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2 14:40:27

县纪委:
2018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乡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主业,加大源头防腐力度,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现将乡纪委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思想认识
1.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好镇纪委监督职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协助xxx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三重一大”问题站在纪委的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工作中紧密联系群众,对上级下发的农保、低保、危房改造等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和救济救灾钱物的发放实行监督,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充分发挥好镇纪委的监督职能作用。
3.在业务方面精益求精;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在压力面前勇于担当。只有树立公道正派的纪检干部形象,才能更好的发挥好纪委的监督职能,才能更好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履职情况
1、xxx纪委查办案件力度较往年明显加大,截至目前,乡纪委自办案件2件,正在调查案件一起,协助县纪委查办案件若干件。用活生生的事例让乡村两级干部确实感受到了党纪的威严,警钟常鸣,在全乡广大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了让农村干部不敢腐的效果。
2、打铁还要自身硬,正己才能正人,作为纪检干部,更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面前以身作则。
3、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建议xxx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值班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对当前农村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积极调动村监会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标准化整改,对公务接待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开支较往年明显下降。对一些有违纪倾向的同志及时谈话提醒,对个别违反纪律的行为建议党委严肃处理,同机关干部签订协议书,有效治理了过去存在的一些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在岗、工作时间玩游戏打扑克、工作状态庸懒散、吃空饷等不良现象。今年以来,全乡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有了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在全乡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乡纪委要多参加的业务培训,以应付复杂案件,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需要。
2、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复杂案件要勇于知难而上,乡纪委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勇于担当的精神,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切实提高办案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工作需要,为更好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能而不懈努力。
白地市镇辖72个党支部,党员1945人。2017年,我严格按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现将一年来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学习计划14项、学习任务11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讲话14次,引导党员参与环境整治、消防宣传、普法行动等活动10余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督查20余次,约谈执行不力支部书记5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圆满成功。对镇纪委安排15000元的专案办理经费,及时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分类、分梯度的专题培训80余次,张贴宣传标语80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60条;选派未包村的党员干部12名,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监督组,实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和选举程序,确保了组织意图的全面实现。
(三)助力脱贫攻坚干在实处。及时开展“回头看”,约谈扶贫工作不扎实的帮扶责任人13人;全年全镇229名党员干部人平开展走访20余次,共筹资6万元,慰问贫困户926户,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名片卡3000余份;通过以西兰花、油茶、黄花菜、烤烟为主的扶贫产业项目,全镇西兰花种植达6000余亩,油茶3000余亩,黄花菜、烤烟达7000余亩,首创村级产业扶贫合作社一个,技术培训贫困户564户,辐射带动926户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取得实效。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组织支部书记轮训2次,新任村干部培训1次;强力正风肃纪,查处党员干部7人,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对存在“五风”问题的党员开展批评教育35人,有效整治农村陈规陋习;实行党员积分管理,严格按照“有奖有评”的原则,表彰党员113人,处置不合格党员1人;新建高标准村级服务平台2个,健全了组织活动阵地。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抓党建工作韧性不足。今年是脱贫攻坚之年,抓党建工作力度明显不如过去,落实上级工作多,主动创新工作少,检查指导不够经常。尤其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方面,容易出现“两张皮”的现象,比如在党员助力脱贫攻坚上,虽然定了制度、设了目标,但实际执行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发挥效果不明显。
二是对村干部廉政教育不够。片面强调农村工作、扶贫工作等中心工作,对村干部廉政教育培训抓得不到位,虽然每年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但对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动态关心较少,致使村干部廉政意识不强,从严治党传导的压力不够。
三是农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党员队伍以中老年、低学历为主,整体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偏低,在村级建设中的模范作用不突出,党员“双带”能力弱。少数村、组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对本职工作投入精力不足,过度依赖上级指挥、帮扶,“领头雁”作用体现不出来。
四是基层党组织带动产业能力不强。通过产业扶贫后,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产业项目数量有所增加,但是规模不大,带动能力不强,一村一品没有形成,村级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依然薄弱,各村的内生动力不足。基层党组织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不够突出,有的村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流于形式,无职党员作用发挥有限。
认真反思上述存在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抓基层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够强。作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解决基层党建问题上主动性不强,尤其今年脱贫攻坚和城镇建设任务多,出现了“疲于应付”的现象,主要精力都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导致思路不宽、办法不新;二是抓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严。在队伍建设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老好人思想,认为基层干部工作条件差、任务重、压力大,强调多一些理解关心、少一些制度约束,忽视了从严管理,对廉政教育、警示性教育不够重视;三是抓基层产业发展不够实。对基层产业发展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有时以“启动工作”代替“取得成效”,缺乏“钉钉子”精神,没有确保每项产业有发展、有收获、有规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践行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扎实各项组织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良好的干事氛围。
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加强对新任“两委”班子的教育培训、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统筹驾驭、开路先锋的本领,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造一支群众观念强、对群众感情深、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建立严密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2019年,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镇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1)镇党委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差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2019年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并以三党发[2017]18号《关于调整**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以及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列入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征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700册,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增强。(2)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到位。(3)镇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居)、镇属各单位按照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法治镇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在村(居)、各单位真正落到实处。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我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律顾问、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推进法治镇创建活动进程。
法治建设工作关键是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基层,涉及的面更宽、更多,更要注重实效:(1)突出围绕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在开展街道环境整治、“禁违治违”的过程中,强化法制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宣传单、条幅、横幅等强化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2019年,全镇累计发放“公共安全感”、法治创建宣传材料共计10000余份,入户宣传6000余户,普及公共安全知识近30000余人次。(2)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镇党政办关于转发《全县农村实施“**”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6号),并开展实施,由各村挑选一位“**”骨干人员,**司法所曾多次组织开展培训会;“3.8”妇女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法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法治宣传走进校园、村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司法所牵头在集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沿街广播、村(居)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3)法治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在基层、在创新。我镇所有村(居)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使法律入村活动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通过网格化管理,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成果,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加强对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今年我乡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8起,各类矛盾纠纷基层化解12起,由镇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参与调处30起,调处成功率100% ,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
2014年9月29日,是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代表颇为看重的一个日子:该镇六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在这天召开。短短一天时间,大会不仅完成了召集人会议、主席团会议等法定程序,还对该镇城镇管理、镇村级财务管理、镇社会保障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审议,并由人大代表现场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整改意见。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水江镇就坚持一年召开4次人代会,并将其称为人代会“季会制”。年初的第一季度会议,与多数人代会相同,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其余3次则是将镇上大事提请会议审议,议后再决。
“以前一年举一次手,现在镇上大事都由人代会决定,代表越当越有意思了。”当日参加会议的一名镇人大代表说。
每个代表的声音都有反映
2014年9月29日一大早,水江镇六届人大十一次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这次会议主要审议水江镇城镇管理、镇村级财务管理、镇社会保障3项重点工作。
在完成大会法定程序后,分管这3项工作的镇政府班子成员,分别就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在会上向代表作报告,然后由代表分组讨论。
大会程序虽然简单,但是内容却并不简单。
首先,代表分组讨论的结果不再是简单、笼统的几句客套话。一方面,代表们将在大会现场对所审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部分代表还将做现场点评;另一方面,所有代表可以就此项工作提出建议,镇政府在对意见梳理、合并后,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
其次,上次人代会审议的重点工作,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还要在这次会议上“交账”,没有收到政府办理结果反馈的,或是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代表,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再提出意见。
特别是现场点评环节,部分代表在会上直言相关工作缺点,让分管镇干部不禁“耳热心跳”。
“镇村财务只有做到充分公开,才能做到干部清白,账目清白,现在公开账目过粗,今后要更细致。”“城镇管理要重点整治车辆乱停放和违规占道经营,本来挺宽敞的街道,违规占道让路人通行都难。”……这些“火辣辣”的建议,被大会秘书组统一收集起来,作为镇政府下一步开展这3项工作的依据。
水江镇计生部门负责人张锐莹曾上台报告计生工作,一些代表直接批评:计生执法力度不够,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有的收,有的没收,怎么能服众?除了批评外,代表们还提出了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计生工作要考虑转型,例如要在指导农村群众搞好优生优育上下功夫,提高人口素质等。
“通过开会,收到的不仅是批评,还有很多建议对我们未来工作的开展很有帮助。”张锐莹说。
代表参会率超过90%
当了4届镇人大代表的龙现社区书记李仁平说,以往镇里开人代会,一年一次,一次会期最长两天,最短半天,主要是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街上的哪个路灯不亮了、哪条水管被挖烂了,在一年一次的人代会上根本提不上议事日程。”李仁平说。
“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仅凭我一个人大主席,能监督多少政府工作?”水江镇人大主席邓强定直言。
然而,在实行季会制之后,“街上的哪个路灯不亮了、哪条水管被挖烂了”之类的议题不仅可以在人代会上反映,而且代表可以对这些事进行督办。取得了整改效果,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得以增强。
对于镇上的重点工作,代表可以批评、建议,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后,真正实现了人大代表在代表人民管理社会事务。
为了进一步发挥季会制的作用,水江镇党委顺势推进这项工作创新,要求镇人大每次会前组织代表就所审议的议题进行视察,并鼓励代表个人持证视察,掌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
对镇政府的报告,镇党委要求必须经过政府办公会、党委会集体审查讨论后上人代会,杜绝工作报告只写成绩,淡化问题,不写措施,而且要求报告中多用多媒体、PPT等,有图为证,让代表能看懂、“眼见为实”。
在多方努力下,水江镇人代会上,代表履职热情越来越高,提出问题越来越较真,会议也越开越有质量。尽管水江镇最远的村到镇上要几个小时,但每次人代会代表到会率都在90%以上,一些代表为了开会甚至提前一天赶到镇上。
代表刚性述职
“最初形成这样的想法,是源于镇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据了解,2007年4月,刘先畅来到水江镇任党委书记,并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当时集中代表开会,只选人大主席,议程太过单一,就增加了相关议程和内容,把人代会开得实在一些。由此想到,形成季会制度,加强工作的薄弱环节,可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刘先畅说。
从那时开始,在刘先畅的推动下,“季会制”在水江人大推行开来。
而除了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水江镇“季会制”的另一项重要议程是代表履职。
“当选代表以来,我带领选民筹集资金600余万元,为6社群众延伸机耕路800米……”2011年7月11日,在水江镇第五届第十九次人代会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测评后,大顺村的镇人大代表周文芳走上发言席,向代表们作履职经验交流发言。
“人大代表在季会上作履职经验交流发言,既是将自己的履职情况向大会作汇报,更是让代表接受全体代表监督。”刘先畅说。
这种代表履职经验交流被刘先畅称为“代表述职”。“代表做履职情况介绍,实际上就是向其他代表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既是向选民和选民代表述职,也是向人代会述职。”
“听取其他代表的履职交流发言,觉得自己还做得很不够。能相互听听别人是怎么履职的,好为自己履职吸取点经验。”山水村会计、水江镇人大代表秦顺禄听着台上其他代表的发言,颇有启发。
“以前是一年开一次人代会,听听报告,举举手,闭会后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是个代表。现在,每季度开一次会议,我们履职的机会大大增加了,对政府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同时,也能够借鉴其他代表履职的经验,对自己履职有着相当大的好处。”周泽文代表表示,“每个季度能够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能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在走访选民时,我们也能够更好地为选民解释各方面的问题,更好地为选民服务。”
曾担任过水江镇人大主席的赵枫伦认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为人大代表建言献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作为镇级人大代表,如果说一年只参加一次人代会,对代表履职是极为不利的,也易滋生代表的履职惰性,甚至容易使他们忘了自己还是一名人大代表。而“季会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一难题,能让每一个代表都有机会一展自己的才华,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和选区群众的建议要求带到会上来,代表人民行使好自己的权力。
推广价值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2014年9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全国县乡人大工作研讨会上,水江镇相关负责人作了大会发言,季会制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重视。
据了解,如何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研究日程。
“水江镇季会制符合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把单项监督与整体监督、分散监督与集中监督结合起来,凸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水江镇党委书记杜武说。
他认为,人大季会制依靠民主的力量,将党委、政府的决策转化为全体人民群众的意志,不仅使各项工作体现了社情民意,而且有利于凝聚人心,提升工作效率。
“水江镇季会制是在体制内的探索和创新,具有推广意义。”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学辉教授说,这种做法是在规范运行程序和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的体现,有利于解决乡镇人大履职流于形式的问题。
客观而言,目前,在一些地方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离法律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存在着开会难、运转难、履职难,人大权力不到位等问题。水江镇人大的“季会制”,依据地方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的法律规定,完全是在法律秩序内解决乡镇人大权力特别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薄弱的难题。一方面加大了人大对政府的监督频率和力度,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另一方面,也让代表更加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职责,督促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从乡镇人大的发展来看,水江镇人大的‘季会制’,既有现实意义又有历史意义,如能开展起来,必将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向纵深发展。”有媒体评论指出。
但是,一些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乡镇人大季会制的一些缺点,例如程序需要精简、经费增加为乡镇财政带来负担等。“每开一次会需要筹备的事情太多了,一个季度开一次,时间太密,根本准备不过来。”重庆市合川区的一位镇人大主席直言,每次开人代会之前,他们都需要大量走访选民,收集相关意见建议,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会务安保工作等,三个月一次的人代会会给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带来难度。
而在一些人看来,“一年开四次人代会不太现实”。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代表多数兼职,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和安排,没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来开人代会;二是可能很多乡镇财政根本支付不起这笔开支,会给乡镇财政造成很大的负担和压力;三是镇政府一年的工作变化也不大,没有那么多内容向人大报告和审议。
水江镇是南川区第一大镇,面积和人口均占南川区的1/4,该镇煤矿众多,经济较为发达,因此各项事务相对繁多。
“对于一些相对较小的乡镇,经济社会事务较少,实施季会制反而显得形式化。”一名人大工作者说,他认为,乡镇人大季会制的推广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乡镇人大组织健全,经费保障
全县8个乡镇依法设置了人大主席团,主席团由5—9人组成,普遍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置了办公室,配备兼职人大干事8人。乡镇党委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所需的各项经费能予以保障,乡镇将人代会、主席团会议、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二)乡镇人大工作依法开展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都十分重视,能依法按期召开,人代会的质量也逐年有所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自治区乡镇人大条例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督办人代会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组织代表视察、检查乡镇政府农、林、牧、工业、计划生育、市场管理、扶贫、民生等方面的工作,有的乡镇还探索开展了站所工作评议,有效地监督和促进了乡镇政府及站所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分管领导的专项工作,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尽职尽责。
(三)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日趋规范
1、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召开已形成制度,每次召开会议能坚持邀请乡镇政府和相关人员列席。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基础工作也逐步规范,主席团都完善了二项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团主席职责);建立了五项制度(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联系代表制度,代表“五个一”活动制度);建立了“六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代表先进事迹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小组组建情况,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都有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能按计划开展工作。
2、联系代表、选民工作更加紧密。
主席团成员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代表,选民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积极办理代表群的建议。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代表活动,帮助代表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鼓励支持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在代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为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同时也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事迹,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发挥了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人大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较快的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法制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
有的乡镇人大工作随意性大,没有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有的制度不够规范,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没有规范的程序,工作实效不够明显。
(二)有的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力度不够
目前,乡镇人大主席在履行职责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监督力度不够,部分人大主席满足现状,或是认为人大监督作用不大,放松监督。二是在行使职权的程序上未严格依法进行。一些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代表议案建议虽提出较多,但真正办理落实的较少。三是目前仍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直接负责政府的某些具体工作,有的甚至投入了主要精力,使人大工作既无精力开展,更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
(三)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通过了解,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有的代表的素质不高,有的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主动性不高,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四)组织建设有待改善。
有的人大主席认为人大工作是二线,有的担任人大主席后,一直没有调整,工作没有起色。有的乡镇人大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因身兼多职,工作难以应付。有的不热心人大工作,没有投入精力,工作没有成效,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要配齐配强人大专职主席。各镇都要设立人大办公室,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二是要进一步改善乡镇人大工作条件,落实好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三是要关心乡镇人大干部的成长,工作成效突出的,适时交流、提拔使用,使人大成为“一池活水”激发人大工作者的工作活力。
(二)规范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各镇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有选举任务时还可增开。二是加强监督工作。各镇人大要针对本乡镇实际,把带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为审议和监督的重点,通过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视察和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受理人民群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推动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形成“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述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述职内容
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制订本乡镇党建总体规划。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带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统筹推进辖区内社区、机关、医院和学校等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分类积分量化考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关爱,切实加强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重基层党建创新与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4、确保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力量配备,关心爱护本乡镇党务干部,充分调动本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5、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结合“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工作制度,在党组织软弱瘫痪、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帮助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述职形式
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采取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与向乡镇党代表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1、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每次安排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口头述职,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没有安排口头述职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
2、向党代表述职。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在本乡镇的党代会年会上,就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党代表述职。
(三)述职环节
1、述前准备。要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撰写过程中,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对照述职内容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总结本乡镇的党建工作和自身履职的情况。
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给予了哪些指导和帮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乡镇党委在召开本乡镇党代会年会、开展述职评议5日前,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履职测评。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和乡镇党代会年会述职后,分别组织对述职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结合所掌握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向乡镇党委书记反馈,客观地分析成效和不足,帮助找准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述职评议结果,结合县委领导点评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方向和要求,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进行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结果运用
将乡镇党委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与评比农村先进基层党委相结合,与评价乡镇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相结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
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定位和谋划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地围绕中心、融入中心、服务中心,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升级提速、加快发展。
(一)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经济和财政运行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对招商引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企业融资工作、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审议了区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到蚌埠新港、北师大、冠宜箱包、建华管桩、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御湖世家、欧尚超市、冠旗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宏业纺织等实地了解项目落地、生产等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二)强化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重点加大了对妇女儿童保健和疾病预防、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大病救助、养老事业、残疾儿童康复、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其中当前养老事业发展、市容管理相关问题、农村畜禽污染等调研报告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五年来,常委会注重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农村校园安全和标准化建设、马城新区教育改革升级达标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全区教育均衡发展。常委会还组织代表调研了基层文化场所建设情况,并对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改革、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了调研。
(三)强化对民生事业的监督。本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对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开展了禹会区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推进了全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新农村工作,先后对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城乡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农业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等工作开展视察,就视察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建议得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落实,促进了全区新农村建设;常委会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保障房建设、旧城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使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和改善。
二、突出法治引领,发挥权力机关的推动作用
常委会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法治禹会建设。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针对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建议区政府要做好“六五”普法的考核总结工作,坚持抓传统和抓创新相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巩固提升普法成果等;并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及民族宗教工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残疾人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视察。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司法公平、公正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立案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工作、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技术工作情况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法检”两院的全面建设和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落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法治禹会进程。
(三)强化人大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工作作为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0余件,接待来访100件500余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交转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对一些重点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了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依法规范,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及时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促进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常委会研究出台了《禹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每年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先后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棚户区融资项目、财政预决算、行政机构重大变动、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区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把干部素质关、提请程序关、任前法律考试关、坚持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实行任职宣誓等制度,增强了拟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意识。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5名、免职51名;任命人民陪审员75名。
(三)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出台了禹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规定。并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41名区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检部分人员口头和书面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打分评议,并将述职评议情况以个别谈话形式反馈到述职人员。常委会每年对政府部门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创新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作用。
(一)创新代表服务工作。采取培训班、小组活动、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代表工作室的阵地和载体作用,深入开展代表定期接访、走访,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了解社情、反映民意创造条件。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了 “三级代表访选民”活动,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开展了以“知法守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代表观庭审”活动,共有20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反响良好。常委会还在区十六届人大四、五、六次会议上,分别表彰了一批先进人大工作者、优秀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狠抓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常委会规范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完善了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采取有效方式促进重点、难点建议的办理,建立了常委会负责人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等制度,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承办部门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从而使办理质量、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尽快消除张公山大板楼和老旧楼房安全隐患”、“马城镇乡村道路建设问题”的议案”、“ 关于以公立综合医院为载体,推进医养一体的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等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五年来,共办理议案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5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三)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常委会2012-2016年连续四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150多名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了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1500名选民代表参加了述职评议大会。每年均安排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五年来,40名市人大代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履职评价。通过代表与选民、选举单位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不但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而且增强了选民、选举单位的监督意识。
(四)严密组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各个环节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举办了换届选举培训暨动员大会,并举行了专题辅导,为基层政权建设和加强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履职水平提高
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权力机关,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关,亲民务实的代表之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学法和常委会领导参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预算法》以及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和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五年来,常委会积极组织组成人员、乡镇社区人大负责同志等12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组织的专题培训。结合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活动,开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外出参观考察、参与专题活动等方式抓好组成人员的经常性培训,增强了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的自觉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投入使用,区人大网站开通运行。宣传信息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多篇作品被省市刊物登载,部分作品得到省市领导批示,宣传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制度创新。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工作制度这一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规范区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报告、发言有关事项的意见》,提高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效率;修订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社区人大及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建立了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机制,通过围绕职责开展活动,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进一步服务代表,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意见》,为规范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社区人大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禹会区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和《禹会区乡镇社区人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促进了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在区委的支持重视下,区人大设立了财经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单独成立了预算工委,专门加强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审查;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工作,常委会设立了代表联络办公室,并设置专职副主任一名;常委会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全部实现了专职化配备,这也是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5年来第一次完全做到机构及专职人员全落实。乡镇人大全部实现了主席专职化,各社区均设立了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社区人大工委主任全部提名为区人大代表人选,乡镇社区人大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保证了基层人大日常工作有人抓,从而使基层人大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一、以强化考核问责为重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1.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扛起管党治党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及《2015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要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年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安排。逐级分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使责任内容细化、具体化,分解任务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落实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全行业、全系统”和国有企业延伸压实。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自觉担当,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乡镇及县政府组成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建立专题报告制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于6月2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坚决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级纪委(纪检组)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紧扣“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教育预防、严格追究问责”等六个方面的主业主责,不断提升纪委执纪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改进责任落实办法,重点采取签字背书、突击检查、“一对一”约谈、述责述廉、问责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继续推进纪委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加强监督的实践探索。
3.加强巡查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巡查,强化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制度,严明巡查纪律,着力发现问题,运用成果,形成震慑。
4.强化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重点检查考核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县直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做好社会评价工作。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宣传和督导力度,加强社会评价结果分析和运用,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落实被访对象反映的意见建议,提高群众满意度。
6.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抓住典型的人和事严肃追责,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督促下级党委、纪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办一批问责案件,通报曝光一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形成积极履责、严于问责的氛围。坚持和完善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情况月报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成为新常态。
二、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摆到重要位置
1.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
2.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执行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五个必须”和市委王萍书记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六个不准”要求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以老乡会、同学会和战友会等形式搞团团伙伙、相互提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瞒报虚报等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1.聚焦工作重点。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思想,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常抓抓出习惯来,耐心抓抓出长效来,决不让“”问题反弹。继续盯住节假日时间节点,把预防、查处节日腐败放在重要位置,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奢侈浪费等问题。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重点整治教育、医疗、殡葬、税收行业“红包”问题。加强领导干部执行婚丧喜庆“两报告一承诺”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婚丧喜庆敛财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新形式、新动向,坚持明察暗访、媒体跟进、舆论监督、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问责、健全制度“七管齐下”,盯紧重点部门、权力岗位、责任领导,着力发现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决不允许“”问题改头换面、死灰复燃。继续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的集中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追责到位。
3.从严执纪问责。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十、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乡镇、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问责。拓宽监督渠道,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典型问题督办查处,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不断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4.凝聚监督合力。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切实抓好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改革、职务消费、公务接待、会议出差、楼党馆所建设、因公出国(境)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尤其是要督促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切实规范津补贴发放行为,斩断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的资金来源;督促各单位和接待办等部门加强机关内部食堂的管理,规范行政机关公务接待行为,纠正违规接待和公款吃喝问题;逐步规范村级公务接待,防止公款吃喝向村级转移。督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公车配备使用和办公用房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车改革;督促税务部门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具、倒卖、使用发票的行为。
5.加强工作督导。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月报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全县作风案件查处情况,及时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乡镇、部门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或进行通报,不断传导压力。及时针对“”新形式、新动向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四、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认真履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三单一网”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有权必有责”。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加强对“三转”后移交工作的督促落实,重点抓好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选人用人、农村集体“三资”、纠风治乱等领域的再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督促农业、财政、审计等主责部门加强对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国土、城建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在农村用地、建房审批中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问责。
2.严格倒查追责。对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督促纠正,对其中涉嫌失职渎职、的领导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实行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重大决策错误导致的重大社会事(案)件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研究制定违法行政问题移送制度,严肃查处行政活动中、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以及不作为等问题。
3.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督促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集中整治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干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违规征地拆迁、违规管理使用民生资金和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部门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加大重大典型事故督办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严肃查处事故中的失职渎职和瞒报、谎报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按照“三转”要求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五、结合实际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职责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做到正确履职、依法履职、积极履职。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谋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督办、调研指导等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党风政风方面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和督促机制,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加大综合协调执纪问责力度,对敷衍塞责、办案不力的,要实地督办、约谈、通报。建立完善与委局相关室及纪工委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文章摘要:我们组织召开此次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过去一年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情况,分析问题, 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及对新一年工作提前做个谋划.刚才,各位同志均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范文介绍:
我们组织召开此次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过去一年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情况,分析问题, 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及对新一年工作提前做个谋划.刚才,各位同志均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大家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的比较细、比较到位,并结合实际对新一年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我认为这既是自我评价、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大家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的过程,必将有力促进我县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认为2015年全县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是加强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作为乡镇纪检干部,首先自身要认真学习吃透八项规定、县委29条具体措施以及规范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行为方面的政策精神,准确掌握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乡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勤廉从政的各项规定.各乡镇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都兰县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统筹作用,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要以自身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都兰实际,我们要重视和利用好农村牧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廉政文化墙等设施和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理论知识学习活动,突出抓好对乡镇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政纪学习,使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和遵守中央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中心户作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村干部廉政专题培训以及勤廉双优村干部评选活动,努力培养和树立风清气正、为民办事的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和谐理念,培育文明道德的社会风尚,营造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
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六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并作出决议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要求,全区上下要围绕肃州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纲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王建军)
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甘肃省华池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要求,要突出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重点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镇居民、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王义忠)
兰州市西固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批准调整2011年该区部分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西固区2011年部分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2011年底,由于教育“两基”迎国检、设立人口关爱基金、增加津补贴、社区副书记和副主任工资提标等原因,政府需要调增支出预算。会议审查认为,区政府提出的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项目和内容,符合本区财政支出实际,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体现了保运转、保民生和保重点的要求,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在年初支出预算6328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2115万元,财政支出预算调增为6.54亿元。(贺 利)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重点在民生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2012年监督工作要点,重点听取和审议全县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播影视、森林公安、农村饮水安全、农业技术推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开展土地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调研。(马宇星)
瓜州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确定 甘肃省瓜州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了2012年工作要点。其中监督工作为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农村小学教育管理、代表意见建议及承诺惠民实事办理等方面的专项汇报,听取并审议县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工作和县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对村级医疗卫生现状进行调研,对九支渠景观带建设工程和柳园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食品安全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万占春)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检查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崇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先后深入该县新窑矿区中学、新窑小学、县二中、城区一小,在对全县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中了解到,近年来,县政府把发展教育作为富民强县的根本大计,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壮大师资队伍、实施项目建设等措施,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使该县基础设施和教育教学水平都有了长足进步。检查组针对存在的师资力量薄弱、知识老化等难点问题以及校车安全等热点问题,提出了营造良好义务教育法制环境,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保障义务教育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等意见建议。(李海军)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庆城镇、白马乡、北关社区、田家城社区等,检查了贯彻实施禁毒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推广禁毒工作典型经验,严厉打击吸毒、贩毒等犯罪行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实施重点监控;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构建禁毒防范网络,推进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秦仁宣)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走访调查了东关贾亚锋盲人按摩室、庆阳市书勤扶残工贸有限公司正宁分公司、五顷塬西渠村扶残济困危房改造项目点,对全县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残疾人劳动就业压力比较大、法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检查组建议: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落实优惠政策,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开展就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米向钰)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新一届区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法考”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场特殊的“法考”――对拟任新一届区人民政府26个(包括2个合署办公部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决定》,在一届内参加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干部,因工作变动调任到其他岗位的不再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可补考一次;未参加考试的干部不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赵瑞霞)
宕昌县人大常委会改进乡镇人大指导工作 针对乡镇人大存在的“挂牌子、没房子、无票子、少业绩”的问题,甘肃省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并得到县委的支持。这些建议是:一是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县委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党委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乡镇人大主席从繁忙的中心工作中得以脱身,专心研究人大工作。二是给全县25个乡镇每个乡镇人大解决了“四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脑、一名专干、一万元办公经费。三是每年举办一两次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和政情通报会,并有计划地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外出学习考察。四是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五是县人大突出对乡镇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制度建设的指导。六是重视对生活困难代表的年关岁末的慰问,鼓舞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信心。(苏建民)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 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针对当前乡镇人大工作现状,从职责任务、工作重点、代表活动、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上台阶。(杨争荣)
华亭县人大常委会集中培训新一届县人大代表 甘肃省华亭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对117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班组织代表系统地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法,对如何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朱 磊 魏 亮)
通渭县人大代表段禳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称号 从全国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上传来喜讯,甘肃省通渭县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同时,在此次表彰会上,该县人大代表、农技中心主任段禳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称号。近年来,该县人大代表、农技中心主任段禳全带领科技人员长年奋战在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培训、办点示范、现场指导等方式,加速了机械起垄、机械覆膜、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病虫害防治、田间套种、一膜两年用等技术在玉米种植中的广泛应用,有效提高了玉米种植的科技含量和效益,为该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应用和增产增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他不仅是一名优秀的科技人员,更是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他对该县农业结构调整提出的许多建设性、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被广泛采纳应用,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李 岳)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百分制量化测评被任命人员年度履职情况 甘肃省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从十四届任期起,就建立了被任命人员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评议制度,要求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法检两院副职领导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履职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各联系工委进行初评,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审查提出初评意见,提交常委会会议,由组成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形成评议意见,向述职者书面反馈,同时将评议意见报告县委、送县政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2011年,灵台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创新履职情况评议方式,在对书面述职报告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吸收被任命人员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让其当面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讨论、评议意见,同时从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测评,将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一并向本人反馈,要求在下一年度述职时同时报告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周国库)
遂川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县民政局“人大代表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江西省遂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授予县民政局“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的牌匾,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授予县政府工作部门荣誉称号,也是自2010年开展专题工作评议以来首次这样授牌。据了解,遂川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9月至10日间,对县民政局的专项工作评议结果为:民主测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98.55%,民意调查总体满意率为95.56%,满意度票决满意率为100%,首次出现三项满意率为95%以上的情况。因此,根据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评为满意单位且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由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称号,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彰”的规定,在向县委报告的基础上,决定授予县民政局“人大代表满意单位”称号,并向全县印发了授此称号的决定。(何小平)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又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替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肩负着广大选民的信任和重托,使命光荣而神圣。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就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思想文化素质,科学的思维方法,较强的工作能力,求真务实的精神。为此,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务必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享有与执行职务相适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代表们审查质量如何,直接反映会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报告是否实事求是,切实可行,报告中的计划、目标、承诺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合格与否,关系到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因此,审查好政府工作报告则是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时代要求,是增强决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的重要一环,必须高度重视。过去,在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代表们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但同时也存在部分代表不会“审”、也不能更好地“查”的问题。
为了密切与选民的联系,接受选民的监督。要严格遵守向选民述职制度,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在述职会议上口头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对自己的评议。要熟悉和掌握述职的主要内容:1.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大、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情况。2.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议案和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3.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4.联系接待选民、参加“民情绿色通道”活动,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惠民工程、功德工程、民心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它给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展示风采拓宽了舞台。因此,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不辱神圣使命,做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带头人,做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领路人。
(一)要带领村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科技培训,实施致富项目,帮助村民实现生产发展目标。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和物质基础。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是推动农村生产发展的主力军。我们每一位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都要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带领村民参加科技培训,帮助每位农民学好用好一门以上的致富技术技能,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实施一项“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致富项目,保证每个农户都有一项稳定收入的固定项目,如发展糖料蔗、水果、蔬菜、生猪、家禽等,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
(二)要带领村民充分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开辟增收渠道,帮助村民实现生活宽裕目标。生活宽裕是建设新农村的最终目标。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要积极带领村民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在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开辟增收渠道,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山进城,主动参与城市劳务活动,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
(三)要带领村民积极参与建设和谐家庭、和谐村屯、和谐乡镇,追求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帮助村民实现乡风文明目标。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要积极带领村民投身和谐家庭、和谐村屯、和谐乡镇建设,引导村民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勤俭节约,组织村民建设农村卫生室、图书室、电脑室、文化娱乐室,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带领村民实施“六化工程”,帮助村民实现村容整洁目标。村容整洁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当前,农村脏、乱、差还比较严重,因此,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要积极带领村民投身“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努力改变村容村貌,实施“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河道净化、民房美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等“六化工程”,帮助村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全面推行家禽家畜圈养法,引导村民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实行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社会生态良性发展的人居环境。
(五)要带领村民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协助村民委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帮助村民实现村级管理民主目标。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保证。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积极带领村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特别是带领村民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督促村民委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村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村里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搞好团结,维护稳定,同心协力,共建平安村屯、和谐村屯,让村民安居乐业。
总之,只要我们农村中的乡镇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和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依法履职,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为了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夯实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根据2011年11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设置和职能范围
各乡镇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称为“市XX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为各乡镇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受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上由市安监局及相关市直部门负责指导。
乡镇安监站受市直有关部门委托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
二、人员设置
各乡镇安监站设专职安监员3—5名,安监站组成人员由原乡镇19名企管员和17名原市安监局安监中队队员组成,安监站站长由安监局牵头,监察、人事、编办部门参加组成考评组,在原安监局安监中队队员中公开考核选聘。
被选调为乡镇安监站的工作人员必须于2011年12月10日前与原工作完全脱钩,专职从事乡镇安监站工作。
三、管理与考核
(一)各乡镇安监站组成人员,要专人、专职、专用,从事乡镇安监工作。任何单位、任何人均无权调作他用,特殊情况下需调整工作者须由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和市长批准。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安监站的领导与管理,要重视和关心安监站工作人员,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对本乡镇重大社会经济建设项目,乡镇安监站应提前介入审验把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安监站有权提出否决意见;对于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安监站有权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各乡镇每月向市安监局书面报送安监站的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必须有乡镇长和分管副职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市安委办、市安监局要加强对乡镇安监站的考核。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应会同各乡镇、人事、监察等部门每半年对安监站的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对认真负责、履职到位、业绩优秀的安监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落后的安监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停发工资、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对因不负责任而酿成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