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8 11:15:59

1、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级各部门能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工作机制、措施、抓手和载体等上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如在全省率先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其经验在全省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工作会上作了介绍;推广店口镇《村务简报》,省委书记对此作了批示;创造性地开展“外来干部管理外来人口”做法,该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的《专报信息》转发;积极弘扬法制文化,该做法得到省委副书记梁平波,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敏尔的批示;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创建还被告人清白的公开正名制,此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的转发介绍;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行“四环工作指导法”,先后被新华社内参、省委办公厅《信息通报》、省委政法委《浙江政法》、省高院《今日信息》等刊载,等等。
2、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荣誉。几年来,我市的法治建设得到了上级的多次肯定,也取得了不少的荣誉,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得到了两项全国性的荣誉,即我市被、司法部评为2001—200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对我市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的最好肯定。
3、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素养。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法律知识得到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进展。
4、有力地促进了稳定与发展。诸暨近五年社会总体和谐稳定,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离不开“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也离不开法治的有效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对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五五”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五五”普法、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事关发展全局,关系民生,意义十分重大。
1、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诸暨”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诸暨”,根本的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包括人的权利、人的利益、人的安全、人的自由、人的平等、人的发展等,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站在构建“四位一体”、建设政治文明的高度,从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力度、在更深的层次上,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和“五五”普法工作。
2、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法治通过调节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来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法治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保障,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开展“五五”普法,建设“法治诸暨”的一个重要着眼点,就在于不断深化“平安诸暨”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法治建设是创新落实“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我市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在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探索创新落实“枫桥经验”是新时期的一项重大责任,理应在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方面走在前列,更好地利用法治的力量,协调和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切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枫桥经验”的与时俱进,用法治精神丰富“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用法治实践夯实“枫桥经验”的实践基础,始终保持“枫桥经验”的强大活力和生命力。
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推进“法治诸暨”建设和“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1、务必创出特色。一要认真探索建设“法治诸暨”与创新落实“枫桥经验”的内在联系。切实找准两者理论和实践上的有机结合点,使“枫桥经验”在推进“法治诸暨”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二要认真探索建设“法治诸暨”与创建“平安诸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有效途径。和谐社会的第一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利用法治原则、法律规范和法治的力量来协调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环境。三要认真研究有诸暨特色的法治建设的具体载体和抓手。积极探索“五五”普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手段,使“法治诸暨”建设更好地创出特色、创出亮点、不断走在前列。
2、务必突出重点。一要突出健全组织体系。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司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二要突出重点对象。法治建设和“五五”普法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中之重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农民与外来建设者等重点对象,注重分类施教,整体推进,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突出重点领域。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重点加强与他们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法律素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师生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2、紧扣普法主题,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精心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部署“六五”普法。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三、工作要点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师生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年在教育系统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5.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组织指导查漏补缺,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掌握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8.加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9.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理念,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一批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示范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0.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4期,配备和及时更新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贵州,是推动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同步小康的现实需要,是全省上下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下一步,我市将从四个方面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蓝图、新愿景,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贵州的重大部署,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好毕节试验区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全面进行精准宣讲,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入搞好调查研究,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委精神贯彻落实好。
坚决保证宪法法律的全面实施。一是认真落实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制度。积极主动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撤销或纠正。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要公开向宪法宣誓。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政府履行好职能,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法治型政府。三是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运行、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司法活动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围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促使全社会群众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大力推进社会治理集成创新。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的社会治理改革举措。主动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庭等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积极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学习省内外加强社会治理的新经验、新做法,坚持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移植与集成相结合,提高改革效率,降低改革成本,推动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三是推动已有经验做法与时俱进。深入总结我市近年来探索的农村基层治理“六零六好”、“三级联动视频接访”、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做法取得的经验,结合新形势需要,整合环境、科技等要素不断推陈出新,探索符合毕节实际的社会治理路径和方法,推动试验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落实党内法规的具体办法,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促使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大力推进法治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队伍建设,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所需要的人才体系。三是加大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重点强化对行政、司法活动的监督,支持和保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四是切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五是处理好加强监督与提高效率的关系。在依法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的同时,健全完善提高执法、司法效率的机制,防止片面注重监督而忽视工作效率的提高。六是建立健全依法治市评价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问责制度,着力构建“党委总揽全局、人大政协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公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市工作新格局,确保依法治市工作扎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作者系毕节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李 坤)
【关键词】四个全面 治国理政 经验 继承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①对于在正视历史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的态度一贯积极。因为,既然我们的党要不断有所作为有所创新,不断推动历史向前发展,就必须把经验总结这个工作重视起来。故而从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已然形成了不断总结经验并将经验升华为理论的自觉性。2014年12月,在江苏省调研时,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即全国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对治国理政丰富经验进行梳理归纳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创新,是全新的战略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不断总结小康社会建设经验定位的战略目标
“小康”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的目标追求,最早出现在党的文献中是在改革开放初。1979年年末,邓小平在接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对关于四个现代化进行解释时涉及到“小康社会”。他指出,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争取达到人均1000美金的水平,算小康,这是我党首次提出“小康”这一理念。几年后,在十三大将其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步目标确定下来。
经过党和各族人民同心协力的努力奋斗,到20世纪末,我国小康的建设达到了总体的水平,完成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目标。因此,进入新世纪后,对已经建成的总体小康进行总结就成了当时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为此,2002年,党的十六大在深刻分析了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基础上,对我国小康社会进行了综合评价,得出了我国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结论。正是基于对总体小康建设水平和实现程度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小康社会建设的新目标,即在新世纪的前20年时间里,一个能够造福全体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要得以建设。
十六大之后,党开始了领导人民将全面小康付诸实践的历史进程。经过十年努力,我们在奔向全面小康的康庄大路上大踏步前进,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突出问题和矛盾,例如贫富差距问题、公平正义问题、民生保障问题、生态保护问题等,以及由这些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无疑是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拦路虎。在梳理了新世纪头十年我国小康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的基础上,党的十就如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更为全面、更加科学的布局,即经济继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比十年前翻一番;继续扩大人民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及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各项民生事业应更加体现公平原则;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要取得更显著的成效。
从改革开放初邓小平提出小康社会,到20世纪末我国完成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了总体小康;从十六大提出要用20年建设全面小康的新目标,到十提出确保到2020年达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些说法的变化,不仅仅是表面上简单的措辞变化,更重要的是它能体现出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战略目标的设计也在跟着实践的变化发展而不断作出调整。而这些调整,正是建立在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总结小康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与现实经验的基础上而实现的,基于此中国共产党才逐步形成了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论认识。
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系统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经验和理论经验明确的改革新阶段
1978年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的大幕被正式拉开。至此,中国进入了生机勃勃的改革创新时期。经历了35年改革的尝试与沉淀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判断:中国的改革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深水区和攻坚期―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尤其强调应该把党的相关工作建立在认真回顾和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历史经验基础上的要求。②由此可见在这个阶段,党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和总结前30多年我国改革开放经验是分不开的。
关于改革的方向。方向问题至关重要。方向是否正确,直接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利害得失。在改革之初,总设计师邓小平就曾分析过改革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意义,就是通过改革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并进一步发展。这是党在对以往社会主义改革理论和实践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正确判断。中国前30多年的改革之所以没有走苏联改革的老路,出现重大失误,相反能够比较顺利地进行并且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始终坚持住了社会主义方向没有动摇。我们的改革是围绕着怎么样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怎么样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加有效地体现出来、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而展开的,而不是通过一系列改革去否定甚至摒弃社会主义制度。据此,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发出警醒,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在根本问题上决不能出错,因为一旦出错其后果必将无法挽回,③而“根本问题”指的就是方向问题。
关于改革的必要性。回顾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历史,显然能够得到这样的结论:新中国成立后的60余载中,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执政党的面貌发生变化最大的30多年。但同时也还要看到,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也必然会累积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副产品、我们不愿看到的不和谐、不合理的甚至不合法的社会现象也随之产生。因为,显然经过30年的改革,改革中的“皆大欢喜”已经完成,“好吃的肉”已经吃掉,接下来我们要面对的是“深水区”里的“硬骨头”。④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党面临着复杂而且深刻的国际国内形势,清醒的认识到改革事关中国前途命运的走向,那么面对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成就和问题,党再次重申中国前途命运的制胜一招仍为改革。
关于如何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曾将我国现代化建设比作一盘大棋,而这三者在棋盘上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如果我们能够恰当地处理好三者的关系,那么整个改革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必将蒸蒸日上。相反,如果我们不能妥善地将三者统一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之中,那么我们的事业必将受挫,甚至走向失败。改革发展稳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动力、目的、前提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是改革伊始就被党确定下来的基本原则,也是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亦来源于此。三十多年来,在保持了安定团结的前提下,我国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这充分证明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而稳定是促进改革和加速发展的前提。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论述,不难看出3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是我们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起点;30多年改革开放宝贵的基本经验,是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理论的逻辑新起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审慎概括中国法治建设正面经验及反面教训作出的重要决策
众所周知,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除了给我们留下丰富的优秀文化遗产之外,同时也给中国打上了顽固的“专制与人治”烙印,这个烙印对近代以后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影响颇为深远。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认识到了法制对于治国理政的重要意义,因此在1949年9月制定了具有代宪法功用的《共同纲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届全国人大,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一批基本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夯实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但是1957年以后,“左”倾思想逐渐占据了党的思想意识的上风,特别是“”期间,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民主和法治的建设成果遭到了惨重的破坏,甚至在某种程度、某些方面,党的某些做法又表现出了“人治”的特征,这无疑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开始全方位的总结建国以来的党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包括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通过总结与反思,党认识到要想实现人民民主,必须通过加强法制来保障。此后党重新回到了健全法制、实行法治的正确的道路上。十三届四中全后,继续强调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党的十五大,在这次大会上,依法治国被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法制”到“法治”,与其说是“制”与“治”的差别,不如说是党执政理念创新之展现,执政方式成熟之彰显。此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均对依法治国均进行了论述和强调。如果以法治建设的视角审视党的事业发展轨迹不难看出,新中国成立后,当我们重视法治建设,法治昌明时,往往是国泰民安的时期,相反,当我们忽视法治,甚至抛弃法治的时,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就会国乱民怨。⑤显然,历史在生动的告诫我们,法治是党治理国家必不可少的科学路径。
应当承认改革开放之后,经过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进步,2010年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经形成。但是还必须清醒的看到,现阶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继续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正是基于对中国法制建设历史的重新评判和中国法治建设现实的清醒认识,中国共产党在十上提出要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依法治国得以全面推进。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围绕法治建设的议题而召开的中央全会。这次会议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确定下来,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全局部署。
因此,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充分论述的实践基础是我国法治建设曲折发展的历史过程,理论基础则来自于党对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不断总结,惨痛教训的深刻反思。总之是对党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执政经验的充分运用。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自觉总结我党自身建设经验下的坚定决心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对于一个在世界上拥有党员数量最多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来说,这是铁打不动的定律。中国共产党的自身状况如何,对于能否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实现正确领导,对于能否顺利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决定性意义,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问题,并把它作为党的优良传统沿袭下去。在对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经验进行总结时,把党的自身建设比作了党在民主革命中克敌制胜的三大法宝之一。虽然在的党的建设理论体系中没有提及“从严治党”的字样,但是在党的建设思想中“始终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解决党内无产阶级思想与非无产阶级思想之间的矛盾,以无产阶级思想克服并改造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同时对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以重视”等内容,无疑为当下开展的反“”运动和贯彻八项规定作了最经典的理论铺垫。反“”运动和贯彻八项规定是在当代现实背景下对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的坚持和演进。
“”结束之后,在历史转变的关键时期,邓小平依旧重视党的自身建设问题,提出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的党建思想。特别是对改革开放后,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和丰富,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面对诱惑时立场不坚定,违纪国法的情况有所抬头的情况,邓小平特别强调我们这个党该管了。尤其是针对党内高级别领导干部腐败现象,邓小平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不惩治腐败,我们的事业是有失败的危险的。而反腐败斗争我们一直在路上。党的十之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受到了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态度和做法与邓小腐败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
在党的文献中最早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思想是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此后在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报告中都有所体现。距离十三大报告提出的从严治党已经过去近30年了,中国共产党在自身建设方面,当时面对的很多问题尚未妥善解决,当年没有遇到的问题现在也开始逐渐出现,甚至更加复杂。例如新形势下,党要长期面临来自于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多方面的考验,同时更为尖锐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来自于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党的十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过去党的自身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探索,并于2014年10月,由亲自对如何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部署。尽显新一代领导集体对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正如所说:“要以猛药去疴,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气魄,与腐败现象斗争到底。”⑥
综上,“四个全面”是以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新形势下对党应该如何更好地治国理政作出的新的战略谋划。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理论结晶,其形成和提出与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系统地总结党治国理政的经验是分不开的。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深化改革,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全面从严治党,均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再将总结的经验经过整理抽象为理论的体现。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本文系天津市社科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就业身份歧视法律规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TJFX15-003)
【注释】
①⑤“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组论述”,《党的文献》,2015年第3期,第5页。
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朝着十指引的改革开放方向前进”,《现代企业》,2013年第1期,第1页。
③“:深化改革开放 共创美好亚太―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人民日报》,2013年10月8日。
④《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1页。
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全力推动法治长阳建设,扎实搞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中心紧扣主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积极响应市普法办号召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围绕加强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围绕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管理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围绕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围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重点开展“法律进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要加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和《法治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纲要》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努力营造推进法治建设的舆论氛围。
7、要积极推进“法治县、法治单位”创建活动。
二、紧紧围绕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验收之年,对于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和回头看的自查工作,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在5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迎接验收工作。5月中下旬将迎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6月份,将迎接全市检查验收。
今天的会议把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请到一起来共同研究生态区建设问题,这次会议既是阶段性工作的总结,也是一次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推动“五城联创”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过去三年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迎接省级验收、国家级验收及下步生态环保工作。刚才,各有关部门汇报交流了三年来的创建情况,区生态办主任谢向阳同志就省里验收工作作了布置。应该说我区的生态建设经过全区上下共同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成效是明显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生态建设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当前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关注、重视的问题。突出反映在认识上还有差距,少数同志包括我们个别领导,在生态的建设、环境的保护,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模糊认识。“十一五”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区面临的资源要素制约和环境压力必然会继续加大,而同期我们还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特别是我区地处钱塘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特别重大。因此,我区的生态环保工作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清肩负的重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生态环境工作抓紧抓好。对于生态示范区创建、验收及下步生态环保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及验收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功德无量的大事。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国策,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六大以来,总书记每年都对环境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去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说明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充分体现了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也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强烈政治意愿。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我们要以国务院的《决定》及总理讲话精神来指导我区今后的生态环保工作,并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及验收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20*年开始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来,我区开展了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完成竹造纸竹料腌塘专项整治、矿产品加工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养殖业专项整治等环境专项整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出境水水质、大气、噪声等基本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还存在不少矛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不仅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也不同程度地危害到群众健康和公共安全。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指出,我国在发展中面临两大矛盾:一是不发达的经济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二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这两大矛盾在我区的发展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特别是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我们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现实,环保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任务,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生态环保工作作业推进科学发展观在我区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我区“二大目标”、“三大战略”、“五城联创”工作布局中。
结合我区实际,我认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意义有四个方面:一是提升区域特色竞争力的需要。生态是我区最大的亮点和优势,也是今后长远发展的潜力所在。去年,省委到我市视察生态建设,提出了“两座山”的精辟论述,讲到实践中对“两座山”之间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用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第二阶段是既要金山银山,也要保住绿水青山,第三阶段是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深刻领会的指示精神,牢固确立特色竞争和生态竞争力理念,充分发挥好生态这个优势,努力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而形成特色竞争优势,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二是维系钱江流域生态安全的需要。区位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对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肩负着特殊的使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区的生态环保工作是高度关注,寄予厚望,我们一定要认清责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确保一江清水出衢江。三是群众对提高自身生存质量的迫切愿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穿得暖、吃得饱,还要空气好、水质好、环境好。环境权益是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要方面,因此,加强生态环保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四是建设“平安衢江”的应有之义。去年,我省由环境问题引发了多起严重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吸取。虽然我区没有发生过大的环境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这样的隐患,没有这样的可能。所以我们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好生态,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我们的自觉追求,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社会安定的辩证统一。
今年市区长目标责任书和往年不一样,首次出现了“一票否决”的内容,要引起高度重视,这些内容是:无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性事件;无省级以上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工业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生态区建设工作经费不得少于地方财政支出的0.2%;完成1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完成沈家工业园区化工工业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年度整治任务。这些“一票否决”内容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息息相关,区政府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任务及“一票否决”内容纳入今年乡镇、部门生态环保责任书,在全区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工作大会上,区政府与各乡镇、部门签订了20*年度生态环保责任书,责任书就是军令状,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重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各有关部门要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及验收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扣不扣完成责任书所交给的任务,为实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创造各项条件。
二、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全面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的各项任务。
今年我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6月12日至13日省级预验收和下半年国家级验收工作;二是确保圆满完成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市、区长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三是确保重点断面和出境水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
为实现以上“三个确保”目标,今年我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及环保工作重点是:一是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推进“三大”环境污染整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削减排污总量;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一)、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推进“三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我区局部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不仅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也不同各度地危害到群众健康和公共安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控制污染做到环境质量的达标,所以我们要继续推进“三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一是抓好省级环境重点监管区沈家化工园区的治理,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污染整治规划要求,逐个企业抓好落实,今年要完成三分之二化工企业的关闭,为20*年底前顺利“摘帽”奠定基础。具体做法: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做好相关工作,促其尽快关闭,6月底对整治不能达标的区政府要下达关停决定书;对已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尽快完成环保、消防、质监等验收工作,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租用开发区厂房的化工企业,通知企业终止租赁,限期搬迁;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化工企业,不予通过工商年检,直至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收回税务票据;对仍在违法经营的企业,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停水停电,确保20*年底前摘下省级重点环境污染监管区的帽子。二是抓好矿产品加工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灰钙及石煤烧石灰窑的整治,力争6月底前要完成集镇的企业整治,10月底前基本完成面上整治,年底全面完成。上方镇去年没有按计划完成整治计划,今年不能因没有完成进度而拖全区、全市的后腿。三是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20*年6月1日至20*年11月30日,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村庄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的库湾围栏养殖和网箱养殖拆除工作。
(二)、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以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林业、生态城镇等重点建设项目为载体,推动和落实一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继续抓好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新完成1个省级生态乡镇、4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对已建成的各类生态示范点,要突出求精求特求亮,提升示范点的品位,为迎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提供精品工程。各个职能部门要对照26项创建指标,按照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进一步做好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区生态办要督促、协同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完善迎接验收的相关创建档案资料,做到各项资料规范、完整、齐全、准确、美观,并具有衢江的特色,确保6月12日至13日通过省级验收,下半年通过国家验收。具体工作刚才谢向阳同志已布置我不再重复。
(三)、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削减排污总量。一是优化生产力布局、提升产业档次。在环境治理、生态建设中一定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政策,特别是在招商引资当中,要把好项目关,绝不能把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引进落地。要加大决心,加强对小化工、小水泥、小矿山、小冶炼、小电镀等“五小”企业的整治,改变高耗低效粗放经营的生产方式,实现产业转型提升,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做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大力提倡绿色消费,使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形为。要对无法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达标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于重视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在治污资金上给予重点扶助和奖励。
今年省政府将在钱塘江流域首次开展排污总量削减控制计划,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并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我区被列入全省水源源头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我们一方面要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加大污染整治,削减排污总量,为招商引资,工业发展提供排污容量,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目的,另一方面要积极研究对策,开展区域功能区划分,把全区划分为重点开发、优化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四个功能区域,合理布局我区的生产力,优化经济结构,保护好生态环境,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四)、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创建生态村为抓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农村养殖业整治、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推广沼气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要积极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地膜,防治耕地土质恶化,保护农业资源。一是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根据省、市、区长生态环保责任书及省农业厅、省环保局等部门的通知,今年我区要完成11个规模化养殖场治理任务,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排出计划,督促开展整治。二是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工作。大力推广“户集村收、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运作模式,集中5个月的时间,建设村级垃圾分拣场1*个,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集中收集处理,做到垃圾不出村。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建设。四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五是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村的创建。
三、建立机制,完善措施,确保生态区建设落到实处。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外部性、公益性,我们必须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加大投入,提高治污及环境监管能力,引导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共同开创我区环境保护的新局面。对于今年的生态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及今后的生态环保工作,我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措施中加以落实:
1、强化责任,严格考核。按程序,省环保局将对我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验收,下半年国家环保总局要正式验收,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区政府已与大家签订了生态环保责任书,希望大家认真对待,好好研究生态责任书的内容,明确自己在生态示范区建设方面的职责、任务,因那个部门的原因而导致验收通不过的,要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责任书怎么定的我们考核时就怎么做。区生态办要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督促、协调、考核力度,并做好日常的迎检准备工作。下半年通过国家验收后,区委、区政府还要对三年来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今后我们要建设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把生态环保作为领导干部政绩重要的内容,也要严格环保工作问责制,评优创先要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2、加大投入,提高治污能力。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的资金、人才、科技投入。对于政府及其部门来讲,要加强环境公共产品提供,如城市排污管网建设、污水、垃圾的处理,农村的环境公共设施的建设等等,区财政部门每年都应在这些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环境治理投入财政支出高于我区GDP增长速度,各有关部门如环保、农办、建设、林业、农业、交通、水利等等要加大部门资金的整合并积极向上争取,加大各领域生态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对于企业要加强治污的投入,严格按照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改进工艺,上好治污设施,并落实专人管理,确保每家企业能达标排放。对于社会来讲就是利用市场机制,利用好的政策,动员各方面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中,从中产生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
3、强化环境法治,严格执法。环境法治是保护环境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建设“法治衢江”的重要内容,必须把环境保护真正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要严格执法,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领导干部要带头来学法、知法、懂法,努力做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力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行政。环保等部门要挺直腰杆,敢于碰硬,勇于啃硬骨头,对那些“治理无望”、“限而无期”的企业,该叫停的坚决叫停、该叫关的坚决叫关;对那些环境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2012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决议,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我
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为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于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服务我市全力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宏观调控、土地经营流转、涉外贸易、对外交流、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合司法行政及社会各部门力量,把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继续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实效性。在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流动人口、城市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实效性。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积极引导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重点是在公园、车站、机场、商场、港口等公众服务性强的管理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赠送法律书籍、加强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及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措施,做到有计划、有资料(读物)、有教师,有场所,有考核制度,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7、动员部署。结合省的部署,制定印发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上半年,市里将举办一期全市“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对“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及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8、开展自查。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全面自查自评“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的实施情况,重点自查“法律六进”活动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报市法宣办。针对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抓好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9、组织检查。各区、各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市法宣办将从市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到各区、各部门进行检查。与此同时,积极邀请市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
10、认真做好迎接全省检查验收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汇报、档案资料整理、示范点的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成果,迎接全省的检查验收。
11、评比表彰。认真总结、推广“五五”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三、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展示活动
12、突出宣传重点。立足于展示我市“五五”普法成果,重点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优势。各级法宣部门要统筹全局,精心策划,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各区、
各部门要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节(剧)目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法制宣传成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面。
14、加强活动策划。各市县、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确定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15、着手开展“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设计课题,认真总结我市普法二十多年来的经验,特别是“五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经验,通过组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
这一主题,开展普法工作理论调研,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
16、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五、注重法治实践,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建设
17、认真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活动。着眼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按照省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围绕我市法治建设的大局和重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找准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8、认真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上半年,市法宣办将对全市法治城市(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对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区)创建活动,且达到《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的城市(区),在严格考核把关的基础上向省法宣办推荐申报我市“全国法治城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19、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时召开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做好第三批“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选表彰工作,努力形成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基层法治特色。
六、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普法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20、强化法宣工作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法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5年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为契机,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为抓手,积极营造有效载体,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为提高党组织的治企能力服务,为集团公司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做贡献。
一、持之以恒,继续认真做好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特别是通过对宪法修正案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和宣传,深刻领会党的执政本质就是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在企业真正贯彻以人为本和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做好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重点突出年内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如新《条例》等,努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信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工作,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深化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认真研究和探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途径和办法。结合企业改制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不断提高他们依法治企的能力。认真落实加强校内校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实施“为了明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结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突出课堂学法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师资培训,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全面贯彻《关于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的意见》,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课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探索帮助青少年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新途径。要以《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依据,完善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普法教育的投入,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形式多样,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的宣传优势,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运用电影、电视剧、文艺演出、漫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种艺术形式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的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大力开展“普法广场”宣传阵地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
司法厅的部署,从今年起,每月18日为全省统一的法制广场活动日,活动名称、内容、形式不拘一格,力求丰富多彩,体现特色。基层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这一活动。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展览、板报等各种大众化的宣传形式,组织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烘托气氛,营造声势,把法制的声音送到企业的每一个角落,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
四、深入宣传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为企业的创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法治某省建设纲要》、《法治某市建设纲要》,宣传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某省”、“法治某市”是我省、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两个率先”和争当发展领头羊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的重大举措,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的伟大实践。同时,大力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事事有法可依、人人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五、认真组织“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促进普法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某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和《某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从下半年起,逐级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第三季度起,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进行自我检查,第四季度起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开展检查验收,同时迎接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公司的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充分展示“四五”普法成果。并通过全面考核评估,发现、树立和表彰一批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把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2005年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为契机,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为抓手,积极营造有效载体,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为提高党组织的治企能力服务,为集团公司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做贡献。
一、持之以恒,继续认真做好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特别是通过对宪法修正案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和宣传,深刻领会党的执政本质就是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在企业真正贯彻以人为本和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做好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重点突出年内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如新《条例》等,努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信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工作,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深化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认真研究和探索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途径和办法。结合企业改制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不断提高他们依法治企的能力。认真落实加强校内校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实施“为了明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结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突出课堂学法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师资培训,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全面贯彻《关于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的意见》,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课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探索帮助青少年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新途径。要以《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依据,完善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普法教育的投入,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四、深入宣传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为企业的创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大力宣传《法治某省建设纲要》、《法治某市建设纲要》,宣传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某省”、“法治某市”是我省、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两个率先”和争当发展领头羊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的重大举措,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的伟大实践。同时,大力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法治某省、法治某市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事事有法可依、人人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五、认真组织“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促进普法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某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和《某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从下半年起,逐级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第三季度起,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进行自我检查,第四季度起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开展检查验收,同时迎接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公司的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充分展示“四五”普法成果。并通过全面考核评估,发现、树立和表彰一批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把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从整体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加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三、活动内容
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规范》,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总结交流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逐步建立符合《纲要》和《决定》要求及我市实际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项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活动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标准,并全面组织实施,市政府通过评比确定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报市政府法制局审核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召开动员大会,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3-5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总结阶段。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按照省和市政府及我市的要求,认真动员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精神上来,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示范单位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 土地整治;两型社会;农村土地
一、前言
农村土地整治是我国现阶段的重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村容村貌、促进农业发展、集约用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增收和节约、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1]。农村土地整治还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推动“两型社会”的建设。
就农用地整治历史而言,国外农用地整治实践和理论的研究较早。德国最早出现土地整治的称谓。并于1250年在巴伐利亚州进行以地块合并为主的农地整理活动。其农地整治的目标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改变,从当初单纯零碎地块归并、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向追求生态、社会与环境效益转变。西欧国家的农地整治比较重视对农地整理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方面的影响评估,以及整治决策中公众参与等内容[2]。我国出现“土地整理”一词于本世纪初,到50年代中末期,大陆曾使用过“土地整理”称谓,台湾地区则称之为土地重划。现行大陆有关法规文件与报刊杂志,包括土地科学专著,很少称谓土地整理,使用频繁与相对稳定的称谓有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治理、土地改良、土地保护与土地整治等[3]。
二、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意义及基本原则
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可新增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可增加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集中经营,确保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特色[4]。
1、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原则
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依靠各级政府主导,统筹各部门资源,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在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还需尊重农民的意愿,如在项目的申报、实施环节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提前知情和全程参与。项目的实施要确保农民受益,项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5]。
2、坚持国土搭台与规划先行原则
以土地整理政策、资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工作以编制村镇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田、水、路、林、村、房综合考虑,统筹规划生产、生活、居住、建设、生态用地,科学合理布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控制管理,坚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编制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建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库,着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质量可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镇村住宅小区[5]。
3、坚持整村推进与整合资源原则
在规划的基础上,土地整治项目要以村或镇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农村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共同建设新居民点,严格控制零星建房,禁止“一户多宅”,不得突破法定的用地限额,建设新房必须将其所占用的旧宅基地退还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处置,居民点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建新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应少于原建设用地整理后的耕地面积[5]。
三、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基本做法
1、做好项目立项,加强组织协调
为了做好村庄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项目建议书,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明确项目内容,明确投资额、新增耕地面积、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目标,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的数量、分布和全市资金安排计划等,择优选择项目,报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年度开工项目[6]。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将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在市(县)里组建一个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包括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组织对项目的计划申报工作和规划设计工作等。
2、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经费从市级补助资金、各县政府配套资金、农民自筹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解决。其中市级补助资金包括从市级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中按规定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安排的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和市级支农整合的资金。由项目实施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有关规定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市财政部门监督[7]。
3、新增指标分配,坚持“五个统一”
通过土地及宅基地整理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综合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安排用于城镇建设。为鼓励县(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项目指标分配方法可按资金投入适当提高分配比例。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来执行,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配建公共设施、统一整理宅基地、统一推进规模种植[8]。
4、实施“三个步骤”做好项目验收
土地综合整理要实行综合验收制,项目工程验收依据项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验收。对于重大配套工程,可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县(市)、区工程验收合格后,申请市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技术专业人员进行项目验收,核查两个指标情况,同时对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检查[9]。
四、农村土地整治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关系
1、农村土地整治推进“两型社会”的建设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进一步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10],有利于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2、用“两型社会”建设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整治
“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等重大历史机遇,为农村土地整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农村土地整治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在“两型社会”建设的理论指导下,进行农村土地的综合整理,统筹资源保障与保护、统筹促进发展与维护权益,努力推进农村的土地整治改革,“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节约集约用地,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参考文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执法、司法、普法、监督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为构建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得到了省委的肯定,在今年7月21日召开的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地级市代表作了经验介绍。我市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经验和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抓机制。建立健全了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体制,一把手亲自抓,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一府两院”执法主体、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与考核机制,为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抓方向。制定了《市*年-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市依法治镇(乡)工作指导纲要》,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制定了《市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和《市依法治镇(乡)工作考核验收标准》,促进了依法治市战略任务的实施。三是抓重点。注重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注重依法规范行政、司法权力的行使,注重依法解决民生问题,提高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成效。四是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治市新路子,在全市乡镇(街道、林场)、村(社区)和规模较大企业建立了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实行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维稳工作考核责任制,建立了人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了“行风热线”、“万众评公务”等社会公众参与品牌,最大限度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推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和“四民工作法”,建立了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机制。总的来看,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全省提供了许多新鲜经验。
党的*大明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要求我们建设科学发展“*”。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的目标任务;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法治广东建设作出了具体的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重视和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将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下面,围绕践行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市,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依法治市对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是当前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好这一任务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动和保障“*”建设。
首先,要深刻认识“*”必然是法治之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注重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过程。书记,建设“*”就是从根本上落实科学发展观,惠民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建设“*”要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根本检验标准,必须着力发展民主政治,认真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在法治方面的重要任务,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市战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因而,法治是“*”的重要内容,“*”必然是“法治之州”。否则,惠民就不可能有效实现并长期坚持下去。我们一定要把依法治市工作贯穿于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依法推进“*”建设。
其次,要深刻认识法治是建设*的根本保障,牢固树立民主法治理念,更加重视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更加善于依靠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是我市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决策。惠民就是以人为本、惠及民生,依法治市的核心也是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建设“*”与依法治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只有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能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的政务环境;只有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才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法律观念,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只有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建设“*”的巨大内在动力。一句话,只有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才能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才能使执政为民、惠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建设“*”构筑良好的法治环境
营造民主、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把依法治市工作贯穿于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努力提高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以更高的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新一轮科学发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工作的关键。行政机关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事关国家法律实施的效果和政府为民执政水平的高低,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事关依法治市目标能否实现。当前,我市在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个别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临场处置方法不当而激发社会矛盾的事件仍然存在。在新一轮发展中,必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府责权法治化;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开展行政绩效评价考核,促进各级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是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衡量司法能力强弱和司法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确保司法公正是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当前,人民群众投诉、上访案件中,涉及司法机关的就占40%左右,主要是反映执法不公、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和执行难等问题。因此,要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执行制度建设,推进诉讼程序改革,健全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机关再审程序,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规范社会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站建设,为农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打官司难问题。
三是以更大的成效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都必须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大局,突出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要注重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通过创新手段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是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民生法治,切实满足群众新期待。党的“*大”报告,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全市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关乎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如,区域发展仍然不平衡,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居民就业还不够充分,社会保障还不够完善;因拖逃劳动者工资和因林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革等引起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这是建设“*”的艰巨任务。要着力依法解决农村“一保五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重加强环保、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力度,加强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防止为眼前发展牺牲长远利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发生。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加强对突发性、的排查调处。依法健全规范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体制机制,坚持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维稳工作考核责任制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不遵守条例、采取违法手段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乡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打造方便、及时、透明、高效的“超市”。以《惠民网站》、《在线》、《书记、市长箱》等为平台,更快捷传递民生诉求,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社情民意的渠道。畅通复退军人诉求渠道,力争今年底,全市各县(区)100%建立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100%建立“复退军人之家”,切实保障和维护复退军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严打和日常治理并举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是以更新的举措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利。近些年来,我市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探索并推行了“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和“四民工作法”等新方法、新经验,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农村(社区)基层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发展时期,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扫除阻碍基层民主政治科学发展的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县(区)要认真抓好《市依法治镇(乡)工作指导纲要》、《市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乡)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依法治镇工作;继续以推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四民工作法”和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六好和谐平安社区”等活动为抓手,引导和规范村、居民依法自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和社会行业组织自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推动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和发展。
六是以更快的步伐推进依法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规范运行。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是保障依法治市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强化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拓宽和创新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和参与决策的新路子、新渠道,坚持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建立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直通车”制度和人大代表询访“绿色通道”制度。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要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发挥政协委员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的积极性。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赔偿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继续推动“阳光审判”、“阳光执行”,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确保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社会监督。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互联网群众监督平台的建设与利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民情、民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继续完善“万众评公务”、“行风热线面对面”等群众监督品牌,大力提高政府、司法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拓展社会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省的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保障依法治市战略的有效实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之州”。
一是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依法治市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大报告要求,“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各级党委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揽全局、各方积极推进、狠抓贯彻落实”的依法治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等国家机关和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投资环境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定期听取依法治市、治县(区)、治镇(乡、街道)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市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依法治市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支持,为依法治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要建设好依法治市机构队伍。建立完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保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市、县(区)、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了依法治市、治县(区)、治镇(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了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督促的重要作用。但在工作中,有些领导特别是基层领导在对依法治市工作认识上存在偏差或误区,认为依法治市工作是人大或某个部门的工作,没有真正把它摆上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平时缺乏过问、研究和检查监督,影响了依法治市工作在全市的整体推进。今后,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并分工一名副书记分管法治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小组要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审议和部署法治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次,要重视和大力支持依法治市工作机构建设。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仍然设在省人大,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代管,全省各市、县(市、区)也要理顺关系,强化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工作”。我们要按照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县(区)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理顺工作关系,努力构建依法治市工作的长效机制。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代管。市依法治市办负责全市依法治市日常工作,列入市直单位系列开展工作,各县(区)参照市的做法规范依法治县(区)办公室运作。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机构的领导,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发挥其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各依法治镇(乡、街道)办公室应统一设在乡镇(街道)党政办,负责依法治镇(乡、街道)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人大专职副主席兼任,党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各级法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要抓好对依法治市考评工作。书记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要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成为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依据之一”。各级党委要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抓好组织和落实。制定《市依法治镇(乡)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试行)》和《市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试行)》,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建立法治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各级党委要依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的考评测评,使依法治市工作做到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法治考核体系。要充分利用好考核的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机关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负总责,签订层级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