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0 22:08:56

为顺利开展企业工资基金大检查工作,使企业及主管部门在检查、处理问题时有章可循,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减人不减工资问题
挂钩企业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原则不变。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企业安排富余人员去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工作,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是企业的某个部门或单位成建制划归企业主办的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应核减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总额并相应核减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工资基数及合理调整效益基数。
2.企业联营或产品扩散以后,本企业派出职工(包括技术骨干)到联营企业支援工作,工资可由受援企业支付,从受援企业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列支。派出企业要求核减效益基数的,相应核减工资基数和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基数。派出企业不要求核减效益基数的,可以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3.企业多余人员在企业间(含企业与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间)开展劳务性输入输出,输入企业应按双方合同或有关规定向输出企业支付劳务费,其中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性收入的部分,应从输入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输出企业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4.企业挂钩后,自行将内部某个部门、单位划出挂钩范围,从收入中另行发放工资的,应从企业工资总额中核减划出人员的工资总额和相应核减计征工资调节税的计税基数,并合理核减效益基数。不得将由于划出这些人员而少发的工资总额,作为“空额”用于其他职工,已用于其他职工的,要纠正,并从过去的结余或今后的工资总额中扣减。企业无权自行改变挂钩范围。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挂钩范围的,必须报原批准挂钩的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相应调整工资总额基数、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和效益基数。
5.企业的一部分人员、设备划归“三资”企业,应调整工资总额基数、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效益基数。如企业效益基数不变,则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不核减工资总额基数。
6.企业使用计划外用工,其工资经核入挂钩工资基数的,因企业减少或不再使用计划外用工,如计划外用工的工作由企业职工承担,则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如计划外用工的工作由企业外人员承担,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支付加工费、劳务费的,必须核减工资总额基数和计征工资调节税基数。
二、计划外用工、临时工工资列支及离、退休人员补差工资列支问题
1.计划外用工、临时工工资支出,必须按京劳资发字(1988)46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挂钩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内的计划内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的工资性支出,均应由挂钩工资基数内列支,不得再列入其他费用或成本”。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凡在核定挂钩工资基数时已把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核入工资基数,而企业又将这部分人员工资列入成本费用的,要予以纠正。已列支的工资要从企业成本中冲出,现由企业工资基金结余、奖励基金结余列支,要相应调整计算所得税、工资调节税、能源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的基数,结余不足的,在下一年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
2.企业挂钩时没有使用计划外用工和临时工,后因生产需要报经市劳动局、市计委批准使用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并办理了录用手续的,可按批准使用人数(实际使用数小于批准使用的按实际使用数)一次性核增企业挂钩工资基数,同时相应核增计征工资调节税的工资基数和效益基数;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其工资一律在挂钩工资总额中列支,不核增工资总额基数。
3.企业在挂钩前已经使用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因漏报未核入挂钩工资基数,目前企业生产又需要继续使用的,应按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原则,由区、县、局、总公司向市统计局行文申述漏报原因及处理意见并办理补报手续经市劳动局批准使用人数后,一次性核增挂钩工资基数由市税务局相应核增计征工资调节税的工资基数,这些人员的工资也必须从挂钩工资中列支,不得从成本或费用中列支。
4.企业原则上不得将正式职工与企业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产业等企业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混岗生产。已混岗生产的企业所属集体企业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工资必须从挂钩工资总额列支。
5.企业原则上不得聘用离、退休人员从事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确因生产需要而聘用的,其工资补差应从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不得另外在成本或费用中列支。但在统计上不计入工资总额项目之中。
三、超过两个基数,一个比例多提工资问题和从其他渠道列支工资问题
1.企业必须严格按挂钩办法的规定提取工资。企业改变税种,不能从财政退税额中再提工资,已多提的工资应从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核减;多提部分已核入下年挂钩工资基数的,应核减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2.实行销售合格产品全额计件办法的企业,未按销售额计提工资,而按生产额计提并多提了工资的,应从成本中冲减,并相应核减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数额,结余不足以核减的,由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中核减。
3.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后,局、总公司应对企业的辅助考核指标认真考核。企业辅助考核指标未完成,应扣而未扣的工资数额,必须从奖励基金结余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扣除,结余额不足以扣除的,由下一年度工资总额中扣除。
4.企业应在挂钩工资以内支出的工资项目必须在挂钩工资内支出。已在挂钩工资以外从其他渠道列支的工资总额,应从历年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结余中扣除,结余额不足以扣除的,由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并按规定补交工资调节税。
四、工资基金管理中的问题
1.漏税问题
凡经税务部门核实应补税的企业,均应照章补税。
2.统计工作失误,漏报工资总额问题。
职工人数、工资的统计范围应严格遵守国家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工资构成项目指标的统计均应以报告期实际发放数额为准。凡因统计工作失误而漏报工资数额一律不再补报。企业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杜绝漏报、错报现象。
3.未严格按规定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问题。
各级劳动部门,银行和企业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企业支取的工资超过《手册》中核定的数额。但没有超过应提挂钩工资总额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予批评。各单位向银行提取工资性现金时,必须携带《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银行必须按规定手续验册支付,对于发薪日时间紧,业务量集中的矛盾,可采取事先预约办好审核手续的做法,坚决杜绝“事后补办”的现象。开户银行应加强审核,支付给企业的工资,严格控制在上级在工资手册中核定的数额之内,超过核定数额的,坚决拒付。
[关键词]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低薪酬;劳动者素质;大连开发区
[中图分类号]F4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2880(2011)01-0140-04
作为低成本发展战略的结果,长期以来的低工资水平对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就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而言,低工资带来了低成本,劳动力成本优势构成了我国地方政府吸引外资的路径依赖。但与此同时,低工资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尤其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在我国步入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低工资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约因素,业已为政府和业界、学界所关注。2010年以来的本田罢工、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自杀事件紧迫地呼唤着社会对一线劳动者低工资问题的关注,但工资问题牵涉到多方利益,低劳动力成本既是外商投资必然考量的因素,也关乎GDP 产值和官员政绩,直接关系到我国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笔者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调研基地,通过对各类企业近年来工资状况及其与产业发展的相关性进行实地调查,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群体与个案相结合、横断与纵向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就低工资对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发展的制约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
一、大连开发区各类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员工的收入状况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外商投资企业二千余家,其中日资企业约占三成。在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中制造业占绝大多数,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主要从事电子、机械制造和各类加工业。
1.调查对象
调查样本外企数量为54家,企业行业为电子、机械制造业以及服装业。
本次调查以员工人数500名为划分标准,将外企分为大型和中小型两个组,分别为20家和25家。另外对9家服装类企业单独设组。具体数据分析以大型企业为主。调查涉及员工总计58575人。调查统计期间为2009年1—12月。
2.调查结果
总体上,被调查的54家开发区外企管理均比较规范,职场环境相对较好,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本能够得到保障,拖欠工资现象几乎不曾发生(见表1)。
被调查的20家大型外企职工总计48824人,月均标准工资为1256元,年收入约17605元(含年度奖金);其中合同工29651人,占员工总数61%,月均标准工资为1476元,年收入约20845元(含年度奖金、个人账户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以下实际收入除劳务工外均含此三项),其中约近半一线员工拥有城市户口,实际月薪在838~1635元之间,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际收入637~1439元。劳务派遣工19117人,占39%,几乎全部为农户,月均标准工资为911元,年收入约12092元(含年度奖金)。实际月薪在800~1218元之间,扣除医疗和工伤两项社会保险后(根据现行规定,劳务派遣工只需要交纳这两项社会保险),每月实际收入700~1200元。2009年与2008年相比,劳务派遣工比例明显加大。
具有大专和本科文凭的员工月薪在1367~4108元之间,扣除“五险一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后,每月实际收入1000~3000元。
在员工实际收入中,加班费平均约占比例为22%,最多达56%。
管理层(课长、系长、班长)收入情况。根据对某外企的调查,一般一线操作工入职三年之后方能提升班长,系长以上管理层则一般为大专以上人员。班长和系长为生产一线的直接管理者,岗位数量较多,大体上班长薪酬是一线员工的1.5倍左右,加班费依法支付。在大多数外资企业中,系长以上管理层一般不再有加班费,即使实际工作时间往往长达9小时以上。系长实际年收入在4万~6.5万元之间。课长级别在日系外企中属于中高层管理者,实际年收入在8.5万~19.5万元之间。部长级别在日系外企中属于高层管理者,实际年收入在9.3万~21.3万元之间。
被调查的25家500人以下小型企业,调查职工总计为4917人,其中劳务工占全部员工比例为21%。与上述大型企业年均工资相比,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差距放大约5%左右。
被调查的9家服装类企业职工总计4834人,其中劳务工占全部员工比例为30%。与大型企业年均工资相比约低一成左右。
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区外企几乎全部为单身职工免费提供住宿,餐费按照成本收取。但已婚员工则无资格利用住宿,只能以成本价解决午餐。
此外,大部分开发区外企的年度奖金分两次支付,根据本人业绩以月均工资为基准上下浮动。
巩丽霞:低薪酬对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发展制约影响的实证性研究——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
调查还表明,开发区外企员工近5年来工资增长非常缓慢,不仅与企业的盈利增长相比不成比例,而且绝对值也很低。2005—2009年5年间合同工工资总计增加351元,年均增长率6.24%;劳务工工资总计增加226元,年均增长率6.6%。劳动者的工资之所以不仅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而且连续数年增长极为缓慢,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具有维持低成本发展战略的意愿(见图1、图2、图3)。
二、现行工资收入状况对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影响
根据表1,就2009年而言,开发区一线合同制员工年均收入为1.93万,扣除五险一金,实际可支配收入不足1.5万,劳务工年均收入为1.558万元,扣除两险,实际年收入亦不足1.5万元。根据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2009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万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万元,分别比2008年累计增长8.7%。也就是说,大连开发区一线员工实际年收入尚且未能“够线”,同期工资增长率仅为4%。而从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的角度而言,生活更是捉襟见肘。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比2006年上涨4%,其中食品上涨10.2%;2008年CPI上涨4.4%,其中食品上涨10.6%,同期,商品房房价上涨均在10%以上,而这两年中大连开发区外企一线员工实际年收入增长仅分别为6%和11%。
另外一组数据更能显示出开发区员工工资增长的不平衡。2009年,大连开发区有三项经济指标取得重大突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增长20%;全口径财政收入198.1亿元,增长50.3%,区级综合财政收入超过100亿元,增长38.3%;实现工业总产值2331亿元,增长22%。
由以上数据可知,一线员工的劳动所得大多只能勉强维持生计,面对高涨的物价和企业丰厚的利润,他们很难热爱自己的工作,又何谈以厂为家,积极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去创造性地工作。
三、现行工资收入状况对劳动者素质提高以及对高素质劳动者择业择地影响的考察
1.对劳动者素质提高的影响
劳动者工资待遇过低,不仅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工作态度,而且还必然影响到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这也是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素质不能快速提高,劳动力在整体上滞留于低层次,缺乏竞争力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开发区大多数外资企业的一线员工实际月均千元左右的收入,虽然没有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但大连的住房均价每平方米近万元,房租价格每月约18元/平方米,米价大约在1.8~8.6元/公斤,除去生活必须支出,所剩无几,又何谈再教育、继续学习,而技能不能提高,便只能在最简单的岗位一直做下去,一直拿最少的薪酬,从而陷入无法挣脱的恶性循环。通过对一家外企1994年即入厂至今依然在职的10名员工的跟踪调查了解到,入厂时她们都是来自大连北三市的十六、七岁的初高中生,直接分配为一线操作工,16年后,已为人母的她们除了三名升职为班长外,其余至今仍在一线,每月薪酬千元左右。变电所2名年轻电工,2002年即报名参加自考,但终未能坚持到底,原因是结婚生子,生活负担过重。在他们的支出中,即使几百元的教材资料、考试等费用也是必须要再三斟酌的。劳动者的素质不能有效提高,不仅直接决定着其生存状态,也直接制约着外企的发展,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为在工业生产活动中科技含量日益增高的背景下,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尤其是大连开发区外企集中于电子、机械行业,这类行业的特点是多品种、小批量、劳动密集、技术密集,销量以千台计。这就决定了它不是依靠自动化和流水线生产作业,而是靠人工作业;同时又包含很多复杂的技术,比如智能控制、材料技术、液压控制,因此,劳动者对岗位的认同及素质至关重要。换句话说,对于开发区外企而言,生产力构成的诸要素中,劳动力是最活跃的因素。
2.对劳动者择业择地的影响
据调查,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被调查的20个大型企业中,分别有1982名和2350名员工退(辞)职,退职率分别占企业员工总数4.3%、5.1%。而同期招聘的情况则是企业当月计划招聘人数分别为3229、2949,实际招聘人数分别为2338、1939,缺口人数月均1020,招聘率为56%。这里以某外企的数据为例具体剖析: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该企业退职员工分别为570人、457人,占员工总数分别为7.11%,5.69%,退职原因依次为工资低、工作累、找到新工作、返乡、学习。其中因工资低退职者占全部退职人数约60%。另外一家企业2005年以来,总计陆续招用本科生近40名,5年里先后有29名离开企业,来自重点大学或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几乎全部“跳槽”。目前,该企业634名在职员工中,大专以上的94人,占14.8%;高中373人,占58.8%;初中167人,占26.3%。大专以下人员总计占85.1%,该企业平均年龄28.5岁。招不到适应需求的员工,高素质员工的“跳槽”以及现有员工的文化层次较低,更是直接制约了外企的发展。
四、现行工资收入状况对外企挖掘生产率、技术、创新、制度潜力的影响
把劳动力价格压到最低限,从表面看,似乎是为外企创造了好的投资、经营环境,而究其实质,是严重阻碍了外企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管理创新的步伐。对外商而言他没有必要在中国开发创新,低廉的劳动力足以使其赚得盆满钵满。开发区有不少企业将本国早已淘汰的生产线转移到大连“废旧利用”,虽然从整体上来看,大连开发区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依旧比我国同类国企、民企要高,产品整机化、技术密集、自主开发也逐渐成为在连外企的趋向,但大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表明,依然有近五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加工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处在制造业的低端。还有很大部分属于生产加工型企业、原料或零部件和市场“两头在外”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依托总部进行产品开发和销售,落户开发区的外企仅仅是其国外总部的“加工车间”,主要是利用我国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其核心技术、高端技术依然大量掌控在国外,管理模式也是多年一贯制,很少有创新变革。
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fdi);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显示比较优势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利用fdi最多的国家之一。1991年我国吸引的fdi仅为43.66亿美元,而1992年劲增为110亿美元,到2005年更是高达724亿美元。2001—2005年这五年中国吸收fdi共计2861亿美元,占改革开放27年来吸收fdi总量的45%。fdi的进入增强了中国国际贸易的整体竞争能力,我国出口额由1991年的719.1亿美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7619.5亿美元,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我国引进fdi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希望其能够带来显著的溢出效应,以增强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出口竞争力即在出口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能以低价格的产品供应国际市场。fdi通过两个渠道影响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一是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往往具有较高的技术和较好的国际营销渠道,因此生产的产品往往能够更好地供应国际市场,从而直接提高东道国的国际贸易量。二是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进而影响东道国整体出口竞争力。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如通过示范效应或外溢效应提高东道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也可能是负面的,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挤占了内资企业有着比较优势的部门,导致内资企业的产出和出口减少,那么就降低了这些部门的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目前国外的研究集中于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总体影响(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加总),单独对间接影响的研究较少。aitken等人第一次系统研究了间接影响,他们采用了probit模型对1986—1990年墨西哥4104个制造业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了研究,结论是fdi对东道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起了提高作用。kokko等人以乌拉圭为对象进行了相似研究,结论是1972年以前没有提高作用,而1972年以后有提高作用。greenaway等人对英国进行了研究,结论是有提高作用。
对我国fdi与出口竞争力关系的研究比较少,且都是对总体影响的研究。如谢建国与杨丹辉分别采用rca指数分产品类别研究了fdi对我国出口竞争力的影响,戴金平和冯蕾采用分布滞后模型对:fdi在我国东部地区10个省市出口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严兵通过设计一个出口竞争力指数来研究fdi对我国东、中、西部出口竞争力的影响。上述文献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fdi促进了我国的总体出口竞争力。但目前还没有文献研究fdi对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而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个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人担心虽然我国总体出口竞争力上升了,但外商投资企业挤占了中国传统的优势部门,造成这些部门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下降。
本文研究了fdi对出口竞争力的间接影响,以确定fdi是否降低了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先采用了rca指数挑选出我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然后研究这些行业的内资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份额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从而确定这些行业的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是否因为fdi的进入而降低。结果表明fdi并没有降低这些行业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二、rca指数、理论分析与数据来源
衡量出口竞争力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常被用来衡量行业出口竞争力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rca指数),它是基于对外贸易数据进行计算得到的;另一种是常被用来衡量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成本比较法,先计算某种产品经过汇率调整后的国内生产的单位成本,再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出口竞争力。本文研究采用的是前一种方法。
ballasa最早提出了显示比较优势指数,以计算确定某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也就是具有出口竞争力的行业。显示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行业出口值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全球该行业出口值占全球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rcaij=(xq/xit)/(xlj/xwt)。其中,rcaij是i国第j个行业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xq是i国第j个行业的出口值,xi是i国所有行业出口总值,xwj是全球第j个行业的出口值,xwt是全球所有行业出口总值。
如果rca大于1,则表明该国该行业具有比较优势,rca指数越大,说明其出口竞争力越强。rca小于1时,表示该行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其数字越小,出口竞争力越小。根据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理论,一国会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更专业化进行生产,所以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的产值在国家总产值中的比重应该上升。本文的分析正基于此,若fdi挤占了我国的优势行业,也就是说这些行业的比较优势还在,但是内资企业却被挤出因而不再具有比较优势,那么该行业内资企业产值占所有内资企业总产值的份额应该是下降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内资企业产出份额的变化来研究其是否被外商投资挤出。
本文行业的分类参照了盛斌的设定方法,由于中国官方的行业统计数据没有按照国际的工业行业或部门标准进行细分,为了使两种不同的统计口径统一,其以《中国统计年鉴》从1994年开始使用的39个中国工业行业分类(cicc)为基准,并进行了一些处理,“由于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非贸易部门,故而将其剔除,并将非金属矿采选业与其他矿采选业合并为‘非金属矿采选业’,将食品制造业与食品加工业合并为‘食品制造与加工业’,这样剩下36个行业。”以往用显示比较优势对中国出口竞争力的分析大部分是用的国际贸易标准代码(sitc)1位数分类,共10大类,产品的划分不够细,特别是对于通常较为关注的制成品,研究结论不够明确。但如果采用2位数甚至3位数的sitc分类,则产品的分类又太多,既不便于计算也不便于更清晰地了解产品的大类特征。所以本文采用了中国工业行业分类标准。
由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和2004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中可以得到,因此选取了这两年的数据进行比较。从普查资料中可以直接查到1995年各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和三资企业的各行业工业总产值,两者分行业相减,得出 内资企业的各行业工业总产值。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2004年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分行业的工业总产值。由于这两年的统计中均没有“其他制造业”这一项,所以剔除这个行业。另外两年间统计口径还发生了变化,为了使两者之间便于比较,我们还进行了调整,剔除了2004年统计中不再出现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为了便于比较,2004年统计中多出来的“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也被忽略掉。此外,两次统计在行业的名称上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如“食品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前者是1995年的称呼,后者是2004年的称呼),在本文中视它们是等同的。经过上述处理后还剩下34个行业。
按照3位数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3版)统计的出口额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处的com—trade数据库,并按照盛斌的方法重新集结到上述34个行业,出口额采用的是34个行业的加总值。按3位数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中国出口额在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中可以直接得到,但按此分类的全球出口额不能直接得到。本文把comtrade数据库中所有国家按3位数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出口额相加总,所得值作为按此分类的全球出口额,然后再集结得出所需的分行业的全球出口额。由于comtrade数据库中包含了很多的国家和绝大部分的贸易大国,因此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三、数据分析结果
按照上述方法和数据计算所得的34个行业的rca指数,1995年和2004年,中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也就是rca指数一直大于1的行业一共有十个,分别是煤炭采选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按照周申和李春梅的行业划分标准,除了煤炭采选业为,自然资源密集型、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为资本密集型外,其他都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与我国的资源禀赋实际情况相符。
因为1992年外资才大规模进入中国,所以可以认为1995年各个行业的出口竞争力受到fdi的影响较少,这时的各个行业的rca指数反映的是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这时的rca大于1的行业是中国内资企业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如果这些行业一直维持着比较优势,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在2004年其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份额应该是上升的。
1995年和2004年都具有比较优势的10个行业的产值占34个行业总产值的份额,并对二者进行相减以确定份额的增加或减少(内资和外资也分别计算占内资总产值和外资总产值的份额)。但从各个行业总产值(内资、外资产值的和)来看,并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甚至是相反的,十个行业中只有家具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份额是上升的。从外资来看,也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只有三个行业的份额是上升的(分别是煤炭采选业、家具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这说明总体上外国直接投资较多地进入其他的行业,也就是中国比较劣势的行业。从内资来看,是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的,十个行业中有九个行业的份额是上升的,只有纺织业是下降的;这说明在我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中,内资企业还在不断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并没有挤出内资企业,fdi并没有降低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由上述分析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之所以上述10个行业总产值的份额的变化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是因为fdi进入的行业偏向于我国比较劣势行业所造成的。而fdi进入这些行业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技术的优势来改造这些行业,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增强我国这些劣势行业的出口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增强我国整体的出口竞争力。
四、结 论
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fdi);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显示比较优势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利用fdi最多的国家之一。1991年我国吸引的fdi仅为43.66亿美元,而1992年劲增为110亿美元,到2005年更是高达724亿美元。2001—2005年这五年中国吸收fdi共计2861亿美元,占改革开放27年来吸收fdi总量的45%。fdi的进入增强了中国国际贸易的整体竞争能力,我国出口额由1991年的719.1亿美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7619.5亿美元,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我国引进fdi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希望其能够带来显著的溢出效应,以增强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出口竞争力即在出口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能以低价格的产品供应国际市场。fdi通过两个渠道影响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一是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往往具有较高的技术和较好的国际营销渠道,因此生产的产品往往能够更好地供应国际市场,从而直接提高东道国的国际贸易量。二是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间接影响,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进而影响东道国整体出口竞争力。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如通过示范效应或外溢效应提高东道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也可能是负面的,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挤占了内资企业有着比较优势的部门,导致内资企业的产出和出口减少,那么就降低了这些部门的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目前国外的研究集中于fdi对东道国出口竞争力的总体影响(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加总),单独对间接影响的研究较少。aitken等人第一次系统研究了间接影响,他们采用了probit模型对1986—1990年墨西哥4104个制造业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了研究,结论是fdi对东道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起了提高作用。kokko等人以乌拉圭为对象进行了相似研究,结论是1972年以前没有提高作用,而1972年以后有提高作用。greenaway等人对英国进行了研究,结论是有提高作用。
对我国fdi与出口竞争力关系的研究比较少,且都是对总体影响的研究。如谢建国与杨丹辉分别采用rca指数分产品类别研究了fdi对我国出口竞争力的影响,戴金平和冯蕾采用分布滞后模型对:fdi在我国东部地区10个省市出口中发挥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严兵通过设计一个出口竞争力指数来研究fdi对我国东、中、西部出口竞争力的影响。上述文献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fdi促进了我国的总体出口竞争力。但目前还没有文献研究fdi对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而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个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人担心虽然我国总体出口竞争力上升了,但外商投资企业挤占了中国传统的优势部门,造成这些部门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下降。
本文研究了fdi对出口竞争力的间接影响,以确定fdi是否降低了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先采用了rca指数挑选出我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然后研究这些行业的内资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份额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从而确定这些行业的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是否因为fdi的进入而降低。结果表明fdi并没有降低这些行业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二、rca指数、理论分析与数据来源
衡量出口竞争力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常被用来衡量行业出口竞争力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rca指数),它是基于对外贸易数据进行计算得到的;另一种是常被用来衡量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成本比较法,先计算某种产品经过汇率调整后的国内生产的单位成本,再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出口竞争力。本文研究采用的是前一种方法。
ballasa最早提出了显示比较优势指数,以计算确定某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也就是具有出口竞争力的行业。显示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行业出口值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全球该行业出口值占全球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rcaij=(xq/xit)/(xlj/xwt)。其中,rcaij是i国第j个行业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xq是i国第j个行业的出口值,xi是i国所有行业出口总值,xwj是全球第j个行业的出口值,xwt是全球所有行业出口总值。
如果rca大于1,则表明该国该行业具有比较优势,rca指数越大,说明其出口竞争力越强。rca小于1时,表示该行业不具有比较优势,其数字越小,出口竞争力越小。根据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理论,一国会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更专业化进行生产,所以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的产值在国家总产值中的比重应该上升。本文的分析正基于此,若fdi挤占了我国的优势行业,也就是说这些行业的比较优势还在,但是内资企业却被挤出因而不再具有比较优势,那么该行业内资企业产值占所有内资企业总产值的份额应该是下降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内资企业产出份额的变化来研究其是否被外商投资挤出。
本文行业的分类参照了盛斌的设定方法,由于中国官方的行业统计数据没有按照国际的工业行业或部门标准进行细分,为了使两种不同的统计口径统一,其以《中国统计年鉴》从1994年开始使用的39个中国工业行业分类(cicc)为基准,并进行了一些处理,“由于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非贸易部门,故而将其剔除,并将非金属矿采选业与其他矿采选业合并为‘非金属矿采选业’,将食品制造业与食品加工业合并为‘食品制造与加工业’,这样剩下36个行业。”以往用显示比较优势对中国出口竞争力的分析大部分是用的国际贸易标准代码(sitc)1位数分类,共10大类,产品的划分不够细,特别是对于通常较为关注的制成品,研究结论不够明确。但如果采用2位数甚至3位数的sitc分类,则产品的分类又太多,既不便于计算也不便于更清晰地了解产品的大类特征。所以本文采用了中国工业行业分类标准。
由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和2004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中可以得到,因此选取了这两年的数据进行比较。从普查资料中可以直接查到1995年各行业的工业总产值和三资企业的各行业工业总产值,两者分行业相减,得出 内资企业的各行业工业总产值。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到2004年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分行业的工业总产值。由于这两年的统计中均没有“其他制造业”这一项,所以剔除这个行业。另外两年间统计口径还发生了变化,为了使两者之间便于比较,我们还进行了调整,剔除了2004年统计中不再出现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为了便于比较,2004年统计中多出来的“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也被忽略掉。此外,两次统计在行业的名称上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如“食品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前者是1995年的称呼,后者是2004年的称呼),在本文中视它们是等同的。经过上述处理后还剩下34个行业。
按照3位数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3版)统计的出口额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处的com—trade数据库,并按照盛斌的方法重新集结到上述34个行业,出口额采用的是34个行业的加总值。按3位数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中国出口额在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中可以直接得到,但按此分类的全球出口额不能直接得到。本文把comtrade数据库中所有国家按3位数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出口额相加总,所得值作为按此分类的全球出口额,然后再集结得出所需的分行业的全球出口额。由于comtrade数据库中包含了很多的国家和绝大部分的贸易大国,因此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三、数据分析结果
按照上述方法和数据计算所得的34个行业的rca指数,1995年和2004年,中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也就是rca指数一直大于1的行业一共有十个,分别是煤炭采选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按照周申和李春梅的行业划分标准,除了煤炭采选业为,自然资源密集型、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为资本密集型外,其他都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与我国的资源禀赋实际情况相符。
因为1992年外资才大规模进入中国,所以可以认为1995年各个行业的出口竞争力受到fdi的影响较少,这时的各个行业的rca指数反映的是中国内资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这时的rca大于1的行业是中国内资企业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如果这些行业一直维持着比较优势,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在2004年其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份额应该是上升的。
1995年和2004年都具有比较优势的10个行业的产值占34个行业总产值的份额,并对二者进行相减以确定份额的增加或减少(内资和外资也分别计算占内资总产值和外资总产值的份额)。但从各个行业总产值(内资、外资产值的和)来看,并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甚至是相反的,十个行业中只有家具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份额是上升的。从外资来看,也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只有三个行业的份额是上升的(分别是煤炭采选业、家具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这说明总体上外国直接投资较多地进入其他的行业,也就是中国比较劣势的行业。从内资来看,是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的,十个行业中有九个行业的份额是上升的,只有纺织业是下降的;这说明在我国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中,内资企业还在不断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并没有挤出内资企业,fdi并没有降低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由上述分析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之所以上述10个行业总产值的份额的变化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判断,是因为fdi进入的行业偏向于我国比较劣势行业所造成的。而fdi进入这些行业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技术的优势来改造这些行业,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增强我国这些劣势行业的出口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增强我国整体的出口竞争力。
四、结 论
(一)总部经济在发展方式转型中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总部经济作为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总部企业充分聚集,对经济社会发展发生强力带动和辐射作用的经济形态,具有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大等显著特点。总部经济已成为乡村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衔接国际制造业和服务业高端环节的转移,有利于推进深圳的国际化乡村建设,更高层次融入全球经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组织结构创新相结合,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国际化乡村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区域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力地促进深圳的科学发展。
(二)深圳正处于总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和产业内部分工的深化,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加快调整投资结构和布局步伐,为我市发展总部经济带来有利机遇。深圳独特的区位优势、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为实现总部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国内和境外投资步伐不时加快,深圳集聚了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总部企业,总部经济特征初步显现,总部企业的培育和壮大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此同时,市在政策扶持、规划布局、服务培育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总部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新的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乡村为目标,以提升国际化乡村的综合服务功能为主线,以国际化带动、市场化促进和信息化服务为支撑,坚持整体促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吸引一批,稳定巩固一批,发展壮大一批,加快形成企业总部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促进经济发展的高端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把深圳建设成为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乡村。
(四)基本原则。发展总部经济,要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企业在竞争、合作和"走出去"中发展壮大;坚持总部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形成产业调整与总部经济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坚持培育品牌与引进做强相结合,吸引国内外总部企业落户深圳,引导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扩大业务领域和辐射范围;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形成高效、有序、梯度的总部经济发展态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鼓励现有企业向深圳集中高端业务,构建"总部-生产"链条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共赢。
(五)总体目标。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企业的继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明显提高,以中心商务区为核心的总部集聚区初具规模。经过510年的努力,争取一批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专业领域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对全市税收直接贡献率达到18%
三、突出战略重点,加快形成总部经济基本框架
(六)积极引进国内外集团总部和区域性总部。发挥深圳地理位置、市场体系、营商环境、国际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以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区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深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充分利用企业总部与深圳现有产业结合紧密的有利条件,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深圳设立物流中心、推销中心、研发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提高乡村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大企业集团根植深圳,加快企业和乡村国际化进程。
(七)发展一批本市总部企业。扶持综合实力强的本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优势总部企业。支持国有企业打造重点优势企业集团,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和质量战略。鼓励本市优势企业特别是具有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发展态势良好的企业扎根深圳,加速生长壮大。对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八)构建"内聚外联"培育和支持体系。实施与周边乡村和地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支持深圳优势企业积极拓展异地业务,发挥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优势,通过资本经营、战略合作和业务重组等方式,参与异地企业改组改造,营造适合自身总部企业培育、发展和根植的内聚效应的同时,积极"走出去"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延伸产业和价值链条,形成优势互补、务实互利和开放互动的总部经济外联发展态势,全面打造适合深圳产业发展特色的经济腹地。
(九)培育支柱产业总部企业。坚持"产业第一"发展战略,走总部经济与支柱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道路。充分发挥深圳高新技术、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和文化产业发展优势,吸引、扶持和培育一批四大支柱产业的总部企业,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以金融创新和建设金融平安区为重点,支持国内外银行、安全、证券、基金和投资公司等总部在深圳设立投资中心和交易结算中心。以"两港"运输业、第三方物流为重点,支持物流总部企业在深圳设立信息服务、物流配送和仓储保管等职能性总部,提高现代物流业的国际化水平。大力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继续推进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的改革,建设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集团。
(十)加快建设全市总部集聚基地。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市、区政府和企业三方共建的积极性,优化总部企业区域布局,形成高端服务业总部相对集中、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的总部企业集聚基地。特区内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特区外主要发展专业化总部,依托罗湖、福田、南山中心区的金融、文化和商务优势,强化金融、信息、中介、商贸、会展等服务功能,构建福田金融中心、罗湖金融中心和南山金融中心等总部基地。根据企业总部主体功能和配套功能要求,强化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光明产业园区、大工业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集聚基地,重点发展研发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培训中心等职能型总部。
四、完善支撑体系,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运营环境
(十一)建设总部经济信息平台。推进数字深圳建设,提高乡村信息化水平,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沟通。定期向总部企业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企业提供快速、便利的商务、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各类资讯。
(十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加快完善银行、安全、会展、招商、商贸、物流、航运、旅游、法律、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不时提升服务业的规模与能级,推动服务业与总部经济的互促互利,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的支援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发展公共服务,有效解决乡村交通、社会治安、乡村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三)推进金融体制创新。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完善金融市场功能,为总部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支持总部在深圳的金融机构参与政府组织的债券发行、银团贷款、国有资产重组和企业上市。争取国家批准跨国公司在深圳设立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自有资金,满足总部企业资金管理需求。
(十四)实施自主品牌战略。积极引进、培育和维护知名品牌,构建良好的名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支持和培育骨干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著名区域品牌,形成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和品牌集聚辐射中心。鼓励行业集体参与国际展会,提升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增强深圳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总部企业开展海外业务,可优先申请市有关专项资金。
(十五)完善诚信和法治环境。遵循WTO规则与运用WTO规则相结合,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营造公平、稳定的法制环境。提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能力,强化知识产权维护,净化知识产权环境。建立和完善总部企业及其高层管理人员信用信息库,纳入全社会征信和社会责任体系,促进总部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建设良好的乡村社会服务体系、有序的市场秩序、高效的诚信体系,坚持高水平的乡村文明水平。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总部经济的扶持力度
(十六)制定总部企业认定规范。根据深圳的产业政策,参照国内外通行惯例,合理划分总部企业类型,制定不同类别的总部认定规范。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优势企业,建立科学的梯度扶助机制,明确分类扶持政策。
(十七)设立总部经济发展资金专项。加大对总部经济资金扶持力度,自2008年度开始,市政府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发展总部经济专项,纳入深圳产业发展资金计划,企业总部的设立、办公用房、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八)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整合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资源,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协调解决总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鼓励总部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总部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合资合作、发行债券、引进守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十九)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证,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每年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满足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用地需求。企业总部需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总部类型,给予必要的资助。加快园区功能置换,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成为综合工贸园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生产环节外迁的企业将管理、物流、销售总部留驻综合工贸园。
(二十)引进和培育企业总部人才。加大总部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总部人力资源贮备库,打造人才高地。构筑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体系。总部企业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证和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和协助总部企业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的渠道与平台,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境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鼓励总部企业配合规范化建设开展专业化认证培训。
六、提供便利措施,为总部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十一)加强政府与总部企业的对话沟通。建立市长与总部企业对话机制,举办"市长-CEO对话会"市企业家服务机构对总部企业实行常态化服务,定期与总部企业进行沟通。建立专人、专线联系制度,随时倾听总部企业诉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及时提供有效应对和救助服务。
(二十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新办企业总部料理注册登记时,属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前置审批的事项,实行前置审批部门预核和企业许诺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名单,重大产业项目享受市重大项目便利直通车服务。
(二十三)总部企业人员培训纳入政府培训计划。结合国内和国际培训,积极为总部企业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和总部企业的需求,举办有关国家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形势、有关法律法规、WTO专业知识、国外反倾销态势、国际经贸惯例等业务知识培训。
(二十四)为总部企业提供通关便当。总部企业料理进出口业务,享受"红色通道"专柜服务。对于总部企业或项目,实施规范化分类通关模式,优先纳入客户协调员企业制度或高信誉企业模式的便当通关通道,实行前推后移式通关监管管理。积极为企业做好政策辅导、通关业务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推动口岸"大通关"进程,实现电子口岸统一信息平台数字化监管和信息化服务,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
(二十五)建立异地深圳企业服务机制。以行业协会为主体,以政府协调为依托,组建异地深圳企业服务机构,加强与各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切实协助企业解决开拓异地市场中的问题,把政府服务贯穿于区域合作全过程。推进政府服务前移,主动接洽,为拟来深圳投资的国内外大型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十六)提供高层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便当服务。人事、外事、公安、劳动等部门优先料理企业总部人员的因公出境申请,积极为企业总部申办深港两地车牌照提供支持和服务。对企业总部聘用的管理人员及家属料理居留许可等事项提供便当,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优先料理入户手续。主动为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
七、推进区域合作,拓展总部企业市场空间
(二十七)深入推进深港合作。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机制,推进深港两地在金融、贸易、航运、中介等服务领域的合作。探索开展银行离岸业务、同城同币结算、资格互认和联合监管,加深两地在金融基建、人民币业务、后勤支援服务、资本市场、金融产品创新、平安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加大对新设立的香港企业的服务。开展深港协同招商,促进深港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十八)鼓励企业参与区域合作。加快实施"南融北联东补西通"合作战略,以深港合作为核心,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基础,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开拓异地市场。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的合作,鼓励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经济发展和东北经济振兴。积极发展深圳异地工业园,稳妥推进加工企业转移生产环节,实现管理与生产的空间分离。充分利用高交会、文博会及其他国际性和区域性展会,组织总部企业参与境外展览以及市政府组团的国内经贸科技类会展。
(二十九)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把引进总部企业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以更好服务于自主创新、服务于循环经济、服务于生态市建设为目标,以引进总部企业为核心,力争实现在弥补产业链条缺失、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拓展招商引资来源等方面的重点突破,实现招商引资向提升质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发挥深圳作为招商平台的作用,鼓励总部企业开展招商活动和业务推广。
(三十)鼓励品牌企业"走出去"加快培育本市跨国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及工程承包,开展跨国并购、跨国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鼓励行业协会整合行业的整体力量在国外建立营销渠道,通过设立境外加工企业、建立海外零售网点和进入国外主流流通网络等形式,拓展产品的国际市场空间。搭建政府合作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际经贸洽谈会和展销会,指导企业制定"走出去"发展战略。对于符合国家有关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扶持条件的总部企业和优势骨干企业,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推荐我市总部企业参与国家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
八、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发展总部经济工作机制
(三十一)建立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审核有关资助和奖励,协调处置总部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十二)加强政策协调。制定《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和《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方法》市现有扶持和补助等优惠政策涉及总部企业的按原政策确认后,报联席会议统一审核。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依照总部经济的总体发展要求,提出和细化配套政策和便利措施,纳入全市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
(三十三)加强总部经济运行分析和监管。依法健全总部企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总部企业统计分析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及总部企业联系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市总部经济发展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维护产业和经济安全。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1年,中国工业总产值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品生产基地;2015年中国出口额占全球出口总额的14%,领先排名第二的美国5个百分点,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产品出口国。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工厂”。近些年来,我国产品技术含量稳步提升,但我国企业产品附加值却并未出现同步增加。根据工业统计年鉴数据测算,2005―2014年,中国工业增加值率逐年下滑,从31.4%下降到21.1%,十年内下降幅度超过10个百分点,工业企业整体投入产出效益的大幅下滑无疑会对中国经济增长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从整体经济形势来看,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过去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经济增速下滑压力大,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当前,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掌握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强大的营销网络,成为全球贸易与分工体系的组织者和控制者,对各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外资也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察跨国公司进入对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P于跨国公司进入对中国产业升级影响的文献比较丰富。在宏观领域,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各产业产值占比上。裴长洪(2006)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了外资在各行业占比、出口产品结构等指标,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严武和丁俊峰(2013)利用广东省1979―2010年地区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对广东省产业结构优化不具有显著影响。刘宇(2007)运用1984―2003年我国合同利用外资额和三次产业增加值数据研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第二产业增加值提高。在微观领域,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上。路江涌(2008)采用1998―2005年工业企业数据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内资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分析表明,同一省份内,技术吸收与人员流动渠道起主导作用,外资净溢出效应为正;但在全国范围内,市场与产品竞争渠道居于主导地位,外资净溢出效应为负。张海洋(2005)研究发现,外资活动对内资工业部门生产率没有显著的影响,认为内资部门研发吸收能力不足,致使外资活动带来的竞争效应抑制了内资部门技术效率的提高。还有部分研究认为跨国公司进入密度处在某个区间范围内才能产生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许和连 等,2007;何兴强 等,2014)。
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产业或部门间的传统升级模式已逐步转变为产业链或产品链内不同功能间的升级以及跨价值链间的工序升级(盛斌 等,2015)。葛顺奇和罗伟(2015)以全球价值链为视角,研究了跨国公司进入对中国制造业产业结构的影响,发现跨国公司转移了高劳动力与高人力资本密集度的工序,增加了资本密集度低、劳动力和人力资本密集度高的企业遭到淘汰的相对概率,促使存续企业更专业化于资本和人力资本密集的工序,以此提升制造业中资本和人力资本密集型工序的份额,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杨高举和黄先海(2013)采用增加值率和生产率作为国际分工地位度量指标,以中国高技术产业为样本进行研究,结果表明FDI溢出效应对提高中国高技术产业国际分工地位的作用相对有限。
以上文献的研究结论表明跨国公司进入与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关系尚不确定。本文研究的贡献主要在于:一是采用2006―2007年工业企业调查数据,以企业增加值率反映企业产品价值链,为深入研究跨国公司进入与中国产业升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微观视角;二是采用两个衡量跨国公司进入的变量,即“跨国公司是否进入”与“跨国公司进入密度”,从两个维度分别考察了跨国公司进入对企业增加值率产生的影响,拓展了该领域的研究;三是进一步考察了企业出口性质、企业所处地区市场化程度等因素对两者关系的影响,研究结论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外资引进政策具有参考意义。
二、分析方法与数据描述
1.变量测度与模型设定
(1)企业价值链的度量
各企业生产工序千差万别,企业价值链不具有直接可比性。在企业价值链测量变量选择问题上,目前使用较多的是基于投入产出表计算出的产品技术含量或产品技术复杂度指标(Hausmann et al,2015;Rodrik,2013;邱斌 等,2012),也有部分学者使用全要素生产率、技术进步等指标间接衡量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路江涌,2008)。事实上,企业价值链除了受到技术水平的制约,具有反映生产效率的一面之外,也是一种价值分配结果,具有体现收入分配的功能(夏明 等,2015)。价值链在全球的垂直分离与整合,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按照附加值的高低来度量(张辉 等,2005)。产品增加值率越高,企业的附加值越大,盈利水平越高,投入产出效果越好。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企业增加值率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与投入产出效率的综合指标,可以体现企业在产业分工价值链中的地位。因此,本文采用企业增加值率作为实证分析的被解释变量,这里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定义是企业工业增加值占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2)模型设定
在充分参考关于企业增加值率影响因素的理论和经验研究基础上,本文构建如下基本计量模型以考察跨国公司进入对中国工业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
其中,i代表企业,entry代表解释变量跨国公司进入,X包括调节变量和控制变量,ε为扰动项。
解释变量:跨国公司进入。一方面,相比本土企业,跨国公司通常具有更高的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这会体现在企业的增加值率上;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进入程度不同会影响到跨国公司技术、研发产品输出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与发展战略,进而影响到企业增加值率。为了对跨国公司进入与企业增加值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的考察,本文采用两个测度跨国公司进入的变量:一是企业是否存在外资(虚拟变量,存在取1,不存在取0),用以考察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之间增加值率的差异;二是企业外资密度(外资实收资本/总实收资本),用以考察外资企业中外资密度与企业增加值率之间的关系。
调节变量:一是出口性质(ex)。我国对出口企业具有较多的优惠政策,如出口退税等,而这种出口发展战略催生出大量加工贸易、一般贸易等类型的出口导向企业,促使这些企业参与全球化产品的分工与合作。产品是否出口将对企业销售市场、税收待遇以及发展战略具有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增加值率。本文采用出口性质虚拟变量,企业出口交货值大于0时取1,否则取0。二是市场化程度(market)。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政府治理、金融发展、市场发育、产权保护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税收、融资、要素需求与投资决策,这显然会影响到企业增加值率。本文采用中国市场化指数中的各省份市场化总指数(樊纲 等,2011)来定义市场化程度虚拟变量(企业所在省份市场化程度高于平均值取1,否则取0)。
控制变量:研发强度(研发投入/企业销售额)。研发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研发直接改进新产品制作过程和推进创新,提高企业增加值率。如一家企业研发部门发明了新的产品生产工艺,在原材料、资本、劳动与其他投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了中间投入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增加值率(Tsang et al,2008);另一方面,研发活动有助于企业提高吸收和利用外部新信息的?W习能力,如对其他企业新技术的模仿、改进(Cohen,1989;Griffith,2006;Hu et al,2006)。其他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的对数),企业年龄(样本观察期 企业成立时间),企业劳动报酬率(企业员工工资的对数),企业资本密集度(固定资产总额/企业员工数),企业负债率(负债总额/企业总资产),企业补贴率(政府补贴收入/企业销售额),企业总税率(企业税负总额/企业销售额)。此外,我们还控制了企业所处二分位行业效应、省份效应以及年份效应。
2.数据来源、处理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统计了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覆盖了40多个大类、90多个中类、600多个小类,提供了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身份、所有制、就业人数等上百个变量的详细信息,特别适合本文的研究。目前,国家统计局对外发布的最新工业企业调查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但2008―2013年的企业研发支出数据缺失,而研发支出对于企业增加值率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本文只采用了2006―200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数据。同时,该数据库一些统计指标存在误差和错漏,本文对其进行了适当处理:(1)剔除了一些错误记录的样本,如企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中间投入、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补贴收入、广告支出、员工工资小于0,工业增加值或中间投入大于工业总产值等;(2)剔除了销售收入小于500万或职工人数小于20人的企业样本以及关键变量数据存在缺失的样本;(3)对一些关键性指标(如企业增加值率、企业总税率、企业负债率、企业补贴率)的极端值进行3%的缩尾处理。经过以上处理,最终得到311 754个非平衡面板数据。
表1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外资企业平均增加值率高于内资企业,表明具有外资背景的工业企业在投入产出效率和经营效益方面优于纯内资企业。从企业自身特质上看,内资企业在研发强度上与外资企业相近,这可能是由于跨国公司将研发活动集中于母公司,而将劳动力密集生产环节转移至东道国(Helpman, 2003);外资企业中出口企业比率显著高于内资企业,达到65.3%,表明外资企业出口导向性更强;外资企业在员工工资、资本密集度方面均高于内资企业,这与外资企业员工素质、企业的发展阶段有关;外资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只有47.0%,低于内资企业的55.6%,反映出两类企业在资金实力、投资能力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外资企业成立时间更长、规模更大,反映出外资企业具有更大的规模经济优势。从企业经营的宏观环境来看,相比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有利的宏观环境可能对企业增加值率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
三、实证分析结果及讨论
1. 跨国公司进入对工业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
表2中的模型(A)考察了跨国公司进入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模型(B)考虑了不同背景跨国公司进入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差异性影响。模型(A)和模型(B)结果均显示跨国公司进入确实显著提高了我国工业企业的增加值率,反映出外资企业在投入产出效率与盈利能力方面明显优于内资企业。区分外资来源看,非港澳台跨国公司进入比港澳台跨国公司进入在提高我国工业企业增加值率方面具有更大优势,这可能与两类跨国公司在生产技术、投资动机等方面的差异有关。
为了更为深入地分析跨国公司进入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进一步考察跨国公司进入密度对外资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估计结果见表2中的模型(C)和模型(D)。结果显示,跨国公司进入密度越高,外资企业增加值率越高,统计上通过1%显著性水平的检验;非港澳台外资密度对外资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远高于港澳台外资密度的影响,且这种差异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也表明这两种跨国公司在生产技术、投资动机等方面可能存在明显差异。
除了跨国公司进入对企业增加值率产生显著影响之外,其他一些因素也具有重要作用:(1)研发强度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企业通过产品创新方式能显著提高增加值率。(2)出口企业的增加值率显著高于非出口企业,这与张杰等(2013)的研究结论不同,可能与出口企业具有更高生产率、更大销售市场有关,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出口企业不存在“生产率悖论”现象。(3)市场化程度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处在市场化程度高地区的企业具有更高的增加值率,这主要是由于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不适当的干预与各种摊派以及行政性收费越少,生产者合法权益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大,这些有利的外部环境有助于企业形成稳定的营商环境预期,有利于企业长期经营、加强研发,提升自身的增加值率。(4)企业劳动报酬率是反映企业生产成本与人力资本的综合指标,该变量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人力资本因素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较大,这与我国现阶段企业人力资本水平整体偏低有关。(5)资本密集度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当前我国工业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已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显著负向影响,抑制了企业增加值率的提升。(6)企业规模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规模越大,产品增加值率越高,这主要是由于工业企业通常需要进行大量固定资产投资才能产生较明显的规模效应。(7)企业年龄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不稳健,这可能与各类企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有关。(8)企业资产负债率与企业增加值率负相关,这与高杠杆限制了企业投资能力有关。(9)企业补贴率对企业增加值率的综合效应为负,这可能是由于我国政府对企业进行补贴目的不是提高企业增加值率,比如对国有企业的补贴,一些增加值率低的亏损企业反而成了政府补贴的对象。此外,企业税负水平越高,企业增加值率越高,这主要是由于高税负企业往往也是高利润、高增加值率企业。
由于企业出口行为、所处地区市场化环境存在差异,跨国公司进入对不同类型企业增加值率可能会产生差异性的影响。因此,为了更为全面地分析跨国公司进入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下面分别考察这两个因素对跨国公司进入与企业增加值率关系的影响。
2.跨国公司进入对不同出口性质企业增加值率的异质性影响
表3中模型(A)加入了外资进入与出口性质交互项。估计结果显示,跨国公司进入对出口企业增加值率的促进作用更大。企业出口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如出口退税),促使跨国公司倾向于进入有产品出口的企业,使得出口企业中的外资比例高于非出口企业中的外资比例。跨国公司通常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以及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优势,这有助于提高出口企业的增加值率。
表3中模型(B)和模型(C)将外资企业划分为非出口企业与出口企业,分别考察跨国公司进入密度对这两类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估计结果显示,外资密度对外资非出口企业、外资出口企业增加值率均有显著促进作用。从系数上看,外资密度对外资出口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更大,其中非港澳台外资密度对这两类外资企业增加值率影响的差异较小,而港澳台外资密度的影响差异明显。跨国公司进入密度的上升,表明跨国公司对该企业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倾向于投入自身拥有的技术、人力资本以提升企业增加值率。一方面,由于国内部分市场进入壁垒较高、出口享有税收优惠等因素,外资企业选择出口有助于扩大销量、增加利润,进而提高企业增加值率。另一方面,非港澳台跨国公司通常具有更高的生产率,该类跨国公司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具有较大优势,表现为外资密度对这两类外资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差异较小;而港澳台跨国公司更关注低廉的要素成本,其本身生产的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相比民营等内资企业产品竞争优势并不突出,但由于出口退税使其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促使该类跨国公司倾向于加工贸易,导致港澳台外资密度对两类外资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差异明显。
表3也表明从增加值率角度看我国出口企业不存在“生产率悖论”现象。近年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要素成本大幅上升,外资企业中的部分企业已经向我国中西部偏远地区转移,还有一部分开始转向要素成本更低的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跨国公司大量外流,势必会影响到劳动力就业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尤其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仍未结束,我国出口形势严峻与经济增速下滑压力并存,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并保持现有外资规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跨国公司进入对不同市场化程度地区企业增加值率的异质性影响
表4中模型(A)加入了外资进入与市场化程度交互项。估计结果显示,对于不同市场化程度地区而言,跨国公司进入均能提高企业增加值率,且跨国公司进入对市场化程度高地区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显著高于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市场化程度高地区能给跨国公司提供更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如更低的市场?M入壁垒、更实际的产业政策、更全面的基础设施配套与更大力度的产权保护等,良好的外部环境势必会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尤其是高生产率跨国公司)进入,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容易产生规模集聚效应,通过技术溢出、产品外包等方式提升当地企业生产率,进而提高企业增加值率;另一方面,市场化程度高地区通常要素成本也较高,出于生产成本的考虑,部分跨国公司会转而进入市场化程度低地区,相对这些地区的本地企业,跨国公司通常具有更高技术水平,可以利用低廉的要素成本获得更高的增加值率。
表4中模型(B)和模型(C)分别考察了在不同市场化程度地区跨国公司进入密度对外资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估计结果显示,在市场化程度低地区,非港澳台外资密度对外资企业增加值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港澳台外资密度的影响不显著;而在市场化程度高地区,两类外资密度均显著提高外资企业增加值率。从系数上看,跨国公司进入对市场化程度高地区外资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明显高于对市场化程度低地区外资企业的影响,非港澳台外资密度的影响高于港澳台外资密度的影响,这种差异通过了5%显著性水平的检验。其原因主要是:市场化程度比较低的地区往往吸引的是生产率水平偏低的跨国公司(尤其是港澳台跨国公司),进入这些地区的跨国公司通常注重的是低廉的要素成本,市场进入壁垒高、外资企业数量少的局面难以形成集聚效应,产权保护力度小致使企业创新意愿不足,企业整体生产率水平提升困难,导致外资企业增加值率提高有限;市场化程度高地区吸引的跨国公司通常生产技术水平与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随着跨国公司的大量进驻,为了形成竞争优势,外资企业就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规模集聚效应、竞争激励机制等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生产率水平,实现企业增加值率的显著提升。其他变量对企业增加值率的影响与表2基本一致,这里不再赘述。
四、结论与启示
关键词:FDI;加工贸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6.020
1 FDI背景下广东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
1.1大型出口企业拉动了广东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增长
近年来,广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建立产业园的方式来推动产业升级显得尤为突出,为众多仍然处于OEM的企业打开了走出国门拿订单的一条通道一些中小企业也以此机会得到了发展。2012年,广东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35.49亿美元,同比增长8.03%;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043家,同比下降14.10%。从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下降3.82%,占同期全省总量的O.65%;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5.66%,占同期全省总量的55.61%;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11.35%,占同期全省总量的40.63%。
1.2贸易增值率逐年提高。带动国内配套产业的发展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广东不断提高吸收外资的技术含量,大力促进加工业配套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体系,提高加工贸易产业对国内的辐射、带动能力,使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加工层次越来越多,加工程度越来越深,加工链条越来越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越来越高。
1.3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推动了广东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广东加工贸易以低附加值的服饰、鞋帽等的产品为传统的产业,现已发展成为以电子、通讯、信息产品等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为主,服务业更是近年来的新秀,在吸引外资有力地推动了区域协调优化发展,从而使外贸增长方式产生了巨大的转变。2012年,累计出口机电产品38946224万美元,占全省出口总值68%,高新技术22138084万美元,占39%。
1.4新兴产业的进出口总额增长缓慢
加工贸易的增值率有所提高,并且维持稳定的增长,但是新兴产业的进出口总额增长缓慢。加入WTO后,广东不断吸收外资的技术含量,大力促进加工贸易配套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体系,提高加工贸易对国内产业的辐射,带动本土企业产业升级,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越来越高。但是以新兴产业为代表的高附加值产品的进出口总额却增长缓慢,以三大新兴产业(电子信息业、电气机械及专用设备、石油及化学)来说,2009年的产值比2008年仅增加了5.5%。
2 FDI对广东加工贸易转型的影响
2.1 FDI对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影响
广东省自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来,外资的引进起到了促进作用。2000年以来,加工贸易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是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FDI对于加工贸易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见表1)。
2.2 FDI对加工贸易产业结构的影响
FDI对于广东贸易结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入,改变加工贸易的投资结构,进而直接促进结构优化;另一方面是,FDI流入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使得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提升,从而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间接地促进了结构的优化。
加工贸易的FDI因素给我国带来大量新产品,在从事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得到极大的提升,但是以服装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仍然占据着竞争优势。现阶段广东加工贸易是技术/资金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并举的产业结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一直占据着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70%以上份额,这说明FDI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结构水平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主要依靠加工贸易企业。
2.3 FDI对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影响
“价值链”概念由M.E.Porter(1990)在《国家竞争优势》中提出,认为企业的价值链可以被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环节,产品开发、材料供应属于上游环节,其经济活动中心围绕产品、产品技术特性在价值增值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工组装属于中游环节;成品发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属于下游环节,该环节围绕消费者、营销管理技巧在价值增值中起决定性作用。
2011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53381万美元,比同期2008年增长了77.8%,这说明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在科研、技术专门化教育等人力资本上有较大的优势提升空间。为推进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程,相关部门提出至2015年,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品牌拥有总数将达到2万个;全省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设立独立法人研发中心达到450家以上。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为2000年的9倍,产品附加值获得大幅度增长。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U形价值链模型逐渐形成。
3 FDI背景下广东加工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工会;工资溢价;选择性偏误;活跃工会
中图分类号:F428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迅速提升,但收入差距也日益扩大,因而恶化了劳动关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工会本应代表职工利益,在维护职工权益中扮演重要角色,然而在重大劳资冲突发生时,工会并没有有效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因此工会的作用常常受到人们的质疑。近年来发生的数起较大规模工人集体行动,更是激发了人们对工会作用与职能的讨论。工会对于提高职工工资有无作用?有多大作用?这个问题对于社会主义中国尤为重要。因此,研究工会与职工工资的关系,有助于深化对工会作用与职能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欧美发达国家的工会不仅拥有悠久的历史,而且对经济和政治都有较大的影响力,因而工会组织的作用一直备受经济学家的关注。对欧美发达国家工会作用的研究源于Lewis(1963)的经典文献。Lewis利用美国数据发现工会将职工工资提高了10%到15%,即存在明显的工会“工资溢价”。这一研究结论得到其他学者的证实,即欧美发达国家工会工人的工资比非工会工人的工资高,存在较明显的工会“工资溢价”效应。与国外研究结论较为一致不同,国内对工会“工资溢价”的实证研究还不多见,且研究方法和研究数据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研究结论也不一致,即工会“工资溢价”是否存在,还在争论之中。例如,姚洋和钟宁桦(2008)的研究结果表明工会能够显著地提高工人的平均工资,魏下海等(2013)研究结果表明工会导致企业工资率显著提升,二者均支持了工会“工资溢价”效应的存在。但Y.Lu等(2010)研究发现工会对于工资和奖金没有显著性的影响;易定红等(2015)进一步研究认为工会工人的资源禀赋和工作特征禀赋等是造成工资差异的主要原因,工会对工资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
针对以上分歧,本文以中国工业企业微观数据为基础,以对样本的典型化事实分析为依据,利用logit模型计算选择性偏误,在OLS回归中加入选择性偏误项以解决样本“自我选择”问题,然后基于Blinder-Oaxaca方法,对职工收入差异进行分解,最后对“活跃工会”样本作进一步分析,以期为工会组织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提供新的证据,并对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和改善收入分配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二、数据、变量与典型化事实
(一)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样本范围为全部国有工业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要求企业每年的主营业务收人在500万元及以上,2011年该标准改为2 000万元及以上。这里的“工业”统计口径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采掘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大门类,但主要是制造业,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
由于模型的估计需包含样本个体特征,而只有2004年数据包含职工性别、学历、职称等个体特征信息,所以,我们选取2004年数据作为研究的原始样本,并根据以下原则对样本进行处理:删除职工工资对数观察值缺失的样本,剔除职工工资对数变量处于第1分位数以下和第99分位数以上的极端值,剔除其他变量的极端值和观察值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261 320个样本企业。
(二)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为了实证分析我国工会的“工资溢价”效应,我们选取职3-3-资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是否有工会、职工特征变量和企业特征变量等为解释变量。
1.职工工资(wage)。以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劳动及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补贴、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福利费用总额五项总和作为职工工资总额,用职工工资总额与企业从业人数之比来衡量职工工资。
2.是否有工会(union)。一般认为工会的存在有利于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否有工会为二元虚拟变量,取值为1,认定为工会企业,否则,认定为非工会企业。
3.职工特征变量。我们选取如下职工特征变量:(1)性别变量(male),用男性员工占比来表示。一般认为男性员工占比越高的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就越高。(2)学历变量(edu),用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来表示。一般认为较高的学历有利于职工工资的提升。(3)职称变量(pro),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员工占比来表示。一般认为职称越高,职工平均工资也越高。(4)工作经验(exper),用企业年龄作为工作经验的变量。一般认为工作经验越丰富,职工平均工资会越高。其中,大于10年的取值为3,大于4年、小于等于10年的取值为2,小于等于4年的取值为1,分别对应于职工“高、中、低”三种工作经验状态。
4.企业特征变量。影响职工工资的企业特征变量有:(1)企业规模(size),为控制企业规模对职工工资的非线性影响,我们用企业营业收入对数值的平方来度量。(2)企业业绩(ep),企业业绩是影响职工工资的重要因素,用企业利润总额与企业从业人数之比衡量。一般认为企业业绩越好,职工工资就越高。(3)资本密集度(ci),用资本劳动比表示,即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与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之比。一般认为资本密集度高的企业倾向于支付更高的职工个资。(4)出口状态(export),为二元虚拟变量,以企业“出货值”来识别,“出货值”为0,认定为非出口企业,否则,认定为出口企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也为了更好地解决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从2004年起,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开展了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工作。2005年10月17日,第一家企业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董事会试点的七大思路
通过试点促进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重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实施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加快中央企业调整重组的步伐。”“选择具备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扩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董事会试点范围,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所以,股份制是中央企业的改革方向,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这一点要牢牢把握、毫不动摇。加快中央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重组,不但国资委要大力推动,更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董事会,在企业内部形成改革的动力。这样,内外结合,共同推进,有利于加快股份制改革和重组。另一个重要考虑是,中央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为进一步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董事会的组建和运转奠定基础。
改善董事会构成,实现中央企业决策权和执行权分开。在制度设计中,通过下列主要措施保证董事会构成合理规范:第一,引入外部董事,并使外部董事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其中大多数外部董事要具有大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经历和经验,至少1名外部董事有企业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或者是企业财务会计专家,至少1名外部董事从事过或者熟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工作;第二,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进行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第三,总经理进入董事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第四,选聘具有不同业务专长和经验的高水平董事,构建具有综合素质、能够满足董事会履行各项职责要求的董事会;第五,对于有境外投资经营业务,且营业收入数额较大或者所占比重较高的公司,积极考虑从境外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选聘外部董事。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在体制上将产生以下深刻变化:一是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形成科学的决策体制和权力制衡机制。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重大决策事项的决定权不在经理人员手中,就实现了分权制衡。而外部董事除了股东(国资委)确定的报酬、会议津贴和办公待遇外,在企业没有任何自身的利益,在权力、利益方面比较超脱,对这个职位也没有什么依赖,他们与非外部董事之间也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些因素决定了外部董事能更加客观、独立地表达意见和参与表决。这正是大企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的最基本体现。二是有利于防止在重大决策上的“内部人控制”和“一把手”说了算,使企业在处理出资人、企业、经理层和职工的利益关系方面形成制衡。三是在业绩考核、分配等方面由董事会分别做出个性化的规定,体制上会比较科学,结果也会比较合理,有利于调动企业员工和负责人的积极性。
落实董事会的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对于依照《公司法》登记并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一是确保《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职权,尤其要落实由董事会选聘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的职权。二是把出资人的部分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这主要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权、内部改革重组权和子公司股东权等。把这些权力授予董事会,有利于明确其责任,可以更好地利用董事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对试点企业董事会来讲,享有多大职权,就要承担多大责任,履行多大义务。赋予董事会以上职权,既能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又能从体制上、制度上保证董事会向出资人负全责,优越性显而易见。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资人的权利。建立规范的董事会以后,通过明确界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董事会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划清边界;规定涉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董事会双方事务的办理方式、程序、时间、要求等,并形成制度,共同遵循,相互协调。具体有两项工作任务。一项是通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的对经理人员的选聘、考核、奖惩等职权和股东的部分职权交给董事会行使,使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放在对董事的选聘、管理、评价、奖惩方面,与董事会、董事沟通方面,以及对董事会工作的指导监督方面等,规范国资委行为,防止干预董事会的职权。另一项是规范董事会的运作,通过建立董事会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加强董事会、董事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沟通,确保企业的运作对股东透明。一些重大决策,董事会应与国资委进行充分沟通。
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构建中国特色董事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项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所以,加强董事会建设要与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主要制度安排为,一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入董事会;非外部董事中的党员可依照《中国共产程》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二是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三是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理人员相结合。四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充分发挥职代会在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中的作用,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董事制度与职代会制度有效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证在公司决策机构中体现职工的意愿,并尊重和支持董事会依法履行职权。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和体现职工民主管理,是我国企业管理的优势,将其与董事会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就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
坚持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并与董事会试点工作相衔接。发挥外派监事会的重要作用,变事后监督为当期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灵敏性,探索外派监事会与加强董事会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改善和强化对企业的监督工作,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公司运作的透明度。既要保证股东的知情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董事会、董事享有的法定权利和股东赋予的权利能够到位。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参与对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和对经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评价。
搭建董事会建设与运作的相关制度。董事会运作是建立在一套制度体系基础上的,而且要有保障这一套游戏规则被遵守的制度安排,从大的方面讲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指导董事会运作的规章制度,包括董事会建设、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责、议事规则、章程指引、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的指导意见等。(2)选聘合格董事以及督促董事尽责的规则,如董事管理办法、评价办法、奖惩办法等。(3)国资委规范行使出资人权利方面的制度安排,如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等。(4)过渡期的一些制度安排。
董事会试点的进展
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和不断总结,董事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董事会试点企业的户数逐步扩大。目前,包括中央管理主要负责人的3户企业在内,试点企业已增至17户,外部董事均超过了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已有中国外运、中国医药和中冶科工等3户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外部董事总人数已达到63人,其中,中央企业原负责人39人,境内大学和科研院所的财务会计、金融等专家12人,境外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人。同时,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积极扩大外部董事人才队伍,拟定了新一批董事人选,提出了拟增加的试点企业名单。
逐步完善了董事会制度建设与运作。制度体系的建立是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基础,为了做到起步阶段就要建立一个基本规范的董事会,国资委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政策措施,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董事会运作的各项制度,逐步形成董事会运作的一套制度体系。目前,国资委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董事会试点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董事会试点的工作制度形成系统并相互配套,以指导试点规范有序进行,确保试点达到预期目标。各试点企业董事会都成立了薪酬与考核、财务审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组织制定了董事会运作的一系列规章,明确了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和议事规则,做到了有章可循。
对建设有中国特色董事会进行了积极探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精神,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把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对董事的培训,提高了董事履职能力。国资委按照董事会试点基本制度与运作、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风险管理、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和分析、业绩考核与薪酬、国有企业改革等专题,对试点企业董事和新增加的董事人选进行了培训,并组织董事赴新加坡,就董事会运作实务对淡马锡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企业进行考察交流。
实施了董事会报告制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资委制定下发了《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董事会每年向国资委报告年度董事会工作,国资委对董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为国资委规范行使股东权利,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运作,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奠定了基础。
董事会试点成效
试点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试点前后企业在决策体制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内部制衡机制初步形成。外部董事超过半数使企业的决策层与执行层、决策权与执行权基本分开。由于外部董事与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等董事之间没有被领导关系,董事会上坚持“有话就说”、“不去看董事长的脸色”,为防止“一个人说了算”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执行性事务虽然由总经理总负责,但总经理需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对其工作的检查、评价、考核等,使经理人员在花钱、用人、办事等方面的权力,符合程序就有保障、不符合程序就受到制约。
促进了科学决策。试点企业普遍反映,外部董事的经验丰富,素质很高,对于企业重大决策能够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决策过程的酝酿讨论比较充分,改变了过去“出题”与“答题”为同一批人、董事会走形式的状况,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决策质量。
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增强。外部董事到位后,他们更多地关注风险,增强了董事会的风险意识,提高了企业防控风险的能力,设立了重大决策的“安全阀”。董事会要求对提交的投融资项目方案同步揭示风险、同步分析风险、同步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企业防范风险的意识和内部的管控能力大大增强。
提高了管理效能。试点后,董事会严肃、认真履行职责,改变了过去企业内部管理存在讲情面、不严格的问题。一些不完善、不合理的方案在董事会就通不过;而通过的方案、决议,董事会还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使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的压力增大,加强管理的责任感增强,提交董事会审核的投融资项目、预算方案、规章制度等更加完善,落实董事会的决议更加认真、迅速。
结语
国有企业一直实行的是董事长负责制(或者是总经理负责制),即“一把手”负责制,由于制度的路径依赖和思维的惯性,也由于一些已经建立了董事会但运作不规范的企业的影响等因素,社会上对董事会的认识会不一致,有人将董事会看作是参谋、智囊机构;有的担心建立了董事会会失去效率,认为如果董事会过多的强调风险控制或由于免责的需要而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实践中还有的因为董事会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而否认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作用。董事会有效运作受到内、外部治理的影响因素很多,这些元素的单方面和多方面的协同作用都会影响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而且多因素的协同与有效的公司治理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不是仅仅靠制度所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一种理念和工作中的默契,需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诚信体系、市场体系。
孙文杰总经理首先谈了他对世贸组织相关规定的看法。按世贸有关规则,一般而言,对新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在关税的下降幅度、外资企业的进入程度等方面大都留有几年的缓冲期,其目的就是留有一定时间让入世国发展民族经济,使其逐步与国际规则接轨。中国加入WTO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很多,就建筑业而言,有几项核心内容:一是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成立合资、合作企业;二是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金水平高于国内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水平;三是合资、合作企业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外资工程;四是不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国内设立分支机构直接承揽工程。加入WTO后三年内开始允许外商成立独资企业,但被允许承揽的工程只包括四种,即全部由外国投资、赠款或外国投资和赠款建设的工程;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并采取国际招标的工程;外商投资占50%(含)以上的中外合资、合作建筑的工程;再者是国内建筑业难以单独完成的国内投资建设工程,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外国独资企业与国内建筑企业合作总承包或分包。合资合作企业在加入WTO后三年内开始享受国民待遇;五年内开始允许外商成立独资企业。其他如勘察设计咨询业、标准定额及其工程服务、房地产业、城市规划也都受到类似的限制。
在中国入世、市场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过渡期,中建总公司作为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建筑集团,紧紧抓住宝贵的机遇期,在力争成为“主业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过程中进行了积极且富有成果的实践。据公司年度决算显示,2003年中建总公司实现合同额1006亿元,完成营业额751亿元,年末资产总值80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21%及17%,利润总额增长达338%,其中,50%来自海外经营,均再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在去年公布的世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排名中, 中建总公司已由上年的第22位跃升为第16名,成为唯一一家进入前38名的中国企业;在世界最大225家全球承包商排位中,中建总公司也由上年的第14位上升到第13名。同年在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中建总公司名列第18位,是排名前列的企业中,唯一一家不占有国家的大量投资、自然资源以及经营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行业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国有企业。今年一季度,中建总公司经营生产再攀新高:国内外实现合同额219亿元人民币,完成营业额156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5%、36%,利润总额增幅更高达630%;同期,产值效益率、劳动生产率、总资产报酬率等各项指标均列中央建筑企业榜首。
孙文杰总经理认为,由于过渡期的政策限制,外商在国内建筑市场的份额还不到2%,没有对国内企业形成太大的冲击。但随着过渡期的完结,中国企业势必将在变革中迎来更为激烈的竞争。
国内建筑市场的“五大变化”
谈到入世过渡期结束前后中国建筑市场所面临的形势,孙文杰总经理分析概括为五大变化:
一是竞争环境的变化。孙文杰总经理说,中国签订的WTO协议英语文本共有五百多页,但其中只有十几页谈的是经济,其余涉及的都是法律方面的内容。所以,WTO协议与其说是经济协议,不如说是政策协议。随着我国严格履行有关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必将冲击我国目前不规范的竞争环境,尤其是政策环境将有较大的改变。一些有碍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地方法规、行业法规将被逐步清退和废止;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秩序将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逐步取代行政干预、暗箱操作等有失公平竞争的不良秩序。有关这方面的变化,我们感受是比较明显的,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省市自治区均已下发了这方面的文件,清理和整顿市场的工作已在全国展开并初见成效。在入世公平竞争法则大潮的冲击下,一个公平的、规范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竞争平台,正在我国逐步建立,最终将会实现中国入世“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生活规则化,社会生活法制化”的目的。
入世后中国国门的进一步洞开,在大量外资企业涌入中国市场带来极大冲击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走出国门,在更大的市场环境中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方便。因此,入世能使我们在更广地域、更高层面实施国家“走出去”的战略。也就是说,入世使中国企业参加国际竞争的环境从传统的国内市场延伸到国际市场。
二是竞争观念的变化。孙文杰总经理特别谈到,在国人的潜意识里,企业间竞争往往表现出你死我活的惨烈。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逐步形成,企业间竞争并不都表现为“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悲壮,更多的则是通过形成战略联盟来追求一种合作共赢的境界。主席曾在APEC峰会演讲中说:“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是当今世界发展的重要方向,不少企业家认为,企业间开展平等竞争固然重要,但开展合作更为重要,合作的空间要大于竞争的空间。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如果不能与其他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任何企业都难以获得成功。”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战略联盟的数量激增,逐步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方式。在150多家大型跨国公司中,以不同形成形式结成战略联盟谋求共赢的高达90%。入世对我们提出的新的要求之一就是在竞争观念上要变单一的“对抗性竞争”为互动的“合作性竞争”;变单一的企业间的战术联盟为多元的行业间的战略联盟。以共赢的竞争观把全球性的市场扩张和资源配置,作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目标。因为实现共赢不仅是我们的目的,也是处于经济全球化中任何企业的共同目的。
三是竞争对手的变化。随着中国入世、市场壁垒的逐步消除,一大批外资企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排名世界五百强的跨国公司如潮水一样涌进中国,全力施展他们的身手与中国企业争夺市场,中国市场竞争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孙文杰总经理强调指出,在中国的建筑市场中,对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而言,最大的竞争对手也许不是实力雄厚的国际承包商,也不是发展迅速的民营建筑企业,而是由大型跨国集团和新体制下产生的国有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所组成的经济实体,加上由他们从国有企业中高薪招募的人才所组成的战略联盟。这种战略联盟集“跨国集团的资金和管理优势、股份制企业的属地和手段优势,以及由国有企业培养的优秀人才优势”三位为一体,既解决了管理粗放问题,又通过挖走人才而削弱了竞争对手的实力,最重要的是解决了建筑企业必须解决的属地化难题。所以,中国入世后有可能在市场上产生的这种“三位一体”的复合型企业,才是我们大型国有建筑企业最有威胁的竞争对手。
四是竞争手段的变化。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入世后激烈的市场竞争必然冲击着传统的、效率低下的竞争手段,先进的、高效的竞争方法将渗透于竞争的各个方面。从独家投标到联合投标,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联合分包到融投资带动总承包、设计咨询带动总承包,传统的总分包形式发生着很大的变化。同时,公共关系的高水平运用,服务质量的高水平体现,以及信息收集的高精确要求等,都将推动我们竞争手段的进一步提高,就连简单的标书制作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运用电脑并配以光盘做标已取代了传统的手工书写式做标,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先进的竞争手段还将影响进而提升我们的竞争方式。
五是信息化技术日趋普及的变化。孙文杰总经理说,中国入世后,市场竞争主要由国际级企业间的竞争来表现,其折射出的能量,已超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发展到行业和行业之间的竞争。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是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之一,一些国际级大企业都以管理信息化作为企业管理根本性的重组换代,竞争能力愈来愈强。我们必须明确:企业管理信息化决不是简单地应用计算机代替手工劳动,将传统的管理方式照搬到计算机网络中去,而是首先要对陈旧落后的经营观念、僵化臃肿的组织体制、粗放迟钝的管理流程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刻的变革。所以我国经济发展的难点是在工业化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又面临信息化的严峻挑战。
中国建筑企业面临的五个挑战
对中国企业而言,受到入世所带来的冲击最大的是从事垄断性行业的企业,而建筑业则是受到冲击比较小的一个行业。虽然不少国际承包商已进入了中国的建筑业市场,然而,建筑业是一门属地性很强的行业,固定的建筑产品及流动的施工队伍,使得管理的难度大大增加,如何解决经营规模上升,经济效益却下降的剪刀差问题,不仅是我们的难题,亦会使国际承包商望而生畏。而我们国有建筑企业,不少已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即投身市场竞争,经过二十多年的激烈竞争磨炼,其技术和管理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如黄河小浪底水电站、广东大亚湾及岭澳核电站、江阴长江大桥、上海金茂大厦、神舟号发射基地等,都是世界一流的工程。这些工程不仅合约规模大、技术要求高,而且施工难度也极大,它们的建造成功标志着我国建筑业的管理水平和施工技术已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说明我国国有建筑企业中的佼佼者足以和国际承包商一比高低。以香港地区为例,这一弹丸之地云集了上百家世界上顶尖的和香港本地最强的建筑公司,竞争异常激烈。我们和他们直面竞争二十多年,不少来自发达国家和香港本地的著名建筑公司一家家倒了下去,或偃旗息鼓,或裁员减薪,惟有我们来自中国建筑业的队伍,却始终活跃在这个竞技场上,并连续十余年处于名列前茅的地位,在港岛、九龙、新界,“中国建筑”的旗帜到处随风飘扬!
孙文杰总经理接着指出,客观地看,中国建筑企业和国际承包商的整体实力相差实在太悬殊,在国际工程市场平台上竞争,我们明显处于劣势,来自五个方面的挑战是相当严峻的:
第一个严峻挑战,是产权结构单一所造成的弊端,即:对外,不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及接受社会监督;对内,很难营造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虽然体制不能决定一切,但从统计规律看,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效率,效率决定效益。中国入世,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和非歧视原则,我们这些国有建筑企业一方面将越来越少地享受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政策优惠,但另一面却必须背负起沉重的历史包袱,而体制改革又十分缓慢,导致竞争能力大大削弱。相对而言,那些外资或民营建筑企业,他们既不需要为政府背起这些历史包袱,可以轻装上阵,又能享受由国家搭建的更公平的竞争平台。其中,由于民营建筑企业十分熟悉国情,手段也极其灵活,所以他们的发展将会更加迅速。如前所述,过渡期结束后,我们要面对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中外合资、合作的建筑企业。由于建筑业的地域化等原因,企业要实现“本地化”才能控制成本,所以跨国承包商会积极寻找与中国建筑企业合资及合作的捷径;而民营建筑企业正是拥有自由的产权买卖、灵活的用工机制和低廉的人力成本等优势,与国际承包商“一拍即合”的机会较多。这种互补关系一旦融合,将衍生出如前所述“三位一体”的竞争主体,其既具有适应中国市场环境的能力,又具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这将是对国有建筑企业的严峻挑战!
第二个严峻挑战,是机制不活引发的弊端。中国国有企业大都脱胎于部委厅局,相应的行政级别给国有企业打上了深深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加之国有企业长期担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形成了国有企业运行机制上的一系列条条框框,尤其是僵化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干部人事制度和 “能高不能低”、“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机制,大大地限制了企业投身市场的活力,大大地降低了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并由此引发企业冗员堆积、包袱沉重、效益低下等一系列弊端。相对于商业化程度很高的外资企业和诞生于新体制下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机制不活造成的竞争劣势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个严峻挑战,是产业结构单一所造成的弊端,即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强,企业的综合实力较弱。由于投资导向及行业壁垒等历史原因,大多国有建筑企业的产业结构是平台型的,仅是在比较简单的土建工程和房屋工程中进行低层次的重复竞争。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大都组织形式相同、管理方式相似、生产水平相近,仅以价格差异作为主要手段进行非有效的甚至恶性的竞争,导致经营规模做得再大,经济效益亦无法上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亦很难提高。相比之下,大型国际承建商具有雄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以及合理的产业结构、完备的营销网络与深厚的服务理念,综合实力十分强大。正因如此,他们在国际建筑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远超过中国的建筑企业。所以,如何将国有建筑企业构筑成专业范围广、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资金流量足、市场占有多的金字塔型结构,这是我们这一代国有建筑企业的领导者必须面对的课题。
第四个严峻挑战,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佳带来的挑战,这是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最致命的问题。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将更大范围地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内的市场化速度亦大大加快,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单元―――企业,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才能在异常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之间的竞争,首先是资金实力的竞争。然而国有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理念陈旧、产权结构和产业结构单一、运行机制落后、企业管理粗放及资源消耗严重等弊病,在市场竞争中的经济效益一般都不高。资金是企业发展壮大的血液,由于国有建筑企业利润积累缓慢,又没有实力和概念在资本市场上取得资金,很难取得质的飞跃。此外,中国在未来五至十年内会继续执行扩大国内需求及增加基建投资的基本国策,将以BOT等方式更多地吸引外国资本及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这对于资金较为短缺的国有建筑企业来说,就从源头上失去了竞争能力。
第五个严峻挑战,是国有企业人才流失带来的挑战。现在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国有建筑企业面临的首要压力是企业人才流失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已经在进行的第一场战役,那就是人才竞争。随着中国入世,除了国际承包商之外,国际上不同行业的企业都会到中国来探索市场、占领市场。而跨国公司经营管理队伍的本土化,是其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些成立于新体制下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及私有企业的发展速度亦十分惊人,他们迫切需要人才。这些企业都会以优厚的福利待遇及良好的发展空间来吸引我国的人才。由于建筑行业的特点是企业边际利润较低,员工福利待遇不高,而劳动强度――无论是体力上和精力上的耗费却较大,所以对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士吸引力不大。而对国有建筑企业来说,又普遍存在着亏损企业多、冗员亦多,却又无法有效处理的现实问题。其结果不仅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亦很难对有作为的员工进行合理分配,企业内部公平竞争的氛围难以营造。市场经济的一个特点是职业经理人可忠于事业,但又不必困守于某一家企业,他们可以不满企业内部的工作氛围以及个人的价值分配而离开企业。但是国有企业因为不能完全“商业化”,不能完全遵循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这一基本原则,导致企业想要的人来不了,想留的人留不住,想减的人减不掉,却只能进行单向选择。长此以往,企业包袱愈背愈重,人才流失亦愈来愈多。这种现象在成熟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是少有的,那里的企业和员工更多的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严格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和“等价交换”的原则下实行双向选择。
国有建筑企业回应挑战的五大对策
面对形势和挑战,国有建筑企业必须拿出自己的应对之策。孙文杰总经理说,中国入世,尤其是过渡期结束后,社会变革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特别是国企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已进入了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企业惟有保持高度敏感和弹性、充满创意和活力,才能在市场上生存、发展和壮大。
一是帮助员工树立“商业化”和“国有企业大有作为”的理念。“只找市长不找市场”,是计划经济带给国有企业员工传统的思维定势。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进入中国入世以及入世过渡期结束的新阶段,这种思维定势显然与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形势格格不入。所以,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强化“商业化”的理念,帮助广大员工树立“国有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是要通过成功的经济活动来完成党的政治目标的商业组织”的理念,通过思维观念的革命完成行为方式的转变。在此基础上,要应对入世的挑战,我们还要牢固地树立国有企业大有可为的信心和决心。由于搞好国有企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有时企业的改革甚至可能出现反复,一些人士由此认为国有企业是“特殊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不可能“一石二鸟”地同时兼顾商业效益和非商业的社会目标。换句话说,如果认可非商业性目标,就必须降低甚至放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因为两者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他们认为国有企业无法、也不应该追求利润最大化,国有企业的首要目标应该是帮助作为其所有者的政府实现非商业的社会目标。凡属“利润最大化”的事情,就应该交给非国有企业去做。国有企业只应该做那些民间企业做不了或者不肯做、但社会发展又需要做的事情。总之一句话,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大有可为”和“商业化”是两个对立的概念。这种思想的存在以至泛滥,对国有企业应对入世挑战、加快企业改革发展都是有害无益的。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的开放扩大、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在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跻身世界500强的中国国有企业由1998年的5家增加到目前的11家,体现出我国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体实力的提高。不胜枚举的实践已经证明,国有企业确实是大有可为的。
二是加大重组力度,组织优势资产重点突围。如前所述,由于中国国有企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体制单一、机制不活,加之长期担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使得传统国有企业大都包袱沉重、经济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孙文杰总经理强调指出,面对入世,尤其是面对入世过渡期的完结这一“优胜劣汰”、“不进则退”、“不生则死”的严峻竞争形势,国有企业只有深化改革,集中优势兵力才能杀出一条血路谋得企业生存发展。
其一是整合优势资产进行重点突围,形成优势企业轻装上阵的态势,以此改变现有传统国有建筑企业“拖家带口”参与市场竞争的现状。中建总公司在这方面有成功的实践。2002年,中建总公司整合国内外承建业的优势企业、优质资产和优秀人才,组建成立了国内外经营一体化的“中建国际建设公司”。中建总公司还整合境内外优势地产企业和承建企业,并引进外资相继组建成立了“中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工程建设股份公司”、“中建保华工程建设股份公司”等企业。“优势企业重点突围”不仅使国有传统建筑企业在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还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生产的大发展。中建国际组建之后,2003年的新签合约额为166亿元,完成营业额为79亿元,资产总额为59亿元,较重组前分别增长了256%、87%和211%,利润总额比重组前增长了220%。中建总公司在境外上市的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1992年上市以来到2003年底共集资融资45亿美元,今年初又成功配股集资2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集团地产业务和投资业务的拓展;今年一季度公布的上市公司数据表明,中海发展股东溢利增加超过15.5倍。中建三局合同额连续两年过百亿大关;中海地产营业额亦突破50亿元。
其二是通过利用各方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加大重组的力度,形成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国经营的特大型企业集团。这样,不仅能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高资本集中度,而且还有利于打造强势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对此,中建总公司针对所提出的“一最两跨”发展目标(将中建总公司建成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2010年前,全球经营跨入世界500强,海外经营跨入世界著名承包商前10名),已提出了“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和股权结构优化”的重组方案,通过兼并、重组、吸纳一些资产好、竞争能力强的公司,通过强强联合,来提升中建总公司的综合经营实力,迎接入世过渡期结束后激烈竞争的挑战。
三是强化体制改革,加大股份制改造力度。孙文杰总经理介绍说,我们在实践中深深体会到,深化企业改革,是国有企业迎接挑战、谋求发展进程中不可退却的选择。以建立适应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改造国有独资企业为股份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这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不得不完成的体制改革任务。从中建总公司情况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遇到五个难点:一是产权主体比较单一集中,并很难吸引系统外的投资者成立股份制企业,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二是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立和运作很不规范;三是企业改制没有与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很好地结合起来;四是社会保障工作不能适应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社保对象不断增加的要求;五是企业改制的外部环境较差,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企业改制的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向前推进是大势所趋,而具体到中建总公司的实际现状,则必须按辩证法的原则来进行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即既要树立信心,更要具备毅力;既要明确目标,更要落实措施;既要发挥企业的创造性劳动,更要争取政府的政策性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加快国企体制改革的进程。今年,中建总公司将在总结几家股份公司改制经验的基础上,本着“整体做强中国建筑,分类指导探索股权多元”的原则,对所属企业在实施产权多元化、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上进行更为积极的探索,力求在实践“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科学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其目的就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是创新激励机制,“金条”、“老虎”并举。面对人才竞争这一没有硝烟、却又十分残酷的战役,国有企业应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的思想,坚持把人才资源管理作为企业发展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战略支持。孙文杰总经理坚定地指出,对国有企业而言,我们必须进一步注意从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谐的工作氛围、公平的价值分配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人才资源的新型机制,形成一种“危机永存、激励常在”的体制氛围。他把“危机永存、激励常在”形象地概括为“金条老虎”论,金条比作激励,老虎比作危机。他说,我们坚信,中建总公司每年有上千亿元的合同额,必将为各类人才的成长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还将本着“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吸引力”的原则,大力改革分配机制,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核心、考核为依据的薪酬分配制度,打破平均主义,逐渐拉近与市场分配机制的差距。前年我们已开始通过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以及经营者的全面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了“论功行赏”、“无功便是过”的双向激励,并以此来解决价值分配的标准问题。我们还在积极推行项目经理部的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一企两制、特岗特薪等酬薪制度。在提高物质激励的同时,我们十分注重抓好精神激励,营造公平竞争的工作氛围。三管齐下,初见成效,我们中建总公司许多优秀人才拒绝了高薪的诱惑,其原因就是他们舍不得中建总公司为员工搭设的能脱颖而出的事业舞台和公平的工作氛围。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围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去年广东就开始组织国家和省有关专家,就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链及产业结构升级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了初步思路和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广东加工贸易发展现状以及多年从事加工贸易管理工作的实践,我们对全面推动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作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若干思考意见,虽然比较初浅,但以期抛砖引玉,希望得到更多的真知灼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工贸易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与国际经济联系密切的人文和地缘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扩大吸收外资,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工贸易已成为广东外向型经济的特色和优势,是广东吸收外资的重要方式和外贸出口的主要力量。如何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使加工贸易在广东省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要在保持优势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增创加工贸易发展新优势。
广东省加工贸易发展地位和作用
目前,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已经超过7万家,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不断延伸,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也大大增强,加工贸易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国首位,对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加工贸易是广东外向型经济的主体,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2004年广东加工贸易出口达1456.2亿美元,占全省外贸出口的76%,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的44.4%。加工贸易成为拉动广东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据测算,加工贸易出口每年拉动GDP增长约3个百分点,而广东加工贸易出口占总出口近八成,其快速增长对GDP拉动作用明显。2004年广东以加工贸易为主体的外商投资企业涉外税收(不含关税)1007.95亿元,增长20.8%。2004年加工贸易结售汇顺差515.8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加工贸易企业就业的人员达1500万人,按年人均收入8000元人民币测算,年收入超过1280亿元人民币。
加工贸易加速了广东工业化进程,促进了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
广东原有工业基础比较薄弱,二十多年来,从发展加工贸易入手探索工业发展的道路。由最初的“三来一补”起步,通过大力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设备,全省轻工、纺织、电子、机械、家电、食品和建材等行业得到整体改造,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兴起,促进了广东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通过多年的发展,加工贸易已经远远超越了当初“三来一补”的范畴,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外商投资的产业聚集效应越来越明显。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外商投资更加集中于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设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化产业。珠三角地区已发展成为世界重要的IT产品加工制造和出口基地。外商投资企业已在广东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2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广东设立了404家企业。目前,全省加工贸易出口已发展到以电子、通讯、信息产品等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为主,加工贸易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的比重已分别达到74.3%和42.1%,有力地推动了广东外贸出口结构的调整升级和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带动国内配套产业发展
2004年广东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总额达733亿美元,约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三成,企业通过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使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加工层次越来越多,加工程度越来越深,加工链条越来越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越来越高,不仅在产业内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半成品、成品之间相互紧密配套,形成了相互配套的加工贸易企业群,而且在产业之间也开始形成比较完善的加工产业链和产业配套群体,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并已发展成为省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的一大优势。2004年广东加工贸易出口带动国内配套产业的产值在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推动了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
目前,全省现有民营企业超过234.9万户,其中注册资本超亿元的有288户,有进出口权的民营企业2.73万户,其中许多企业是从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加工贸易大大加速了珠江三角洲农村城镇化及民营经济的发展,如深圳布吉的电子信息产业,东莞的虎门服装、厚街家具、篁村制鞋、长安五金、清溪电脑,中山的沙溪休闲服、古镇灯饰,顺德的家电,广州的新塘牛仔服等专业乡镇。这些城镇已经基本完成了由农村向城市的转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其发展也是珠江三角洲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缩影。
促进了广东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
广东的一批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过程中,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创建自己的品牌和研发机构,逐步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如惠州的TCL、德赛,深圳的华为、中兴、康佳,顺德的美的、格兰仕、科龙电器,珠海的格力等,这些企业大多是从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做起,实现了从OEM(贴牌加工)到ODM(委托设计生产)到OBM(自有品牌营销)的转变,如今已都拥有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在商务部2005至2006年度“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广东省被列入的企业有29家,在全国占15.3%,上述企业均榜上有名。这批企业已经开始“走出去”到国外投资设厂和设立研发机构,初具跨国企业雏形。
加工贸易扩大了就业、培养了大批熟练产业工人
广东依靠发展加工贸易,扩大了就业空间。据不完全统计,加工贸易直接吸纳的就业人数高达1500万人,这一数字尚不包括加工贸易的间接服务产业所吸纳的就业人数。由于加工贸易企业面向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这要求其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企业管理必须具备国际水准,因此,加工贸易企业更加注重员工的培训,同时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来粤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大多实行人才本地化战略。广东省自开展加工贸易以来,加工贸易迅速地培养了大批的熟练产业工人和高素质管理人才,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深入进行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和产业大军基础。
引导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思路
虽然广东加工贸易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从国际产业分工价值链来看,广东加工贸易产业整体尚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产业层次不高;二是加工贸易企业地域分布和发展不平衡,产业的集聚效率没有得以充分发挥;三是加工贸易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自有品牌不多,企业研发能力有待加强和提高;四是加工贸易的监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加工贸易是广东在全球化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的一条现实路径。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求,广东需要以更加开放、务实的姿态,牢牢把握并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的发展环境,促进加工贸易从以降低成本为主向以提高收益为主的转变,以外资企业为主体向本地与外资企业并举转变,以加工贸易的优化带动全省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最终实现将加工贸易融于全省整体工业体系,占据国际产业分工链条的有利环节,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发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在促进广东经济结构调整、产业适度重型化和高级化中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关键作用。注重加工贸易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四统一,规模增长与经济效益、资源环境相适应,增量扩张与存量优化相协调。积极发展高科技加工贸易,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装配业。优化加工贸易管理体制、协调机制,提高政府在加工贸易领域的管理效能。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外向带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加工贸易方式协助和促进全省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的提高。
加快推动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总体思路
产业升级,服务支撑;中间提升,两头延伸;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市场主导,政府协调。以产业升级为主要目标,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从高消耗、高污染、低技术的初级加工装配业逐步向节能型、环保型、高新技术化的现代制造业转型升级。在全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过程中,要特别推动与九大支柱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作为支柱产业优化升级的一个重要路径。通过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大力提升广东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国际竞争力,使广东在加工贸易发展中占据更加主动、更加积极、收益更高的发展位置上,进一步巩固广东在全国加工贸易发展中的排头兵地位。
借鉴日本、韩国、香港等东亚国家和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经验,适度改变广东加工贸易产业结构轻型化特征,加大产业重型化比重,加工贸易产业优化升级方向应选取占领国际产业分工价值链中具有高附加价值的环节。对此,全省加工贸易产业优化升级可进入四个重要领域和八个具体行业,同时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四个产业链的延伸领域包括:一是向产业链上游发展,提高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二是在产业链中游精选,从事加工制造链增值大的环节;三是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积极发展国际物流和配送业务;四是向产业链配套拓展,进入关键零部件和设备制造业。
重点发展行业包括半导体产业、软件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研发设计业、保税物流业。
引导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措施
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创新招商方式和机制,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不断提高吸收外资的技术含量,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型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积极承接以IT产业为代表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吸引跨国公司把技术含量、增值率高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中心转移到广东。重点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广东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服务业外包基地、培训基地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实行粤港澳联合推介“大珠三角”的投资营商环境、联合招商,聘请招商顾问公司等方式,开拓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附加值高和关联度大的高新技术产业、精细化工、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要特别推动九大支柱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将吸收外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作为支柱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路径之一。
促进产业梯度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广东加工贸易布局
积极发挥广东东西两翼和山区及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土地、劳动力以及市场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简单装配业和传统加工工业实施产业迁移,优化全省加工贸易产业布局。珠三角地区重点发展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切实提高加工贸易增值水平;东西两翼和山区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同时也要注重提高投资项目的技术和资本密集度,利用后发优势促进加工贸易的升级幅度,加速广东加工贸易的区域协调发展。
在珠三角地区对新设或增资的投资项目,要逐步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加大对现有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企业的引导和提升工作,促进加工贸易向低污染、低耗能和高附加值产业转型。
在东西两翼和山区,吸收劳动密集型项目转移时,要不断提高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资金和管理含量的标准。在扩大外来投资规模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技术和管理质量水平,使加工贸易在高起点上发展。
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促进加工贸易由OEM向ODM、OBM转变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对国外先进生产的技术消化吸收和二次自主创新,提升企业从事OEM(委托制造)配套能力,鼓励向ODM(委托设计制造) 和OBM(自主品牌加工制造)发展,逐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具有广泛知名度的自有品牌。加强本地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广东设立研发、设计中心,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本地大学和科技中心合作。设立专为中、小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的孵化园区,加强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与设计能力,提高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使之不断完善加工贸易的配套产业。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博览会、展销会,尤其是国际著名的专业博览会,将广东的名、优、特、新产品推上世界产业竞争的舞台,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延长产业链,促进加工贸易国内配套产业发展
促进加工贸易配套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体系,提高加工贸易对国内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增加国内采购和从事深加工结转业务,注重培养前后关联产业的零部件配套能力,通过中间产品的进口替代,延长国内产业链条,形成产业聚集;同时引进国外先进制造业技术,完善加工贸易的产业配套体系和配套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加工贸易需求。充分利用我国开展的区港联动、保税物流中心试点机遇,发挥其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国产料件享受入区退税政策,解决加工贸易产业升级遇到的国产料件退税问题。
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工贸易,促进广东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协调发展
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民营经济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进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促进民营企业加工贸易的快速增长,逐步实现由“海外接单、大陆生产、香港出口”的传统营运方式向“大陆接单、大陆生产和大陆直接出口”模式的转变,使“候鸟经济”转变为“榕树经济”。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出口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外资经济与当地经济不断地融合,形成民营企业加工贸易群体,促进加工贸易本地化。
发展总部经济,加快生产业发展步伐
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是企业从加工制造环节向产品的研发、设计和服务领域延伸,逐步形成带有生产指挥功能的地区总部。为了鼓励广东省发展总部经济,在资金管理方面,允许加工贸易企业的地区总部,建立统一的内部资金管理体制,鼓励商业银行根据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的要求,积极为地区总部提供所需要的结算、汇兑等金融服务。地区总部、被控股企业与商业银行可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在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基本结算账户进行操作。在优惠政策方面,通过扶持性政策使地区总部可以按照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地区总部设立的跨国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可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出口货物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对在总部工作的中国和外籍员工出入境、居留提供便利的措施;同时,广东要加快开放服务贸易业,形成完整的生产业,为总部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服务环境,加快生产行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大出口报关、商品检疫、物流、金融、法律、会计、信息、人力资源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
加大力度,积极推动广东物流产业的发展
“以快取胜”已成为加工贸易降低综合营商成本的关键之一,在企业加工贸易的生产领域,物流业是重要环节。要从全省发展战略高度着手研究广东省和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布局,加大珠三角地区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造现有物流设施,尽快建立以国际港口、国际机场、现代化客货口岸和场站为枢纽,以高速公路、铁路、水运为骨架的陆海空交通运输系统,形成一个区域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建成第三方物流服务基地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做大做强第三方物流。加快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现有保税区设立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赋予保税物流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国际货代和运输等经营权,赋予企业从事集拼业务资格;按照物流规律,赋予保税仓储企业完整的物流运作功能,允许保税仓储企业跨区域设立连锁公司。
加快园区建设,推动加工贸易集聚发展
一方面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明确产业定位,使园区成为发展加工贸易企业群、产业群的重要载体,力促配套企业群、产业群的形成与集中,不断延伸产业及加工链条,形成珠三角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强珠三角地区、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分工协作,建设专业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业园、总部经济集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以及传统加工工业园。园区内实施土地优惠政策,按专业招商引资,通过园区建设实现加工贸易的产业集聚,配套发展加工贸易产业链上各项业务。
加强协调力度,不断提高加工贸易的监管水平
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要切实加强加工贸易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各部门职责,提高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综合服务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加快加工贸易管理部门间的联网步伐,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外经贸审批管理系统、海关联网监管系统实施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整体管理和服务效能。在实现企业与外经贸部门、海关联网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统一联网,形成信息化的“大通关”的机制。
建立加工贸易支持服务体系,继续优化投资环境特别是投资软环境
逐步建立起包括管理服务化、支持性政策和生产链三大领域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体系。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和诚实、守信、安全、文明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同时,继续做好有关加工贸易政策的跟踪调研,积极提出政策建议,为加工贸易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已完工未结算反映的是施工企业在会计上已经确认为收入,但尚未得到业主方确认的工程量,其等于工程施工减去工程结算后差额。已经完工未结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清单内结算差额,由于未到计量时间,形成正常计量差;二是业主同意变更的清单外未结算工程施工,由于变更批复时间长、程序多,不能即时计量;三是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预计总收入与预计总成本的差额,即未结算部分包含的合同毛利。已完工未结算可靠性较差,无法及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且在施工企业的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资产安全性和真实性,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风险。
二、导致已完工未结算产生的原因
(一)收入确认的标准不同
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执行不同的合同准则,较多的在确认收入时会采用投入法和产出法。顾名思义,投入法就是累计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总成本的比例,产出法就是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计算出已完成的工作总量占合同总量的比例。由于工程的工期较长,工作复杂程度较高,受外部的影响较大,利用上述两种方法在预计施工企业的总收入、总成本时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工程设计的变更等会直接对收入确认工作产生影响。而且在采用投入法计算成本时存在未及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总成本中,从而降低了投入法应用的准确性。另一方面,施工企业采用产出法面临着工程施工地理环境复杂和多变的问题,施工的工作难度加大,实际工作中为了降低难度会直接对工程的原设计进行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从而产生计量滞后的现象。以上的原因会最终导致合同收入和工程结算的不一致,出现已完工未结算。
(二)执行合同的毛利率和实际毛利率不相符
施工企业在确定毛利率的时候需要准确的预计合同的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作为估计毛利率的基础之一。施工企业要先预计合同的总成本和总收入,然后再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毛利率进行估计。一旦总收入和总成本的估计出现了偏差,就是直接导致毛利率的估计不准确,使得所估计的毛利率与实际产生的毛利率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样就会间接导致完工未结算的产生。
(三)来自合同和业主方的客观原因
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对于计量规则有较为详细的约定,如混凝土浇灌完毕后要达到一定天数的强度检测期限,业主才办理验收计量。在跨期结算情况下,由于成本已发生,收入已确认,但业主未结算,形成计量差。同时也存在业主由于资金困难而故意延迟计量,形成已完工未结算的情况。
三、已完工未结算面临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虽然施工企业已完工未结算的款项已确认为企业的收入,但是却不是企业真实拥有的资金流,施工企业无法享有实际支配权和受益权。未结算款项无法给企业带来真实的经济收入,其机会成本就是银行的的名义利息,未结算款项的机会成本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因此未结算款项面临着不可避免的利率风险。利率升高,面临的利率风险加大,反之利率风险降低。
(二)资金变现风险
一部分的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相当于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变现性受到施工企业与业主之间结算程度的影响。如果未结算款项属于合同内的分项工程,则变现性高,如果未结算款项属于合同外的工程,则或多或少存在着扯皮的现象,变现性明显降低,而且结算的时间跨度较长,结算需要付出的成本增大,而且会对企业的营运资金和现金流产生不良影响。
(三)潜亏风险
施工企业账面已完工未结算,若不能全部计量收回,会形成收入虚增,在项目最终结算时,不得不冲减收入,减少合同毛利,形成项目亏损。
(四)汇率风险
海外施工必然会面临着汇率风险。已经结算的款项可以转化成施工企业的本国收入,汇率变动不会影响企业的实际收入。而未结算款项的资金价值以外币形式存在,且汇率会随着国家政策和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变动,这对未结算款项带来汇率风险。汇率升高,企业就会赚取额外的汇率收益,汇率降低,施工企业未结算款项就会缩水,因此施工企业国外的为结算款项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
四、已完工未结算风险管理措施
(一)及时分析未结算款项产生的原因
施工企业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及时找到未结算款项产生的原因,并及时采取解决措施。首先,施工企业要及时核对计量部门结算和财务收入之间的差异。如果差异较大,就需要施工企业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再者,施工企业要对完工进度和合同结算进行有效的排查,找出差异原因,要及时关注完工百分比。若排除了正常跨期形成的差异外还存在着其他的原因,企业就要对其进行仔细的核实。
(二)对未结算款项进行定期结算
施工企业要降低利率风险和未结算款项变现风险,可以在明确未结算款项产生的原因之后定期与业主进行结算。施工企业可以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定期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评估,及时累计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施工企业还应对可以确认为收入的款项进行汇总管理,然后定期与业主进行结算。这样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企业面临的利率风险和款项变现风险。
(三)利用金融衍生品来规避汇率风险
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品来规避由于开展国外业务带来的汇率风险。施工企业可以利用期权、期货和汇率互换等手段来降低汇率风险,可以根据自身和汇率市场上的实际情况来购买看涨期权或者看跌期权。施工企业也可以通过软货币和硬货币对未结款项进行结算,从而降低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