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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18 22:40:53

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1篇

为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环卫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瑞委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磐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每一个季度为一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2018年3月-4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做到分批有序的推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2018年实现街道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18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18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2018年-2020年)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2018年-2020年)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巩固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优先资源回收利用,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居民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逐步扩大各社区垃圾分类范围,清除垃圾分类死角,多管齐下推进符合我街道实际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

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都更上一个层级,人均垃圾产量基本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治理“三化”成效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都有所提升。

三、工作具体实施和计划

(一)

强化源头分类力度

1.强化入户宣传。让居民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者,从内心深处愿意做好此项工作;

要求社区因势利导,利用此次派发室内分类垃圾桶的良好契机,开展扫楼入户指导宣传检查,修好居民“内功”,做好宣导工作。

2.宣传注重直观有效。进一步要求入户人员用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方式宣传垃圾不分类的危害性以及垃圾分类减量的好处,让居民看懂想通,主动参与。

3.做好垃圾分类便民措施。针对多数居民怕麻烦的思想,垃圾投放点位的设置和整合要再三斟酌、充分考虑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习惯,并进一步设置暖心池、呵护池等配套设施,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和居民身心健康。

4.健全完善奖罚制度。要求各社区进一步集思广益,用正向激励手段评选优秀垃圾分类楼栋、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垃圾分类小达人等荣誉,引导居民树立积极参与的荣誉感。对于违反者,注重说服感化,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5.持续发动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

利用社区书院、活动中心等平台进行宣传;

继续加强辖内中小学生教育;

要求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

(二)重视督导队伍建设

我街道2020年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考核细则,强化督导员考评考核相关要求和规定。2020年,

会进一步把好督导员入门关、培训关和考核关,及时撤换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

细化日、周、月工作安排,注重督导、宣传、履职,杜绝二次分拣,并要求认真记录台账,全面掌握居民参与率与分类投放准确率;

评选优秀“周之星”督导员及优秀督导员团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带动履职积极性和能动性;

同时,结合各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区资源,选聘有责任心、热心垃圾分类工作的党员志愿者、退休人员等群体组建督导管理小组;

加强巡查、监督等方式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

强化分类硬件设施建设及高层撤桶

2020年街道会进一步加大宣传栏、宣传板、投放标示牌等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投入及维护;

继续对分类桶投放点进行有效整合,规范投放;

并全面硬化垃圾投放点地面,尽快完善设施补短板,确保设施到位,强化督导效果;

对大件垃圾,完善存放的公共大件垃圾堆放点,有害垃圾桶延续专人专管;

同时,抓好高层撤桶及分类。2020年,我街道XX栋高楼,已撤桶XX栋,撤桶率80.36%,已实施高层撤桶的,继续巩固成效,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作为同类小区借鉴;

不定时对高层未撤桶的小区进行检查,并积极协调解决高层撤桶,增加撤桶后的硬件设置投入,做好后续保障工作。

(四)

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用

街道与社区加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互动,将日常暗访结果及时反馈给物业企业,及时表扬优秀鞭策落后,协助推动物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督促物业企业认真解决“混装混运

”问题,各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洁单位加强对保洁员、环卫工人等的培训、教育、引导,促使其正确收集垃圾;

发动小区居民积极监督举报,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对屡教不改的物业,要求社区进行督促,必要时,上报城管执法部门开单整改;

积极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用,做到生活小区内垃圾不遗漏,不留死角,杜绝垃圾落地并强化源头分类等。

(五)扫除分类盲区,健全考评体系

针对民营企业、非星级酒店、沿街店面、无物业小区等盲点区域的不同特点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步扫除盲点;

持续推进厨余垃圾全面直运和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它垃圾直运面;

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巩固先进小区,提升落后小区,促进中间小区,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同时,健全考评体系,街道延续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各社区的重要任务,纳入城市管理年度考核。街道将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通报,对履职不力的社区及个人进行处理。

(五)

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作用

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优势,特别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的力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并继续协调辖内学校加强中小学生教育,举办“家校社”联动等活动,通过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让孩子们做家里的宣传员、督导员,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四、积极打造各社区亮点特色

各社区要在示范小区经验上,重点打造垃圾分类品牌社区。根据各实际情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结合2020年度亮点特色,各尽所长,用特色和亮点引领居民,打造社区品牌效应。

①建立XX社区“房东管理”制度。自建房以栋为单位,制定定点定时沿线统一垃圾收集转运,房东监管、督导员督导宣传方案。整体与社区网格划片分工相结合,建立“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有效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②打造XX社区“多元融合”垃圾分类特色试点项目。以“多元队伍、多元教育、多元品牌”为切入点,积极聚合辖区资源和力量,分别针对不同的垃圾种类进行收集处理,提升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倾力打造垃圾分类各类型示范小区等,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全面提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

③推进XX社区继续携手辖内企业,在XX小区共建立体菜园,采用最有效的绿色环保回收利用方式,变废为宝,逐步开启小区垃圾桶内无厨余垃圾的新环境保护模式。

③XX社区继续打造“垃圾分类志愿者”等垃圾分类特色品牌社区,多方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社区垃圾分类课堂及时充电;

并通过厨余垃圾换购、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等,引导居民从源头分类,实现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④XX社区深入整合辖内资源,多方合力创建“三特色”打造社区品牌。一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家庭评选活动”;

二是结合辖内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

三是打造小区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打造绿色景观,开展垃圾分类楼户评比活动,建立“绿厢房”等,呈现垃圾精细分类、绿色花园、居民休闲等一体功能,营造社区环保一角。

⑤XX社区探索建立“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生态云+”垃圾分类新社区。采用了“大党委+社工”的社区治理路径,深度融入垃圾分类,打造属于社区的垃圾分类“生态”特色。

⑥XX社区延续发动小区物业、业委会、在职党员等辖内资源,多次探讨、实地考察、通过投票等民主方式进行投放点整合,成效显著;

本着服务居民,提倡垃圾分类的理念,让原本被丢弃的垃圾再次生产再利用。引进绿色小屋,可回收物兑换积分,兑换油盐酱醋等家用产品;

接受闲置衣物捐赠,并通过爱心渠道,把衣物捐赠到需要的地方;

联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社区要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社区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工作,细化分解管理、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二)协同合作,凝聚合力。

各社区及物业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我督查,并落实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凝聚合力,共同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保障经费,有效激励。

街道相关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并加大经费督查力度。

第3篇

我市上下高度重视,强化顶层设计,探索管理新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成熟、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全民意识初步培育、工作职责划分明确,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得到了全方位夯实。截止9月,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86%,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为85.8%,各项指标均已完成今年工作目标。

一、今年特色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探索三大管理措施。一是运行模式全力打造。以“互联网+物业”为抓手,打造“政府统筹、党建引领,部门指导、镇街主推,市场示范、物业联动,社区发动、群众自治”,即“政府+社会、物业+专企”的“四轮驱动”垃圾分类台州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全面推动“四轮驱动”模式在各县市区的复制和推广。二是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出台了《台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台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评价标准》、《台州市垃圾分类“四轮驱动”模式实施方案》等文件,《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项目。三是督查考核全面落实。会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市级机关单位、国企、医院、金融机构、宾馆、学校等各线开展专项督查,并要求各县(市、区)联动开展;同时积极配合同创办、城管委、美丽办、健康办、环保督察整改办等部门开展全市联动的各类考核。

(二)夯实分类基础,开展三大攻坚行动。一是垃圾处置能力三年攻坚行动。目前,全市新扩建焚烧厂7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5450吨/日,新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6个,新增餐厨处理能力570吨/日。此外,全市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5个、建筑泥浆固化基地8个、装修垃圾分拣场38个、大件垃圾处理厂2个。二是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攻坚行动。在40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0条“定时定点”投运商业街、10个“定时定点”投运小区的创建任务基础上,自加压力,创建市级示范小区50个、市级示范单位50个、市级示范学校50个、市级示范市场9个、市级餐饮示范点50个。目前,各地陆续完成招投标服务,同时加大创建工作监管,确保成效。三是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攻坚行动。依托台州再生资源产业优势,筹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扶持金属再生园区规模企业转型。联合支付宝公司,共同打造全品类全覆盖、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平台——智慧预约回收平台(台州系国内第三个、省内第一个签约城市),助力我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该平台已覆盖椒江、临海、温岭等地

个住宅小区。

(三)加大宣传引导,推动三项创新举措。一是营造全民“拉风氛围”。设计“台州垃圾分类”log、吉祥物、配套宣传口号及视觉识别系统(VIS),向全社会传达统一鲜明的工作形象,多媒体多平台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逐步提升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二是国内首创“拉风学院”。7月1日创办国内首个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学院,打造集培训策划宣传研究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平台。学院实施“三大计划”分别是培训“涟漪计划”、宣传“浸润计划”及科研“深蓝计划”,推出并实施万名督导员轮训计划和百名精英讲师培养考评体系。三是策划系列“拉风活动”。以“家、校、社”联动为载体,策划开展“垃圾去哪儿了”“毕业季,我为垃圾分类代言”“森林的呼唤”等各类主题活动;联合台州银行推出国内首张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联名信用卡——“拉风”白金卡,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一)工作成效仍有不足,分类工作没有形成合力。街道社区发动不理想,相关责任并未敲定落实,层层传递,致使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不足。

(二)设施建设周期长,短期内处置能力存在缺口。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个别县滞后,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建设进度有待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目前是短板,临海和北三县要到明年年底才能建成。

(三)分类意识培养难,前端投放效果有待提高。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的氛围和配套的惩处措施,相关配套政策长期缺位、难落地,群众意识提高需要一个长期的时间过程,前端分类效果需要逐步提高。

三、明年工作部署

202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基层责任落实为主线,明确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真正纳入街道、社区工作范畴,纳入县(市、区)政府对街道的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接下来,我市要着力抓好机制落地,积极优化督查考核,稳步开展宣教工作,大力跟进常态执法,统筹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全域全覆盖。

一是工作机制要加快形成。深化已基本形成的“四轮驱动”运行模式,在“桶长制”的基础上,升级推出“三长制”工作机制,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桶长+室长+总长”、公共街区推行“桶长+街长+片长”、社区(小区)推行“桶长+楼长+社长”,逐步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强高效”的基层责任体系。同时,发动党员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借助万名督导员力量,发挥志愿者服务精神,强力推动“三长制”工作机制和“四轮驱动”运行模式的真正落地实施。

二是督查考核要严抓落实。出台街道社区考核排名办法,每月对9个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抽查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市级媒体设立“红黑榜”予以通报。联合市级各主管部门,继续开展对公共场馆等各线的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督查,将垃圾分类工作逐步覆盖全市各地、各行、各系统。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不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目标,2020年底前实现办公区域和所辖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均达100%。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

因地制宜,以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和行业企业为主要宣传阵地,采取微信公众号、出租车顶灯广告牌、公交车车身及公交车停靠站广告位等多元化的宣传手段,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宣传效果,营造出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组织培训

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都要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培训指导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

三、分类标准

(一)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应交由有资质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2.纸质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硬纸板盒、日历、信封等。

(2)投放收运。各单位要在办公室内设置“纸类可回收物”分类桶,可根据各自情况在公共区域设置“纸类可回收物”分类桶,用于投放零星的废纸。旧报刊书籍、硬纸板盒等,统一收集,交给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理,或自行出售。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3.其它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投放收运。各单位要在办公室内设置“可回收物”分类桶,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分类桶,用于投放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小件回收物。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饭剩菜、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蛋壳、茶渣等。

2.投放收运。各单位在食堂等集中用餐场所设置“餐厨垃圾”专门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在办公区域的茶水间等处配置“厨余垃圾”分类桶,收集茶渣、果皮等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收运。全局在办公区域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储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四)其它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卫厕垃圾等。

2.投放收运。全局在办公室内设置“其它垃圾”分类桶,在公共区域设置“其它垃圾”分类桶,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分类、自觉投放。

(五)配置设施

各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集中办公区的公共区域内,每个楼层楼梯口配置“可回收物”、“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四分类垃圾桶;在开水间或卫生间门口配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三分类垃圾桶。办公大楼内部活动区域配置“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二分类垃圾桶。在单位食堂等集中就餐场所应设置“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两分类桶;有可回收物产生的,还应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所有分类垃圾桶11月底前配置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0年2月2020年6月)。制定全县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完成本单位和所管辖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按照标准要求及时配置相关的垃圾分类收集设备、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暂存体系。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2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持续大力开展垃圾分类普及宣传,建立分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建成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2021年底前,对办公区域和所管辖企业配齐垃圾分类投放容器,以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和行业企业为重点,深入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三)逐步推行阶段(2022年1月-2025年11月)。全面落实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收运体系实现有效衔接。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基本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果、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各类垃圾全部纳入日常统计管理。局属各单位办公区域和管辖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可回收垃圾和易腐垃圾回收率合计达到30%以上。

(四)总结实施阶段(2025年底前)。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针对工作开展时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突施方案,制定各项垃极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为实施垃极分类全覆盖莫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制

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运管局:负责对危险废弃物的承运单位进行监管,督促公交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旅游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地管站:负责督促交通综合大楼内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收集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4、交司:负责督促下属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收集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三)建立考核体系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相关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我区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单位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同时,局属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建立责任分工,把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武进区生态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着力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阶段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夯实垃圾分类基础

***重点抓好住宅小区、主次干道和综合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道路(小区)创建、环境长效管理有机结合。

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前期准备

1、建立***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和***小区。

2、在试点小区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次,发放宣传品***余份。使居民知晓率达到100%。

(二)制订方案,健全机构

***、***社区作为先行试点社区,按照要求对垃圾分类工作做统一部署,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以及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管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着力宣传,营造氛围

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支持,为了营造试点,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微信、微博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全员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实效, 有序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广场计划发放分类垃圾亭*** 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发放分类垃圾亭***个,分类垃圾桶***组。***月下旬将购买垃圾亭、垃圾桶的申请报告递交至***,预计***月初资金落实到位,分类垃圾配置也及时安装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环境整治工作。从***月份开始,各社区、物业积极开展市容和环境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市容环境基础。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效,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主次干道、住宅小区、综合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的全面督查。

2、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市、区媒体资源和户外广告资源,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语、标识,推广垃圾分类基础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3、加快垃圾分类设施的投入建设。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分类亭、分类收集车辆等设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第6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xxx城乡环境治理及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市政环卫所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行动,现将目前阶段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快补齐市政设施服务短板,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是市政环卫所工作人员全面拉网式排查城区路灯、下水井盖、人行道板等公共设施损坏情况,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处理,截止目前,市政环卫所共维修全城路灯240余盏,处理路灯线路故障10余起,维修下水井盖14处,维修交通隔离栏17处;二是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标准及措施,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台账,督促市民爱护市政公共设施,促进城市功能不断提升。

(二)集中整治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提高垃圾收运效率。一是对城区内背街小巷、卫生死角、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扫保洁,重点清除背街小巷遗留白色垃圾、大件垃圾以及以及清溪河、漩溪河道内漂浮白色垃圾,截止目前,共清理城内卫生死角3处、背街小巷3处,清收大件垃圾共44车;二是加大垃圾收运频次,按照“专人专责,日产日清”的原则,及时收运城内生活垃圾,达到主城区一日三收、乡镇一日一收,收运率100%的保洁标准,确保生活垃圾收运无堆码、果皮箱无滞留,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三)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行动,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机制。一是先以城内小区(华府国际、豪情骏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重点区域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以展板、垃圾分类手册、微信、QQ等平台为宣传手段,引导试点区域的小区居民、学生、机关干部职工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自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二是在试点区域街道摆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定期安排环卫工人回收分类生活垃圾,及时将有毒有害垃圾转运至指定堆放点,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回收;三是在试点推行垃圾分类的工作中,层层跟进,了解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询问试点区域居民、学校学生、干部职工意见,记录好每周回收分类垃圾的总重量,做好数据统计,为全市实行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头阵”,做好“先锋军”。

(四)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环卫市场一体化改革。一是按照xx省垃圾新三推项目工作计划,准备购置一批垃圾转运车和垃圾收容设施投放到农村的主次干道和场镇上,解决农村垃圾随意堆码的问题;城区优先购置一批餐厨垃圾收运车和大件垃圾收运车,以便于及时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环卫市场一体化机制,通过学习邻区市县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改革方法,主动衔接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卫作业公司,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完备的环卫市场一体化运转体系,降低环卫运作成本,提高机械化水平作业率。

二、存在问题

(一)城区大件垃圾随意堆码严重,影响市区市容市貌建设。

(二)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三)环卫工人数量庞大,实施环卫市场一体化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计划与打算

(一)继续加快市政设施维修力度,做到即坏即修,达到城区市政设施维修率100%。

(二)继续对城内卫生死角、背街小巷等重点难点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除内存留的陈年垃圾、白色垃圾等,保证城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加大垃圾收运频次,及时转运城内大件垃圾、果皮箱内垃圾、垃圾房内垃圾至垃圾中转站,确保生活垃圾收运无堆码、果皮箱无滞留,收运率100%的保洁标准。

第7篇

关键词:村镇;环卫设施;规划布局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当前,不可以继续走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应该避免因为环境问题而导致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不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势必出现农村环境污染的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最后会影响到城市,这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是相悖的。

1、村镇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的原则

1.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改善农村地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缩小城乡差距,因此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设计应符合农民的诉求,虚心接受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此外,新农村建设在规划方法、实施手段方面与城市规划不同,它不单单是一种政府行为,更是一种公众参与活动,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激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主体的村民的生产积极性,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1.2、集约土地,优化利用

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要素,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面对我国人多地少人口不断增加,耕地面积逐渐减少,人地矛盾口益突出的现实情况,新农村村庄规划应以集约利用土地为宗旨,从村庄整体高度来分析土地利用价值,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村庄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村庄规划设计时应对村庄内不同地段的土地要赋予不同的使用功能,尽量利用坡地、荒地、薄地、和闲置地,尽可能的不占农田。应根据农户的人数、从业情况以及生活和生产的实际需求来分配宅基地,按照一宅一户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建住宅的面积,尽可能的减少空地系数和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要充分利用村内的旧宅基地和空闲地,提高现有宅基地的利用率。此外,在村庄规划建设中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撤并整合过小分散的自然村落,推进人口集中,优化建设布局,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1.3、改善生活,满足生产

村庄不仅是农民生活的场所,也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场所,因此,村庄规划中时应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活动,使居住用地与田地或生产基地相结合。要对村庄各种用地比例、道路系统、景观绿化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达到社会、经济以及生态效益高效统一,使得规划后的村庄更能方便生活,有利生产。

1.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国农村分布广,数量多,不同村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设计不应采用统一的模式,而应根据村庄的产业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条件、交通区位状况以及人口规模等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新农村村庄建设模式,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

2、村镇环卫设施规划布局研究分析

2.1、公厕规划布局目标

公厕建设应该依照布局合理、美化环境、方便使用以及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的要求进行。

2.2、村镇公厕规划布局原则

同新农村用地布局之间相互协调,依据城市用地性质来确定公厕设置密度、设置间距以及建筑面积;公厕设置密度与村镇人口的密保持度一致,公厕的规划应该村民对于公厕的需求相一致。

2.3、村镇厕所布局的措施

在新农村建设时,可以利用沼气池处理一些有机废料,如粪便、农产品废弃物、及生活有机垃圾。为方便进料和出料,沼气池应相邻畜圈和厕所就近设置,选择土质较好的场地建造基础,避开地下水和软弱基础。在山地丘陵地区受地形影响,可采用分散家用式沼气池;在平原地区,村庄可建设集中式大型化沼气池。此外,在新农村建设中,随着卫生厕所逐渐进入村民家庭,村庄内应设置公共厕所,数量应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服务半径不应大于300m,每处公厕的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0m2。公共厕所的设置可结合公共建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

3、村镇垃圾站规划布局的措施

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时,应加强对垃圾的收集。农村地区垃圾以生活垃圾为主,且总量一般较小,因此,新农村垃圾处理可采用“分类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即村镇垃圾站布局应与新农村居民点建设一致,每村集中收集,远期达到分类收集标准;然后每镇集中进行运输转运,集中送到区域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3.1、垃圾站空间规划布局

垃圾收集站规划布局目标,垃圾站的建设应从量达到质的变化,规划将一部分地埋式垃圾站升级改造为压缩式垃圾收集站,同时规划新建的垃圾站全为压缩式垃圾站。逐步提高垃圾站的等级,力争布局更为合理。

3.2、垃圾收集站规划布局原则

生活垃圾站设置采用的标准,日转运量在50-150t;垃圾站选址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本规划中确定每座生活垃圾站的服务半径为400m,并以此作为垃圾转运站布点的依据之一.垃圾收集站规划布局设置指标的确定.主要通过升级改造和新建压缩式垃圾站来实现

3.3、垃圾收集站的措施

3.3.1、改建

为了节省用地,避免选址困难等问题,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可将一部分位置适宜的露天垃圾堆放点升级改建为压缩式垃圾收集站。

3.3.2、新建

主要根据服务半径来确定垃圾收集站的位置,在考虑实际用地情况下,可进行适当调整,规划新建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的建设采用分期建设,总体布局及平面设计时应为后续建设内容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分期建设预留场地必须能满足工艺布局的要求,应相对集中。

可以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制度,可借鉴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实行定点收集制度。每个村镇根据村镇面积和人口设立多个垃圾收集转运点,将各户垃圾收集到垃圾点处理。由于村镇人口居住分散,相当多的住户因距离垃圾收集点远,将各户垃圾送到垃圾点不方便,因此农村垃圾收集工作不宜采取城市中由居民自行将垃圾送到指定垃圾点的方式,可采取在每个农户家门口设立小型垃圾箱,或者在村屯设立垃圾回收池。国家开发一批小型的垃圾处理厂,改变农村垃圾自然堆放的状态,有效解决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成本。由专人统一定期上门收集,避免离垃圾点远的农户图方便而乱丢垃圾。在垃圾点可对垃圾直接进行分类,能够就地处理的就地转化处理,不能够就地处理的垃圾可转运到指定的大型垃圾处理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垃圾收集转运所需要的费用,可适当向受益居民按户收取,费率采取各家一致原则。按户收取统一费用的方法简单易行,虽然对于产生垃圾数量不同的家庭略有不公,但可避免其他计费方式的烦琐和按量计费导致的某些居民为省钱而乱丢垃圾的现象。当然这一收费水平应较低,以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为限。如果收费不足以补偿所有的垃圾收集处理费,则要由政府财政补足差额。农村垃圾的收费标准应由省级单位根据各地实际经济水平制定,不能将权力下放到下级政府部门,避免有些地方借机乱收费,或搭车收费。所收卫生费也要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需下拨,防止挪用。为保证垃圾收集制度的有效运行,还要制定相关规定,对拒交卫生费或乱丢垃圾的人给予处罚。

3.4、垃圾处理设施空间规划布局

村镇的卫生填埋场一般位于村口,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规划将建垃圾填埋场、特种垃圾填埋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等处理工程一体,用于各类垃圾的分类处理。彻底改变农村环卫设施过去“分散布局、被动按需供地”的局面,适应未来“集中布局,主动预先控地”的发展趋势。既解决了环卫设施选址难的现行问题,又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灵活性,还可以帮助于实现村镇垃圾的综合处理,是基于村镇发展背景下对环卫设施规划管理理念的一次重要探索。

4、结语

环卫设施郑则仕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配套的环卫设施是搞好村镇环境卫生的必备条件.环卫设施合理的空间规划布局,直接影响到居民的使用方便程度,也是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推进城市环卫事业的发展,建造一个清洁优雅、舒适安全的生态人居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1]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J].新法规月刊,1996,03:31-37.

[2]钟勇,欧阳丽,郑卫,包存宽.由邻避公用设施扰民反思规划编制体系的改进对策[J].现代城市研究,2013,02:23-29.

[3]陈海滨,刘晶昊,黎军,熊小玲,钟辉,陈立峰.小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中若干问题的研究[J].环境卫生工程,2002,03:147-151.

第8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在本市城镇和城乡结合部范围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是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主管机关,其所属的渣土管理处负责具体管理。

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

公安、交运、规划、环保、土地、建筑、房产、公用、市政、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

市或者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立的环境卫生监察队伍(以下简称监察队伍)有权在职责范围内,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义务。

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承担处置的责任。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管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渣土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六条市渣土管理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

(二)制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规划和计划;

(三)审核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划,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以下简称处置证);

(四)监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排放处置;

(五)统一安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回填;

(六)管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定储运场;

(七)统一印制处置证及单据。

第七条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

(二)制订分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年度和季度处置计划;

(三)审核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划,核发处置证;

(四)管理本地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处置管理

第八条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5日按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和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向市渣土管理处或者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为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划,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渣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需分批排放的,除申报总排放处置计划外,还应当在每批排放前5日申报排放处置计划。临时变更排放处置计划的,应当补报调整后的排放处置计划。渣土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报文件之日起5日内核发处置证。对不核发处置证的,应当告知其原因。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第九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需运入各类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场消纳处置的,储运场应当予以受纳。

建设或者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场地的,应当在申报排放处置计划时,提交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受纳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受纳情况实施现场管理,并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

第十条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托运手续;运输单位和个人(含自有车辆、船舶的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运输车辆、船舶应当随车船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查。

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由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输。

承运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卸在指定的受纳场地,并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验。

第十二条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场地,应当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或者低洼地、废沟浜、滩涂等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有关单位应当向市渣土管理处提出申请,由市渣土管理处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督促。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具体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环卫局核定。收入专项用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和管理。

第四章储运场地管理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固定储运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建设。

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第十七条固定储运场管理单位应当做到:

(一)不得受纳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保持场内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分类堆放。

第十八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应当设置1米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

第十九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管理单位应当做到:

(一)按规定时间受纳和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并做好场地周围的保洁工作;

(二)不得受纳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分类堆放。

第二十条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场地拾拣废旧物资。

第二十一条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止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监察队伍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责令限期清除,并按每吨100元处以罚款;污损环境的,按每吨200元处以罚款;违反建筑管理有关规定的,移送建筑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二)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第九条第三款,未实施现场管理、填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日报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条,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责令其立即停运,并按每辆车200元或者每艘船500元处以罚款;未随车船携带处置证的,按每辆车或者每艘船50元处以罚款;出借、转让、涂改、伪造处置证的,按每张200元至500元处以罚款。对屡犯或者情节严重者,加处1至3倍的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未取得回执的,除责令责任者补办回执外,处以100元罚款;伪造回执的,加处1至3倍的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任意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吨100元处以罚款;污损环境的,按每吨200元处以罚款,责令承运者到指定地点清运其任意倾倒量10倍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移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不按要求倾卸的,处以50元罚款。

(七)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擅自回填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责令补办申请手续,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责令限期清除,对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未按规定管理储运场地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十)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未按规定在储运场地设置围栏及防污染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罚款。

(十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进入储运场拾拣废旧物资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前条所列污染环境卫生、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当事人逾期未改正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可代为采取改正措施,有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或者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公正执法。、、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公民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举报查实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处罚金额的10%至30%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者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余泥、余渣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是指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管理的各个环节。

固定储运场,是指由市渣土管理处管理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置场地。

临时储运场,是指各区、县在街巷道路内设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堆放场地。

第二十八条本市城乡单位和个人翻建、改建或者装饰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9篇

引言

我国垃圾收运系统在建设投入、运行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巫待解决。其中,既有外部的政策、市场、公众等方面的问题,又有该系统自身的弊端。

1. 实行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

笔者认为,针对目前我国垃圾收运系统的具体状况,应设立专门的垃圾分类监督人员或监督机构来对居民的投放垃圾进行监督。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制定和实施以下四方面配套措施。

(1)设置分类收集房进行存放分类垃圾桶

每个分类房安排两名监督员进行监督,早上八点到晚上九点,把垃圾进行分类后投入相应的垃圾桶。对进行分类后的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无机类的垃圾,如塑料、玻璃瓶、废纸等,可以暂时放置垃圾箱中,这样分类房也可以起到暂存垃圾的作用。

(2)进行合理的垃圾分类收费政策

垃圾分类要跟圾计量收费进行结合。具体做法是:停止使用居民公寓的公共垃圾泻槽,由环保或环卫部门向每个家庭发放专用的标准容量垃圾桶或垃圾袋。居民按照规定将垃圾分类投放至垃圾收集站,可免收垃圾处理费或同时给予一定的价值补偿。居民先把垃圾放入标准容量的混合垃圾桶内,送交垃圾分类房代为处理。监督员收到这些混合垃圾桶后,对这些混合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实行计件提成奖励。

(3)取消小型垃圾桶

取消街道两边的小型垃圾桶。新加坡禁止行人拿着饮料瓶或开封的食品袋边走边吃,因为这样有乱丢食品或饮料包装物的嫌疑。为这些配套措施可有效防止乱丢食品或饮料包装物现象的发生。

2. 促进城市垃圾收运系统的更新

在收运车辆的综合性能、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规模及其技术水平上。配备足够的先进垃圾清扫、收集车辆对于提高清运效率是很有必要的。另外,现有转运站规模普遍较小,建设标准偏低,没有垃圾分选、预处理功能,且缺乏污染控制手段,二次污染情况比较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鉴于此方面投入较高,对人员操作技术的要求亦高,在实际执行中可以逐步推进。首先改变收运车辆老化的问题,更新现有的符合改造条件的转运站,拆除落后的转运站,抓紧建造高标准的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和转运设施,不断提高深圳城市垃圾收运系统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然后,再结合实际发展情况,采用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争取在适当的区域建设综合性的大型转运站,发挥规模效益,从而真正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3. 强化转运站建设的组织实施

(1)强化转运站建设的组织实施

关于垃圾转运过程的整治,建议上述垃圾转运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市、区城管部门同时采取如下措施:

①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高标准建设和运行垃圾转运站;

②为方便维护和管理、降低成本,相同规模的垃圾转运设备、设施应选用相对统一的产品规格;

③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淘汰环境卫生服务水准低、技术装备差,以及采取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的恶性竞争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的公司。

(2)合理解决转运站的选址

对于垃圾转运站征地困难的问题,选址的关键还在于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同时进行垃圾转运站的规划、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新建或改造的垃圾转运站都必须按最新标准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环境污染,防止扰民,消除居民对垃圾转运脏、乱、臭的印象;站址选择在居民稠密区域时,应按照景观需求进行规划设计。

4. 提高垃圾收运工作法规监管的力度

对不履行辖区管理责任制的行为无有效处罚手段;“两把扫把扫马路”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道路清扫保洁的空当、盲区没有消除,垃圾清扫、收集任务尚需划清职责所在;分类收集只是注重形式,并未形成强制性的规章确保其执行。清洁服务行业未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运作机制,存在恶性竞争。对普遍存在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所以必须认识到,完善的法规与监管是市场化运作不可或缺的。

总之,法制建设的完善、环卫部门对垃圾收运工作的有效监管作为软件支持不应再被忽视,深圳市应该借鉴新加坡和香港地区在这方面的经验,施以足够的力量,加强整个城市垃圾收运系统支持软件的建设。

5. 加强宣传与教育

社会各界对环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特殊性认识不够,政府部门间的协同机制也未建立。市民在垃圾收运方面的配合意识还很薄弱,分类收集工作难以开展。建设部2000年在上海的试点工作证实,街头2500多只分类垃圾桶投入使用近一年,其效果很不理想。呼吁市民增强环保意识之外,还应考虑通过激励、监督机制鼓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

6. 结语

第10篇

一、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情况

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文明办、区妇联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分类试点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一) 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建立

明确了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各相关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推进。制定了分类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工作要求。支持街道推进分类减量工作。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作推进模式支持辖区居民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 坚持多措并举,“大分流”体系稳步推进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总体要求,逐步将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枯枝落叶、大件垃圾等从日常生活垃圾中分流出来,推进分类收运、分类处置。

(三) 坚持因地制宜,“小分类”试点不断深化

街道的大力推进下,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要先行”区政府实事项目。

在试点推进过程中,街道因地制宜,按照不同的居住区类型、原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布局方式,积极探索全程分类的多种作业模式、物流安排。

经过试点,目前初步确定了居民户内“厨余果皮(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分类投放,居住小区“有害垃圾”、“玻璃”、“废旧衣物”专项收集的“2+3”分类方式,在试点区域初步形成了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分类系统,为下一步深化分类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 坚持“一主多点”,末端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按照“一主多点、就近消纳、资源共享”的规划布局,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由于当前辖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特别是厨余果皮(湿垃圾)的处置能力有限,各区县政府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积极谋划、克服困难、破解难题。

(五) 坚持社会参与,宣传发动同步推进

广泛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试点小区为重点,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和知识。

二、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影响了整体的效果。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社会和部门推进合力有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到专业管理,也涉及社会管理;既要提高末端处置能力,也要推进源头分类减量,需要社会、部门的共同努力、持续推进。目前,居民参与程度参差不齐,整体推进力度不大,责任落实不充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末端处置设施建设还需加快推进。由于规划选址、建设周期等原因,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的建设滞后于分类试点工作。同时,在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方面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也有一定难度。如不尽快研究解决,将会影响分类减量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是居民对于分类投放的意识仍需强化。虽然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有着较高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但转化为自觉行动还不够,试点地区分类容器中的垃圾纯净度较差。

三、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的提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的建立,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养成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循序渐进、坚持不懈。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在总结回顾试点工作经验得失的基础上,部署下一阶段将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系统研究和顶层设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涉及多个部门,下一步要从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综合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尽快完善技术系统,加强源头与末端的对接,按照不同处置技术,细化分类要求,完善收运设施配置,提高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能力。二是抓紧完善政策系统,研究制定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标准、办法,完善计量考核、奖惩评估体系,为持续推进分类减量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三是大力完善社会动员系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发动,引导区民群众培养分类投放习惯,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按照区政府确定的规划,加快推进固废处置基地、辖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的建设。其中,要积极研究制定厨余果皮(湿垃圾)的处置标准和技术规范,尽快提高湿垃圾的处置能力,以满足全区生活垃圾干湿分类的处理需求。

(三) 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巩固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积极应对试点过程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措施,不断提升居民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分类投放的准确率,并努力总结形成不同小区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为下一步的面上推广提供指导和借鉴。

(四) 稳步拓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在居住小区试点的基础上,将分类试点工作逐步向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集贸区场等拓展,积极探索源头消纳、就地就近处置的工作模式,深化完善“大分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工作实效。

(五) 加大社会宣传发动的工作力度。大力倡导清洁生产、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进回收利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知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积极性,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辖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倡导低碳生活、提升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客观需要。我们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扎扎实实地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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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办发〔2018〕45 号)精神,落实县委《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在全县各学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垃圾分类和环境资源意识,形成自觉行动。确保到 2019 年底,实现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覆盖;到 2020 年底,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达到 100%。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开展主题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结合《生态小公民》教材,落实垃圾分类教育课时。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教育教学管理、融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校园文化节、科技节等,组织开展社团、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二)推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生态垃圾分类我践行”等活动,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

(三)完善配套设施。配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全面实施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厨余(餐厨)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四)创建达标学校。全面开展秭归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并纳入申报市级生态绿色学校和文明校园的必备条件。

(五)辐射家庭社会。开展“小手拉大手,践行垃圾分类”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自觉行动的浓厚氛围。

(六)总结推广经验。适时召开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经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学校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完善工作计划、制度,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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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根据《x省市、县(市、区)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机事发〔xxxx〕xx号)精神要求,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科学谋划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示范推广和宣传工作,确保我区行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严抓责任落实,确保任务有序推进。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公共区域软硬件提升、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为实施重点,按计划、按步骤有序实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对全区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为全面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二、注重示范推广,积极做好先行先试。为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中示范表率作用,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本单位所辖办公区域作为试点,在区府大院、区行政服务中心楼道、卫生间等放置分类垃圾桶共xx对,在局机关办公室放置分类垃圾桶xx对,整合利用原有垃圾桶xx对并张贴“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使其变为分类垃圾桶;精心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布置。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回收管理工作,与温州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对全区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实行统一回收和定点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宣传影响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积极设置多种有效载体,面向广大机关干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薄荷糖、宣传手册、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广场宣传、在洞二中组织开展手抄报比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机关干部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