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17:35:29

看守所检察也称看守所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看守所的监管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法律监督。从上述概念分析,看守所检察活动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专指对看守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二是监督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必须是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三是通过检察发现违法情况,应提出纠正意见,通知看守所主管部门予以纠正。看守所检察的主要特点是:一是监督对象的重合性。看守所即是未决犯的临时性羁押场所,也有代为执行的已决犯。看守所羁押人员和担负任务的非单一性现状,决定了看守所检察在一定范围内与监狱对罪犯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具有重合性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看守所检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二是监督性质的重合性。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活动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逮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并依法收押,对留所服刑的罪犯是否依法减刑、假释,对刑期届满的罪犯是否依法释放,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办案部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等活动的监督,是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法院判决、裁定权威的活动,属于对执行刑事法律的监督;而对看守所对在押人员是否分押分管、监管措施是否安全严密、适用械具是否合法以及会见、通讯、生活卫生等管理方面的检察监督,则属于对执行行政法规的监督。因此,看守所检察是刑事法律监督和行政法规监督的有机结合;三是监督职能的重合性。看守所检察职能充分体现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三大检察职能的重合,但在具体履行时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间接的。如通过检察看守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侦查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期限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审查期限的监督是否依法进行,对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对看守所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对执行刑罚活动履行监督职能等。
二、看守所检察的任务、职责和内容
(一)看守所检察的任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看守所的活动依法行使检察权,主要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看守所检察办法》第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维护看守所监管、改造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看守所检察的职责
《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工作细则》将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职权概括为2项:一是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是否依法执行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实行监督。随着司法人权保护形势的发展,业务由传统的四类案件到向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预防工作的发展,结合解决监督缺位、监督越位和监督同化等工作难题的实际需要,《看守所检察办法》第3条则将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的职责细化为7项:1、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5、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和出庭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7、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三)看守所检察的主要内容
监狱检察的对象都是已决犯,看守所关押的人员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所服刑罪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罪犯(有的地方在拘役所执行)、依照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临时羁押的人员(以上统称为“在押人员”)。看守所检察与监所检察在内容上有相同之处,如都有“狱政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劳动改造,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服刑人员又犯罪检察,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提起,事故检察”等。《看守所检察办法》从第二章开始到第七章,顺序依次为收押、出所检察,羁押期限检察,监管活动检察,执行刑罚活动检察,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及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共六章,各章节基本按照检察内容、检察方法、纠正违法的情形三段论的结构作出相应的规定。其中最主要的检察内容被概括为:收押、出所检察,羁押期限检察,监管活动检察,执行刑罚活动检察。其中前三项是看守所检察所特有的。
三、看守所检察的原则、方式与机制
(一)看守所检察的基本原则
《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检察工作中,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看守所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应当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注重实效。”笔者将之概括为六大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三是坚持和落实依法监督原则;四是人权保障原则;五是检务公开原则;六是摆正位置,加强沟通原则。
(二)看守所检察的基本方式
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检察监督的基本方式,指的是人民检察院针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而开展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具体包括:一是派驻检察。它是以人民检察院为履行对看守所活动的监督职权而在看守所专门设立派驻检察室,承担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各项任务的一种方式。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对于看守所,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设立派驻检察室并实行派驻检察。派驻检察室以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由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派驻检察室主任由派出它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的的负责人或者相当级别的检察官担任。目前,全国已有2689年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占看守所总数的92%;二是巡回检察。它是派驻检察室的补充。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对小型看守所由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巡回检察,巡回检察每月不得少于3次。全国目前还有177个看守所实行巡回检察。
(三)看守所检察的基本机制
1、岗位责任制
根据《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条第2款规定,派驻检察人员应当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依法维护公正正义。同时,《看守所检察办法》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如第47条规定:“派驻检察人员在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在此基础上,看守所检察要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岗位责任制。具体来说,要实行级别管辖,公检对等,设有派出检察院的地区,也可由派出检察院设立派驻检察室开展工作;落实奖惩制度。驻所检察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完成各项任务,业绩突出的,所在院应给予奖励。在工作中失职或造成违纪的,应给予惩戒。
2、目标管理制
一是关于驻所时间。《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5条规定:“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看守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16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即每月每个派驻检察室人员人均驻所时间不得少于16天,实践中派驻检察室每日有人值班,节假日实行轮休制。遇有在押人员行凶、暴狱、脱逃、自杀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进行检察;二是业务登记。《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5条还规定:“派驻检察人员应当及时将在押人员每日变动情况、开展检察工作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填入《看守所检察日志》。”派驻检察人员还要如实填写其他登记事项[1],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要分门别类地立案归档,并按要求输入微机。在此基础上,要按统一规定每月、每季及年终对看守所检察工作进行登记;三是关于检务公开。《看守所检察办法》第46条规定:“驻所检察室实行检务公开制度。对新收押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3、规范化管理
看守所检察规范化就是人民检察院对于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人员配备、工作任务、执行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条件等都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通过严格管理实现各项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高检院已连续三次对派驻检察室实行“三级”规范化等级管理,以此为契机,完善驻看守检察的检察日志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检察官接待日制度、检察告知制度和与公安机关、看守所工作联系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健全驻所人员规范、检察职权规范、检察程序规范、工作任务规范、工作责任规范、业务管理规范等各项规范化管理机制。
注释:
一、司法警察在执行看管任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司法警察具体应从事哪些业务工作、怎样从事自己的业务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松、散、乱的现象。在看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有的法警在看管人犯时思想松懈,以为被看管人已经在看管场所,不会脱逃从而放松警惕性;二是有的法警过于机械,随时随地都跟着被看管人,认为保证被看管人不发生安全事故就是完成了任务,以至被看管人过于紧张,不利于案件的突破;三是有的法警态度敷衍,经常做一些与看管任务无关的事情;四是有的法警对待被看管人态度粗暴,先入为主,认为对犯罪分子就该“稳、准、狠”,使被看管人产生抵触情绪,人为地增加了办案难度;五是有的法警在协助检察官询问时,使用暴力,刑讯逼供被看管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司法警察在执行看管任务时所表现出来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
一是部分法警缺乏大局观念和敬业精神。他们认为,看管工作是为检察官办案服务的,就是守守人,不出问题就可以了,不符合自己的主观愿望和长处,也没有多大意思。
二是片面理解和履行法警职责。他们认为,既然看管是为办案提供保障和服务,法警就处于被动地位,只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就可以了,不需要也不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免多管“闲事”给自己带来麻烦。
三是法律意识淡漠。一些人在执行看管任务中,缺乏依法、客观、公正的精神,过多地掺杂了自己的主观意愿,以个人的好恶标准去评判并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是责任心和进取心不强。一些人认为看管工作简单、死板、紧张、乏味,缺乏创新性和挑战性,从而敷衍了事。
三、解决问题主要对策
(一)不断提高法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才能为检察工作提供优质化服务,才能共同促进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一要加强政治理论教育。通过教育,着重引导法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重点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权力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服务与办案、协助与主导、“绿叶”与“红花”的关系。二要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着重引导法警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自愿与工作需要的关系,做到踏实苦干、甘于奉献,耐得住寂寞,不事张扬。三要加强职业教育。通过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教育,引导法警增强职业光荣感和事业心,着力培养忠实于党和国家、忠实于法律、忠实于职责的品格,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履行职能的积极性、自觉性,提高执法水平和办事能力。
(二)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要在组织学习方工等先进楷模的同时,注重在法警队伍中塑造先进模范,形成用典型引路、以模范带头的良好氛围,调动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同时,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法警队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逐步形成选贤任能、唯才是举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干部任用渠道,为德才兼备、工作突出的年轻干警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围绕看管任务,注重执法的规范性、主动性、策略性、动态性和安全性,全面承担起法警职责。司法警察在执行看管任务时,要围绕被看管人的特点,自觉、主动地按照检察官的意图和办案需要,依法履行法警职能。
一是注重执法的规范性。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看管任务时,首先要对看管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场所及周边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告之其在被看管期间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其次要核实被看管人的身份,防止错提、错押;提押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当有女司法警察在场。
二是注重执法的主动性。司法警察在掌握了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基本情况后,要主动与检察官沟通,事先了解用警意图,了解被看管人的现实表现,在看管过程中随时控制场面,而不是被被看管人“控制”。
三是注重执法的策略性。在执行提押、特别是长途押解过程中,由于法警直接参与案件的侦查工作,对案件情况比较了解,对被押解对象的基本情况也比较熟悉,因此,能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顺利执行押解任务。
四是注重把握好执法的动态性。在看管嫌疑人过程中,实行动态控制,即在执行任务前,与办案人员一起,对嫌疑人的家庭情况、涉案情况、思想情况等了然于心;在执行任务时,主动与嫌疑人沟通,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在不涉及案情的情况下,放松嫌疑人的思想情绪,为突破案件创造较好的条件。
生活在我们这个世代的人,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看过医生,很多人也许还看过中医,也都知道医生给人看病时的程序、步骤和方法。一般情况下,当你哪儿不舒服,生病了,你就会去看医生,而当你见到医生时,医生首先会采用各种手段对你的病情进行检查分析,然后针对你的病情给你开药或采用其他治疗手段,接下来就是治疗阶段,同时医生还会根据你吃药或治疗时的反应和效果不断调整用药或治疗方法,当你病好了,医生还要给你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真的好了,如果真的康复了,到此为止你看病的过程就算全部结束了。
这“医生看病”与基层管理是极不相干的两件事,它与我们的基层管理工作能有什么联系呢?如果你仔细思考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一过程与我们基层管理工作程序方法有着惊人的相似。
做基层管理的人都知道,我们基层管理工作一般是这样开展的,当你做为一个基层单位的主管到这个单位上班时,你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个单位,对这个单位的各种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然后根据单位情况和工作任务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办法,接下来就是在日常工作中去贯彻执行,最后就是检查管理效果了。你看这是不是与“医生看病”相似呀。既然有相似点,哪在其规律上是不是就应当有共同点,有一些带共性的东西?使我们能通过“医生看病”这一件事来理解基层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找到一些更有用的办法来搞好基层管理工作。当然我们同样也可以通过对基层管理工作的了解来改进“医生看病”办法和效果。
哪么我们到底可以“医生看病”这极其普通的一件事情得到一些什么启示呢?
其一,基层管理工作其实同“医生看病”这件事一样,就是一个先了解分析情况,再找出解决办法,最后检查解决效果的过程。从而简化基层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果。
其二,基层管理工作过程其实大部分工作就是不断地去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解决了,管理工作也就做好了(当然基层管理是这样,中高层管理就不一样了,不能仅仅立足于解决问题)。
其三,“医生看病”程序是一次性的,而基层管理则是循环进行的,是一个不断反复进行的过程,要以“变”的思想来考虑这一过程。也就是说,当我们根据当时情况制定一定的管理办法后,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我们千万别以为它会包医百病,当情况变化后,它的作用也会发生变化。就像病人的病一样,当时病情是这样,根据这个病情开了这个药方,并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但过一段时间,或是换了一个人,就不能还用哪个药方,应当根据这时的病情重新用药,这样才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从而,我们基层管理工作也要不断地去分析了解单位现时的情况,然后根据当时情况确定管理办法,不能墨守成规,要用“变”的思想来做好管理工作。
其四,一个基层单位的管理方法是专用的,别人是不能照搬照抄的,就像一个病人用一种药方,别的病人不能照搬他的药方一样,这也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道理相应。也就是说,做基层管理工作的人要有这样的思想。我这个单位只能用我自己的管理方法,而不能照别人的方法,哪怕他们的方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我们也只能用他们找出哪种方法的原则思想来为我所用,而不能照搬别人的方法。
......
其实,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的原理都是相通的,只要我们去认真思考、分析、了解,就像对“医生看病”这一事情我们能悟出基层管理方法来一样,我们也可以从现在存在的一切事物中得出很多对我们工作生活有用的信息。
关键词:创新管理
安全防控
监管
再过一个多月,蒙山县看守所将取得连续36年安全无事故的优异成绩,创造全区监管场所最高的安全记录,该所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全区优秀公安基础单位,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看守所,2012年6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管理机制创新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该所多年以来在思想理念、工作机制、管理方法等方面与时俱进,迎难而上,大胆创新,深入推进监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了监所安全防控能力所取得的。在新的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确保看守所连续安全无事故,就必须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监管防控能力,确保实现连续安全无事故这一工作目标。
1.正确认识看守所的职能定位
看守所承担着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监管任务。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特别是云南“躲猫猫”事件后,看守所成为了社会瞩目的热点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公安监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是对看守所监管工作的一个警示,自然也给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
看守所不是刑事诉讼主体,不直接参与刑事诉讼,但在整个诉讼中承担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一是羁押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状态,它直接依附于拘留、逮捕,是为其服务的。二是羁押是一种常态性强制措施,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羁押状态下完成诉讼的,普遍存在羁押率高、一押到底的情况;三是很多诉讼活动发生在看守所,如律师会见、提讯等,看守所在整个刑事诉讼中承担着基础的保障作用。
因此,看守所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要保证羁押监管安全;二要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三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要出色实现看守所这三个职能,必须靠管理机制的创新与发展。在传承监所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优良传统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赋予监管工作新的时代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实行文明管理,不断夯实执法基础,治理管理顽症,才能全面提升监所的管理和执法水平,看守所创新管理机制就显得极为重要。
2.树立五个理念,打牢监所安全屏障
创新看守所管理机制是维护监管安全、加强人权保障、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推进看守所自身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在新的形势下,看守所要紧紧围绕建设安全、文明监管场所的工作目标,以解决执法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创新安全管理机制、人权保障机制、服务诉讼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健全执法管理体系,精心谋划,系统推进,全面提升监所安全防控能力。
近年来,蒙山县看守所正是积极借鉴国内其他监所的先进经验,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积极改革勤务模式,做到值班巡视、管教专业分工,实行收押、值班、提讯、巡视、管教、医生等多岗位联动,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各种反应机制,不断调整看守职能定位,加强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推行服务诉讼和服务群众的新机制,树立五个理念,积极打牢监所安全屏障:
2.1是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从看守所承担的监管任务、工作性质和目标看,特别是2012年3月份全国人大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更加明确了看守所是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唯一合法的羁押场所。因此,监管场所就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才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2.2是树立保障人权理念。
要建设安全、文明监所,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极为重要。虽然在押人员在被羁押后失去人身自由,但根据宪法还享有一些合法的权益,包括人格受到尊重、不受体罚虐待、合法财物不受侵占、基本生活条件、基本卫生医疗条件以及通信、会见、申诉、控告、投诉等权益。蒙山县看守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完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健康检查制度、日常医疗制度、伙食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办理提讯制度、“牢头狱霸”防范和打击处理制度等保护在押人员权益制度。如在伙食保障方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从2010年每月220元提升为260元,成为全区在押人员伙食保障最高标准。
2.3是树立公正执法理念。
多年来,蒙山县看守所始终坚持保证刑事诉讼与保证安全并重,保证办案单位依法办案与保证在押人员,律师诉讼权利并重,服务办案与监督执法办案并重,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履责,充分发挥了看守所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安全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2.4是树立服务诉讼理念。
在看守所接触最多的是办案机关、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看守所其中的一项任务就是保障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实现这一目标,蒙山县看守所就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案机关、律师和来所办事群众,帮助在押人员依法行使诉讼权角度出发,向外公布联系电话,创新和推行律师会见、办案提讯和群众办事预约制度,为刑事诉讼服务。
2.5是树立接受监督理念。
看守所作为执法部门,监督显得更为重要,没有监督,安全将没有保障。多年以来,蒙山县看守所就把警务公开、聘请特邀监督员巡视等监督作为日常执法和监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从而保障监所连续安全无事故。
3.开展创新管理机制,重点应在五个方面
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所管理制度的优越性,必须坚持预防和减少被监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所安全作为衡量公安监所管理工作的首要标准,必须坚持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事业创新发展。要提高监所安全防控能力,应重点在五个方面创新安全管理机制:
3.1创新监管民警的执法理念。
监所是否安全,人的因素排在第一。监所安全工作说白了实际上就是人主导的工作,必须充分的考虑到人的因素,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这是监所保安全、促和谐、创先争优的基石,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多年以来,蒙山县看守所就是把监所安全当成全所民警职工的事,人人都积极的投身到监所安全工作中去,切实的履行监管工作职责。做到了目标共识,思维共振,新的安全执法管理机制的有效实施,才确保蒙山县看守所取得近三十多年连续安全无事故的成绩。
3.2深入推进人性化管理新模式。
“教育、感化、挽救”是新时期监管工作的新要求,蒙山县看守所就是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把学习教育、法律辅导、文化娱乐活动等融入到一日生活制度中去。严格实行主、协管民警直接管理监室制度,杜绝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把监所安全管理与民警岗位责任挂勾,做到奖惩分明,促使民警想法设法,针对不同的在押人员采取不同的教育引导方式,积极主动去管理他们,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牢头狱霸”滋生。在2011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及时取消带有歧视性和有罪推定色彩的标语、口号,在监区内悬挂、张贴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名言警句或者书画作品,使在押人员充分感受到在监所里的温暖,有利于感化和教育了在押人员,营造了积极和谐的监所环境,彻底改变过去“一看二守三送走”的传统模式,把监管场所变成一所真正意义上教育和挽救在押人员的特殊学校,丰富和活跃监所氛围。从机制创新和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生活上处处体贴和关心在押人员一日三餐和身体健康。在保障吃熟、吃热、吃的卫生、吃足标准,突出人文关怀。如遇春节、国庆、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为在押人员免费加当地风俗菜肴,生日能得到民警的祝福,每周定期调剂和改善食谱;身体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和享受到病号饭,充分保障其足够时间休息。如今年10月中旬,在押人员陈某某由于属于艾滋病患者及其右耳孔导管先天性堵塞化脓生疮,医院不愿意帮做前端导管切除手术,看守所民警不厌其烦,连续10天送其到县中医院点滴治疗,使其得到治愈,事后他对看守所人性化管理和民警的热情万分感激。正是开展人性化管理,使在押人员及时得到家人的安慰与生活上关照,在看守所里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相互尊重,由此更好地促使在押人员服从管理并安心接受教育改造,在体现监所人性化执法的管理思想和模式的同时,有效地杜绝监管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3.3开展好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风险评估是监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蒙山县看守所在2011年管理机制创新工作开始后,就从在押人员入所开始,充分利用管教工作和综合信息应用管理平台对在押人员的涉嫌犯罪情况、心理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一般性安全风险的纳入常态化管理,重大安全风险的将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分一、二、三级和监区内着不同识别服,实行专人负责,专人进行分别管理。同时结合羁押时间及诉讼环节的变化,适时对其进行日常安全风险评估,管教、巡视加强岗位联动和信息交换。借鉴和引入心理咨询技术,掌握在押人员心理活动本质,帮助在押人员尽快适应新的环境,释放因社会地位的改变而引起的对抗情绪,缓解其内心冲突,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牢牢把握监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确保了监内秩序稳定,才能提高监所安全防控能力。如在押人员梁某某,入所时即有轻生念头,当即被确定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后发展到了绝食。正是由于蒙山县看守所风险评估准确及时,管理教育和心理疏导措施到位,在第八天促使梁某某打消绝食念头,服从管理,及时消除一监所安全重大隐患。
3.4在人权保障机制上创新。
在押人员人身权益和合法权利的行使和实现主要依靠羁押的监管场所,所以必须要把保障人权作为看守所的价值取向。蒙山县看守所对在押人员人权保障方面非常重视,建立和创新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入所身体“五项检查”、食谱调济、日常卫生管理、收押提讯管理、在押人员投诉调查处理机制等。使得在押人员从入所开始,就明确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受虐报警途径和救济渠道,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除误解和恐惧心理,促使在押人员自觉遵守好各种监管规章制度,为监所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监所安全文明管理和安全系数。
3.5重视和规范监督制约机制。
深入调研,全面评估新《刑事诉讼法》在本市的实施情况
与通常的人大监督工作不同,这次的监督调研不仅要发现相关部门工作中的不足,更要摸清新《刑事诉讼法》在本市的贯彻情况,看看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新精神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通过调研,调研组欣喜地看到本市公检法司各部门充分认识新《刑事诉讼法》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统一思想认识,部署专项举措,注重制度建设,对干警进行培训,实现了法律实施的平稳过渡、有序推进、逐步深化。
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改造,实现了对外国人犯罪案件、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等刑事案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公安看守所严格执行“看守所对于一般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的法律规定,统一规范全市看守所的接待时间、窗口服务规范、会见所需法律文书,并开设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平台,将全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由109间增加至210间。
检察机关根据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精神,坚持少捕慎诉,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侦监、未检部门在办案中要求公安机关对瑕疵证据进行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未检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全部落实法律援助,全部落实通知法定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决定,依法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并监督纠正可能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行为。各检察机关还在律师接待场所配备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等设施,并配备速拍机,使律师每获取一页案卷材料图像只需一秒,并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所需案卷资料,得到律师的一致好评。
各级法院根据新《刑事诉讼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积极联络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力求实现3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3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律师有一定突破。对于被告人、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通过庭前会议等方式让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说明依法取证情况,或者播放录音录像进行调查,对确有问题的证据通过检察机关决定撤回或法院决定不使用的方式予以排除。落实刑事和解制度,从严把握适用范围,依法审查当事人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充分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确定合理利益诉求,引导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制定并督促被告人即时履行和解协议,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确保监狱执法规范,并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大力加强专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市和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切实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规定,发挥好律师辩护作用。法律援助部门提高经费保障能力,进一步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及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司法鉴定部门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行为,落实鉴定人出庭作证和相关保护制度。
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
调研中发现,尽管本市公、检、法、司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新《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大变革,对各部门的工作和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在证据制度方面,一些民警在侦查工作没有完全落实法律规定,如重要物证下落不明,笔录内容与录音录像内容不同,录像内容不完整,向检察院和法院移交证据不完全等。再如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一些新规定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由于拘留通知书等文书通常不记载具体承办部门,使得律师要费力了解案件承办部门。大部分公安派出所不提供电话查询,要求律师亲自去查询,使得律师往往要多次往返才能查到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往往拒绝与律师见面,要求律师提交书面意见。律师提出意见常常得不到解答,影响律师发挥应有作用。此外,新《刑事诉讼法》的很多重要的新制度都只有一个条文,实践中尚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则,不仅给各部门的工作带来困扰,也造成了一些部门工作衔接中的分歧。同时,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也进一步凸显了公检法司基层单位案多人少的矛盾和硬件设施的不足。
着眼长远,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夯实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基础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内司委结合参加调研的委员、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向公、检、法、司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要深入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司法执法理念。各部门要认清新《刑事诉讼法》对传统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冲击,找准问题和差距,自觉转变与“两法”不相适应的司法执法理念,确保“两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司法为民原则、程序公正原则、注重证据原则等贯穿到每一起案件、办案的每一道程序之中。
要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进“两法”新规定的落实。要加紧梳理实施中的“盲点”和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加强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对于需要国家层面作出规范的事项,认真研究适时提出建议,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提供支撑。对于宜由地方探索研究规范的事项,要大胆探索,推动相关措施及早出台。
要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增强贯彻“两法”的合力。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跳出本部门、本系统,切实防止和纠正“各扫门前雪”和扯皮现象。对需要本市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规范的事项,各方都要主动跨前一步,积极沟通,加强协调,弥合分歧,凝聚共识。
要推进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执行法律的能力。各部门要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本职岗位工作,在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之间开展的评先创优竞赛活动——“四比四看”,具体内容是:开展“比服务,看谁服务态度好;比效率,看谁办事能力高;比纪律,看谁行为规范好;比形象,看谁文明形象好”。
我所处的岗位是执法窗口,可以说这个岗位主要是对外处理一些违章,面对的就是广大群众,最能体现“四比四看”的重要性。我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执法人员做的执法文书进行整理,对每一个违章都做好监督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作为我们每个执法工作者,不仅要有很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工作能力,而且还要有好的创新能力和自律能力。学会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人看事,提高辩证思维的能力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在这些方面我还是有待提高:
1、要提高学习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不仅要深入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用理论业务知识武装头脑,而且还要贯彻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去。在学习中,要有目标,有方向,要进行系统思考,系统安排,我们不管学什么,都要与推动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善于利用,解决学习不够重视,功底不够扎实,工作成绩不明显的问题。一定要有一种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把学习知识,提高素质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紧迫任务,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追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2、要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要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做到廉洁办事,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3、要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在性。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新局面,要发扬艰苦奋斗、埋头苦干、自觉奉献的优良传统,坚持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勤于政事,把心思用有工作和事业上。
4、要提高自律能力。进一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党的政治声誉,堂堂正正做人,走好人生之路,要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强化岗位责任制和自律制,形成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督体系,要正确的认识自我培养高尚的人格,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良好作风。
这次的“四比四看”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做到敬业、勤业、精业,不断提升破解工作难题、服务跃升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而我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直用“四比四看”的精神鼓励自己,激励自己!
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阅读了市委组织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作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对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求,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调查研究讲方法“六看、六问、一归纳”----学习六中全会转变作风的体会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决定。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指出:“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制定调查计划,每年用二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同时还指出“调查研究要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努力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结合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报社开展《怎样当好乡镇领导》征文,说说自己在工作,进行调研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我认为,调查研究,形式有各种各样,内容有方方面面,形式有集体调查、个人调查、综合调查,单项调查;内容有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济、社会发展、千家万户的工作等等。虽然内容和形式不同,各有各的特殊性,但基本的方法是一致的。如掌握得法,一次调研,事半功倍,反之,反复数次,事倍功半,收到的效果截然不同。在我多年的工作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成功的做法,即“六看、六问、一归纳”。
首先说“六看”:无论调查对象是企业、村社、农户,都大体离不开“六看”。如进村入户,一看房屋:是钢混结构,或是青砖瓦屋,还是土坯茅屋,这是每到一户首先要看的第一印象;二看畜厩:有几口猪,有无牛羊鸡鸭,是放养还是厩养,(畜厩一般建在家门口,少数民族有在室内吊脚楼下做畜厩的情况);三看脸色:一进门就可看到主人一家几口,人的气色如何,反映一定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十几岁的青少年,脸色红润,生活有质量,脸色偏黄,生活质量差;四看家俱:屋内有什么摆设,电视机、自行车、电话、高档耐用商品有没有,家俱是否时髦,是一方面的主要反映;五看锅盆:揭开锅看看,不生锈的有油吃,生锈的锅说明吃油水平低;六看粮仓,爬上风火楼,揭开粮仓看看有多少粮食,稻谷、包谷、杂粮、豆类,大体掌握粮食总量和类别。通过“六看”,一言不问,你就在主观上对这户家庭的情况在内心有了一个基本的评价,经济状况,吃粮水平,生活水平有了一个初步了解。
其次说“六问”。一问人口构成:即一家几口人,老人多大,孩子几岁,是否上学,几个劳力,做些什么;二问生产资料:有几亩土地,有什么劳动工具,有无耕牛,田地能否旱涝保收;三问粮经收入:粮食总量多少,粗粮细粮各有多少,年卖几头猪,多少只鸡、鸭、蛋,农副产品收入等,得出人均有粮、人均纯收入的基本情况;四问支出积累:支出项目,孩子上学花多少,逢年过节用多少,凑置生产生活资料有多少,粮食是否有积余,经济有多少积累;五问今后打算:下一步有何打算,准备从那些方面增加收入,为老人办什么事,供子女上学还是嫁女娶媳妇,或是作翻建新屋准备;六问对上要求:对党和政府的政策、工作、作风看法如何,发展经济需什么帮助,社会治安有何看法,村规民约能否执行,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做些什么等等。通过“六问”,则从客观上了解家庭的整个基本情况,社情民意的基本反映,农村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群众的要求等等,做到心中有数。
再次说归纳:归纳就是一个综合整理的过程,首先是在心里酝酿的基础上,对调查对象的情况有个综合评价。其次是对提出的问题要有个回答,既有分寸,又有余地,能说服人。三是对调查对象要本着帮助出主意、出思路的角度,就反映出来的问题,发展方向提出一些指导性、启发性的参考意见,拉近调查对象的感情。四是事后认真整理调查笔记,进行理性思考,那些是这个地区具有共性的东西,那些工作需要改进,那些做法可以推广,那些问题要逐级反映等。通过认真思考和整理,写出有数据、有分析、有解决办法的措施,理论结合实践的调查报告,下发上报,促进各项工作,让上级了解自己在做什么。
“六看”和“六问”,实际上就是辩证法的方法论,是如何做到主观和客观,现象和本质的结合。因为在调查中,光靠自己的主观印象不行,光凭调查对象说也不行,看即首先达到对调查对象的情况在自己的主观方面有个初步掌握和了解;问则通过对调查者各方面情况以问答的形式得到印证,从客观方面反映调查对象的真实情况,通过看和问的结合,达到透过现象看本质,客观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况的目的。
通过“六看、六问、一归纳”,完成了整个调查过程。通过若干次单项和综合的调研,对所辖地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再结合上级的精神和理论书籍的学习,我们就做到了理论和实际结合,上级精神和下面情况吻合,主观和客观符合。才能把上级的指示精神落实,才能真正符合民情民意,才能实践“三个代表”,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只有如此,才能转变作风,避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得到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要当好一个领导,需要的方法和领导艺术是多方面的,但是,调查研究是最重要的,调查研究,从个性中反映共性,研究面上
存在的问题,又根据问题抓点示范,指导面上的工作,这是领导干部的基本工作方法,也是我多年的实践与体会,观点看法是否正确,仅供参考。
《条例》要求,“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如何全面理解和识别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进一步深化干部考察工作,从而更好地把握对干部本质的认识。
德:首先要考察拟任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了解他们的政治取向如何,是否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执政;了解他们是否服从全局和上级,是否用坚强的政治纪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了解他们是否用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来分辨对与错。其次要考察干部对自己是否有正确的认识。要考察拟任干部对已对人是否有正确的认识观:要看其是否能正确看待自己的优点、缺点;关键看能否和大家一起共事干工作,是否能和谐相处。再次要考察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作为。考察拟任干部的处事行为是否落实以人民拥护、赞成、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促进加快建设和谐社会,切实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能:人的能力是各种各样的,但一个党政干部至少具备以下的基本能力:一是亲和能力。要看其是否以人为本,是否正确对待同志,是否关心冷暖,尊重人格,支持工作;看其是否有聚人心、凝人力的本领,能否团结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人一起工作。二是开拓创新能力。要考察其在工作中是否做好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体制、创新途径、创新效果。三是处理突发和复杂事件能力。看其能否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断然的措施,平息突发事件,把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四是决策和组织能力。看其能否科学、民主和依法对每个问题研究利弊,能否组织好工程、项目、活动、选举等工作,体现较强的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勤:勤政是每个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要认真考察拟任干部是否做到三勤:一是脑勤。要看干部是否用脑认真思考“三个文明”的建设。在思考问题时是否沉着、冷静,出现非常紧急情况,是否也能冷静思考,清楚快速决策和处理。二是腿勤。看干部是否用双腿深入站所、街道社区,了解人民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三是手勤。了解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后,要考察干部是否用手高效处理各项事情和工作,还是对工作推诿拖拉,甩手了事。
绩:首先了解干部在三大产业上的实绩。一是第一产业上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做了什么具体有效的工作,有什么实绩。二是在第二、三产业中新发展了什么项目,增加了多少人就业,就业人员人均收入多少。其次,了解干部管理执政实绩。一是看其在任时减少或是增加了多少债务;二是看其在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和单位财政收入上是增加或是减少了多少;三是在解决社会事务成果上看其协调处理了什么事务,取得了什么具体成果。
廉:要考察干部三种廉政建设能力。一看是否有用正反典型自我教育的能力。问其知道有什么正面典型,值得学习什么;问其知道有什么反面典型,值得吸取什么教训,如果其清楚正反典型则心中就有杆秤,在日常的思想中就有防线。二看是否有用自省、自律和自我反思的能力。能否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反思、自我管理,对许多问题的处理能能做到三思而后行,还是对任何事情错也罢、对也罢,无所谓。三看是否有用方圆规矩自我规范的能力。做人做事是否有原则,特别是在遵守法纪条规上是否按规则来行事,还是毫无规则意识、乱来一通。
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我是一名普通的监督员,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名新兵,也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党员。作为一名执法战线上的工作者,从我们踏入大学的那一刻起,从我们迈上工作岗位的那一瞬间始,我们便无时无刻不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而工作,我们把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我们终生奋斗的事业,关键时刻不惜牺牲一切乃至生命。做好本职工作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础,只有秉公执法才能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才能达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证卫生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工作目标。为了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我在此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向我看齐,是时代的需要,是个人发展的需要,是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党保持先进性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们的群众不需要空洞的口号,需要的是心悦诚服的行动。我是共产党员,请向我看齐!对我们每一个党员来说,它需要果敢的勇气,需要持之以恒的毅力,需要脚踏实地的奉献,需要严于律已的品格,更需要接受群众监督的坦荡!“向我看齐”应该是每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共产党员能够说出、敢于说出也应该说出的平凡语言,它并不仅是做得好不好的标准,更是做得够不够的标准。“向我看齐”是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向我看齐”就是要自己首先做好,事事处处以身作则,就是给群众一面镜子,让群众每时每刻都能用这面镜子检验党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看是否符合共产党员、国家干部的标准;就是给自己一根无形的鞭子,时时刻刻用它鞭策自己不做一丝一毫有损于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只要按照这个标准和要求去做了,就不会办错事;即使做不到,做不好,群众也是会谅解的。
首先,“向我看齐”要具备为公、为民的思想,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体现在执法上,为人民的利益用好权、执好法;体现在服务上,为人民服务要全心全意、真心真意、实心实意。只有做到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一言一行让群众评议,一举一动让群众监督,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作为监督执法岗位上的共产党员,找好自己工作的出发点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只有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才能在执法上做到秉公执法,在服务上热情服务,真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其次,“向我看齐”要求具备较高的实践“三个代表”的本领。仅有好的出发点是不够的,还要有更高的实践技能,对于每一名党员来说,都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业务技能,胜任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的处理;对单位而言,要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提高整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在管理上下功夫,挖潜力。
第三,勤奋工作“向我看齐”。时下各项工作任务繁忙,任务日趋艰巨,人口众多,外来流动人口多且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卫生问题尤显突出;如何紧跟时代步伐,实践好北京在XX年年率先实现现代化,完成好“新北京、新奥运”的既定目标,任务艰巨,时不我待,只有勤于工作,勤于思考,勤于发现问题,勤于解决问题,我们的任务才能圆满完成。第四,廉洁自律“向我看齐”。
廉洁自律要做到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一是要提高自身精神境界,筑牢思想道德反腐倡廉的防线;二是要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三是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严于律己,敢于律他,做好表率,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如果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敢于说向我看齐,那么令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就会销声匿迹,社会风气也将大为好转;党员干部敢于说向我看齐,我们单位的廉政建设也就会做得更好。第五,“向我看齐”是对所有共产党员的要求。“党员向我看齐,群众向党员看齐”,每一名党员都挂上了党员的标志,主动向群众亮出党员身份,让我们再喊出“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的口号,真正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团结一致,做好监督工作。监督工作依靠的是团队,而不仅是个人的力量,依靠的是所有的党员群众,团结同志,团结群众,正是党的先进性的有力体现。只有团结一致,组成团队,才能把党员的先进性变成党支部的先进性;只有团结一致,团结群众,才能把党支部的先进性变成党的先进性。
今天,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在“新北京,新奥运”的口号响彻耳边之时,在进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之际,我们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否都能理直气壮并且问心无愧地道一声:我是共产党员,请向我看齐!我是共产党员,请向我看齐!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让我们互勉吧。
在县人大代表视察看守所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要点
今年是我县看守所建成的第x个年头,也是看守所搬迁新址的第一年,同时也是我国新刑诉法实施的第一年,在这个特别的时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看守所工作进行了视察,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实地看看并了解新看守所的运行情况,大家来关心看守所工作;二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进看守所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刚才,我们实地视察了看守所,又听取了县公安局局长__x关于看守所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看守所工作,畅所欲言,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对看守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近年来,县看守所在县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维护监所正常秩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做好看守所新址搬迁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看守所新址的顺利搬迁,使我县的看守所整体管理水平又提升了一个层次。这些成绩是在人员少、困难多的情况下取得的,十分不易。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你们的辛勤工作和所取得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对看守所工作再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依法管理,着力保障监所安全。安全工作是看守所永恒的主题。看守所担负着监管人犯的重要使命,管理的好坏,监所的安危,直接影响到案件的顺利侦查、、审判以及短期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社会治安稳定。因此,依法管理,保障安全显得十分重要。我县看守所实现了14年安全无事故的业绩,成绩的取得与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监管民警的辛苦付出是分不开的,希望公安机关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始终坚持“依法监管、保障人权、安全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和教育改造工作。要抓紧适应新环境,看守所搬迁不久,虽然基础设施更好了,但管教民警对所内的情况还不是十分熟悉,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还没有完全掌握,要抓紧熟悉、掌握,确保监管安全。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很多、很严密,关键在落实,要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人,在程序上确保看守所管理的安全高效。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坚决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现象,切实维护正常监管秩序。
二、文明管理,着力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看守所关押的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以及刑期、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人犯,这些人的合法权益同样需要给予保护,这实际上就是人权保护问题。因此,我们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上,要坚持做到文明管理,严禁打骂、体罚和虐待人犯,对于他们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告知。要关心他们的生活,重视监室的清洁卫生。监管对象在羁押期间的伙食,应当按规定的标准给予供应。看守所要严格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对于他们因疾病原因需要治疗的,要给予及时的治疗。要严格落实律师会见制度,律师无障碍会见制度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的一个切实体现,这个制度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通过文明管理,充分保障每一个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在押人员感动、感化、感悟,从而积极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
三、抓好队伍,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看守所监管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按照“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监管队伍,使监管民警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成为感化教育被监管人员的导师和朋友。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示范教育,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深挖犯罪本领,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各方配合,着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看守所工作,县公安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分析研究看守工作情况;有关部门、官路镇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帮助看守所解决实际问题。司法机关的办案部门要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减轻监所压力。武警中队要加强配合,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看守工作。检察院的驻所检查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监管工作的检查督导,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促进看守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监管场所。县人大代表要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看守所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共同帮助看守所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监所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公安机关特别是监管干警始终保持良好的传统
和作风,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真正做到设施一流、工作一流、业绩一流。(编辑:果宝)
2017政府调研报告范文一:
政府改革委员会派几路人马,奔赴各地,深入基层和一线,想搞清楚群众对政府的意见.他们不辞辛劳,长途奔波,翻山越岭,深入工矿企业,学校部队医院等许许多多单位.走到哪里,与人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人民群众对他们务实的工作作风非常满意,把掏心话端出来.他们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了详细的记录,调研结束归来,各路人马都做了细致的归纳和梳理,得出的结论,让政府改革委员主任感到非常吃惊.由于笔者是政府改革委员主任要好朋友,他就在邀请我吃饭的时候,向我坦诚布公地做了讲述.回到家中,我根据他的讲述,总结如下:
一是群众对领导干部吃喝非常反感.领导干部最喜欢吃喝,开会吃,招待上级领导吃,下乡吃,检查工作吃.看看领导们身体发福,肚子圆鼓鼓的,额头发光,手心手背油腻腻的,就能判断出吃了国家和群众多少饭菜,喝了多少酒.无怪乎群众戏言:要抓腐败的领导的,只要看看身体胖瘦就抓不错人.想一想,有道理,如果是一个不好吃的领导,必然殚精竭虑想人民所想,急群众所急,夜来卧听风雨声,疑是民间疾苦声,他会发胖吗?
二是群众对领导干部专权非常反感.由于一言堂,领导没有好处不办事,得到好处乱办事.银行贷款,不看信誉,而是看钱送的多少来放款.扶贫攻坚,扶贫都扶贫给有关系的人群中去了.底保问题层出不穷.干部提拔,人事任免,常委会也就是常委会.
三是群众对领导干部一支笔非常反感.由于失去有效监督,一支笔敢顶风违纪,单位和部门的开支合理不合理,都得到一路放行.国有资财损失惨重,国家负债累累,就不难想象.
四是群众对领导部干任人唯亲非常反感.制度形同虚设,给普通人制定的.一人飞升,仙及鸡犬现象司空见惯,狡诈和溜须拍马的人,得到提拔和重用,要么放在重要岗位或清闲岗位上.
五是群众对领导干部浮夸风非常反感.如今,做形象工程和应急工作是许多领导干部的拿手好戏.这些工程是面子工程,短平快.造假已经是蒙蔽上级检查的很重要手段.有时,为了Gdp,年报谎报实情,在数字上大做文章.
六是群众对领导干部坐骑非常反感.领导的屁股大,值钱,人有身价.一个屁股坐一座楼,一次出行花掉贫困孩子几年的学费.家到办公的地方,徒步只需要几分钟,可不愿掉身价.公车家用,已经不成文的制度化,而用公车活朋友拜弟兄,不是少数.
七是群众对领导干部拉拢感情非常反感.逢年过节,拿公款或土特产等变相手段一级领导看望一级领导,形成定例.红白事,上司敛财和下属巴结,蔚然成风.
八是群众对领导干部周游列国非常反感.许多领导,借外边学习和考察机会,带着家人四处周游,到处旅行,吃高档饭,住高级宾馆,大肆花销,眉头不皱一皱.
九是群众对领导干部对藐视群众首创精神非常反感.为数不少的领导,不喜欢征集群众的智慧和良好的建议,要么独断专行,要么只听取个别高参意见,即使开些这方面的会议,也是冠冕堂皇,装装样子.这种高高在上的做法,违背客观实际,只能犯下指鹿为马的错误.工程重复建设就是最好的例子.
十是群众对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的做法非常反感.有些领导,喜欢给群众许愿,可是当群众完成预期目标,就搪塞,要么找漏洞.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丧失了群众对领导的信任和拥护.
十一群众对领导干部贪得无厌非常反感.我们不少干部,安排工作要别人送钱,正常提拔和调动干部逼迫人送钱,工程上要钱,买东西吃回扣.只要有一线机会,都不放过,真正的雁过拔毛,令人十分反感.
2017政府调研报告范文二: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府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我镇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为深入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成立了我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二、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制定了政府权力清单和对应的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职责。进一步推进我镇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和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了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单位和部门没有擅自更改权力事项。
二是公布了我镇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明确服务职责。在全镇范围内对公布目录进行宣传普及,严格按照公布目录提供便民服务,在规范了事项管理的同时,也更方便了人民群众日常办事。同时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制定岗位职责,强化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服务。2017年,我镇共接待前来办事群众8000余人次,为群众办理事项3000余项,实现了便民、高效和廉洁的目标。
三、规范行政决策,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3〕8号)和《中共江安县委办公室、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委办〔2013〕8号),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建立了《水清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程序暂行规定》、《水清镇重大行政决策追究制度》,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规范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均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结果将作为政府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
二是明确原则。以谁决策、谁负责为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情况的,将依法将进行倒查和纠错问责,重大行政决策将实行终身追究。
三是寻求后盾。聘请熟悉各类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为政府决策提供坚强后盾。主要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为我镇各项政策法规和事务提供法律支持服务,特别在项目投资、依法行权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型政府
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大力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在公开形式上,我们为了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继续通过公开栏、会议、农村广播网络、编发简报以及电视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我们还努利用现有信息网络,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今年以来,在宜宾市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政务180余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对政府、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必要时召开人代会,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
五、严格执行十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
(一)密切联系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1.完善工作机制。把贯彻《十项规定》与创新争优、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者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作风。
2.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尽量使用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汇报和传达工作,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对必须要发的文件提高行文质量,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减少会议数量,精简会议程序和内容,压缩会议时间。
3.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加强物资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办公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坚决按照上级标准接待和安排各类公务活动,中午禁酒。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修订出台公车管理制度,一般公务活动不用公车,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晚上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接受群众监督,发现违规现象按规定严肃处理。
4.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明确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上网聊天,不炒股,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明确工作责任,充满激情抓工作,脚踏实地干事业,展现政府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强化服务职能。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队伍建设。
全镇把贯彻落实《十项规定》与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并采取了四查四看四强化的检查措施。一是查思想作风,看是否存在创新意识不强等,强化对浮庸散奢作风整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查廉洁从政,看是否自觉严格执行《十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政府服务,看服务态度是否端正、服务行为是否规范。强化全心全意为居民和社会各界服务意识。四是查行政效能,看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强化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通过检查我们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一是改进调查研究方式,轻车简从;二是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三是精简文件简报;四是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五是取消年终聚会,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六是切实服务基层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七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