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30 10:11:52

1.1民间美术的审美性
民间美术的审美性在人们的脑海中一直是极富艺术形态的,其具有独特的造型艺术、色彩艺术等,比如民间美术的剪纸、刺绣等就体现了“吉祥如意”之情,其图案多为富有意象化的福娃,燕子等,在色彩上普遍采用传承中国喜庆欢乐气氛的红色,总而言之,民间美术具有独特的审美性。
1.2民间美术的民俗性
民俗是一种特定的文化现象,不同的民族各具民族风俗,是对人们社会生的一种不同诠释,而这种诠释,却成就了民间美术另一种艺术特征,例如,民间美术中的风筝、年画等,早就不仅仅是原有的功能和形态,而是经过民间美术的雕琢,成为了一种特殊的民俗文化形态,在祈福、祭祀等活动中经常可以看到。人们用色彩丰富的风筝来驱走一年的霉运,用年画娃娃来祈祷来年的福气,这些都体现了浓浓的民俗风情。
1.3民间美术的实用性
民间美术来源于民间文化,因此一直保持着民间生活最原始的形态,民间美术的“本元性”使其与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所以民间美术是生产者的艺术,是将生活中最真实的一面以艺术的形态来展现。如在民间饮食文化中,面花成为了民间艺术造型的典型,这是一种用简单的面来创造艺术形态的一种方式,体现了浓浓的生活气息。
2民间美术对现代艺术设计的启示
2.1造型设计启示:道法自然
造型和形象是艺术设计的第一大特征,而中国民间丰富的艺术造型是非常值得现代艺术设计借鉴的,由于民间美术造型讲求视觉独立性,其独特性体现在其取材和造型体系不仅仅来源于单纯的自然取法,而是在其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想象力和创造力,是一种自由而又随意的创作过程,作者通过作品将其观念暗寓其中。现代艺术在造型上可以充分借鉴民间美术的造型。首先,在设计思想上,应充分借鉴民间美术“不拘一格“的造型风格,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可能是创作灵感的源泉,再通过主观的审美进行二次创造,使民间美术融入现代艺术设计中,形成独特的风格。其次,在造型的取材上,可以借鉴民间美术的造型意象,为冷硬的现代艺术设计增添些许生活气息和人文情怀。
2.2色彩运用启示:配色鲜艳
色彩是艺术设计的精髓所在,现代艺术设计在色彩上也要借鉴民间美术色彩的精髓之处。民间美术源于民间生活,民间生活随着时间的变迁形成了具有民族特征的色彩,例如我国的年画、剪纸、皮影、木偶、脸谱刺绣等都呈现出色彩丰富的文化底蕴。中国的五色观源于传统的五行观念,将“东、西、南、北、中“的空间观念搭配五种色彩,形成东方主青色,西方主白色,南方主赤色,北方主黑色,中央主黄色的独特五行色彩组合。其次,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将“吉祥如意”也延伸到了色彩中,以“红红绿绿”来体现吉祥如意,譬如节假日的年画,对联等,都以红色作为主色调,突出节日的红火热闹。这种将风俗愿景与艺术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不仅能感受到节日的喜庆吉祥,更能体味浓郁的艺术气息。
2.3创作观念启示:保留民族性
[关键词]香包传承发展符号不足
一、甘肃庆阳民间香包刺绣介绍
庆阳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处黄河中上游流域,所处区域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适宜古人类繁衍生息,从而形成远古多民族聚居的格局,这种先天的地理环境中蕴藏着明显的原始文化特征。在进入文明社会后,家家户户的妇女从小接受香包文化的熏陶,最显著的特征是母传女,婆传媳,祖祖辈辈把做针线活当作评判女人“德行”的标准之一,这种普遍制作香包的习俗,表现出一种传承广泛的区域特征,是香包在漫长历史中不曾泯灭和消亡的基本原因。香包是历史与文化积累的层累复合物,各种历史积淀的文化,深深渗透在民俗意识里,形成独特地方特色的艺术品。
二、庆阳香包刺绣独特的视觉符号
中国民间艺术,在传承远古文化符号的基础上,积累构造了一个独立的、丰富多彩的、灿烂绚丽的视觉符号系统。经过漫长历史的再创造随着神话传说的嬗变,到了今天民间艺人的心中、手中,凭智慧的直觉和心象融合想象,符号性的形式,符号的功能和符号的意味,全部融为一种对美的知觉和对意味的知觉。
1.符号的共性
民间艺术可以反复使用一个传统图象符号,以满足民俗礼仪和年夏一年的节日需要乡民需要共同的象征吉祥的符号,表达一致的宿愿。从符号的共性可以看出,民间艺术符号是历来所有劳动者共同创造的、共同使用的艺术载体。民间艺术是共性大于个性,或者是在共性中求个性。
2.符号完美性、戏剧性
庆阳民间刺绣中,无论是立体的,或是平面的,其形象、构图均给人完美整体的观感。这是由于民间艺人追求完整造型和“好看”的审美观念所致。
(1)形象符号的完整性
其一是所锈香包的造型很完整;其二是符号形式构造组合充实丰满。
(2)形象符号的戏剧性
这是善良祝愿的乐观理想对美感形态范畴的必然规定。民间的艺人所绣的形象有一种稚拙美,又有一点滑稽。但是我们同时能够感觉到这些艺术品里面含着一种崇高,是劳动人民的朴实、和一种好不掩饰的审美。
三、香包刺绣的传承与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后,我国对民间艺术越来越重视,庆阳市的人民非常愿意来参与这件事情。
1.文化馆与政府
50年代,全国各地都建立了文化馆,庆阳市也不例外。它在传承和发展民间艺术上发挥了主要的作用。
(1)文化馆发挥的作用
①收集整理民间香包刺绣。他们促成我市几次赴京参展。甚至出国展出本地区的民间艺术品。
②发现、组织民间刺绣艺人,激活他们的创造力。
③出版关于这方面的书籍。《庆阳香包》余正东编著,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
(2)政府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①1988年全国第五届民间工艺美术年会在西峰召开;1989年建国40周年大庆时,又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第二届艺术节;1986年法中友协主席吉莱姆访问了民间美术大师祁秀梅,并考查了全区民间美术。
②《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文化部于2004年末开展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我市西峰唢呐文化和庆阳香包双双入选。
③庆阳举办香包民俗文化节,2002—2004年,连续三届香包民俗文化节的成功举办。
④市上和各个县政府在民俗文化上,保持紧密的联系,各县政府定期向市上汇报。
2.专家学者的建议
庆阳市在民间艺术这方面的专家特别少,但是这些少数的专家提出了非常珍贵的意见。一些专家,包括一些外国专家对庆阳香包看了以后,他们认为把民间艺术品制作传统工艺的方法保护起来,培养新的传承人,并对传承人给予一定的扶持。省民间艺术家协会秘书长杜芳介绍说,在我省,民间艺术地区发展不平衡比较明显。如庆阳市的民间艺术群众基础比较好,当地政府这几年也对民间文化保护和挖掘抓得比较紧,连续4年举办香包艺术节,在国际上有了一定的影响。3.商品经济的刺激
(1)地方政府、文化馆为了扶贫致富
他们把民间艺术品列为开发项目,香包刺绣是庆阳民间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种。近几年,香包制作已不再受时令季节的限制,开始变成商品,走向市场,并逐步形成了产业。每届香包节进行的重点活动项目洽谈与招商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工作,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大举措。
(2)国外旅游者对传统民间美术的热衷。
国外旅游者对传统民间美术的热衷刺激了商人对民间艺术商品的关注和购买。其中香包刺绣品、布制品关注的最多。
四、庆阳香包刺绣所存在的问题
对庆阳香包刺绣存在的问题,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下:
(1)对民间香包刺绣的研究、发掘、弘扬、保护,工程量极大,但专业研究人才奇缺,而具备民俗文化知识的工作人员多半已退休,民间香包刺绣艺人相继谢世,传统技艺人很多去世了,所以我们在研究和开发民间艺术的时候给我们造成很多困难。
(2)在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利益驱动下,机械模仿制造的产品大量的涌入市场,庆阳香包刺绣的纯手工制作技艺受到冲击和挤压,逐渐失去原汁原味的传统特色。市场经济的冲击,现代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改变,文化欣赏层面的收缩,造成民间工艺盲目“洋化”,数千年的传统技艺误入歧途,原生态的民间艺术逐渐丢失。
(3)庆阳香包作为地方民俗艺术,它的影响已扩大到海内外,但在内容和形式上,仍面临着濒于失传的客观危机。能代表华夏民族文化传统和富于特色作品趋向冷落,现在的作品艺术价值很低。
(4)近些年来,由于香包文化的发展,一些学过造型艺术专业的老师,过多的把一些西方画技法用了香包刺绣上,虽然有了一定的创新,但其盲目的创新和渗透使古老、稚扑的传统文化误入歧途,纯美术观念对古老文化的理解造成香包造型工艺的“洋化”。
(5)从外地聘请湘绣、苏绣大师培训庆阳香包制作者而招收学员。毕竟湘绣、苏绣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其自身的历史积淀与庆阳香包的文化概念和人文色彩有着很大差异,将其纳入庆阳香包刺绣,便失去了自身的内涵。
五、结语
庆阳民间香包刺绣是庆阳特色文化产业,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更多人积极的参加到民间艺术保护发展和传承的队伍当中,在传承与发展方面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成果,但是毕竟我们在这方面借鉴经验很少,所以我们在挖掘、保护、发展等等民间文化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但是我相信我们认真的去做,不断的吸取教训和总结经验,一定能够做好的。
参考文献:
[1]杨学芹,安琪.民间美术概论[M].北京工艺出版.
[2]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M].山东教育出版社.
[3]陇东报.2006-7-24.
有关民间艺术的论文
一、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
1.以西方音乐为核心,忽视中国民族音乐教育
在目前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西方文化同质化趋向尤为突出,高校音乐教学内容多以西方音乐为主,理论知识上重视西方乐理、音乐史,音乐实践中又以美声唱法、钢琴、西方交响乐等更受关注,而关于中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内容比较少。这种观念导向使得学生对中国传统民间音乐认知有边缘化的倾向。
2.社会和家庭对传统音乐文化重视程度较低,未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历代封建统治者对民间音乐都持鄙视和压制的态度,因而其长期以来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民间音乐更多是民众自娱自乐的一种形式。家庭教育也存在诸多问题,在实用功利的驱使下,父母认为“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而传统音乐文化对现代社会的适用度不高。长期漠视导致大学生对民族艺术、民间音乐文化缺少认同感,人文素养浅薄,精神家园缺失。
3.大学音乐课程设置单一,缺乏创新性与独立性
普通高校较少提供民间音乐相关方面的专题选修课程,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认知度较低,感情淡漠。此外,民间音乐因为缺少与现代音乐的结合,缺乏创新性和独立性,难以适应学生对音乐欣赏的要求,也是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兴趣不高的原因之一。
4.人数众多的大班授课制,难有教学互动和交流
大学音乐课都以“欣赏”为主,大班授课学生一般都在80-300人不等,传统教学方式是“按部就班”进行大量的知识传授,教师以“我教你学,我讲你听”代替了很多本该学生在音乐实践中体验感受、体悟到的审美经验的积累。忽视了学生的态度、独立思考和独到见解,禁锢了大学生的思维,以及自由想象和创造的空间。大学生缺少同音乐的直接交流,很难激发和培养对音乐的兴趣,音乐课的魅力也难以展现。
5.学科地位不高,学科属性不明确
一般高等院校只把音乐课程当作附带学科,有些理工科学校甚至没有开设音乐课程,更别说专修民族民间音乐了。为了应付检查,也只是作为选修课或只面向部分专业的学生。并且多数高校音乐教材少有创新性,缺乏本地区风格和特色的音乐作品。
二、民间音乐在高校艺术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1.弘扬民族音乐艺术,让其重新焕发生命的活力是大学生的使命
民间音乐教育是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通过高校这一有效平台,开发民间音乐与提升高校学生艺术素养相结合,可以实现地方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高校学生素养提升的互动共赢。每个人都诞生于不同的文化摇篮,吮吸着民族文化精神的乳汁而成长。当妈妈哼唱着带有乡音的摇篮曲和童谣轻抚孩子入睡时,民间音乐的甘露便悄悄浸润着孩子们的心田。而今,民间音乐中的许多品种出现了断流,濒临灭绝。在民间音乐将要失去生态环境的情况下,让每个大学生都会演唱自己家乡的民歌,熟悉家乡的民间音乐,不仅是对民间音乐的传承,同时也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让民族音乐焕发新的生命力,这是大学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
2.民间音乐是感情真挚、自然美好,最具丰富内涵的音乐形式
民间音乐比起其他传统音乐来,更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丰富多彩的风格、乡土气息鲜明浓郁的特点。感人肺腑的艺术表现力以及勃发旺盛的生机,使得民间音乐挣脱一切狭隘审美理想的束缚,而追求真挚的感情、鲜明强烈的表现手段和朴素自然美好的音乐艺术形式,是我国传统音乐中最具丰富内涵的音乐种类。大学生在民间音乐的学习中,情感得到陶冶的同时,可以培养他们丰富想象力、审美力、创造力,特别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开展民间音乐采风还有利于增强师生对民族音乐艺术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理论联系实践的良好学风,提升对知识的感知、理解和实际运用的能力。
3.民间音乐是传统音乐的核心,学习民间音乐有助于大学生养成正确的审美观
民间音乐是传统音乐中最古老最基础的音乐形式,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往往是对民间音乐改制、选择、吸收和精致化的结果。如宫廷燕乐取材于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吸收了民间音乐的成分,中国文人音乐,多以民间音乐素材为基础创作发展,其即兴性与乡土性的特征与民间音乐相同。文人贤士常在直接参与民间音乐的创作和表演中丰富文人音乐的内容,使得有些音乐形式———如昆曲就融汇了民间音乐和文人音乐的特点,备受人们的青睐。西安鼓乐三大流派之一的“俗乐”———何家营鼓乐便是民间音乐与唐代宫廷音乐及道家音乐的结晶。
三、利用民间音乐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的对策
1.完善相关课程设置,创建大学地方艺术特色课程
陕西传统文化积淀深厚,音乐文化的地域特征鲜明。目前陕西省的民间音乐研究,已经有许多成熟的民间音乐作品和形式,可以直接运用到高校音乐教学和艺术活动中。如陕北的信天游,酒曲、唢呐、大秧歌、腰鼓等,关中的秦腔、皮影戏、秧歌、跳戏、曲子等,陕南的号子、山歌、端公、锣鼓草、佛曲等,以及由五大类十一个曲种组成的陕西曲艺音乐,如丝弦清曲类、说书类、道情渔鼓类、踏歌走唱类等也是陕西民间音乐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可以开设以陕北民间音乐、关中民间音乐、陕南民间音乐和陕西曲艺音乐专题欣赏课,将本土民间音乐的研究成果引入高校公共音乐课教学,此形成普通高校进行民间音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特色。
2.组建大学生艺术社团,并纳入课程管理中
民间音乐的学习重在实践活动,只有欣赏类的课堂教学,难以让学生真正体验感受理解民间音乐的魅力。大学生艺术社团是一个学校校本教研的侧面体现,艺术社团的组建和其活动的有序开展应纳入到学校校本教研和课程管理的范畴。将艺术社团建设与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联系起来,避免将艺术社团和常规意义上的各类兴趣小组混为一谈。如本院相继成立的“大陕北”音乐社团,“秦韵”女子合唱团等。在社团活动时记考勤,表演演出作为考评成绩的一部分。还可以组织高校学生走进社区搭台唱戏的广场艺苑,让学生参与更多的艺术实践活动。
3.采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以及多种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我国民间音乐文化丰富多彩,而非音乐专业大学生因为对此了解甚少,因而不太感兴趣,所以要打破只有课堂授课、以教师为中心的单一灌输式教学方法。授课以鉴赏、讲座、观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鉴赏不能只是单一聆听,更应加强感受、理解和创造的环节。如对山歌不同地域唱腔的理解,高腔(如陕西民歌)、平腔(如云南民歌)、矮腔(如江苏民歌)山歌体现了不同的旋律和节奏特点。陕西民歌以高腔为主,可以让学生们演唱陕北民歌,以独唱、分组对唱等展开。还可以让学生学习简单的曲调,借曲填词,任意发挥创造性演唱。讲座式可以聘请当地民间音乐艺人到大学课堂,向师生们传授知识。让学生、教师、民间音乐艺人有机互动,加强师生对民间音乐的认识。
同时对民间音乐文化的功能、内涵、种类、风格和作品资源有更真切、客观和进一步的理解。如2005年邀请陕北歌王王向荣在本校进行讲学时,校园刮起了陕北民歌风。原生态的民间艺术走进教室,使课堂呈现出了多姿多彩、激情互动的特点。观摩式指利用地方民间音乐艺术活动,让大学生观赏或参加地方民间音乐表演,或组织大学生观看由文化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演出的专场“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演出,引导学生从多方面走近民间艺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的民族音乐视野,而从中受到感染与熏陶。开放型的课堂、多类型的教师、互动性的教学、原生态的内容催生出绚丽多彩的艺术教育之花。教学形式上还可以将课堂教学与课外艺术社团活动相结合。
将学生社团活动的成果引入到高校公共音乐课教学中,新生看到和她们同样身份的师哥师姐在民间音乐的浸染中享受到音乐的快乐,定能引起强烈共鸣,不但拓宽大学生音乐视野,更激发出他们学习民间音乐的兴趣。
课堂上采用师生互动为中心的园丁式、交流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内容的新颖性、趣味性和综合性。在传授本地区民歌过程中,可以结合当地的民间生活,将歌曲与情景剧、表演相结合。
评价方式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形成性评价注重大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自信心的树立以及学习策略的形成等方面,同时也是检测教师教学过程设计是否合理,教学手段是否多样,教学内容安排是否丰富,这是促进教学相长的一个重要方式。将大学生平时课堂上的表现及在音乐社团活动中的学习和实践状况结合起来作为形成性评价,分数可以占到50%-60%。
终结性评价注重考察学生对民间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该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效,以及教师了解所教学生群体及个别的差异,进一步完善教学目标的制定,优化或调整教学内容、过程、方法及手段。这一部分占总评的50%-40%。
4.倡导大学生进行音乐采风和社会调研活动,开展民间音乐教学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因为对民族音乐缺少足够的重视,所以民间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更多依靠民间社团和当地文化馆来进行。通过组织师生到各民族各地区进行采风,走访当地文化馆相关音乐研究者,收集、整理当地民间音乐素材,改编为适合大学音乐教学内容。把这些教学内容编入教材,对民间音乐也起到了保护和传承的意义。
还可以利用当地民间音乐文化资源,邀请民间音乐社团与大学生社团联谊合作,方式上可以采用“走出去”,让大学生课余参与到民间音乐社团活动中,大学生社团成员拜民间艺人为师学习;或者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民间音乐艺人来学校做教师,传授相关器乐的演奏方式,通过与民间艺人零距离对话,开展民间音乐的教学活动。
5.倡导大学生在继承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民族音乐中融入时代元素,发展大众音乐文化
民族音乐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就是因为它的民众性和广泛性。但由于当今信息时代的冲击,大学生对自己民族音乐艺术陌生了,只有让他们重新熟悉,唤醒他们对民族瑰宝由衷的热爱,才可能继承和发展。因此可以尝试,融入时代元素,如民间音乐与流行音乐的结合。
6.加强教师的民间音乐教学能力,完善艺术课师资队伍建设
民间音乐内容丰富,涉及面很广,因此要求教师既要有深厚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底蕴、扎实的知识储备,还得有一定的演唱和器乐技能技巧方可胜任。因此,对于普通高校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巨大挑战。这就要求教师们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文化艺术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除了教师自身刻苦钻研外,国家教育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借助社会和地方民间团体举办各种各类培训班。聘请相关专家和民间艺人开设不同专题、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特色的教学课程,对全国高等学校相关音乐教师进修培训,以此更快更好的提高音乐教师的民族民间音乐素养、能力及业务水平。
7.投入必要的经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民间音乐教学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由于音乐课在普通高校长期处于附属地位,致使教学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我国部分院校的音乐课程教学没有形成一种规范的教学体系,音乐课程教学依然没有很好地与时代的发展以及学生的需求同步,民间音乐教学更是处在一个尴尬的境遇。因此,应该加大对普通高校音乐课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民间音乐教学经费”。
教务处、学生会、团委、任课音乐教师通力合作,开发民间音乐校本教材,形成规范的教学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如此才能将民间音乐教学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此外,在普通高校开展民间音乐的学习,可以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还有广播站定期循环播出各类相关民间音乐的报道,强化地方民间音乐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地位,让学生在不断的浸染中,熟悉自己家乡的音乐,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
1.以西方音乐为核心,忽视中国民族音乐教育
在目前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西方文化同质化趋向尤为突出,高校音乐教学内容多以西方音乐为主,理论知识上重视西方乐理、音乐史,音乐实践中又以美声唱法、钢琴、西方交响乐等更受关注,而关于中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内容比较少。这种观念导向使得学生对中国传统民间音乐认知有边缘化的倾向。
2.社会和家庭对传统音乐文化重视程度较低,未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历代封建统治者对民间音乐都持鄙视和压制的态度,因而其长期以来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民间音乐更多是民众自娱自乐的一种形式。家庭教育也存在诸多问题,在实用功利的驱使下,父母认为“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而传统音乐文化对现代社会的适用度不高。长期漠视导致大学生对民族艺术、民间音乐文化缺少认同感,人文素养浅薄,精神家园缺失。
3.大学音乐课程设置单一,缺乏创新性与独立性
普通高校较少提供民间音乐相关方面的专题选修课程,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认知度较低,感情淡漠。此外,民间音乐因为缺少与现代音乐的结合,缺乏创新性和独立性,难以适应学生对音乐欣赏的要求,也是导致学生对民间音乐兴趣不高的原因之一。
4.人数众多的大班授课制,难有教学互动和交流
大学音乐课都以“欣赏”为主,大班授课学生一般都在80-300人不等,传统教学方式是“按部就班”进行大量的知识传授,教师以“我教你学,我讲你听”代替了很多本该学生在音乐实践中体验感受、体悟到的审美经验的积累。忽视了学生的态度、独立思考和独到见解,禁锢了大学生的思维,以及自由想象和创造的空间。大学生缺少同音乐的直接交流,很难激发和培养对音乐的兴趣,音乐课的魅力也难以展现。
5.学科地位不高,学科属性不明确
一般高等院校只把音乐课程当作附带学科,有些理工科学校甚至没有开设音乐课程,更别说专修民族民间音乐了。为了应付检查,也只是作为选修课或只面向部分专业的学生。并且多数高校音乐教材少有创新性,缺乏本地区风格和特色的音乐作品。
二、民间音乐在高校艺术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1.弘扬民族音乐艺术,让其重新焕发生命的活力是大学生的使命
民间音乐教育是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通过高校这一有效平台,开发民间音乐与提升高校学生艺术素养相结合,可以实现地方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高校学生素养提升的互动共赢。每个人都诞生于不同的文化摇篮,吮吸着民族文化精神的乳汁而成长。当妈妈哼唱着带有乡音的摇篮曲和童谣轻抚孩子入睡时,民间音乐的甘露便悄悄浸润着孩子们的心田。而今,民间音乐中的许多品种出现了断流,濒临灭绝。在民间音乐将要失去生态环境的情况下,让每个大学生都会演唱自己家乡的民歌,熟悉家乡的民间音乐,不仅是对民间音乐的传承,同时也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式。让民族音乐焕发新的生命力,这是大学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
2.民间音乐是感情真挚、自然美好,最具丰富内涵的音乐形式
民间音乐比起其他传统音乐来,更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丰富多彩的风格、乡土气息鲜明浓郁的特点。感人肺腑的艺术表现力以及勃发旺盛的生机,使得民间音乐挣脱一切狭隘审美理想的束缚,而追求真挚的感情、鲜明强烈的表现手段和朴素自然美好的音乐艺术形式,是我国传统音乐中最具丰富内涵的音乐种类。大学生在民间音乐的学习中,情感得到陶冶的同时,可以培养他们丰富想象力、审美力、创造力,特别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开展民间音乐采风还有利于增强师生对民族音乐艺术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理论联系实践的良好学风,提升对知识的感知、理解和实际运用的能力。
3.民间音乐是传统音乐的核心,学习民间音乐有助于大学生养成正确的审美观
民间音乐是传统音乐中最古老最基础的音乐形式,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往往是对民间音乐改制、选择、吸收和精致化的结果。如宫廷燕乐取材于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吸收了民间音乐的成分,中国文人音乐,多以民间音乐素材为基础创作发展,其即兴性与乡土性的特征与民间音乐相同。文人贤士常在直接参与民间音乐的创作和表演中丰富文人音乐的内容,使得有些音乐形式———如昆曲就融汇了民间音乐和文人音乐的特点,备受人们的青睐。西安鼓乐三大流派之一的“俗乐”———何家营鼓乐便是民间音乐与唐代宫廷音乐及道家音乐的结晶。
三、利用民间音乐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的对策
1.完善相关课程设置,创建大学地方艺术特色课程
陕西传统文化积淀深厚,音乐文化的地域特征鲜明。目前陕西省的民间音乐研究,已经有许多成熟的民间音乐作品和形式,可以直接运用到高校音乐教学和艺术活动中。如陕北的信天游,酒曲、唢呐、大秧歌、腰鼓等,关中的秦腔、皮影戏、秧歌、跳戏、曲子等,陕南的号子、山歌、端公、锣鼓草、佛曲等,以及由五大类十一个曲种组成的陕西曲艺音乐,如丝弦清曲类、说书类、道情渔鼓类、踏歌走唱类等也是陕西民间音乐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可以开设以陕北民间音乐、关中民间音乐、陕南民间音乐和陕西曲艺音乐专题欣赏课,将本土民间音乐的研究成果引入高校公共音乐课教学,此形成普通高校进行民间音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特色。
2.组建大学生艺术社团,并纳入课程管理中
民间音乐的学习重在实践活动,只有欣赏类的课堂教学,难以让学生真正体验感受理解民间音乐的魅力。大学生艺术社团是一个学校校本教研的侧面体现,艺术社团的组建和其活动的有序开展应纳入到学校校本教研和课程管理的范畴。将艺术社团建设与课程观、教学观、学习观联系起来,避免将艺术社团和常规意义上的各类兴趣小组混为一谈。如本院相继成立的“大陕北”音乐社团,“秦韵”女子合唱团等。在社团活动时记考勤,表演演出作为考评成绩的一部分。还可以组织高校学生走进社区搭台唱戏的广场艺苑,让学生参与更多的艺术实践活动。
3.采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以及多种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我国民间音乐文化丰富多彩,而非音乐专业大学生因为对此了解甚少,因而不太感兴趣,所以要打破只有课堂授课、以教师为中心的单一灌输式教学方法。授课以鉴赏、讲座、观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鉴赏不能只是单一聆听,更应加强感受、理解和创造的环节。如对山歌不同地域唱腔的理解,高腔(如陕西民歌)、平腔(如云南民歌)、矮腔(如江苏民歌)山歌体现了不同的旋律和节奏特点。陕西民歌以高腔为主,可以让学生们演唱陕北民歌,以独唱、分组对唱等展开。还可以让学生学习简单的曲调,借曲填词,任意发挥创造性演唱。讲座式可以聘请当地民间音乐艺人到大学课堂,向师生们传授知识。让学生、教师、民间音乐艺人有机互动,加强师生对民间音乐的认识。同时对民间音乐文化的功能、内涵、种类、风格和作品资源有更真切、客观和进一步的理解。如2005年邀请陕北歌王王向荣在本校进行讲学时,校园刮起了陕北民歌风。原生态的民间艺术走进教室,使课堂呈现出了多姿多彩、激情互动的特点。观摩式指利用地方民间音乐艺术活动,让大学生观赏或参加地方民间音乐表演,或组织大学生观看由文化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演出的专场“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演出,引导学生从多方面走近民间艺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的民族音乐视野,而从中受到感染与熏陶。开放型的课堂、多类型的教师、互动性的教学、原生态的内容催生出绚丽多彩的艺术教育之花。教学形式上还可以将课堂教学与课外艺术社团活动相结合。将学生社团活动的成果引入到高校公共音乐课教学中,新生看到和她们同样身份的师哥师姐在民间音乐的浸染中享受到音乐的快乐,定能引起强烈共鸣,不但拓宽大学生音乐视野,更激发出他们学习民间音乐的兴趣。课堂上采用师生互动为中心的园丁式、交流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内容的新颖性、趣味性和综合性。在传授本地区民歌过程中,可以结合当地的民间生活,将歌曲与情景剧、表演相结合。评价方式采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形成性评价注重大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自信心的树立以及学习策略的形成等方面,同时也是检测教师教学过程设计是否合理,教学手段是否多样,教学内容安排是否丰富,这是促进教学相长的一个重要方式。将大学生平时课堂上的表现及在音乐社团活动中的学习和实践状况结合起来作为形成性评价,分数可以占到50%-60%。终结性评价注重考察学生对民间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该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效,以及教师了解所教学生群体及个别的差异,进一步完善教学目标的制定,优化或调整教学内容、过程、方法及手段[5]。这一部分占总评的50%-40%。
4.倡导大学生进行音乐采风和社会调研活动,开展民间音乐教学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育因为对民族音乐缺少足够的重视,所以民间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更多依靠民间社团和当地文化馆来进行。通过组织师生到各民族各地区进行采风,走访当地文化馆相关音乐研究者,收集、整理当地民间音乐素材,改编为适合大学音乐教学内容。把这些教学内容编入教材,对民间音乐也起到了保护和传承的意义。还可以利用当地民间音乐文化资源,邀请民间音乐社团与大学生社团联谊合作,方式上可以采用“走出去”,让大学生课余参与到民间音乐社团活动中,大学生社团成员拜民间艺人为师学习;或者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民间音乐艺人来学校做教师,传授相关器乐的演奏方式,通过与民间艺人零距离对话,开展民间音乐的教学活动。
5.倡导大学生在继承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民族音乐中融入时代元素,发展大众音乐文化
民族音乐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就是因为它的民众性和广泛性。但由于当今信息时代的冲击,大学生对自己民族音乐艺术陌生了,只有让他们重新熟悉,唤醒他们对民族瑰宝由衷的热爱,才可能继承和发展。因此可以尝试,融入时代元素,如民间音乐与流行音乐的结合。
6.加强教师的民间音乐教学能力,完善艺术课师资队伍建设
民间音乐内容丰富,涉及面很广,因此要求教师既要有深厚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底蕴、扎实的知识储备,还得有一定的演唱和器乐技能技巧方可胜任。因此,对于普通高校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巨大挑战。这就要求教师们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文化艺术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除了教师自身刻苦钻研外,国家教育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借助社会和地方民间团体举办各种各类培训班。聘请相关专家和民间艺人开设不同专题、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特色的教学课程,对全国高等学校相关音乐教师进修培训,以此更快更好的提高音乐教师的民族民间音乐素养、能力及业务水平。
7.投入必要的经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民间音乐教学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由于音乐课在普通高校长期处于附属地位,致使教学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我国部分院校的音乐课程教学没有形成一种规范的教学体系,音乐课程教学依然没有很好地与时代的发展以及学生的需求同步,民间音乐教学更是处在一个尴尬的境遇。因此,应该加大对普通高校音乐课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民间音乐教学经费”。教务处、学生会、团委、任课音乐教师通力合作,开发民间音乐校本教材,形成规范的教学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如此才能将民间音乐教学管理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此外,在普通高校开展民间音乐的学习,可以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还有广播站定期循环播出各类相关民间音乐的报道,强化地方民间音乐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地位,让学生在不断的浸染中,熟悉自己家乡的音乐,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同时,通过大学生自我传播、人际传播以及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在社会各领域中进行民间音乐文化传播,从而发扬光大我国民族民间音乐。
一、造型特征
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我国传统的民间剪纸造型都是以剪、刻刀法为中心而展开的,其讲求圆、尖、方、线等特色,并在此基础之上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造型特征,其中“随心表意的造型特征”以及“稚拙天真的造型特征”是其最为明显的两种造型特征,下面将以这两方面为切入点对其造型特征进行分析说明。第一,随心表意的造型。剪纸本身就是一种乡土化的民间艺术形式,没有过多的造型规律和造型原则束缚,因而表现得极其随意自由。民间剪纸艺人在进行创作的时候常常带有强烈的主观情绪,他们不拘泥于客观物象形态和社会现实,而是通过自己的想象以及经验进行即兴发挥、随心所欲地创作,只追求神似不追求形似。这样创作出来的剪纸作品虽然脱离了客观现实,但却是创作者的真情流露,其超越了自然,与创作者的情感融为了一体,是对民间剪纸艺术随心表意造型的最大化体现。例如,胶州王瑞琴的剪纸作品《春鹿》就是运用的随心表意的造型手法,作者摆脱自然规律的束缚,将梅花、鹿以及蝴蝶以一种超现实的造型形态展示在受众面前,从而使创作出来的物象充满了梦幻、浪漫的色彩,这也是作者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又如,王秀清的剪纸作品《多头马》中的马更是被剪成了多头马的造型,形象生动地表现出了马吃草的动态过程,更是对民间剪纸非逻辑性、随心表意的造型特征的印证。第二,稚拙天真的造型。除了随心表意的造型特点之外,我国民间剪纸艺术还继承了原始先民的造型艺术,呈现出稚拙天真的造型特点,同儿童稚嫩、单纯的思维特点有着相同之处,从而体现出了剪纸艺术的自由性和艺术形式的自然化。此外,这种稚拙的造型还带有一丝遥远神秘的色彩,是对远古意蕴的真实体现,同时这种天真简练化的造型也恰好符合现代艺术简约、返璞归真的观念,正可谓“最稚嫩的往往是最成熟的,最传统的往往是最现代的”。例如,胶州贺桂莲所创作的剪纸作品《武松打虎》就极富稚拙天真之趣,画面中的武松被剪得很小,似人非人、似虎非虎,但虎妈妈的形象却高大威猛,其拥有炯炯有神的双眼、粗壮有力的腿和尾巴,旁边还另有两只小虎围绕在妈妈周围。无论是虎妈妈还是小虎,线条简单、造型质朴,充满了童真志趣,流露出浓烈的儿童画风,从而带给人一种天真烂漫的造型美感。
二、构图特征
构图,最早是针对于传统绘画而言的,而民间剪纸艺术作为民间美术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也是十分讲究构图形式的。不同于其他传统美术构图,剪纸中的构图具有自己独特的形式特征,其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以及透视规律的限制,将不同时空内的物象同时放置在同一个画面之中,同时利用镂空的特殊制造工艺来使剪纸图像的空间获得无限延展的视觉效果。具体来讲,我国民间剪纸艺术的创作特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对称与均衡的构图特征。对称与均衡是我国民间剪纸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构图形式法则之一,这也是我国传统美学所提倡的。纵观我国的民间剪纸作品可以发现,其大多数都是采用的对称式的构图,尤其是我国早期的民间剪纸马和猴的团花剪纸是最具代表性意义的。这种对称与均衡构图形式的运用,能够让受众感受到一种平衡稳重感,符合我国“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阴阳哲学观。此外,对称均衡的构图形式与剪纸工艺也是有着很大关系的,因为剪纸最基本的步骤就是对纸张进行对叠,这样就很容易形成对称的构图结构。如阴阳鱼剪纸、蛇盘兔剪纸等都是采用的对称与均衡的构图形式,其以圆形作为基本的框架,然后利用相叠对称的原理对物象进行剪刻,从而使整体作品既对立又统一,既活泼可爱又不失庄重大方。第二,完整性的构图特征。我国民间剪纸追求的是一种“功德圆满”的构图形式,其讲求构图的饱满完整,以达到和谐统一的创作理念。这种完整性构图理念的形成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由于民间剪纸艺人多是家庭主妇,她们十分注重自身家庭的幸福美满,追求“天人合一、物我相融”的圆满之美,所以她们在剪纸的时候会将自身的思想情感融入到剪纸的创作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了完整性的构图特征。如在剪刻植物的时候,剪纸艺人经常会连同植物的根一起剪出来,这样不仅表现出了构图的完整性,还表现出了民间百姓对根文化的重视。如滨州剪纸《五毒葫芦》就呈现出了完整性的构图特征,为了更好地表达出“五毒葫芦”这个主题理念,剪纸艺人在有限的葫芦中间填满了五毒形象,且使每一个图形都丰满完整,从而使剪纸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三、色彩特征
作为艺术表现语言之一,色彩所产生的视觉冲击力是最强烈、最直接的,它可以在无形之中影响着人们的主观情绪和思想感情。正如现代著名色彩学家约翰·伊顿所言“色彩就死生命,没有色彩的世界就如同死一般的寂静”。虽然我国的剪纸是一种土生土长的民间艺术形式,但其也十分注重色彩的功能,并将色彩作为传情达意的重要元素之一。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民间剪纸艺术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色彩特征,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纯度的色彩。在剪纸的创作过程中,我国的民间剪纸艺人善于采用一些高纯度、高明度、高对比的原色,以表现出人类内心最深处的思想情感。由于受制作工艺和剪纸材料的限制,剪纸色彩一般都比较少,且色彩纯度较高,最常出现的就是红、黄、蓝、绿这几种高纯度、高亮度的色彩。这种类型的色彩鲜艳、明亮、和谐、醒目,符合我国传统的审美观念和民间美术的用色特征,颇具民间特色,恰好符合民间剪纸独到的思想内涵和用色要求。例如,彩色剪纸《凤求凰》的主体色彩为大红色和大黄色,红黄两种高纯度色彩的交叉使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生活的红红火火。第二,主观性的意象色彩。法国著名印象派画家马奈曾经说过“色彩是带有情感性和趣味性的,其本质上是表达主观情感的形式之一”,我们由此也可以看出色彩的主观意象性。我国民间剪纸中的色彩也带有这种鲜明的主观意象性,其不仅表达出了人们内心对平安吉祥的追求,也体现出了普通百姓的审美趣味。在具体的剪纸过程中,剪纸艺人摒弃了客观物体真实再现的原则,几乎是完全凭借自己的直觉和经验而赋予作品颜色,所以民间剪纸中所呈现出来的颜色常常是出乎意料、有悖常理的。例如,全体通红的人物形象、蓝色的花朵、绿色的白云、蓝色的树叶等,这些事物的色彩都不是现实自然界中存在的,是剪纸艺人根据画面需要以及主观情感而进行的变色。如张春颖的剪纸作品《鸿运当头》中的色彩就带有强烈的主观意象性,该剪纸作品描绘的是九条重复的鱼儿头顶红球、首尾相连的情景。其中,鱼儿并不是现实生活中鱼的真实颜色,而被作者赋予了白色,而周边围绕鱼儿的莲花和莲花叶子也是清一色的红色,完全违背了自然界中真实物象的色彩。这些色彩看似随意,却是经过剪纸艺人深思熟虑之后才采用的,白色的鱼儿和红色的莲花更能够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有利于表达出好运连连的意蕴。总之,民间剪纸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的文化艺术形式,更是人们日常生活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国文化艺术生命的本源体和精髓,其独到的创作特征更是为现代艺术创作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因此,我们要充分领悟剪纸文化,并认真研究民间剪纸的创作规律以及形式特征,以尽可能地创作出最具视觉美感和文化冲击力的现代剪纸作品。
作者:严晖 单位:西京学院
民间美术艺术承载着来自古代的文化、哲理、审美、民俗等多方面的集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瑰宝,呈现出色彩斑斓的赋色体系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并以富有深意的造型和充满地方特色的材质代表了某一时期某一地域内呈现的人文环境。民间美术艺术也因文化中心的多次迁移而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现象。在国内,对于民间美术的分类也有多种看法,如李锦璐先生在《对民间美术的一些认识》中进行的分类,包括:“日常活动、节日活动、祭祀活动所表现出来。”而邓福星先生则在《论民间美术》中将其归为:“供奉、宅居、服饰、器用、贴饰、游艺等六类。民间美术的分类繁多,工艺也各有千秋,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部分都有所表现。小到陶瓷玩具、剪纸、刺绣,风筝。大到雕塑、泥塑、建筑石刻,还包括一些特色的小吃玩意儿:糖人、面花面点等。它美化了物品的功能,并赋予它们新的审美意义,全方位的体现了当时社会环境下人民生活的现状。
二、美术设计中可对民间艺术的选用
(一)民间色彩
我国的民间美术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和人文内涵,其在色彩的选用上更是五彩斑斓,富有深意。就像瑞士心理学家卡尔.琼曾说的:“色彩是潜意识的母亲,它可以唤起人们早已忘怀的记忆和情感。”奇妙的色彩语言在民间美术中的运用凸显艺术的文化性,是创作者与受众进行交流对话的语言形式之一,具有装饰、象征、寄托等多重功能。民间色彩的应用不是纯粹的随心而定,根据情感来搭配,而更多的是在生产活动与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一些定式方向。如古人在色彩观念中形成的阴阳五行说和趋吉避凶的世俗心理,或是对单种颜色的色彩崇拜。现代社会是视觉时代,而色彩在视觉中带给人更多的情感导向,让人在第一感官中产生或明快,或沉静,或绚丽,或素雅的印象,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服装的颜色、建筑的颜色、商品的颜色甚至是整个城市的颜色基调,很大一部分都需要色彩的仔细搭配。美术设计作为以视觉为主的艺术设计形式,更需要来自民间色彩搭配的借鉴。
1、单色崇拜
人类对色彩的最初认识就是从单色开始的,根据科学调查,人类从婴儿时期开始识别黑白两色,也就是说从出生开始到4月后,人眼中的世界从主观认识上是如同黑白电影一般的,到后来随着各项身体机能的成长才逐渐识别到其他颜色。而黑白两色的简单搭配,也被赋予了“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八卦变化。“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到了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认为:“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史记•封禅书》)”又回到了黑色崇拜。人们对某种颜色的喜爱似乎代表了某个时代的特殊印记,确又在历史的前进中周而复始。在现代美术设计中,设计师总是利用色彩的视觉冲击来吸引观者的注意,而单色所彰显的精炼感能带给受众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强的冲击力,对主题所要表达的情感以简单直白的形式呈现给大众。民间色彩中所流露出的简洁、鲜明、响亮让现代美术设计增加几分“少即是多”的美感。一来可以表明艺术品的整体基调,二来通过人们对民间色彩含义的某些固定印象,完成对信息的传递与输出。
2、五彩彰施
从单色到五色,人们将颜色与阴阳五行学说结合在了一起,成为认识天地、自然与与神灵相接的重要思想。我国传统的五色是指:“青、赤、黄、白、黑”,与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理论“五行说”相对应,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五行之义》中所提到的:“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就是将五种颜色配以五行的对应说法。因为五行之说是相生相克的,所以在颜色的搭配上也有诸多的可与不可。民间美术色彩的对比从色相上来说跨度很大,而且多使用补色、冷暖对比,显得较为浓烈或夸张,极具表现力。如在民间木板年画的色彩应用中,为了让整个色调更加有节日的喜庆效果,用“红配黄,喜煞娘。”等搭配方式,让红色从侧面引发人对火的联想加上黄色的亮眼,无形中就将我国传统节日的气氛表现了出来。现代美术设计过程中,充分借鉴民间色彩搭配,能对文化内涵有更深刻的认识,如一些复古的服装服饰,将现代工艺之美搭配上民间色彩的绚丽,创造出极具本国特色的民族服饰。又比如在广告设计中加入各种民族色彩标签,将城市所象征的颜色作为某种文化输出,实例是北京的出租车就将黄色作为基本色,与北京“皇城”的身份相匹配,然后选择四方的八种色,代表祖国的四面八方。
(二)民间艺术造型
民间美术作为一种造型艺术,呈现给大众的不仅仅是奇特、宽博的造型方式,同时也包括了在进行这项运作时所剖析到的创作手段、社会背景、文化内涵、民族情怀等等。艺术造型是千人千面的,极富有想象力和主观能动性,但会通过相互影响而在某一地区形成独特的定势。但从创作的思维方式上来说,中国民间艺术造型也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艺术造型有共同点,如法国、苏联等地出土的“丰产女神”像与我国辽宁红山文化女神裸像有异曲同工之妙。就像一位先哲所说:“人类趟过的是同一条河流。”即便如此,各个地区的人民也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还是呈现出多元化的艺术状态。中国民间造型艺术迎合着古代历史文化的潮流,展现出不同寻常独特的魅力。“以大为美”、“以生为本”、“对称性特征”、“造型的完整”是本国民间艺术造型的几项特点,也为本国的各类造型艺术提供了丰富的涵义,如比喻剪纸中出现的“双鱼石榴”、“莲花娃娃”,泥塑中出现的“虎头帽”、“猪头鞋”等等,都从坦诚的反映出民间劳动者对生命、自然的真挚情感。在现代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我们越来越开始关注文化的民族性和本土化,在诸多的现代商品中,在功能作用得到极大满足的前提下,人们逐渐返回到对产品的传统性、手工性及自然感的关注,如一些以现代人物、生活为题材的新年画报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生活中,还有一些传统造型的商品以新材料仿旧制造后又成为人们的陈设把玩。现代美术设计在点、线、面的分割组合中需要图形本身包含的涵义和文化来支撑。
三、结语
(一)郴州民间工艺美术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郴州当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客家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独特产物,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特征、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传承和运用。在分析整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积极因素,并创造性地应用于平面广告设计和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湘南民间工艺美术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专家学者们研究以郴州市民间工艺美术为主要,然后辐射整个永州市和衡阳市,即湘南地区。其研究主要从湘南古民居、湘南民间工艺美术、湘南民间石雕、湘南民间木雕等几个方面,对民间工艺美术进行了归类、分析和整理。依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研究著作的代表作进行简要概括:
(1)具有地方特色的湘南古民居著作,如唐凤鸣著《湘南民居研究》、范迎春著《湘南宗祠——建筑及装饰艺术研究》、王铁著《2012中国高等教育设计专业名校实验教学课题:湘南民居印象》等。
(2)有关湘南民间工艺美术的课题与论文,如陆岚的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湘南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的挖掘利用与理论研究》、论文《浅析蓝印花布的色彩观》等。
(3)湘南民间石雕的研究课题和论文,如何次贤的课题《湘南民间石雕的人文内涵、艺术价值及其保护与利用研究》、论文《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的文化寻绎》《从湘南民间石雕艺术看中国民间文化的崇德立德意蕴》等。
(4)湘南民间木雕的研究论文,李曦《湘南民间家具的装饰特征研究》《湘南古民居的木材选用与木雕装饰》《湘南古民居木雕艺术》等。以上这些课题、论文、著作主要从研究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自身的特征入手,广泛收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作品,阐述民间工艺美术的概念并将其分类,系统的分析其造型、色彩及美学特征,部分著作还进一步研究了民间工艺美术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对平面广告设计启示(艺术造型的直接借鉴)
1.为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
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是现代设计的土壤并影响其的发展,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来源于群众,并为群众所熟知,平面广告首先得被广大群众认识、认同并接受,因此将民间工艺美术引入平面广告设计,既对民间工艺美术加以提炼与创新,又能让平面广告为人民群众所理解,从而引起情感上的共鸣,以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先进的平面广告是国内学习和引进的主体,西方文化也在其中自然而然的传入,从而使中国传统文化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民间工艺美术正面临消亡的边际,将其引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既为中国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的设计灵感,又为民间工艺美术的继承和延续寻找到新途径。
2.为郴州地区的民间工艺美术传承寻找到新的载体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具有独特的审美情趣、艺术形式和表现方法,它存在于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是中国人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晶。由于受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民间工艺美术的创作者和消费群体大量进入城市务工,使得郴州地区民间工艺美术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许多民间工艺美术正在加速消亡。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引入平面广告设计中,将为其生存找到新的传播载体,在传达给广告受众的同时,促进其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也将为现代民间工艺美术再设计与开发应用提供参考依据。
3.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研究的一种有益补充
从文化传承角度的考虑,郴州民间工艺美术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中的一部分,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和独特文化的不可替代性,对其文化艺术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是对中国传统民间工艺美术研究的一种有利的补充与完善。虽然郴州是中国的一个市,但其工艺美术是人民群众对大自然最纯朴、最直观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这种自然与纯真也是现代平面广告设计所追寻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探究,既是对中国工艺美术的一种补充,又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精神魅力的进一步挖掘,也将影响着现代平面广告设计作品的创作。
二、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在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应用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从源头上分析,是郴州当地文化与中原文化、客家文化与岭南文化的相互融合的独特产物,在艺术思维、艺术理念、艺术特征、艺术形式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在内的现代艺术的启发和借鉴意义是可以预期的。但在可见文献中,还没有发现把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应用到平面广告设计教学的研究,因此,这属于尚未涉足的领域,本研究具有一定的突破意义。
(一)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如何应用郴州民间工艺美术
1.情感的继承
平面广告设计者只有在真诚理解郴州民间工艺美术创作者情感的基础上,才能深刻的挖掘劳动人民的艺术成果,并把他们的情感融入到自己的设计作品中。例如,在平面广告设计实践教学中,研究郴州大布江拼布艺术的一组同学,一开始只是在网络上搜寻整理资料,缺乏对拼布艺术实物的真实美感的体验,在老师的建议下,联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布江拼布绣传承人何娟,走进了她的公司,了解她的创作历程与民间工艺美术创作的情感体验,接触与了解到真实大布江拼布作品的魅力,他们满怀激情的研究进程PPT汇报,感染了每一位同学,也让班上所有同学了解了大布江拼布艺术绣,为后期拼布艺术在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平面广告设计与民间工艺美术虽然在思维方式、表现手段、传达载体上有很大区别,但是对生活的热情、对劳动的赞美、对祖国的热爱是相同的,广告设计者在情感上的继承,也将为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融入生命力,恰如其分的情感融入,不仅可以为平面广告设计作品增资天色,又可以使其具有亲和力,拉近广告受众的距离,让他们自然而然接受,做到润物细无声。
2.造型的借用与发展
郴州传统民间工艺美术造型丰富多彩,既有表达吉祥幸福的人物、动物花卉、文字、云纹、回纹、几何抽象形态等,又有广为流传的典故和成语,还有一些约定成俗的造型寓意组合。如果将这些丰富多彩的造型借用于平面广告设计中,将为平面广告设计开拓新的创作空间。如:陈秀同学利用郴州民间剪纸的造型形式制作了“南京青奥会欢迎您”平面广告作品,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南京青奥会”专题设计大赛中荣获三等奖。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的借用与发展,既丰富了平面广告造型语言,又为广告主融入消费群体奠定基础。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平面广告设计课堂教学中,既是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艺术的传承,也是对郴州民间工艺美术造型艺术的发展。民间工艺美术造型经过提炼再设计,既吸收其造型的精髓,又承载着广告主赋予的消费理念、价值引导、审美情趣等,是将造型特点、形式美感、大众识别性等融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为平面广告设计注入新鲜血液,促进平面广告设计的发展。
(二)理念的创新
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创新: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传承的创新、平面广告设计形式与内容的创新、课堂教学的改革创新。
1.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传承的创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现代化工业文明的迅速扩展,物质消费方式和生存观念的急剧改变,导致许多民族的民间工艺美术在不断消亡和流变,郴州民间工艺美术也正在消逝。2014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潘鲁生就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延续指出,设计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精彩的创意设计可以使传统工艺美术焕发新的生机,既可以成为时尚产业的一部分、成为制造业人文工艺的增值部分,也可以以当代艺术的形态出现,重新建构审美、文化、生活之间的联系。高校具有文化资源优势,地方高校通过其教育幅射功能,可以对地方传统民间工艺美术传承发挥直接的、有针对性的作用和影响,地方高校平面广告设计与地方民间工艺美术只有合作互补、相得益彰,才能促进彼此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2.平面广告设计形式与内容的创新
在“地方高校应用转型”的形势下,我院将艺术设计专业定位为“服务地方经济”,作为其主干课程之一的平面广告设计,将本地的工艺美术资源请进课堂,通过教学手段进行继承和延续,对平面广告设计表现形式进行创新的探索,对平面广告设计内容进一步丰富,将郴州民间工艺美术的吉祥寓意、造型特点、审美情趣引入到平面广告设计中,是对平面广告设计形式与内容的创新。
3.郴州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平面广告设计教学中是对课堂教学的改革创新
1.1河北民间艺术的审美特征
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工艺美术与戏曲巧妙融合,是宝贵的民间艺术奇葩;吴桥杂技,以其道具乡土化、演员专业化著称,不但在乡野地方广受欢迎,而且在世界艺苑中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磁州窑瓷器:器型和纹饰为民间所喜闻乐见,且集诗、书、画于一体,体现了民间工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由于其历史悠久,且不断出新,成了我国古代北方民窑最高水平的典范。可以说,以上这些河北民间艺术不仅独具艺术魅力,而且也有着深沉的文化内涵。
1.2河北民间艺术的文化内涵
首先,是对悠久乡土文化生活的巧妙记录。无论是武强年画、蔚县剪纸还是唐山皮影等等,其题材大多以当地古老的文化民间、人们的农耕生活为主,并注重反映重大时代变革,曾经的无论是婚丧嫁娶还是民间节日的庆祝都历历在目。其次是对执着真善美精神的诗意追求。造型精美技艺精湛的磁州窑瓷器,美轮美奂的民间剪纸,生动传神的唐山皮影等等都以其丰富的内蕴歌颂着真善美,鞭挞着假恶丑,它们既是燕赵文化鲜活的物态存在,也是燕赵儿女执意真善美精神的诗意追求。再次也是浓郁地域气质的深沉散发。不管是以粗犷、豪放、潇洒风格著称的磁州窑,还是以旺盛、磅礴、鲜活取胜的唐山皮影,燕赵艺术更多是一种家国大义与慷慨悲歌的气度,将燕赵人自信达观的地域性格尽收眼底。
2民间艺术传承在河北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首先,民间艺术是历史文明传承的诗意手段。民间艺术涉及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是文化的载体、文明的结果。她以它自身传统而独特的方式集聚在农村,民间艺术不仅表现了一种当代风俗,一种生活信仰,更是传承中国历史文明的一种诗意手段。其次,民间艺术是和谐社会构建的文化底蕴。民间艺术是人们乡土情感、亲和力的一种统一形式,凝聚着乡土人的精神,可以说地方民间艺术就是中国政治文化稳定的剂,是凝聚社会的黏合剂。再次,民间艺术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财富。民间艺术是河北省旅游资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民间艺术以她淳朴的乡间民风吸引了更多的各地客商前来投资兴业,这也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但是,现在不少的民间艺术日渐式微,甚至有的已经消亡。所以做好民间艺术等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发展已是刻不容缓。以下就河北民间艺术的传承提出一些拙见:
3河北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
依据得以传承的和日渐式微的民间艺术,笔者认为应该从艺术主体到艺术客体再到艺术受体三方面,也即从艺术生产到艺术消费各阶段进行思索,具体如下:
3.1传承人的传承和创新
传承人的传承和创新,即是对艺术主体的队伍进行建设。首先要让真正的民间艺人载入史册。那些叫得响,打得出的民间艺人,应该被历史和后人铭记。其次要让民间艺人家族扩大化。打破曾经的只授家人不授外人、只许男人演出不许女性上台等等传统习俗,另外可设立民间课堂,吸引多方人士,尤其可以将青少年引入民间文艺的殿堂,以便后继有人。再次要让优秀传承人有所奖励,还要扶持和帮助民间艺术团队。建立民间艺术传承、保护、研究的骨干队伍,从而促进各种民间艺术的传承与研究。
3.2技艺的传承与创新
技艺的传承与创新,即是对艺术客体的技艺建设。首先要加大还原河北民艺的力度。我们要原汁原味地将艺术形态、工艺、材料等保留起来,还原出来,供学者、后人观摩、研究,对濒临失传、又具有重要价值的民间艺术,要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同时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尽快用录像、录音、文字、照片等方式,把民间艺术的资料留存下来。其次要打造河北民艺经典品牌。这样才可以拥有很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带来更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再次,要创新民间艺术新面孔。保持民间艺术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创新形式,使古老的民间艺术以崭新的丰姿出现在人民群众面前,绽放河北民艺之风。
3.3传播中的传承和创新
传播中的传承和创新,即是对艺术受体的观念建设。首先要创新民间艺术传承保护机制。政府应加强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积极开拓多种筹资渠道,为民间艺术资源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并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众对抢救和保护民间艺术的认识,树立全民保护民间艺术的意识,增强全民保护民间文化的自觉性。其次要创新民间艺术传承的传播理念。走出传统言传身教式的行业传播圈子,借助媒介的力量进行传播。例如,广告传播、报纸、杂志,还可以扩大传播的方向,搭建展示平台。如旅游活动、比赛活动等以礼品藏品等形式进行传播交流。
4结语
2011年9月14日,“安顺地戏”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这个当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纠纷案以败诉告终。在“安顺地戏”案中,主要争议的焦点有:第一,“安顺地戏”是否属于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作品”。第二,“安顺地戏”和作者的关系又是如何。第三,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是否主体资格适格。对于这些争议的焦点,法院却多采取了一种回避和矛盾的态度。
从“安顺地戏”案中,我们不难发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我国《著作权法》中传统的“作品”在特征上存在诸多分歧,然二者却采取相同的法律保护方式,这就使法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陷入了困境,而这种困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弘扬和发展。
一、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之法律保护困境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主体独具群体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对作品的作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者”范围是明确的,即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如同其他私权一样。
反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却独具群体性和不确定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少数民族或者一定范围内地区的人经过传承所创造出来的,因而其浓厚的地方或者民族特色,这种传承的过程无法由个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独立完成,它需要世代相传的特定群体在不断模仿的过程中再创造而得到发展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进而很难确定其权利主体,即如“安顺地戏”案中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很难认定。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独具延续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我国《著作权法》当中的“作品”一经作者创作即可产生,其创作周期较短,作品形式明确。
相较之该种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和兴盛的过程,其创作而成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民间文学衍生作品不断改造和更新,从而不断地丰富,因而具有延续性。同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某个地区或者民族中的不同的人创造出来的,其形式并不拘泥于一般的作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较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具有更为丰富的表现形式。根据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征求修改稿)的第2条指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有形的表达形式,如建筑形式、民间艺术片等;语言的表达形式,如谚语、传说、诗词等;活动的表达形式,如礼仪、舞蹈、杂技、技艺等;音乐表达形式,如民歌、民族乐器等。”可以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也是得益于其延续性和形式多样性。然而,亦是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种特性的存在,导致很难界定什么作品以及作品的哪一种形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保护的对象,即产生了“安顺地戏”作为一种思想剧是否具有权利客体资格的疑问。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别于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和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民间文学艺术元素的合集。从我国立法来看,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更多的是民间文学衍生作品而不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除了“安顺地戏”案,也出现了不少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侵权的案件,例如《刘三姐》署名权纠纷案、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等等。这些案件的作者权益虽然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该著作权的保护并非是针对民间文学作品本身,而是针对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虽然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但是在表达方式、表现内容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该类案件的解决,并不能认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四)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过度
我国《著作权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将构成侵权。在2007年国家版权局起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修改稿)》第3条中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销售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摄制权;除另有规定外,以上述方式使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者经编改、翻译、汇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取得授权并支付报酬。”这一规定是出于对著作权人私益的包装,但是非常不利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再发展和创作。我国的法律忽视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的延续性,只注重对著作权人的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展。
二、国内外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现状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国外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研究的不断深入,不少国家和组织意识到其与《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差异,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始通过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一般作品的特殊之处来摆脱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立法困境。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突尼斯样本版权法》,专门规定了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条款,其中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归到“其他形式”。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集政府专家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国内法示范条款》,该示范条款没有使用著作权领域的“作品”概念,而使用了“表现形式”。1971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为了满足越来越多公约成员国关于维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的需要,在修订文本中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无具体作者”处理。修订本中第15条第四款规定:“各成员国在书面通知了伯尔尼联盟总干事的前提下,可以给不知作者的、未出版的而又确信属于本公约成员国作品的那一部分作品提供法律保护。”国际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和公约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对于我国的立法来说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我国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最早出现在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上,该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保留了这一条款。随后,国家版权局在其他部委的支持下,于1996年起草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第一稿,2002年又起草了第二稿。2007年,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立法工作会议,会议就国家版权局起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修改稿)》进行了讨论。由此可见,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保护已经纳入日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3月,在国家版权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8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与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以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代替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保护办法取代著作权保护办法。这在一定程度预示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将成为知识产权体系当中一个独立的调整对象并通过特殊的法律予以保护。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完善
鉴于上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出现了一定的困难,笔者建议,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特殊的客体,针对其特点进行专门的规定,同时,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设立专门法律制度,在仿照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同时,突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群体性、延续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等特征。
第一,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应当承认其群体性的存在,不排斥“群体”作为权利主体。我国可以仿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的《示范条款》中的规定,在“主管部门”和“有关居民团体”二者中选择,作为有权授权使用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
第二,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范围。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的界定一般都较为抽象,具有很大的弹性,然而这种界定缺乏其合理性。这一方面不利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认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法律有针对性地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特殊保护,因而我们应该采取更加科学的定义方法。立法机关应尽可能采取列举的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明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范围,也可以防止出现法律遗漏。
第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应不受限制。我国法律对著作权客体的保护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一般的作品而言是合理的。但是,考虑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具有不可忽视的特殊性,对其保护期间的设置不该一概而论,笔者认为,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其继承和发展。
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围绕着“传统工艺+当代审美+地域特色+材料创新”的思路,一方面从纵向着重传统材料工艺的传承与发展,强化传统视觉元素的提取与优化;另一方面更从横向的拓展其与社会相结合而产生具有现代装饰意味的新包装形式,通过高校课程的参与,为传统民间艺术提供再发展的切实条件,以保持其“生产性”或“实践性”,而不是将其“表演化”。
1.1工艺美的运用
民间艺术制作带有较强的感彩和经验性程式化造型特点,制造环境被限制在小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创立了“就材加工、量材为用、物化创造“的民间造物原则。中国民间艺术强调人与自然的共存与统一,从加工工艺和材质上都是根据劳动人民自己的需求,从大自然从取材,对自然物质进行简单或复杂的加工利用,进行设计和创造的。
1.2地域生活美的再现
民间艺术作为一种文化创造,与生活接近、重合的本元性质决定了民间艺术造物与生活的关系。广大劳动人民从生活的土壤里吸取艺术形式,使民间艺术造型更完善、更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它表现在现代包装设计中,通过提炼这种传统民间艺术风格的元素、合理地运用到形式美法则中,具体表现为在合乎主题的基础上达到深化和凸显的作用。我国南方的民间剪纸工艺与地域特征相结合,运用现代审美、以及图形正负形重组的现代表现手法,加强包装装饰效果。在表现上突出南方古代的雕镂工艺、南方民族服饰民俗、游灯观灯习俗的特点。现代剪纸保留了传统的技法、纹样、审美,又借助现代艺术与设计的某些表现形式与观念进行阐释创作。将现代剪纸应用在包装设计中,打破以往剪纸作品展览只局限于作品的平面展示,使剪纸艺术变成了三维的立体形象,它增加了剪纸的信息传递功能,对静态的平面剪纸结合三维的艺术展示有益的尝试,让剪纸真实地走入生活,进入市场。年画作为特有的地域民间艺术形式,它追求物象本身的结构,对线条做概括表现,具有强烈的装饰美感,能够很协调的运用到包装设计中。茶叶包装运用民间年画的表现方法,将茶农耕种、采茶、晒茶、炒茶等制茶过程表现出来。在视觉上即保存了年画的“版”、“线”特征,又结合现代UV印刷技术,很好的以传统民间文化作为资源向现代艺术设计转化。
1.3地域纯朴美的体现
民间艺术中的质朴,即本色、本质的淳朴与率真。从民间艺术品的材料选择来看,多是随处可见的自然物质,如麻、土、木、石、棉、棕、竹、草等,外表看来质朴,但在创制的过程中包含了民众对材料的认识和开发利用。一套“文房四宝”包装,利用四君子之一“竹“子材料进行开发。制成的作品总体上体现出竹子自身的肌理、质地、纹饰、光泽、硬度等自然形态的特征,使主观创作意图与材料自然形态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1.4情感美的流露
民间艺术的色彩、图案纹样,造型题材都与人们的观念情感相关联,反映了社会、自然与人类的联系,具有超出感性形象本来寓意之外的内涵。其寓意象征性的感性形象具有一定的传承性、延续性和集体性,得到了民众的集体认同。运用了广西壮族绣球中”并蒂花图案“,将代表爱情信物的绣球和绣花鞋联系在一起,依附壮族的”花婆信仰“,相信万物生灵信仰的延伸。从绣球的形和图案上进行创新,寻找新的形式,表达出”爱之花,情之果“的情感内涵。这里的图案将作为一种图形化语言,作为一种载体符号,表达一个地域、一个民族所共同认同,是真实情感的流露。
2.结论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现状及我国的立法现状
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首先是由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各国的国情千差万别,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
(一)发展中国家的保护现状
尼日利亚规定的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为某一个群体或个人。其在1988年《版权法》中规定:“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群体或个人创作的体现群体共性和传统基础的创作物,反映该群体的期望,是对其文化、社会地位、准则及价值观的充分表现,并以口头方式、模仿或者其他方式加以流传。”[2]突尼斯1994年新颁布的《文学艺术产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艺术属于国家遗产,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都应经过国家文化部的许可,民间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著作权转移,需经国家文化部的特殊许可。”同时突尼斯是世界上第一个以著作权法形式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加纳《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作者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授予加纳共和国,因为加纳共和国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者。”
(二)发达国家的保护现状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历来以知识产权保护先驱自居,强力主导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秩序,其不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法律保护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不具有合理性,而是要维护其国家利益。
英国1988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169条第l款规定:如果有证据表明作者身份不明之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之作者因与联合王国以外的国家有联系而具备合格的主体资格,在得到反证之前应推定其具备主体资格,因而其作品应享受著作权保护,但须服从于本编之各项规定。
澳大利亚是发达国家中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最积极的国家,这与那里生活着众多土著人有直接的关系。澳大利亚尚没有通过立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而是以判例的方式为其提供保护的。
(三)我国民间文艺保护的立法以及司法现状分析
1997年,国务院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促进了传统工艺的振兴。但是,《著作权法》已经颁布实施了十余年,这个保护条例至今尚未出台。之后施行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福建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相关条例基本上都是地方性的法规,同时带有明显的行政性质。
从我国的著作权保护的第一案《乌苏里船歌》案到“刀郎系列案”、天津“泥人张”、“滨州剪纸”著作权侵权案等一系列案件来看,这些都是我国民间文艺在市场经济冲击下演变的一个个缩影。在最终的判决上是依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和《著作权法》中的个别原则来判决的,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处于极尴尬的局面。现实生活中,因为民间文艺权益的纷争越来越多,因此笔者认为,出台一个具体的保护性法律是切实需要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价值可行性分析及权利主体的界定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的纷争
目前,理论界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否给予法律保护存在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就是在保护人类创作之“源”,民间文学作品与现代文化是“源”与“流”的关系;如果人们仅仅注重各种智力创作之“流”的保护,而忽视对它们“源”的关注,则对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3]
因为任何智力成果的产生无不与他人劳动成果相关联,保护人类创作之“源”就是保护人类创作之“流”。而这也是版权立法的要旨所在。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由于为公众所共同积累、创作,公众可自由使用,如设定权利保护则不利于人们方便利用,将阻碍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况且,用知识产权保护新的客体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客体的确定性和主体的确定性。这两者是成功协调利益关系所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言,由于无法准确界定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传统知识到底包括哪些传统成果,它和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文明成就的边界区分的模糊性使得通过财产权制度来理清权利义务关系的目标落空。至于主体,无论国家、民族、社区和个人,任何一个主体都很难被确认为某一区域内传统知识的唯一的所有人[4]。
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是势在必行的,笔者并不反对以上的纷争,因为有纷争的存在,就说明在相关领域就还有完善的可能。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者是谁创造了智力成果就保护谁,因此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价值体现在至少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文化传承的功能。民间文学艺术是在世代的口传、身教中得保留,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大多都是在其基础上收集、整理,经过加工得出的。它不仅吸收了原有文化的精髓,也加入了作品加工者的附加值。中华民族有着上下5000年的悠久历史,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唯一一个历史文化不曾间断的国家,这期间民族文学艺术作品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民族文学艺术作品的经济利益的功能。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中,大多都是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凡是没有明确的权利主体的文化和超过著作权所保护的期限的,都是属于共有领域的,那么任何人都是可以随意使用的。我国有着非常丰富的民间文艺资源,发达国家对我国民间文艺资源的利用所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国内本身利用所创造的价值。典型的表现在美国好莱坞利用我国的民间文艺创制的动画片《花木兰》获得了五亿美元的票房收入。在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民间文艺被篡改、滥用、歪曲等现象是屡见不鲜。
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远远不止上面介绍的两点,其价值是无法用经济利益来衡量的,民间文艺不仅是一个民族间感情维系的良好的纽带,更是一个国家的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资源相当的丰富,我们更加应该注重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使其得到应有的保护。
通过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来更好地保护民间文艺。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的界定
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创造者,只要有主体创作行为,就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取得著作权。只有先确定其著作权主体,才能得到著作权的保护,这是最基本的前提。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殊性,其权利主体难以确定。现就国内相关学者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的界定做简单介绍。
第一,国家。有的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为国家。[5]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个群体的共同创造的成果,其权利应该是属于该群体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其权利是属于国家的,国家代为行使其权利。
第二,创作地群众。因民间文艺是经过创作地的群众或最初的个人创作,在经历了几代或几十代人的加工、整理后形成的作品。其权利人应当是创作地的群众。
第三,整理者。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创作者,只要有主体的创作行为,著作权就给予保护。
有学者认为,民间文艺作品的整理者经过大量的劳动,经过其整理,作品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创新或创作,理应得到保护。
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的确定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地区实际情况,笔者更倾向于其权利主体应当是来源地的创作群体或创作个体为主兼具其他的主体,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情况总是在变化。其理由如下:
首先,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这不仅是著作权归属的基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著作权法所遵循的一个原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智力成果,是来源地的创作群体或创作个体在经过长期的加工得出的。其应该是作品的作者,是著作法上的主体,而不是其他人或组织作为其主体。其次,确定来源地的创作群体或创作个体作为其著作权的主体,能够更好地保护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这不仅是对来源地创作群众或创作个体的尊重,还更加能够提高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
再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其来源地群体的智力成果,具有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美国法学家昂格尔认为:“公平,即特定情况下直觉的正义。”[6]把来源地的创作群体或创作个人作为其权利主体不仅体现了尊重来源地群体或个人,而且更加切合直觉的正义,因为它是来源地群体的创作,所以主体就应该是他们。
国家作为特别情形下的主体,主要有以下情形:第一,对已经失传的民间文学艺术在能够查证其来源群的情况下,著作权主体为其来源群;在无法查证其来源群时,由国家作为其著作权主体。第二,对于流传范围广的民间文艺,不宜将某群体或某些地区或某些人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主体,那么此时将国家作为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主体是比较合适的。比如广为流传的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牛郎织女、端午节、重阳节等。
综上,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最直接目的是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的著作权,使他们得到尊重的同时享有应得的利益,在尊贵民族习俗、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发展原则上,最大限度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模式的构建
我国的著作权对民间文艺的保护的法律法规迟迟没有出台的原因有各方面的,但只要把主要矛盾处理好,即能够确定权利主体,就能够较好保护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对民间文艺的保护的构建和原则做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从立法上着手,以法律法规为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制度建设是一个工作量庞大且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但最主要的是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纳入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主体的确定。制定专门的法律可以更加全面地保护。比如可以制定一部专门的《民间文艺保护法》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法》等。
第二,明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范围。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法律保护,首先必须明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范围,这样法律保护才有针对性。否则就无法保护,就有可能把公有领域的作品划入专有领域,把专有领域的作品划入了公有领域,从而造成法律秩序的混乱。笔者认为,应当明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内涵和外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定是智力劳动成果。
第三,以有利于民间文艺的发展和繁荣为准。
社会上利益至上的观念越来越浓,使得民间文艺在面临利益的选择时增加了失传和消亡的危险。因此,民间文艺的著作权保护首当其冲应以促进民间文艺的繁荣和发展为基本出发点;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最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相反如果保护民间文艺仅仅是为了经济上的利益,那就失去了保护的最初目的。
第四,保护民族利益为上。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组成了这个大家庭。各个民族之间的生活习惯、、生产生活方式都有各自的特点。民间文艺是本民族或几个民族间的宝贵财富,是一个甚至多个民族间维系感情的纽带。民族的内部稳定和民族间的团结事关重大。
一、引言:
甘州是古丝绸之路重镇,历史悠久,在几千年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发展中,无论是烽烟四起的战争年代,还是繁荣安定的和平时期,往来于丝绸之路的异国使臣、商贾、僧伽、将士、艺人在这里的文化交流频繁,各民族交流融合,荣辱与共,积淀了甘州丰博而又独特的文化底蕴,留下了许多璀灿夺目的历史文化,蓄积为灿烂而又永恒的文化宝库,民歌小调就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比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万古不灭的精神财富。
二、历史探究
音乐在甘州的诞生较早,早在4000多年前,居住在祁连山下一带的东灰山人,就使用埙来演奏自己的音乐。在周代的乐舞《西戎伎》,在战国时期的音乐舞蹈《文康伎》,在西魏时的乐舞《安国伎》,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形成的乐舞《西凉乐》,后来成为宫廷乐舞,张掖乐舞在全国乐舞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唐代的歌舞大曲中,出自张掖的著名大曲有《霓裳羽衣》、《甘州大曲》。在宋代,从《甘州大曲》中分离出来的《甘州歌》、《甘州破》、《甘州遍》、《八声甘州》、《甘州子》、《甘州乐》、《早甘州》等词牌在宋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直到元、明、清时期,《八声甘州》等仍被作为曲牌广泛采用。因此,在历史上,甘州的音乐舞蹈,成为古代华夏民族灿烂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我们骄傲与自豪。
甘州民歌小调是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作并传播的雅俗共赏的民间艺术形式,在民间流传很广,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具有浓厚的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是各族人民聪明智慧的艺术结晶,是一笔珍贵的社会文化财富,其内容多为惩恶扬善、匡扶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等方面,是研究音乐、历史、民族、民俗、语言等领域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甘州的地方民歌小调,是生活在甘州这块热土上的祖先创造的,是独具魅力的本土化的民间艺术形式,具有很明显的地方特色,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是中华民族音乐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研究丝绸之路乐曲方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于庄稼人来说,演唱民歌小调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论是在文化生活相对单调的过去,还是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现在,民歌小调都寄托和承载着人们的喜怒哀乐。在喜庆的日子和悲伤的日子里,或在平常的亲朋好友聚会、社会活动集会时,人们把自己掌握的歌曲演唱,这些歌曲有很鲜明的主题,赞扬什么,批驳什么,好的是什么,不好的是什么,还有一些是讲道理的,告诉人们怎样做是合适的,怎么做是不合适的,怎么做是受到社会肯定的,怎么做是受到社会指责和否定的。通过这些歌曲,人们受到了教化,从形式上来说,甘州民歌曲调很优美,易于传唱,易于记忆,没有很多高难度的曲目,更加适合在城乡的民间流传。一般来说是在社火、大型活动、家庭喜事时演唱,有时在念唱宝卷时也会加上一些甘州小调。演唱的时候大多为清唱,不加伴奏,按照演唱者掌握的音的高低、速度的快慢、节奏的强弱来现场演唱。有的时候也会有伴奏,乐器一般采用板胡、二胡、笛子、三弦,有时还加上锣、鼓、镲、梆子、木鱼等打击乐器。
三、现状分析及艺术特色
如今,流传在甘州的民歌小调内容丰富,数量庞大,歌调繁多,有民歌、秦腔、京腔调、眉户、宗教音乐等众多门类,内容包含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了甘州人民的精神、性格、气质和风土人情,大量的是歌颂生活、歌颂爱情和对在旧社会人们的爱情生活的悲叹、或人性的、事实的批判或哭诉。民歌小调在张掖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他们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劳动实践及现实境遇,创作出大量的民歌,代代相传。民歌小调在甘州城乡久传不衰,得以继承和发扬,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它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是人民群众容易接受且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甘州民歌小调,具有高亢流畅、婉转悠扬的的特点,曲调朴实优美,内容丰富生动,题材广泛,歌调繁多,数量众多,大致分为花儿(少年)、小曲小调、打夯号子、秧歌社火曲、酒歌、宗教乐等类型。小曲小调在甘州民歌中的份量最重,曲调也最多,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说的是乡土话,道的是人间情,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望和追求,也最深受群众的喜爱。可以独唱,对唱,也可以合唱。不仅在劳动时唱,闲暇时也唱。有的是叙述历史的,如《十把扇》、《珍珠倒卷帘》、《韩信算卦》、《打马家》等;有的是反映爱情故事的,有的是表达青年男女渴望自由恋爱的,有的是倾诉男女之间爱慕之情的,有的道出了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有的唱出了离别后的痛苦之情,如《闹五更》、《五哥放羊》、《织手巾》、《绣荷包》、《绣鸳鸯》、《二姑娘害相思》等,有反映幸福生活的,如《冻冰》、《采花》、《对花》等,有的是反映艰苦生活的,反映了旧社会妇女的苦难生活,对封建制度进行淋漓尽致的控诉和无情的揭露,有的是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歌声婉转,如泣如诉,催人泪下,感人至深,如《小寡妇上坟》、《光棍汉思妻》、《哭五更》、《小放牛》、《拉骆驼》、《沙娃上工》、《熬长工》、《借笊篱》等;有的是反映社会现象的,如《王婆骂鸡》、《十道黑》、《小姑子改嫁》、《张先生拜年》、《男子争风》、《三儿子分家》、《十杯酒》、《小姑子领教》等;有的是劝化人们弃恶扬善的,如《十月怀胎》、《传家宝十大劝》、《劝化人心》、《小姑贤》等;有的是劳动号子,是在劳动时唱的歌,比如在夯筑地基、庄墙时,提杵人为了动作协调一致、消除沉闷、激发精神而哼唱的,一人领号,众人和号,曲调明快有力,节奏感强,唱词即兴编唱,脱口而出,触景生情,凡周围环境、人物活动皆可入歌,别有风趣,唱得大伙哈哈大笑,唱得精神振奋,越干越快活,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和生活气息,这种音乐表现出的性格粗犷豪迈、坚定有力,如《夯歌》、《杵歌》等;在社火中的曲子,有的是在闹社火时领头的膏药匠唱的,曲调比较单一,但歌词内容丰富,除了即兴编唱一些祝福性的吉祥话之外,还有时编唱一些生产、生活方面的内容,如《膏药匠词曲》;在社火中,还有为了活跃气氛时,由骚和尚编唱的《绞儿》等,自问自答,诙谐有趣,富有深刻的哲理,给人以启迪和教益;在社火中小场子的曲子,则根据不同节目内容进行演唱。流传在甘州民间的还有一些比较有影响的京腔调,如《海水潮》、《纱帽翅》、《菠菜根》、《满天星》、《柳青》、《山坡羊》、《胡麻小豆子》、《八谱》。由于甘州地域辽阔,流传在甘州的民歌小调非常多,就是同一曲名在不同的地方唱法也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地方不同的艺人唱法也有所不同。
目前,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包括民歌小调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越来越意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对包括地方民歌小调在内的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挖掘和保护,但是,当今世界文化娱乐方式多种多样,甘州小调的演唱也走向了历史以来的最低谷,演唱的区域越来越小,演唱的规模也越来越少,参与的人员也越来越少,特别是目前年纪大一些的演唱者由于身体等原因,无法演唱,有的对过去演唱过的曲子无法回忆,这些老人去逝以后,一些在过去很有代表性的曲子也随着失传,年轻的一代人对小曲子很少知晓,对这一传统的民间艺术缺乏了解,会唱的年轻人已经很少,目前,甘州小调已经面临失传的境地。
因此,通过研究甘州小调,来收集、拯救、保护、宣传、研究、利用甘州小调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搞好这一项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将会使甘州地方民歌小调的保护与发掘推进一个崭新的阶段,为甘州民歌小调的研究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在拯救民歌小调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