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15:15:12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建立完善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配备。
第三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各单位上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和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
(一)业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按照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实施管理;每月按照纪检监察业务考核指标对其进行量化考核。
(二)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考勤,督促其参加学习和各类活动;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及时调整确定兼职纪检监察员。
第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要征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兼职纪检监察员负监督责任。
第八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在部门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本部门一把手及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种文件、制度等;
(四)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暂扣、罚没物资等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所在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反映;
(六)协助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本部门职工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
(七)完成局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任务
第九条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对所在单位以下工作进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县局党委、局纪委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三)贯彻落实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对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监督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思想防线。
第十一条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8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安排,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参加县局作风纪律督查、执法监察工作和明察暗访活动,参加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第十四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第五章工作方式
第十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各项决策和各类活动。
第十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对所在单位财务支出、案件处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落实定期走访制度,每季通过走访辖区内相对人,了解执法、服务、作风、廉政等情况,征求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局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八条参与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学习、调查、走访、述职述廉等相关活动。并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十九条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兼职纪检监察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做好跟踪督察。对不按时限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督察。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撤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一)所在单位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执法办案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隐瞒不报的;
(三)泄漏工作秘密的;
(四)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五)应该报告而没有报告的;
(六)对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工作落实不力的。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党委根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表现,在提拨使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营造尽责履职、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第八章保障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为切实提高我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3月13日上午,由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张志刚带队,一行四人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县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首先,督查组听取了我局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2月2日全市系统机构改革过度期间加强“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查看了我局工作落实情况资料,包括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图片和文字。
同时,督查组还随机抽查了我县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督查组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听取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的汇报,并就如何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产品质量进行了现场交流指导。
最后,督查组对我局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我局继续保持,再接再厉,为全市系统三大安全监管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再添新功。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办机构改革部署,有条不紊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改革,全面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在改革转型中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全面理顺工作机制。自2014年12月14日正式组建以来,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完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和市编办《关于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调整成立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明晰部门、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认真谋划办公场所的搬迁和人员力量的合并分流,于7月中旬正式实现三局合署办公和统一挂牌。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局领导与基层分局、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挂钩联系制度。制定出台《机关分局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积极理顺机关与分局的事权关系,初步建立了市局、分局之间权责明确、高效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技能培训。本着“按需施训、因人施教”的原则,实施全体人员知识培训、部分人员对口培训、分局监管人员业务实训等,积极提升监管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全局合署办公以来,重新制定标准化、集成化日常监管工作流程,统一办案指南、办案流程、执法文书,为有序推进业务下沉和综合执法打下良好基础。积极部署整合“三合一”办公OA系统,切实提升工作部署、落实、反馈效率。积极整合局政务公开信息平台,重建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着力扩大部门影响。
三是全面落实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心编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点和案例》摘录汇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水平。出台局《会议制度》、《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引导全系统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出台局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办法,配合市纪委开展2次公款吃喝、规费征收专项督查,组织6次对干部在职在岗情况、上下班签到制度落实情况、公车使用停放情况等明查暗访,对4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大突破的工作意见,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为全民创业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是结合“先照后证”工作,深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牵头组织税务等部门,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改革,启动“一照一码”新登记模式,并向乡镇延伸,戴南镇成为苏中地区首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乡镇。积极探索登记便利化措施,分2批将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授权基层分局直接办理,在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试行“一址多照”登记,4月1日起全面免收家庭农场登记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许可职能,及时将餐饮、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等职能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进一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标战略工程、网络交易大数据监管等重点工作被泰州市工商局表彰为2015年度先进集体。
二是结合推进转型发展,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开展质量奖评选工作,全市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先后有1家企业荣获2015年度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获批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级单位,2家企业入选省级计量保证确认企业,2家企业新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新组织申报4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4项国家标准和3项行业标准,5家企业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验收考评,20家企业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认证,有
效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工业产品条码注册完成率连续六年位列泰州第一。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全年新增__名牌产品2个,泰州名牌产品11个,创成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6件、泰州市知名商标12件,引导企业注册境外商标4件,帮助企业获得市政府品牌战略奖励295.8万元,戴南镇创成“泰州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三是结合“双创”工作部署,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信息、组织和职能方面优势,对新设小微企业加强跟进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克服起步困难。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4份,帮助企业融资6.49亿元,引导“个转企”350家。新登记电子商务市场主体53户,新增注册资本1.11亿元、从业人数296人,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赞誉。运用质检、国检中心技术优势,全力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全年出具各类检测报告10305份,国家不锈钢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认可委(CNAS)组织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三合一”监督评审,“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获国家工信部正式授牌,“____特种合金材料及制品检测服务平台”作为国家火炬计划获科技部批准立项。
紧扣安全这根主弦,整合全程监管平台,全力维护民生和公共安全,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一是突出关键,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对食品药品安全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牵头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出台系列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明确市食安办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提请市政府研究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意见,落实乡镇、村(社区)监管机构和人员配置,明确属地监管职责,确保监管职能盖边沉底。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三分监管”要求,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开展餐饮环节动态量化评分,全力做好两会、小中高考、菜花节、会船节、海外优秀人才__行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年量化分级评出A级食品餐饮服务单位362家,B级1060家,C级280家。140家学校食堂、12家大型餐饮单位完成“透明厨房”改造,学校食堂视频化管理率达84.3﹪。发放乡镇小餐饮备案证139份、培训合格证1167份,督促办理健康证1226份,实施家宴桌席备案6900多户次。
二是强化重点,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以确保不发生特大药品安全事故为底线,坚持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单体店及连锁门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远程监管和零售企业连锁经营,251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完成入网确认工作,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9家单体零售药店完成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465份,对省食药监局公布的非法广告药品品种,实行强制下架处理,对抽样不合格的药品从重予以处罚。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联合市卫生部门开展个体诊所、学校卫生室和养老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06家,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18件,受理并办结群众举报投诉28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假药案件3件,药品药械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落实责任,守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建立健全全市在用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经信委、安监局、住建局、旅游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船舶修造企业、气瓶充装单位、旅游景点及星级酒店、餐饮行业等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年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6家,发现隐患设备859台,督促整改859台,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63份。对不落实隐患整改的泰州市利泰机械配件等6家单位,上报市政府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处罚和隐患整改到位闭环。对龙腾湾小区电梯超期未检问题,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并协调住建等部门共同解决,落实小区电梯正常维保、检验,严防发生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整合平台,守护消费环境放心安全。整合12315、12365、12331消费维权热线平台,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网络,完善消费纠纷集中受理。全年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848件,查处消费者举报案件96件,办理“诉转案”24件,上报典型案例25篇,消费提示26次,消费警示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8万元。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先后监测车用燃油、皮革制品等商品质量227个批次,对检测不合格的67个批次商品,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开展“两免费”民生计量服务,加强煤气表、出租车计价器、压力表、电能表、水表、加油机、眼镜店验光仪等强检工作,全年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6687台(件)。创成泰州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4家、示范单位10家,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33家,11家单位被省、泰州市表彰为放心消费示范、先进单位,江浙商业广场创成“__省文明诚信市场”、“国家级文明诚信市场”。
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
管机制,加强工作规范,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初步制定局《行政许可制度》、《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处罚制度》、《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食品和药械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办法》等制度文件,完成全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程序规定。组织所有人员开展系列学法活动、参加《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和公务员网上培训。加强案件审核,做到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对相关案件实施处罚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全局执法工作未发生一起复议撤销、诉讼败诉和错案。2名同志被表彰为泰州工商系统十佳办案能手,1件案件被评选为泰州工商系统十佳案例。
二是规范公示,推进信用监管。加大年报公示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公示年报信息。全市市场主体2013年度、2014年度综合年报率分别达92.34 %、89.78%,抽查公示信息市场主体334户,定向抽查376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798户次,补报移出630户,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综合年报率位列泰州第一。加快推动“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建设,切实做好“先照后证”信息抄告、反馈处置、结果公示等环节的衔接,先后抄告相关许可部门“先照后证”信息20条,涉及前置改后置事项682项,为实施部门联动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规范执法,严管市场秩序。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1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回访55家次。组织开展敬老院食堂、学校食堂、烧烤食品、城区快餐店和饮品店等餐饮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无证经营单位132家,建立餐饮经营单位基础台账资料1788家,开展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600批次。全年办结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和广告、合同、网络违法案件等378件,对1起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进行依法移送,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形成执法办案的强大震慑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毒工作总结
为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特药监管,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禁毒工作职责,5月以来,我局继续就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特殊药品合法经营、使用,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对社会造成不良危害,全面落实禁毒责任制。现将5月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布尔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定期对禁毒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督促检查。落实禁毒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各项禁毒工作。
二、加大力度,做好宣传
组织全体干部加强对禁毒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要求全局干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家庭成员、向广大群众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禁毒的方针、政策,使大家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禁毒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提高拒绝毒品诱惑的技巧和能力,增强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有效性。
三、加强监管,规范特殊药械管理
我局在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特殊药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特殊化学药品、注射器、输液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理立用,防止滥用或用于吸毒,全面加强对易制毒特殊化学药品经营和使用的管理,防止被用于非法用途。加强对无菌器械的监管,规范各种无菌器械的经营、使用单位从合法渠道购进,要求做好购进验收记录,保证无菌器械质量,整体推进禁毒工作进展。
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现场评估,围绕上级部门的指导思想,以专项整治为主,查问题、促整改、保安全,努力推进集贸市场整治,推进餐饮行业增强自律意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贸市场整治基本情况
我局对标《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深入辖区市场开展整治活动。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悬挂整齐,坚决取缔无照无证经营。二是新设和更换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健康教育宣传版面、农药残留检测等制度牌、公示牌、宣传牌56快,制作喷绘宣传牌21块。三是督查市场方落实定时清洗制度,加大保洁力度,清除市场内的杂物废弃物,粉刷污浊墙面,清洗门窗,彻底打扫市场环境卫生。四是要求市场餐饮户加装三防设施,熟食品经营户设置了防尘罩、防蝇罩,安装了灭蝇灯,发放了灭鼠药、灭鼠毒饵站、粘鼠板、喷雾器等药械。五是开展“六小”门店整治,做到了主体资格合法、亮照经营,查处取缔了门头牌匾违法违章广告。
目前银兴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情况:活禽屠宰点已完成拆旧工作,地面、墙面瓷砖基本铺完工,活禽售卖区地面硬化重新铺设,目前已加高地面排水排污沟渠;蔬菜行284个摊位已全部更换不锈钢销售台;扶贫自产自销区,已完成35个摊位的砖砌销售台、雨棚更换;猪肉台案板更换、摊位立面翻新已完成;小餐饮三防设施共计35摊,已完成主体框架安装、纱窗、门正在施工中,本周内将全部完成;肉类加工区9户跟铺设瓷砖、防护板、新设门头,将于本周内完成;市场内排污管道共计260余米,目前已整改完成超80%,剩余本周末可以结束整改;已完成施工整改的水产经营摊位为48个。
目前中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情况:市场内垃圾桶已更换成带盖垃圾桶;排水沟渠施工整改预计本周内完成。
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结合创卫工作开展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从6月份至9月5日,共检查餐饮单位331家。(发放食品安全公示栏及禁烟标示各189份包含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
宣传和动员了食品餐饮经营商户积极配合我市开展创卫工作。组织美食街食品经营户(摊)经营行为工作推进会,针对部分经营户未及时办理《小餐饮登记证》从事经营活动,责令经营户限期办证,并做好经营场所“三防”设施及环境卫生。
我局在开展非洲猪瘟整治工作的同时,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市场监管责任,执行市场准入制,让私宰肉无生存空间,并要求食品经营单位持证亮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经营,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等制度、切实做好经营场所“三防”设施及环境卫生。
为了保障秋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近日针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学校要及时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一)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服务发展取得新业绩
1.切实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五年来,我们自觉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各项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去谋划,把具体工作放到整体工作中去落实,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措施,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同2016年末相比,2016年至2020年9月,我县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已经达2712户,较2016年末增长48%。我县在册企业445户,较2016年末增长131%,注册资本329516.03万元。其中内资企业48户,较2016年末增长67%,私营企业397户,较2016年末增长146%。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71户,较2016年末增长208%,成员出资总额46205.31万元。全县在册个体户2315户,较2016年末增长40.3%。二是按期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年报工作。2016年至今连续企业年报率达95%以上,三类市场主体年报率在全州范围内名列全州前茅。
2.履职尽责,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扎实有效。五年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基本职责,本着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着力研究和解决扰乱经济发展秩序的主要问题,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建材市场、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2016年以来,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章案件160余件,罚没款76.89万元。加大消费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以来,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26件,100%成功调解。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有了新的突破。五年中,我们不断强化意识创新,在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监管领域方面不断革新拓展。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宽进严管”,落实“多证合一、一证一码”,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建立了市场主体数据库、案件查办数据库、12315申诉举报数据库,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监管,开展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一会三站”和“12315五进”工作,基本建立起了布局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截止2020年9月26日,我县现有各类企业共445户,注册资本329516.03万元。内资企业48户:其中国有企业7户,集体企业7 户,公司34户。私营企业397户:其中个人独资企业78户,合伙企业4户,有限责任公司315户,个体工商户2315户,注册资金41395.77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571户,成员出资总额46205.31万元。
(二)全面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
五年来,我县深入开展质量强县活动,质量发展水平大幅提升,质量基础工作明显加强,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对城乡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作用日益凸显。
1.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民众质量意识不断提升。全县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品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我县商标申请总量共528件,其中有效注册商标402件,新增注册103件,我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已获得证书16,2件正在审查提案。
2.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日常监管,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藏区新居建设计划,确保藏区贫困群众能住上好房子,联合州质检所、计量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开展钢筋抽样、计6批次。确保建材质量安全。
3.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旅游、商贸、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重点服务行业全面推行质量标准规范,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重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食品安全方面:截止日前,我县食品生产企业5户,食品流通单位439户,餐饮单位406家。截至2020年9月,共立案65件,结案63件,2件正在办理中,处罚款44.272万元。2016年全县食品生产流通监管领域立案3件,罚没人民币6.002万元。2017年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散装肉制品、畜禽水产品保健品、“国庆、中秋”双节节前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食品民生工程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依法查办案件12件,罚没人民币2.45万元。2018年全力开展食品QS到SC生产许可换证过渡专项清理,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食品“两超一非”、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边销茶专项检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工作、公路沿线肉制品整治等专项整治及各节庆点及“彩林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州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72批次,不合格2批次;县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160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完成100个批次;帮助食品生产小作坊送检风干牛肉1批次,检测结果合格。全年共依法办案10件,罚款7.56万元,没收物品货值金额0.511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01765万元。2019年共抽查食品259批次,其中:完成省、州级抽检79批次,不合格6批次(其中生产2批次,经营4批次);县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180批次,不合格7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0个批次,所有抽检结果计划已公示。检查食品经营1420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20家次,食品经营1300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下达监督意见书72份。开办业务知识培训班次,参与人数320人次。完成国庆节、彩林节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8次,保障7000余人次安全就餐。全年开展专项执法27次,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4件,罚没款10.35万元。2020年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乳制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整治、白酒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建筑工地、旅游景区餐饮服务专项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综合协调、机关股室协作联动的监管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持续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辖区内开展冷库及省外输入的生猪产品排查工作,做到全排查、零风险。 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通过政府招标与谱尼测试签订合同,今年计划抽检200批次,已全部完成。开展餐饮服务分级管理,截止10月16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9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发放备案证的小餐饮经营店5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入网餐饮提供者10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完成“明厨亮灶”的有406家,完成率达100%。全县学校18所,其中,幼儿园5所,初中1所,高中1所,小学11所,明厨亮灶完成率100%。七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6月11日至6月12日举办为期3天的食品化妆品安全业务培训,召集全县各乡镇分管食安办领导、乡镇协管员,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校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及司务长,特邀教育局分管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负责人和司务长,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安管理员和小作坊负责人,社会餐饮从业人员,化妆品经营单位,培训了500余人。案件查办情况,其中餐饮6件,结案6件,一般程序4件,简易程序2件,罚款2.25万元;食品生产经营共立案6起,结案4起,罚款19.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128万元。
药品安全方面: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家,其中药店16家,医疗机构24家。化妆品经营单位48户。截至2020年12月,各类药械违法案件15次,罚款3.786164万元。二是2016年重点开展州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清查非法经营疫苗行为;开展医疗器械流通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领域违法案件5件,罚款0.398224万元,立案查处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2件,罚款1.115万元。完成40批次的药品抽验任务。2017年重点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药品零售企业购销渠道专项检查、加强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监督检查等,立案查处药品领域案件2件,罚没款0.14129万元。完成37批次的药品抽验任务。2018年重点开展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工作,查处药品违法案件3件,处罚金额0.01225万元。完成40批次的药品监督抽验任务。2019年重点开展药品放心执法行动、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等专项工作,查处药品流违法案件1件,处罚金额0.0294元。完成37批次的药品抽验任务。以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切。2020年认真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专项整治、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体外诊断性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以及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认真完成对辖区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乡镇卫生院开展了药品抽样工作药品抽验工作,共完成27个品种27个批次样品的采样,采样过程严格按药品抽样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全面完成2020年药品抽样任务。2020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例。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完成不合格化妆品清查工作,目前我县无文件涉及的3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44批次假冒化妆、4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和87批次、76批次假冒化妆品。药品立案1起,为简易程序,罚款金额0.09万;医疗器械立案1起,没收违法销售医疗器械金额共计人民币0.007万元,罚款2万元。
(四)加大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氛围
积极利用“3.15”“4.26”“5.20”“12.4”、每年县上两会等活动之机、“红盾春雷行动”、校园消费维权专题讲座、送法下乡、法律七进、学雷锋志愿活动等广泛开展产(商)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广告法》、《商标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动员企业及社会各界积极参加。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展示伪劣、现场讲解法律、专题讲座、移动电信短信平台、县电视台制作专栏、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新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进寺庙、进农村、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加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2016年至今,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9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6余台次,接受现场咨询餐饮370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2240余份,宣传手册11450余份,食品安全宣传围腰、帽子3900余套,便民卡1060余份,宣传挂图400余份,张贴宣传画15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50幅。五年来,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参与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优化了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环境。
(五)队伍建设卓有成效
1.有效理顺内部运行机制。一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强化了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示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集体研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案件报备制度、重大经费开支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加强了对行政审批、处罚和人、财、物等相关事项的监督与管理。三是以支部学习为依托,开展“二·五”学习、专题党课、参加省州局业务培训等形式,积极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局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2.机构改革稳步推进。201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挂牌重组任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顺利整合,做好了各项工作衔接,确保了工作的延续性。通过整合,强化了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2019年3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新领导班子也全部到位。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达成了“大事共商、担子共挑、制度共守、相处共勉”的工作共识,同时确定工作思路:面对市场监管工作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不适应的能力考验、监管职能多权力大的权责考验、监管事项点多面广线长的履职考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尤为紧迫和十分重要。
3.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并加强党纪、国法、党规、、八项规定的学习,主动向先进典型学习,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开展,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行廉政公开承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杜绝了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提高了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了防患于未然。结合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
(七)市场监管发展目前面临四大挑战
一是人员结构及素质的瓶颈。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机构整合后,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基层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
二是机构改革带来的不适应。在职责任务方面,改革后,怎么监管统一大市场、怎么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怎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一系列问题。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如何做好反垄断、打击假冒伪劣、安全监管,特别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保护知识产权、网络市场监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在工作机制方面,如何做到市场监管的思路、机制、理念、队伍和工作融合、法律统一、业务协同等。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本人自2017年5月任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近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政治立场不动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要求,始终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强化市场监管作为工作主抓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我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建设,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坚持政治立场不动摇
一年来,牢记党员政治立场,始终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贯彻学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遵义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汇川区四次党代会和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规定,认真学习党章,积极主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学习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学习工商总局、市局、区局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道路上自信,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明白,行动上自觉。积极主动参与群众路线、“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地开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力争做到用强烈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敏锐性、辨别力,去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学习在前、领会在前。坚定支持当前中央推行的各项体制改革,确保政治立场坚定不移。
二、业务工作方面,勇担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依法全面高效开展。
xxx是我市打造的重要红色旅游景区,关系着我市我区旅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景区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又是景区打造的重要关键环节,作为监管部门为确保上述安全,营造良好的景区安全氛围,我们分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全面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2017年我分局共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xxx户,较上一年度增长xx。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xx个,较上一年度增长xx%。全镇现有个体经营户xxx户,其中食品经营户xx户,全镇个体工商户办照办证率达xx以上;二是加强全镇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知识水平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负责人的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夯实全镇食品安全基础。2017年我分局共组织各类食品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学习培训会x次,培训人员xxx人;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督促食品经营者不断改善食品经营硬件设施和预防过程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重要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全镇的食品安全;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台帐、加强重要节假日前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全镇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五是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我分局联合食品安全监察股对两家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没金额xx余元;六是积极认真投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指导xxx市场开办者按照各项要求对市场进行全面整改;七是认真做好xxx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和迎检工作;八是营造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宣传氛围,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应用水平;九是做好景区重要接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树立景区食品安全良好形象。
三、廉洁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努力做到警钟长鸣,强化防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始终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党员,一名合格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时刻用执法为民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及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廉洁公正执法。作为分局局长,坚持一岗双职,既要严格自律,更要作好表率,坚持业务和党风廉政两不误,坚决抓好分局的廉政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年来,本人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个人也得到了组织信任,取得了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分配上还不平衡,个人工作经验欠缺,对分局干部的思想动态掌握还不够,管理上还不够精准,个性有些急躁等,都需要自己高度重视和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严格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局党组、局长的正确领导下,认认真真、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抓好分局工作和党建工作,为xxxxx管理事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尽最大的努力并做出自己个人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16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 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 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 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 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赔偿申请。
2020年以来,在局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坚持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以深化改革和工作创新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能力
习总书记说过“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更好的开展工作,就要时刻不忘学习,不断更新掌握的知识,与时俱进。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局发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融入到工作中去,切实领会内涵,积极运用正确的观点及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在思想上不断完善,在政治上不断求强,在工作上不断求精,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二、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负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场监管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各类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整顿和规范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证时间,提供优质服务。本年度共办理营业执照556笔,食品经营许可证230笔,小餐饮经营许可证63笔。
2.我所利用建立的微信群和市场监管对象的沟通联络,解答相关问题。通知管理对象及时年检验照,我辖区企业网上年报828户,年报率达到95.94%。
3.我所积极配合局里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粉丝粉条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餐饮食品专项整治、白酒小作坊综合治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食品专项抽检等。
4.我所对12315投诉举报转交案件,能够做到立即登记,现场调查,及时回复,本年度共处理投诉举报81条,立案处理4起,投诉办结率为100%。
5.我所本年度共办案件20起,罚没款共计55675元。其中涉及假冒3M口罩6起,罚没款金额总计18000元;涉及食品安全8起(监督检查4起,食品抽检4起),罚没款金额总计13025元;涉及证照4起,罚没款金额总计14650元.
三、完成重点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
1.最早着手对返榆和来榆湖北籍经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给全市排查工作提供了准确信息。
2.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人员,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3.督促市场开办者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入口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入场人员体温测量率100%。
4.逐户张贴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标语1000多张。
5.稳住物价保民生。我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辖区药品零售门店。责成负责人在所属医药门店推行医药用品价格公开承诺制,并签订承诺书。各门店一律在醒目位置张贴价格承诺书,承诺所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原货原价,均不得涨价;对于因成本增加的产品,利润率不超过25%。监督落实实名登记,凭身份证购买感冒药、退烧药的人员和体温测量制度,登记率100%。
6.开展厄瓜多尔冻虾排查和冷藏冷冻食品排查工作,对涉案冻虾进行专业掩埋处置。
7.开展2390进口冷冻食品排查,及时掌握来源及其走向,对重点人群及其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8.监督检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必须张贴固定场所码。
我所通过线下现场检查和线上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将疫情防控融入到了日常监管工作中。
四、严于律己,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一是注意改进工作作风。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习。二是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主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注重实效,力戒空谈;工作上坚持高标准,生活上保持严要求,从不搞特殊化,从不以权谋私。三是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把廉政作为对自己的经常性要求,坚持从具体工作做起,从细微的小事做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
五、存在不足与改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本人在主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以及中央各项政策的出台,市场监管面临的挑战不断更新。二是自身综合业务知识需要增强。面对新业务,我还需要继续学习,提高对市场监管的各方面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今后本人将在局领导、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带领所里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赤壁市禁渔区域内包括长江岸线17公里,皤河全长53.43公里,西凉湖面积6万亩,推动恢复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责任重大。自“禁渔”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效阻断“江鱼”的流通渠道,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新华号全媒体平台、中国质量报、学习强国、湖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对我局禁渔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禁渔工作部署。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行动安排、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了联合整治专班。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先后组织召开了长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坚战”会和餐饮流通环节“长江禁渔”专项整治工作会和“长江禁渔”工作督办推进会等会议,进一步压实了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责任。三是开展了广泛宣传。在城区农贸市场及市内禁渔水域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在全市集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张贴“禁渔”宣传海报2000余份,在禁渔重点地域赤壁镇方向设置大型户外长江禁渔宣传广告一处,与经营户签订《禁止加工、销售、经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产品承诺书》610份,印制了《赤壁市长江流域禁捕禁用渔具销售管理台账》100份发放至全市各渔具销售店。
(二)严格市场监管,加强执法整治。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对全市沿江、沿湖餐饮经营单位、水产品经营户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市场底数,建立监管台账;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经查,全市有51户餐饮单位经营江鲜,其中:经营江鱼的单位44 户,经营皤河流域鱼类的7 户。有145户经营户从事水产品加工销售,其中农贸市场139户、超市5户、生鲜水产品店1户。二是加大广告网络监测力度,采用“互联网+监管”的模式,线上线下监测密切结合。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17人次,共监测网络经营主体223家,其中监测电商平台165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9条;三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75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972家次。对9家牌匾上有长江活鱼、长江野生鱼、江鱼等字体广告的餐馆招牌进行拆除或更名;对32家餐馆及商铺的门窗、立柱、墙面、柜台等印有长江鱼类字体、图案的135处广告予以清除;对32家餐馆或商铺宣传有长江鱼类文字的菜谱、菜单、名片及时进行了纠正。联合整治专班查获的一起违法销售电鱼工具案已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理。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取缔神山镇西湖村、西梁村以及非法小鱼虾加工点3处。
(三)强化服务意识,保障转产转业。针对退捕渔民转产后的生产生活难题,我局积极强化服务意识,帮扶引导退捕渔民就地就近从事种养殖业、物流快递业等就业创业。赤壁渔业队渔民李某,禁渔后一直闲赋在家,辖区市场监管所了解其会开三轮车,积极引导其从事快递业务,月收入3000元。通过帮扶引导,共有75名退捕渔民实现再就业,其中企业吸纳9人,自主创业6人,灵活就业60人。
二、存在问题
(一)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户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当前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在实际经营中,水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记录不规范。
(二)案件查处方面经验不足。执法人员无法区别江鱼增加了执法难度,在此方面没有类似可借鉴的案例,专业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除了联合其他部门取缔了三个非法加工窝点,无禁渔方面案件立案。
(三)禁渔宣传力度不够。虽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但是少数渔民、餐饮经营户以及消费者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仍抱有侥幸心理,存在非法交易行为。
三、工作建议
(一)严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以禁渔区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鱼贩子为监管重点,严格要求其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餐桌无“江鱼”。
(二)强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联系农业农村部门,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的培训;举办案件分析大讲堂,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
(三)重宣传,实行有奖举报。进一步联系群众,坚持禁渔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全面开展禁渔宣传,鼓励举报禁渔期违法行为和个人。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fabio446”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自查报告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县法宣办的工作部署,深入广泛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全面做好普法工作,现就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内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1、深入贯彻“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要求,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印发了系统2020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其中学法次数30次,每次1.5课时;开展执法培训2次,培训执法人员120人次。着力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市场监管人员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整体认识,进一步转变监管思维,促进监管业务融合,提升监管能力。
2、运用网络平台、手机APP软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市场监管人员运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手机APP软件,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各种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全局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在线学习229人,其中需要考核的151人全部合格。
3、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党内法规和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等,全年共组织中心组学法18次。
(二)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印发《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宪法及民法典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疫情防控宣传
疫情防控期间,全系统执法人员通过送法上门的方式,在防控工作中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餐饮等单位普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价格、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宣传,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
2、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由县食安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于2020年6月至7月期间,对全县30个乡镇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全覆盖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一些食品安全规范,对当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学法用法意识。
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安全用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张贴各类宣传海报、标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来接受民众的现场咨询,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3、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以展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图片、派发安全知识宣传画册等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及接受群众对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和民众息息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常识的咨询,现场向广大民众普及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吸引了大量民众前来咨询和参与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
2020年6月,为提高企业商户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防控能力,我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了液化气钢瓶着火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商户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4、知识产权宣传
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开展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以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企业宣传普及《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解答咨询40余人次。
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开辟3·15专栏,依托颍上县消保委官方网站和县主流媒体发布防控用品、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等系列消费警示;动员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作出承诺,签署承诺书,承诺杜绝价格欺诈等行为;联合县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3·15公益手机短信,联合部分单位播放主题宣传图文。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3.15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200多人次。
6、宪法及民法典
借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契机,举办“弘扬宪法精神、践行依法行政”机关道德讲堂,活动内容包括宪法及民法典知识问答,普及宪法及民法典。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展台、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宣传,现场共发放宣传单册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崇尚宪法、学习法律的浓厚氛围。
印发《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发放民法典书籍、组织民法典相关知识测试的等方式加强民法典学习。通过“法律六进”“四送一服”、消费调解等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传播民法典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形式不丰富,基本依靠宣传台、标语口号、发放材料等传统宣传手段,缺少微视频、微小说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作品。
(二)普法内容枯燥乏味,普法中照本宣科,使得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更加晦涩难懂。没有结合具体案例、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法律宣传,使得普法宣传难以接受。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口分散、流动性大、群众文化素质低等因素,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普法宣传广度不足,普法对象集中在重点监管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集中在城区、集贸市场、企业、机关单位等区域,在农村经营户和消费者中,还有很大的普法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普法形式,创造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
(二)加大普法覆盖面,强化法治宣传进农村。
(三)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增强普法效果。
2021年上半年,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和区、市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制定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库,开展价格、药品广告、商标、专利、商标代理等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市场主体81户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2020年度年报信息公示工作,截至目前,2020年度企业年报率76.8%、农民专业合作社72.6%、个体工商户49.6%。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围绕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商标集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积极指导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围绕XX山东麓葡萄酒、宁夏枸杞等产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培育、积极指导企业创品牌。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严查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二)紧抓监管,全力保障民生福祉
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落实党政同责,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组织召开XX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动员大会,制定督查督办方案和清单,每月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开展“两个创建”示范化观摩点建设。加强食品抽检,完成快速检测、“你送我检你点我检”、面制品、牛羊肉卷等食品抽检2029批次,合格率99.3%。全面建立和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评定,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100%全覆盖。开展食盐、农村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羊肉及其制品等11项专项整治,检查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农(集)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共3285家次,查处不合格碘盐18.9吨、没收不合格食品150.7公斤。全方位、立体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以主题广场、创建示范观摩点、食品快速检测车、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标语、培训讲座、便民服务活动、假劣食品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宣传,制作户外食药安全区宣传牌(画)209块,印制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手册、桌签、宣传品41500余份,开展“你送我检你点我检”活动开放日、“小小食品安全员”大体验进校园、食品移动快检车赶大集宣传活动,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两品一械”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新冠病毒疫苗、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儿童化妆品、特殊管理药品和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整治,检查涉药械单位企业76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1家次,约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1次。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完成药品抽检41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批次、化妆品抽检11批次。推进“阳光药店”智慧监管,组织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已认领企业442家,录入数据226家次,20家药店成功创建为“阳光药店”。贴近“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开展药品科技活动周暨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保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暨“两节”“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对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起重机械、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1家、特种设备344台,整改安全隐患27处。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将1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试点单位名单,要求试点单位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组织抽检安全防护用品、床垫、电缆桥架、农资等9种38批次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查处。开展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对7个市场使用的1320台贸易结算用秤、8台公平秤逐一强制检定,没收13台具有作弊功能的秤。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治理,检查生产企业、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197家,收缴一次性塑料吸管2.1万支、塑料袋43.3公斤。
(三)强化举措,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开展。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机制,落实全闭环消毒、全员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指导47家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户注册使用“宁冷链”追溯系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和新冠疫苗专项检查,监督零售药店使用“i银川-药店实名购药登记系统”。
消费维权卓有成效。开展为期一周的“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设立5个宣传点,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你点我检”便民服务活动,对金贵集贸市场、立岗农贸市场及物美超市当日批次的23种蔬菜进行了抽样检测,切实为消费者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截止6月中旬,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1659件,办结1632件,办结率98%,消费争议金额252.7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95.85万元。针对消费维权较为集中的汽车销售及服务、预付卡消费、价格收费等问题,发布消费分析报告、消费警示8期,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维权“组合拳”,提升维权效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打击传销扎实推进。加强与公安、社区等单位协调配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捣毁传销窝点59个,遣散传销人员228人,立案74起,罚款14.8万元。
广告和网络市场监管举措有力。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护苗助老”、滥用“特供”“专供”等类似名义标识违法违规广告宣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净化线上线下交易环境,检查网站214个,网店107家,督促4家违规宣传和违规使用清真标识整改完毕。
行政执法不断加强。截止6月中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4起,罚没款31.3万元。严厉查处防疫物资和民生必需品价格违法行为,抽查药店65家次、商超17家次。加强供气、供电、供水、供暖等公用企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辖区内13家转供电用户进行了检查,清退电费约189.5万元。
(四)夯实基础,锻炼过硬监管队伍
加强干部理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党员大会、读书会等形式组织教育学习36次、交流研讨9次、知识测试6次、专题党课6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7次、警示教育2次、举办“知党史、忆初心”知识竞赛,实现学习重点对象全覆盖。结合市场监管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措施72条,查找问题3个,列出问责清单3个方面。继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党员执法干部廉政风险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力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学党史、追初心、忆使命”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9份,印发《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亟须加强。对于价格监管、网络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运用不熟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我县食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管理水平不高,农村聚餐、工地食堂、食品“三小”业态风险隐患仍未完全消除。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坚守三大安全底线,提高监管效能。继续推进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夯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自查报告率达到98%以上。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增加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智慧监管,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在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食品流通质量安全关。开展农村、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消防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阳光药店”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车用气瓶充装单位、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作为重点攻坚领域,深入开展车用气瓶、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的宣传督促工作,力争提升年报进度和年报率。做好“僵尸户”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做好企业年报抽查、各类市场主体抽查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