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4 11:15:44

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胜出,必须开源节流。如何实现开源节流,靠得是统筹管理。高效的管理固然重要,而没有经营,没有优秀的经营者,企业就没有利润,也就不可能胜出。管理谓节流,经营谓开源。成功的企业不但需要管理人才,更需要经营人才。企业必然建立管理者和员工都是经营者的理念,唯有如此,企业才能胜出。
就施工企业来讲,现今几乎所有的投标工程都以低价承接,要想在低价中保证正常的企业利润,作为管理者,在思想上首先要明确,在达到目标效益的过程中,必须统一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在这个过程中应倾听所有人的意见,去糟粕取精华,归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再加上自己的意见,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和一个压倒一切的目标并向所有实施人员清楚、完整地表达出来。要达到经济效益就要开源节流,没有一个统一的大思想,就没有步伐一致的行动,就没有达成目标的结果。
一、开源的方法
(一)设计的完善
设计永远是在思想中的构图,因而不可能有完善的设计,只有完备的设计。当施工者发现设计与现场相饽的时候,就有必要提出完善设计中的漏洞,甚至更改其不合理的设计方案,使新方案成为功能适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三者充分平衡的统一体。更改设计是开源的方法之一。在中标的时候,旧方案可能无利润或微利润,而新方案通过功能、材料的修改,并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效果时,新方案则可能达到正常的利润。这种方法要求承建单位要有一定的设计能力,设计者要有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的能力,并深入研究、探讨节约的可能,修改效果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从工程成本方面来控制和约束新设计。即使无需更改的设计仍有源可开。例如原设计的漏项,收口不清晰等,都给了施工方向建设单位收取各种形式应得费用的机会。
(二)预算成本的掌握
要提高造价就必须对所经营项目的总成本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明确成本的重点,并在重点中创造出开源的方法。毛利成本不外乎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投标工程中的数量均为预算数量,而实际工程量会有变化。如果对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数量有明确的了解,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建设方收取增加工程量的费用。
(三)施工管理的开源
1.熟悉各类签证的内容。如停工索赔包括,临设、维护、施工人员窝工、机械闲置、管理人员工资、停工期间的现场支出、停工造成周转的损失、停工的清场费用、停工增加的包干费支出、质保金支出、人工材料的调整支出、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12项内容。应根据停工时间的长短,市场变化的因素,企业自身的管理费用等情况提出相应的索赔。
2.资料的完整收集。包括合同、施工方案、图纸、规范要求、双方签证、会议纪要、施工日志、付款记录、相片、往来文件等。
3.签证内容的完善。包括签证的合理、合法、真实、计算数量依据的方法、结果、有关合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等。
(四)结算的开源
项目经理是现场管理第一人,必须参与结算工作,收集整理有关的结算资料,熟习定额的说明、注明、补充定额,并以工程度实际情况完善结算书,还要用实操的人工、机械、材损编制子项目,保证结算不漏项。特别是对定额缺项,可根据自身的经验,结合实际的施工情况测定工料的使用和耗损,进行单价分析,合理定价并说服建设单位,以为企业增收。 转贴于
二、节流的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是项目经营开源的一大手段。下面重点提一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中如何降低返工率的问题。项目经理应当培养强烈的预见能力,善于聆听和总结他人的施工经验。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候错误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针对可挽救的错误应注意处理方法,在不影响职工积极性的前提下加以提醒、点拨;但对不可挽救的错误则应当坚决制止,勒令其纠正,保证返工率降低到最低点,要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到人,尽量做到将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
(一)人工成本的控制
在分包过程当中,要以保证质量、进度为前提选取低价的包干队伍,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工时记录,为核实分包单价作必要的经验积累。要清晰地知道包干者的利润,在分包结算中提出有力的谈判筹码,保证包干者在保质保量、按期完工的前提下有合理的利润而无暴利。
(二)材料成本的控制
材料在毛利成本中占60%左右,比重相当大,要合理地控制成本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完善的管理措施。
1.对大材料货比三家,在明晰成本的前提下,尽量实现期货买卖;加强再用材料和资金的周转;合理地安排购买材料,减少采购、保管、运杂费的支出。
2.完善领料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材料。
3.对零星材料的使用,加强管理教育、建立赏罚制度。
4.对采购员实施激励、惩罚、监督、竞争等控制手段,让采购员对经手的材料不想、不敢、不能贪污,达到无为而治的管理最高境界。
(三)工期的节流
工期是工程费用节流的双刃刀,紧张的工期使成本支出成倍地增长。(人工增加、周转料次数减少、机械配备增加、材价升高等)但工期的紧张,也可能使企业的管理成本(人员工资、财务费用、行政费用、资金周转)下降。如何在这把双刃刀上取得节流的效果,就要求管理者合理使用资源,充分调动下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在现场管理方面多下工夫。
(四)减少不可预见到支出
第二条 凡北京市辖区内区县属、市属、卫生部属医院及具备相应规模和条件的厂矿医院(不包括分支机构),愿意承担大病医疗任务并遵守大病统筹各项规定的,可提出申请,经市、区、县卫生局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办理资格认定后,做为承担北京市企业职工大病医疗任务的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
第三条 市卫生局会同市劳动局负责认定市属、卫生部属及厂矿所属医院定点医院资格;区县卫生局会同区县劳动局负责认定区县属医院定点医院资格。定点医院经资格认定后予以公布。
第四条 区县大病统筹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大病统筹有关规定及本办法与定点医院签定《大病统筹定点医院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签约双方责、权、利。《协议书》分别由签约双方留存。
第五条 参加大病统筹的企业,要选择1-2家定点医院。定点医院的确定应本着分级分工、就近就医的原则以企业所在区、县内的定点医院为主,由企业和医院协商确定。并报区、县大病统筹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定点医院。
第六条 定点医院应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大病统筹工作,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定点医院要积极向全体医护人员宣传大病统筹的意义,认真执行大病统筹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配合大病统筹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 定点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费用开支范围、药品限量规定和用药规范。
第八条 定点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患者要根据病情,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按规定收费的医疗原则。
第九条 大病患者需进行特种检查、特种治疗、使用贵重药品的,需经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审核签字。同时患者个人需负担部分费用。
(一)因病情需要做CT、ECT、核磁共振等单项检查费用在100元以上的为特种检查。特种检查费超过1000元时,需经大病统筹管理部门同意(危重病人紧急抢救除外)。
(二)因病情需要,需住ICU病房、CCU病房、进行器官移植、安装人工器官等为特种治疗。进行器官移植、安装人工器官需经大病统筹管理部门同意。
(三)医院最小包装(如支、片、丸、粒、包、盒、瓶、克等)单位在100元以上的药品为贵重药品。
第十条 抢救危重病人,院方预测费用较高时,应在抢救的同时,及时通知大病统筹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对疑难重症,其治疗单位应组织医生会诊,本院无条件治疗必须转诊的,可提出转诊治疗建议经大病统筹管理部门同意,转往上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危重病人紧急抢救除外)。
第十二条 大病患者住院医疗费超过三万元时,医院应及时通知患者所在企业和大病统筹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建立对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制度,市劳动、卫生等部门为监督检查的领导和组织部门,区县劳动、卫生等部门负责具体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市、区、县大病统筹机构的检查人员,在对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时,应持大病统筹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检查证件或介绍信。
第十五条 定点医院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接受大病统筹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有关凭证、处方、病历等所需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检查和弄虚作假给检查设置障碍。
第十六条 对积极支持和配合大病统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按规定收费的定点医院,大病统筹管理机构应从专项基金中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七条 对管理松驰、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医疗单位,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违纪金额和加成收入,直至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劳动局《关于对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实行统筹管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研究试行。
对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实行以率提取、统筹管理的办法,目的是为了解决企业之间退休费负担悬殊的突出问题,有利于企业利改税之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此,各地区在统筹中既不能作为增加预算内外的收入来源,也不能增加财政负担;退休职工的费用由财政按企业报送的职工退休金的名册,经核实后拨付给企业,退休职工仍向原企业领取,标准待遇不变。试行阶段的统筹管理工作暂由各级财政部门为主负责。各地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关于对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实行统筹管理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企业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单位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的费用,均按实际开支数由原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据省劳动局统计,一九八二年末全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有离休干部三千八百七十五人,退休职工十八万七千七百二十七人,退职职工四千八百八十七人,合计十九万六千四百八十九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三点三,比一九八一年十七万人增加二万六千四百四十一人;全年开支离休、退休、退职费用一万二千一百六十六万元,比一九八一年增加二千零五十六万元,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八点六六,占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十一点二。其中工交企业退休费用四千二百八十七万元,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八点四九,占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十四点三。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特别是新老企业负担悬殊很大,新企业退休职工少,老企业退休职工多,退休费用开支很大。有的企业由于退休费用开支过大由盈利变成亏损,出现难以维持的局面。这样,企业经营好坏就很难正确体现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工年岁增长,退休人员越来越多,每年新增退休人员约二、三万人,这个矛盾将更加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使各企业之间的退休费用均衡负担,有利于企业利改税后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准确地考核企业经营成果,做好退休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我们意见:
一、在国家对退休费的支付办法未作统一修改之前,先对全省国营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试行以率提取、统筹管理办法(具体办法附后)。实行此办法后,离、退休和退职职工与企业的隶属关系不变,职工退休金(或生活费)由财政按企业报送的退休职工费用名册核实后拨付给企业,退休职工仍向原企业领取。
二、对退休职工的费用实行统筹管理需要一个专门机构来负责办理。从省到县(市),设立“企业退休基金管理所”,负责管理企业职工退休费的提取和拨付工作。这个机构暂归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全省暂核给事业编制三百人(分级的具体编制由财政厅和省编委另行下达),其经费由企业提缴的退休基金中开支,所需人员从企业多余干部中选调。
以上报告,如属可行,请批转各地积极筹办,认真试行。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管理试行办法
职工退休制度,是党和国家关心退休职工生活而实行的社会劳动保险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根据现行规定,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包括离休、退职的费用,以下简称退休费)均按实际开支数在原单位列营业外支出。随着企业退休职工逐年增加,退休费由原单位承担的做法,使新老企业负担悬殊很大,不利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影响企业经营的积极性。为使退休费在各企业之间均衡负担,更好地考核企业经营成果,做好退休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在国家对退休费的支付办法未作新的统一规定前,暂制定我省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建立退休基金制度。凡实行国家规定退休制度的国营企业(不包括中央企业、农牧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不论本单位有无退休职工、不论退休职工多少、实际支出退休费多少,都以企业为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退休基金,缴所在县、市的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支付。
二、退休基金统筹管理支付范围。包括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死亡丧葬补助费,和离休干部按规定发给的生活补贴、提取的特需费。不包括用工制改革中试行养老金保险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不属于退休基金统筹管理支付范围的其他退休劳保费用,仍由本企业列“营业外支出??劳动保险费用”项目负责开支。
上述退休费用开支标准,均按现行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退休费统筹管理单位。考虑到这是一项新的工作,缺乏经验,目前先不分企业隶属关系,暂按企业所在地,由县、市财政局为统筹单位,以后逐步发展由省统一集中管理。
四、退休基金提取办法。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职工退休费的各项待遇标准,以县、市为统筹单位,按上述统筹管理范围,根据上年实际支付的各项退休费用数额和企业退休基金管理所经费(不包括仍由本企业负责开支的其他退休劳保费用)与年末同口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总额,换算成一个比例,作为退休基金率,逐级上报经省财政厅批准后,通知所属企业执行。待条件成熟后由省规定统一提取退休基金率。
五、退休基金的上缴和拨付。企业每月按退休基金率和标准工资计算提取的退休基金数额,于月后五天内上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并同时编报企业当月开支退休费用名册和用款 计划,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拨给。
退休基金是用于支付退休职工退休费的专项基金,不交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统筹单位掌握的退休基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先由财政部门垫付,由第二年专项基金归还。
六、退休基金统筹单位的职责。主要是:(1)要管好用好退休基金;(2)根据国家有关的退休政策,加强对基层企业提交和使用退休基金的检查;(3)督促企业做好退休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一、财务管理概念及特点
(一)财务管理概念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与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了企业的所有财务活动,良好的财务管理工作可以真实具体的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现状,财务管理人员可以依据企业财务数据对企业财务现状进行客观的评估和检查,加强对企业资金的运筹,减少企业资金的无意义消耗,保证企业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继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财务管理是企业与外部交流沟通的手段之一,企业无法依靠自身发展壮大,只能通过大量的商务活动与经济交易提高企业资产,当企业要与其它公司合作的时候,就要通过会计核算,对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使其变成有用的经济信息,然后向对方展示本公司的真实的财务情况,让对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投资,实现互惠互利的目标。财务管理工作实际上是对资金的管理,通过有效的控制资金的流动,来推动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财务管理的灵敏度很高,公司方方面面的问题都能在财务上反映出来。
(二)财务管理特点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高和操作性强的特点,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的主体,能够对企业项目活动进行精准的预算,控制企业资金流动方向。传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模式注重财务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工作,大多数情况下都采用人工录入的方式记录企业财务数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过了一系列的革新活动,充分利用了网络快速性和便捷性的特点,形成了全新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当下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为进行商业活动的企业双方提供了自由交流的平台,随着网络时代财务管理模式的进一步普及,大多数企业开始实行动态财务管理模式,动态财务管理模式可以整合记录网络交易数据,并且自动生成电子账单。动态管理模式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数据存储模式,采用电子数据存储方式记录企业财务数据信息,增强了企业财务数据信息容量,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了规范化管理,致使工作人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想要的财务数据信息,大大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针对信息迅速作出响应,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迅速作出相应调整,继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税务筹划的完善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研究
(一)在经营活动中的促进作用
良好的税收筹措工作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减少企业项目的活动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极强的促进作用。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非违法性和事前筹备性的特点,对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管与控制,受企业税收筹划自身特点约束,在企业项目活动初期就保证了企业项目计划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企业可以根据项目计划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避税。其中企业税收筹措的事前准备工作是影响企业筹划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通过事前筹划工作,企业可以总结所有能够合理避税的活动项,还能有效的避免纳税滞后现象的发生。企业在进行税收统筹初期,就带有强烈的目的性,不能盲目的追寻税负降低最大化,要在最大限度上降低企业税负的基础上,计算企业筹划方案的运行成本,保证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能够实施,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绝对化。通过税收筹划方案的应用可以降低企业税负负担和涉税风险,保证企业在合理纳税的基础上实现纳税的最小化,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同时企业可以享受延迟纳税政策,在规定纳税的期限之前,企业可以自由运用税务资金,这相当于企业从政府得到了一项无利息投资,在资金自由使用的期限里,企业的所得利润都是无成本投资的大收益。降低涉税风险是保证企业税收统筹方案顺利进行的关键,有很多企业在设计税收统筹方案之前,没有进行数据收集工作,对当下的税收政策了解不透彻,忽视了税收政策改变为企业税收统筹计划带来的影响,致使企业税收统筹计划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无法充分发挥税收统筹计划的作用,不能达到计划的预期效果,严重的情况下,还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让企业不得不承担相对的法律制裁。所以说企业在制定税收统筹初期,要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并将涉税风险当做制定企业税收统筹计划的一个基本原则。
(二)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作用
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润,在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让企业的行业发展市场上占得一席之地。税务筹划的完善能够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为企业追求经济最大化的运营方针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受我国税收制度的影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每一道流程都要适当的上税,这种收税方式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除此之外我国税收制度对不同行业的要求不同,不同行业所要缴纳的税金数额也不相同,所以说税收政策对于企业成本费用和利润收入的影响也就不同。与此同时企业的所得税划分标准不够明确,在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核算时,要对企业的各类税收以及企业成本的投资进行分类计算,随着企业所得税缴纳制度的改变,企业的税收统筹方案要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调整,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是总体来说,针对企业所得税制定的企业税收统筹方案具有一定的拓展空间,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可以从税收税率等方面入手,了解时下基本政策,将企业税收统筹的应用范围扩展到最大,实现企业的最大经济效益化。
关键词财务战略内容制定与实施
1企业财务战略的意义
最近20余年以来,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实行有效的战略管理已成为企业繁荣的首要。战略管理思想作为一种新的管理平台,已经逐步渗透到营销、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职能领域。然而,由于的财务管理并没有把企业战略作为一项关键性的或决定性的因素给予正式的和明确的考虑,结果导致目前的财务管理理论和不能完全适应战略管理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战略管理的背景下重新认识现行的财务管理理论,提出财务战略这一新的观点。
企业财务战略,是指为谋求企业资金均衡有效的流动和实现企业整体战略,为增强企业财务竞争优势,在企业内外环境因素对资金流动的基础上,对企业资金流动进行全局性、长期性与创造性的谋划,并确保其执行的过程。企业财务战略关注的焦点是企业资金流动,这是财务战略不同于其他各种战略的质的规定性;企业财务战略应基于企业内外环境对资金流动的影响,这是财务战略环境分析的特征所在;企业财务战略的目标是确保企业资金均衡有效流动而最终实现企业总体战略;企业财务战略应具备战略的主要一般特征,即应注重全局性、长期性和创造性。
企业财务战略是基于战略管理思想而对财务管理进行的一种新的认识,这决定了其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性。财务战略要体现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为其筹集到适度的资金并有效合理投放,只有这样,企业整体战略方可实现。若不接受企业战略的指导或简单的迎合战略要求都将导致战略失败,而最终使企业受损。
(2)系统性。运用系统的观点进行企业管理,需要考虑企业作为一个系统必然与外界进行长期的、广泛的资源及信息等的交换,从而使系统与外界保持一致。财务战略作为企业战略的一个子系统必然与企业其他战略之间也存在着长期的、全面的资源与信息交换。为此,要始终保持财务战略与企业其他战略之间的动态的联系,并试图使财务战略也能支持其他子战略。
(3)指导性。财务战略是对企业资金运筹的总体谋划,它规定着资金运筹的总方向、总方针、总目标等重大财务问题。正因为如此,财务战略一经制订便具有相对稳定性,成为财务活动的行动指南。
(4)复杂性。财务战略的制订与实施较企业整体战略下的其他子战略而言,复杂程度更大。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资金固定化”特性,即资金一经投入使用后,其使用方向与规模在较短时期内很难予以调整。因此,财务战略对资金配置稍有不慎,就将直接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或陷入财务危机而很快导致企业破产。此外,企业筹资与投资都直接借助于市场,而金融市场复杂至极,变幻无常,这也增加了财务战略制订与实施的复杂性。
财务战略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个子系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企业内外环境分析并结合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它提高了企业财务能力,即提高了企业财务系统对环境的适应性;财务战略注重系统性分析,这提高了企业整体协调性,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协同效应;财务战略着眼于长远利益与整体绩效,有助于创造并维持企业的财务优势,进而创造并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2企业财务战略的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老工伤人员是指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前,已被认定或者鉴定为1级—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职业病),现由企业支付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的亲属。
第三条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关闭破产原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核对和申报工作。
第四条全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目标是: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各统筹地启动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到2010年实现已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的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第五条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其所在企业应当足额缴纳清偿费用。具体清偿标准为:
(一)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企业的老工伤人员以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清算5年;旧伤复发(含辅助器具配置费)、职业病医疗费以上年度参保企业1级—4级人均工伤医疗费为基数清算5年。
(二)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含辅助器具配置费)以统筹地上年度1级—4级人均工伤医疗费为基数清算5年;生活护理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生活护理依赖程度清算5年;伤残津贴以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清算5年;关闭破产、改制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工伤人员,只清算工伤医疗费(含辅助器具配置费)和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实际领取水平为基数清算5年。
(三)未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的老工伤人员,先清算5年的工伤保险费,再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进行清算。
第六条未清算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费用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所需清偿费用由母公司或者主管单位和同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筹集;没有母公司或者主管单位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所需清偿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省级财政承担用于清偿费用的资金从收取的国有资本收益专项资金中一次性解决。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足额安排所负担的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所需清偿费用,按规定及时拨入财政专户。
第七条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清偿费用应当按时足额缴入统筹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第八条企业缴纳的老工伤人员清偿费用计入统筹地工伤保险基金当期收入,支付并入统筹地工伤保险基金当期支出,作为下一年度企业浮动费率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程序是:
(一)企业申报。由企业对本企业老工伤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将老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结论或事故登记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待遇发放凭证等材料报统筹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二)缴纳清偿费用。由统筹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确认后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所需清偿费用进行清算,再足额缴纳清偿费用。
(三)纳入统筹。足额缴纳清偿费用次月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原领取标准支付老工伤人员的相关待遇,但不补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十条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以所在企业提供的原始资料为依据,特殊情况由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劳动保障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中弄虚作假、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处理。
[关键词]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统一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2-0077-01
社会保险费(即劳保统筹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在近些年中,我国的建筑行业有着非常迅速的发展,但其劳保统筹管理工作却不能紧跟建筑行业的发展而发展,使得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的自身利于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作为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向先行代替施工企业直接缴纳的费用,其费用主要是应用在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由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统筹管理工作上存在问题,导致后期部分施工企业出现劳保费不全的情况,所以加强对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统一管理的研究,保证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是目前建筑行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统一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的统一管理已经实行了较长的一段时间,并且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改革发展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就目前的情况来分析,其实际的劳动保险费统筹管理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统筹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作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的主要来源,它在保障工作人员的自身利益上有着非常重要作用。但部分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却没有意识到劳保费统筹管理的重要性,对劳保费统筹管理的认识不高,思想不到位,导致许多政策无法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有的甚至将把劳保费用当成是招商引资的筹码来使用。除此之外,部分建设单位以各种理由去推脱,使得缓交劳保统筹费的情况出现,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造成劳保费用的流失,最终严重损害建筑施工职员的合法权益。
2.法律监管不够严格
建筑企业劳保统筹费的缴纳行为是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实际的统筹管理该工作也是以相关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但目前有关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好的完善。为了能够促进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的统一管理,部分地方出台了相关的政府令、市长令等,但由于缺乏法律层面上的支持,使得实际的执行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主管部门通常都是根据施工许可、招标、质监、安监、竣工备案等行政管理手段去进行费用的收缴与管理,其中缺乏对拒缴、少缴劳动保险费问题的处理方法和手段。
3.农民工利益无法保障
就建筑行业的施工人员来说,很大一部分的劳动群体都是普通的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相对偏低,有些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部分农民工并没有纳入保障范畴,建筑企业通常都只为城镇职工或相对固定的合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的情况必定无法保障普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较为重大安全事故,这将会给农民工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二、加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统一管理的重要性
1.为政府排忧解难
建筑行业的劳保统筹费管理问题对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同时它也是相关企业和我站的一个棘手问题。在现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深入的实行劳保基金的统一管理,必定离不开政府的协调作用。加强对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的统一管理,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建筑业企业中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同时也为民办实事开辟了另一条有效途径,减少政府的工作难度,为政府排忧解难。
2.减轻施工企业负担,保障职工自身利益
加强劳动保险费的统筹管理,对减轻施工的资金负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劳保统筹费管理作为企业基础劳动人员利益的保障,它的管理工作也应该以基层最需要的、最困难为立足点,让企业相关部门不在因为拖欠工资问题而费时费力,从而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企业的发展上,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效益。
3.有利于农民工社会保障
农民工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中占据了非常大的比例,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建筑行业中的农民工达到了80%以上,是一支非常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但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导致出现许多施工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而加强对劳保费的统一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这样的问题发生,而且还可以大大的减少以牺牲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来换取工程低价中标的情况,使得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三、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统一管理的建议
1.不断完善立法监督机制
完善法律上的监督机制是促进我国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要更好的保护施工企业和劳动公民的合法权益,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加强劳保统筹金管理法制的建设工作,让各区县的劳保统筹工作都有一个规范性的指导。在不断完善我市劳保统筹管理工作法规政策体系的同时,还应该通过相关的监管机制确保能够将其政策落实到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去解决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的统筹管理问题,为劳保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2.统一认识,稳定思想
在劳保统筹费的统一管理上,必须要有深入的认识,明确统筹管理工作的地位,相关人员或部门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实行并加强劳保费用的统一管理,才更好的解决工作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问题。任何存在于劳保费统一管理工作中的不稳定思想,都是不正确的,这些都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因此建筑企业的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统一自己的思想认识,并将其贯彻落实在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当中,认真执行好相关的劳保费用的统筹管理工作,并实现劳保费用的收缴工作规范化,通过内部管理方法的改革与完善去提升劳保费用的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促进建筑企业劳保统筹费的统一管理工作的发展。
3.重视农民工的劳动保障
建筑行业的劳动保障应该是人人平等的,不应该在农民工、城镇职工、固定合同工的劳动保障上有所区别。所以,建筑行业应该将农民工的劳动保障也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根据我国基本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为所有工作人员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作为建筑行业的底层劳动人民,他们在合法权益的保护上往往是知之甚少的,所以,还应该加强对社会劳动保障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人农民工队伍也逐渐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的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
四、结束语
建筑企业劳保统筹费的统一管理可以更有效的保障施工企业和工作人员的自身利益,保证职工社会保险费资金的来源。在实际的管理中,应该从实际出发,不断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方法,通过对建安工程劳保费实施统一管理,各区县建筑业劳保统筹在保证施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来源,帮助施工企业清缴社会保险费,筹集建筑业养老保险基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扶持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促进施工企业改革改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税务管理观念落后。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观念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企业人员对税务管理认识不够深刻,企业的税务人员对税法以及关于税务的法规认识不足,往往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和限制。而有些企业在缴纳税务的过程中投机取巧,往往被判定为漏税、偷税,因而受到处罚,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务成本。
(二)税务筹划与管理相混淆。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将税务筹划与税务管理相混淆,税务筹划只是税务管理中的一个环节。企业将税务筹划当做是税务管理,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并没有完成税务管理,这就忽视了税务管理所具有的协调及预测作用,只是将某个方面的税收降低,却并没有整体的减少企业的税收。
(三)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不高。企业在日常的企业管理中,没有将税务管理提升到一定的地位,对税务管理的意识非常淡薄,总是想尽方法的晚交税,少交税,将纳税当做是企业的负担。这样就增大了企业税务风险,如果经历税务稽查,企业的名誉形象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会令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税务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我国企业虽然注重建立以降低税负为目标的税收筹划体系,但用于构建适合企业长远战略目标的企业税务战略和管理体系还尚未到普遍重视。近年来,一些企业已经注意高效率、专业化的企业税务管理体系是确保企业战略成功的关键,企业税务管理应该和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乃至战略管理相互契合,在降低税收的成本的基础上,有效控制企业纳税风险,提高财务业绩,并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提供支持。
二、税务创新策略及分析
(一)税务筹划。
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就是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管理的其他活动都是为了税务筹划能够更好的完成。税务筹划是事前的行为,税务筹划的本身具有预见性以及长期性的,但是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发生新的变化。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防范以及避免风险,争取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税务筹划要合法合理。企业的税务筹划决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企业的税务筹划必须合法。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对税法以及税收相关的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在合法的前提下设计税务筹划的方案。成本一效益的原则。所有的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税务筹划同样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企业带去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税务筹划也需要费用。税务筹划可以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同时,税务筹划也需要企业支付与之相关的费用。企业在聘请相关机构或自己组织人员进行税务筹划时都会产生一定费用。企业的税务筹划应该是在多种税收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交税最少的方案未必会是最优的方案,这种方案也可能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总体降低。
(二)加强税务管理。
1.建立完善的体系,聘请有经验的税务顾问,成立管理部门。在税务系统越来越复杂,税法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单独依靠会计是不能完成企业的税务管理的需求的。税务系统越来越复杂,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这就需要企业向有关的税务中介部门进行请教,税务中介部门对于税收政策的把握非常准确,对于收税的经验较丰富,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聘请这些专业的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咨询,能够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的水平。企业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聘请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防范和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
2.企业建立自查的制度。企业应建立自查的制度以及成立自查的机构,定期的对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肖解决问题,将企业的税务风险降低。同时,企业对税务计算的方面也要了解,检查在计算时是否存在错误的情况。另外,企业的税务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异常也需要检查。自查的意义是使企业能够及时发现税务管理中的问题肖解决这些问题,降低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总结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集团税收成本
企业集团缴纳的税收构成了企业集团很大一部分成本,税收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成本战略。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或者延迟税款缴纳时间,为企业集团减少成本或节约资金成本。
(二)提高企业集团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集团就需要对生产经营活动有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评估,需要对企业集团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集团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提高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税收筹划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推迟纳税时间,企业集团通过税收筹划使某一笔或几笔税款延迟,这就相当于企业集团从银行免息获得贷款,税款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企业集团获得的资金时间价值就越大。
(四)有利于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管理制度,防范税收风险
企业集团要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企业集团要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集团的最新税收管理制度,这些税收管理制度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详细解读,并将其流程化,有利于实际操作。这些新的税收管理制度是企业原有的税收管理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五)产生财务协同效应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以集团为主体,具有全局性和整体性,比一般企业更具优势,还能够发挥财务协同效应,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二、目前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管理层没有足够重视
当前许多企业集团特别是民营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层对企业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业集团的效益。由于管理层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多倾听财务部门关于税收筹划方面的意见,与财务部门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企业税收成本上升,丧失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水平较低
许多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没有系统性,没有将税收筹划意识融入到整个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缺少前瞻性,属于被动性的税收筹划。这种税收筹划停留在较低层次,由于缺少统筹考虑,无法实现最大化的筹划效益。
(三)对税收风险不够重视
企业集团管理层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不够,对进行税收筹划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于重大的涉税事项很少在管理层会议中进行讨论,导致企业集团对税收风险的整体把握不足。由于人员配备不到位,筹划的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专业技能,对税收风险把握能力较弱,无法对税收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从而加大了企业的税收风险。
(四)税收筹划相关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税收筹划上的相关制度并不健全,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许多企业集团曲解有关税收筹划的涵义,对税收筹划的“度”不易把握。一方面,如果税收筹划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就会损害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可能会被定义为“偷税”;另一方面,如果对税收筹划的理解过于狭隘,就会造成企业集团税收成本的不合理,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完善企业集团税收筹划的措施建议
(一)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首要的是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将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管理层对税收筹划足够的重视,才能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由于税收筹划涉及众多的部门和环节,为了各部门能够更好地沟通协作,更加充分地调动企业的资源,企业集团还需将税收筹划的意识至上而下地传递到各级管理层及相关的岗位,以确保税收筹划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二)提高企业集团的税收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集团要重视客观存在的税收风险,对涉税事项要保持高度警惕。一份税收筹划方案如果存在税收风险,而管理层又觉察不到风险及其严重的后果,就会给企业集团带来重大的经济利益的损失,严重的可能会使企业破产倒闭。例如,企业对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使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一旦被税务局查出,一定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集团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税收风险,在成员企业间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快速的税收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做到事前有分析、事中有落实,事后有反馈。另外,上一轮的税收筹划的分析总结还可以为下一轮的税收筹划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三)通过业务培训,培养税收筹划专业人才
财务部门作为税收筹划的主导部门,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财务人员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应对税务检查的能力,都会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洞察税法动向的能力,制定出符合集团战略的税收筹划方案。另外,对各业务部门的骨干也要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税法的理解能力,落实税收筹划的执行力。由于税收政策变化极快,每年都会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要想理解并吃透这些新的税收政策,光靠自学是不够的,还要通过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骨干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政策的理解,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对风险无法把控的税收筹划,实行业务外包
税收筹划对筹划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仅要求他们懂得财会和税法知识,还要精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由于企业集团并没有配备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一般是兼职的,时间与精力不够,加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一定能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有效把握。此时,就需要借助于外部中介机构的力量,由中介机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进而将税收风险转移到中介机构,规避企业的税收风险。另外,中介机构作为旁观者,加上他的专业知识,可能还会为企业制定更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五)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效益最大化
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非常复杂,涉及的环节非常多,如何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选用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使企业集团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分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涉及采购、仓储、生产和销售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会牵涉到税收问题,因此企业集团应该分步骤地对每个涉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比如,采购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同的采购政策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收成本,企业集团应该对各成员企业的采购活动进行系统筹划,不仅要考虑采购价格还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等,对于采购合同实行企业集团统一模板,对发票类型、税率及提供时间进行周全的计划,确保实现最大化税收效益。
2.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或延迟纳税期限
通过选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在满足税务认可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确认的条件下,通过增加成本费用,减少营业收入,从而降低纳税所得。实务中,对收入的确定,选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完工百分比等方法来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而降低当期营业收入。对成本费用,一般通过选用存货计价方法、费用分摊方法等加大当前税前列支的费用额度。通过收入的降低与费用的提高,降低企业集团的计税基础,进而减少应纳所得税的目的。收入推迟确认和前期多列支成本费用,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合理调整企业利润实现的时间,从另一方面也相当于推迟了纳税期限。另外,收入的延迟确认,使流转税当期少交或不交,从而延迟流转税的缴纳时间,这就无疑为企业集团争取了一笔免息贷款,税款的金额越大,时间越久,为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就越大。
3.制定企业集团的合理转让定价机制,实现税负转嫁
企业集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机制,实现集团内部利润的转移,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通常来讲,集团的转让定价,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通过转让定价,可以把集团内部的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成员企业,达到高税区成员企业利润降低,进而减少缴纳所得税,低税区企业虽然利润增加,由于税率低,增加所得税肯定小于高税区减少的所得税,进而达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另外,集团也可以将利润从盈利的成员企业转移到亏损的成员企业,进而减少盈利企业的所得税,亏损企业只需就补亏后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的税法中有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特殊的税收规定,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又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规定等。当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从区域优惠向行业优惠转变,企业集团如何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降低。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三条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因此,企业集团可以通过新设软件企业,来转移企业集团的利润,让新成立的软件企业充分享受第一、二年免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进而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的税负的目的。
四、总结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顾名思义,是企业在税收方面做出的一种筹划行为,又称“合理避税”。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进行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方案以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企业理财行为。其中,“税收利益最大化”不仅要实现税负最轻,还要兼顾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目标,提高企业整体利润水平。税收筹划有利于农产品物流企业提高财务规划能力,合理降低经营中的税收负担,降低现金支出,优化现金流,从而提高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运营安全。
二、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的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企业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如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企业无法实现税收筹划目标,从而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系统风险多来源于企业外部,企业难以对外部因素实施有效控制,这些风险对企业税收规划造成的消极影响也很难确定。对农产品物流企业而言,税收筹划的系统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税收法律风险目前,我国还没有税收的基本法,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比较抽象和宽泛,使得地方税务部门很难严格参照执行,只能根据自身在长期征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地方税收征收细则来实施管理,这一现象使得地方法规的效力高于上位法,从而导致税收中存在一定的混乱。再者,现在的税收法规与一些司法解释过于繁杂,甚至存在矛盾,导致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难以做出准确判断,有法却不知该如何依,依哪个,形成了有法难依的尴尬局面。2.税收自由裁量权风险税收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税务部门的权利,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执行过程中面对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多种多样,难以做出统一的裁决,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为税务部门保留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允许税务部门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以公平、公正、合理为原则,自行做出行政决定,有利于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条款,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税收自由裁量权在为税务部门提供工作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税务员知识和素质水平不一导致的。其一,税务员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利用税收自由裁量权扭曲正常执法行为,给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难以规避的风险;其二,税务员可能受到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在判断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时做出错误判断,使农产品物流企业蒙受非法避税的惩处;其三,有些税务员可能为了避免麻烦或出于偷懒的心理在工作中“不作为”,使得农产品物流企业难以享受应得的税收优惠;其四,税务员也可能受到上级税收任务的影响,在执法过程中过于严格,从而影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此外,也有一些税务部门为增加收入,对不合法的税收筹划没有进行事先公示而直接在事后收取罚款,给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由上文可见,农产品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面临众多风险,企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才能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税收筹划的目标和效果。农产品物流企业防范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应做好以下方面。首先,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深刻理解税收筹划的定义,树立税收筹划观念,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合理避税,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活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正确的税收筹划观要求企业在税收法规的约束下,以合法纳税为前提实施筹划活动,企业须知,合法纳税是义务和根本,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经营手段,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增长。其次,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认识到税收筹划带来的净利润的增长是有一定限度的,也就是说,税收筹划的规划空间不是无限扩张的,企业不能把眼光都放在税收筹划上,不能过度依赖税收筹划来实现利润增长。企业必须树立合法纳税的观念,对农产品物流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只是一项可以提高企业收益的技术,企业要在守法的基础上利用税收筹划技术获取更高的利润。此外,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还要建立系统的筹划观念,税收筹划工作是一种管理行为,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来共同完成。某一部门的疏忽可能导致整个税收筹划安排的失败,因此,农产品物流企业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强调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平衡税收筹划工作的收益与风险,达到最优的利润水平。
四、结论
随着农产品物流企业的发展,税收筹划工作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一环,积极了解并防范税收筹划风险十分必要。目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其中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税收法律风险和税收自由裁量权风险,而非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税收筹划人员风险和税收筹划操作风险。针对这些风险,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包括树立企业税收筹划观念、降低税收筹划法律风险、化解税收筹划人员风险、协调企业内部筹划机制、建立筹划风险预警机制等。通过合理的预防与调整,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将逐渐降低,税收筹划安排将日趋完善。
参考文献:
[1]李洁.浅析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及防范[J].电子商务,2010,10:43-44.
【关键词】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
1引言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民生有着巨大且直接的影响。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指的是国有企业正确使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协调与税收相关的业务来节税。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面临巨大的纳税筹划风险。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对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类型和成因
2.1政策法律风险
总体来看,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错综复杂。不仅有全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等,而且赋予了地方税务部门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通常具有跨地区经营的性质,税收法律法规比较复杂的情况,为这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政策与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某国有企业还属于跨国企业,那么还会涉及国外的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更加难以处理。另外,由于我国实行分开管理的税收模式,与税务有关的部门包括税务、海关等,在实际的税收执行过程中,几个部门可能会重叠,责任划分不明确。同时,有的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充分,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由裁量权理解不一致等问题,也使得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着较高的执法风险。
2.2经营操作风险
虽然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但也很容易诱使国有企业负责纳税筹划的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进行一些不合规范的经营操作,由此产生风险。首先,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经营风险。为符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国有企业有时必须人为地改变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范围和地点。这些行动必将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产生长期影响,一旦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再有效,国有企业通过纳税筹划获得的政策激励措施可能会无法补偿由于生产经营变化而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机会成本。从这一角度来说,国有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时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则风险很高,进而影响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其次,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操作上的风险。负责纳税筹划的人员不熟悉税收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导致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被税务机关归类为逃税行为。有的人员并非不熟悉法律法规,而是突破了职业道德的底线,人为故意逃税。这些问题必然使得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更高的由具体操作带来的风险。
3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中风险管理的措施
在了解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的基础上,就要进行针对性的解决。具体来看,可以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切入点。
3.1树立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意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首先,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必须完成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明确了解国有企业在当前市场经济模式下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从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角度去看待纳税筹划,树立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观念,建立起现代化的纳税筹划管理观念;其次,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纳税筹划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发布的有关税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此基础上科学地建立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部门以及相应的工作准则,把合法合规作为此类部门工作的指导精神;最后,要依照国家所颁布的各种指导性文件,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来完善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严格执行相应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的现有组织结构也要符合纳税筹划的要求,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纳税筹划中的监管漏洞,有效建立起相应风险的预警机制,为纳税筹划工作提供系统保证。
3.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综合素质,完善各项工作设施
纳税筹划工作是通过具体的工作人员去完成的,所以国有企业应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整体素质。首先,国有企业可以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工资水平,并积极招募能够为企业服务的优秀外部人才,在待遇上提供保障,使得这些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做好相应工作上,不会因为待遇等方面的情况而出现不应有的懈怠情况,进而造成风险。其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现有纳税筹划人员的教育培训。财务部门作为涉及此类工作的主要部门,所有人员都应定期接受培训,学习有关纳税筹划的理论知识,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企业或外部的专家传授实践经验,及时更新纳税筹划人员的知识体系。同时,国有企业还要加强对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激励他们诚实坦诚地行事,摒弃滥用职权的不良行为。要让其认识到,纳税筹划是为了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而进行的,但绝不能为了取得个人良好的工作业绩而毫无底线,反而为企业和自身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最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国有企业应为负责纳税筹划的部门和人员及时更新工作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通过培训等途径加强工作人员对这些硬件及软件系统的了解,提高他们在纳税筹划方面的质量和效率。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使负责纳税筹划的人员有能力去自主成长,自行开展对相关软件应用技术的研究。
3.3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加强内部交流与监督
首先,国有企业内部负责纳税筹划的部门及具体人员都要密切注意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充分了解纳税筹划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时刻保持对这些风险的高度关注,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含义和内在要求要一直有深刻的了解。这样才能增加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充分性和防止出现纳税筹划在合法合规方面的某些不当行为,避免对国有企业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其次,国有企业需要完善内部和外部关于纳税筹划的信息交流平台,在母公司与子公司或者各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并从各个部门收集税收信息,为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以便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的纳税统筹。再次,国有企业必须与政府的税收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及时向政府税收部门提供反馈和税务信息,并从税务部门获取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充足且及时的信息交流共享来降低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最后,国有企业应加强对纳税筹划的日常监督,加强对生产经营内外部环境的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纳税筹划风险。
3.4积极推动会计信息化系统优化升级,提升效率水平
会计信息化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基于此,对于国有企业来讲,为规避其纳税筹划风险因素,需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的优化与升级提供良性助力,对其系统中的漏洞及时做好修复工作,并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对会计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以确保该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会计信息化系统的良好运行,不仅可以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可以为管理者的科学、正确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从而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水平与效率的有效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4结语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简单来说,所谓的税收筹划,指的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纳税人依据相应的国家政策,来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从而实现企业税收的降低,并促进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企业税收筹划的作用非常显著,有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企业有必要对纳税筹划引起重视。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我国的税收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大多都是通过税收统筹实现的。从小的方面来看,企业的税收统筹能够有效的强化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而从大的方向分析,其能够更好的帮助国家实现税收目标,具体体现在:
1.是完成企业的财务管理的手段。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税收的负担,并以此来有效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让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利润,因此,从根本上来说,税收筹划是完成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
2.能够实现国家财政税收的管理目标。在经历了经济模式转型之后,现阶段,我国企业已经逐渐开始运用市场经济模式,并且,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我国的税收体制也在实现进一步的完善与优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税收政策的变化,是我国财政税收部门实现经济宏观调控的一项具体体现,除此以外,科学的税收统筹,也能够进一步促进国家经济宏观调控能力的提升,实现国家的财政目标。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收筹划认知不够明确。现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而言,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还存在着明显的不遇阻,通常很难对税收的本质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并且普遍以为,之所以要进行税收筹划,就是为了能够少交税。更有甚者,部分企业认识偷税漏税与税收筹划可以相提并论,也正因如此,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税收筹划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2.税收筹划人才的专业化不高。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很多企业中,其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工作,通常都是由财务人员与纳税人员所负责的,但是,因为这些人员自身的专业水平不高,知识水平有限,并且对于业务的更新速度相对来说比较缓慢,缺乏应有的业务素质等,导致其难以满足税收筹划工作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也就难以真正获得成效,不能顺应企业的发展新要求。
3.对于风险控制意识的欠缺。从本质上来说,在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当中,往往会存在着各种不确定因素,若我们不能正确处理这些因素,将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其中,尤其是针对于税收工作的定期调整,使得政策的变动对企业的税收筹划产生安全风险影响。此外,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企业往往难以对自身的筹划风险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因此难以树立起科学的风险管理意识,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税收筹划的效果产生影响。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有效对策
1.促进财务管理税收筹划预见性的提升。在进行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当管理人员在进行固定资产与预算资金的预算时,应当针对自己的战略目标,进行相应的细化分析,并以此来促进预算目标可行性的提升。就针对于资金的预算来说,企业应当针对目标所形成的监督管理,来作为企业的资源与资产。因此,在进行实际的税收筹划时,应当大力提高筹划的预见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税收筹划工作可以落到实处。此外,作为一项非常精细并且复杂的财务活动,在进行实际的筹划过程中,要求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筹划,并对财务活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提前预防。
2.强化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工作。从本质上来说,要想从根本上为税收筹划的顺利发展提供保障,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建立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来对其进行规范与保护。在发达国家中,税收筹划工作之所以能够快速的发展,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有着相对完善的制度,然而,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税法依然有各种不完善的地方。再加上我国税法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要求在日后的管理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强化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工作,确保税收法能够做到有迹可循。此外,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设,强化年度企业考核指标,来加大企业的逃税风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其危机意识,促进税收筹划工作的进步。
3.促进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的提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进行企业的税收管理过程中,只有具有较强能力的管理人员,才能对财务风险进行科学的处理。因此,如果我们想要从根本上提高税收的风险防范,最重要的,就是促进企业财务管理人才质量的提升。要求相关的审计人员必须要重视自身专业技能的提升,并建立起宏观意识,及时掌握财务发展的新动向,对自我的职业观点加以更新。此外,从本质上来说,税收筹划不但关系到企业的自身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各项政策发展,因此,要求相关的财务人员必须要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对企业财务进行科学的统筹与规划工作。
四、结语
总而言之,现阶段,我国的税收制度正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制定相关的制度来促进税收工作的进行,企业要对自身税收筹划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然后制定相关的税收筹划发展措施,以促进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蕙.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问题研究[J].财会研究,2015,(03):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