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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务制度

时间:2024-02-23 16:03:59

乡镇财务制度

第1篇

【关键词】新医改;经济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对于乡镇卫生院而言,深化对于卫生院经济运行模式的改革更有必要,这不仅在于乡镇卫生院的很多经济管理与运行模式都十分低效,这也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的经营绩效的根本。本文将深入剖析新医改背景下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运行模式所提出的一些深度革新,并且解读这些变革在乡镇卫生院可以有的实施方式,进而让乡镇卫生院的财务会计制度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与建设。

一、深化对于乡镇卫生院运营成本的控制

新医改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模式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可以体现在很多具体的方面,首先,新医改背景下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成本控制有了更好的管理,这对于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运营绩效,让卫生院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很有帮助。这种转变可以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透过对于运营成本深入而全面的分析,提出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并且尽可能的降低很多乡镇卫生院不必要的活动成本及医疗成本,这样才能够促进卫生院的高效运营,并且极大的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绩效;2)透过全成本核算的实行,这将会极大的为价格主管部门在各方面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上提供参考依据,为单病种的医保方在付费时提供有效的成本参照,这也会为医改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3)全成本核算的推行,能够促进乡镇卫生院各级部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与高效化;4)实现全成本核算还能够很好的增强乡镇卫生院内部员工的成本意识,进而在卫生院上下形成良好的氛围,这会促进节约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并且能够实现乡镇卫生院内部人员、设备、资金等的优化配置,这样才能够充分提升乡镇卫生院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新财务制度在乡镇卫生院成本管理上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与方向,这些指引将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本核算朝着更为精确、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这也是提升乡镇卫生院运营成本的根基。

二、加强对于乡镇卫生院预算的管理

一直以来,乡镇卫生院在预算管理上都存在各种问题,新医改制度下对于卫生院的预算管理提出了很多全面而细致的要求,这些制度在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中的有效执行将会极大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经营绩效的提升。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在旧卫生院制度中涉及很少,新制度明确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明确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对卫生院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所遵循的方法、原则、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以及卫生院等主体在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职责。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革新,极大的弥补了一直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预算管理上的各种漏洞。

三、渗透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新制度下让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财务会计以及经济运行的管理上都趋向于精细化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趋势。过往的很多乡镇卫生院在财务管理上都不够清晰透明,很多管理上的细节做得比较马虎,这一点在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管理与运行上体现的更为明显。这是一个很有必要改善的问题,新制度下在这个方面也有着极大的革新,财务管理的精细化能够很好的得以体现。首先,对于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提出了更为深入与具体的要求,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这样有助于乡镇卫生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良好建设。新制度对于成本管理也更加清晰与细致,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也可以很好的得以体现。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中成本管理目标的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分摊流程的制定、成本管理的范畴、成本分析与控制的基本模式等都做出了更为明晰的限定,这将会极大的细化乡镇卫生院的成本归集与核算体系,这样才能够为医疗成本的分摊及核算提供可供验证且口径一致的参照数据。这些变革不仅能够极大的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以及经济运行的效率,这也会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利,在这样的背景下才能够慢慢缓解人民群众“看不起病”、“看病贵”的担忧,这也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革新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体制

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体制可以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透明性,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数据的规范性与可用性,深化对于卫生院财政支出的有效监管。新制度的运营将会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总资产规模、对于国家投入的利用效率等有更加清晰的呈现,对于收支分类会有更明确的界定,财务报表也会更加规范与透明,乡镇卫生院的财务信息也会更为精准。这些都是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体制需要落实的范畴。此外,新制度下也会进一步促进乡镇卫生院完善自身的财务报告体系,这将会更好地满足多方面的财务信息需求。这些都会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规范与标准,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够更好的向各方公布相应的财务信息,进而实现乡镇卫生院财务数据的公开透明。

五、有效进行财务风险管控

新制度下为乡镇卫生院在财务风险管理上也提出了一些要求,2015年第12期下旬刊(总第610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12,2015(CumulativetyNO.610)这是过往被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忽视的一个环节,具体可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乡镇卫生院不得借入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2)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科学论证,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会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批准;3)严格禁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4)在资产核算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对期限超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

六、转变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的模式

一直以来,卫生院的经验管理模式都受到人民群众的诟病,卫生院过分注重盈利,以商业目的为首要考虑也是造成人民“看不起病”“、看病贵”的呼声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一点不仅在城市内的医院体现的尤为明显,在很多乡镇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也非常常见。新医改背景下重新设定了卫生院的经验管理模式,卫生院被设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允许以盈利为追求。这种转变非常可喜,也是一个很好的趋势所在,这将会极大的改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观念与服务质量。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镇卫生院会更加注重对于患者的服务,会将效益的考虑放在次要位置,而是首先给患者解决他们的问题与担忧。很多人会认为,这种类似公益的行为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浪费,这种理解并不深刻。在这样的背景下必然会进一步推动乡镇卫生院在财务管理以及经济运营模式上做出深度革新,会让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并且加强对于成本收支的核算,这些都会推进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与管理朝着更为高效的方向发展,并且有助于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乡镇卫生院要改变自身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与运转模式,要推进卫生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革新,要透过专业人士的引导来为乡镇卫生院建立更加规范、标准、科学、有效的运营模式。这不仅能够极大的降低乡镇卫生院的运营成本,提升乡镇卫生院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这也会给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对于改善医患关系,维护乡镇卫生院的社会公益性,促进和谐社会的营造都会起到极大的推动效用。

七、新医改对乡镇卫生院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新医改背景下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模式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将会朝着更加规范、标准、透明的方向发展。这不仅能够解决乡镇卫生院经济运行效率低的实际问题,这也会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营模式的革新,进而让乡镇卫生院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新医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实现了零利润,作为替代,财政进行药差补助,药品价格及销售量均大幅降低,医疗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下降明显。由于有稳定的财政补助保障,生存问题可望解决,且不合理医疗行为已变得无利可图,乡镇卫生院开展“小马拉大车”似的大型手术、疑难重症救治、大处方、不合理检查等等趋利性动机已不复存在,转而开展基本医疗,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疗服务手段、延伸医疗服务内容,根据自身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稳妥地开展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医疗安全,获得合理的业务收入。

八、结语

新医改背景下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模式提出了很多革新方向,这些变革极大的推动了乡镇卫生院的整体经营绩效。新医改背景下首先极大的提升了乡镇卫生院的成本管控效率,并且深化了对于预算的有效管理。这些管理模式上的更新将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朝着更为精确、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这也是提升乡镇卫生院运营成本的根基。新医改背景下让乡镇卫生院的经营理念也有所更新,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很好的得以渗透,对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的标准化管理也在慢慢得到落实。这种变革不仅能够极大的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以及经济运行的效率,这也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革新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此外,乡镇卫生院的经营管理模式也在慢慢发生转变,新医改背景下重新设定了乡镇卫生院的经验管理模式,卫生院被设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这对于改善医患关系,维护乡镇卫生院的社会公益性,促进和谐社会的营造都会起到极大的推动效用。

作者:顾娟 单位:江苏省东台市富安中心卫生院

参考文献

[1]王思芬.浅析卫生院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J].知识经济,2009(04).

[2]卢继青,杜文娟.卫生院会计制度弊端及其完善措施思考[J].财会通讯,2009(13).

[3]陈岳.卫生院会计制度改革探讨[J].经营管理者,2009(10).

第2篇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也随之发展,我国乡镇财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作出了相应改革,解决了当前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部分问题,但没有深入领会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精神,在实际改革中或多或少地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如何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关注的焦点问题。鉴于此,笔者对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行了相关思考。

一、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对乡镇财务管理大有裨益。乡镇财政是中国乡镇政府管理的一级财政。在乡镇财务管理中,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大大提高乡镇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促进乡镇财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从国库集中支付的优越性上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传统的支付制度,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弊端,在乡镇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过程中,提高了财政资金到位速度和使用效益,大大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使财政部门对财政形势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不仅如此,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还可以有效防止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金融机构较少,制约改革工作;缺乏专业的财务业务能力;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随意性大;账户数量多,资金管理不规范等几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是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许多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者受传统的财务管理方式的影响,只要求会计准确核算,没有重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乡镇领导改革主动性以及积极性低下,这都是由于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不足造成的,使得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二)金融机构较少,制约改革工作

金融机构较少,制约改革工作,也是当前乡镇财政国库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又一问题。由于不同乡镇地理位置及经济状况不尽相同,金融机构在乡镇的设立也就存在着分布不均匀的情况,有些乡镇的金融机构较少,不能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作用,使得乡镇财政国库制度改革难以深入发展。

(三)缺乏专业的财务业务能力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财务管理的专业性要求较高,要求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的财务业务能力,使得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陷入困境。就目前而言,在乡镇政府财务管理工作中,往往由于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不足,不能适应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不利于推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随意性大

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随意性大,也是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瓶颈。由于预算编制工作仍然存在较严重的随意性,对乡镇政府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和严谨,有的乡镇政府年内预算有追加调整现象,使得财务管理的数据不准确,严重制约着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发展,这些都无法对资金进行科学、有效的细化处理。

(五)账户数量多,资金管理不规范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账户数量多,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由于乡镇政府财务涉及金额较大,财务账户数量多,资金管理不规范,极大地影响着当前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在了解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解决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一)克服困难,加强宣传

克服困难,加强宣传是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关键。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或多或少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我们要秉着排除万难的决心,克服困难,加强宣传,重视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作用,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服务。在具体做法上,横扫每一项改革能否成功,宣传工作至关重要。县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力度,为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科学推进,规范管理

科学推进,规范管理是在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要综合分析各个乡镇的管理水平以及实际发展状况,根据相关规范开展管理工作,保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能够为乡镇带来便利,根据乡镇具体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改革模式,提高改革效果。

(三)加大培训,优化人员

加大培训,优化人员是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制度改革中,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应相应提高,在具体做法上,要提高其财务专业技能,使其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支付软件,掌握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和会计核算内容,不仅如此,还要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强化预算,细化工作

强化预算,细化工作在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制度改革中的作用不容小觑。不断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编制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实行精细化改革,针对财务部门预算制度实行全面推广应用,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全面推广预算公开制度,保证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清晰度,促进预算工作科学性的提升,同时增加其可执行度,确保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能够有效推进。

(五)乡财县管,统一支付

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制度改革还应采取乡财县管、统一支付的策略。规范的账户体系是开展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的前提和基础。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制度改革中,根据政策要求规范相关操作,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时,必须要严格遵循“乡财县管”的原则,避免预算管理权出现改变,此外,针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程统一设置,促进资金支付方式走向统一化。

第3篇

合理设置乡镇财政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

各乡镇要规范乡镇财政所名称和人员编制,统一使用“××乡(镇)财政所”名称;重新合理核定乡镇财政所的人员编制,确保5名工作人员到岗,从而确保乡镇财政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重新界定乡镇财政所主要职责

1、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保证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负责提供和落实农村范围内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做好相应的综合协调工作。3、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项目数据的统计和审核,监督管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4、负责管理乡镇机关财务收支活动,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项,组织实施乡镇和村级财务核算及监督工作。5、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实施债权债务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制约机制,保护农民的利益。7、负责新农合参合人员基金的代收工作。8、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规章制度

1、完善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目标及考核奖惩制度,完善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清查、会计档案、民主理财、内部控制、政务公开等管理制度。

2、规范财政所工作制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申报、立项、决算、跟踪问效等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及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财政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申报、认定、审核、公示管理制度,促进基层财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执行力。

3、建立工作考评奖惩机制。建立乡镇财政所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基础工作考核机制、财政资金落实与业绩挂钩和违法违纪“一票否决”惩罚机制,为确保乡镇财政工作完成,提升乡镇财政工作质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切实加强乡镇财政所干部队伍建设

采取多种途径全面提高乡镇财政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夯实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加大乡镇财政所硬件建设的投入。将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办公用房采取单门独院或综合办公区中相对独立办公,设有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财政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中财政服务大厅不少于40平方米,一律柜台时开放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大厅设有便民临时休息排椅、饮水机、资金发放明白卡、服务电话。统一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统一制作室外政策宣传栏或宣传牌、电子屏、自行车存放处,做到室内外整洁优美,干净卫生。财务室安装防盗门窗,配备保险柜、报警器等。档案室配有5-8组铁皮档案柜,有档案管理“七方”措施。财政所人员统一制作岗位牌,佩戴胸牌上岗,衣着整洁,语言文明,精神饱满,服务热情,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加快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快“金财工程”向乡镇财政所的延伸,为乡镇财政所配备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实现办公信息化和管理信息化。全面实现乡镇财政与省市县财政信息共享,实现电子记账、重要制度上墙,设立举报台和监督电话。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要把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尽快全面开展工作。要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乡镇财政所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乡镇财政所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乡镇的领导小组名单务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制定方案,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的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分析乡镇财政所的基本现状,县财政局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分类指导,2010年确定新马头镇和香城固镇两个乡镇财政所为标准化建设试点,试点乡镇要严格按照示范点规范化标准要求必须在11月底前达标。其它乡镇也要认真谋划,制定精细、科学实施方案予以推进,但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任务。各乡镇的实施方案于2010年8月3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

第4篇

一、开拓进取,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锐减、债务包袱沉重、乡村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的严峻现实,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积极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基层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完善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我市是典型的农业主产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县乡财政困难一直是困扰基层政权的首要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县乡财政面临的财政收入锐减与财力需求过旺的矛盾、有限的财力与沉重的债务的矛盾、财力匮乏与公共服务需求增加的矛盾、财政调控手段缺乏与增强基层政权施政能力的矛盾以及大量财力下移与管理方式落后的矛盾日趋突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各县区财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直面困难和矛盾,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大胆探索以“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为主要特点的县乡财政管理模式,形成了一套基本适应当前县乡财政经济形势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确立了县乡财政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各县区结合实际,统一思想,提高了对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现状和应履行的职能职责的认识,坚定了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的信心和决心,明确了调整县乡财政体制的四项原则。即坚持“财力下移、支出缺口上移、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确保乡村的支出预算水平与乡村职责相对应,县区委托乡镇政府承办的事务,由县区相关部门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得要求乡镇自筹或配套;坚持保运转与促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保运转,量力而行搞发展;坚持保障与节俭并重的原则,在节俭中实现保障,在保障中突出节俭。二是调整了乡镇财政收入征管机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尤其是停征农业税以后,全市90%以上的乡镇已基本无财政税收收入的实际,各县区撤销了乡镇金库,税收收入由县级税务部门统征,非税收入票据由县区财政部门统管,所有财政收入全额缴入县级金库或财政专户,消除了多年来乡镇因税源不足依靠挪借资金垫税、买税卖税、收入空转完成收入任务的现象。体制调整后,仅巴州区每年减轻乡镇“垫税”负担545万元,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了乡镇职能向改善民生、改进公共服务、发展地方经济转变。三是建立了乡村必须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直面现实,针对我市绝大多数乡镇已无力再作为一级实体财政,不能独立承担乡镇运转、稳定、发展必须支出的实际,一方面取消了乡镇定额上解、递增上解等财政体制,当年减少乡镇上解县区财政收入任务5735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乡镇支出压力,另一方面配合乡镇收入全额上划为县区收入改革的实施,将乡镇必须的财政支出全额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直接保障。体制调整当年,各县区财政调整本级支出结构对乡镇新增补助6800余万元,乡镇运转、稳定和发展的必须支出得到基本保障。四是完善了乡镇财政机构,转变了乡镇财政职能。各县区撤消了片区财政机构,恢复了乡镇财政所,并分乡镇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与乡镇财政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选配好乡镇财政所长。近年来,通过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初步建立了一支忠于职守、能较好履职尽责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为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各县区积极适应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变化的需要,将乡镇财政职能重新定位为资金、资产、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服务等七个方面,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各县区财政部门遵循“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统管、支出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总体思路,把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的基本支出,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并在资金调度上全力保障,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一是合理划分支出责任。各县区结合县乡两级的事权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县乡两级财政的支出责任,将乡镇公用经费、村集体管理费以及除优抚救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文化事业外的有关项目经费的支出责任划为乡镇的支出责任,并由县区财政按规定调度资金给予保障。二是建立了乡村基层组织运转必须经费的保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各县区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应得的个人利益,将乡镇财政供给的人员经费和村组干部报酬全部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并直发到人,乡镇民政优抚、社会保障、惠农补贴等支出由县区财政足额预算并基本实现财政直发。同时,各县区结合财力实际,分类制定了乡镇行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以及村集体组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2009年,南江县乡镇行政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人年均8000元,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人年均3000元,村集体组织办公经费标准达到村年均3500至4000元。三是逐步缓解了乡村社会事业发展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按照县乡支出责任划分,各县区制定了乡镇经常性专项经费预算办法,采取按相关因素计算分配等行之有效的办法,预算安排乡镇经常性项目经费,努力保障乡镇场镇建设及公共卫生管理、维护乡村安全稳定、乡村道路养护、抢险救灾等经常性支出,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必须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正得到逐步缓解。**县2009年年初预算对乡镇场镇公共卫生管理费按每个中心场镇一年4.5万元、一般场镇一年3万元、集镇每年1.6万元核定,对通乡道路养护费按每公里1000元核定,为乡镇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四是结合财力实际预算偿还乡镇政府性债务资金。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基本做到了按年初预算财力总额的5%预算安排偿还乡镇政府性债务资金,执行政策的当年县区财政用于偿还乡镇政府性债务资金总额达到4449万元。近年来,按照上级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安排部署,除上级补助外,各县区采取预算安排、盘活校产、追收债权等办法积极主动筹措资金2.81亿元,已累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9.19亿元,极大地缓解了乡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支出压力。

(三)提高了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农村税费改革尤其是农村综合改革之后,乡村基层组织的职能由原来的管民、治民向服务群众、改善民生转变,由原来的催粮催款向落实政策、监管资金转变。各县区结合乡镇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及时重新定位乡镇财政职能,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并结合更多的财政性资金向村集体组织倾斜转移的实际,不断探索加强村集体组织财务收支监管的新举措,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应乡镇新形势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提高了乡镇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规范了乡镇收入管理。按照乡镇财政职能定位,部分乡镇财政所积极协助税务部门监控本辖区的税源,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社会抚养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加强了乡村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管理,探索建立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征缴台帐。**镇建立了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对村集体组织各项收入、支出实行“一表清”,实现了村集体组织年度收支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改变了过去那种家底不清、管理无序的混乱状况。二是加强了乡镇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县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并按照统一规定不断细化公用经费定额包干实施办法,厉行节约,努力确保收支平衡;不断创新方式,加强了上级安排的农业、水利、交通、教育、卫生、扶贫、优抚、社保以及涉农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努力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完善“零户统管”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实行集中收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县制定了乡镇公用支出限额管理及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等办法,有效地强化了乡镇支出管理。三是探索做好服务工作。不少乡镇财政所积极主动服务于有关支农专项资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建立政策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户提供财税政策和其他农村政策服务;构建了工作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会计服务,帮助其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提供会计培训,协助民营企业申请政府政策性支持项目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有关财税方面的问题。四是努力推行“政务公开”。各乡镇财政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乡镇人代会报告上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县区财政局批复的当年度收支预算,及时报告乡镇债务的消化及新增债务的控制管理情况。部分乡镇财政所采取方便群众知晓和理解的方式,定期公开乡镇财务收支,努力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预算公开,财务执行结果公开。五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在坚持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主体权、资产所有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收益权、资金使用审批权、经营自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部分县区、乡镇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帮助村集体组织成立了由村委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理财小组,负责研究和管理村组各项经济事务和财务收支活动,成立了由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对理财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核实。**县**镇指导村委会根据当年资金来源编制收支预算,交理财小组审查后由乡镇财政监督执行,执行情况定期公开,年度结束后,村委会根据当年收支实际编制决算,由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审查后张榜公示。同时,部分乡镇建立完善了村账乡管制度,村集体使用的财政性资金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使用权归村集体,村集体账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切实履行乡镇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职能。目前,**县已在全县各乡镇实施了“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做到了村级预算管理精细化、村级资金管理民主化、村级会计核算集中化、村级财务监管制度化。六是强化了对乡镇财政财务的监管。各县区财政局围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新增债务、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三个重点,努力加强乡镇财政运行的监管。**县建立了“乡镇财务监审制度”、“债务管理制度”、“乡镇偿债资金奖补办法”,南江县建立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巴州区、通江县也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乡镇财政财务和乡村债务监管的制度和办法,这些都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

(四)遏制了乡村债务的膨胀

近年来,各县区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对乡村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挤干“水分”予以锁定,建立了债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了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了乡村不准举债、不敢举债、不能举债的控债机制。通江县组织县级部门全面开展对乡村的财务清理,核减乡村债务2.5亿元,采取“统一换据、现场确认”的办法锁定债务,为进一步化解控制乡村债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县结合实际创新了债务管理方式,将乡镇债务与经常性经费剥离,县级在线监控,健全了“专人、专账、专票、专户、专网”的债务监督体系。全市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后,有效堵住了乡镇随意举债的口子,自2004年锁定乡村债务以来,乡镇政府基本没有发生新的债务。同时,采取预算安排、盘活资产、对口使用项目资金等措施,筹集偿债资金,确保了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和处理因债务引发的特殊矛盾有基本的资金来源,促进了全市农村社会的基本稳定。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2.8亿元,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比上年减少1.9亿元。

近年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乡镇财政运行及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乡镇支出保障不到位。乡镇基本运转所需公用经费标准偏低,农村公益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一些专项经费无预算或预算保障不够。二是村组干部待遇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偏低。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还停留在原有水平,村组干部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区和乡镇对村级财务管理认识不够,未启动“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四是部分乡镇财政机构不健全,乡镇财政人员不落实。少数乡镇未按规定设置乡镇财政机构,部分乡镇财政机构有名无实,不能正常运转。五是乡村债务化解难,影响乡村组织运转和社会稳定。截至2008年底,全市乡村两级债务余额仍高达22.1亿元,化债资金来源匮乏。存在以上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努力不够、改革不到位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深化乡镇财政改革,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二、再接再厉,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上台阶

2009年,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和“促发展、保重点、争政策、强管理、上水平”的财政工作总体思路,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实施“两个强力推进”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实施民生工程相结合,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职能,以进一步深化“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为重点,推进乡镇财政管理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

要按照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权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确保县乡财政良性运行。

一是要健全乡镇财政基本支出保障机制。乡镇财政收入管理体制变化后,乡镇所有的财政收入已全部上划县区财政管理,事实上乡镇财政已无任何收入来源,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其职能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必须的财力、资金来源,已经与县级部门一样只有依靠县区财政保障。各县区财政部门对此必须清醒认识,必须自觉承担起保障乡镇必须支出的责任,不得在安排给乡镇的财力、资金上留有缺口。要认真清理核实乡镇干部职工编制性质、工资标准和在岗情况,坚决杜绝吃“空饷”。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优先保障涉及乡镇干部职工个人利益的支出,凡是国家政策规定应纳入财政预算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支出,必须不漏项目、不降标准地按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足额预算,并尽最大努力创造条件实行财政直发。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乡镇公用经费定额,力争尽快达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定的标准,并同步增长。要结合乡镇事权和上级下达给乡镇的工作任务的实际,按照保障和节俭并重的原则,预算安排乡镇必须的项目性支出。当前,尤其要重点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民生工程、县乡道路维护等必须的支出,努力促进乡村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要健全村级支出保障机制。村组干部队伍是各级党委政府管理、服务农村社会的重要力量,村组干部队伍的稳定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能否在农村基层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任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及村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标准。要结合实际安排财力,努力完善村组干部基本报酬激励机制,继续推行“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工作需要,适时增加调整。同时,要因地制宜推行兼职兼薪等办法,提高村组干部待遇水平,采取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村组干部给予补贴等有效措施,促进村组干部队伍稳定,努力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要健全对乡镇财政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只有努力发展县域经济才是最终解决我市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各县区要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对乡镇党委政府抓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经济发展成效显著、财源建设力度大、财政收入明显增长、农民纯收入明显提高的乡镇,要给予奖励扶持。同时,要完善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的考核制度,要根据乡镇财政部门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执行收支预算、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履行村级财务监管职责、会计核算规范化等工作情况,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乡镇财政职能职责履行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以“金财工程”为技术支撑,努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统管、支出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特点的乡镇财政管理运行方式和运行程序。一是要加快实现县乡联网。在实施乡财县管工作中,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四级骨干网建设,尽快实现县乡财政联网,在确保网络畅通、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乡财县管乡用”运行程序。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乡镇财政预算网上审核、预算指标网上查询、支付计划网上申报、资金网上支付、收入网上对账和收支网上监督的目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加强县区财政对乡镇财政运行的监督。各县区财政要利用联网平台,动态掌握了解乡镇财政收入、支出、债务变化及会计核算情况,强化在线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要继续围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新增债务、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三个重点,切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措施,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和各项支出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全面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村级直接使用的财政性资金规模逐步扩大,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刻不容缓。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理直气壮地履行对村集体组织使用的财政性资金的监管职能,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村集体组织收支核算的监管。一是要规范村级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方式。要统一制订村级会计集中核算委托书,明确界定村委会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责任清晰,权利明确。二是要规范资金账户开设。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统一开设“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账户”,分村设账,管理、核算除已实行直发的村组干部报酬外财政预算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和各项村集体经济收入,要坚决制止村集体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资金账户。三是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结合各地实际,帮助建立完善村级收入收缴、经费支出审查、资产购买和处置、债务举借和偿还等管理制度,不断帮助村集体组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流程,提高村级组织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四是要督促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示制度。公开透明是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按月向村委会提供村级财务收支公示表,经村委会核对后及时向村民进行公示,确保村级财务公开透明,促进村级财务收支的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指导、督促乡镇财政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户、资金、票据、收支、资产等各项财务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促进乡镇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一是要统一乡镇银行账户设立和管理。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集体组织银行账户的清理,可开可不开的账户要坚决撤销,必须开设的银行账户,要建立健全审查批准制度、银行印鉴保管制度、票据保管制度以及网上支付的密码保管制度,建立印鉴、票据、密码管理相互牵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要规范乡镇支出管理。要按照“四压三停”和勤俭节约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制定规范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按项目实施进度提款报账等相关制度,促进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推行乡镇财务公开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定期向乡镇人代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要采取黑板报、会议、书面材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乡镇财政财务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预算、资产、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要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要创新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的在线监督,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乡村债务管理

要继续巩固乡村债务清理、锁定、化解、控制取得的成效,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乡村债务管理。一是要强化债务信息管理。要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为平台,认真清理、核实债务化解及债务余额情况,加强乡村债务信息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以“金财工程”为技术支撑,强化乡村债务的动态监控。二是要多方筹措资金化解乡村债务。县区财政要继续按不低于当年财力总额5%的标准预算安排化解乡村债务资金,对上级给予的消化债务奖励资金要全额用于消化乡村债务。同时,积极探索乡村债务化解的新方式,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化解乡村债务。三是要继续完善控债机制。在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中,要进一步完善县区财政对乡村债务的控管机制,逗硬执行债务控管制度,严肃查处债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财政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落实、兑现化解资金,认真核实化解数据及相关化解情况,做好迎接省复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目标。

(六)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第5篇

根据《xxx关于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xxx办公x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文件)、xx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xx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xx市xx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2006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xxxx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xxx%)、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x财采购[xxxx]xx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1、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2、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3、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ip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1、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2、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2、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3、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4、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5、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xx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xx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第6篇

根据云南地区部分乡镇机关单位目前的财政管理状态分析,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能够起到以下作用:

1.财政职能作用得以发挥

乡镇财政作为连通群众与国家的重要纽带,其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乡镇财政必须要实现有效的转变,在落实国家农村政策要求的同时,实现对自身所转变职能角色的适应。围绕乡镇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发挥管理社会事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展开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切实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作用,为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做出贡献。

2.实现乡镇财政合理应用

在加强乡镇建设,提升农村经济水平的目标下,乡镇财政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其目前尚未完成本质改善,尤其是教师调整为绩效工资后,乡镇财政压力明显增大,“保工资、保运转”的财政状态并未实现较大改善。在这种前提下,《云南省财政标准化建设规划(2012~2016)》得以颁布,这为提升乡镇财政水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是想要单纯依靠国家政策来实现对乡镇财政状况的改善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还必须要加强县镇财政管理水平,以管理促进步,为实现乡镇财政合理应用做出贡献。

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办法

根据对乡镇财政管理遵循的原则的解读以及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作用分析,笔者认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办法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实施:

1.提升乡镇财政保障调控力度

在这一环节当中,乡镇财政部门要做到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并进行财政预算的合理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当中。在此基础上,要对自身的财政体制予以完善,对县级政府财政部门与乡镇政府财务部门支出责任的有效划分,建立匹配的财政体系,以合理的奖惩机制来鼓励和引导乡镇政府的工作行为,并帮助乡镇政府解决逾期债务,杜绝新债务的出现。

2.建立惠农财政工作新机制

在这一环节当中,主要有三方面工作内容:其一是对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进行创新。通过对补助人员的认定和审核,建立起上下协调、责任明确、操作规范的惠民补助机制。其二是完善农民财政补贴工作。以“一折通”的方式,来完成对农民资金的补贴与发放。并为其编制合理的数据库,以便记录。同时还要建立违规违纪举报奖励制度,以实现对农民资金补助行为的有效监督。其三是对服务机制与形式进行创新。以群众需求为基准点来进行工作机制与形式的改变,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打造服务性财政窗口形象。

3.强化乡镇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首先要加强对自身财务与资产的监管,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来提升乡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建立起健全的资产购买、处置、等级和台帐制度。其次要对专项资金的监督职能予以提升,强化乡镇财务对专项你的监管力度。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要实行全程参与,专项管理。对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但项目实施主体是乡镇政府的专项资金,要做到全程参与监管,以实现乡镇政府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与保护。再次,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对村级财政资金的支付、转移予以监督,全面规范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兵定期对村级财务人员、核算人员开展会计业务培训与经济法纪教育。最后要做好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通过有效监管来解决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杜绝乱摊派、乱加码、乱收费的情况出现,将农民负担控制在最合理的状态之下,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情况的出现。

4.提升乡镇财政队伍综合水平

首先要对岗位管理进行强化,通过建立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台帐的策略,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统一备案管理,从根本上保证乡镇财政队伍的稳定性。其次要做好对乡镇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来提升乡镇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与职业素养的提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基层财务人员到大学当中参加更为深入的配需,使乡镇财政业务进入到一个制度化状态下。最后要建立起科学的考核机制,通过将乡镇财政工作情况纳入乡镇、科室难度考核当中的方式,来对乡镇财政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切实提升乡镇财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乡镇财政工作水平的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三、总结

第7篇

根据《xxx关于xxxx年深化农村税费xx工作的通知》(x发[xxxx]xx号文件)、《xxx办公x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文件)、xx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关于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开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的意见》和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和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信息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省“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实施县管乡用的统收统支体制,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方式”。现全省已有xx个县市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省财政厅在xx市xx县试点很成功,并要求2006年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全面推行。我县属于推行“乡财县管乡用”之列,现将我县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义。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是解决乡镇“人员太多、收入太少、债务太重(目前乡镇债务xxxx多万元,乡镇负债面达xxx%)、支出太乱”等问题的较好方式,对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基本需要,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乡镇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实行“五统、一管、一审”。即“核算统一、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网络管理、乡镇举债县级审批”。

(一)核算统一。乡镇财政全面实行“两无一统、综合预算”,即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统一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七所八站)一律无会计和出纳岗位,以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镇财政所有收入均在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统一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在县城金融机构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将乡镇原来的“基本经费户”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会计“支出户”。乡镇所有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全部缴入“结算专户”。“支出专户”只能接受来自“结算专户”的拨款。

(三)工资统发。继续实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统发制度,对乡镇机关全额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由县国库每月拨入财政工资统发户和机关社保局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按照x财采购[xxxx]xx号文件规定,参照县直单位执行。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镇财政管理股按照预算计划审核后,交县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管理股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服务商。

(五)票据统管。

1、乡镇所使用的票据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领取,各乡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保管及核销工作。

2、乡镇领用的票据只限于乡镇财政供给单位和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使用,其他“三权”在上的单位不得在乡镇领取票据。

3、对票据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制度,并做到票单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凭银行缴款单核销收费票据。

(六)实行乡镇举债县级审批制度。乡镇原有的债权债务要按债权债务的发生时间、形成原因、资金来源、约定利率、还本付息等情况,逐一清理核实,建立台帐,制定消赤减债计划报县财政局备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乡镇不得再有新增债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举债的,要实行县级审批制度,呈报分管财贸的县领导审批。

(七)信息化网络管理。全面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网络服务器,乡镇财政所设立网络工作站。县乡财政依托公网,以固定ip方式组网连接,乡镇财政会计业务全部在县局服务器上保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远程申报、审批,数据网络汇总,资金运行网上监管,会计核算电算化。

三、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关系”等五权不变和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的收支。

(一)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后,对乡镇政府仍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二)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调整数额较大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四、“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对乡镇财政所“乡财县管乡用”全面工作实施管理监督。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统一由乡镇财政管理股核算。乡镇财政管理股全面乡镇财政预算会计业务,负责乡镇财务报帐审核事宜。主要职责:参与和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帐,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审核和监督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支出核算,及时指出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预决算的编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帐、报帐工作。各乡镇财政所设财政所长、财政结算会计(预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出纳、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票证管理员岗位。各岗位可以按照规定交叉任职,但必须健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长不得兼职政府单位会计、出纳岗位;财政结算会计不得兼任政府单位会计;财政结算会计、政府单位会计不得兼职出纳员;政府单位会计不能兼管票证。

财政所长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按县财政局授权审核、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财政结算会计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打印总预算会计拨款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乡镇总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办理乡镇财政年终决算;政府单位会计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支出专户的会计核算,按规定用途支付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日常经费,按月提出乡镇日常经费支出计划报财政结算会计;出纳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现金收付、缴存及日常报帐工作,按规定保管备用金,及时登记乡镇现金日记帐;财税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涉农补贴资金基础资料的录入;票证专管员负责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和缴销。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人民银行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县财政局长任主任,相关副局长任副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县对乡镇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当家理财和财源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原来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从确保乡镇基本运转、有利化解乡镇财政债务,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统收统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三)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根据乡镇财政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乡镇支出范围,统一和规划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四)清理乡镇财政供给人员。严格乡镇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禁在编制外使用人员,属于清理清退范围的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财政不供给经费。

(五)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乡镇的债权债务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作出消赤减债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坚决制止乡镇村发生新的债务,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上项目或发放各种津补贴。凡违反规定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担保形成新的债务的,严格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化解乡镇人民政府、村债务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债务化解之前,乡镇党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拨重用,不准异地任职。乡镇的债权要及时清收,制订切实可行的回收计划,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资金原则上要用于偿还债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订“统收统支乡财县管乡用”暂行管理办法。依据我县今年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学习和考察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二)清理乡镇资产工作

1、清理乡镇资产、账户、票据。清理乡镇银行账户、票据和现有资产,取消乡镇银行账户,缴销乡镇收入票据;账户的设立和票据的领用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2、清理乡镇债权债务,对现有债务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备案。

(三)完善网络建设,进入实施阶段。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组织人员培训,按有关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是我县实行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严明改革纪律。各乡镇必须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不准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

(三)调整乡镇财政所职能。农业税免征以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应从组织农税收入转变到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来。要集中精力做好“乡财县管乡用”的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及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直接补给农民的各项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大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同时要大力推进“村账乡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1、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合理分配人员,理顺业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2、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的编制管理,督促乡镇清理,清退超编人员。

3、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

4、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乡镇银行账户的管理,并监督其他金融机构及时划转各项资金,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开户许可证制度,对各金融机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5、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乡镇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有关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议与要求

(一)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机构转变的需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财政厅农税局经省编委批准已更名为“xx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加挂xx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农税局统一更名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加挂××市(州)、县(市、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局的牌子”。为了工作需要,恳请县人民政府、县编委迅速批复县农税局更名请示。

第8篇

关键词:财政职能 负债 民主监督

一、引言

乡镇财政负债是全国面临的一个突出。据估计,目前全国乡镇负债总额已达到2000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近450万元1。乡镇负债已经严重农村经济、政治稳定,成为“三农”问题的重要诱因。乡镇财政负债使乡镇财政成了“吃饭财政”。基层乡村组织常常置中央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禁止向农民随意摊派的政策于不顾,以各种名义向农民收费和集资,致使部分地区农民不堪重负,出现了农民和乡村干部对抗、农民与政府关系紧张的局面;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制约了广大农村和经济的发展。

二、乡镇财政负债的成因分析

(一)收入向上逐级集中,职能和责任不断下放,导致乡镇财政责权利不对称。分税制改革以来,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地方财力明显地向省、市集中。在财力向省、市集中的同时,许多本不应由乡镇承担的事权却继续存在甚至不断下移,这直接导致了乡镇财政困难,严重制约了基层财政功能的发挥。1994年以来,中央的资金集中度实际在下降(从1994年的55.7%下降到2000年的52.2%),而省级政府的集中程度却不断加大,年均提高2%(从1994年的16.8%提高到2000年的28.8%);市一级政府同样在想方设法增强集中程度。2000年地方财政净结余134亿元,而县、乡财政赤字增加2。

在县乡财政赤字增加的情况下,市、县将财政压力向乡镇转嫁。在乡镇一级,即使是实行分税制改革,实际情况也只是名义上的分税制,在体制上依然是传统的包干体制。就财权与事权的划分,作为最基层的乡镇政府在与上级政府的博弈中一直处于谈判的不利地位。因此,基层好的税种基本上已上收到中央及县市,留给乡镇一级的主要是散、碎、零的小税种,量少、征收困难、征收成本高。并且,县(市)每年向乡镇下达税费包干任务时,不顾乡镇实际情况,年年加码。乡镇领导往往是有苦难言,在包干指标无法完成时,也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因此形成大量财政负债。1998年湖南涟源市给白马镇下达税费包干基数中,除各主体税收以外,还有罚没收入21万元,契税1万元,特产税26万元。而据该镇税源根本就难以完成主体税收任务,契税没有税源,就特产税来说,根据中央的据实征收原则,很难完成。该镇是财政补贴乡镇,没能完成的税收任务就在财政拨款予以扣除,该镇只好加大对农民收费力度,以弥补没能完成的税收任务和财政赤字,结果造成紧张干群关系,在1998年7、8两个月里接连发生两起涉农恶性事件。

与此同时,乡镇政府被要求承担与其财权不相称的大量事权,要提供大量本应由上级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物品,如农村道路建设、社会治安管理、各种税费征收、农村义务等。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干点“政绩”,就不得不千方百计地向农民转嫁财政负担和大量举债。乡镇财政负债是“雨天挑稻草——越挑越重”。 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义务教育投入中,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11%左右由省地负担,由中央财政负担的甚少。1997年,涟源市白马镇为满足全镇教师工资和日常开支,需资金231.5万元,涟源市财政负担113万元,镇财政按20元/人标准向农户收取教育附加费,实际可收取76万元,结果还有42.5万元只能依靠财政负债来筹集。从2002年开始教育经费改由市财政负担。但是,市(县级市)财政的负债规模也很大,结果还是将财政压力转嫁给乡镇财政,乡镇财政压力并未因此得到缓解。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加大中央、省和地市财政对义务教育等公共产品的经费投入。

(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不明确,国家财政总支出中对基层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逐年下降。

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在乡镇主体税收收入不足以提供基本公共品和服务时,用于弥补乡镇财政的收支缺口。转移支付的首要目的,应是保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乡镇和不同收入阶层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达到均等。目前,在筹措乡镇收入时存在着十分混乱和不明晰的状况,许多应由上级转移支付解决的,却通过乡镇政府征收税费来解决。在分税制体制下,转移支付在于平衡各级政府财政能力,弥补地方政府财政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优化各地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对于我国大多数经济不太发达的县、乡两级政府而言,要完全担负起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任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在界定县、乡两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建立中央与省级政府直接面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

但是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许多方面的问题:①缺乏规范性。现行转移支付方案设计更多关注的是中央与省两级财政,而省以下的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不完善,即使是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截留,真正能到乡镇的资金已经很少。在获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以乡镇领导人的“能力”为基础,上级财政资源的配置以领导人的意志为转移,各地方竞争财政资源。②转移支付制度与分税制存在冲突。由于分税制改革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地方各级政府的既得利益,而转移支付是为了实现均等化目标,政策推行事实上形成了目标冲突。③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中央的小额度加上省级的有限财力根本解决不了贫困县、乡的财政问题。

(三)监管制度不健全,财政资源使用效率低,进而形成大规模的财政负债。

财政体制以民主政治为政治制度基础,财政资金的使用应该受到更为严格和有效的人民监督。就我国乡镇来说,一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应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但人大对乡镇财政的监督基本上流于形式,虽然一年一度的乡镇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决算情况,但人大代表不熟悉内情,不参加审计,因而基本上每年以全票通过。乡镇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导致人大不能有效和充分代表农民意志,对乡镇政府的约束虚化。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没有规范的操作程序,人大代表主要由村干部外加若干地方名流充任,无论是干部还是名流都或多或少的显示了上级的意志,这使乡镇人大代表难以充分代表农民意志。乡镇人大代表与村干部不分导致严重的权力关系紊乱,在平时工作中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指导的村干部,不敢或不愿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在短暂的人代会上对乡镇领导的决定放胆议论,更不消说行使其作为人大代表的权力,所以乡镇人大权力不能得到尊重和充分行使,结局是农民既不能以其公民权利,也不能以其代表权利对乡镇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有效制约。没有农民和乡镇人大的监督,财政监督实际上是走形式,其结局是政府财政行为不受约束、自定制度、自收自支,造成“三乱”。

乡镇财政内部的管理办法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办法,与的要求很不相适应,进而形成财政负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行预算不严格。一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应严格按预算执行,而在实际工作中,基本没按预算执行,开支随意性大,在决策过程中很少考虑财政支付能力及清偿问题,暗箱操作也非常严重。二是内部监督软弱无力。很多乡镇在财政上支出都出自领导“一枝笔”,财务状况作为最高机密由主要领导掌握,账目混乱,滋生腐败。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监督之外,且管理混乱。

(四)乡镇机构臃肿是乡镇财政负债的重要因素。

尽管国家强调要精简机构,但乡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并不见减轻。各乡镇机构中,既有行政编制的国家干部,也有七所八站等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还有乡镇招聘的工作人员,少则几十人,多者几百人,一般乡镇都在一百人以上。乡镇机构庞大,财政供养人员过多,支出负担重是乡镇负债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1%,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约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1%,乡镇一级财政供养人员约1316.2万人(不包括不在编人员),加之近些年中央和各省市出台了幅度极大的职工增资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政策,并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农科教、公检法、计划生育、基层宣传文化的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乡镇财政支出增幅超过支付能力,形成乡镇财政负债。

三、 解决乡镇财政的对策

根据以上财政和乡镇财政困境的成因,笔者认为:地方财政改革在现阶段已不可能单兵推进,解决好地方财政问题,化解基层财政困境,解决乡镇财政困境的前提是理顺省、市、县、乡各级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关系。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管是提高乡镇财政效率,解决财政困境的基本保证,精简机构和人员,强化领导责任是解决财政困境的现实途径。

(一)合理界定乡镇事权财权,使之责权利相称。经验证明,集权型政府体制下实行的分税制,造成了收入向上逐级集中、财政压力逐级向下转嫁的现象。纠正这种状况的可行办法是以手段划分并规范政府间的权责利关系。可以设想把乡镇财政的分三级:凡是具有全国性意义的支出如义务,由全国人大规定,中央政府统一支付;凡是地方性的公共支出如道路,由地方人大规定,地方政府统一支付,凡是上级行政部门规定或交办的事务,财力由该部门或上级政府跟随;凡是乡镇范围的事务,由乡镇人大规定,乡镇政府操作税费收支。在转移支付目标确定后,应建立一种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以有条件转移支付相配合,以特殊转移支付作为补充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县、乡两级财政缺口巨大,公共品提供极不均等,转移支付一方面平衡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均等各县、乡的公共品提供,所以应该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的模式。有条件转移支付和特殊转移支付可作为中央与省调控县、乡,解决特殊情况的工具。逐步完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利用公式分配转移支付资金,舍弃“基数法”,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从乡镇政府债务形成的原因不难看出,乡镇政府债务中,一些是由于执行和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而中央没有给予乡镇应有的财政支持,乡镇政府不得已只好自己先想办法筹资解决而形成的。有些是因为地方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需要而形成的。这其中,又有一些是由于中央和乡镇政府在公共品供给职能上,乡镇政府承担了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职能而形成的。因此,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乡镇债务进行处理和消化:第一,实行乡镇债务专项管理。第二,分步、逐项,先易后难消化乡镇债务。许多乡镇抱着等着看的态度,望着中央、省市剥离其所有债务,了债务的消化。中央,省市应该根据债务形成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和消化的责任,并健全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各个乡镇的债务责任,稳定其对乡镇债务的预期。

(二)加强监管,抑制腐败和提高财政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支出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防止财政支出膨胀,提高财政支出质量的重要保证。

1.民主理财,加强农民和乡镇人大的监督,把财政建立在法治和民主的基础上。由于民主化进程滞后,导致乡镇财政行为不受约束和混乱,乡镇财政体制实质上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的集权财政,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途径是把财政体制改革进行到底,确立以农民民主权利为基础的乡镇财政体制:给予农民比较充分的民主权利,这是农民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要求和保障。在这个基础上切实加强基层政权的民主化进程。在当前,应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使人大代表成为真正的民意代表,使乡镇人大真正获得的各项权力,乡镇人大对乡镇政府财政行为的约束。人代会制度应当放开普选,选取出真正能够代表农民群众利益、懂财政财经业务善于又敢于对违法违纪的不正之风进行抵制的好代表,才能真正做好审批和监督工作。

2.规范预算制度和财政收支监管制度,一定要强化上级对下级的专业检查加强上级部门监督。①实行公示、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品供给的效率。提高乡镇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应成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和运行的重要目标之一。第一,对关系到大多数居民利益的重大公共品建设项目,实行事前公示制度。第二,实行公开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在有限的财政规模下,实行公开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是降低公共品生产成本,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因此,乡镇公共品建设项目,无论大小都应该实行公开向社会招标和引入竞争机制。②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当前应综合运用集中支付和工资统发、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收支管理手段,对乡镇财政实现收入统揽、预算统编、国库统付、采购统办和财务统管。同时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不在预算内的必须经乡镇人大通过才能支出,对支出加大监督力度,增加财政支出的透明度,特别是对各种基建支出,必须进行严格监管,堵塞漏洞,充分发挥财政支出效益。

(三)精简机构和人员。

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推进乡镇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同时合理地确定乡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利用区划调整的机遇对乡镇机构进行改革调整,消除机构臃肿,分流和精减乡镇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

第9篇

一、全区乡镇财政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乡镇财政自1983年建立以来,在巩固基层政权、加强乡镇政府收支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十一五”以来乡镇财政发展情况

1、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区国土面积1657平方公里,东邻合肥,辖17个乡镇、5个街道,总人口8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5.6万人。2011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亿元,财政收入6.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420元,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区。

近年来,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十一五”以来经济增长连续三年超过14%。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①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到2011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36.7亿元,比2006年的17.6亿元增长了1.08倍,年均增长15.9%;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与2006年2359元相比,年均增长19.6%。②乡镇工业快速发展。乡镇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规模以上工业户数由2007年的21户增加到了2011年的90户,规模工业产值由2007年的5.1亿元增加到2011年54.3亿元,年均增长60.5%。③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末,全区农村农机总动力达到91万千瓦时,年均增长9%;农村用电量达到5566万千瓦时,年增长1O%;实现1OO%的行政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医疗卫生条件全面改善;基本解决了20万人饮水质量安全问题。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④三产旅游、商贸快速发展。在全面转型发展中乡镇逐步调优结构,特别是旅游,在南部四乡镇已获得4A景区4处、3A景区2处的情况下,2012年将在三十铺镇着重打造投资达40亿元的中国—南溪古镇,张店镇大别山石窟二期,中店乡悠然南山、华侨城、老年公寓等,这些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必将成为我区乡镇经济增长的新起点。

2、乡镇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情况。①财政收入大幅增长。2006年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96万元,到2011年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358万元,增长3.31倍,年均增长33.9%。②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间,乡镇财政收入总量为50370万元,其中财政征收非税收入为9492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8.8%,且比例成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乡镇财政征收非税收入为2691万元,占全年乡镇财政收入19358万元的14%。③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2006年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495万元,到2010年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781万元,增长2.14倍,年均增长21%。2011年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62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6%。

3、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及工作经费保障情况。2011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为1431人(其中在职819人,离退休612人),年人均实际财政支出9.5万元(含基本支出和各类专项支出)。

4、乡镇“三资”管理工作情况。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的管理,各乡镇都成立了“三资”管理服务机构,做到办公有地点、办事有人员、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程序。

5、乡镇政府债务管理情况。2006年乡镇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6亿元,2011年乡镇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2亿元,乡镇债务多为历史性债务和建设性债务,大多因拆迁安置、道路修建、集镇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配套等形成的直接债务或间接债务。近几年通过加强债务管理和制度约束,区对乡体制中要求建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乡镇债务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近年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情况

1、财政职能转变情况。近年来,财政所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和收支管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等,与取消农业税前相比,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以,主要表现在“三个转变”,一是由过去向农民收钱的“征管型”向现在给农民发钱的“服务型”转变。二是由过去抓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现在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三是由过去“单纯业务型”向现在“综合协调型”转变。

2、乡镇业务建设情况。近年来,由于不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收支管理,乡镇财政业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向乡直部门和村级组织延伸。将乡镇所有乡直部门的财务纳入财政统筹,取消乡直部门的会计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变过去各自为政、多途管理为财政所统一管理。成立了“村账乡管”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村民理财小组。二是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监督,乡镇财政由资金管理向资产、债务管理延伸,乡镇财政监督向用款单位、具体项目等全程监督延伸。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主动参与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同时对乡镇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和监督,防止资产流失;乡镇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对乡村债务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审核。三是预算管理逐步规范。实施乡镇财政综合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约束,乡镇预算编制随意,执行不严肃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收支基本纳入预算管理。定期协调税收征管部门收入征管工作,协税护税抓收入机制基本形成。四是做好民生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由保工资、保运转向保民生、保农业农村发展延伸。通过实行“一卡通”、“一站式”服务等方式,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

3、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1)目前,区财政设立专门的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即农村财政管理局(区局二级机构)负责乡镇财政所的日常管理、考核、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等职责。(2)区共有乡镇街财政所22个,其中:乡镇17个,街道办事处5个(其中涉农街道2个)。全部属于事业机构。(3)全区实有乡镇财政工作人员130人。按年龄结构分,30岁以下9人;30-45岁的52人;45岁以上的69人。按文化程度状况分,研究生2人,本科以上学历的56人;大专学历的64人;高中学历的8人。

自从2001年4月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三权也上划区局管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全部上划区财政局机关统一管理,上划管理后,通过这几年抓机关效能建设、人员培训、绩效考评、廉政教育等,财政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4、乡镇财政基础设施不断加强。近年来,乘着省厅提出创建规范化基层财政所的东风,区财政对基层财政所也做了详细改扩建规划,基本上分三年完成,到今年底全区90%以上的乡镇都能完成创建规范化财政所任务。通过近年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的有序开展,乡镇财政所面貌大为改观,基本做到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信息;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来访查询,办公环境优雅,办公设施齐全,办公逐步由手工化向电算化操作转变,财政干部精神面貌大为改观。但还有一些问题有待改善,如电子信息化应用仍较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网上办公任重道远。同时全区没有一个乡镇财政所配备公务用车。

(三)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开展情况

1、乡镇财政管理的主要对象和范围。乡镇财政管理对象,按照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理解,主要就是乡镇财政监督、协调、服务的对象。传统管理对象就是乡镇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收支,新时期则向村级组织经济收支延伸。现在仅从服务角度来说,则向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为全体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延伸,因为更多财政的惠农资金将直接通过乡镇财政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乡镇财政的管理范围除了包括乡镇财政本级的各项财政性资金、上级下达资金、民生工程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外,还包括各种惠农支农资金,还包括乡、村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管理等。这种管理对象的不断延伸和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正是当前财政所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工作越来越繁忙的原因所在。

2、当前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区仍是区乡两级财政,财政各自独立,区对乡实施财政管理体制,调节乡镇财政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具体管理方式仍实行“乡财区管乡用”模式,这是根据2003年区政府《关于乡财区管乡用试点改革实施意见》来确定的,主要内容是“预算共编、账户统设、工资统发、采购统办、集中核算”。到目前为止,除了会计核算回归各乡镇以外,其他几项政策仍在继续执行。

3、“乡财区管乡用”改革所采取的措施。一是明确乡镇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属于乡镇的财政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乡镇发展经济。二是统一设置账户。取消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取消乡镇金库,乡镇国税、地税及农税收入直接划缴区级金库。三是实行工资统发。区财政在乡镇财力范围内对乡镇实行工资统一打卡发放。四是实行先会计集中核算,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改革初期实行乡镇收支区级集中核算,2010年核算回归乡镇,乡镇支出实行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五是加强票据管理。取消乡镇财政所的票据管理权,上收到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切实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五是强化债务控制。一方面冻结存量债务,另一方面控制增量债务,乡镇举办公益事业,或因乡镇经济发展需要举借新债的,须在落实还款资金来源、还款时间后,报区财政局初审,经区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4、取得主要成效。通过几年的实践来看,实行“乡财区管乡用”这一管理模式对于规范乡镇收支行为、提高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保障工资正常发放、保障乡镇正常运转、遏制新增债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当前乡镇财政体制情况

区19个乡镇街,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发展很快,有的边远乡镇自保工资都很困难,根本谈不上发展,所以区财政必须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现状、结合上级转移支付情况,对乡镇实行以调节收入、平衡支出为主的财政体制,落实“向下倾斜”政策,保障各乡镇正常运转、发展需要。目前区对乡2012年到2016年第四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已制定实施。

1、新一轮财政体制主要内容。第四轮财政制定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结合、统筹兼顾和让利乡镇相结合、激励奖惩和调节机制、简明规范和便利操作相结合”的四项原则。确定了以“核定收支基数、差额全部上解(或补助)、一定五年不变、超收分档分成”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财政体制。

(1)核定收支基数。一是按前三年水平合理确定财力基数。二是通过认真测算,确定乡镇人均4.8万元为支出基数。(2)按照体制确定的乡镇财力、支出基数,确定乡镇上解或补助。财力大于支出基数,上交;财力小于支出基数,补助。一经确定,五年不变。(3)超收分档分成。根据年度完成财政实绩,超基数财力部分,区乡依比例参与分成,多超多得。

2、落实“向下倾斜”政策。新一轮体制进一步赋予乡镇行为一级政府所享有的权责。(1)财政收入向乡镇倾斜。区财政按照财权与事权匹配原则,将乡镇属地各项收入划归乡镇,包括国、地、财所有收入,确保乡镇收入完整性,包括部分区级招商引资企业落户乡镇,产生的税费收入都作为乡镇收入。(2)向乡镇下放财政支出责任。区财政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涉及乡镇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安治理、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群团工作、民政社保、抚恤救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业生产、防汛抗旱、集镇建设、民生工程、消化偿还债务、提供公共服务等各项行政事业支出和其他适宜于乡镇直接管理的行政工作职责下放乡镇,同时也将支出责任随同下放乡镇,实现乡镇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并按规定在体制中予以经费保障。(2)财政体制统筹兼顾乡镇发展。对财力水平较低的13个乡镇,区财政拿出一定财力予以补助。对财力水平较高的6个乡镇,区财政调节上解,并制定激励机制,促进增收,统筹兼顾乡镇平衡发展。

(五)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及其体制上存在的难点、不足、制约因素及其成因

1、难点和不足。随着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乡镇在财政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已影响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健康运行。

(1)职能、职责定位不明晰。目前,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服务对象的不断延伸,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乡镇财政有些工作有“越位”和“缺位”现象,如“三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电下乡、联村包村等不同程度“越位”现象;而预算管理、财政监督、资产管理等职能不同程度“缺位”。一是乡镇预算管理职能弱化。有的乡镇预算仅限于乡人代会的一份预决算报告,预算的约束与监督作用有待提高,“三公经费”所占支出比重有待降低。二是乡镇财政监督乏力。随着下拔到乡镇的涉农项目资金增多,按现行的管理办法理,实施区级“报账制”多,乡镇直接管理的少,使本属于乡镇财政管理监督的职能被肢解,资金使用监督“缺位”问题突出。三是非税收入管理与资产管理不到位。非税收入管理职能落不到实处。由于机构上划,在乡镇中的行政执法权(如公安、工商、司法等)大多直接或间接地掌握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手中,脱离乡镇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也落不到实处,乡镇大部分单位由区级部门主管,单位的资产同乡镇财政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区级财政“鞭长莫及”,乡镇财政“有职无权”,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上的脱节。

(2)乡镇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在区对乡体制中,每年对乡镇收入目标任务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长要求,有的乡镇财政收入基数高,则增长要求高;有的乡镇本身有困难,完成任务压力大。为了完成任务,有的乡镇通过增大非税收入入库比重办法,造成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有的乡镇甚至出现“挖税”现象,既增加了税收成本,又影响了财政收入的真实性。

(3)财政所工作量、工作难度大。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农户补贴最终都要靠财政所来落实到户,加上“三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民生工程工作,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成倍增加。同时,由于人手普遍缺少,乡镇财政干部不得不身兼数职,做“万精油”型干部。大多数业务人员既当核算员,又当系统管理员,甚至还兼家电下乡、档案管理、票据管理等多项工作,还要联村办点,参与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等,任务十分繁重。

(4)债务风险大。乡镇地方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长、原因多、数额大,部分乡镇消化困难。乡镇地方政府性债务中近1.9亿元都属历史遗留债务,而且多属于经济条件不好,或正处起步发展阶段的乡镇。

2、制约因素及其成原因分析。上述存在困难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完善。第一,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事权变化,财政面临的工作变化与传统制度要求不相适应,导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职能存在的“缺位”、“越位”等现象。第二,没有完全落实“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乡镇的预算和监督权限不完整,不配套,造成乡镇财政预算弱化、监督不力的现状。第三,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机制和制度约束,在财政支出中,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第四,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考核任务重,特别是财政收入任务考核,是各级各位领导关心、关注的焦点,重压之下,常常出现扭曲情况。第五,历史性债务和政策性债务是乡镇债务构成的主要因素。

二、今后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乡镇财政的地位和作用。全区的乡镇财政所机构和职能在先后经历了两轮机构改革后方面基本稳定下来,其地位和作用也得到社会的逐步认可。一是乡镇财政作为农村乡镇财力分配的职能部门,为乡镇一级政权履行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等职能提供基本的财力保障。二是乡镇财政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乡镇财政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其他资金投入农业是增加农业投入的有力手段。此外,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很大一部分是投放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乡镇财政对这部分资金使用,要进行项目论证和跟踪问责等工作,它所发挥的监督管理作用是区级财政和其他主管部门无法替代的。三是乡镇财政是国家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区级财政的基础。首先从乡镇财政组织收入的能力上看,乡镇预算内收入不断增长,是乡镇经济发展后盾。其次从我区乡镇财政收入占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看,2011年乡镇财政收入占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达28%,是区级财政的稳固基础。

建议将乡镇财政建设纳入国家财政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尽快出台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宣传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对支出的监督和跟踪,从政策和法规层面明确乡镇财政的地位和作用。

(二)明确任务,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职能

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尽管征收的职能有所淡化,但资金监管和为民服务的职能非但没有削弱而且亟需加强。随着财政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乡镇财政管理提出了更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合理定位乡镇财政职能非常紧迫,非常必要。要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这个大前提,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确保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着力从五个方面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

一是收入管理职能。组织财源建设,培植乡镇财源;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二是分配资金职能。包括统筹分配乡镇财政性资金,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组织制订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参与上级安排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三是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政策和财务会计执行情况;负责监督管理乡镇各项财政性资金、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村级组织运转资金,监督管理乡镇资产,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乡镇内公益项目的实施情况,协助监督管理乡镇范围内的会计工作,负责对乡镇财政性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四是落实政策职能。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民生财政政策,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五是服务发展职能。参与制定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工具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负责财税政策咨询辅导,指导单位申报政策扶持项目资金;组织或协助财政扶持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负责会计培训、财务辅导。

(三)进一步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模式

按照“工作流程科学化、管理目标精细化”的原则,在“乡财区管”的基础上,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引入乡镇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并实现各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

1、预算编制管理精细化。坚持预算标准化,包括编制支出定额标准化、编制要求标准化、编制格式标准化等,全面掌握所属预算单位人员工资、资产负债、收费标准等基础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推进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细化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2、收入管理精细化。编制完整收入预算,积极协调征管部门,严格按均衡要求组织收入入库。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在农村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实行收缴分离。3、项目资金管理精细化。首先要赋予乡镇财政履行资金监管的权利,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到资金的拨付、工程的验收、跟踪问效等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对各类项目的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实行区乡两级报账制。对于实施范围广、涉及多个乡镇的项目在区级报账;在一个乡镇范围内的实行当地报账。4、“一卡通”资金管理精细化。对涉农“一卡通”资金实行“五个一”管理,即“指标一同下、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补助一卡发、收支一本账”。财政所每年会同相关站(所)通过上门调查、走访等方式,核对补助对象上年补贴资金的领取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对享受各项补贴资金的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对上报的补助对象名册和补贴金额核对无误后,再由信用社发放资金,并坚持每次发放补贴时都在财政所和各行政村张贴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共同监督,杜绝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5、信息建设一体化。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是科学化精细管理的技术支撑,要纳入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内部局域网建设和区乡财政内网联结工作,乡镇财政的所有业务工作要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逐步构建区乡一体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具备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建立乡镇财政与同级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网运行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6、绩效考评制度化。加强乡镇财政目标管理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评结果的适用,做到有奖有罚。

确保上述管理模式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是突出依法理财。严格按法津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二是注重流程设计。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管、绩效考评价等各项工作均依流程进行。三是完善岗责体系。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界定定岗职责,确定工作衔接的节点和程序,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四是加强绩效考核。要根据岗责体系的要求,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积极推进预算、执行等工作绩效考核。五是健全配套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方式稳定下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六是运用科技手段。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财政管理各环节畅通、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辐射有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四)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和基础实施建设

1、完善管理体制,着力加强乡镇机构建设。继续维持区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的人、财、物三权,完善管理体制。乡镇财政所代表区财政局管理乡镇财政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在机构性质上,建议落实乡镇财政所为行政机构,提升乡镇财政所为副科级待遇。

2、提高服务能力,着力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备乡镇财政干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机构、岗位不健全,人员结构老化等问题,落实新人稳定增长机制。

3、建立健全乡镇财政干部激励机制。认真解决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待遇,对上世纪八十年代经省批准的乡镇财政聘用制干部,尽快通过考核转为公务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财政所序列定为公务员编制,从而赋予应有的执法主体地位,也有利于调动财政干部的积极性。

4、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水平。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通过省、市、区三级共同努力,力争达到每三年时间对全体乡镇财政干部轮训一遍。制订实施乡镇财政干部“六五”法制培训规划,全面提高乡镇财政干部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5、加大乡镇财政机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乡镇财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办公场所建设,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财政服务大厅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建议为财政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切实满足乡镇财政日常工作需要。

6、加强乡镇财政自身建设。一是建立基层财政所“评优创先”机制。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财政所”和评选“优秀乡镇财政干部”活动。二是加强财政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两个安全”。三是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档案管理。要制订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的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促进乡镇财政档案规范管理。

(五)进一步完善区乡财政体制,稳步提高乡镇财力保障水平。

第10篇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县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市局各位领导、兄弟区县各位同仁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忱的欢迎。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推进“乡财县管”

根据省市财政“乡财县管”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出“收入统管、支出统核、预算统编、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并不断完善,有序推进。

(一)强化监管职责。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财政职能发生了深刻变化,组织收入的职能淡出,分配职能弱化,根据这一变化,我们赋予乡镇财政所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直接监管的职能,加大乡镇财政监督责任。对乡村两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等实行按月审查,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文本进行,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并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或其他有权部门实施检查,乡镇财政所配合。这样让乡镇财政所在乡镇财政监管上有担子、有压力、有作为、有威信。

在赋予监管职责的同时,更强调乡镇财政的服务意识,要深入基层单位,深入乡村院户,调查了解财务状况,研究解决财务问题,寓管理于服务,寓监督于服务。

(二)强化限额管理。对乡镇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培训费、取暖费、简易维修费、日常设备购置费、场镇建设管理费等实行“总额控制、分项限额、超支不报、节余留用、乡财乡用、县级监审”的限额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公用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年度限额总额由县财政局结合当年可分配财力,根据乡镇综合预算财力及相关因素系数综合测算确定。乡镇按时间进度按月向财政局报送用款计划,财政在认真审核并不突破限额的基础上,拨付公用经费到乡镇。各乡镇建立了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制度、指标台帐管理制度、“一单五签”审核制度、民主理财议事制度、定期张榜公布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公用支出限额管理,既确保了乡镇机关正常运转,压缩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有效地遏制支出膨胀势头,杜绝新增不良债务,纯净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强化用款申报。乡镇政府机关的资金使用,实行按月申报制度,由乡镇政府按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按月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乡财股根据乡镇上报的资金申报计划,结合乡镇预算指标结余情况,审定当月的用款额度,对无预算、无项目的申报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定的用款额度,在申报期间内根据资金性质足额拨付乡镇财政所相应帐户;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到财政局采购办,采购办审定后,由国库支付中心拨款到采购专户,实施采购后与乡镇结算搭帐。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局拨付的资金,必须按申报审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用途的必需实行申报,报县财政局备案。坚持“一事一报”申报制度。乡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的特需事项需新增支出,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追加预算,乡镇不得擅自立项发生新的债务安排支出。

乡镇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的使用,由乡镇中小学校,按月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县财政局审定后,按审定金额、按资金性质拨付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拨付,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严格把超预算、超规模、超计划等无序用款、寅吃卯粮的现象杜绝在之前,优化了预算执行。

(四)强化网络监控。过去对乡镇帐务的监审是每月月初由乡镇财政所将上月的帐表据册一并送到财政局乡财股接受审核,工作量相当大,也极不方便。在网络平台搭建好后,我们以金财网络为平台,对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政策、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各种惠农政策的兑现情况,五保孤儿、优抚救济、救灾资金的落实情况,收支的合理合规合法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提出纠正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进行典型解剖和严肃查处。为及时撑握乡镇的财务收支状况,了解乡镇债务运行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最为准确的数据,我县分帐套统一设置了预算报表、行政单位报表、事业单位报表、债务专帐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的统计报表,不需乡镇汇总上报,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自动提取各帐套的报表,在此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必须做到“四个按月”,即: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监审、按月汇总,并将“四个按月”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所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动态审核,把过去的事后监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审,不但强化了乡镇财 务监管,规范了乡镇财务行为,严肃了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较好地执行了财务会计制度,而且培训了广大财务人员,提高了广大财务人员的理财自觉性、理财水平和会计业务素质。

二、完善“村财民理”

过去的村级财务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包包帐”、“坨坨帐”、“断头帐”盛行,各种财务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在全面清理核实、充分解决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财民理乡监管”。

(一)保障运行。建立村级运转最低财力保障制度,对村社干部误工补助按编预算经费,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取消或减少社干部,由村干部兼职兼薪,提高待遇;在保证村社干部工资的基础上,每村还安排3000元的公业务费、400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核定村干部养老金统筹到“村干部保险基金”专户,村平预算3000元的村道路养护补助,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用财政的手段保障村道路畅通;取消村级各种负担,特别是项目资金配套;加大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支持力度,配套资金解决远程教育所需设施设备,大力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二)精细管理。每年年初,村民委员会根据财政口径、政策依据、村民大会决议、认真编制村级预算,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收入全部纳入村级预算,形成一套完整的村级财务预算,对各项收入来源、支出项目实行“一表清”,一村一本,装订成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所各执一份。村级预算由乡镇政府批复,批复下达后实行村级支出精细化管理,按月由乡镇直发“四职”干部误工补助,纳入村级财务预算和体系;对村的公用支出按县财政核定预算分配到村,实行“限额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对村级公用支出实行支出事项、标准、范围“三明确”;在村级支出预算执行中,建立了大宗商品和劳务采购制度。

(三)民主理财。实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制定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本村经费预算草案,对当期或上期的财务收支进行汇审汇签;审核专项资金支出的工程合同、施工方案和工程验收、结算明细表。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债务增减、“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等财务事项,每季度向村民大会报告、张榜公布,并向村民征求意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

(四)强化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熟悉情况、方便快捷的优势,对村级的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实行按月集中到乡镇财政所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规范集中核算

(一)规范银行帐户。统一帐户管理,乡镇政府和财政所只在当地信用社开设4个户,即总预算的工资专户、一般费用户(核算乡镇公业务费及其他项目资金)、偿债资金专户、政府机关经费户;政府各部门、卫生院和村级组织均不再单独在银行开设任何账户,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资金结算账户,实行村级资金集中支付。乡镇中小学校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教育经费专户,由财政所、学校同时在银行预留印鉴,取消中小学校原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二)规范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单据必须写明用途,并须经手人签名,验收(证明)人作证(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开支,报账员有权拒付,核算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三)规范会计核算。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实行“村财民理乡代记”的会计记账制度。乡镇所辖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组织等会计主体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记账,各单位、村设报帐员,报帐员定期将财务收支单据报乡镇会计记账。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施财政会计监督,由县财政局对所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动态监管。会计核算中心坚持“按月做帐,按月结帐,按月审核,按月报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向各单位和村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并定期深入各委托单位核对帐目、处理财务问题、监督单位财务公开情况。

四、加强债务控管

(一)清理锁定。按“理清往来、挤干水分、锁定债务、建立台账”的工作方法,在清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七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有一笔往来不合、不允许有一笔移交不清、不允许有一笔待查款、不允许有一笔待结算款、不允许有一笔红字余额、不允许有一笔百元以下的债权债务、不允许有一笔呆坏账。对乡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并严格锁定,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加强对锁定旧债的管理工作。同时实行县乡联网,以金财网络为平台,由县财政局对乡镇债务实施动态监管。

(二)核算分离。一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核算体系。建立政府性债务专帐,其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性债务的形成、偿债资金的筹集、债权的清收、核销等。根据20xx年已清理锁定的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包括债权、债务、净结余,从原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帐务中剥离,划入债务专帐,作为债务锁定的期初余额,并同时将清理的有关债务资料一并移交会计专帐核算经办人员,作为债务资料存查依据,凭相关资料建立债务专帐。同时,为了适应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遵循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体,对有关科目核算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以便于债务统计、汇总分析。二是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各乡镇在乡镇信用联社开设债务结算专户,归集债务资金筹集,兑付偿还债务,无论是乡镇自筹,还是县级财政拨付,债权资金的清收一律进入偿债资金专户,对筹集的偿债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偿付债务,对偿付对象张榜公示后,通过专户直接兑付到债权人。三是建立债务专帐会计报表体系。为了掌握乡镇债务静态、动态情况,统一设置了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通过乡财县管软件,自动生成各个时期乡镇政府性债务统计报表,不需乡镇编制,县财政局通过网络会计核算资料,自动提取债务报表。四是实施电子网络动态监控。以金财网络为依托,以乡财县管软件为技术支撑,把乡镇政府性债务专帐的会计核算,纳入乡财县管软件管理范筹,对现有乡财县管软件进行了开发,统一预置了债务会计报表体系,实行网络会计核算,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直接可以调阅乡镇债务专帐,根据需要生成债务报表,随时监控乡镇债务动态情况,有效控制乡镇债务无序增长。

(三)有序化解。坚持按“轻重缓急、公开透明、先本后息”的原则偿付债务,民间借款的本金未偿付清前,一律不得偿付利息,严禁息转本。在化债资金筹措上,县财政按当年一般预算财力总额的5%安排乡镇化债资金,并依法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处置政府性闲置资产清偿债务,清理三角债务核销债务等,对口安排已负债建设的项目资金对应偿付债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财力化债。在化债资金分配上,既考虑全县面上债务,按负债权重比例化解,又考虑个别特殊困难,按轻重缓急先个人后单位原则。所有化债资金一律通过偿债专户、封闭运行,直接到债权人。

(四)严控新债。对乡镇债务的管理坚持“一事一报批”制度,乡镇政府新增债务发生报经县政府审批。清理锁定的债务余额,除债务利息增加债务外,乡镇不得新增债务项目和新增债务余额;债务专账只核算原锁定的债务项目和余额,新发生的债务项目和债务不得进入债务专帐核算。对当年发生的新增债务,列入经常性收支会计核算,年度终了后,由乡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新增债务的原因和偿债规划与措施,并抄报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对擅自新增债务的乡镇,将按〔20xx〕39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主要责任人。对村社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砍减高息、挤干水分、处置假性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帐,锁定村级旧债。坚持“凡举债必交村民讨论通过、必报乡镇审批”的原则。过去擅自举债、乱举债、滥举债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逗硬考核。一是建立债务决算制度。县财政局统一印制年度债务决算报表,乡镇政府根据当年总预算帐、政府机关收支帐、债务专帐核算情况,向县财政局编制当年债务决算,决算报表必须乡镇主要领导审签后方能报送。二是树立化债政绩观。县委、县政府把乡镇政府债务化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期政绩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定期对乡镇政府性债务控制、化解情况实行通报,并纳入县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内容,向县人代会报告。三是完善了债务管理奖惩机制,对控管债务有措施、增加债务有审批、化解债务有成绩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在化债资金的分配上给予优先考虑,对化债违规操作、债务无序增长的乡镇,协同有关部门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行政、经济责任。

第11篇

一、进一步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乡镇财政危机之所以加剧,关键是乡镇财政收入减少了,而乡镇的人员和经费却没有减下去。所以,要缓解财政危机,必须尽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裁减冗员。要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乡镇政府规模的大小应根据社区农民对政府公共服务、公共物品的需要来确定,乡镇政府内部工作岗位设置的多少及是否需要,应全部向社区农民公开,并最终由社区农民决定。

在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建议乡镇的规模一般应达到8—10万人;乡镇的领导职数一般可确定为5--7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和武装部的领导干部;总人数应控制在20--30名(不含公安和工商税务部门等县级执法部门)。乡镇机构要精干,人员要相互交叉兼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机构与人员的作用,减少人员开支。对于乡镇机构人员过多的问题,主要应该通过“扎口子”,也就是严格定编,然后通过调整、逐年退休或鼓励提前退休等方式,将问题分年化解,不能过于急躁冒进。清退乡镇机构临时人员也是乡镇改革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有决心,有措施。通过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裁减人员的生活出路。改革后,要避免或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的膨胀。

乡镇要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搞好公车改革、招待费改革。从根本上减少乡镇的支出,是化解乡镇财政危机切实可行的应急办法。

二、大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

发展经济增收是化解乡镇财政危机的长远之策。重点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把财政收入与农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农产品基地。不仅从农业内部调整结构,而且还要调整种植品种,发展优质高效创汇农业和生态农业。从政策和资金投入上引导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真正做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效,财政增收。同时,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瞄准市场,培育乡镇企业,重点培育骨干财源。保护企业外部环境,杜绝“三乱”,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让企业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这是增加乡镇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另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紧抓当前国内外招商引资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广开招商门路,力争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产品利润高的项目。同时,重点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民营经济发展的纵向和横向空间,既使群众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致富,又能增加社会财富,拓宽乡镇财政收入来源。

三、改革财税体制,消除乡镇负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

农村财税体制要适应化解乡镇财政危机的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应将新增乡镇工商税收,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全部留给乡镇,将新增个人所得税大部分留在乡镇。随着国地税征管体制的改革和教师工资县级集中统一发放等政策的施行,乡镇财政已被肢解得支离破碎,责任越来越大,权力越来越小,财力越来越弱,使乡镇政权组织陷入了“责大权小,无钱办事”的两难境地,财政职能已基本丧失。在当前乡镇事实上已不是一级完备政府的情况下,要打破“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思维定式,实行“统收统支”的县乡财政体制,解除乡镇后顾之忧。

乡镇沉重的债务包袱,不仅严重威胁着国家的经济安全,阻碍了乡镇经济的发展,而且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声誉,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减轻乡镇债务负担,首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债权和债务进行彻底的清理,本着“先清理,后处理”的原则,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区别情况,明确政策,逐步化解。转借给企业、单位和个人的贷款,由责任人催收。对原农村基金会借出的款项,要加大力度追收。采取自行消化和上级帮助相结合。乡镇通过发展经济,财政增收,挤出资金用于还债,有条件的可以将还贷列入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分期消化。同时力争上级财政从资金上帮助,从政策上倾斜。今后应制订规划,与偿还债务相结合,并且注意资金预算支出,以免再次出现新债务。另外,坚决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坚决不准盲目搞基础建设,坚决不准以乡镇的名义给企业或个人贷款,坚决不准举债搞各类达标庆典活动,坚决不准举债搞各种非生产性支出,坚决不准不经批准擅自贷款,尽量避免新的负债产生。

乡镇有限的财力一定要向公共服务的方向大力倾斜,建立起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农村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努力解决农村“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实际问题。目前,乡镇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要下功夫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不合法、不合理的财务行为,规范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避免白条入帐、公款私借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实现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要注意发挥财政职能,改变以往只注重增收节支,而忽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的状况,引导资金投向重点产业和重点环节。强化财政部门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核心地位,使乡镇预算内外所有资金都置于财政的监控之下,提高财政调控能力。乡镇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财政知识,善于从财政看经济,通过抓财政来驾驭整个经济的运行。支持财税部门按章理财、依法治税,尤其要支持乡镇财税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偷税、漏税、抗税案件,及时研究、解决财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乡镇财政良性运转。

四、改革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乡镇政府提供的地方性公共物品主要应是为“三农”服务。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乡镇政府承担了大量的本应该由中央政府承担、提供的全国性公共物品,如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保健等。从乡镇政府的实际运行看,乡镇一级政府对教育的开支一般占到财政支出的70%以上。在现行体制下,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方面承担的责任太少,实际上乡镇政府和农民群众承担了主要责任,这一方面导致相当多地区的乡镇财政难以支撑,严重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导致农民的教育负担过重。从2001年开始,中央要求县级政府负责统发教师工资,但县里发工资的钱主要还是来自乡镇,最终还是主要靠农民在办农村义务教育。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普遍减少。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最根本的途径就是理顺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关系,建立各级财政合理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从一些乡镇的情况看,只要农村义务教育这一块支出由县市或者国家财政承担,乡镇的财政危机即可大大缓解。所以,要深化教育改革,乡镇中小学要重新核定教师编制,杜绝超编现象。应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步伐,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卫生院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力争早日在面上推广,减轻财政负担。要重新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对于乡村公路建设、计划生育、民兵训练、跨区域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品、公益品费用,应该主要由乡镇以上政府来承担。只有减轻了乡镇一级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才能较好地消除乡镇财政危机的隐患。

五、建立科学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

乡镇财政危机与不科学、不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的激励密切相关。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制定符合乡镇特点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要对涉及到乡镇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进行大刀阔斧地清理整顿。看政绩既要看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要比较付出成本的大小;适当延长乡镇干部的任期,减少短期行为;完善基层公务员的级别制度和选拔任用制度。

要强化监督体制和制度建设。乡镇政府要接受党委、上级政府、舆论和群众的公开监督,强化乡镇人大的功能,建立对重大问题的社会协商对话机制。完善对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规范乡镇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变任后审计为审后任命;强化行政问责制,建立乡镇干部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其对任期内的决策在任后形成的后果负连带责任。

六、扩大财政民主,建立完善透明的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实行财政法治化

领导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是乡镇财政背上沉重债务包袱的重要原因。要逐步改变过去那种老百姓对乡镇财政不知情、不决定的局面,在决策中让社区农民享有充分的民利,体现老百姓的意愿。建立乡镇公共财政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根据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界定职能,建立民主的财政分工机制,以更好地回应、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公共需求。

乡镇的各项收入与支出均应列入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加强监督。乡镇政府中的税务部门、派出所等机构提供的服务是纯公共物品,其费用可由乡镇财政支付,而对于农机站、兽医站、农机站、林业站和卫生防疫站等部门,其提供的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其经费应按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通过收费的形式解决,其费用支出不应纳入乡镇财政支出范围。乡镇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过程中,应树立效率观念,实行乡镇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要逐步实行乡镇财政法治化,通过法律约束乡镇政府的财政行为,防止乡镇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滥收费、乱摊派,侵犯社区农民的合法权益的赢利。

第12篇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为实现“两手抓、两促进”,把主题教育成果和实际工作绩效相融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沉下身子调查研究。本次根据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1〕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川财基﹝2015﹞4号)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在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政策、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行调研,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至2018年底,全市198个乡镇单独设立财政所,146个乡镇设立核算(支付)中心。共有人员658人,其中:公务员295人,财政补助人员356人,聘用人员7人。

(二)基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机构人员管理不统一。如通江县、平昌县实行“县乡统管、以乡为主”的模式,人员机构全部由乡镇管理,财政仅承担业务培训指导。巴州区、南江县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恩阳区除扩权强县试点镇的乡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调整职务任免实行以乡为主,其余乡镇财政所人员调整、职务任免以财政管理为主。

(2)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目前“乡财县管”模式中,乡镇预算由县乡两级共同编制或县级代编,乡镇没有自主权,实际上剥夺了《预算法》规定的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权,使“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无法真正落实。二是削弱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财政手段是政府进行调控的重要杠杆,财权与事权并行,但乡镇政府没有真正的财量权,每做一件事都要看上级的资金安排和要求,无异将政府捆住了手脚,政府的职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三是形成了财政支出的“双审批”。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的各项支出,都是由乡镇财政和县级财政的双重审核,影响了乡镇政府的相应权限。四是影响乡镇挖潜增收的积极性。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的财政收入总量变小,几乎忽略不计,“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目标实现主要依赖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逐渐形成等靠要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乡镇发展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办事效率。“乡财县管”后,由于管理更加精细,导致工作量大,管理程序增多,必然导致行政成本上升,办事效率降低。

(3)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对上级各部门安排的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乡镇财政所不能参与管理,对所报账单位支出的真实性无法很好掌握,只能审核票据的合法性。二是监管工作有待加强,还存在监管意识不强,监管能力不足的现象。

(4)队伍不稳定。一是人员流失严重,近年来,乡镇财政干部因种种原因不断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其他部门,而这些被提拔和调走的干部,大都是业务骨干,但为了他们的前途着想,财政部门不得不忍痛割爱,如通江县有一年招收10名财政人员,两年内调离9名,2017年杨柏镇仅有一名财政人员且年龄在55岁以上,现在也只有两名财政干部,不仅承担乡镇财政管理核算职能,还正当村级财务管理核算职能。南江县2015年有14个乡镇财政所无人员,其中寨坡乡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均无人员。加之我们贫困山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待遇不高,更难长期留住人才,人才的流失,直接影响到基层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了乡镇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岗位设置不全。部分乡镇均存在所长、会计、出纳“基本岗位设置不全,一人多岗”的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明确基本原则

1. 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坚持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支出责任,从有利于乡镇政权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监管责任落实出发,将适合乡镇管理的事务全部下放,并赋予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实现财权与事权统一。

2.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乡镇财政收入、城镇建设规模、社会事业发展、工业总产值等综合因素,分类调整县乡财政体制,扩权强镇试点乡镇率先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乡镇分步推行,其它乡镇统一实行“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财政管理体制。

3. 财力下移,重点保障。财政支出坚持“财力下移、缺口上移”,足额保障乡镇和村级组织基本支出财力,凡是上级安排的建设项目不得要求乡镇配套资金,凡是上级出台的政策性增支项目不得要求乡镇承担。

4. 协同推进,信息互通。凡是在乡镇实施的项目,各部门要事先征求乡镇意见,由乡镇向上申报。凡是下达到乡镇的政策性补助和项目建设资金,县级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主动及时将立项和资金文件传递到乡镇。

(二)科学界定职责职能

(1)履行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管理是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乡镇财政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县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保障顺序,将本级政府所有收支编入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不列赤字,不新增债务,留足预备费,并按法定程序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确保乡镇和村级(社区)组织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必要的支出。

严格预算执行。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定期向同级人大和县区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收入征管。协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主动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管理,防止收入流失。

(2)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乡镇政府是辖区内财政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乡镇财政具体履行监管职责,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辖区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实行分类监管。凡是本级财政预算支出、上级拨付的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和民生保障资金,由乡镇财政直接监管,重点加强补助性资金和项目类资金监管。凡是上级部门直接实施并实行县区报账制的项目,由乡镇财政协管,参与项目事前的立项申报、事中的实施巡查、事后的评估验收,其监督审核意见作为上级有关部门项目立项和报账的重要依据。凡是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县级报账制的专项建设资金,一律不得实行县级报账制,把项目实施权和资金监管权还给乡镇,市、县确定的个别重大项目需直接监管的除外。

严格执行制度。落实中央财税改革政策,建立部门预算制度。全面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等改革政策。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民生建设资金,全面推行支出绩效管理,做到决策科学、管理精细、民主监督。

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公示制度,对各项惠民补助资金,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抽查巡查制度,对纳入监管范围的财政补贴资金,要深入农村和农户对发放标准、补助对象、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建设资金,要深入项目点开展巡查,实地查看执行进度。

建立内审机制。乡镇要成立以人大、纪检、财政、工会等部门组成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级财务和上级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分析、评价。

(3)履行乡村财务和资产债务监管职责。乡镇财政是乡、村财务的监管主体,是乡镇债务的化解主体,是乡镇资产的管理主体。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和会计核算。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积极推进村级财务“村财民理乡监管”模式,每个乡镇要明确一个村级财务会计核算代理机构,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并与每个村(社区)级组织签订代理记账合同。每个村要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会审,对社账进行抽查。乡镇财政要加强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人员业务培训。

加强资产管理。强化乡镇国有和城镇、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做到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统一,村级组织对建设类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形成的资产要进行登记造册,防止资产流失。

加强债务管理。对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锁定的乡镇债务,要通过清收债权、盘活资产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资金偿债,对化债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新增债务和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凡违反规定新增债务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4)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贴近群众和直接服务“三农”的优势,强化公共服务。

落实惠民补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补贴资金申报、认定、审核等基础数据台账,实行惠民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作用,加大财税法律、法规和强农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完善补贴政策、标准和金额等公示内容,确保惠民补贴资金政策透明、分配公正、发放公开,提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支持经济发展。采取财政贴息、保费补贴、政策奖补和PPP模式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分调动农户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支持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三)合理划分支出范围     

合理划分乡镇事权和财权,实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各县区要根据乡镇发展和管理需要,坚持方便基层和群众的原则,统筹安排,分步下放县区部门驻乡镇办事机构的管理权,依法分批下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社会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权。各项财政政策和财力要向基层倾斜,到2017年底前,将适合乡镇自主管理的支出全部下放到乡镇。上级安排的民生保障和发展类专项资金,县区要如数安排到乡镇。乡镇财政基本支出责任应包括下列几项,县乡两级财政可根据财力状况增加保障范围。

(1)乡镇人员支出。主要包括政策规定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含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待补助、因公致残人员的伤残补助、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等支出。

(2)乡镇公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网络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3)村级组织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村(社区)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等。

(4)专项保障经费支出。主要包括重大会议(含党代会、人代会)、党建工作、乡人大代表活动、政协联络组工作、纪检办案、人武部工作、资金监管工作等专项经费。

(5)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乡风文明建设、防灾应急救助、安全生产监管、维稳信访调解、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调整完善体制机制

(1)积极推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增收促支积极性,对市委、市政府2014年开展扩权强镇试点的16个乡镇和2015年确定的8个成长型建制镇,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单项指标中税收收入(全口径)达到500万元、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万、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并具备条件的乡镇,分步推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科学建立收入分享机制。各县区要科学划分乡镇固定税、共享税、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原则上辖区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入省财政返还县级部分、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的各项基金和成本后的净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所有非税收入县级留成部分100%返还乡镇。

合理确定收入基数。原则上以乡镇近2-3年实现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剔除一次性增减因素)平均数,作为体制调整后的补助基数。

(2)探索建立“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财政管理体制。不具备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乡镇,各县区要在确定乡镇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统一预算编制口径,在坚持法律主体地位、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乡镇债权债务“六不变”的原则下,建立“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的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收入全额上缴。乡镇辖区内实现的财政收入全额上缴县级金库或县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基本支出科学核定。县区对乡镇的基本支出财力补助按乡镇人员编制、幅员面积、辖区人口、与县城的交通距离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核定,并以核定补助额上浮1-3%作为乡镇机动财力,以上浮后的补助数确定为乡镇财政体制补助基数,于上年11月份前告知各乡镇。

专项支出据实补助。县区安排用于乡镇的各类专项资金,除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资金外均直接补助到乡镇。

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乡镇财政体制补助基数一经确定,若无国家出台重大的人员支出增支政策,年度内一律不作调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结余资金原则上用于消化债务和结转下年使用。

(3)建立基本财力保障和收入稳定增长激励机制。县区财政是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的责任主体,市县两级应建立奖补机制。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   万元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对县区落实基本财力保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对乡镇财力进行补助。

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乡镇新增政策性人员支出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乡镇公用经费标准不得低于县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水平,村(社区)组干部报酬和公用经费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大村级公益性建设投入力度,用好用活村级“一事一议”和农户投工投劳政策,支持村级开展公益事业活动。

积极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各县区对乡镇要建立科学、完善、全面的转移支付办法,确保乡镇支出责任所需财力得到保障。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乡镇,其辖区内实现的一般预算收入全额安排支出后,基本支出财力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予保障。实行“收入上缴、支出核定、专项补助、结余留用”财政体制的乡镇,其所有支出由县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予财力保障。

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激励机制。各县区要对乡镇建立以“税收增长激励、消赤减债以奖代补、缓解乡镇困难补助”等激励约束机制。对未实行“分税制”的乡镇,将其辖区内实现的税收收入县级留成部分增量的20-50%安排给乡镇,将非税收入县级留成部分的60-80%安排给乡镇,由乡镇自主安排支出。将符合条件的产业、社会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到乡镇。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强化管理、消赤减债的积极性,增强乡镇财政实力。

(五)健全机构稳定队伍

(1)健全财政机构。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要求和依法行政需要,每个乡镇必须设立财政所,为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各县区编制管理机构要综合考虑乡镇规模大小、经济发展状况、公共服务强度等因素,在给乡镇下达人员编制时单列财政所行政编制,每个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不得少于3人,实行“分税制”的乡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编制不得少于5人。

(2)规范管理方式。乡镇财政所由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受县区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乡镇财政干部实行“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的管理方式,乡镇政府要发挥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作用,主要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奖惩等行政管理工作,对财政干部年度考核应书面征求县区财政部门的意见,对财政所长的任免应书面征得县级财政部门同意;县区财政部门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主要负责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和区域内调动的审核工作,干部在县乡财政系统内调整岗位的,由县区财政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后按干部管理程序办理。

(3)加强队伍建设。财政工作专业性较强,财政人员专业化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适当解决乡镇财政干部政治待遇和后勤保障等措施,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新招考录用有最低工作年限的人员,在工作年限未满前不得调动,市、县级部门不得随意从乡镇财政所借用人员。对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优先充实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对长期在乡镇财政所工作的行政编制老同志可优先解决非领导职务,人社部门对取得专业职称的事业编制财政干部给予优先聘用。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定期轮训、持证上岗”的要求,创新培训方式,对乡镇财政干部每3年轮训1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队伍。

(六)切实加强业务指导

(1)配强业务指导力量。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成立指导和管理乡镇财政的内设机构,配强专职人员,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建立乡镇财政考核和激励机制、研究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建立完善乡镇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对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制度和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