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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时间:2022-11-29 15:31:13

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1篇

1、做好2006年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做好“春节”、“两会”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

3、做好“两免一补”的发放工作。

4、做好各年级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

5、总结2006年工作,制定2007年工作计划。

6、做好临沂市首批依法治教示范校的迎查工作。二、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详细总结,拟定2007年全县教育工作计划。

2、做好各级领导莅临我局年终检查的服务工作。

3、配合督导室做好年终督导评估工作。

4、组织一次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活动。

5、对“管理效益年”活动进行检查总结。

人事科:

1、组织并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2、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干部统计和年度考核工作。

安全卫生科:

1、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扫尾工作。

2、安排“两节”、“两会”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事宜。

3、做好06年安全卫生科工作总结,拟定07年安全工作计划。

4、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常规检查和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查工作。

基教科:

1、组织2002、2003级、2004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

2、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广播操现场会。

3、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月查。

4、制定2007年基教科工作计划

德育科:

1、整理班级例会讲课比赛结果。

2、梳理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查评结果并报督导室。

3、总结本年度德育工作情况,制定2007年德育工作计划。

职成教科:

1、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下发年检通报,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布,迎接市级复评。

2、制定乡镇督导成教中心检查流程,职业学校督导中有关项目的检查流程。

3、举行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教师技能比赛。

4、迎接市教育局对职业学校年度评估的复评。

计财科:

1、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2、做好2006年教育经费决算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3、做好2006年秋季“两免一补”资金的发放与督查工作。

4、继续做好2007年教育部门预算工作。

招生办:

1、发放07年1月份高教自考考试通知单。

2、参加市2007年高校艺体招生考试报名会议,安排艺体招生考试报名。

3、参加市指纹仪使用技术培训班。

4、参加市200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1、做好年终督导各种检查表的准备工作。

2、对全县清理整顿合格的幼儿园进行备案公布。

3、对参加“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研究的6处实验点的幼儿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写出评估分析报告上报市基础教育科。

教研室小学部:

1、进行小学教学年终督导。

2、进行教学质量抽测。

3、做好期末考试命题工作。

4、对市编教辅资料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教研室初中部:

1、举行全县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

2、对全县初中教学进行督导。

3、举行全县初中教师“一标一题”及“课堂达标”理论测试。

4、做好期末考试监考、统一阅卷及成绩分析工作。

教研室高中部:

1、做好高三期末考试、阅卷及成绩分析工作。

2、召开高三教学与管理调度会。

3、制定2007年高中教研工作计划。

4、参加市教研室高中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命题工作。

5、筹备高中非毕业年级的期末考试工作。

电教仪器室:

1、到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学校进行督导,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召开全县教育装备统计会。

3、制定2006年电教、实验督导工作流程并参加督导评估。

4、举办全县现代教育技术优秀论文评选。

督导室:

1、组织对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并对评估结果及时汇总,撰写督导评估分析报告。

2、公布临沭县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3、继续做好《临沭县教育工作亮点集锦》的审核工作。

4、认真总结2006年临沭县教育督导工作,座谈讨论制定2007年临沭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教科室:

1、制定教科室2007年度工作计划。

2、完成第二批杂志的组稿工作。

3、完成12月份未完成的立项工作。

勤俭办:

1、发放

一、二月份教育报刊。

2、发放小学2007年《寒假作业》。

3、筹备、召开全县学生作业本征订会议。

基建科:

1、对已施工结算的两处工程进行造价审核。

2、继续核实全县中小学校园绿化指标数据。

3、整理一年来基建、危改、校园绿化、环境教育档案。

4、整理、装订部分学校的校舍图纸。

工会:

1、做好迎接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检查的准备工作。

2、对全县教育系统特困教职工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为局领导提供走访慰问的依据。

3、推选上报“平安家庭”先进个人、“尊老敬老十佳好家庭”、“科学教子十佳好家庭”、“巾帼岗位明星”。

4、做好教育系统教代会换届、召开的指导、督促工作。

监察室:继续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师训中心:

1、组织全员考试的阅卷、统分及继续教育证书的办理工作。

2、继续组织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新教师培训活动。

电大站:

1、做好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电大学员期末考试工作。

第2篇

工作交流发言

根据县委安排,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经济发展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去年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⒈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学条例,讲正气,树形象,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近年来查办的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勤廉公示工作。注重在公示中解决实际问题,自勤廉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对名正科职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人;梳理案件线索条,纠正问题个。二是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件,党政纪处理人。乡镇件,县直件,县纪委自办件;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双重处分人。查办万元以上案件件,万元以上案件件;涉及乡科级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接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次(其中市纪委摘转件),办结件,办结率。三是不断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向家行风重点单位反馈有关问题个,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次,立案查处教育乱收费起,清退不正当收费数万元,没收万元,政纪处理人。加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力度。推行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市场廉政准入制度,促进了市场的规范、高效、廉洁运作。实行软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违反软环境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受理各类投诉件,办结件,办结率以上;党政纪处分人,通报批评人,辞退人,行政拘留人,责成书面检讨人。

⒉稳定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类矛盾相继凸现,从渠道反映问题、要求解决的情况相对增多。我们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以三月份“百日维稳”集中行动为起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一举扭转了年初工作被动局面,群众活动由混乱无序向平稳可控的态势转变。据市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群众到市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到省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赴京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各项指标在三县两批中均排在前列,特别是在国庆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无一例去省集访、无一人去京上访,稳定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⒊计划生育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以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为契机,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人口出生率‰,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期内综合避孕率、统计数字准确率、合格村率、生殖保健服务以及知识普及率均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注重计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系统内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名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针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等问题,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了名计生微机信息管理和卫技服务人员。

回顾去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得益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干部群众的务实苦干。在新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立足本职,务实苦干,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⒈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突出重点,抓好县纪委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指导,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特别是县直机关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⒉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⒊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行政许可法》;加大对土地征用、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发放、教育收费、农民负担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推进软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惩治力度;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建设“诚信泗洪”和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⒋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廉、述廉、谈廉、评廉、考廉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考核,抓好落实。

⒌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奉献意识,自觉当好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积极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济、法律、科技、管理、业务等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艰巨任务的需要。

二、关于稳定工作

⒈探索新形势下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和联席会制度,推广听证会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处理问题的终结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

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包案负责制、强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处上报程序,对上级领导批示信件和上级部门交办件,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查办质量,遏制群众上访势头。实施稳定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心操在基层,把劲用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⒊加强工作基础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网络,积极构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大工作格局。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一起做好稳定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决实行稳定工作“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首问负责制”。

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一切要依法行政、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提高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化解矛盾中说服群众,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进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极少数企图插手、利用挑起事端、破坏全县安定团结局面的不法分之,司法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打击。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⒈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村级管理力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村级和乡镇驻村包片的干部责任,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继续实施后进乡镇重点管理,全面加强动态性、过程性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后进转化。做好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前期的各项工作,对计生工作后进的乡镇要分析原因,拿出改进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进的,追究责任。坚决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⒉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以此规范广大育龄夫妇的婚育行为。加强“七个不准”贯彻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征收社会扶养费和查找外躲对象过程中,既要坚决纠正各种行政侵权行为,又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和外躲对象追找到位。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计划生育行为。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超生和包庇亲友超生案件,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⒊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系列技术服务,切实做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确保全县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到以上。拓展和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从以往着重宣传控制人口数量,转向建设和发展生育文化。支持业务部门与省市计生宣教中心、新闻单位开展合作,与县乡广播电视、科技卫生等单位密切配合,拓宽宣传空间和途径,营造强烈地社会舆论宣传氛围,以人口学校为阵地,结合季度服务,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系统地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的教育,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

第3篇

现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2000年成立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成立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很多人对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性质还不是特别的了解,请您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督导委员会的功能、权力、职责是什么?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于今年2月,它的功能主要是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宏观把握方向,动员协调各有关方面尽职尽责地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后,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督学聘任和管理办法》等文件。此外,为了使教育督导专业化,成立了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职责,如自治区和盟市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首先对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进行督导检查,并监督整改;对本级政府办(包括审批的民办)的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通过分类型、按比例对所属地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检测和评价下级政府对所属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及整体水平,并指导其整改;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进行监测。

旗县级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督促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并监督整改;督促本地区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是否有其他厅局人员参与?盟市旗县也成立类似的机构吗?

:教育督导不只是“督学”的事,还有“督政”的职责,需要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如果督导只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下设机构,就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只能监督学校,却难以监督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这种传统制度设计的症结所在。本次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其意义并不仅限于独立性的增强,还在其层级的提高。相对于之前的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使教育督导工作更加规范化、正规化、权威化,其影响力也会更大。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共13人,来自教育厅、科技厅、审计厅、财政厅等9个厅局单位,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担任。

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督学,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各盟市、旗县(市区)都要依法成立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当地教育类别、规模和教育督导任务配备专职督学3~5人,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教育督导工作。各地政府要按照“专兼职结合、在离岗结合”的原则,选聘业务型管理干部、骨干教研员及优秀校长担任督学,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督学的培训,提高督学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满足教育督导工作的需要。

:督导,督导,监督、指导、引导,因此督导人员的素质高低会影响督导工作的质量。这些人员将由哪些人充任?对他们本身的资质有什么要求?

:督学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任命或聘用的、依法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人员。督学按职业属性分为“行政管理督学”和“专业技术督学”,按工作属性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行政管理专职督学设厅级督学、处级督学和科级督学,专业技术专职督学设正高级督学、副高级督学和中级督学。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退休人员为辅。初聘督学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续聘督学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我们初步的计划是,这个团队要面向区内外选拔,强化督导的专业性、权威性、导向性。

:民国时期督学,或者叫视学,似乎他们的权力很大,有建议权、弹劾权、嘉奖权、问责权。按照国家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今后的督学是否也有这些权力?

: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他们有“向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提出对被督导的单位或其相关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的职权,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影响恶劣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监督问责的权力。

:督导分为“督政”和“督学”两大块儿,在“督政”上,有“督促本级政府”和“督促下级政府”的区别,是否会出现督促下级政府易、督促本级政府难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个难题?

:“督政”主要是依法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应承担的教育职责,推动教育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发生深刻变化,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有利于完善教育基本制度,形成与决策、执行相协调的教育督导制度,改变当前教育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重决策、轻落实,重执行、轻监督”的状况。《教育督导条例》确实赋予了督导机构督促本级政府教育行为的权力,但实行起来或许有一定的难度,但有些地区已经做得很好,如二连浩特市。

:2012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是如何贯彻实施的?有没有什么具体措施。

:我们已经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基础教育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督导评估工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些文件既有指导性、原则性、理念性的内容,也有详尽的细则以及实施措施。它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小学教育评估的依据,也是引导教育行为的指挥棒,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和操作性。

:可否结合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谈谈自治区教育督导工作的现状和下一步的打算。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促进“两基”目标实现、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优先发展教育职责、提高中小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内蒙古自治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却存在很大的不足,相比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地还有很大距离,存在着教育督导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行力度不够强、运行资金欠缺、上级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您认为如何改变这样的局面,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可以使教育督导工作在各个盟市、旗县深入开展并上一个大的台阶。

: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督导评估中心的组建应该是个契机。下一步就是建立健全对盟市和旗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意见》及《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挂帅,有关职能科(股)室参与,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把握方向,明确任务,研究解决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有关情况,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配齐督导人员,改善督导工作条件,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督导责任区制度。自治区、盟市和旗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分别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数量和布局,划分责任区,配备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根据情况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领导汇报有关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促进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教育督导千头万绪,涉及面极广。请你谈一谈下一步工作思路。教育督导工作有什么新的规划和举措?

:在三到五年的时间里,实现教育督导的现代化应该是我们工作的核心。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它是督导“现代化”的前提和核心。督学群体小,而且大都是教育界的精英,专业化程度高,较容易实现思想观念的现代化。我们不能剖开人的脑袋看思想,但可以从他的行为中看背后的思想。二是督导手段的现代化。督导要现场与远程控制并举。凡是可利用网络的、可远程控制的,尽量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去现场。三是督导结果的现代化。督导的结果一定会影响被督导者的教育行为,所以要有正确的导向,要站在现代教育发展的高度,利用数据、事实说话,引导教育走向现代化,不能用应试教育的标准去左右办学者。

:祝愿我们自治区教育督导工作在新的背景下,抓住契机,督促、引导各级政府和办学主体按教育规律办事,为教育开辟出一个新的局面。

【教育督导史话】

三千年前就有了“视学”

教育督导亦称教育视导,在我国的教育史上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期,宫廷里为贵族举办了“官学”,周王定期去学校检查工作,称为“视学”,这是中国最早的教育督导。

西汉时期,首设“太学”,帝王对“太学”的视察叫“幸学”或“视学”。隋朝时,在中央政府首设“国子监”,这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独立的教育行政和监督机关。从唐朝开始,地方官学大发展,办学需要规范和监督。宋朝首次在地方设置“提举学事司”,它既是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又是地方教育监督机关。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督导”

中国近现代意义上的教育督导始于清朝末年,是随着“废科举,兴学堂”开始建立的。1905年清政府成立学部,参酌日本文部省官制,设视学官。1906年5月,各省及部分州县设置了专职“视学官”。1909年,清政府颁布《视学官章程》,自此,我国视学制度正式建立。

内蒙古地区 “视学”制度的发展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地区行省公署提学使司下设省视学,要求设省视学6人。

省视学由提学使考选品学兼优、热心教育者充任。其资格则以举贡生员、学堂毕业者为宜,其考选则以国文、经学为重,并令入本省教育练习所三个月,将学部颁发各项章程规定制度及本省学务情形详加研究,查其确有心得再予派充。省视学受提学使之命视察各府、厅、州、县的学务事宜。

提学使司在建立省视学制度的同时,各府、厅、州、县劝学所分别设县视学1人。劝学长得兼充县视学,劝学员不必皆由师范毕业,县视学一职往往由各县高等小学校长或两等小学校长兼任,亦有边僻地方未设校长者,即以小学正教员兼之。

清末时期内蒙古地区教育视学制度建立后,赤峰地区旗县教育行政机构均设专司教育监督、指导的视学(督学)机构。各县劝学所均设视学1名,兼充学务总董,由提学使委派充任,受地方官监督,办理学务,并巡察各乡村、市镇学堂,指导工作。宣统二年(1910年),改劝学所为县教育行政辅助机关后,赤峰等县劝学所劝学长仍兼充县视学。

中华民国时期的“视学”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设置了“视学室”,建立了中央、省、县三级教育督导体系,初步建立起了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和体系。

1913年3月1日,提学使司改为行政公署教育司,额定视学4员,各县视学1员。

1914年,遵照中央规定的官制,裁撤教育司,在政务厅内设教育科,设立省视学2人,各县视学1人。

1915年,绥远道尹张志谭在任内,拟具道视学规程,呈准设道视学1人。

1917年3月1日,省视学改称省督学。1917年9月6日,教育部公布教育厅暂行条例,规定教育厅设省视督学4~6人,由厅长委任并呈报省长查核备案,掌管全省教育事宜,省督学也是地方学务委员会的委员。

1922年,绥远成立特别区学务局,即将视学划归管理,改为蒙旗视学专员。翌年,增设区视学一员。

1926年,县劝学所改为教育局,县视学改称县督学。是年,绥远省教育厅制定《督学规程》,规定各市(县)教育局设督学2~4人,由市(县)政府荐任或委任。督学承主管长官之命,视察及指导该管辖区域内教育事宜。

1929年2月,教育部公布督学规程19条,省教育厅设督学4~8人,承教育行政长官之命视察及指导各该管辖区域内教育事宜。

史料记载的两次 “视学”

第4篇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巩固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我们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县、乡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口计生、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或县长办公会每年均多次研究人口和计生工作,并给予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措施。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调整、充实、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任职资格的清理力度,严禁无任职资格的“赤脚医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自20**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来共招入10名,从而不断充实计生队伍。目前,计生队伍中有技术人员49人。加强对计生队伍的培训,每年均选派3至4名相关专业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每年从乡上安排人员到县服务站跟班学习,并召开计生队伍培训会,将所有技术人员集中到县上参加技术、理论及业务操作培训,计生队伍技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不断完善技术设备。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支点的技术服务网络。近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购置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及b超、乳腺诊断仪、微波治疗仪、心电图、血液分析仪、x光机等治疗仪。投资190余万元,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并在服务站内设置了宣传品展示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展示柜等,同时,将服务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投入。20**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166余万元,为仁和、夹寒箐、大栗树、都龙、八寨等乡镇分别配备了相关的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设备等级,同时,为各乡镇配置了电视、音响、vcd等宣传设备,为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需求提供了方便,为开展优质的计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15万元的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县级承担的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2万元、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3.6万元、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事业费35.6万元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经费1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为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强化科学的宣传教育。为此,在工作中,始终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强化自身学习,深入农村多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等相关知识。

(六)严格实行依法管理。严格规范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加大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并制定和落实文明执法规范,保障群众依法实现法律救济的权利;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服从审计、监察等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积极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过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的行为。

(七)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在20**年以来,**县就按照有阵地、有宣传资料、有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宣传标语、宣传器材、协会组织、婚育学校的标准,在全县创建推广“坝尾模式”,实行群众自觉参与,自我管理,并要求县、乡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深入“坝尾模式”示范村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检查2次。同时,积极帮助群众改善发展条件,找准发展路子,使1473个计划生育贫困户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道路。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又在全县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融入“村级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公约”,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文艺队的作用和优势,巡回于乡、村演出90余场,使群众对“奖优免补”的政策知晓率达98%以上。对外出务工家庭则由家属写信给外出的家庭成员,向其宣传“奖优免补”政策,全县共发出信件300余封,161个家庭接信后同意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208户,共兑现一次性奖励金450万元,兑现教育奖学金99.972万元,发放养老补助费140.605万元,发放特别扶助19.**2万元。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保证了奖励资金安全运行。通过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农民群众生育观念明显转变,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了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了7‰以内。

(九)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狠抓了“三个环节”:首先,加强知情宣传。在全县124个村委会、社区制作了“知情选择窗口栏”121块,占全县124个村民委(社区)的97.6%,并将药具种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知情选择窗口栏”告知群众,让群众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其次,实行分类指导。利用下乡、办证等时机,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育龄群众,介绍推荐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第三,推广避孕工具。引进并推广新技术和新的避孕工具,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需要,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推行避孕药具“一卡通”,育龄群众持家庭目标责任书即可在任何一个免费发放点领取所需避孕药具,有效推动了避孕节育工作的开展。

(十)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建了由科技管理员、法规宣传员、医务人员组成的便民服务队,深入村寨,白天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晚上放映电影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下发了《**县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县计生医技师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生殖健康知识列入初中、高中教学课程,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水平。

(十一)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在去年扎实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体系,由村级计生宣传员对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夫妇进行知识教育和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并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后随访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建立优生咨询门诊,并开展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筛查、新生儿代谢病的筛查。按省、州要求制定了科技大练兵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操作训练,培训结束后经测试,所有参训人员均为合格。2008年以来,对全县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技术人员共90余人开展了“医学检验”知识技能培训,在去年参训人员测试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每年都加深培训,并经常性的派县上的医生到乡镇服务所开展实验室检查项目(hiv抗体、hbsag、梅毒螺旋体)工作。进一步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

(十二)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电视台播出了《直击艾滋》等宣传教育专题片,并在县报《**潮》上刊载相关标语、口号,提高广大群众防艾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13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成立了安全套免费发放点,并以街天为契机开展免费发放安全套活动;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安置了安全套自动售套机2个;要求各类宾馆、旅馆、发廊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20**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安全套21.1万只。目前,全县医疗单位、性病门诊、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酒吧、发廊安全套摆放率达98%,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7%。

(十三)积极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等十一个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精神,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并强化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私人诊所及b超使用情况的整治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性别比失衡现象。同时,在扶贫项目、贷款方面给予独生户、双女户同等优先权,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平衡。

(十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有效管理体制,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制定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村民委(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全县的4个社区设置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并将其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率先在流动人口中以籍贯或行业为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到目前为止,已成立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湖南、广西籍等10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会,共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268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都龙镇矿区,引导企业业主自费聘请流动人口管理员,并定期到计生服务所汇报工作和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发放给流动人口;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20**年以来,全县共提交信息505条,接收信息1893条,反馈信息1795条,反馈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运行正常。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所取得的成效

通过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各项指标在荣获20**年“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基础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

1、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

2、群众满意率达98.9%;

3、政策知晓率达97%以上;

4、育龄夫妇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

5、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7.6%;

6、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91.2%;

7、出生性别比从20**年的124降到今年的1**;

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稳定在85%以上;

9、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到了98%以上;

10、育龄妇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0%以上;

11、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100%;

12、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

13、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6%;

第5篇

为切实巩固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我们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县、乡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口计生、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或县长办公会每年均多次研究人口和计生工作,并给予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措施。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调整、充实、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任职资格的清理力度,严禁无任职资格的“赤脚医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自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来共招入10名,从而不断充实计生队伍。目前,计生队伍中有技术人员49人。加强对计生队伍的培训,每年均选派3至4名相关专业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每年从乡上安排人员到县服务站跟班学习,并召开计生队伍培训会,将所有技术人员集中到县上参加技术、理论及业务操作培训,计生队伍技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不断完善技术设备。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支点的技术服务网络。近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购置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及b超、乳腺诊断仪、微波治疗仪、心电图、血液分析仪、x光机等治疗仪。投资190余万元,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并在服务站内设置了宣传品展示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展示柜等,同时,将服务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投入。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166余万元,为仁和、夹寒箐、大栗树、都龙、八寨等乡镇分别配备了相关的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设备等级,同时,为各乡镇配置了电视、音响、vcd等宣传设备,为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需求提供了方便,为开展优质的计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15万元的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县级承担的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2万元、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3.6万元、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事业费35.6万元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经费1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为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强化科学的宣传教育。为此,在工作中,始终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强化自身学习,深入农村多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等相关知识。

(六)严格实行依法管理。严格规范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加大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并制定和落实文明执法规范,保障群众依法实现法律救济的权利;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服从审计、监察等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积极主动邀请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过因计生不当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的行为。

(七)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在年以来,县就按照有阵地、有宣传资料、有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宣传标语、宣传器材、协会组织、婚育学校的标准,在全县创建推广“坝尾模式”,实行群众自觉参与,自我管理,并要求县、乡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深入“坝尾模式”示范村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检查2次。同时,积极帮助群众改善发展条件,找准发展路子,使1473个计划生育贫困户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道路。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又在全县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融入“村级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公约”,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文艺队的作用和优势,巡回于乡、村演出90余场,使群众对“奖优免补”的政策知晓率达98%以上。对外出务工家庭则由家属写信给外出的家庭成员,向其宣传“奖优免补”政策,全县共发出信件300余封,161个家庭接信后同意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208户,共兑现一次性奖励金450万元,兑现教育奖学金99.972万元,发放养老补助费140.605万元,发放特别扶助19.032万元。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保证了奖励资金安全运行。通过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农民群众生育观念明显转变,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了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了7‰以内。

(九)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狠抓了“三个环节”:首先,加强知情宣传。在全县124个村委会、社区制作了“知情选择窗口栏”121块,占全县124个村民委(社区)的97.6%,并将药具种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知情选择窗口栏”告知群众,让群众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其次,实行分类指导。利用下乡、办证等时机,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育龄群众,介绍推荐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第三,推广避孕工具。引进并推广新技术和新的避孕工具,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需要,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推行避孕药具“一卡通”,育龄群众持家庭目标责任书即可在任何一个免费发放点领取所需避孕药具,有效推动了避孕节育工作的开展。

(十)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建了由科技管理员、法规宣传员、医务人员组成的便民服务队,深入村寨,白天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晚上放映电影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下发了《县青少年生殖健康》,积极组织全县计生医技师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生殖健康知识列入初中、高中教学课程,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水平。

(十一)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在去年扎实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体系,由村级计生宣传员对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夫妇进行知识教育和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并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后随访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建立优生咨询门诊,并开展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筛查、新生儿代谢病的筛查。按省、州要求制定了科技大练兵,并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操作训练,培训结束后经测试,所有参训人员均为合格。年以来,对全县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技术人员共90余人开展了“医学检验”知识技能培训,在去年参训人员测试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每年都加深培训,并经常性的派县上的医生到乡镇服务所开展实验室检查项目(hiv抗体、hbsag、梅毒螺旋体)工作。进一步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

(十二)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电视台播出了《直击艾滋》等宣传教育专题片,并在县报《潮》上刊载相关标语、口号,提高广大群众防艾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13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成立了安全套免费发放点,并以街天为契机开展免费发放安全套活动;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安置了安全套自动售套机2个;要求各类宾馆、旅馆、发廊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安全套21.1万只。目前,全县医疗单位、性病门诊、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酒吧、发廊安全套摆放率达98%,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7%。

(十三)积极开展性别比。认真贯彻落实等十一个部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精神,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并强化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私人诊所及b超使用情况的整治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性别比失衡现象。同时,在扶贫项目、贷款方面给予独生户、双女户同等优先权,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平衡。

(十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有效管理体制,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制定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村民委(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全县的4个社区设置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并将其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率先在流动人口中以籍贯或行业为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到目前为止,已成立10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会,共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268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都龙镇矿区,引导企业业主自费聘请流动人口管理员,并定期到计生服务所汇报工作和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发放给流动人口;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年以来,全县共提交信息505条,接收信息1893条,反馈信息1795条,反馈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运行正常。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所取得的成效

通过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各项指标在荣获年“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基础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

1、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

2、群众满意率达98.9%;

3、政策知晓率达97%以上;

4、育龄夫妇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

5、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7.6%;

6、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91.2%;

7、出生性别比从年的124降到今年的107;

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稳定在85%以上;

9、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到了98%以上;

10、育龄妇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0%以上;

11、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100%;

12、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

13、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6%;

第6篇

一、对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和市局的工作安排,我局于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7日,对县2009年5月至2012年12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一方面摸清了工程规划完成和资金筹集情况,另一方面对2009年5月至2012年12月4个校安工程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县级资金筹措困难;校建工程批建繁杂;建设用地征用较难;以前年度审计发现有关D、C级危房虽已封存停止使用,但未进行拆除;部分工程建设存在超现金限额支付工程款、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就全额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审计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拆除D级危房、禁用C级危房”的文件要求。尽早对封存停用的D级危房进行拆除,保证学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不断加大本级财政对校安工程建设投入,积极向上级财政和教育部门争取校安建设资金,全方位、多渠道整合县直各部门的建设项目资金向校安工程倾斜,特别是世界宣明会捐赠资金、县扶贫办扶贫资金,确保我县校安资金投入达到五年校安规划投资要求,力争2013年圆满完成我县的“五年校安规划”建设任务。

3、加强工程量审核,严把签证关,防止多计、重计工程价款,确保校安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二、对教育局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我局对县教育局2010年、2011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计。同时重点审查教育经费是否合理使用,基建经费是否切实用于改造危房,是否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

三、对经费投入的重点、难点进行专项审计。

针对历年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局对经费投入的重点、难点进行专项审计,促进县级政府依法投入,切实履行职责。审计重点一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标准、按序时及时拨付,且在核定标准的时候对农村寄宿生较多的学校、学生数较少的学校有所倾斜;二是学前教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三是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执行公办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四是校安工程、师资培训等专项经费的落实;五是教育规费的征收与足额拨付、规范管理使用。

四、对教育费附加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延伸审计税务部门时,审查城市教育费附加是否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0%-15%划拨、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足额征收,以及开征的其他教育附加,是否足额及时用于教育。

四、加强公用经费审计,规范学校财务行为。

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以往审计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学校进行跟踪回访,督促落实整改要求,着力解决好一些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不规范、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重点问题。指导学校将有限的经费管好用好,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

四、加大审计处罚力度,切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7篇

提高综合抗灾能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使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陷、洪涝、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用三年时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年开始。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库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城乡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抗灾能力。对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要拆除或重建,对局部出现安全隐患的C级校舍,要进行改造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对土木结构校舍和闲置的其他教辅用房以及无维修改造和使用价值的校舍应全部拆除,不再利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

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特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范围覆盖宜昌辖区内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三、工作安排

一是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各县市区应对本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对每一栋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的鉴定费用由财政追加当年预算解决。

二是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根据校点布局的需要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要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和明细台帐,对应纳入安全工程实施范围的校舍,要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结合校点布局和正在实施的寄宿制学校项目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工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三是按照规划分类分步实施。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分步实施。对通过维修加固可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各县市区对已纳入安全工程实施范围的校舍。要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也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要限期拆除;需要重建的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按程序申报立项后新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后实行避险迁移,重新选址建设;根据学校布局规划应撤销的校点或应废弃的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拆除,不再使用;对达不到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的校舍,要通过维修改造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四是新建校舍要严格按标准建设。选址要避开有隐患的库坝、蓄水池、河床边、滑坡体等危险区域,新建校舍要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中小学建设标准建设。抗震设防应按高于当地一个抗震烈度标准建设。

五是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于月底完成校舍排查、鉴定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并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月底前完成和上报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月底前完成年度校舍维修改造任务,工程量应不少于规划总量的三分之一。

四、工程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项目承包合同管理制和竣工决算审计制。

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不得参予中介服务。凡参予工程项目的招标、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决算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等级和证书、备案证明。

不得超预算、超规模建设,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投资额度。造成新的债务。要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五、资金筹措

县市区负责,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资金实行省级统筹。中央补助。年中央已安排专项资金80亿元,省政府还将通过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和发行政府债券落实工程所需资金。各县市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切实管好用好中央、省补助资金外,应通过调整预算加大投入,安排一定额度配套资金,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也可将已实施的初中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资金,义务教育新机制校舍维修资金,税费改革固定转移支付中10%校舍维修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投资方和办学单位负责,民办中小学和非政府办其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资金。各县市区应加强指导和支持,并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资金实行分帐核算,要建立健全工程资金监管制度。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要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全市城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要求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免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幅度不小于50%

六、组织领导

省政府统一组织,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市、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水利局、审计局、物价局、安监局、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支队、房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教育局,市政府成立宜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从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房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设三个专业组,即协调与规划组:由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技术指导组:由建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支队、房管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市建委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监督检查组:由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安监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市监察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任组长。

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制定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做好校舍的排查、检测及鉴定工作。统筹安排工程资金,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和减免相关费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并按要求向省报送工程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各县市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校舍安全负总责。认真搞好校舍安全排查和鉴定,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编制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校舍加固改造方案和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确保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部门职责

争取上级教育部门对我市校舍安全工程的指导和支持;将全市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市教育局负责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会同发改委、财政局提出市本级资金筹措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对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建立全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实现全省中小学校舍等有关信息的动态管理;指导、督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并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工程的实施。

做好中央和省投资的争取工作;将“工程”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商教育部门提出市本级投资分配建议,市发改委负责向上级发改委汇报。上报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其他部门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监管,加快立项和审批;指导、督促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做好中央、省级资金争取工作;将市级配套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会同教育局提出国家和省级资金分配建议,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校舍鉴定所需费用;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监督落实建设工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指导、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和管理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组织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市建委负责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为校舍安全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督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提出防范和治理的建议措施;协助需征地的项目学校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市国土局负责为工程实施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根据专业技术单位提供的相关地质安全评估报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指导、督促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宣传防汛、防台、排涝、防洪知识,市水利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防汛指挥部关于水情、旱情、汛情相关信息。提高中小学生避险自救能力;指导、督促县市区水利防汛部门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指导校舍建设的选址和场址安全性评估,市地震局负责参与指导校舍加固改造工程。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与演练;指导、督促各地地震部门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并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检查和验收;协助中小学校普及消防知识,市消防支队负责督促学校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避险自救能力;指导、督促各地消防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市监察局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的地方及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案件;指导、督促县市区监察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市审计局负责市本级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指导、督促县市区审计部门对工程资金实施审计监督。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与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依法对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使综合监督管理。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物价局负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查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收费行为。

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学校执行防雷避雷标准,市气象局负责根据工程需求提供最新的雨情、雷情等气象信息。中小学普及防雷避雷知识,提高中小学避险自救能力;督促、指导县市区气象部门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指导。

出具书面安全鉴定报告,市房管局负责市本级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房屋安全鉴定。减免相关鉴定费用;指导、督促县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校舍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八、监督检查

第8篇

我受局长的委托,向各位领导汇报我县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进展情况,敬请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所,教职工3932人,在校生72027人。其中进修学校1所,完中4所,普通高中在校生3786人;初中13所,在校生16989人;职高1所,在校生1224人;小学482所,在校生45155人;幼儿园7所,在园(班)幼儿5872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74%,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6.46%。高中毛入学率32.68%,幼儿入园(班)率29.01%。全县校园占地面积145.0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7.51万平方米。其中,普通中学校园占地面积44.7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94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94.2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1.943万平方米。全县危房率达22%,其中d级危房51486平方米。

二、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十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为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我县是典型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受战争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普及初等教育时通过农村群众集资或投工献料建设的砖木、土木结构校舍和无抗震设防的砖混结构校舍,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就形成了大量的危房并持续增加。截止2007年底,全县中小学校舍危房79246平方米,危房率达22%,其中d级危房51486平方米,c级危房24969平方米,b级危房2791平方米,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制约着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办人民放心的教育。只有排除我县中小学校舍危房,才能谈得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0*年5月,省政府在曲靖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会议,高峰副省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用5年时间排除中小学危房。20*年6月,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到对全州危房学校较多的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州教育局按照省的会议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拟定了全州排除中小学危房的规划,规划时间是5年(20*—2012年)。但9月份州政府领导和州教育局领导到省教育厅汇报工作时,了解到曲靖、玉溪、昆明3个市的排危工作力度非常大,提出用2年时间全部排除中小学危房目标。而省教育厅在安排排危资金时,也向积极性高的地区倾斜,挤其他地区的盘子优先安排,给全州的排危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20*年10月8日至10日,高峰副省长到*、马关两县调研时,要求文山要加大排危工作力度,用3年时间整体排除全州中小学d级危房,同时要求*、马关两县用2年时间排除现有的中小学d级危房。并表示省上将根据文山州的决心和实施情况,给予文山优先安排排危项目,支持文山的排危工作。为争取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尽快排除全州中小学d级危房,州政府决定用两年的时间排除全州中小学d级危房。并于今年11月17日,在马关县召开了全州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现场会,与全州八县签定了整体排除d级危房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贯彻落实全州排危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制订了《*县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实施方案》,并于20*年12月11日召开召开了全县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会议,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面部署中小学排危工作,决定用两年的时间,整体排除全县现有的中小学d级危房,到2009年底,全县中小学校舍危房率下降到3%以下。

三、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程实施情况

20*年11月17日,全州排危工作马关现场会后,我县制定了《*县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全县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会议,采取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中小学排危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领导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同时设立项目规划及实施管理、资金筹措、宣传发动、监察审计4个工作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处级领导挂钩联系乡镇整体排除d级危房制度。

二是加强调研,对排危项目进行调整。我县认真落实“排危与调整学校布局相结合、排危与集中办学相结合、排危与学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和“建一所、适用一所”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和教育资源状况,对全县完小以下学校尤其是一师一校学校布点进行收缩,对整体排除中小学危房项目进行调整。实际需要建设学校103所,建筑面积56410平方米,比方案多4924平方米,需要投入资金6305万元,比方案多127万元。比方案超出的建筑面积和投入资金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校学生住宿楼或教学楼若按方案面积建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有超面积建设,一步到位,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避免以后造成重复建设。

三是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层层签订整体排除中小学危房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为一线,主要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三通一平”,负责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并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以“县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项目学校”为一线,主要负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县危改办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全县排危工程进展情况报州危改办和挂钩领导。各乡镇在每月30日前将本乡镇“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县危改办。

四是实行督查问责制。将排危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和行政执行力考核,县委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办,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县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审计组,将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性检查结合起来,检查的重点是责任的落实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资金到管理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联合检查组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察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检查,县教育局每天10要向领导小组报告工程进度。

五是实行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级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积极为排危工作“开绿灯”,提供方便,做到可简化的手续一律简化,可免收的费用一律不收,不能全免的要减至最低,切实降低中小学校舍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县发改局将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项目向上申报,积极争取资金,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加强对危改资金的筹集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纪检监察局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及时查处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协调做好学校土地征用等相关工作;县建设局做好校舍危房评估鉴定、建筑工程招投标及质量的监督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及通水、通路、通电工程,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是采取老板垫资、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办法筹集排危款。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投入大,为加快排除全县中小学d级危房步伐,我县采取由老板垫资,县政府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予贴息的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已有16名老板划入建设资金1648.96万元。从20*年底至今,县财政安排930万元资金,用于全县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程建设。目前,全县103个项目中已进入基础工程14个,进入主体工程23个,进入装饰工程6个,已初验1个,已验收3个,已结算4个,已审计1个,有7个项目刚完成三通一平,未开工项目21个,23个项目已并入完小建设。

七是加强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管。根据全县整体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会议的安排部署,项目立项后我县及时委托文山宏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九地质勘查院和文山永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所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探;委托云南国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50万元以上工程进行招投标工作,小于50万元的工程实行议标;委托*县建筑设计所、文山州商业建筑设计所对所规划的项目单体进行施工图设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委托*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文山鑫成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理,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式监理,接受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按施工图纸进行整改。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前期费用紧缺。全县共实施的103个排危项目工程,前期费用按相关规定最低要投入390.62万元(其中图纸设计费125.6万元,地堪费51.36万元,图审费31.47万元,监理费126.1万元,招标费37.61万元,工程预决算费18.48万元)。县人民政府已投入100万元,但还需要筹措290.62万元。建议县政府追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第9篇

一、积极营造和谐的教育督导环境

为夯实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基础,凤庆县成立了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并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规划,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学校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建立县级领导挂钩全县学校制度

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教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教育工作纳入乡镇工作考评和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县、乡、校“一把手”负总责的教育工作责任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研、指导教育工作,人大、政协定期对教育工作开展专项视察、督查,强化监督,督促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能。

(二)充足的人力保障

教育督导既承担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的职能,也承担着督促、指导、建议、服务的责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督学队伍,对于全面提升教育督导水平至关重要,凤庆县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为发挥好督导室的宏观决策、统筹协调作用,充分汇集各方意见、建议,使督导决策更加科学,既符合实际又遵循规律,2006年,县政府设立了教育督导室,为副科级单位。设专职督导干部4名,其中主任1名。同时,县政府聘任了政府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4名、兼职督学11名、特聘督学12名。成立了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组和学校督导评估专家组,聘任了乡(镇)督学办人员为乡级督学,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考核管理。为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克服过去督导人员“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局面,在督导室人员组成上,改变了督导室主任由教育局领导担任的做法,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督学顾问,并从行政部门抽调熟悉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督导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任总督学,其他成员全部从教育一线人员抽调。全体成员既有在教育一线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教育行家,又有经过多岗锻炼,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现有教育督导队伍不但数量充足,而且年轻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合理。

(三)有效的制度保障

为使教育督导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制定了《政府督导室工作职责》《教育督查实施方案》《教育督查通报机制》等规章制度和乡级督学职责;根据全县区域的分布特点,制定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全县分为5个督学责任区,配备24名督学分别挂钩联系乡镇及其辖区内的学校;为确保《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发改、财政、人社等26个县级部门签订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职责,形成了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教育的强大合力。在工作机制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重点研究通过督导反馈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的解决,以及督导的工作重点,包括县委、政府出台的教育重要决策的落实,改革的重点事项,发展的重点项目等。

(四)经费保障是后盾

为了让教育督导部门说得起硬话,办得了实事,县财政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预算工作经费10万元,并对办公设备进行了配置,确保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督政督学两手抓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出好硬招,破解难题。

(一)积极建言献策,让工作决策“快”起来

教育督导室建立了工作调研制度。坚持每年一次的教育全局性工作调研,同时,组织责任区督学开展工作调研。近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债务情况调研、城区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调研等,形成了一系列的调研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建议。这些建议,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迅速落实。比如,针对城区部分学校学位紧张、大班额现象突出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把化解大班额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长专题办公会等进行研究,决定在重点强化县一中、县二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校基础服务能力的同时,计划投资1.2亿元,在县城南部开发区新建第三中学;针对学前教育发展形势及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吸收社会力量,建设县第三幼儿园;针对实现教育公平的需要,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同时,整合优质办学资源,有效化解了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将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化解学校任务,有效推动了教育均衡发展。

(二)强化工作督查,让部门“管”起来

为确保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正确行使职能,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依法到位,成立了“大督查办公室”,建立了部门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对全县各部门的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并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项负责教育工作督查。为强化对各部门的教育履职督查,县政府督导室建立健全了督政网络,采用签订责任书的方式,与各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建成经常联系的工作网络,加强各责任部门与教育部门的经常性联系,简化督导检查的各项内容,将督查部门落实教育目标职责情况作为督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年初进行职责分解、责任到人,年中由督导室随访加强联系,年终将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公共目标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兑现奖惩。通过督导检查,既加强各责任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又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效激发了各级各部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府部门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各部门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挥职能作用,督促财政部门筹措经费,保障教育投入;人社部门落实教师编制,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使用童工;发改、住建部门认真做好教育建设项目规划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品卫生和疾病防治开展专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教育履职,让乡镇“动”起来

近年来,省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将其纳入对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大力宣传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意义,使迎接督导评估工作变为向各乡镇政府宣传、普及教育法律法规的有效过程,让政府和全社会都知道依法办学是各级政府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对依法办学、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认识的提高,其结果体现在对教育的重视和关心教育的行动上。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承担起教育职责,围绕目标定任务,围绕任务抓绩效,努力解决教育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各乡镇一把手把发展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争当“教育书记”、“教育乡镇长”,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发动村两委,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组织学生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巩固提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强化统筹,让教育投入“多”起来

要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仅要在经费上做到“三个增长”,而且要使教育与经济的关系从被动适应型转化为主动促进型。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以来,凤庆教育督导室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强化对教育经费管理的督查力度,形成教育工作专题报告,报请县委、县政府着力研究解决教育投入问题,确保教育经费投入渠道的畅通,拿出“真金白银”。确保全县教育投入近年来实现了“三个增长”;教师工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得到有效保障并逐年增长;教育重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比如,2009年,国家对“两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财政投入400多万元,用于改善学校信息技术装备;2009-2012年,在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代建制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程、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工程和高完中规划建设工程中,按要求为项目工程建设落实配套项目资金。近5年来,县财政共投入资金6 000多万元,为教育条件的总体改善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督学督政促师生全面发展

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多方切入,求其实效。实施学校督导评估以来,全县将督促学校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为督导工作重点,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推进全县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一)科学规划,试点引路,提高督导评估的实效性

在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中,坚持“以点为主,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学校的性质、类别、规模、条件、水平等因素,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批分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估。通过对学校校长、督导评估负责人等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开展学校督导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学校督导评估的流程、方法、途径。初步构建了以健全学校督导评估制度为保障,以全面开展不督导评估为主要手段,他评与自评相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共同推进的学校督导评估机制,提高了督导评估的实效性。

(二)把握实情,规范管理,提高督导评估的规范性

学校督导评估是一个系统工程,周期长、内容广、层面多、专业性强。全县把完善评估方法,把握关键环节作为督导评估的重点抓紧抓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秩序井然。一是考查学校自评情况。根据督导评估规划,对已纳入年度评估计划的学校采取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工作;二是实行“零距离”的督导评估。县教育督导部门检查、听课不提前打招呼,不要基层领导、老师作陪;专家组成员听课时提前进教室等候,考查师生技能时亲自作示范,评估时把“听、查、谈、看、议”等方式结合起来。督导评估的结论、结果都用数据和事实说话,让“虚的”“假的”站不住脚跟。

(三)创新方式,灵活应用,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性

在督导评估工作中,教育督导部门不断完善学校督导评估的方法和技术,形成了比较配套完善的督导评估技术手段,增强了学校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在实际工作中,念好“督、导、整、跟”“四字诀”,切实推进督学工作。

――用“督”促规范。“督”就是检查、督促。这是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之一。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是否落实,只有通过检查才能知道,没有落实的只有经过督促才能落实。教育督导部门认真做好“督”字文章。一是抓好督学责任区工作。随着教育督导工作的深入,一种新型的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出现了,那就是督学责任区工作。督学责任区工作使教育督导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入,已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暨教育机构,对教育实现了督导工作的全覆盖。近年来,县教育督导室认真组织开展了教学常规督导工作,使教学常规管理得到加强;开展了教育收费工作的督导工作,对学校的收费、经费收支等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地对学校经费管理、使用、财务核算等进行检查指导,促进了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凤庆县“十二五”第一轮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规划,开展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加快了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开展了学校“减负”工作督查,促使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二是加强了查的力度。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实,如对学校征订教辅资料情况等进行了核查,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

――用“导”强认识。“导”就是引导、指导。县教育督导部门积极引导学校在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履行教育教学权,培养党和国家需要的接班人。一是抓好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督导队伍的政策运用水平;二是召开各种专项工作会议,分析教育督导问题;三是加强教育督导视导工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政策性强,各校在迎接督导评估时会遇到些政策把握不准的情况,易出纰漏,教育督导室及时视导,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引导他们做好督导评估迎检工作。

――用“整”促提高。“整”就是整顿、整改,也就是教育督导结果的应用。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督政督学职能,教育督导室从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和反馈机制入手,把评估结果的应用落实到评优树先、校长教育目标考核中,激发了教育内部的活力。对于督导评估结果,一是通过印发《教育督导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作为以各类学校评优树先和校长职能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这些手段的实施,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视程度,使被督导评估出的问题得以迅速整改,保证了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用“跟”逼责任。“跟”就是跟踪。教育督导的跟踪具有强制性,是保证教育督导整改意见落实到位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每次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后,教育督导部门都要对存在的违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但整改意见下达后,往往存在落实不了或落实效果不佳等情况,为此,教育督导部门坚持跟踪督查,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经过跟踪发现问题,督查其整改。对改行动快、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没行动和行动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10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省、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以进一步完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为基础,以普遍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为根本,以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为重点,以典型示范为引领,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成新一轮“普九”规划为目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活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我县基础教育的公平、均衡、快速发展。

二、信息技术应用范围与工作目标

全县信息技术应用年活动到20*年年底,全县基本形成以国家和省、市远程教育平台、宽带网、有线电视网络为依托,集教学、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育资源库、办公自动化、信息为一体,覆盖全县中小学和教育管理部门、教科研部门,面向社会开放的现代远程教育应用体系雏形;到20*年,全县中小学男54周岁、女51周岁以下在职教师和管理干部,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实施教学及教育管理;到2010年,全县形成较完备的现代远程教育应用体系。

(一)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从今年4月份开始,全县所有中小学都须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辅助课堂教学。

1、学科覆盖率,达70%以上。

2、课时覆盖率,达10%以上。

(二)信息技术在教师中的应用。

1、继续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形成“人网、地网、天网”三网合一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以“校园网”和学校培训(中学、中心校)为培训主要基地,减少培训费用,缩小工学矛盾,提高培训质量。

2、教科研活动。强化研训教师和专任教师信息技术理念,加速教师信息技术化进程,引导教师开展“空中研训”、“网上备课”,构建我县教师的“网络课堂”,力争在今年年底前,使50周岁以下的研训教师都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和指导教科研活动;使45周岁以下中青年任课教师会制作课件,能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对课堂教学与教育资源进行整合,能在网上备课和研训;使80%以上的中青年任课教师能利用教育技术上公开课;使10%以上的中青年教师有实力参加国家和省、市各级信息技术大赛活动。

3、适龄专任教师信息技术普及率(20*年年底,男52周岁以下、女49周岁以下获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达80%以上。

(三)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应用。今年年底前,我县中心校、中学,要全部实现学籍网络化管理,实现中小学辍学情况及发展水平有效监测、基础教育的各项统计数据的生成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基础教育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应用年活动主要内容

(一)完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校校通)的配套建设。实现与市教育城域网连网,形成信息技术星型宽带网络应用体系,使我县中心校中学真正实现“校校通”,能通过宽带网或IPTV方式访问国家、省、市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同步接收由电视网络和互联网传输的优质教育资源,教育资源存量200G以上,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我县城乡和校际之间教育差别。

(二)加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建设。

1、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县中小学教师省二级信息技术培训。

2、从现在开始,启动我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培训

工作。

3、大范围继续组织骨干教师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

4、适时实施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5、启动“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和“网络应用能力培训计划。

6、加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网络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7、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典型示范等形式加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建设。

8、加强对职业教育信息网络建设通过网络开展对职教学生特别是“9+1”的学生和农民进行实用技术的培训。

(三)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建设。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宁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方案》要求,全县所有中小学都应开设信息技术课,应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允许有条件的学校提前到一年级或二年级起开设。要保证信息技术课程的课时,提高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质量;通过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获取、分析、处理、应用信息的能力;加强学生配合教师进行课堂资源整合的煅炼,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2、启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育水平测试,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3、统一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材。

(四)“四个一”主题活动和竞赛活动。即在教师中开展应用信息技术“完成一节课教学设计”(简称“设计”下略)、“制做一个多媒体课件”(简称“课件”,下略)、“设计完善一个教师主页”(简称“主页”,下略)、“上一堂与学科整合公开课”(简称(整合课),下略)主题活动。教师应将“四个一”活动成果建成自己的文件夹,并将优秀的上传县、市教育网,形成我县教师设计的教育资源库;竞赛活动,年内,除动员、鼓励教师和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种信息技术大赛外,县里还要围绕“四个一”主题活动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五)我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贯彻《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完成市政府对县政府20*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专项考核的责任目标。

(六)实验区建设。以学校为单位,在全县推广西六九年一贯制学校“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三种教学模式试点”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适时召开现场会。

(七)推进“网上课堂”和“家校通”。要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容留中小学生上网的社会网吧,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假期免费向本校学生开放校园网,动员有条件的学生家长家中计算机上宽带,提升学生网上学习的条件和能力,推进“网上课堂”和“家校通”。

(八)开展网上便民服务,逐步实现教育政务公开。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将教育政务可公开事项向社会公开,使教育政务信息快速、方便、准确地传送给社会公众。

四、应用年活动三个阶段

应用年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规划阶段,时间从年初截止到2月末,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制定方案;第二阶段为准备与起步阶段,时间从春季开学至4月末,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完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校校通)的配套建设,建立规范制度,展开培训和应用;第三阶段为稳步发展和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5月初至年底,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形成较规范的应用运行机制,展开检查与评估,发现与解决应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积累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五、职责分工

“应用年”活动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各学校负责落实。县教育局的职责是: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导表彰“应用年”活动。县教师进修学校的职责是:1、组建领导小组,确定部门责任,制定具体规划(计划)和措施,并付诸实施;2、掌握全县工作进度,及时汇总报告有关情况;3、成立课题组,开展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堂教学整合专题教研并使之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4、面对面指导学校“应用年”活动;5、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网络管理人员培训、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县级培训。6、组织信息技术大赛活动;7、协助县教育局督导、检查。8、组织“四个一”等竞赛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应用年”活动,是落实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省“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是我县教育理念更新,工作创新的要求;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别,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快速发展,办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为加强领导,各学校应把信息技术应用活动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做为一个重要工作目标来落实。为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校中层干部,要带头学习、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学校要结合实际,以“积极、务实、创新”的态度,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每半年(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专题例会,研究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县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年活动领导小组”、“督导评估组”、“专家指导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民族教育股。

(二)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要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通讯管理局《辽宁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方案》(辽教发[20*]1*号)“省、市、县三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教育经费用于此项工程建设”,“各市、县政府负责本地的平台建设和学校接入设备的补助投入”,“各学校负责宽带接入费用的投入”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20号)“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在中央投入的基础上,以省、市政府为主,配套投入”,各校负责电费、设备维护费,保证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运转。贯彻(辽教发[20*]1*号)“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捐资助教”的意见,从20*年4月份起,在全县广泛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公益金”活动。公益金来源以社会为主体,以自愿为原则,以学校为单位运作。信息技术经费要专款专用,学校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施、设备的管理。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和高质量运行,提高应用效率,建设绿色网络,防止不健康的网站、网页出现在校园网上。

(四)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应用的激励机制。从20*年秋季开学起,凡应用信息技术“学科覆盖率”、“课时覆盖率”、“教师普及率”达不到本方案规定目标的学校,其学校和校长原则上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从20*年起,县教育局对应用信息技术不合格的学校,通报批评,责令其校长作出工作检查;凡符合规定年龄、未获省发计算机二级证书的教师及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评职晋级;从2007年1月1日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会制做课件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评为教育系列先进个人、不得吸纳为县以上骨干教师。

从20*年秋季开学起,凡信息技术应用达到“三率”要求的学校,学校应予校长及主要骨干一定的物质奖励。从20*年开始,凡被评为县以上信息技术应用活动的先进学校,校长及先进个人在评职晋级时,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晋职、晋级。

(五)加强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要选派专业对口、事业心强、学历达标的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师和网络管理人员;要把信息技术课程做为学校的重要学科对待,优先安排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网管人员培训,支持他们的实验课题,并予以政治上、生活上的关心和爱护。

第11篇

一、“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回顾

(一)发展状况

1.全县幼儿园有114所,入园(班)率为46.29%。

2.小学1119所,教学点372个,在校学生39563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94%。

3.初级中学126所,九年制学校51所,完全中学28所,在校初中生有172257人,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5.51%。

4.现有特殊学校5所,“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73.31%。

5.全县普通高(完)中39所,在校生45175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34.49%。

6.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已达98%。

7.全县共有11所中职学校,在校生达17560人。普、职生比仅为1:0.39。

8.年,我县师专升格为民族师范学院,同年秋季首批招收五个专业的本科生共300人。年,招收十个专业的本科生800人。民族师范学院和我县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积极推进。全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约为5%。

9.小学教师专科率达69.78%,初中教师本科率达44.37%;中小学国家级骨干教师12名,省级骨干教师140名,省级名师6名,县级骨干教师82名;特级教师21名。

10.教育投入。年期间,全县教育总支出为61.69亿元,其中2009年为21.75亿元,比年增长了166.54%。到年全县中小学校舍面积达3061743m2,比年增加809917m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D级危房全部消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月,我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这是全县教育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县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促进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奠定了坚实基础。虽然“两基”通过国家验收,但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标只是阶段性的、低水平的目标实现,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1.办学条件不足。由于未实施过农村小学寄宿制工程和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学生走读,教师走教,起早摸黑且不安全,导致学生容易流失,教师不安心在农村从教。

2.学校布局不尽合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缺乏,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办学规模小、水平低,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

3.中小学教职工数量不足,学科教师结构不尽合理,教学辅助人员不足。

4.教育经费投入量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需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还偏低。

二、年教育展望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我县南。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我县基本县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努力发展民族教育和幼儿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引导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和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科学研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发展目标

以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的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数十万高素质劳动者、数以万计专门人才和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为建设和谐我县南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

要加大对“两基”工作的巩固提高力度,逐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达到省制定的新标准要求,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年,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县要达到新标准和要求;年,市作为全省第三批试点县(市),年前达到新标准;其余各县要逐步实施,年底前,分别达到新标准。

2.学前教育。

从年起,每乡(镇、街道)新建、改建和扩建1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按每乡(镇、街道)新建1所标准化幼儿园计算,拟规划建设130所幼儿园,需征地947亩,新建校舍面积41.37万平方米,总投资6.21亿元。年前争取新增1-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扶持大村落举办村级幼儿园(班),对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3.高中阶段教育。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用4年时间集中力量攻坚,以年全县实现以县为单位,基本实现初中毕业学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推动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加速发展。从年起,由县级财政划拨专款,整合其它款项,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步伐,在“十二五”期间新建、改建或扩建15—20所达到《贵县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的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其中,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县新建2—3所优质高中。各县(市)从年秋季起,逐年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制定分年度的扩招计划,对招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年达到63%,年达到90%。达到优化高中资源配置,推进完全中学的初高中分离办学;继续推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新增2—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抓好一中改扩建工作,完善功能,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4.职业教育。

全县各县(市)都要建设好1所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的比例大体相当。以我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县市(职)中(职教中心)为骨干,乡(镇)化技术学校为补充,全力打造高职、中职、化技术学校协调快速发展的职业教育网络。加快中职学校建设步伐,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力争“十二五”期间我县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达到6所。做好全县职业教育工程投资项目规划,争取国家职业教育资金投资,加快职院新校区建设步伐,力争成为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指导、协调和统筹全县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优化职教资源。同时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在一些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展普职渗透,为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适当开设职业技术培训。

5.高等教育。

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使高等教育向综合化方向发展,建设好师范学院、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县电大我县南分校。在民族师范学院开设主要面向本县招收的民族预科班和民族文化传承班。不断加强民族师范学院本科专业的建设,扩大本科生的招生规模。

抓好*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训一批学科带头人,提高教师中的硕士、博士比例,抓好教授的培养工作。努力建设一批骨干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全面提高学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促进全县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人才支持和保障。

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重点加强高校专业学科建设。民族师范学院在现有10个本科专业的基础上,力争每年申办5个以上本科专业;五年内力争校级重点学科达四个以上,省级重点学科2个以上,普通本科专业达26个以上。我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和县电大分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设置急需和紧缺的专业学科。

6.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

建成省级示范性乡(镇)化技术学校10所左右。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每年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7万人次左右。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挖掘高等教育资源,发挥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非学历证书考试的作用,搭建终身教育学习平台。提高广播电视教育水平,发展网络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加快远程教育和终身教育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各类职业学校、化技术学校、企业以及各种职业培训机构、成人教育机构,实施农村新增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企业职工教育与再就业培训等。

7.民族教育。

在全县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学校低年级开设双语教学课,规范民族学校管理,办出特色,建成一批民族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在校生的比例要接近或达到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2020年,每年在一中和八中分别举办册、望少数民族高中班,每年招生共100名。有条件的县(市),应当开办少数民族教学班。

8.特殊教育。

到年,按照30万人口以上县级行政区域都要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全县新建特殊教育学校4—5所,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左右,力争到年全省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90%,在校残疾学生巩固率达到或接近当地义务教育的水平。搞好县盲聋哑学校的异地扩建工作,加强学校职业技术课教育,扩大招生规模,逐步建成以初中办学为主兼办高中的学校,成为全县特殊教育示范性学校;全县形成以县盲聋哑学校为龙头,县(市)特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系。按学校建设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三)保障措施

1.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1)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逐步修订或制定自治县教育条例以及教育督导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2)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教师、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3)开展普法教育。建立学法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和学校师生的法制素质和法律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师要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4)在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范围内,大力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幼儿教育和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县、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5)规范和完善现有青少年活动中心,强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育人功能,全县8县(市)均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继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课堂为主渠道、校外教育为补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重点抓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全面推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加强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历史教育、时事教育、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防艾教育、禁毒教育、现代礼仪教育、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环保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

(2)进一步强化“教研兴校、教研促教”意识,主抓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内涵,充实县、县(市)教研所(室)教研队伍,搭建教研平台,努力构建立体教研网络,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全面提高教师教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3)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完善中小学考试评价办法,不断改革完善考试评价制度,重点让全县高中适应新课改的教学要求。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和积极促进作用。

(4)认真抓好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检查、评比工作,强化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在全县创建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质量较高的示范性学校。

(5)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全面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全县学生文艺体育竞赛活动。

(6)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优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环境。

3.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

加强新形势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保证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同时,紧密联系我县农村实际,在农村初、高中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推广普职渗透。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灵活的教育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重点建设好县(市)骨干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

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农村成人教育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村化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农村中小学可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成为乡村基层的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基地。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作用,建设“高等学校农业科技教育网络联盟”,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作出贡献。

4.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

加大教育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县与县(市)财政对各项教育项目及学生资助经费的匹配机制,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做到“三个增长”,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教育的经费比例不低于50%;拓宽经费筹措渠道,鼓励社会投资、出资和捐资办学;完善国家和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严格经费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从年起,加大对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普通高中发展、高校建设发展等的经费投入,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为突破口,启动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学生“走读”、教师“走教”的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解决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的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在县域内均衡发展,年初步均衡,年达到基本均衡。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及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

(1)在“十二五”期间,共规划实施中小学寄宿制工程381所(其中:中学改扩建91所、新建30所,小学新建260所),总建筑面积233万㎡(其中:中学改扩建新建71万㎡、小学新建162万㎡),总投资26.3亿元(其中:中学改扩建新建8.5亿元、小学新建17.8亿元),需配备生活管理人员2358人、保卫人员786人、医务人员393人。

(2)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修建面积79万㎡,总投资约9.48亿元,解决26339名教师的住宿问题。

(3)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校舍标准化建设(教育用房及辅助用房)。新建小学校舍面积126万㎡,总投资18.96亿元。使小学阶段生均校舍面积将达6.75㎡/人,比年提高3.16㎡/生。新建初中校舍面积62万㎡,总投资9.3亿元。使初中阶段生均校舍面积将达8.92㎡/生,比年提高3.62㎡/生。

(4)扩大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全县在各县(市)政府所在地新建10—15所主要服务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中小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建设,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教师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水平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聘的重要内容。

(2)建立县特级教师和县级名师评选制度,每年分别评出10名县级特级教师和30名县级名师。每年选拔和培训100名县级骨干教师。

(3)开展学历提高培训工作,使全县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要求。到年,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比例达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60%以上。

(4)实施“国培计划”,开展学科培训工作,使教师的学科知识、学科结构和教学水平达到国家要求。教育技能达到国家初级以上标准。

(5)建立区域内、校际间教师交流机制。城镇学校、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的教师多渠道交流率每年达10%。其中,校长、骨干教师和高级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20%,交流年限不少于一年。利用“北京—帮—助教学会”、对口帮扶等各种资源,开展好我县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6)实施并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

(7)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编制管理,按照编制和学科配足配齐教师,对实验教学教师、校医与工勤人员需要增加编制和合理配置。抓好农村特设岗位教师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6.普及实验教学及信息技术教育。

全县中小学及教学点按照“普实”标准配齐实验仪器设备,年前教师演示实验率达100%,学生分组实验率达90%以上,年前达100%;在全县中小学建设“班班通”工程;建立和完善县级教育信息资源数据库,开通县内教育信息资源交换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管理使用,建立实验室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机制,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条件的村级完小以上学校实现信息化管理。

7.建立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

(1)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

(2)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设立专职督学队伍,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和完善督导工作制度。

(3)加大督导力度和监督问责制。全面落实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4)设立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阜阳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县、乡两级教育教学、人事、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县乡政府教育工作职责

1、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其职责具体包括负责抓好全县农村中小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县教职工编制方案,根据省政府核批的教职工编制总额,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决定中小学校长任免,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和师生安全;统一安排校舍建设项目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乡镇教育工作,并依据评估结果对乡镇政府和中小学实施奖惩。

2、乡镇政府对本乡镇义务教育负有支持、监督、指导责任。主要管理职责有: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承担实施学校布局调整的相关工作;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承担校舍安全以及学校治安的直接责任,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乡镇中小学,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3、村级组织参与、协助并支持本村及联村学校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动员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积极发展幼儿教育。

(二)撤销乡镇教办室,建立以县为主的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

1、撤销乡镇教办室。妥善分流原乡镇教办室人员,原乡镇教办室人员属教育编制的人员到学校任教或从事其他工作;非教育编制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现担任党政机关行政职务的人员一律到所在党政机关工作,不再占用教育编制;临时聘用人员,一律清退。乡镇教办室撤销后,乡镇中小学由县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乡镇中小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对原乡镇教办室进行全面资产清理和财务审计,原乡镇教办室的债务不得留给学校。资产拍卖、变现所得全部用于当地教育。原乡镇教办室保管的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档案资料等全部妥善移交至中心学校。

2、设立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一般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如无单设初中的,设在中心小学。中心学校由县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

中心学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乡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县教育局管理全乡镇师资队伍,实施教师晋职晋级、评优、培训等工作;负责所辖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教育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教学资料等。

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产生,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在教育系统内按有关程序选拔产生,中心学校校长按干管权限任命。

中心学校校长全面负责乡镇所辖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依法享有学校人事聘用权、教育教学管理权。

中心学校配备校长1名,副校长按规定职数配备,并明确1名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本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心学校设校长办公室,办公室正、副主任各1名,负责办理本乡镇所辖学校教育管理日常事务;办事员1名,负责本乡镇所辖学校财务、统计及其它业务工作。

(三)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证义务教育投入

1、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国家有关工资标准、省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实行县长负责制,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县级财政年度预算要保证初中每生每年15元,小学每生每年10元的公用经费差额补贴,并及时拨付到位。

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改造力度。中小学危房改造要以县为主,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项目审批、统一校园规划、统一勘探和图纸设计、统一工程投标和监理、统一资金管理。

中小学实施“两基”达标和改造办学条件所欠债务,由县政府在化解乡镇债务时统筹解决,县、乡两级政府要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改革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农村中小学上收县管理后,中心学校(含农村中心小学和农村初中)作为县级基层预算单位,其财务管理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下,设立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具体负责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统一核算、支出和管理。中心学校作为财务会计主体,负责所属学校和教学点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并对单位财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乡镇中心学校设置专职财会岗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规定。学校代收的费用应与杂费收入分开,实行单独核算管理,书本费用于直接购买课本和作业本,不计入学校收入。中小学杂费收入实行“校收、县管、校用”,即各校收取的杂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及时存入县级财政专户,中小学杂费收入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校经费由各校使用。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领导、管理下,收费统一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后,一次性划拨至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由核算中心根据教育局编制核定的各校用款计划进行统一划拨。对各项教育经费,按照收支规范、事财统一、监督到位、快捷高效、方便学校的原则加强经费管理。

3、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农村中小学杂费收入要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使用本校教育经费,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坐支行为,严禁挤占、挪用和平调中小学杂费收入和代收代支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完善教育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县教育局会同县机构编制部门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具体情况及时分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报县编委批准执行。县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核发人员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而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为其支付工资。对擅自离岗人员,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除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县教育局会同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生源变动情况,在核定的总编制内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乡镇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因缺编造成教师短缺的,经县编委研究批准,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聘。

2、在县人才交流中心下设立教育分中心,承办本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聘用前档案代管、外地拟调入教师试用期关系代管、未被单位聘用人员及辞职和辞退人员关系代管等事宜。

县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乡镇、村无权聘任中小学教职工。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中心学校校长、农村初中校长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归口管理。担任农村小学、初中或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校长初任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

农村小学校长由中心学校提名,经中心学校考核后,由中心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任用,中心学校负责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长任用逐步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的聘用制度。农村中小学任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教师队伍。积极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限期清退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成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育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党办、政办、组织、宣传、监察、教育、财政、审计、人事、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项,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四、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并于8月底前完成。

(一)启动准备:*年7月22日至8月8日。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前期谋划和论证,完善实施意见。

(二)宣传部署:*年8月9日至8月10日。制发文件、召开动员会,层层动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传媒,广泛深入宣传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引导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