费用。为了解决经费困难问题,基层检察院以案养案,以办案返还款补办案经费不足的作法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的另一方面表现为,基层检察院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落后,监控、保密等技术设备缺乏等,这些严重阻碍了对智能化职务犯罪的打击。以某区检察院为例,自1998年以来仅购置了一部3万余元的微型面包车,由于车辆紧张,公诉科去看守所提审时,曾有8人坐一辆桑塔纳车的情况。针对以上情况,上级检察机关应统一基层检察院的技术装备,并列入发展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分批解决基层检察院的技术装备,改变基层检察院技术装备落后的现状,统一申请安排专项资金加以解决。

上级检察机关抓基层院建设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应该多设身处地地为基层院着想,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把基层检察院当成是本单位的一个科室来管理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基层检察机关成为我国检察事业的一块坚强的基石。

参考文献

1、《加强协管干部力度,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检察实践》,2000年3期;

2、《基层检察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弊端与对策》,《检察队伍建设》,2001年8期;

第9篇

检察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不断探索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而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的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情况如何至关重要。最近我们对XX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目的在于总结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人民检察院是一个三类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办公室等两局四科一室。现有干警38人、职工2人,其中在职党员32人,占总人数的84.2%;正副检察长4人,党组成员6人,检委委员7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7 人,副科级干部6人,主任科员2人,科员20人。检察员职称干警14人,占总人数36.8%;助检员职称干警4人,占总人数10.5%,书记员11人,职工2人,法警3人,分别占总人数28.9%、5.2%、7.9%。

分析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队伍具有以下特征:

1、队伍年轻化,年龄结构日趋合理:全院干警及职工的平均年龄为37.5岁。其中35岁以下干警14人,共占总人数36.8%,35岁至45岁干警14人、职工1人,共占总人数39.5%。党组成员平均年龄43.7岁,检委会委员平均43.9岁,中层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2.4岁。

2、队伍专业化,文化程度较高:队伍中本科文化程度29人,占总人数76.3%,其中法律本科22人,占总人数57.9%;专科文化程度6人,占总人数15.8%,中专1人,占总人数2.6%。院党组成员中本科文化程度5人,专科文化程度1人。检委会委员中本科文化程度5人,大专文化程度2人。中层领导干部中本科文化程度6人,专科文化程度1人。

二、检察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XX县检察院坚持以强班子、抓队伍、促工作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创优的良好氛围,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不断加强,检察机关的公众形象不断增强。近几年来全院干警在县纪委、政法委、人大、信访局均无一人被举报,无一件信访件。近年来,该院各项工作先后20余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XX县检察院被省院评为4321千名人才工程先进单位、被XX县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XX市院评为监所检察先进集体。渎职侵权检察科被省院命名为最佳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先后两次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同时有25名干警受到上级检察机关XX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干警李蓉被评为感动旬邑十大人物,牛宝玲被XX市院命名为优秀接待员,监所科科长樊周卫同志被XX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检察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维护班子团结。近年,该院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和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凡涉及全院的重大问题和干警比较敏感的热点问题,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能主动与其他成员通气协商,交换意见,由集体研究决定。党组各成员能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对党组决定的事项,能各司其职,尽心尽力,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现任班子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意识强。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近年来,该院在紧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以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干警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深刻理解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结合学习,切中主题教育活动怎样促使干警理论素养的提升,业务素能的提高,纪律作风的好转,查摆整改的实效和活动内容的入心,深度思考,采取有效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去年该院爱心捐助、支援旧村改造、交纳 特殊党费21000多元,展现了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关于检察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在省政法委开展的人民满意度测评中,该院人民群众满意度名列全市第三、全省第十三名。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被县委政法委列为市委政法委的检查点,受到了市委政法委、市院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好评。

3、坚持制度建设,推进机关精细化管理。

通过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保证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通过实行每周一全体干警大会、每周三院领导成员工作学习会、每月一次工作了解会、每季度一次业务工作汇报点评会四项会议制度,形成了定期分析研究、推进工作的经常性机制,使全院做到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上下同心。

4、坚持从严治检,注重内部监督和管理。

该院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和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执行《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干警廉政档案》。坚持开展检务督察,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一表三卡审查制度,加强对干警党纪政绩条规的教育和学习,充分利用警示训诫室、干警违纪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经常性地开展训诫谈话,加强了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全院干警严格遵守纪律,无办案事故的发生。

5、坚持素质强检,加快队伍专业化建设。

近年来,该院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计划,从时间、经费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专升本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利用检察图书室认真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快队伍专业化建设。20XX年,在XX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怀支持下,该院新增党组成员2名,检委会委员1名,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和检察委员会成员;先后开展了关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网络使用及维护知识的系统培训6次,选派32人(次)参加了省、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有6人通过了全国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的人数占全院干警的18.1%,分别被省、市检察院授予司法考试先进单位,组织奖。

6、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干警文化生活质量。

该院在从严治检的同时,还尽量做到从优待警,坚持政治上关心,生活上贴心,注重改善干警的文化生活质量。对20XX年以来新招录的8名大学生,坚持经常性的开展谈心排忧工作,做到早培养、早加压,促使早独立、早成才;对XX县发生的局部传染性疾病蔓延事件,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措施得力,杜绝和控制了病情蔓延,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积极协调,多方争取,及时落实了检察官津贴和司法警察补贴。在日常工作中,院班子成员还坚持做到五必看、六必谈,即在干警生病时、生活困难时、结婚时、亲人去世时、子女婚庆时,必须登门看望;在干警思想波动时、工作岗位变动时、工作出现失误时、家庭出现变故时、评先晋级落榜时、与同志发生矛盾时,必须开展谈心。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位干警的心里,以优待赢得广大干警的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20XX年该院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设计制作了表现检察文化和旬邑悠久历史、县情特色的浮雕安装在门厅,同时我们精心选材、制作激励警示干警的版牌36 面悬挂在办公楼内,用先进文化和廉政提示引导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检察事业建功立业。院上还组织干警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缅怀英烈、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进校园关心下一代等活动,参加县上举办的文艺汇演、影视赏析、全民运动会等活动,活跃干警的文化生活。

三、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XX县人民检察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冷静地分析检察队伍的现状,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

1、机构设置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该院现在内设的两局四科一室是按照2015年机构改革时的三定方案设置的,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现有的两局四科一室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职务犯罪预防科未单设。随着党中央对预防腐败的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被提升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惩罚并举、标本兼治、预防为主、重在治本成为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方针。但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仍设在反贪局内,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司法警察未编队管理,不符合上级院编队管理的要求,也不利于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未设立政工科,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和调研宣传等政工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将政工工作混杂于办公室工作,极不利于政工工作的开展;四是尽管该院向马栏监狱和XX县看守所派驻了检察室,但这两个检察室均属于无编制、无级别的机构,不能适应监所检察工作的要求。

2、干警专业知识和法律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尽管该院干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76.3%,但是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且是法律专业的仅有4人,只占总人数的10.5%,大多本科学历的检察干警都是自考、函授等五大毕业,未经过正规高等院校的专业培养,没有认真系统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对刑事法律和其它法律法规缺乏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大多是凭个人的是非标准和工作经验对照法条办案,检察干警普遍对实践中接触和使用较多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比较熟悉,对民法、民事诉讼法、金融、证券、公司、保险、房地产等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较少,特别对医药、化工、财税商务、电子信息、涉外贸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经营规则感到陌生;复合型、专家人才少,干警知识结构较单一,司法文秘、司法会计等检察技术人才缺乏。在宣传文秘工作上,人手不足;研究型人才缺,干警在日常的检察实践中接触各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因此不光是要办案,也要加强调研,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发现存在问题,研究对策,作为上级机关决策的依据,但是,目前存在的倾向是重办案、轻调研,在业务工作中重视法律条文的运用,轻视对法理的学习理解和把握,检察业务科室反映动态的数字材料多,深层次调研材料少。检察研究型人才少,整体理论基础薄弱,理论指导作用发挥不全面。

3、干警待遇偏低,部分干警的职级待遇得不到解决。

目前,尽管该院干警工资、津补贴能按时足额发放,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收入仍然较低,特别是受有关比例的限制,部分干警的职级待遇长期得不到解决。该院目前有两名检察员仍然是科员级检察员,有几名干警任副科级科长已经十年之久,但职级待遇仍然得不到解决,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缺乏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有人才特别是近年招录的大学生已经存在潜在流失现象,目前该院无一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缺乏专业带头人。近年招录的大学生,无疑为该院注入了新鲜血液,提升了法律理论水平,但是由于XX县条件较差,难以吸引留住人才,已经出现部分干警报考先进发达地区有关机关公务员的现象,这必将影响该院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修定三定方案,合理设置机构。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修定2015年机构改革时的三定方案,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政工科、法警队、驻马栏监狱检察室、驻XX县看守所检察室,均按副科级建制,以适应日益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抓教育,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检察官法》要求,检察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恪守职业道德。要建立健全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体系,一是抓理论武装。要始终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思想武装检察干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树先进典型。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几年,检察系统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唱响正气歌,并注意发现、总结、培养自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保证广大检察官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三是常抓警示教育。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谈心制度,帮助检察干警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提醒制度,对个别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使政治教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建设实行下管一级,严格责任追究。

3、抓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 检察官法 》 要求,对检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一是采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案例研讨相结合、请进来指导和走出去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学习。二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分别制定各类人员岗位练兵计划,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应达到的标准,并适时组织岗位练兵比赛和业务知识考核,促进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形成钻研业务的氛围。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要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班,精心组织学习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和有关法律知识;要经常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增强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要鼓励检察干警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培养专家型人才。四是鼓励检察干警著书立说,进行学术研究

4、抓管理,不断完善检察队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检察人员管理责任制。 要逐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错漏案责任追究制》、《检察干警重大问题报告制》、《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使检察干警进一步明确在执法、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规范,以利于自我约束和院党组的检查监督。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检察干警考核机制,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依法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奖优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公正执法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检察干警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实行检察干警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我国现行的检察机关人员混编混岗,不规范管理是历史遗留的,作为检察院初建和发展前期,与当时的国情和国家法治水平、人才水平是相应的,无可厚非。但随着社会专业化分工的日益明晰,检察机关也应走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专业化道路,对从事不同工作的检察干警实行分类管理。

5、抓改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选人、用人激励机制。选人、用人是检察人事管理的中心环节,要通过在选人、用人上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种鼓励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形成崇尚知识、崇尚才能、崇尚勤政、崇尚廉洁的氛围,激发爱学习、创实绩、争一流、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以带动和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人,是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源头,是基础。要确立进人的高标准,宁缺勿滥。用人,要有全面观点,看干部优点缺点,把握整体素质,要有发展观点,注意发挥干部潜在才能,真正做到任人唯贤,任用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者。应以实绩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要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制,用竞争手段实现优胜劣汰,调动工作积极性,使全体干警懂得今日不爱岗敬业,明日将下岗失业,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强化从严治检的监督制约机制。素质的提高,还有赖于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以保证用好权力,防止权力失去制约而导致滥用、产生腐败。一要加强外部监督。要自觉接受、认真对待党组织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要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及时改进。二要强化内部监督。要切实落实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重大、重要案件,要发挥检察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对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处。三是完善履行检察职责的保障机制,以解除检察干警执法的后顾之忧,保护检察干警秉公办案的积极性。

6、从优待检,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

要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把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与关心干警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建设,积极改善广大检察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改善机关食堂条件,为干警提供良好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环境;积极帮助干警解决生病住院、家属就业、子女升学等困难,解除干警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要联系组织部门,破格解决有关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使他们心情舒畅的投身检察工作。

检察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检察事业要发展,检察队伍建设是关键。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完善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进步,如何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活力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显得日渐迫切。近日,区检察院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此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南谯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队伍现状情况

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预防科、技术科、纪检组、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等13个局、科、室。现有干警37人,其中工勤3人,党员31人,占总人数的84%;院党组由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纪检组长1人组成。

队伍机构有以下基本特征:

1、队伍逐步职业化,人才分配日渐科学。该院现有检察员19人,占总人数51%;助检员5人,占总人数14%;书记员2人,占总人数5% ;法警3人,占总人数8%。中层领导干部12人,其中检察员12人,占检察员的63%。数字表明,该院检察官已达到65%,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之间呈阶梯型,队伍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比例相对合理。

2、队伍逐步知识化,文化程度显著提高。研究生学历6人,占总人数的16%,本科文化程度27人,占总人数73%,专科文化程度4人,占总人数11%。院党组成员中本科文化程度2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人。中层领导干部中本科文化程度11人。

二、检察队伍建设中的经验和做法

1、抓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警的行为,是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的首要环节。多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做到明确责任,实行规范管理。一方面建立内部管理机制,一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和上级的新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加强了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规程、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奖惩制度、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考勤制等多项规章制度。二是为增强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检察长与分管副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员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确保责任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局面。三是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及时分析党员干警的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等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党员检察队伍不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另一方面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一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如为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业务工作流程图,并陈列在办公楼的显要位置。二是建立了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建立了定期、不定期走访部门、社区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执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试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完善安全办案机制。三是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对自侦案件实行了初查案件会诊制,如建立了案件线索评估制度、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制和案件线索筛选制,还细化了案件跟踪监督制度,做到案前、案中、案后全程监督;在安全办案方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安全办案领导小组,结合省院下发的安全办案六条禁令,建立了安全办案责任制,完善了安全办案细则,杜绝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通过制定并落实上述规章制度,该院检察队伍建设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增强了检察干警自我约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效地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有效防止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2、从教育入手,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基层检察干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检察事业的兴衰成败。近几年来,该院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等活动为契机,鼓励干警加强业务学习,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在教育过程中,注重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始终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制度和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制度。根据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以及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了党员干警的工作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二是坚持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如号召全体党员干警向身边的优秀检察官学习,向全国、全省先进典型学习,并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活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同时,也选择检察系统内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从而确保办案不出现事故、队伍不出现问题。三是坚持理论教育与业务教育相结合。实践需要理论作指导,为了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经常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有关文件以及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等,树立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在办公办案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重视各类业务培训工作,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提倡干警参加全国司法考试,不断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改善干警的知识结构。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基层检察干警的思想、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的转变。

3、以人为本,增强干警凝聚力

院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基础上,对队伍采取了以人为本的激活机制,形成了关心人、爱护人,凝聚人的人文关爱局面,大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物质生活方面。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干警的检察津贴、办案补贴等各种应得的补助。二是每逢干警生日,则以赠予贺卡、蛋糕卷的形式体现组织的关怀。三是美化办公环境,改善干警的办公条件。四是每年定期为干警进行身体检查,提高干警的生活待遇和质量。五是在政治生活方面,时刻关心干警的政治前途,以实际行动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三、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检察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国家法治发展和检察工作任务的加重,一些困扰检察工作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凸现出来。在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主要有:

1、经费短缺,工资福利待遇偏低,难以吸引外来人才。20XX年以来,该院计划招录检察人员13人,实际招录12人,其中招录到的有9人由于进院前无任何工作经历,短期内难以担当大任。由于工资福利待遇偏低等原因,不仅难以吸引外来优秀人才,反而导致优秀人才外流,20XX年以来该院就已有2人陆续调出。此种情况导致基层一线办案骨干不足,制约了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发展。

2、断档日益凸显,检察官队伍青黄不接。如该院现有检察人员37人,其中40岁以上24人,30岁以下8人,3040岁仅5人。年龄断档问题相当严重。这种不合理的人员梯次结构,直接影响到了检察工作安排、人员调配和办案效率。

3、知识结构单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缺乏。大部分检察干警对接触和使用较多的刑法、刑诉法较为熟悉,而对民商法等方面的知识则十分缺乏,难以适应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

4、某些基层干警办案观念、办案能力的更新与提高仍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重口供、轻取证的思想观念没有得到彻底转变,导致部分案件,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不高,立案后诉不出、判不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5、教育培训与干警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教育培训采取的都是一刀切的方法,特别是现在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每个序列的人员都各司其职,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但是培训内容,无论是检察员、助检员还是书记员都基本相同,没有分层次按需培训。以致一些业务骨干感到培训内容缺乏深度吃不饱,而一些干部却感到吃不了、难以消化, 因而影响了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四、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以政治思想教育为龙头,定期分析队伍现状,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检察官的灵魂,对检察官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产生着巨大的作用。随着时代的进步,干警的思想在不断变化,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定期了解分析队伍现状,把脉干警思想变化,研究工作对策,引导干警解决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端正执法指导思想。针对队伍建设在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重点和难点,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实施针对性教育。确保每一位检察官在教育中掌握正确的思想武器,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复杂的斗争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经受各种风浪的考验,真正成为符合核心价值观的检察官。

2、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加快人才队伍发展,提高班子决策水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搞好分工负责和团结协作。注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做到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二是不拘一格降人才,大胆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成长进步,搞好年轻干部队伍的滚动发展。三是建立中层干部储备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养,有意识的把年轻中层干部放到压力大、竞争强的岗位上进行锻炼,使之尽快成长为检察机关的中坚力量。

3、以检察教育培训为手段,开展分类培训,提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培训实行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单一学习培训与系统全面培训相结合,混合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要以检察人才库的人员为重点,对业务骨干进行特殊培养,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行小型的研讨会、辩论会等,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同时也为人才的显露提供平台。

4、以机制建设为动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检察管理效能。一是实施分类目标绩效考核。按照该院《检察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检察业务工作与行政事务工作相分离,通过检察官、书记员、检察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的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实现人力资源有效整合、内部活力充分激发和工作优质高效的目标。二是以考核加压力,实行动态绩效量化考核,与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挂钩,年底以绩效考核的结果在全院划分工作优劣等级,创造出一种鼓励竞争机制,形成崇尚知识、崇尚才能、崇尚勤政、崇尚廉洁的氛围,起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

5、以职业道德和文化教育为基石,提高检察队伍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观。要建立以价值观、思想观念、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为核心的检察文化体系,就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发挥文化建设凝聚、引导、激励、约束的管理功能,在干警中倡导发展卓越文化、和谐文化、细节文化和学习文化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进取心、责任心、凝聚力和创造力。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要求干警把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为检察人员立身从检之本。

第10篇

半年,在院党组和政治部的领导下,干部处围绕全院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干部工作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工作,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组织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经市编委批复同意,1月份,对我院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撤销刑检一、二、三处,设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撤销综合处,设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增设侦查三处;合并申诉检察处、控告检察处为控申检察处;设案件管理处(加挂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整合后,机构总数保持不变。下半年,为了加强打击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整合检察情报职能、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拟增设侦查监督二处及检察情报处。相关机构及编制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人员调配情况。

1、组织岗位交流,盘活人力资源,办理干部交流117人。

与机构整合相结合,在院党组领导下,组织了建院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内部人员交流。共组织市院干部交流总人数117人,占全部在编检察人员364名(副局级以上领导除外)的33.2%。此项工作自去年底酝酿至今年年初组织实施,实现了平稳过渡,干警反映良好,上级主管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岗位交流后,市院人力资源得到较有效的配置,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较大提高,市院业务部门的人员数量、质量都得到了较大提升,如反贪部门由74人增加到93人,刑检部门由71人增加到82人,有力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2、适应招考权限变化,严把人员进出关,办理人员调配46人。

本年度,因组织招考权限上提,我处招录工作的工作量骤升。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我处工作人员通力合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招考计划编制、报考咨询、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申报等招录具体工作。在工作中,把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全市检察人员招录把好“入口关”。2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17名、往届毕业生9名。6月份,公开招录13个职位,其中10个应届生,3个往届毕业生,已进行笔试,其他相关招录工作正在进行中。市院因人员编制原因,上半年没有新招录人员。

此外,还办理调入干部手续1名,聘用雇员4人,调出干部1名,办理干部辞职手续1名。

(三)人事任免情况。

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办理各项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干部80人。

根据院党组和政治部的工作安排,办理反贪局副局长任命手续1人;正处级领导干部提任手续3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提任手续1人;正处长转任手续8人;副处长转任手续22人;确认干部职务5人;确定干部职务10人;任命助理检察员8人、书记员11人;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区院检察长2人、批准同意辞去区院检察长职务1人,提请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1人、检察员4人,免去市院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3人。

在院党组的领导下,5月份,认真做好对院党组委任的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侦查三处处长3个职位的民主测评、考察、公示等选拔任用工作。6月份,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对空缺的5个中层副职领导干部职位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任用。为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科学、合理、严密的《中层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竞争上岗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面试、组织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在程序设计上亦有所创新,如考官对竞职者评分低于60分或者高于95分的,应在评分表上说明情况并署名,以示负责。良好的组织工作保证了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也获得了各方面的好评。

(四)老干部服务情况。

继续加大了对老干部的服务力度。一是做好春节慰问工作。新春之际,召开了茶话联谊会,联络了老同志间的感情;春节期间,陪同院领导对部分离退休老领导进行家访慰问,体现了组织的关怀。二是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做到双保证:老干部集体活动、急诊、因病住院用车保证及福利、待遇保证。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为老干部办理调资、社保、医保等手续,及时发放福利物品。组织老干部体检、疗养一百余人次,安排老干部服务出车126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活动,活跃老干部生活,使老干们真正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五)其他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开展调研工作。对6个基层院领导班子现状、职位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研,

按照规定办理检察官等级申报工作。共办理全市检察官选升手续164人。

准确、及时地完成劳资管理工作。共办理在编人员工资晋升、调整手续523人次,办理各类社保手续76人次。

严格规范证照、休假管理工作。共新办、换办工作证397份,办理普通干部出境备案手续89人次,干部休假备案手续115人次。

精简临时工队伍,规范管理。解聘临时工16名,新招录临时工5名,现有临时工61人。与全部临时工签订了今年的劳动合同,适当提高了临时工的待遇。

加紧进行档案清理工作:共收集人事档案材料982份。此外,根据市委组织部档案工作要求,我院干部档案需查补缺失材料约2100份,查补工作正在进行中。其中,需外单位配合查补的正处级干部档案缺失材料已基本补充完毕。此外,协助其它单位查补原我单位工作人员档案63份。

及时维护人事信息,为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电子化服务。及时完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高检院要求的各类人事信息报表。对新录用的人员、岗位、职务等变动的人员对照其人事档案材料录入、更改其电子信息,在及时和准确上下功夫,积极开发利用人事信息资源,为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高效的服务,制作完成其它各类报表、名册、信息表格约436份。

(六)职业化改革工作。

检察人员职业化改革是我院近几年来的调研课题和工作重点之一。我处根据院党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稳步推进职业化改革的工作进程,按组织部要求,向市改革办、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提交了职业化改革材料并多次进行汇报、沟通。

二、主要做法

(1)围绕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的瓶颈环节开展工作。

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就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干部流动机制、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这些机制的不完善或缺失,是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的瓶颈环节。年初,在院党组的部署和领导下,我处具体组织了建院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内部人员交流,按照人尽其才、加强业务部门力量以及多岗位锻炼成才等目的,对我院人力资源配置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并形成相应的制度,解决了干部内部流动难、工作积极性不高、长时间同一部门工作产生职位惰性等问题。在年初的工作计划中,我们进一步提出“将干部管理规范化建设与检察人员管理机制改革相结合,在优质完成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基础上,重点推进职业化改革、年度考核制度、职位管理规范化等建设,推动队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程”的工作思路。据此,我们围绕职位管理和年度考核两大工作目标,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包括在部门内部进行工作分工,制订上述工作的工作步骤、时间表;收集国内外公共行政部门考核评介体系、职位管理相关资料;向已有实践经验的兄弟单位考察取经;试拟本部门职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初稿等。我们将以下半年“职位管理研讨会”为契机,加快建立职位管理制度、考核评介制度的进度,争取年底形成相关制度。

(2)扩大干部工作透明度,提高干部参与度。

根据部领导的工作思路,干部管理工作要注意避免神秘化。扩大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各环节中来,是检察政工工作坚持公道正派的前提和保证。因此,我们注意做到:第一,放宽视野,拓宽渠道,把干部的意见反映到制度、政策的制订过程中来。比如,根据部领导的指示,我们在制订竞争上岗方案时分别召开了有意参与竞岗的各“界别”代表的座谈会以及深检论坛版主座谈会,充分提取各方面的意见。第二,发扬民主,扩大参与,落实好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申诉权等。如在干部任用中,我们严格按《条例》推行民主推荐、民意测评、考察预告、考察结果通报、任前公示等制度,并尽量将各阶段工作做细,保证不出差错。第三,虚心听取,积极回应,解答干部对我处工作的疑问或质询。比如,深检论坛中接连出现对我处工作证管理和工资管理提出的疑问。我处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马上在网上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

(3)建立健全各项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在去年制订了《岗位交流办法》等多个干部工作规范后,今年下半年我处将建立健全各项干部管理规章制度作为工作重点。首先从规范本处各岗位工作出发,编制了《干部处主要工作依据、流程及要点(初稿)》,列出了各工作环节的主要规章依据,对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程序、要求,各岗位的工作衔接等做了较详细的说明,成为具操作性的“工作手册”。此外,我处正着手制订《基层院领导班子考核办法》、《人员调配管理方法》、《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等。职位管理、年度考核等制度基础工作,也正在准备中。

(4)坚持团结奋战,认真仔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干部管理任务相对繁杂,并且时间性紧、保密性强、压力大、准确性要求高。我处正、副处长以身作则,亲自承担着多项的具体工作任务;并且注重培养全处求真务实、团结奋战的精神和吃苦耐劳、认真仔细的作风,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如年初的干部交流、组织招考等都是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但通过全处同志团结奋战,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1、着手进行职位管理制度以及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形成4方面材料:(1)职位说明书;(2)各部门工作流程;(3)绩效评估量化标准;(4)考核办法。其中,职位说明书由干部处提出要求和样本,由各部门编写,干部处统稿。工作流程和绩效评估量化标准由各部门根据所担负具体业务情况设计。考核办法由干部处负责制订。

2、继续制定、完善一些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1)基层院领导班子考核办法。

(2)人员调配管理方法。基本思路是今后招录人员主要是应届毕业生,其他调入人员主要从区院遴选;向区院临时抽调人员应纳入制度管理。拟制订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3)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3、继续跟进职业化改革工作。提前做好相关汇报材料的准备,着手进行配套管理制度如检察官管理、检察官助理管理制度的调研和草拟工作。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突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工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以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为重点,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电子档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电子档案管理记录制度、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静态和动态监管相结合,年终监察与网上日常监察相结合,干部考核任用与电子档案考核相结合,实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监管机制,达到教育干部、培养干部、爱护干部的目的,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系统事业的长远发展继续力量。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搜集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实现静态监察与动态监察的结合。对分局在职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个人廉政电子档案,内容分为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两部分。

1、包括:本人工作履历、政治面貌、工资收入、住房、职务变动、兼职等基本资料及主要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

2、动态信息包括:本人执行收入申报、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自查自纠材料或未自查自纠记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检查(自查)情况及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对本人的审查、立案文书及结论材料;本人对纪检监察部门发出的相关文书的回复材料;纪检监察部本人实施谈话诫勉的有关材料等。

分局将在保证基本信息准确的基础上,加大对动态信息的管理力度,对分局掌握的文书材料和有关决定及时录入个人廉政档案,并督促干部本人录入相关信息。对个人信息报告、录入不及时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十二项廉政制度规定追究本人责任,实现对领导干部的动态实时监管。

(二)搭建内容完备的网上廉政监管平台,实现年终监察与网上日常监察相结合。以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为主体,建立《分局廉政监管网络平台》。平台设置档案管理、廉政制度、公示公告、廉政格言、警示案例、经验交流板块,发挥干部年终监察与日常监察的综合功能,克服年终监察方式存在的发现问题不及时、监管程序不规范、相关信息不公开等弊端,通过规范的网上监管方式实现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全面、及时、阳光管理。为将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分局出台了十二项党风廉政违规违纪记录配套制度,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电子档案管理记录制度》、《工商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存在违纪行为记录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记录制度》、《案件回访违规违纪廉政档案记录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记录制度》、《日常检查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制度》、《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记录制度》、《出国出境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记录制度》、《参与经商办企业情况记录制度》、《述职述廉情况记录制度》。制度对录入内容、时限、处罚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形成了规范的党风廉政档案违规违纪录入体系,做到问题的早发现、早反馈、早纠正。

(三)廉政档案记录与干部考核任用结合,实现档案管理与实绩考核的结合。按照十二项违规违纪记录制度的规定,将日常纪检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逐项对应记录本人的廉政电子档案。对廉政档案管理记录情况对年终考核挂钩,年内有违规违纪记录一次以上,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嘉奖资格,同时,记录内容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对干部个人未按规定如实填报、补充动态廉政信息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按制度规定给予加重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实施步骤

“实施廉政电子档案管理”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作,具体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0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发动阶段。要结合分局的实际情况,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电子档案管理建设宣传工作,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了解廉政电子档案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在新时期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第二阶段(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20日)整个党风廉政电子档案实施方案和各项党风廉政电子档案制度的制定。以国家工商局、省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党风廉政电子档案各项制度。

第三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30日)电子档案的制作和档案材料的录入。以据党风廉政电子档案制度的要求,将本局附合录入的人员情况全部进行电子档案录入。

第四阶段(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2日)运行和验收。按照党风廉政电子档案制度的要求,对党风廉政电子档案整体系统(制度的制定、电子网络的设计调试、人员情况的录入等)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运行。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风廉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是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途径,对于加强分局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促进工作落实,分局决定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原金亭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监察室、法制科、信息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阎秀武同志任副主任。

第12篇

同志们:

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经委局充分酝酿,认真筹备今天正式开班了。首先,我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前来学习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欢迎。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久未培训,加之近期全县十八个乡镇全部配齐了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深,业务不熟,能力素质亟待提高,另外,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党中央对反腐倡廉的形势判断、目标要求、工作部署需要我们深入领会,认真贯彻。举办这期培训班的主要目的就是全方位提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护好航、服好务。为搞好培训,委局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鉴于公务礼仪、卫生保健知识的重要性,我们特意增加了这方面的培训内容,特别是我们还有幸邀请到市纪委信访室主任王建录同志前来授课,为此,希望大家静下心来,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切实抓好学习,努力使自己学有所获。为确保这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培训是加快干部角色转变,快速提升干部素质,推进工作进展的有效载体。我们这次培训就是要集中时间,集中优秀师资,让刚刚调整到纪检监察岗位的新同志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举办这次培训班:一是适应岗位特性之需。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法规性、程序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我们没有大量的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知识的储备;没有对办案程序、文书档案等业务知识的充分掌握;没有对案件查办、受理信访工作经验和技巧的灵活运用,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这次培训,就是要让大家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精华,明确努力方向,尽快适应工作之需。二是提升履职能力之要。十八大召开之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新的目标要求,新当选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新闻媒体见面会上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召开反腐倡廉征求意见会时也提出“开王某人的会不许念稿”,元旦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题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提出反腐倡廉工作要做到“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新的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案件查办能力、驾驭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大家一定要争借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听讲,深入领会,全方位迅速提升县乡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三是反腐严峻形势之迫。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任务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腐败分子作案呈现出领域广、金额大、手段新、窝案多等特点,往往腐败分子结成攻守联盟,这为我们获取证据,突破案件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同时,中央纪委对安全文明办案提出新要求,我们不仅要突破案件,更要保证办案人员和违纪人员的人身安全,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法规知识,严格办案程序,强化证据意识,这次培训就是要提升各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办就办铁案,办必结之案。

二、严明学习纪律

这次培训县纪委充分考虑到大家在乡镇、在部门都担任领导职务,存在着业务忙、工作重的实际情况,将培训会、党务公开推进会和年终总结表彰会三个会合在一起召开,三个会议时间虽然压缩,但内容不减、质量不降,希望大家珍惜机会,从单位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真正静下心认真学习。切实做到学有所知、行有所获、业有所进。为确保本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我提四点纪律要求:一是一律不得请假。学习期间大家务必克服个人困难,准时上课,所有学员,一律不得请假,确实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必须事前向武书记请假,严禁旷课。二是严格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认真执行课前签到、课后签到制度,各位学员能否遵守作息时间,我将随时查看签到记录。三是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接打手机,课堂纪律的执行情况能够充分反映个人的品行和素质,希望大家不要因小节而影响了个人乃至单位形象。四是勤学善思务求实效。各位学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要把学到的知识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进行认真思考,要深入查找不足,总结发扬成绩,力争通过培训使我们的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三、明确学习目的

这次培训在让大家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同时,更重要是要让大家认清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养成勤学善思的好习惯,认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着力提高哪方面的能力素质,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从我个人体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着力提升三方面素质:一是思想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不能放松政治理论学习。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决策部署的学习,要通过深入学、反复学、持久学,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二是工作业务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宣传教育、案件查办、案件审理、信访接待、效能监察、纠风治乱、专项治理等多方面的业务工作。需要我们具备会计、审计、计算机以及政策法规、协作沟通、文书写作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就要求大家既要学会干纪检工作,更要学会做经济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我们只有把自己锻造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干部,才能真正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三是作风纪律素质。纪委是监督机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具备优良的作风素质,才能挺起腰板监督他人,否则,自己作风松散、为政不廉、不守纪律就无法监督他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培养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清廉敬业的作风,坚持原则的气节,实事求是的品质。

四、注重习惯养成

这次培训时间十分有限,要想真正提升个人能力素质还得靠知识的日积月累,还得靠我们学习习惯的养成。一是加强学习。学习贵在持之以恒,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养成看书、读报、浏览网页的好习惯,特别要经常了解纪检监察工作的党纪党规、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经验文章,最大限度的增加我们的知识储备。二是善于思考。学习是储备,那么思考就是消化吸收,只有思考我们的精神食粮才能真正转化为精神营养,才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注重思考,善于思考,理解就深刻,思维就敏捷。我们在开展工作、领会任务、学习知识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要透过现象,认清本质。三是积极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践调研即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我们务必养成积极调研,勤于实践的好习惯,切忌闭门造车、胡编乱造,凭空想象,工作中我们要有努力掌握事物本质,弄清事实真像的钻研精神,要有深入基层,勇挑重担,掌握实情的优秀品质,要在实践中消化理论知识,增长工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