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18:13:18

一、理顺财政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大对预算外资金宏观管理的力度
长期以来,财政综合管理部门担负着对预算外资金进行全面管理的重担。既负责制定政策、编制计划、审批项目的工作,又负责对具体部门、单位预算资金收支预决算的审核批准;既负责本地区有关预算外资金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又负责对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既负责对收费、基金及其票据的管理,又负责对本地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违纪查处。特别是还要负责对相当于二分之一预算内单位数量的自收自支单位的直接管理。可谓是统包了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全部事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许多财政综合管理部门的同志越来越感到这样的管理方式,这么多的管理职能确实难以应付,再这样下去,不仅丢了“西瓜”,也会丢了“芝麻”。
理顺财政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主要是增强其间接管理职能,调整直接管理的职能,从“抓大”、“抓总”两个方面,来加大对预算外资金宏观管理的力度。
“抓大”就是抓预算外资金管理中的大事。具体讲,抓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的确定、布署及其咨询,并就征收、拨付、核算、报表、分析、预决算等各个环节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抓收费、基金项目的审核批准或者报上级审批,以及调查论证和取消有关收费、基金项目的工作;抓部门系统(一级单位)预算外资金预、决算及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而对那些属于对二级单位进行直接管理的职能,如资金划拨、票据收缴、收费年检以及有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则应从财政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中转出。
“抓总”即抓好总“盘子”、抓好总协调、抓好总监督。就是对本级预算外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编制总预算、总决算,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人大批准,保证收支平衡,时刻掌握好预算外资金的总“盘子”;抓好总协调就是搞好财政部门与监察、物价、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关系,搞好财政内部各部门之间共同管理预算外资金的协调关系,搞好上级、本级、下级三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协调关系,从而建立起职能明确、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和合理制约的管理机制;抓好总监督就是负责本地区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总的监督检查工作,就是要做到既查本级又查下级、既查内部又查外部、既查党政机关又查基层单位,既查收入又查支出,既查收费又查票据,既实行普查又实行抽查,从而建立起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二、理顺财政内部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大对预算外资金微观管理的力度
现在,财政内部各业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原纳入全管理和差额管理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具体管理业务。而所管理的这些部门、单位中,绝大我数如公安、建设、环保、农口等部门都是既有预算内资金、又有预算外资金。预算内资金收支部分属业务管理部门管理,预算外资金收支部分属财政综合部门管理。这样的交叉管理格局是不合理的。其一,不利于管理,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容易形成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另一方面容易被人钻空子。由于上述部门(一级单位)中有不少下属单位是自收自支单位,有的还设在城乡边远地区,而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能一并对其进行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却对他们完全管不到,财政综合管理部门对他们又难以全面管理。各地在清查中就查出不少违纪问题。如果改由各业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上述两方面情况就会得到很好的控制。其二,不利于统一“管理标准”。现实中,“预算内”、“预算外”的开支范围、标准都不尽相同,往往是“预算外”的开支范围、标准都不尽相同,往往是“预算外”宽于“预算内”。这就在一个部门或系统内形成两个等级、两种待遇。既造成部门内相互攀比,又增加了对“预算内”的压力。当前预算内支出矛盾突出,就与这方面因素的影响分不开的。因此,许多财政部门早就开始了统一预算内、外开支范围、标准的工作,但就是迟迟难以统一,其原因不言而喻。如果也由各业务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这些部门、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工作,就会大大加快建立统一管理标准的进程。其三,不利于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由于“预算外”、“预算内”这两块资金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这就给具体单位计划和合理使用这两块资金带来很大不便。相反如果改由各业务部门统一管理,就能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方面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支出需要以及该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可能供给的来源、合理地拨付给该单位使用,另一方面又扩大了各业务部门的资金容量,增加了合理调度资金的流动余地,从而可以有力地保证及时向所管单位拨付资金,可以有力地促进履行政府职能和各项事业发展。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理顺财政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能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至于如何理顺,其间已有述及。主要是将对上述部门、单位包括自收自支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直接管理的职能调整给财政内部各块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如将对公安、教育、卫生、环保以及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管理转给原来就负责这些部门预算内资金管理的行政事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其调增的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五项内容:(1)按财政综合部门批准的预算、核拨所需的预算外资金;(2)监督所管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执行情况;(3)对所管单位的重大预算外资金支出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和跟踪管理;(4)指导有关预算外资金方面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5)汇总、编制本块的预算内、外资金会计报表并分别报送预算管理部门、财政综合管理部门。这样做后还有三点好处。一是为逐步将体现政府职能的各种收费和基金项目纳入预算内管理,打下基础;二是有利于预算内、外会计科目的改革和统一;三是有利于缓解财政综合管理部门力量不足的矛盾、节约人力物力,同时也有利于加大对预算外资金微观管理的力度。
三、理顺收费管理局的职能,加大对预算外资金源头控管的力度
各地为了加速对预算外资金的源头控管,都先后建立起收费管理局,也有的叫预算外资金结算中心,也有的叫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但不管叫什么名称,都不能背离当初建立这种机构的目的。即不能离开征收统管这个主题。可实际中,不少收费管理局却把收费统管变成次职能,而把拨付资金,把对具体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变成了主职能,并且有些地方出现了要把财政综合部门的所有职能,全盘接受过去的苗头,什么审批收费项目、什么审核预决算等样样都管,在人们心目中,似乎收费管理局变成了第二财政局。这不仅是名不正,言不顺,大大削弱了源头控管的力度,而且会造财政内部管理混乱,继而影响整个财政工作。因此,理顺收费管理局的管理职能也是十分必要的。其理顺的内容包括四方面。首先是明确其收费统管的主职能。即负责本地区各项预算外资金项目的统一征收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的财政专户管理;负责本地区调控资金任务的完成及解缴;负责预算外资金收支政策、标准、范围的宣传并协助监督执行;负责办理直接征收或委托代收代缴预算外资金进户等有关业务工作;负责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年检及收费票据的发放、验证、核销等业务工作;负责对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事项的查处。其次是取消与财政综合部门
与财政内部业务部门相同或近似的管理职能。如审批收费、基金项目、审批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审批预算外资金财务报表、检查单位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等等。再次就是要增强收费管理局的服务职能,把开展优质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表面上看,强化服务职能与源头控管关系不大,实质上服务做好了,就能促进单位自觉按规定收费,乐意配合统管。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的深刻涵义。当然增强服务职能对财政内部各个部门来说都很重要,但对收费管理局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因为,许多单位本来对收费统管思想上就不大通,如果统管部门服务态度再不好,这更加影响他们征收的积极性,收费收不上来,也然影响预算的执行,以至形成运行不畅。所以我们各级领导务必要强调服务。这就要求我们,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二要把对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岗位责任考核之中;三要大力开展“一个公章一片情”、“我为单位添方便”等文明服务活动。再其次要增强对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既要严格把好票据发放关、票据审核关、票据收缴关,又要加在检查和惩治力度。一方面对收费中违法乱纪的事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另一方面也要对违法乱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从而真正把好源头控管的闸阀。
2.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建立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国家规定,预算外资金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门。从现行的管理模式看,大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延用传统的管理模式,仍由财政局综合计划科(股)管理;第二种是成立社会收费管理局管理;第三种是成立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或管理局)。从以上三种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具有的优点和存在的弊端及目前各地实践取得的效果来看,有些同志认为第三种类型较好,宜在全国推行。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在财政内部综合计划科的基础上,通过扩充人员、增强力量来设立。它与综合计划科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中心主任由财政局副局长兼任,综合计划科科长兼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副主任主持。按照这个思路设置的管理中心,既是财政内部的一个独立机构,又不同于其它内部科室,因而便于理顺财政内外的关系。管理中心具体行使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主要职能是:预算外资划解和调度,预算外资金年度收支预决算的汇审编报;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的稽查监督。这样财政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职能大为拓展和增强。
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其中,集中统一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试,这种方式的具体做法是:
(一)预算资金的组成和收缴。按照国务院(1996)29号文件的规定,目前的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它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只要符合以上规定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包括专项资金收入、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产权类收入、社会无偿集资收入、利息收入及其它财政性资金收入,均为预算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或提取预算外资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和基金项目,随意调整范围和标准。
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实行“各家开票、一家收款”办法。各单位收费时,单位只开收费票据,不收款项,款项由交款者就近缴人管理中心在银行开立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的单位分户。由于开票在单位,资金在管理中心,实现票款分离,有利于资金的安全和干部的廉政建设。为进一步制止乱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各部门和单位收取或提取预算外资金,必须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执行单位若没有按规定使用统一票据实施收费的,缴费单位或个人应拒绝支付,财政部门不得报销。各执收单位还必须按规定定期向管理中心结报。预算外资金收入单位如不及时缴存、不按时结报而发生拖欠、逾期的,由管理中心从拖欠、逾期之日起,按日扣缴违规金额一定比例的滞纳金。滞纳金从该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中扣除。
(二)预算外资金的分解。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缴入专户后,由管理中心按资金性质进行分类:凡是收取的各种专项基金(资金)及附加等收入归为基金类;纳入专户管理的保证金、押金等收入归为代管资金类;除上述两类资金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入归为收费类。属基金类的,按项目分别纳入各预算外专项资金。为确保预算外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可建立城市维护建设、农业发展、工业发展、交通能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预算外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属代管理资金类的,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代管。属收费类的,先按规定筹集预算外财政调节资金,预算外财政调节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筹集后的剩余部分为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
(三)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支出实行“以收定支、核定基数、落实责任、超收计奖、比例分成、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统筹上缴、综合平衡”的管理办法,具体范围和标准由财政部门核定。这样,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财政调节资金后的留用部分、超收分成以及其它预算外资金等,部门和单位用预算外资金开支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按“定编定员,预算内外结合,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由管理中心根据核定的支出计划和收入上缴情况分期核拨,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核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使用。
(四)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管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可分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财政调节资金收支计划和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由各单位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不准编制赤字计划,财政调节资金收支计划由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年度收费类资金收支情况,结合财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财政部门负责统一平衡。管理中心在审核这些收支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本级汇总的预算外资金年度收支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减收或增支的,应按规定程序编制计划调整方案,提效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执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的计划,管理中心应拒绝执行。
(五)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财政、计委、物价、审计、人民银行、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各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建立预算外资金增收节支的缴励机制。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行为,充分调动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必须建立“收入累进、利益累进、超收分成、超支不补、收支挂钩、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对超额完成收费类资金收入任务的单位实行上缴任务的单位,用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补足。这里必须指出的是,要防止为完成收入任务和上缴任务而采取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在建立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改革预算
外资金管理方式的具体操作中,财政部门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必须建立起财政内部良好的协调制约机制。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既有综合性,又比较具体,需要财政内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管理中心主要应做好综合层面的工作,如负责制订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收费审批、编制总体计划、专户管理、总会计工作和汇编决算工作等,具体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应由各业务处室负责。只有搞好财政部门内部的分工协作,建立起一种相互协调和合理制约的管理机制,才能有利于促进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避免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脱节,提高综合财力的运用效果。
二是必须树立服务观念,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预算外资金比较分散,收入上缴专户与支出核拨工作量很大,需要得到各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相互沟通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同时,财政部门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时,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对合理开支要及时审批,及时拨付,绝不能影响单位支出的正常使用,对不合理开支要坚决纠正,对各种乱收支问题要严肃查处。
3.依靠法制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
一、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思想基础已经形成。从党中央领导到各级以至企事业单位的新的一代领导者都已逐步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必然趋势。对预算外资金的负面影响和管理漏洞也有了普遍的认识,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已提到上至国务院下至乡镇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预算外资金规模已相对缩小。过去预算外资金主要有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收取的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真正财政部门的收入所占比例很小,1993年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后,国有企业按规定提取留用的更新改造资金等专项基金和税后留利已不再具有预算外资金的性质。近几年内,国家每年都要清理取缔大批收费项目,也减少了预算外收入渠道。
三、各级政府增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积极性,由于分税制的实施,初步划分了中央和地方各自的收入渠道,只要能逐步完善和得到法制的保障,地方政府依法自主理财的积极性就会得到发挥,将原属财政的预算外资金完全纳入预算,将其他未归并取消的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四、预算外资金大部分已趋向于预算资金的性质,随着分税制的实施,属地方财政部门掌握的预算外资金的性质已与预算内相同,没有必要再游离于预算之外;而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理所应当归于政府的财政资金;只有少数属于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劳务性收入,具有劳务交换性和有偿性的资金,不能归并财政资金,但其规模和数量已不是很大。
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可有许多具体措施,通过认真落实,均能收到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以法治理,取消、归并与管理相结合,加快预算外资金的自行消亡。
继续改革税制、完善预算法。规范各级政府的收支行为,准确实施本级预算,不干预下级和企业的自主范围的经济行为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远比多建一项工程重要。要按照区域发展的理论,加强中央和自然形成的县、市(市本级和郊县)的政府职能,弱化中间两级的职能,相应就是加强和弱化以上两类政府的收支能力,确保国家的稳定和自然形成的区域社会的正常发展。
通过完善法规,取消绝大部分的预算外资金,将其纳入预算,以规范的税收来取代,如交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完全以地方税形式纳入预算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以政府规定征收的资金逐项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收的亦并入地方税征管范围;对非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应实行真正的企业化管理,其收费当然不再属预算外资金范围;余下的一小部分事业单位提供劳务获得的有偿收入,在目前还不能税费合一的情况下,暂时保留下来并加强管理。
一、外贸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的对应措施
第一,多渠道融资,强化资金成本管理。在融资方面,外贸企业应遵循避其自身弱点,发挥自身特长,努力拓宽渠道,变通融资方式的原则。银行贷款是外贸企业传统的融资方式,但不论是老牌的国有外贸企业还是新兴的民营外贸公司,均很难达到银行要求的借款抵押和担保条件。因此为了减少对银行借款的依赖,外贸企业应积极运用金融机构的各种金融服务产品,利用银行信用提前回笼资金,多渠道进行融资。企业通过多渠道的灵活组合,缓解进出口业务对资金需求的压力。在融资规模和结构上,虽然外贸企业的负债水平普遍高于工业企业,但是必须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否则,如果外债过高,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就很可能造成资金链的断裂。
第二,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各业务部门要充分运用以往的历史数据,并结合现实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预测本部门下一年度的销售、成本、利润状况,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财务部门在综合、平衡各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编制企业的资金预算,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融资能力、资金回收能力、汇率变动趋势、出口退税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避免资金的闲置与浪费。外贸企业通过资金的预算管理可以使企业的管理层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把握企业各方面、各环节的经营活动,这样有利于企业管理层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通过资金预算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决策系统化、科学化,让企业明确经营目标,增强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搞好资金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建立一套近似银行管理系统的模式。在外贸企业内建立一个内部银行系统,是一种统一领导和分部管理相结合的资金管理制度。首先,公司对资金实行统一调度管理,资金管理权属于公司,包括资金的筹集权和分配权,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剂资金余缺。其次,将公司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以额度的形式下放到各个业务部,按业务部分别设置资金额度台账登记各部门的资金支出、回笼和结余。各部门在自己的资金额度内使用资金,不得透支。再次,资金额度一经分配,就作为各业务部门的贷款按日计算利息,若资金过剩,可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调低贷款额度。最后,允许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商量拆借资金。这样一套内部银行系统将运筹资金的压力直接转移到业务部门,业务部门为保证本部门资金的顺利周转,必定量入为出,加速回笼资金,减少存货占用,从而达到加快公司整体资金周转的目的。
第四,增强资金管理意识,加强资金风险防控。对于信用风险,外贸企业在交易前应对国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规范信用管理,根据客户的大小和资信状况确定不同的收汇方式和贸易方式,从源头控制信用风险。对于汇率风险,首先要选定合适的计价货币。在出口贸易时,尽量选择汇价呈升值趋势的硬货币计价,在进口贸易时,则选择汇价呈贬值趋势的软货币计价。另外,在签订外贸合同时可以增加货币保值条款以规避汇率变动产生的汇率风险。其次财务部门要密切关注汇率的波动,通过咨询专家,建立合适的财务分析模型,合理预测汇率走势,锁定换汇成本。第三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如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此外,外贸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匹配收入与支出,提前收款和滞后付款以及净额结算等方式来管理汇率风险。
二、结语
一旦血液被病菌感染就会损害到整个企业的健康。因此,为实现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建立并完善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资金。只有这样,外贸企业才能在纷纭复杂的国际经济市场中站稳脚跟。
作者:凌岚 单位:中航工业西飞公司
关键词 海外工程项目 资金管理 资金收支
随着经济全球化,海外工程承包领域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资金紧张。因此,需要有效控制海外项目资金,保证海外承包工程的资金安全,降低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财务风险。鉴于此本文将结合工作经验,提出海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中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海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海外工程项目在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的问题是: (1)海外项目跨国跨区域不便于资金集中管理。(2)海外工程项目资金回收慢,资金使用成本高。(3)海外工程项目在资金使用上预算管理不严。(4)人民币升值,海外工程项目受汇率影响比较大。
二、海外项目资金管理分析
(一)强化海外工程项目资金集中管理
随着公司在海外的市场逐渐扩大,改变了以前项目资金独立使用的情况,建立了分区域资金运行管理机制。即在每个国家或相邻的几个国家设立经理部或分公司,将本国或所管辖区域的各个项目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合理调度,使最少的资金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集中结算。公司全面监控资金收付,开立统一的外币和当地币账户,集中办理各项目的收支结算,所有收支均纳入统一账户,避免资金分散沉淀,监控各项目的工程进度和履约状况,及资金运作。(2)保证资金的安全。由于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性质及风险存在差异,在非中资银行开户,应通过政府网站、中国相关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以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调研,动态了解开户银行情况进行资金风险评估。根据各地的政治经济情况及公司在当地承接项目的情况,设定调查评估风险等级,定期对银行账户资金进行风险评估。若评估结果认为账户资金存在潜在风险,应将资金转移到中资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或转移到资信较好的外资银行。在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及时将资金转回国内。(3)统一调度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通过统一资金账户,使公司内部资金相互调剂余缺,尽可能使自有资金满足当地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从国内或其他地区调动资金,减少资金使用成本。
(二)加强海外工程项目资金回收管理
项目资金是工程的“血液”,尽可能及早、最大限额地收取工程款。工程款回收的管理应该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而不是事后采取救火措施,这样才能减少和化解风险,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做好投标评估,预防先天性不足。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如果只考虑项目中标而忽视项目资金风险,接受业主的不公平条件,则给工程款回收埋下隐患。要防范风险就必须对投标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业主单位的资信、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文件中的风险条款等,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规避措施。(2)制定严密的合同条款。合同是双方经济关系的基本规则,是企业维护权益的依据。中标后,严把合同关,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条款,特别是对结算方式认真研究。(3)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企业的职责就是按合同中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项目履约,在履约过程中要及时报请建设方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督促建设方按照合同完成验收的评定,为工程结算及资金回收做好充分的准备。(4)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积极清收工程款。在项目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后,项目部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项目完工结算工作,列出详细的应收、应付清单,在确认各项收付情况后,将往来账目移交给上级财务部门。明确项目经理作为清收工程款第一责任人,将资金回收与项目经理业绩考核挂钩。(5)树立法律意识,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在日常工作中应树立法律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注意收集整理各方面资料,为日后可能的诉讼做好证据准备,防患于未然。在以往工程过程中,由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纠纷的意识不强,导致工程资料和结算资料不完整,当出现纠纷时,无法走正常的法律程序,陷入被动局面。
(三)加强海外工程项目资金收支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海外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的资金运动,控制资金流动方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1)海外工程项目应实行全面资金预算,建立资金预警体系,按年、季度、月编制资金预算。资金回收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并结合合同条款按月进行筹划。资金支付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估算,分项分月编制。(2)严格执行用款审批制度。每月必须申报用款计划并经审批后使用,同时根据使用资金额度大小,设定不同的授权审批范围。(3)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分包款。各个专业部门要严把关,建立各部门和各专业,即合理分工又互相制约的付款审批程序。从多个不同角度对付款文件进行审批,既满足分包商的合理付款要求,又严格把关,杜绝提前、超额付款。
(四)海外工程项目资金的汇率风险和防范
海外承包工程一般是以外币签订的合同,且合同期较长。最近几年由于人民币持续升值,合同收入折算人民币金额减少,同时大部分设备和材料从国内采购,主要劳务分包为国内分包队伍,所以,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逐年增加。由于对外承包合同中没有加入汇率变化保护性条款,在汇率变化时,只能自己承担相关损失。为了规避汇率风险,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有力措施:
(1)涉外合同的签约币种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各种货币汇率变动趋势等,优先选择中国金融机构认可的国际通用货币(如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2)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当期汇率并结合项目工期内的远期外汇牌价,充分分析汇率可能的变动幅度,将合同期内汇率变动对项目造价的影响纳入报价考虑。(3)改换用途。对于外汇存款余额,优先采取内部调配,用作其他国际贸易直接使用,同时积极开展外汇理财及投资活动等。这既规避了本项目汇率风险,同时还为公司留存了外汇,为其他国际贸易活动创造了条件,减少了外汇兑换汇率损失。(4)提前锁定汇率。充分运用银行金融手段,对相关汇率进行提前锁定,如采取远期结汇以及信用证等方式,对将来收取的美元提前锁定汇率。(5)活用政策。尽可能选择国内外具备收取外汇资格的承包商、供应商进行交易,并支付其外汇。(6)适时结汇。加强同银行的沟通,争取结汇政策优惠,及时掌握汇率信息,尽可能在汇率最高点进行结汇。
三、总结
海外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是确保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途径和保障,而海外复杂的工程环境,特殊的环境背景,不同的政治文化因素等对资金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除了做好上述资金管理工作外,我们还应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项目资金在安全保障的条件下得到高效运用。
(作者单位为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刘芳(1981―),女,湖北人,中级,会计学专业。]
参考文献
[1] 孟文华.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3(9).
[2] 张翠芬.对外承包企业的资金管理[J].国际商务财会,2008,237(9).
(一)美国的国库管理制度
美国设有单独的国库机构:国库局。其主要的职责是掌管美国纸币的印刷和硬币的铸造和发行、政府黄金储备、联邦政府国债的管理。美国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中央国库存款账户开立在央行,账户金额基本保持在50亿美元左右;地方国库存款账户开立在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即“税收与贷款账户”。
(二)美国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
美国的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是一般性收入。一是税收。美国是一个分税制国家,征收的主要税种是财产税,辅之以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二是收费收入,即居民使用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如公用事业收费、停车计费、通行费、运输费。三是转移支付收入。由于地方政府承担了较多的事权,仅凭本级收入很难维持政府的运作,其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州和联邦政府的转移支付,一般占地方政府总收入的37%。地方政府的支出主要集中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初等和中等教育、图书馆、公共福利、医院、卫生、社会保险行业、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住房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有关公众利益的方面。
(三)财政资金收支流程
美国所有财政资金的调度和运作都是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联邦、州、地方政府都建立了国库支付系统,由财政部统一管理。财政部在各银行都有收入户和支出户,纳税人在自己的开户行就可以方便实现缴库。财政部依据法定程序将资金从收入户划到支出户,办理预算拨付。财政部和央行都可以通过银行网络动态监视收入变动情况。财政部40%的支出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由财政部直接支付,其他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
(四)财政资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预算控制
美国的预算从编制到执行时间跨度大,在编制、审批和执行过程中设计严格的流转程序,严谨细致的授权,经费超支或经费未花都是违法的,若需调整,必须由议会通过立法修正案。
2.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各级政府都有预算监督机构及监督委员会,监督预算收支情况,问责严密;(2)外部监督。一是社会公众监督。预算的编制向公众公开,允许公众质疑,必要时,公众可以参加听证会。预算执行过程也接受议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审计监督。包括美国联邦审计署、注册会计师、以及支出控制中心等机构的监督。三是司法机构监督。
二、法国地方财政资金管理体制
(一)法国的国库管理制度
法国的国库设在财政部,财政部下设国库司、公共会计司和税务总署,分别负责国库法令、政策的制定、国库具体收支业务、税收政策和税种设置。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财政部在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政府现金资源集中于该账户统一管理,同时设置国库分类账户,用以记录政府资金变动和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而实际付款过程则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处理。
(二)法国地方财政收支状况
法国的地方财政收入也包括两部分。一是地方税。法国作为一个分税制国家,地方税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在大区和省级地方政府税收结构中,间接税起决定作用,其中最主要的是增值税附加,占整个税收缴款的40%以上,市镇地方政府中直接税占据收入中的主要地位。二是财政拨款,即转移支付。既包括中央政府给与的财政转移支付,也包括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财政拨款包括专项拨款、补助拨款和基本建设拨款,是法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一般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5%左右。地方财政支出包括文教卫生费、市政住宅、地方治安、社会福利支出、道路、行政管理经费和地方债务还本付息等。其中卫生保健项目占据地方政府总支出的20%,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支出占据35%。
(三)中央银行办理地方财政资金收支流程
一般而言,单位和个人可以持纳税单到税务部门直接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将纳税单和支票寄给税务部门;地方自筹资金,如水、电费等,还可以委托银行扣款的方式向用户缴纳。税务部门审核纳税单和支票后,汇缴公共会计,由公共会计汇总、记账,组织入库。各家商业银行不办理税款收缴业务。在向商品服务供应商支付款项时,才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出。划款程序:一是国库资金支出部门签订商品与服务合同;二是审核供应商发票,计算应付资金金额;三是支出部门附上相关的凭证提出支付指令,由公共会计师审核并签发指令;四是出纳署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供应商。
(四)财政资金风险控制管理
1.过程监督
法国每个大城市均设有一个总出纳,领导30名左右的国内公共会计师,公共会计师负责将库款数额和地方财政收支额逐日报总出纳,总出纳每周与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核对国库账目和金额,账目核对一致后,进行资金的上解、支拨。
2.系统控制
法国的财政监督系统比较完备,财政部每个司均有自己的监督系统,从中央到地方财政也建立完备的国库信息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国库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应偷税、漏税等行为,有效控制财政资金风险。
3.监督体制
一是财政部派出财政监督官,对中央各支部和大区财政进行监管。二是直属财政部的财政监察总署对部门领导下的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国库司、预算司等账目和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审计法院对公共会计师和公共支出决策人进行监督。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的国库管理制度
我国国库设在中央银行,国库机构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国库”设立,未设人民银行的地方在商业银行设国库经收处。人民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经理国库职责,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库,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基本职责是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二)优化我国地方财政资金管理的建议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讨论通过了新的《预算法》,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更加清晰和明确,也明确提出预算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现代化管理理念和经验,我国的地方财政资金管理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优化。
1.根据事权划分财权
国外财政资金管理最为成功的做法之一,即财权的划分以事权为基础。凡是与国家利益有关的事务,如国防、外交、国债等权限属于中央;与当地居民利益有关的事务,如基础教育、社会服务、治安、消防等权限属于地方政府;与国家利益有关的,但必须由地方政府实施的,事权仍归中央,中央通过派驻地方的机构进行执行和监督,采用这三种方式行使事权,并根据相应的事权划分财权,决定全国性的重要收支属于中央,与居民密切相关的收支属于地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充分履行法定职能,有利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平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国防、社会文教、行政管理等投资性支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并不清晰,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和保障,造成地方政府对中央过多的依赖。
2.采用分税制确保地方财政稳定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的特征是按税种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虽然各国的地方税弹性小、税额少,但是都以法定形式保证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拥有一定的管理权,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供了稳定的来源,有利于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范围。我国也实行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但是地区收入的划分和税收的共享分成比例并不完全合理,仍需要改进。
3.监督体制
美国和法国都有一个强大的资金风险监督体系,包括议会、政府、司法机关等机构的监督,民众的监督以及信息化系统的监督。我国的财政资金风险监督机构有财政部监督监察局、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财政的监督机构和派出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内部检查等,主要侧重于事后监督。目前,要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接受人民的监督,经得起人民的质询,回答得了群众的疑问,努力实现“阳光财政”。
4.信息化系统
【关键词】海外工程承包项目项目资金管理
伴随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决策的逐步展开和落实,我国海外工程承包行业继续保持较高增速。同时近年来海外工程承包领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项目利润空间不断压缩,承包商承担的资金风险逐步提高,项目资金管理越来越受到承包商的关注。
一、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承包商对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的资金管理主要涉及项目资金的融通、使用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本文中的承包商项目资金融通主要指项目流动资金或承包商初始股本金的融通。项目资金使用是指日常项目流动资金的划拨与使用。项目资金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降低资金风险来实现资金管理目标的过程。
(一)项目资金融通
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融通主要用于补充项目流动资金或承包商初始股本金,其核心是资金需求计划和融资渠道的管理。
1.资金需求计划管理。
资金需求计划是资金融通的前提。从股本金需求来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开始以带资承包的方式更多地参与国际承包工程市场的竞争。近几年,随着项目融资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项目要求组建项目公司,承包商往往也需要投入一定比例的股本金。在自有资金存在缺口的情况下,承包商需要向外部融资。从项目流动资金需求来看,项目流动资金计划是确定融资需求的基础,流动资金计划与工期及采购计划、进度控制、计量与结算进度等大量项目工作密切相关,其有效性主要在于是否准确的提出了资金需求的时间和规模。由于项目执行中各方面因素错综复杂,且大多变动与项目资金相关,资金计划需要随时动态调整,这也是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
2.融资渠道管理。
保持通畅的资金融通渠道是确保项目资金链稳固的重要环节,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业主结算款、母公司支持资金和借入外部资金,业主结算款是项目所有并可随时支配的资金,母公司支持资金也可能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项目使用,借入外部资金是从银行或非银行机构获得的贷款及发行债券的收入等。加快回收业主结算款、充分利用母公司支持资金,减少外部融资是降低项目流动资金融通成本的关键。
(二)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使用包括资金划拨和资金使用两方面,是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核心工作,与企业整体的管理体制及项目实施的特点等密切相关。
1.资金划拨。
项目资金一般集中于境内母公司存放,并向境外项目执行地划拨。一般而言,项目当地采购比较频繁,支付习惯也多与境内存在较大差异,且涉及多币种之间的兑换,因此确保境外项目资金及时得以补充并安全存放至关重要。承包商需要了解我国和项目所在国的外汇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并及时跟踪国际金融环境变化、汇率和利率走势变化,按照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计划,科学有序的兑换、划拨和存放资金。
2.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需要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流程的执行实施严格的监控,主要涉及项目预算制度、资金计息政策、内控体系与职责权限等,体现责权匹配、程序完善、有偿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资金风险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项目金额大、建设周期长、不可预见因素多,提高项目风险应对能力、避免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才可能实现项目预期的收益。项目资金风险控制主要涉及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两项重要内容。
1.风险识别。
近年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普遍面临的汇率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等引发的资金风险,大多给项目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发生巨额亏损。为了提高项目资金的风险管理水平,首先应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针对项目特点,及时发现风险点并预测风险影响的程度,才能为降低风险损失提供有力的支持。
2.风险控制。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企业的风险控制应主要从转移、规避风险方面着手,通过分包、转包以及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保险产品等方式,将资金方面的风险降至最低。
二、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相对项目管理的其他领域,针对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研究较少,承包商对海外项目资金管理的认识及经验普遍不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工作往往不受重视,管理效果很难保证。
(一)管理理念落后
随着我国外汇体制改革、人民币国际化、利率市场化等方面的不断深化,项目资金管理已然打破了现金流管理、账户管理等传统的资金管理理念和视角,需要着眼于全球市场,不断拓宽资金融通渠道、建立安全高效的资金池、确保项目资金充裕、提高资金收益。
(二)管理人才不足
承包商资金管理人员大多是长期从事国内财务工作的人员,对项目所在国的外汇管理政策和财税政策不熟悉,对项目的执行进展掌握不全面、不及时,资金管理工作与项目需求脱节。
(三)政策限制较多
受到政策环境、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局限,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手段仍显不足。在境外实施项目资金管理离不开国家外汇政策的规范与支持,也离不开银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配合和引导,企业的资金管理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政策的滞后或缺乏可操作性,以及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都难以满足新的需求。
三、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
结合企业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实践,从项目资金融通、资金使用以及资金风险管理方面,谈谈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的做法和建议。
(一)合理融通项目资金
1.强化资金需求计划管理。
准确的项目资金流预测是合理安排资金头寸的基础。股本金需求主要取决于承包商参与项目投资的股本金规模及自有资金缺口。流动资金预测通常以月或季度为周期计算,包括资金流入预测和资金流出预测两个方面。资金流入预测主要是针对项目工程款收入,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并结合合同价格和支付条款按月进行,按照款项支付进度主要分为预收款、中期支付款及尾款收入,按照工程内容主要分为勘察设计款、设备材料款、土建安装款、技术服务费、培训及运营、索赔及奖励等;资金流出预测主要针对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应根据工程进度估算,按费用类别主要分为设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费、材料费、土建安装费、项目管理费等;资金流入不足以支付流出的缺口即产生流动资金需求。承包商应强化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项目实施伊始即编制资金需求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调整。
2.控制外部融资规模。
一般而言,企业外部融资成本较高,为降低资金成本,企业应提高业主结算资金和母公司支持资金使用效率。由于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规模较大,前期工程设计、采购工作需要垫付大额的资金,项目业主一般会提供20%左右的预付款作为启动资金,同时承包商要通过建立业主付款约束条款、加快计量结算等保证海外项目安全及时收回结算款。在项目执行中,承包商通过推迟支付分包商进度款、利用银行保函代替保证金、开立远期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延迟资金流出,使企业获得一定的缓冲时间。同时,企业应将项目资金纳入企业资金池集中管理,完善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资金计划、内部银行等政策,鼓励各项目部积极归集项目资金,并通过资金池使项目获得资金收益及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拓宽资金融通渠道。
在内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选择借入外部资金,选择何种融资方式需综合考虑资金需求的规模及期限、资金的成本和筹资时间等。为筹集组建项目公司的股本金,除自有资金外,承包商大多采取中长期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中长期银行贷款多以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的贷款为主,也包括相关部门或机构通过资金政策性平台公司支持“走出去”企业的贷款或投资以及以中非基金、丝路基金、“一带一路”专项基金等为代表的各类基金贷款。承包商还可以选择在境内或者境外发行公司债券或项目债券。融资租赁一般是通过与国内外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融通资金,购置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型设备等。与股本金相比,项目流动资金需求一般期限不长,融资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除银行贷款外,也可以选择信用证、保理、福费廷、打包贷款、押汇等贸易融资方式或票据贴现等。
(二)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控体系
资金的使用应以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为基础,规范项目的资金运转,控制资金流动方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1.健全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应按时按量并合理适当,严格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并按项目的职责权限严格审批。为确保境外用款及时,可以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拨付一定数量的工程款到当地的账户,境外实际支付时再按照权限审批支付,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并可通过银行的全球资金管理工具实施集中监控,杜绝资金失控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2.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流程。
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当地市场环境与国内不同,且项目施工环节复杂、采购频繁、意外事件时有发生,项目实施严格的资金集中使用并不现实,因此应建立一套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程序,既满足项目各方的合理付款要求,又能将主要事项及大额资金的支付环节控制住。
3.合理筹划合同商务条款。
合同条款中对投资和结算条件的规定是项目资金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都涉及资金的安排。如按照收益风险匹配原则合理安排股本金投入规模、在资金融通的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贷款条件,在办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信用证的过程中减少保证金比例,压缩日常周转资金,推迟采购款支付,加快对业主单位结算并收回资金等。
(三)资金风险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的资金风险涵盖项目质量、工期、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移交和质保的全过程。
1.密切跟踪资金风险事项。
一般而言,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的资金风险主要来源于业主资金未落实或支付延迟、承包商垫资、汇率波动、国别或业主信用风险、项目所在国政策风险等。密切跟踪项目资金风险点是规避风险的前提。项目应健全资金风险识别和监控机制,通过对风险影响程度的测算识别重要风险并根据项目进展适时调整,为风险控制提供可靠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动态监测项目的现金流,保持资金收支的动态平衡,确保资金链安全稳固。
2.有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承包商应逐一提出风险控制措施。项目签约前,针对投入股本金的项目,承包商应在做好项目投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策划好融资方案,将项目融资成本锁定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应关注业主资金落实情况,确保获得足额的预付款后再开工,如需投入股本金还应关注其他股东方资金的落实情况。项目开工后,项目资金应进行集中调配和动态监控。在收款过程中,承包商应敦促业主和监理方及时进行计量和验收,为加快结算打好基础;结算过程中,尽可能选择有利于承包商的国际结算方式和条款,避免单据中存在软条款,采用保函置换保证金以减少现金流支出等;针对汇率波动,合理筹划多币种资金分布,减少兑换频次,并适时利用金融工具锁定汇率风险等。对分包商结算过程中,应关注收支单项价的对比和工程量计量方法,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和支付条款,合理匹配收付汇币种和进度,减少货币兑换损失,力争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综上,为完善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管理,承包商应拓宽资金管理视野,及时掌握金融及外汇相关政策与市场变化,培养专业资金管理人才,充分借鉴同行业及金融机构资金管理的相关经验和产品,并着眼项目策划、实施的全过程,以及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各环节,与项目的运营模式、财务管理相匹配,进行系统安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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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积极作用,克服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中的混乱状况,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外资金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收取、提留和安排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其范围:
(一)财政预算外资金,包括各项附加收入和按规定在国家预算以外集中的企业、事业收入等。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服务收入和各种专用基金等。
(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包括企业提留的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各种留利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企业主管部门集中、提留的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 本省凡有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预算外资金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先收后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权责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管理预算外资金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各级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协助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各级计划、银行、物价、审计部门应履行职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外收入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收取或提留预算外资金,纳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的有关帐户进行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
第七条 市、县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对各项预算外收入项目的设置、范围的确定、征收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报省财政厅审核,或按管理权限转报省人民政府、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征收。
第八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设置、范围的确定、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管理权限,一律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或转报省人民政府、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各收费单位应向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按规定收取。
第九条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组织业务服务收入,其各类专项基金应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建立,不得自行设置。
第十条 企业的预算外资金,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提取、留用。不得擅自增设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第十一条 企业主管部门各类专项基金的设立,应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报财政部审批,企业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收取。
企业、事业主管部门集中所属单位的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或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收取。
第三章 预算外支出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财政预算外资金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都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企业生产性专项资金,应重点用于固定资产维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补充流动资金不足。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将生产性专项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第十五条 企业主管部门的各类基金,不得擅自改变规定用途。其集中所属企业的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所属单位发展生产和事业,不得用于主管部门本身的支出。
第十六条 各单位用于工资、资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的开支,严格按照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严禁滥发资金、补贴、津贴和实物。特殊需要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 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建立预算外资金预、决算制度。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编报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汇编后,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报上级财政部门。
各单位要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对预算外资金数额较少、收支频繁的上述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可实行其他有效的管理办法。
凡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地将预算外资金存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立的专户,按时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必须做好监督、服务工作,对各单位报送的专户储存资金使用计划要及时审批、核拨。
财政专户储存的资金,在保证原单位正当用款的前提下,财政部门可以临时调度用于支持生产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但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用于基本建设。
第十九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实行计划管理、政策引导的管理办法。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企业各项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引导企业预算外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 凡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专控商品,其资金来源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按控购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 凡使用预算外资金进行自筹基本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前,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资金来源,并将资金存入建设银行有关专户,存足半年后使用。其资金来源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审批权限报计划部门立项。
第二十二条 各级计委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自筹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凡资金来源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的项目,不得纳入基本建设计划。严禁借技术改造之名搞基本建设。
各级建设银行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的监督,严格按批准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第二十三条 各级银行应严格履行职责,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方向、收支状况进行监督,协助财政部门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审计监督,并对计划、财政、银行、物价等监督部门依法实施再监督。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预算外资金专职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各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管理预算外资金。
第二十七条 预算外资金收支科目和会计核算办法,由省财政厅按照国家规定制定。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八条 凡认真执行本办法,在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由本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行政领导人,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应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没收其非法所得,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责令限期纠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以罚款;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应移送监察或者有关部门处理:
(一)擅自增设预算外收入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的;
(二)擅自将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资金,或设置小金库
(三)未经财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用预算外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和购买专控商品的;
(四)擅自改变预算外资金规定用途,滥发奖金、实物、补贴、津贴,以及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挥霍浪费的;
(五)各级计划、银行、物价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
(六)未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转移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条款的行为。
第三十条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处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上一级主管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在复议期间,原处罚决定照常执行。
第三十二条 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有资金的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比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授权省财政厅解释,并制定施行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过去本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预算外资金特点预算外资金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财政性。预算外资金也是财政性资金,但不是由中央财政集中分配 ,支配权和使用权属于各地方财政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采取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关键词]预算外资金 制度 财政 管理
一、引言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收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改革开放以来,预算外资金增长较快,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近年来大量预算外资金脱离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使得预算外资金收支严重失控,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势在必行,这对于整顿财经秩序、堵塞财政漏洞、加强宏观调控、提高资金整体效益和促进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收环节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随意收取预算外资金,越权设立基金和税收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隐瞒截留预算内资金。将预算内资金“暂存款”、“暂付款”科目进行违规核算,将其作为调节丰欠的“蓄水池”和逃避监督的“防空洞”。有的地方和单位违反预算法规的规定,通过预留、退库等方式,擅自将预算内资金转化为预算外资金,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有的单位存在乱收费、滥罚款等现象,有的部门想方设法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大肆敛钱。
2.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逃避监督、坐支、截留挪用预算外资金。一些单位逃避财政监督,随意支配使用预算外资金。如有的单位用预算外资金滥罚钱物、请客送礼、买车盖楼、公款旅游,甚至将预算外资金用于炒股票、搞投资等。
3.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落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科学的全国性预算外资金管理法律法规。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国家各预算外资金管理部门在监管职责上存在交叉和职责不清的问题。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各监管部门往往是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再加之预算外资金范围广项目多的特点,导致了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乏力。
4.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
政府资金来源于公众、用于公众,理应受到立法机构的审查和监督,以确保政府资金得到公正有效的使用。公众负担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自然也有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但现实情况是,尽管预算外资金名义上是财政性资金,但部门单位对其仍有很大的自。同时,一些预算外资金未能纳入预算管理,无法像预算内资金那样受到严格管理,即使有某种形式的审批,也常常流于形式。目前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阶层,其中也不乏有精通预算的专业人士,但就总体而言,许多人大代表对预算知识未必有全面的了解,使得预算的审核与批准难以深入下去。预算外资金得不到立法机构与公众的审查监督,甚至也缺乏上级部门的有效监督,其后果则是掌握这些预算外资金的单位可能出于本部门需要而不是社会公共需要去扩大本单位的利益,进而出现管理不规范、收支随意性强、暗箱操作等弊端。
三、预算外资金存在的主要危害
1.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所有物品可以划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两类,分别由市场和政府提供。预算外资金的拥有者和使用者为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它们常常只代表局部利益和特定群体利益,实际上成为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个主体。它夹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其行为有时与政府调控目标相违背,有时歪曲市场行为和市场目标,基本上是逆向行为主体。预算外资金游离于财政分配之外又乱窜于市场调节之间,扰乱国家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单位部门的自主分配与国家分配并存,在流量上互不补充,流向上不能调剂,国民经济分配主体多元化,削弱了政府职能和财政职能。
2.预算外资金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
随着近年来我国预算外资金的不断增长,预算内资金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一直在逐渐下降,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实际上处于政府的控制之外。由于预算外资金具有分散性和自主性的特点,虽然它在经济总量中比重的增减不一定直接影响政府财政比重的减增,但它游离在政府财政预算之外的规模越大,就必然使国家财力分散,使政府财政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就越少、能力就越弱。 各种基金、收费分别由不同的政府部门征收和管理,自收自支,财政无力进行调剂。这样在我国实际宏观税负不超过30%的情况下,一方面企业及广大纳税人感到负担沉重,抱怨国家拿走了企业实现利润的大部分,而另一方面,财政却处于越来越困难的境地,收不抵支,赤字不断扩大,财力分散.使国家难以组织足够的资金支持农业、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教育、科学等事业的发展,财政支出安排捉襟见肘,对结构的调节能力弱化,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与此同时,一些部门和单位却将大量的预算外资金用于奖励和福利支出,造成了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
3.预算外资金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改革开放后,预算外资金收支范围迅速扩大,收费项目大量增加,这本应充分发挥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作用,然而,各地方、各部门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范围、项目的管理上随意性太大。在预算外资金的收缴上,出现了各种名目的标准不一的摊派、收费和罚款。在有的县里,从中央部门到省市各级,名目繁多的收费超过1000种。这不仅阻碍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而且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良好发育。另一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泛滥,私设“小金库”之风盛行,地方主义、本位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成灾,各种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顺利进程。
四、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主要对策
1.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法律法规
预算外资金管理之所以有漏洞可乘,其主要原因是政策法规不健全,政策界限不明确,使预算外资金无章可循,要做到用好管好预算外资金,就必需要有严密的法规政策,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预算外资金的要采用行政、法律相结合的手段予以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以确保预算外资金的有序发展,才能真正做到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2.认真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强化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
一是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二是各单位年初要编制预算外收支计划,报财政审批。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的计划统一编制预算。对于收入较多的单位要抵拨预算内经费,对于支出较大的适当进行调配,总的原则是力求自身平衡。各单位要按月、按季及时报表,使财政部门及时掌握预算外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年终进行经验总结。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的管理。坚持收入随收随存,支出按预算标准随批随支的原则,对拖缴、不缴、坐支、收入不入账者,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给予必要的经济、行政或法律处罚,并建议调换工作岗位。
3.加强预算外资金收费票据管理,控制收费源头
搞好收费票据管理,有利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要使预算外资金纳入正常轨道,必须从收费票据抓起,控制收费源头。一要严格审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符合规定的颁发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二要严格审查以旧换新的票据,凡发现用旧票据收入的预算外资金未全额纳入财政管理的或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乱收费的,要停止颁发新票据,并责成其限期整改。三要严格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印制、颁发、管理、核销等手续,严把预算外资金入门关,使票据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健全监督体系,严厉查处违纪案件
预算外资金监督体系的建立应围绕发挥五种作用、构筑五种机制来构建:发挥财政、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构筑预算外资金专职监督机制;发挥监察、审计部门作用,构筑预算外资金检查监督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构筑预算外资金舆论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构筑预算外资金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内部约束作用,构筑预算外资金征收单位自我监督机制。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稽查工作力量,对人民群众举报的违纪案件,坚持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纠。
5.稳步实施收费管理的改革
要重新界定各项收费、基金、附加的合理性,取消不合理收费。可以转为国家税收的收费,实行以税代费。根据国情,必须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要规范管理,二要逐步缩小规模;对于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服务性收费应逐步理顺价格关系,其财务收支接受财政监督管理;对经营性收费,逐步推向市场,依法纳税。另外,实施改革,一要处理好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尤其要考虑边远贫困地区财政的负担能力;二要保证专项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三要妥善安置原有收费征管机构的人员,以利于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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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荆丽.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探讨. 商业经济, 2007/6
[3]闵宗银.我国预算外资金研究分析.山东经济,2000/2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缺位的具体表现
(一)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粗放,部门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
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财政部门按照经费定额和开支标准对该计划进行审批后,汇总编制年度总计划。但实际的执行情况是,有些单位没有收支计划,财政部门也很难形成规范的汇总预算,只是粗略地按基数增加增长的办法编制并下达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具体收入时,有的单位只是将专户资金一缴了之,没有具体的资金项目名称,造成收入来源不清;支出时由于没有明确的定额标准,资金使用仍处于“以收定支”阶段。预算外资金管理粗放,给用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国家已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财政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致使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减弱
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一些欠发达省份长期处于财政困难状况,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财政的资金管理看,一方面,预算内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应纳入预算的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究其原因:一是收费单位原编制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旦将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就要理顺各方面的管理关系,这不仅要加大各部门的管理成本,而且会突破各自的管理指标;二是就单位而言,收费收入不足以抵顶其正常支出,有些单位甚至还有巨额贷款,因此改变财政管理方式,就意味着财政负担加重;三是执收单位作为征收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担心纳入预算管理后对其经费保障产生影响,还有一些单位错误地认为预算外资金“谁收谁用”,主观上不愿意把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三)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约束软化,财政监督流于形式
目前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一味强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缴存比例,忽视了支出上存在的问题。虽然财政在拨付资金时,根据用款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了核定,但财政资金划出以后,用款单位怎样使用、用到什么地方都不得而知。事实上有的单位常常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为名申请拨款,但实际上多用于人头经费,事业发展无从谈起,资金使用效益十分低下。这种监督管理方式,从一定程度上讲是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可以从近几年审计查处的一些单位擅自扩大行政开支范围、乱发津贴、私费公付等问题中得到映证。同时由于收费经费化,资金支出向个人倾斜,使部门间存在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的问题。从更深层次看,它还造成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降低了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效率。
(四)资金征缴模式陈旧、征缴程序不科学,导致部分资金逃避财政监督,形成体外循环尽管近几年各地都积极推行预算外资金“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仍处于自存自缴的状态。而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的存在,给个别单位截留预算内外收入、坐收坐支预算内外资金提供了可能。另外,由于征缴程序不严密、不科学,也容易形成资金体外循环。如一些地方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省、地(州、市)、县(市、区)三级预算收入,应按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但其具体征管模式是,由地县基层单位负责收缴资金,由省级部门归集资金、报批手续,待审批后,再由省级部门按比例逐级返还原单位,然后各自缴入国库。这种方法虽有利于资金到位,但对按级次入库的资金,由于征缴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又没有必要的财政监督手段,容易形成既不解缴当地国库,又不纳入专户储存的体外循环资金。
(五)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缺位,影响了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
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主管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一部分管理费。但该办法对管理费的收取方式、标准、票据使用、支出范围及资金管理都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一些地方迫于强大的财政压力,不得不要求预算部门自行解决一些财政支出,因此一些主管部门就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收取管理费。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一些单位超 标准收费、使用不合法票据以及白条收费,进而逃避专户管理、违规投资基建,甚至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时有发生。此外,一些国家收费命令取消,但由于没有及时理顺和解决相关的单位经费,致使一些旨在建立政府与民间良性关系、规范行政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的国家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二、加强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
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财政综合预算的总体目标,从健全机制、规范运作两个方面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同管。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
建立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说实行真正的综合财政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使用并最终取消预算外资金,只是时间问题。根据国务院转发财政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意见,目前我国总体上是依照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程度,采取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做法。因此,各级财政首先要将国家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纳入预管管理,相应支出通过预算予以安排。其次对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必须自下而上地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将其纳入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财政的综合预算;预算外收入要全部纳入专户管理,相应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要逐步改变按照收入比例提取经费的作法,要比照部门预算的统一要求核定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进而促进执收执罚部门依法行政。
各级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那种重分配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督、重微观轻宏观、重预算内轻预算外的传统理财观念,充分认识财政宏观调控和财政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本位主义和小团体意识,切实加强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能力。近年一些地方已经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并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这对建立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二)积极借助科技手段以及高效、智能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改革预算外资金收缴制度
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首先是堵塞收入方面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要以收费票据为资金监管源头,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赋予财政票据信息功能,再借助收费单位、代收银行、财政三家之间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建立起一个“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由于所有收费通过银行代收,不仅便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纳入财政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使财政专户发挥“准国库”的功能,而且通过银行代收,还构建了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间高效的收费票据领购、核销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收取预算外资金的监控力度,有力地遏止了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三)切实完善配套措施和法规建设,努力提高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效率
【关键词】外经贸企业 资金管理 风险管理
我国外经贸企业与欧美和亚洲等许多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很大差距,对外贸易出口的产品利润很低。同时,我国仍存在着很大的出口收汇坏账率。据统计,我国外贸出口额中有上千亿美元的坏账无法收回,许多外经贸企业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有的外经贸企业甚至无法正常经营,而且这些巨额的坏账直接影响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我国外经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众所周知,资金是所有企业进行生产及开展经营的源泉,是外经贸企业的“血液”,它需要在外经贸企业发展中周而复始地良性循环着。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外经贸企业资金运行和风险管理进行探究,从而更好地协调外经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一、资金运行及管理中凸显出来的问题
(一)观念落后,人才缺乏
首先要从企业的管理层开始,企业的管理者必须重视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在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管理者往往把精力放在销售业绩上,却忽略了销售过程中的资金流向的管理。即使有的时候管理人员在销售的过程中意识到了要加强对企业资金管理,但是从来没有一套资金管理体制被完整地编制出来,所以对外经贸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控就变得困难了;其次,外经贸企业需要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的素质。在财务人员的头脑里,资金管理的观念仅仅停留在以往的观念上,没有与时俱进;再者,人才缺乏。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汇率等方面的应对上,由于这类财务业务的处理难度大,而且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所以在我国外经贸企业里,严重缺乏这方面的人才。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弱化
外贸企业的业务员常常需要到外地出差联系业务,在具体执行外经贸企业制定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及报销制度上仍无法做到立即执行,使得各种制度成为空谈。有的时候采购人员在出差之前预借了大量的差旅费,但是回公司之后仍不报销,导致很多往来资金被停留在账上,这种情况既不利于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也对财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财务的考核制度有缺陷
有很多的外贸企业在对财务考核中,考核的指标大部分局限于创汇、结汇、利润等硬性的指标上,但是对资金利润率、资金周转率、资金的流动比率这些“软”指标却没有任何考核;或者就是对“软”指标做出一些规定,但有时有的财务人员为了达到较高水平的指标,与客户盲目地签订不切实际的合同,造成应收资金无法近期回收,形成似盈实亏的假象,使得企业在资金的流动与管理上造成严重的缺陷,同时也制约着企业前行的步伐,长期大量的亏损将对企业发展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四)财务人员操作问题
有些财务人员在资金管理方面还停留在传统原始的层次上,分不清公司对外投资的账目,投资收益催收不力,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物资调拨和出售办事,以及大量未达账项和往来账项长期不及时清理。这都妨碍着资金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资金使用与处理不当
在资金使用方面并无计划可言,只讲需求,而不问效果。通常外贸企业从事的主要是进出口贸易,所以在资金使用上并不同于其他用于投资的资金。有些企业对资金的盲目使用导致企业业务形成资金缺口,使得与更多的获利机会失之交臂,甚至出现不能及时对前沿市场信息进行处理或处理能力较差的情况。这些都会造成沉淀呆滞资金,成为企业资金管理及运行中的严重障碍。
二、解决措施
(一)转变观念
在外经贸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应牢固树立资金管理的核心地位,外经贸企业应该把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中心,财务管理又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外经贸企业的领导应该加以重视。外经贸企业只有认识到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重要性,财务管理方面才能真正地把资金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只有这样,资金管理的工作才能在企业的前进中真正地发挥作用,资金风险才会被减少,从而使企业的效益得到增加。
(二)科学使用资金
应根据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信息来注视市场,及时调整出口产品布局和生产规模,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同时处理好投资比例,降低不必要的资金占用,避免造成企业资金紧缺。此外,还要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努力提高企业各层级的管理水平,使资金管理的能动性被调动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资本积累,以便能应对重大变故或者动荡。
(三)及时回笼资金
企业资金不能及时回笼是目前困扰外经贸企业的一大问题。外经贸企业的产品出口销售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环节,产品必须经过销售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它一方面可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使外经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垫付和耗用的资金得到补偿,并同时取得合理的盈利。只有这样,才能完成一个完整的资金链的形成,及时回笼资金是保证企业继续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最终结果。同时也是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健全企业营销体系、专注市场动向、以合法的经销方向并结合各企业的实情做出经销方案,是完成最大资金回笼的重要手段。
(四)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甚至对企业的命运起到决定作用。很多外经贸企业之所以失败是由于没有健全的监控体制。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模糊,所有者约束不住经营者。大多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好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的内部没有相应的监控机制。所以,建立一个有效的监控机制已经迫不及待了。
(五)加强对金融危机的研究和预防
对外贸易中有经济合作关系的企业,应该时刻关注着世界的金融动向,虽然无法预测金融危机的发生时间与地点,但作为外经贸企业财务人员应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研究工作,应预防性地对企业资金流向及工程的承包工作进行“免疫接种”。合理管理资金,就能提高企业的抗冲击能力,在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六)提高资金的风险管理
确立资产、负债管理,增强财务风险意识。在产品出口与资金回笼、企业规模与资金等矛盾突出的阶段,不能一味地增加贷款来满足产品出口规模及企业扩大的需求,而忽视了企业流动资金的补充,使企业债台高筑,增加财务风险。一旦停售必将破产,失去免疫力。因此外经贸企业在筹集和使用资金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资金的使用成本。
(七)加强外汇风险管理
外汇风险管理可以分为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其中经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持续长远的,而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则对企业有短期影响。这些风险对企业有不同的影响,造成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因此对各种风险应分别对待,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这些风险管理的效果。
作为外经贸企业生产与经营循环的归宿和起点,企业的资金运动和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着空间并存、时间持续的关系。正视企业的资金管理与风险管理,提高资本营运的质量,这对外经贸企业来说不可小觑。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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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全球性资金管理的中国企业主要包括在海外拥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合资公司或生产基地的国企和民企,着眼于全球市场竞争和在海外上市或准备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
在海外资金管理方面,中国企业需要关注的事项包括银行账户的管理、流动资金的归集、资金收付的优化、网上银行平台的操作功能及其系统的安全性、外汇风险的规避以及银行实施资金管理方案的能力和经验。
鉴于众多的中国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企业应在特定国家当地法规容许的情况下,建立本国的资金归集构架,把所需资金从收款账户自动划转到付款账户进行必要付款,以减少人工转账操作及其带来的风险。
银行账户管理
很多中国企业在全球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拥有海外办事处,如何有效地管理繁多且复杂的银行关系及海外账户,同时确保闲置资金尽快集中回流是这些中国企业面临的一大课题。
银行账户管理的重点在于调整银行关系和精简银行账户,其中最关键的是:
减少银行账户数量。企业在全球应统一于同一家国际性银行开立收款和付款营运账户(包括本币账户和外币账户)。在个别偏远国家,海外办事处可以继续使用当地银行的服务,并且通过当地银行的SWIFTMT940电报,将每天的账户情况汇总到该国际性银行,用于监控账户的活动及余额情况。
鉴于众多的中国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企业应在特定国家当地法规容许的情况下,建立本国的资金归集构架,把所需资金从收款账户自动划转到付款账户进行必要付款,以减少人工转账操作及其带来的风险。
通过合理简化银行账户可以巩固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增加账户利用率,提高账户透明度,同时统一的银行服务标准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中国企业如果在特定国家拥有多家办事处,可以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该国的内部资金归集构架,将资金集中在一个主要账户,从而加强财务控制。如果企业在海外办事处有外币资金,则可应用跨境流动资金管理。
集中流动资金管理
全球流动资金管理已经成为增加资金投资回报率、降低集团借债、减除不必要交易及银行费用、更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和更准确计算现金流的最有效方法。中国企业如果在特定国家拥有多家办事处,可以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该国的内部资金归集构架,将资金集中在一个主要账户,从而加强财务控制。如果企业在海外办事处有外币资金,则可应用跨境流动资金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开立国际硬通货币(如美元)离岸账户作为地区资金管理中心来建立地区性现金池,尽量利用自动跨境资金调拨以减少因人工转账而耗费的时间和费用,尽量减少累积在海外办事处账户中的闲置资金,加快资金回流的速度,从而优化闲置资金的运用,提高投资回报。
流动资金管理的构架分为资金合流和虚拟现金池两种方案。资金合流是通过实际的资金划拨,将下属账户中的存款和透支余额相互冲销,以节约利息支出。同时,可以通过现金池集中管理所有下属账户内的资金。当资金在不同公司的账户之间划转时,实际的资金流动属于公司间借贷。在虚拟现金池结构中,银行根据所有下属账户的总余额计算利息,但并没有实际的资金划转。
中国企业还需要注意跨境流动资金管理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问题。在法规方面,部分国家对公司间贷款或转账有所限制。另外在一些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本地居民账户和非本地居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亦受到限制。至于税务方面,所涉及的问题包括:转移定价——关联公司间的交易应该参照非关联公司间的类似交易定价及其贷款利率的设定。
资本弱化——用于控制关联公司间的负债水平。如果认定存在资本弱化,税务规定通常不允许关联公司间贷款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
预提税——预提税是指一国政府对没有在该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公司取得的利息所得实行由支付方按支付金额扣缴所得税的制度。
对于全球各地流动资金管理,中国企业需要征询法律和税务机构的意见。
通过有效的全球流动资金管理,企业可以集中控制流动资金,加快闲置资金回流速度,避免不必要的借贷和财务支出,统一运用闲置资金以获得较高的回报率。企业同时可以实时监控集团拥有的各种货币资金数额,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外汇风险。
在付款授权方面,总部可以选择由海外办事处管理当地付款。对于金额较大的付款,总部亦可要求最终授权以加强监控。
优化资金收付
一个完善的资金管理方案致力于建立一站式的收付款管理服务,以总公司为核心进行资金划拨,同时授权海外办事处管理当地收付款业务,最大程度满足境内及跨境的付款需求,有效地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付款
企业利用网上银行平台所提供的付款功能可以自动化处理付款,进行所有不同种类的付款签发(包括国内及跨境汇款,银行内部转账及自动转账付款)。此外,支票外包服务可以减少人工签发支票及邮寄的工作,节约成本并提高效率。
在付款授权方面,总部可以选择由海外办事处管理当地付款。对于金额较大的付款,总部亦可要求最终授权以加强监控。
在流动资金管理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各个海外办事处的账户余额情况,利用网上银行平台,将海外账户的闲置资金调回总公司,或者从总公司下拨资金以支持其海外业务。
企业选择的网上银行平台应具有付款通知功能,即可自动向收款人或其它指定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自动传真或传统邮件方式的付款通知书,从而有效地减少企业在处理付款信息传送及查询等方面的工作。
收款
收款涵盖多个国家及多种收款渠道,其中包括汇款、现金收款和支票转款。电子收款方式包括本地自动结算收款、本地直接扣账、本地电子转账、国际和本地电汇和银行内部转账等等。企业需要关注的是银行收款服务的效率。如果所选银行是世界各地主要清算系统的成员,则收款无须经上级机构或第三方银行汇总及转发,从而为企业节省收款时间和费用。
企业选择的网上银行平台应具有收款资料库用以储存所有重要应收账款资料,包括顾客记录及应收账款信息,从而提供收款查询服务。此外收款管理系统的综合收款报告及自动收款对账功能,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中国企业管理海外收款信息,同时提高总部对海外办事处的资金管理效率。
很多中国企业的海外办事处以当地国家货币作为收付款币种,因此面临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的问题。
外汇风险规避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核算管理的改革预算外资金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缓解了预算资金的供求矛盾,促进了我国文教、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各地经济的迅猛发展。但预算外资金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社会政治问题,必须通过改革,有效地解决财力分散和分配秩序混乱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做到依法行政。
1 改善自身体制管理(1)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政府收费项目。在对预算外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降低某些过高的政府收费标准,合并或取消重复设置的政府收费项目。
(2)将现有一些不再体现政府职能的政府收费,可以通过市场形成的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依法照章征税。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对保留以及今后新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实行规范化制度管理。一是严格审批制度。
(3) 改革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取消收入过渡性账户,由财政部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汇缴专户”,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直接缴库,是指执收执罚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缴款凭证与收款收据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直接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缴入财政专户;对于设立财政汇缴专户的执收执罚单位,由缴款人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财政汇缴专户。在预算外收入的资金存入财政专户时不记账,会计只在备查账簿上作简单登记,当财政将专户存款返回时,才增加单位的资金和预算外收入。即:收取预算外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应缴预算款。上缴财政专户储存时,借:应缴预算款贷:银行存款(收取的预算外收入由银行代收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专储时,则只作备查登记。)财政返回预算外资金专储时,借:银行存款贷: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实际返回金额)。
(4)明确职责,推动预算外资金新运作机制的有效运行。在执行预算外资金核算的过程中要做到权责分明,各付其责。对执收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缴、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对代理银行的监督、检查等职责;
(5)把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特征且便于税收征管的政府收费,改为相应税收,纳入政府税收体系。“费改税”是摆正税、费在政府收入分配中的主、辅地位,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
2 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核算管理的作用预算外资金从其根源来说,她是统收统支财政体制下变通做法的畸形产物。它存在的根本意义是为了在高度集中的体制下给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一定的自主财政权,以调动其理财的积极作用。
(1)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缓解预算外资金的供求矛盾。促进我国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又促进各地方经济发展势头。
(2)加强预算外资金核算管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分配制度,用税收取代某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政府收费、基金,逐步形成以税收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政府收费、基金筹集政府公共收入的国民经济分配机制。有助于我国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去优势。
(3)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财务管理系统,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缴、收费票据、资金使用等流程的管理,并及时向各执收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于行政事业单位及时核对,加强管理。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05年上半年,预算外局共计组织非税收入182,241万元,较上年同期93,612万元增长94%。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是:
(一)筹措城建资金177,800万元(以预算外局承贷的133,418万元,以公司为主体承贷的44,38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亿元的59.26%。
(二)组织财政非税收入182,241万元,完成计划30亿元的60.7%。其中收费中心直接组织收费1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亿元的183%。
(三)对专项支出跟踪问效,写出跟踪问效报告2篇,占全年目标任务5篇的40%。
二、贯彻市政府经营城市战略,做好城建资金的组织、筹措和管理工作
(一)充分运用经营城市理念,大力组织城市建设资金。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大郑州,努力实现城区面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认真履行财政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管好用好城市资源,将土地资源收购储备,对所有经营性用地项目全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2005年1-6月份,国土专户收入实现87,801万元,国土专户支出70,647万元,其中土地补偿性支出70,275万元(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及职工身份转换补偿32,327万元,土地收购成本支出31,643万元,其它补偿支出6,305万元),土地开发性支出372万元。
(二)用足、用好已有的收费政策,组织好配套费等城建规费的征收和清欠工作。
配套费是用于城建的专项收费,一直以来都在我市城建资金中占有很大比重,为组织好该项收入,坚持由财政先行收费,然后再由规划部门发放建筑许可证的程序。在收费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所有减免必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办法,堵塞减免漏洞。在做好日收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抽调得力人员对往年欠缴的配套费进行催收,其中清欠资金完成1165万元,以房抵债15万元。2005年1-6月份,共征收配套费10,929万元,占计划18,000万元的60%,较上年同期增长12%。
(三)加大征管力度,确保环城快速路桥车辆通行费应收不漏。
为了加强环城快速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我们继续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在全市设立15个征收窗口,在多家媒体通告,落实目标责任制,多次召开协调会,督促指导征收工作,2005年1-6月份共组织征收环城快速路桥车辆通行费共计8252万元。
(四)积极筹措城建资金,确保城建项目资金需要。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2005年我局负责筹措城建资金30亿元,其中用于还本付息12亿元,续建项目10亿元,会展中心项目8亿元。为确保及时、足额完成筹资任务,我们成立筹资领导小组,加强与省内11家银行、两家信托公司以及省建设投资总公司等十四家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1-6月份,完成贷款任务177,800万元(以预算外局承贷的133,418万元,以公司为主体承贷的44,382万元)。根据下半年工程安排,扣除能完成的城建资金收入,并考虑非税收入代收网络等有利因素,预计下半年至少需要取得新增贷款7-8亿元。春节过后受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央行银行准备金上调和部分行业贷款限制进入,我们面临的筹资任务更为艰巨。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市属公司为主体承贷和发行信托计划为主要方式的城建筹资工作。
(五)加强城建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局对分工负责的11个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包括专项城建资金和城市管理经费,一律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和监督办法进行管理;对于城市建设项目支出,坚持先由市计划委员会审核项目投资下达投资计划,市财政按照项目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并对工程项目从招标开始实施全过程监督。1-6月份城建资金支出共计完成154,000万元,完成全年城建资金计划322,006万元的47%。其中,一般城建资金累计支出143,831万元,占计划指标290,906万元的49%,专项城建资金累计支出10,169万元,占计划指标31,100万元的32%。财政支持的城市建设项目123个,其中包括农业路立交、桐柏路改造、107辅道、文化路、郑花路综合整治、垃圾综合处理场、五龙口污水处理场等城市重点工程。对已经拨付到位的资金,及时跟踪问效,目前已经写出跟踪问效报告2篇。
三、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一)继续完善银行代收工作。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银行代收,是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组织财政非税收入的主要手段和做好其它各项工作的基础。今年我们在坚持和完善银行代收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根据《银行代收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收单位、缴款人、代收银行和财政部门的责任,将责任分解到人,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使银行代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区级罚没收入并入银行代收网络管理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并起草了相关实施意见。三是继续加强对代收网络的监督,确保了网络运行的安全和信息的准确无误。2005年上半年,全市共有728个单位通过网络发生代收业务40.3万笔,实现网络收入16.34亿元。
(二)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面实现“以票控费”。
票据管理是财政控制和监管非税收入的重要手段,是管理非税收入的源头工作。我们认真做好与省财政厅、各县(市)区票据管理的衔接工作,按时汇总、上报票据计划,及时向省厅领取票据,全面掌握全市票据使用情况,上半年共入库电子票据2,230箱,出库1,855箱,入库现场执收票据246,821本,出库199,399本。按照省厅对清理回收作废空白票据的安排,我们仅用6个工作日清理回收电子票据102,636份,现场执收票据32,397本。严格执行验旧领新、定期核销的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市本级银行代收、现场执收已使用票据的复核、核销、整理、入档、查档工作,确保票据的领用数与核销数一致,电子票据与信息上的内容核对一致,上半年共核销电子票据312,248份,核销现场执收票据20,425本,清理监销已满保存期的票据存根992,384本。
(三)配合部门预算的全面推行,使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统筹使用,统一管理。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以及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的要求,我们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将预算内、外资金一并编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市直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预算内资金一样,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和监督办法进行管理。在收入方面,计划编入部门预算,资金通过银行代收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在审批程序上,随部门预算的审批程序审批,在财政监督上,随部门预算的监督办法进行监督。在支出管理上,将市直部门在财政内部各支出处室进行了划分,各支出初室对所分管的市直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以上措施的实施,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预算内资金一样的规范合理。
(四)做好稽查工作,促进“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落实。
对非税收入的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是我们落实“收支两条线”的重要手段。3月中旬,按照豫财综[2005]18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学校收费资金政策落实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并将结果上报省厅;4-5月份,对即开型彩票集中销售的监管做了大量工作,对中奖后的兑奖人员的身份进行私下核查,并按豫财综[2005]31号文件通知,暂停销售即开型集中彩票,对即开型大奖的销售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5月份,从新闻媒体得知,小学附近非法销售有奖卡片,及时和省里联系,向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协助打击我市非法彩票的函》,请求公安部门对我市中小学周围进行清理检查,保障了我市彩票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为小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市监察局联席会议部署,为我市阳光工程提供决策依据,我们还及时整理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收费项目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四、做好财政综合管理工作
(一)做好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关于每个设区城市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产移交工作的安排,今年我们重点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做好省、行业公积金机构的移交工作。为使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我们对住房补贴资金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2005年上半年,共审核拨付住房补贴资金1694万元。
(二)认真做好各种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预算外局工作综合性强,省厅要求上报的各种报表繁多,对安排的各种报表汇总任务,我们都认真完成,并及时上报。汇总上报的报表主要有:财政专户电月报、非税收入月报、彩票月报、土地收支季报以及各种报表的年报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采取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今年上半年非税收入完成计划60%,同比增长94%,但其中7.4亿元为土地专款静增,占增收总额的86%,形成财力的资金增幅不大。从分类上看,由于行政性收费逐步纳入预算,应缴预算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预算外资金则相应减少。
2、城建资金收入57.589万元,同比增长11%,完成计划43%,但收入进度缓慢,特别是城建税、自来水附加、污水处理费、出租车有偿使用费、电费附加、环城快速路桥费均出现不同幅度的收入下降。
3、今年筹措城建资金30亿元,目前已完成17.78亿元,占计划59%,但受今年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影响,特别是央行上调准备金,部分行业贷款限制进入,新增贷款依然形势严峻,下半年城建资金的缺口仍需8亿元。
(二)准备采取的措施
1、加大征收的组织力度,确保下半年收入任务5.9亿元的完成。
2、在目前贷款规模紧缩的形势下,加强与银行协作,积极配合原贷款银行,在保证按期还本付息的基础上,做好借新还旧工作,确保原贷款规模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