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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培训总结

时间:2022-11-05 03:09:05

森林消防培训总结

第1篇

县位于省东南、三省结合部,属大别山腹地,全县总面积317.5万亩,辖19个乡镇、3个管理区(处),总人口74万人,是一个山多田少、以林为主的山区林业县,全县山场面积202万亩,占总面积的63.7%;有林地面积180万亩,森林覆盖率56.67%,活立木蓄积量649.1万立方米。境内沟壑密布、山川纵横,千米以上山峰就有16座,最高点金刚台海拔1584米,是大别山区河南境内最高峰。由于森林资源十分丰富,且地形复杂,地势险峻,森林防火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是国家森林防火重点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和广大干群共同努力下,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打造专业森林消防队,切实筑牢森林防火这道墙,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事故,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进了商城林业生态县建设步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制,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根本制度和关键措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按照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政府与乡镇(管理处、区)、乡镇(管理处、区)与村、村与组、林场(保护区)与林区、教体局(或乡镇)与中小学校长都分别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使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在森林防火中的责任更加具体、明确。二是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包片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乡。24个成员单位分别对全县19个乡镇3个管理处(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明确了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三是落实森林经营者的责任。各乡镇(管理处、保护区)与森林、林地的经营者(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使森林经营者尽到自己的责,看好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充分体现了“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四是落实林区村民的责任。以村民组为单位,让每户林区村民共同签订森林防火联保联防责任书,具体明确村民在森林防火中应尽的责任义务和应遵守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进入林区不带火、不用火,发现违规用火及时制止,发现火情积极扑救,并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时,与林区儿童和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有效制约了高危人员在林区野外玩火。如长竹园乡村民组的责任书上让每家每户都签字,中小学与各班主任的责任书上让每位学生都签字;金刚台自然保护区与辖区内20余户逐户签订了防火责任书。据统计,每年防火期间,全县共签订不同层次的森林防火责任书近份。签字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次责任制的强化教育。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各级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了事有人问、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烟有人控、火有人扑,从而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五是落实督导检查。防火期间,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检查组,由处级领导带队,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到乡镇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保证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为了炒热全县干群思想,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我县在防火关键期,通过发表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标语、开设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等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县长在工作会上逢会必讲森林防火,下乡检查工作必问森林防火,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于高火险天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或下发传真电报,对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反复强调要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戒备,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突出森林防火关键期。在春节、元宵节和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来临之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在县电视台提前发表森林防火专题讲话,并在电视台提前一周连续播放森林防火滚动宣传字幕,警醒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关键时期要切实加强火源管理,规范生产用火,严禁野外用火,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时刻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四是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共出动宣传车30天(次),在林区巡回宣传 防火条例,向林区农户印发宣传手册3000份;在县电视台流动播放防火科普和安全常识,增强了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意识。五是张贴宣传标语。每年冬春季节,全县各乡镇(管理处、区)在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张贴宣传标语余幅,努力扩大森林防火宣传的辐射范围。六是落实教育培训。由县教体局牵头,安排全县各中小学校,在防火期内每周安排一节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把森林防火意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同时,结合公益林护林员培训,对全县525名公益林护林员、重点林区的138名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森林防火基层责任人的火灾预防、扑救和指挥作战能力。七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做到快侦、快破、快结,始终保持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共查处火灾案件6起6人,行政罚款1人,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移交审判2人,并有选择的将处理结果在电视台公开曝光,真正做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以警示教育广大干群自觉履行森林防火的义务。

三、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针对春防期间火险等级高,农(林)事野外用火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特点,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控,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一是禁火令。县政府通告,森林防火期间,禁止一切野外非生产性用火,违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罚款,造成火灾事故的从严问责;二是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实行野外生产性用火严格按程序审批;三是对重点部位加强防护。尤其是在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高火险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组织人员对森林旅游区、坟墓集中区等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做到领导到位,责任人到岗,防患于未然。四是推广使用森林防火灯。元宵节、清明节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引导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陋习,逐步改变送灯烧纸放炮的祭祖习俗,通过献花、植树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从开始,县财政累计补贴50万余元,于每年正月十五期间,在全县推广使用森林防火灯5万盏,用于林区群众送灯祭祖,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此举得到了省、市防火办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中国绿色时报》在防火专栏中还进行了专门报道。由于防火灯是塑料电子产品,可连续使用,价廉物美,安全实用,已被林区群众普遍接受,近几年,每年实际用于祭祖的防火灯已超过15万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林区群众除正常野外农(林)事生产用火小心谨慎外,随意烧田坎地边的烧荒行为大大减少,野外火源得到了有效管控,最大限度的消除了火灾隐患,大大减少了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打造专业森林消防队。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4月成立了县直森林消防预备队,预备队成员550人,下设15个中队,人员为县直有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全县6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2个自然保护区成立了9支20人规模的森林消防突击队,分别配备了专业消防器具;其余16个乡镇分别成立了扑火预备队,负责本辖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于这些队伍的人员都担负有本职工作,集中时间慢,快速反应能力差,身体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实现早扑快灭的目标。为根本改变这种状况,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提高我县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一是组建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县政府于11月研究决定,成立“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编制20人,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实行军事化管理,集中训练,统一食宿,有火进行扑火,无火加强训练,实行24小时待岗待命制度,一有火情,迅速出动。这支队伍的成立,大大提高了我县森林火灾扑救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灭火的专业化程度,初步形成了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以县直扑火预备队、乡镇扑火突击队为补充,群众扑火相结合的合理机制,有效提升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水平,提高了火灾的扑救效率,使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和森林火灾受害率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二是提升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水平。提升装备水平是专业森林消防队发挥有效作用的重要保障。我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协调将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营房作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驻地,县财政单列为专业森林消防队配置专业森林消防运兵车2辆、gps定位仪2台、风力灭火机20台、二号三号灭火工具100把、扑火服装50套、卫星定位电话1部、专用值班电话1部,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水平基本上达到了机具化的要求,极大地提高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效率。同时,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在森林防火正常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单列预算20万元,作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人员经费、人身保险和办公费用,确保了队伍的规模稳定和装备的补充更新。三是提高专业森林消防队整体素质。以健全制度为抓手,努力将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成一支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制定了队员手册,健全了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训练制度、扑火安全制度、机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理。各项制度健全,训练科目正规,注重扑火实效,障保实战能力,防火期内实行军事化管理,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传递高效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火场,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专业森林消防队综合防控能力、安全扑救能力、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特别在去冬今春特殊气候条件下,哪里有火情,哪里就有他们战斗的身影,出动迅速,勇打硬仗,不怕困难,适时控制火势蔓延,避免了小火酿成大灾,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深受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增强专业森林消防队科学扑救能力。始终把加强队伍培训演练、提高科学扑救水平放在重要位置。适时邀请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武装部、县武警、消防大队等专业人员,对全体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实战演练和队员身体素质训练。通过培训,使每一名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和基层森林防火指挥员,全面掌握了森林火灾扑救的技能技巧、灭火机具使用保养、避险逃生等安全和业务知识,增强了专业森林消防队的科学扑救能力,避免了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因扑救森林火灾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自专业森林消防队成立以来,在历次参与的扑火战斗中,全体队员纪律严明,技能熟练,能征善战,处置得当,与乡村扑火人员协同配合,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充分体现了扑救森林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为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新年度的森林防火期即将来临,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 单位的先进经验,发扬成绩、克服困难,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以更高、更严、更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努力为“生态商城”建设做出新的成绩!

谢谢大家!

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

第2篇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我县目前共有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14支,义务森林消防队72支,总人数2000余人。多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强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县高度重视森防工作,不断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防扑火综合作战能力为目的,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强化教育训练为手段,遵循“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的标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森林消防队伍,逐步实现了森林消防队伍的专业化和半专业化,在全县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学习,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在森防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县始终把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必修课和提高队伍理论水平的重要环节,以此来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素质。

(一)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森防职能机构。我县森林消防组织机构为金字塔形,消防队伍覆盖全县林业施业区。成立了由县长担任防火总指挥、主管防火副县长任专职指挥、防火办主任任专职副指挥的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门负责全县的防火组织与指挥。在林业局专门设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具体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下设森林消防大队,设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两名,中队长5名,负责日常管理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此外,在各乡镇和林场建立了快速扑火队,具体负责辖区防火工作。

(二)强化政治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围绕全县防火工作,结合队员的思想实际,围绕“理论学习要务实”的宗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通过集中办班、分期轮训、举办专题研讨会和学习心得交流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高队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

(三)狠抓思想工作,切实关心消防队员成长。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非常注重森防专业队员的思想状况,主要表现在着眼解决问题,针对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把工作做深做细。一方面是细心入微地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善于小中见大,通过观察了解队员的琐事言行,准确掌握队员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另一方面是细致周到地解决队员实际困难,真正把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为队员服务的实际行动上,千方百计、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困难,排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之中。

二、强化管理,狠抓训练,不断提高队伍作战能力

近年来,我县十分注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始终把科学规范管理作为根本措施严抓细管,培养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

(一)抓制度,完善队伍规范性管理。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森林消防队伍,规范的制度、严明的纪律是抓好队伍建设的关键。我县根据森林消防大队自身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了《队伍管理制度》、《值勤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领导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了用制度去管人、用制度去规范建设的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相关配套制度,落实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专业培训制度,实现了队伍制度化管理,队伍作风扎实、纪律严明、训练有素。

(二)抓装备,提高队伍机具化水平。在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上,我县始终坚持“政府公共支出为主、多渠道筹集建设为辅”的原则。自200*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00万余元,平均每年投入扑火装备资金近60余万元。一是加强防火车辆配备。我县共配备专用森林防火指挥车4辆,森林防火运兵车34辆,森林防火运输车2辆,防火巡护摩托车26辆,建立了防火快速反应突击队,保证了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二是加强现代化仪器配备。我县在防火指挥方面共配备了指挥沙盘一个、gps卫星定位系统65部、电台4部,手持对讲机130部、台式对讲机35部,保障了通讯畅通、定位精密,达到了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专业机具配备。在建设专业化防火队伍中,我县狠抓专业化机具建设,不断更新风力灭火机,为专业队伍配备了油锯、灭火水枪,加强了消防队员的劳动保护,建立了一支设备精良、高效、善战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三)抓培训,增强队伍专业性素质。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的强弱,决定于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建立分级培训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建设一支队伍,培训一支队伍,成熟一支队伍,确保专业培训效果。二是进行强化训练。组织队员每天坚持5公里越野跑,进行3小时的队列训练,每周进行3次擒拿格斗、单双杆等器械训练,每月组织一次体能测验,并把成绩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三是制定专业学习计划。利用阴雨天等空闲时间,聘请有关专家讲授森林防火专业知识,集中学习林业政策法规、林火原理、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组织与指挥等基础知识,确保每名队员达到“五会”,即会使用灭火机械设备、会排除灭火机械设备故障、会扑救不同林火的技术方法、会使用不同林火扑救战略战术、会在扑灭过程中自我保护。

(四)抓组建,不断创新队伍建设方式。根据我县防火实际特点,我们组建了适合当地的“六种模式”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具体包括:部队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预备役官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林业职工森林消防队伍;机关干部森林消防队伍;基干民兵森林消防队伍;乡镇(场)森林消防队伍。在全县范围内构筑了一个坚实的森林消防网络系统。

三、强化措施,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管理重在抓好措施落实,关键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在资金筹措上采取“上级补一点、地方配一点、社会集一点、自己出一点”的办法,不断强化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落实责任,确保防火工作有条不紊。我县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突出“三个早”,即早行动、早部署、早预防。每年防火期前夕,县委、县政府都专门组织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火工作要点,明确防火工作目标,对重点火险区迅速组织人员进入,确保火情火险控制到最低程度。二是确保“四个落实”,即分工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我县防火工作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建立层层责任关系,各乡镇一把手作为防火第一责任,签定领导责任状,村屯居民实行联防,签定十户联防责任状,各防火塔都配备专人值班,随时报告施业区内火情火警发生情况。我们每年投入近100万元的防火经费保障人员工资到位、后勤供给充足,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一是利用防火宣传车深入基层,特别是对偏远地区、重点火险村屯居民开展防火知识宣传,让广大村民全面了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林区安全稳定。二是利用电视、标语、条幅等多种宣传途径,每天播放森防专题节目,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全县范围内张贴和悬挂防火标语和条幅,增强广大群众的感知度,对森林防火工作中正反面典型公开报道,不断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教育面,使森林防火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格局。

第3篇

关键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思路;对策

森林具有规模大、植被覆盖面广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成片的植物,降低森林的再繁殖能力,导致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下降,还会伤害森林内的大量动物,可能导致物种的濒危,最终损害生态平衡,破坏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气候干旱、森林火灾的高发地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就显得异常重要,肩负着巨大的森林保护责任。

一、某地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与发展的现状概述

该地区植被多种多样,森林茂盛,气候干旱,尤其到了秋冬季节极容易发生火灾。但是,人们的森林防火保护意识不强,经常烧田坎草、焚烧秸秆、扫墓祭祀,再加上该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多为老人和小孩留守家中,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扑救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建立一支森林消防队显得至关重要。

森林消防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1]。具体包括三种类型,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以及应急森林消防队。

目前,我县火灾扑救人员均以林业工作者、当地政府乡村干部、及乡镇街道自己建立的半专业消防队人工扑救,且消防中队由林业部门购买意外保险。虽然缺乏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但是,在历次的森林救灾行动中,半专业的消防队能够临危不乱,攻坚克难,为保卫国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地方健康有序的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卓越贡献。

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与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我国已经把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到了国家的发展战略。森林作为我国的重要生态建设资源,同时对于环境的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设森林消防队伍保护森林安全成为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其次,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森林火灾频发,生态破坏面积以及伤亡人数都不断扩大,在全球范围内,建设森林消防队伍都已经刻不容缓。此外,森林火灾,不同于平时生活中的火灾,由于结构的复杂、地势的险峻、突发性强,扑救工作极具危险性和复杂性。需要专业的队伍进行专业的扑救,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一)缺乏固定的工作人员

一方面,专业人员较少。虽然我们经常看到优秀消防战士的事迹,但是不得不承认,由于消防工作的专业性以及高风险性,越来越少的人会在大学选择专业或者毕业后选择工作方向时,选择投身消防事业。即使消防工作者的总量在增长,但是与需求相比,还是远远不足。另一方面,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即使在现有的森林消防队伍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较低,由于农村中青年几乎都外出务工,消防队伍的老龄化比较严重。而且,森林消防队员没有工资保障,由于消防队员只有参与火灾扑救才可以领取工资,没有发生火灾期间一般都在家务农。一旦发生火灾才召集,抵达现场时间慢,容易错过第一扑救时间。

(二)缺乏系统的培训

该地区森林消防队员要承担很大的责任,但是工资却较低、福利待遇差,职位吸引力低,这样会让很多专业或者半专业的消防队员都是兼职工作,虽然林业部门近年来经常组织培训,但是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没有专门的培训场地。此外,培训教材、培训基地、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模拟性演练不多,加之各种火灾情况不同,缺乏借鉴经验,特别是对复杂地形灭火和高强度扑火的训练演练欠缺更多[2]。

(三)缺乏先进的硬件设施

由于受根深蒂固的思想影响,政府一般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时间短、见效快、经济效益显著的工作建设中来。对于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没有进行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队伍经费是硬件设施建设的保障,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所以,森林消防队的灭火装备相对落后,大部分是适用于小范围内灭火的防具、车辆等,虽然目前林业部门购买了消防水泵,但是对于高山远山的作用不大。一旦发生大规模的火灾,很难起到作用,无法实现远距离的机动扑火。并且在平时的火灾预防与演练中,缺乏专业性的训练场所,致使消防演练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四、某地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与发展的措施

(一)筹措队伍建设的资金

充足的资金是建设专业队伍的保障,也是完善硬件设施的前提。为了进一步适应森林防火面临的新形势,扑火队伍的建设应遵循适用实用、快速精干,专业半专业相结合的原则,经费筹措实行基金制管理[3]。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资金,应列入政府的财政收支预算中去,建立专项的建设资金。筹措来资金后,应该分为两部分使用。一部分留作森林消防队伍的基本运转以供日常开销。另一部分划作出动扑救专项经费应急使用。

(二)规范对专业队伍的建设

首先,在初期人员筛选中就要更加严格。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年龄以及身体条件进行明确化、具体化、标准化的规定。不但要具有健康的体魄、必备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在文化素养上更严格的把控。考察他们对最新的森林消防方面的工作政策的熟习程度。录用后,签订用工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其次,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λ们定期进行培训,开展实战演练,加强体能训练,让他们随时保持着可以出警的战斗警惕。最后,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加强不定期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直接与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挂钩。

(三)重视对硬件设施条件的完善

人员素质加强的同时,如果硬件设施跟不上,仍会影响森林消防工作的效果。除了工作人员必要的交通出行设备以外,像放像机、摄像机、可燃气体测量仪、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检测仪器等都必不可少,并且还要保证跟随科技进行的更新换代。此外,还可以引进更好的高科技设备,以辅助工作人员顺利地开展大范围的森林灭火工作。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队伍配备视频指挥、地理信息、火场标绘系统等高科技装备,构建现代化指挥体系,实现扑救效率的最大化[4]。

结语:

综上所述,该地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在如火如荼地稳步推进。尽管其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要我们“对症下药”,采取合理措施应对,必然能将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强有力的森林消防队伍,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高岩松.浅谈新形势下大兴安岭地区如何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J].森林防火,2010,9:45-47.

[2]梁国栋.晋西北地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国土绿化,2016,9:48-49.

第4篇

    近年发生的火灾具有以下特点:具有人为性,这与人为不当使用火源有关;具有干旱多发性,少雨干旱易发火灾;具有集中性,火灾发生后往往不只是一小个区域而由于火势的迅猛发展而扩散。引起森林火灾有三个因素:可燃物、氧气和火源。发生森林火灾的火源一般有自然火源与人为火源两类。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常常是以突发性强、毁坏性重、难以控制的特点对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健全林火预报扑救机制,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

    在破坏森林的各种原因中,以森林火灾最为严重。为了确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可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笔者进行了如下总结和归纳:

    1.增强领导,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火灾已给生态环境和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森林防火已成为林业主管部门、甚至是各级政府在森林防火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要提高各级干部思想认识和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宣传教育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

    各相关林业主管部门,须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要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最重要的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另外,要奖惩分明,对领导得力、措施落实、预防到位、扑救及时、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引起火灾的责任人,以国家《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对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任者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此外,各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的政策培训。相信,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实高效的作风,果断有力的措施,才能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火灾的危害及火灾扑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搞好森林防火,对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产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要把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森林防火意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走预防为主、宣传为先的路子。充分发挥利用广播、录音、录像、电视和标语等宣传工具,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发挥舆论和媒体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森林防火意识。另外,要注重对火灾救援人员的火灾扑救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通力合作预防火灾

    特别注意的是,乡、村以及村民小组都应建立相应机构,制定防火措施。切实强化村级护林防火组织,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可以通过协会,组织护林小分队,做好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森林防火管理机制,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有关单位、单位在护林防火工作中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讲究方式、方法、高质高效地完成防火工作任务。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护林防火不是哪一个单位,哪一个单位的事情,要求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4.强化可燃物管理、火险等级预报和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进入森林防火期,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控制一切野外用火,杜绝在林区和近林缘随意烧荒、烧田坎和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针对旅游区森林防火安全,要增强旅游区火源办理,划定用火区,严禁随意用火。旅游区外,该设卡的设卡,该封禁的封禁,一定要安顿专人严卡死守,特别是相比徒步登山旅游等进山人员要严格登记(包括住址、姓名、身份证号码),增强监管,防患于未然。[2]

    火险预报在防火期内,对森林火险情况进行预测预报是森林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森林防火设施在林区应有各种防火设施,防火线、防火林道、防火林带、眺望台等。进入重点防火期前,协助乡镇政府对防火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防火理念的更新和装备补充

    防火理念的更新、装备的发展以及应付紧急状态综合能力的提高。各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的业务技能培训。在今后若干年内通过吸收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以充实森林防火科技管理和研究队伍。像林区和居民点结合部(交界域)特殊地区火灾发生的规律、火灾发展过程中的能量输运和诸如飞火、火旋风以及树冠火在内的特殊林火现象等是今后研究的主要防火问题。

    与森林防火事业相关的装备,小到简单的扑救工具、救火队员的防护服和面罩以及便携式通信器械,大到各类消防车辆和运载水和喷洒灭火药剂的飞机,品种繁多。装备补充和更新要制定详细的指标。增强防火值班、防火战备和通信联络,严密关注本地气象和林火动态,坚决杜绝、减少火灾火情的发生。

    归结以上内容:

    防火工作必须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要迅速开展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建立森林防火管理机制,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5篇

关键词:林业资源;森林防火;病虫防治

Abstract: The forest fires bring significant losses to the country and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Therefore, in order to really do a good job of forest fire prevention work to effective ensure that in preventing and fighting forest fire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work of forest fire prevention, pest control, as well as th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wetland resources.

Key Words: forest resources; forest fire prevention; pe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P463.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森林防火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在破坏森林的各种因素中,以森林火灾最为严重。它能在很短时间内,烧毁大面积的森林和大量的林副产品,破坏林分结构和森林资源,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 造成气候失调,水土流失,河流淤塞,洪水泛滥或水源枯竭。有时引起山洪暴发,冲毁农田, 直接危害农业生产。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甚至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灾作为自然灾害之一,严重危害生态建设,常常是以突发性强、毁坏性强、难以控制的特点对森林资源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当前,要结合气温逐步升高、气候干燥的实际情况,树立居安思危的思想,继续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防火值班、防火战备和通信联络,严密关注当地气象和林火动态,坚决杜绝火灾火情的发生。要同各单位鉴定护林防火责任状,年终考核时一并进行考核,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不论哪个环节、那个单位出了问题,都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 加强火源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火灾火情的发生。火源管理是护林防火的重中之重,也是控制林火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1.3 团结一致,统筹兼顾,全面作好护林防火工作。

1.3.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由于很多林区地处深山,交通不便,灭火用水又完全靠拉运,灭火难度大,如何适应特定的林场灭火要求,对灭火队伍建设和灭火器材的配备、维修、保养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林业部门要及时对防火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强化训练,不论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都要及时进行训练,扑火工具、机具要及时保养、维修。通过一系列措施,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提高处置火情的能力,适应新时期、新环境下的现代防火灭火要求。

1.3.2 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在开展护林防火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有,违法办事的情况出现。对不利于防火工作的人和事要坚决制止,对,不负责任,造成危害和损失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林业执法人员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热情服务、依法办事,确保国家林业资源安全。

1.3.3 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护林防火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的事情,要求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火工作,目的就是提高公众对火灾的防范、扑救意识,使这项工作走上“群策群力, 群防群治”的道路。各单位要警钟长鸣,一旦发生火灾火情,要迅速出动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立即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设施

2.1 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开设、维修防火线和防火巡护步道;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在发生森林火灾时是扑火人员进入和离散的主要通道;也可以阻隔森林大火的蔓延。组建和发展消防专业队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力保障,加强消防队员的扑救技能和业务知识训练,在防火期间要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训练、保证防扑火的需要。预防工作坚持以群众为主专业队伍为辅、群专结合;扑救工作以专业队伍为主,群众为辅,专群结合。

2.2 抓源头;控火源。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具备3个条件:即火环境、火源、可燃物、根据林火灾发生机理,没有火源和可燃物就不存在森林火灾;火环境是人为无法控制的,只要管理好人和可燃物,就可堵住森林火灾的源头,预防为主的方针也就得到体现。

2、 森林病虫害防治

森林培育,从种子、苗木、幼林直至成林的整个过程中,都可能发生病虫害,严重时, 害虫可能把树叶食光,蛀空树木枝干,使树木枯死;或咬断苗木的根系,造成缺苗断垄;或食空果实造成颗粒无收。为了减少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体系,掌握森林病虫害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并通过对其进行预测、预报和检疫,加强预防和除治,控制其发展与蔓延。

病虫害防治是森林培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内容包括对森林、 林木、 种苗及木材、 竹材病虫害的防治和除治。国家颁发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已规定了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还明确指出区、乡林业站负责组织本区、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可见,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和管理, 是乡镇林业站的一项重要工作,应采取如下措施:

2.1着重抓好森林植物检疫和监测预报: 植物检疫是预防森林植物免受某些危险性病虫害的重要措施。对发生植物检疫对象地区,应划分疫区进行封锁,对种子、苗木、其他繁殖材料及木材的调运加强管理,采取严格的检疫措施,确保营造健康森林减少病虫害发生。同时要用科学的方法,侦察病虫发生、发展动态,并把侦察的材料结合当地气候条件、林木状况,正确推断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并及时通报。快速掌握病虫发生情况避免错过防治的有利时机。

2.2因地制宜的搞好封山育林:封山育林应适地适树地通过各种选育措施,选择抗病虫力强的树种。同时应进行必要混交这样能完善生物群落,增加天敌数量,提高林木的保护性能,达到控制病虫的目的。封山育林是减少人、畜对森林植被破坏的重要手段。

2.3 加强育苗消毒处理:在苗圃建设中,由于种子及土壤中潜存有一定的病源和害虫,在育苗过程中应对种籽和土壤进行消毒,才能确保出苗率,必要时还需进行轮作。

2.4保护害虫天敌:在森林中生存着很多以林木害虫为食的寄生性、捕食性昆虫,微生物,益鸟等有益生物,它们对抑制害虫的发生和繁殖起着重要作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这些有益生物。

2.5适地种树,培育健苗、健树,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工林经营模式,提高人工林防灾控灾的自控能力。

2.6 营造混交林,实施近天然林经营模式,使林分中各种生物间相互制约作用增强,森林生态环境趋于稳定。

2.7 加强植物检疫工作。中国面临加入wto,国际间的流动交往势必增加,一些外来的最大病虫害传入爆发的危险性也将可能不断增加。因此必须加强植物检疫工作,提高检疫技术水平,以杜绝或减少危险性病虫传入我国,同时也要注意国内地区间的植物工作,以防有害病虫蔓延扩展。

结语:森林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它不仅能够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提供大量的木材和林副产品,而且还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保护农田,美化环境,净化大气,防治污染,维持生态平衡,以及对加强国防建设,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之,保护好森林资源,有很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参考文献:

第6篇

1.1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__*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预案》和《__*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本县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努力把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__省实施办法》、《__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__*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降低损失;整章建制,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__*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4)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5)因当地力量不足,需县里支援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武装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电信局局长、县广电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支高办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队长。

总值班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1.2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实际需要和《__*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 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和技术咨询组。各组的具体任务如下:

(1)综合调度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林业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直接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

(2)后勤保障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上级领导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政府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宣传报道组

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按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

(5)技术咨询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召集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2成员单位职责

2.2.1工作程序

(1)按照本预案启动条件,需要启动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灾情况报请县森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各工作组人员安排和分工方案,经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后迅速函告或电告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按照县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函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3)上述工作程序,除第一款外,其余环节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或传真通知等方式。务必做到工作高效、责任明确。

2.2.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武装部: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加强防扑森林火灾培训演练,积极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县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全县森林防火的组织、扑救、检查和监督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完成其它临时指派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训练,加强林区城镇、乡村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林区城镇、乡村消防和森林火灾的共同预防,确保安全;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及时查处火灾案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和督促对发生森林火灾违纪人员的调查处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县交通局:加强对本系统司乘人员的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等,按规定办理森林消防车辆免征有关规费等相关手续。

县电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通信联络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协调广电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安全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事故。

县环保局:负责对县辖林区的企业厂矿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关闭、整改污染大,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企业厂矿、旅游景点。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将县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拨付和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预、拨付和使用等有关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等方面的问题。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医疗等问题。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学校和教育单位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监督林区学校和教育单位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做好全县林火卫星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所发现的林火信息,协调解决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加强林地管理监督,消除林区矿山等野外火源隐患。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火灾灾民考察发展经济项目,发放扶贫贷款。

县司法局:负责搞好林业法律法规解释宣传工作,调解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纠纷。

县支高办:负责高速路各施工标段森林防火的安排部署、责任 落实、监督检查和因施工或其他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协助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协助培训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组织消防队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3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努力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护林防火的自觉性,狠抓森林防火行政、业务双线责任的落实。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防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向全县;遇有高火险天气时,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全面监测火场天气状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林火监测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联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地面了望台等密切监视林区火情,全面详细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般火情,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亩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和燃烧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本县省与邻省市县或者邻县区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级别和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达1500亩以上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情况,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全力扑救的同时,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请求市上支援。

4.1.2П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持续燃烧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0亩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县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市林业局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及时组织赴火场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调动扑火力量。

4.1.3Ш级响应

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并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1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或发生需要跨乡镇支援扑救的火灾时,组建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局长赴火场协助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按组织扑火机构级别要求,由同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等原则,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要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上,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4.4应急通讯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讯畅通。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卫生院进行救治,必要时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8.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和驻军、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参加扑救工作。

4.8.2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它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就近增援为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命令,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当地驻军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装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9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信息

4.10.1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政府。

4.10.2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4.10.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0.4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政府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县林业局根据有关火场资料和乡镇政府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或组织专业人员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根据有关规定,县民政局会同火灾发生地政府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并保证重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 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县林业局根据县政府和市林业局的要求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6综合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县、乡、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讯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物资储备保障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4资金保障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__*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5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方面能够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提供技术支撑的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6.6培训演练

6.6.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安全常识,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与演练,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6.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县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__*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起火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4)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6)因当地力量不足,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扑救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我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其修订和实施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分别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依据《__*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林业局解释。

第7篇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行动反应快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森林火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责任制。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

4.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事故分级

森林火灾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分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重大森林火灾(Ⅱ级)、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和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重大森林火灾(Ⅱ级)

1.连续燃烧超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军事目标、危险品、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或位于市交界地区的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较大森林火灾(Ⅲ级)

1.连续燃烧超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5.汤浦水库林区及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三)一般森林火灾(Ⅳ级)

1.连续燃烧超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市级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前线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1.市指挥部组成

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军分区参谋长、武警*市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2.市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2)拟订全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3)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4)及时掌握全市森林火灾火情,组织实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5)处理其他有关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和扑救的重要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火扑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应急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协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火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安排;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

(3)市委宣传部:协调落实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4)市公安局:组织城市消防部门保护受森林火灾威胁的村庄、居民、重要设施及重要地段的建筑物;指挥事发县(市、区)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森林火灾火场沿线的道路交通管制;指导、协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5)市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权划分原则,负责安排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

(6)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学生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的组织实施;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教职员工紧急转移,并确保师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

(7)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因森林火灾造成灾民需要紧急转移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8)市气象局:及时提供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负责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工作。

(9)市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点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游客等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及游客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10)市交通局:负责救灾时的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及时将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运送到位。

(1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赴现场抢救伤员、转运伤员。当事发地县(市、区)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2)*军分区:指挥、督促各县(市、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消防培训及火灾扑救工作。

(13)武警*市支队:指挥所属部队支援森林火灾的扑救行动。

(二)日常办事机构

1.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

(2)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织本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4)指导和协助县(市、区)政府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

(5)汇总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及时报市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前线指挥机构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成立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1.前线指挥部组成

前线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派出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部分专家组成员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领导组成。

2.前线指挥部职责

(1)综合调度。统一调度各类扑救力量,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火灾扑救情况,及时协调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2)专家咨询。组织专家对森林火灾事故现场的地势、气象、火灾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宣传报道。协调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要求,组织森林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做好信息统一工作,及时消除负面信息造成的影响。

(4)现场指导。指导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助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专家组

市林业局负责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支持,必要时参与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四、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市及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用火,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火灾隐患消除

市及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依法加强对相关单位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三)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中长期预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遇有高火险天气时,气象部门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高火险天气警报;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四)林火监测

市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实施林火微波监测系统工程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热点林火变化情况,为扑救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信息报告

1.一般火情报告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指挥部:

(1)发生在市际交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

(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县(市、区)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市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2.重要火情报告

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指挥部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4)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及需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有关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控制火势的扩大和蔓延,并将事故基本情况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至市指挥部。

市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趋势,视情派员赶赴森林火灾发生地,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本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及时掌握事发地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应急扑救行动的情况,传达市领导的指示,做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预案启动

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重大森林火灾(Ⅱ级)时启动本预案,请求启动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县(市、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Ⅲ级)时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发生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启动县(市、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三)火灾扑救

1.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立即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森林火灾情况,拟订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前线指挥部立即赶赴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现场指挥和指导应急扑救行动,并及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2.扑火指挥

参加扑火行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到位指挥。根据火场情况划分若干个扑救区域,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区域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驻绍部队和武警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原则上成建制使用,部队指挥员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扑救行动。

3.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地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初期阶段要重兵围歼,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打歼灭战;相持阶段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实施科学扑火。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正面扑救与隔阻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努力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划区包片、分段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灾发生地的责任制。

4.扑火安全

前线指挥部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灾发展趋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行动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制订相应的扑火方案,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安全防护

前线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7.扑火力量

本着专业扑火为主、专群结合、军警联动的原则,分三个梯队进行扑火。

第一梯队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辖区内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市指挥部可调集辖区内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第二梯队为武警部队、公安民警。由市指挥部在辖区内商请武警部队、公安机关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部队。根据扑火实际需要,报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省军区就近调动驻军支援。

8.火案查处

森林公安机关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当地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9.信息

(1)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市指挥部负责。

(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

(四)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根据规定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五)火灾评估

市指挥部根据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及其他损失情况。

(六)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七)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市指挥部向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森林火灾扑救行动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和信息网络。

(二)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市及各县(市、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

各类扑火力量平时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建设和培训;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三)物资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300—5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装备和机具;各县(市、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100—2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装备和机具。

(四)培训演练

1.市及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同时,对林区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森林消防队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指挥部定期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的内容进行培训和演练。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当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的责任追究,依据省政府《关于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通知》、市政府《*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林业局定期会同各成员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应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对森林资源将造成巨大的损失,并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的扑救,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

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防止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或境外威胁本区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扑救。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本预案涉及的区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区人民政府设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区区域内发生和周边区、县发生威胁本区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

1.组成

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林业局局长。

成员: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公室、区林业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农牧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卫生药监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区旅游局、区水利局、区民宗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2.职责

(1)负责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

(2)指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工作;

(3)分析、研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统一指挥、协调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和镇(街)半专业扑火队参与森林防火、扑火救灾行动;

(4)对全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5)按照有关规定,商请调动驻区武警部队、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参与森林扑火救灾;

(6)报请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武部:根据森林火灾扑救的需要,组织区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人员投入扑救工作。

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森林火灾案件。

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森林火灾案件,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人。

区政府办:负责召集森林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有关材料和文件。

区监察局:负责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纪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区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森防应急队伍,强化管理和扑火能力培训,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区公安分局:调派警力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治安、交通秩序;扑火抢险期间,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指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督促、指导打击偷窃森林防火物资、破坏森林防火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调派公安民警、公安消防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引发石油等危险品火灾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及时组织侦破森林火灾案件。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人员、扑火队伍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受灾干部群众、扑火负伤或者致残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区农牧局:强化野外生产用火管理,教育引导全区农村群众农业安全生产用火,增强防火意识。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水利设施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

区交通局: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并及时调配车辆运输扑火物资和扑火队员等。

区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应急所需电力、燃料的供应及相关物资的调拨工作。

区卫生药监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救护,做好灾后紧急药品支援和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调度、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一支20人以上的应急队伍,强化教育、管理和扑火能力培训,做好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矿山等企业在用火方面防范措施。

区民宗局:负责督促寺庙做好寺庙周边的森林防火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做好电视台森林防火宣传和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及时报道有关森林防火动态。组织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

区旅游局:负责指导全区旅游行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旅游景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志,指导旅行社、导游对游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检查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区司法局:协助森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

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官兵,在区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森林火灾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并保证防火指挥车辆、防火物资运输车辆的畅通,维护好火灾现场的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组织协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所需的通信保障工作。

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负责对森林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被毀的林木赔偿工作。

(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为“区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区林业局。“区森防办”根据“区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区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协调和调动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相关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与“区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镇(街)和重点林区单位制订、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与气象部门联系,掌握全区森林火险信息,与电视合及时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全区森林防火队伍;

5.负责本区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

6.组织加强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调度,收集分析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7.组织开展本区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演习、演练;

8.负责本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9.负责本区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区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

本预案启动后,“区指挥部”临时成立区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前指”)。“区前指”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技术咨询组和现场督导组。

主要职责是:在“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落实“区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处置和扑救的各项工作指示;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工作。

1.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火场通信联系、火场监测,负责相关单位间的协调等工作。

2.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单位,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保障。

3.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及灾后防疫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森林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适时火情信息,组织好新闻宣传。

5.技术咨询组:负责火环境、火行为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森林火灾扑救方案,配合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开展森林火灾调查,进行火灾损失评估,并做好处置评价。

6.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森林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前指”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森林火灾预防

全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有计划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区森防办”应建立森林火灾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气象要素的变化,预测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在森林防火期内,依据有关工作程序通过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起到宣传和加强防范作用。同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三)预警级别与

1.预警级别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天气状况和监测情况,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蓝色预警信号。

2.预警

“区森防办”根据气象部门的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合本区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易燃程度和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提出预警级别,经“区指挥部”批准后通过区电视台向社会。其中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持续7天以上的,除在市电视台外,应报请区人民政府及时森林防火令。

(四)预警响应

森林火险预警警报以后,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做好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1.黄色预警响应。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进行,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镇(街)组织护林员、巡查队员上岗到位,加强对重点森林火险区的巡查巡护,制止违规违章用火现象;镇(街)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发。

2.橙色预警响应。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橙色森林火险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值班室和主要人员;各镇(街)护林员、巡查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在林内或林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镇(街)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镇(街)待命或训练。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立即装入运输车辆,扑火队伍和车辆在15分钟内集结出发。

3.红色预警响应。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红色森林火险预警警报通知到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值班室和同级森林防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区指挥部”组织检查组到高森林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街)护林员、巡查队员严密监视辖区各种情况,在进入林区主要路口设卡布点,严禁带火种进山,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林内或林缘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镇(街)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做好一切扑火准备,运输车辆处于优良状态,扑火物资和扑火设备装入运输车辆内,接到扑火命令后,在5至10分钟内集结出发。

四、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一)凡发生森林火灾,各镇(街)必须向“区森防办”报告,坚持接警必报、及时报告原则;应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区森防办”报告。

(二)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区指挥部”在组织扑救的同时,应按照要求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

1.森林过火面积3公顷以上,或森林公园等高森林重点火险区、生态公益林区过火面积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森林火险预警信号为红色天气状况下发生的森林火灾。

3.二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供电、供气设施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等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区指挥部”在组织扑救的同时,应按照要求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发生在区、县交界,向区级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或区外大面积火场距本区边界1公里以内并对本区森林资源构成较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2.过火林地面积超过100公顷或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或持续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且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

4.己烧入或严重威胁居民区和供电、供气设施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己通过公安、消防、政府部门信息系统渠道上报或己经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五、预案的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况下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预案响应。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响应(IV级);三级响应(III级);二级响应(Ⅱ级)和一级响应(Ⅰ级)。

1.四级响应(Ⅳ级)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首先启动四级响应,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火灾发生地镇(街)根据本镇(街)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直接组织实施。

2.三级响应(III级)启动条件:四级响应实施后2小时内森林火灾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事发地镇(街)请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镇(街)、区交界地区需要协调扑救;区政府划定的高森林火险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在高森林火险天气、重要节假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调动周边镇(街)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二级响应(Ⅱ级)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2小时火势仍未控制的;气象条件恶劣,火险等级高,扑救特别困难的过夜火;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供电、供气设施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等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的;向区级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或区外大面积火场距本区边界1公里以内并对本区森林资源构成较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4.一级响应(Ⅰ级)启动条件:火场持续48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控制的;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距加油站、供气、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生产企业或仓库不足700米的;己烧入或严重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其他需要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

1.四级响应(Ⅳ级)的实施。镇(街)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Ⅳ级响应,迅速组织本镇(街)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扑火,在火场设立镇(街)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镇(街)领导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时报告“区森防办”。“区森防办”要全面掌握火灾扑救动态,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向“区指挥部”领导和区政府报告情况。

2.三级响应(III级)的实施。“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由一副总指挥(区林业局局长)带领区林业局有关科室人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设立“区前指”,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区前指”及时制订具体扑火作战方案,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将扑火进展情况向“区指挥部”报告。

3.二级响应(II级)的实施。“区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由“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由“区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的“区前指”,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担任“区前指”指挥长,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赶赴火场做好相关工作;“区森防办”主任在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负责协调调度工作;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相关预案。

4.一级响应(I级)的实施。“区指挥部”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有关领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由“区指挥部”组成的“区前指”,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区前指”指挥长,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赶赴火场做好相关工作;“区指挥部”一副总指挥在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负责协调调度工作;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关预案。

(三)扑火物资供应

按照“区前指”的命令:第一期由事发地镇(街)负责扑火工具、油料、食品等基础物资的供应;第二期由“区指挥部”协调调运全区森林扑火物资;第三期由“区指挥部”请求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支援森林扑火物资。

(四)扑火力量组成与动员

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镇(街)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在交通条件方便的火场商请区消防大队出动消防水车作为第一梯队;驻区武警部队、区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城管应急分队、林业应急分队、公安应急分队作为第二梯队;必要时,请求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其他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作为第三梯队。

2.跨镇(街)增援机动扑火力量的组成。当扑火需要时,“区指挥部”可调动邻近镇、街(必要时全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施跨区域支援扑救。原则上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

3.扑火队伍调动程序。当需要跨镇(街)调动各镇(街)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时,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区前指”的建议及火场态势批准后实施;驻区武警部队、县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的调动,由“区指挥部”商请驻区武警部队、区武装部,说明灾情发生时间、地域、危害程度、已经采取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情况。

(五)扑火指挥

1.扑火队伍纪律。接到扑火命令的各扑火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区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区前指”报告。经“区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火场。

2.指挥原则

(1)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2)统一指挥原则。“区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森林消防队、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区前指”的统一指挥。

(3)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区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4)武警部队和武装部独立指挥原则:根据武警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武警部队和武装部可分别单独设立指挥部,在“区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分别负责武警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3.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扑火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六)应急基本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对死难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必要时,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4.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七)应急通信

“区指挥部”设立通信网络,由区电信部门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

(八)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当森林火灾跨镇(街)时,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应急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区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区人民政府与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九)案件查处

区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在区公安分局和林业局的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查处,事发地镇(街)、村委会要密切配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十)信息

森林火灾信息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区森防办”会同区政府信息中心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工作。

(十一)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镇(街)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区前指”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善后工作

(一)森林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区林业局及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并于火灾扑灭后3天内书面报区人民政府。

(二)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区民政局、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灾区政府应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安置场所和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四)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五)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的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区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七、综合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建立区、镇(街)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应急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GPS卫星定位系统、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

(二)后备队伍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重点建设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培训和准备,在各村委中组织群众志愿者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应急工作所需要求,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三)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区指挥部”根据本区森林防火任务,建立森林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国家《森林消防储备库建设规范》,建立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扑火物资储备不少于30万元的储备库,储备足够数量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四)经费保障

“区指挥部”根据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需要,提出需由区财政承担的项目支出预算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各级预案响应所需财政经费,按《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五)技术保障

“区森防办”要密切同气象部门联系,必要时,请气象部门到火灾现场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形势分析数据、林火卫星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区森防办”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森林防火信息,充分发挥专家组的重要作用,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六)培训演练

第9篇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紧紧围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狠抓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积极构建稳定安全的森林生态体系,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努力为我市实现越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现将我局2017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2017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狠抓造林绿化,全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按照揭阳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争取造林资金,扎实推进各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生态水平稳步提升。

1、省级森林碳汇工程。全年来共完成省级森林碳汇工程建设102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亩、套种补植6000亩、更新改造3200亩。

2、森林碳汇林抚育工程。全年共完成森林碳汇林抚育工程建设21137亩,在后期管护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补植补造,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我局把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作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鼓励引导农民利用村旁、溪旁、路旁、田旁和房前屋后等非建设林地,种植珍贵树种和名特优果树经济林,积极推动发展绿色产业,带动林农致富。今年来,共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40个,其中省级示范点3个,分别为赤岗镇西林村、下架山镇葵岭村、高埔镇梅星村。3个省级示范点共完成绿化景观路3684米;公共休闲绿地666米;庭院绿化示范区48亩;水源涵养林172亩;共种植苗木36925株。

4、白坑湖水库环湖绿化工程。该工程总长度6520米,由普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设计,投入资金83.54万元,主要种植树种有秋枫、小叶榕、水翁、羊蹄甲、桃花心木等胸径为8厘米以上的苗木共4564株。

5、森林进城围城工程。今年来共完成镇级森林公园新增任务4个,具体为:里湖镇下营古寨森林公园、麒麟镇樟岗岩森林公园、船埔镇石奄森林公园、大坪镇善海梅德森林公园。

6、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年植树节期间,由绿委牵头,市各套班子领导成员,市绿委会全体成员,团市委、绿委办、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学生代表到大坝镇白坑湖水库周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此带动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植绿、护绿、爱绿”的意识。据统计,今年全市义务植树株数共计310万株。

7、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我局严格按照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分配任务具体落实到村,送苗到任务村,主要树种有凤凰木、秋枫、火焰木、菩提树、木棉、樟树等6个树种,苗木胸径为3-5厘米,共计6630株。

同时,为了防止栽树不见树的现象,我局切实加强对新造林的管护,特别对重点山头地段的新栽树木,及时落实浇水、培墩、病虫害防治等管护措施,确保有人栽树、有人管护,对于荒山绿化及时落实专人看护,保证荒山绿化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一片。

(二)狠抓资源保护,构筑森林生态防御体系。

1、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木材采伐。我局认真落实“严管林”措施,严格执行木材采伐限额制度,实行批砍一支笔、采伐一本帐,凭证采伐,严格限额采伐、加强采伐源头管理,确保森林消耗总量低于生长量,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2、加强林地管理,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我市森林资源,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和“百日·百项大行动”,整合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毁林造坟的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使用林地等行为。今年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60宗,其中刑事案件6宗,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5宗、滥代林木案1宗;行政案件54宗,其中盗伐滥伐毁坏林木案6宗、非法野外用火案6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42宗。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野生动物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认真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对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今年来,共出动警力101人次、车辆30台次、清查饭店酒楼及餐馆85间,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85份,寄养蟒蛇10条。

4、严格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我局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及时制订除治方案,有效遏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和蔓延。今年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在疫情较为严重的大坝镇、流沙西街道、占陇镇、南溪镇、高埔镇、梅林镇、云落镇、马鞍山农场、燎原街道等地进行除治工作。共除治有害生物面积1140亩,取得良好成效。

5、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及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林办函(2017)41号)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聘请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协助抓好二调工作,目前已进入实地调查阶段,力争于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三)狠抓森林防火,维护林业生态安全。

我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周密部署,积极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2017年我市森林火灾大幅下降,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1、加强管理,全面落实责任。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全面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一是及时下发了文件13个,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狠抓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常抓不懈,确保绿化成果不受森林火灾的危害。二是针对绿色通道、生态景观林带、碳汇林、封山育林等重点地区,要求各单位要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做好专职护林员的管理,加强巡查,杜绝火灾隐患。三是根据《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协同联动,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2、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一是通过电视台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并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提倡文明扫墓;二是在节假日期间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张贴标语口号。据统计,全年共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292次,新设永久性防火警示牌50块,印发《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2500张,印发《森林防火告知书》5万多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物品12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391条。通过大力宣传,有效地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营造了人人讲安全、时时重防火的良好氛围。

3、排查隐患,严控野外火源。通过印发《普宁市2017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林区火灾防患排查,重点排查林区周边的油站、气库,实行动态备勤巡防,加强火源管理,提高野外违规用火及火灾案件查办与惩处效率,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管、依法惩处”。重点防火期间,派出森林防火督查组对各乡镇场(街道)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森林防火防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积极消除隐患。至目前共排查发现森林火灾隐患5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4、加强培训,完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职护林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护林员工作积极性,我局拟定了《普宁市组建专职护林队伍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7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成立了一支220人的专职护林员队伍,切实抓好巡山护林工作,同时,在原来17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中抽调50名年轻力壮的扑火队员组成一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该队伍由我局直接管理,调用参与较大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二是完善扑火装备。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今年来共新购置扑火把800支、扑火服300套、挂包及水壶各220个、高腰迷彩鞋400双、护林员手圈250个,确保了我市森林消防应急物资的供给,同时对现有的扑火机具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状态良好。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来共举办森林防火培训班29场次,参训人员主要有各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半专业扑火队员、镇村干部、村级扑火队员共3000人。

通过系统培训、完善扑火配套设备等措施,消防队伍的扑火技能及水平都有了大幅度提升,发生山火时能在较短时间内扑灭。

(四)狠抓队伍管理,做好单位自身建设。

我局认真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原则,切实加强林业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了队伍管理水平,维护了部门的良好形象。

1、抓好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重大反腐倡廉正反典型案件事例的剖析学习为手段,广泛开展党员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了自尊、自省、自重、自励,使全体干部职工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认真做好“整顿软弱涣散问题村”、“创文挂钩”、“精准扶贫”等工作,切实增强活动实效,完善长效机制。

3、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作风飘浮,办事拖拉、节奏迟缓、热情不高的问题,每年都用1-2个月的时间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制观念和执法能力,把机关作风纪律整顿体现在实际工作成效上,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和群众未能正确认识林业生态建设、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造林绿化工作不重视,对管好林、护好林没有真正负起责任,“人树一体”理念仍未牢固树立;二是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难度越来越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仍需加强;三是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缺乏稳定可靠的资金渠道。

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

我局2018年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生态优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率,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1、省级碳汇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面积10000亩。

2、森林抚育工程建设。计划在2017年完成森林抚育面积20000亩。

3、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计划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点建设6个。

4、义务植树活动。计划全民义务植树310万株。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计划除治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面积800多亩。

6、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精神,大力宣传,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和专职护林员队伍的演练培训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扑火装备。

7、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开乱采、毁林造坟等各类林业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是加强对毁林造坟行为的查处,坚决取缔证照不全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8、严格执行生态红线保护。强化依法、守法、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制定最严格的林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和管制措施,将森林生态空间保护和治理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

9、扎实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各项政治教育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的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把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和奖惩,把林业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实施科教兴林战略,把科技创新融于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普及,促进科技教育与生产实践的紧密结合。对在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加强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林业科技应用的操作规程,提高科技推广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拓展筹资渠道。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多渠道筹措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确保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投入林业产业开发建设,增强林业产业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第10篇

【关键词】森林防火;现状;对策

1.现状

目前,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现状大体如下:

1.1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差

很多群众,尤其是农村村民,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不能完全认识到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对林火更是不加以重视!他们误认为火烧过的土地往往会更肥沃,因而常常擅自用火,一旦火势无法掌控,就会蔓延成火灾,而靠近农田的森林也不能幸免于难。

1.2火源复杂,难以统一管理

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种类很多,除了自然火源之外,人为火源更是数不胜数。例如,清明时节、人们上山祭祖往往要烧香点烛、放鞭炮,这些星星之火,一个不小心,便可形成燎原之势。到了秋收之后,烧荒、烧田埂、烧灰积肥更是在农田间随处可见。路人一个半熄半灭的烟头、小孩随手丢弃的烟花灰烬,这些零星火源,让森林火灾防不胜防。

1.3防火设备陈旧匮乏、防火资金投入少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投入防火工作的经费较少,所使用的防火设备也多为超过使用期限的器材。大量防火设备只做摆设,不具有实际功能,这使得森林防火的物资储备严重不足,火灾扑救工作难以开展。

1.4预防为辅、补救为主

多年来,我国一直把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作为工作的重点。为减少火灾的受害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森林防火组织只有在火灾发生之后才会发挥作用。这样一来,防火的工作就变得十分被动。

1.5救火工作困难

目前,我国选拔消防队员人才十分严格。消防队员必须通过业务技能培训,并经过多次实战演习,才能真正进入岗位。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他们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技能就能应对工作上的所有问题。由于缺少科学的指挥和实战的经验,他们在面临变化无常的火灾现场时,常常手忙脚乱,惊慌失措。这使得救火工作难以快速开展。

2.对策

针对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2.1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的重要力量。只有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才能在根本上得到控制。在宣传手段上,可以通过以小带大、由表及里的形式广泛宣传。例如,在学校组织关于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大赛,在村民会议上进行森林防火知识讲座。在路上张贴关于森林防火的标语等等。还可以通过组织大型演习活动,让人们身临其境、切身感受火灾的危害,从而从心理上认同森林防火,使防火工作得到全民支持、全民参与。

2.2加强火源管理

由于火源的种类繁杂,森林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大提高。因此、加强火源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这里所说的火源,是指人为火源。首先,为了规范农事用火,有关部门应该积极指导农民有计划的用火,并组织一定的力量维持用火现场,避免发生扩大性的火灾。另外,也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增加土地肥力。例如,铲地边能达到跟烧地边一样的效果。堆肥也可以代替烧灰积肥。这些也许农民并不清楚,相关的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宣传指导的工作。其次,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要严格执行。尤其是火灾易发的天气,一定要严格审核一切生产用火。努力做到审核通过才能烧,防火到位才能烧,具有足够的扑火力量才能烧。并且,在烧火结束后一定要检查现场,防止火没有完全熄灭!还有,可以通过说服教育,劝说人民群众使用文明的方式祭念先祖,减少野外用火。同时,加强对小孩子的管理,尽力杜绝一切可以杜绝的火源。最后,对于恶意纵火的行为,一旦发现,必须要严密审查,并严格按照野外用火管理制度,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教育及处罚,决不姑息。

2.3加大经费投入

森林火灾并不是一个地区的问题,防火也不是一部分人的责任。一个社会性的大问题,需要集社会之力量!而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更是不得不依靠经费的支持。因此,我们可以集社会多方力量进行筹资,解决防火经费的困难,促进基础设施的更新换代与完善。这样、方能在技术上保证森林防火的水平。

2.4主动防火

防火更胜救火。任何对森林火灾的弥补工作都不及杜绝火灾更有力!有关部门应该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将工作重点从救火转移到防火上,做到以防为主,以救为辅,防火与救火相结合。

2.5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扑救队伍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火场就如同战场!控制火势就如同控制敌人,而变幻莫测的火势犹如诡计多端的对手。因此,在森林火灾发生时,我们需要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扑救队伍!他们临危不惧,迅速果断地做出决策。他们从容应战,井然有序地开展扑救工作。我们要建立这样一支队伍,就必须要加强对各级扑火指挥员的业务培训,使每一个扑火指挥员都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和谋划远筹能力,既能作事关全局的战略性部署,还能依据不同的天时、地利、环境条件和火情特征,制定灵活机动的扑火战术,确保人身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并强化消防队员的实战训练,提高队伍的扑火技能和作战能力,使每一个队员都能在扑救过程中救助别人的同时保护自己。

2.6完善防火阻隔体系

实践表明、防火阻隔体系是应对森林火灾十分有效的方法,非常值得在全国推广。因此,全国各地可以加强防火阻隔的管理,根据各地实际,建立一个完善的防火阻隔体系。例如,在林区内有计划地修筑道路,使道路形成阻隔带。或利用天然沟壑和河流开设防火阻隔带。同时,也可以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生物防火林带可以种植一些经济林,这样既能起到阻隔森林火势蔓延的作用,又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各林区建立一个天然的、工程的和生物相结合的防火阻隔系统。并定期检查防火阻隔。例如,定期清理防火林带地表可燃物。通过完善防火阻隔系统,阻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3.结语

总之,只有人人防火,人人爱林,森林防火工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加强防范意识,提高扑救能力,预防和补救两手抓,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森林防火的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第11篇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肯定成绩,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正视问题,全面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工作。会上,各地交流了情况,并就《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大家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森林消防工作方案,增强了操作性和针对性,希望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去冬以来我市的森林消防工作实现了低发可控的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森林消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去冬以来我市的森林消防工作又一次取得了好成绩。这其中固然有天帮忙的因素,但主要还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谋划,科学防控的结果。主要有四方面的做法值得肯定。

(一)周密部署,参谋作用日益凸显

按照提前研究、全面部署、狠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去年10月份,各级各地就对冬春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周密部署。市森林消防办公室及时制定下发了《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方案》。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森林消防部门召开会议,层层部署落实。各级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了春节、元宵、清明等重点时期的森林消防工作。市政府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规定3月28日至4月6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禁止明火上坟和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能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时节和高火险天气亲自带队督查,扑救森林火灾亲临现场协调指挥。市、县森林消防办和森林公安在宣传教育、巡查督察、信息传递、上通下达等方面,重点突出、操作规范、针对性强,发挥作用较好。特别是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中,注意掌握天气情况、随时分析火情变化、根据林相和植被利用地形等综合判断,提出森林火灾扑救的意见,为领导出谋划策,参谋作用日益凸现。

(二)加强宣传,全民防火意识逐步增强

各级各地针对森林火灾多发和森林消防工作中的不利因素及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去冬以来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重点开展了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在面向社会开展宣传的同时,去年12月23日,市森防办召集各县(市、区)森防办主任、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二是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2月26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制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守护绿色家园,关注森林消防”为主题,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为重点的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三是制作挂图,开展宣传。3月份市森防办制印了12000份《森林消防宣传挂图》,在全市各地广为张贴,营造了更为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查,野外火源管理更加到位

一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各级各地根据省厅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护林员队伍普遍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全市共有护林员2000余人,火源管理更加到位。二是开展正常管护。高火险天气全市护林员上岗到位率明显提高,对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护林员基本能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积极扑救,对违章用火劝阻不听的,报乡镇及时处理。三是实行重点监护。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镇、村落实专门人员跟踪监护,消除隐患。四是加强巡逻检查。高火险天气,县乡两级整体联动,开展“清火”行动,深入林区开展野外用火巡查督查。清明节等重点时期,各级各地还组织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促进了森林消防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四)健全网络,扑火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级各地普遍加强了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森林消防网络进一步形成和完善。去冬以来,各地按照力量均衡、布局合理的要求,新建了一批森林消防队伍。对原有基础较好的乡级森林消防队,通过提高人员素质、增加装备配备、落实经费等手段,提升为县级森林消防队伍。通过解聘一批不合格队员,招聘一批符合要求、素质较高的新队员,充实了各类森林消防队伍。据统计,全市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2支,计5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00支、计5000余人,其中可跨县际调度的20余支,近400人。从制度建设、队员培训、队伍装备、调度使用等方面着手,狠抓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努力增强队员的纪律性,提高战斗力。各地在确保现有森林消防器材完好、齐备的基础上,普遍增加投入新购了一批消防物资,有效地提升了装备水平。全市现有对讲机200余只、风力灭火机近800台(其中进口风力灭火机占1/5),除此之外还有油锯、割灌机、高压消防水泵,装水消防车、运兵车、消防宣传专用警车、发电机组、手持GPS护林员定位监控系统终端、2号扑火工具、消防铲、灭火水枪、柴刀及一定存量的灭火弹等消防器具。市内各地的森林消防力量和消防物资相互支持、合理调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今年1月,市森林消防办公室组织举办了一期200多人参加的森林消防业务培训班,内容涉及林火理论和扑火安全知识,地形图常用知识,对讲机使用与保养和风力灭火机等扑火器具操作技术等。各级各地对森林消防队伍普遍加强了培训,各级指挥系统基本能做到信息畅通、方案具体、高效、处置科学。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尽管森林消防形势总体较好,但是随着森林防火期的临近,森林火灾有抬头的迹象。前几天全市就发生了2起森林火灾。我们不能将几起零星的火灾仅仅视为偶发事件,而应该将之当作一种信号。如果我们的工作稍有松懈,我市又极有可能进入新一轮的森林火灾高发周期。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从客观因素分析:(一)全球气候日趋变暖,森林火险等级升高。今年以来,澳大利亚、智利、美国等一些国外地区频现森林火灾,国内南方地区,特别是湖南、江西、云南等地的火灾也较为严重,这些案例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意识到由于气候条件的不容乐观,全球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周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极有可能是暖冬,森林消防形势更是严峻。(二)森林火灾连年低发,可燃物载量增加。一方面,近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间可燃物载量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生物防护林带尚未形成,而林下杂草却四处丛生;再一方面,迹地更新后的林木正处于易着火的中幼林期。当前气温偏高,植被凋零,枯枝落叶蓄积,加上天干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稍有不慎,极易酿成大的灾害。

从主观因素分析:一是由于近年来森林消防的形势一直较好,各地对森林消防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无形中可能会下降,从而产生麻痹侥幸心理,出现“工作疲软”现象。二是“两支队伍”建设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资金投入少,人员报酬低,装备水平差,护林员队伍上岗率低,森林消防队伍布局不尽合理,反应速度不快,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够周详,扑救组织指挥能力有待加强。有些地方,在发生火情时,组织扑救不够及时,往往等酿成火灾后才开始调动力量支援;在火灾扑救中,不能掌握火场全局,不善于科学、灵活地运用战略战术,参谋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明火扑灭后,没有留足人员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清理火场,往往造成死灰复燃。

总之,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形势都非常严峻。作为森林消防部门,我们自身千万不能麻痹,宁可把困难想得多一点,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点,唯有立足于防大灾救大火,做好政府参谋,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才有可能保持成绩和不断地开创森林消防工作新局面。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决打赢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攻坚战

作为职能部门,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离不开这么几项工作。即:要当好参谋,努力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得到支持;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用火的意识;加强管火和扑火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这里有几条标准或者说要求,我想提出来与大家探讨。防火办的工作有没有到位,就要看思路是否清晰、参谋作用发挥得如何以及平时的工作是否有条不紊;党委政府是否真正重视,关键就要看清明等重点时期的管火力度大不大;宣传工作是否到位,不是看出动了多少宣传车、悬挂了多少横幅、张贴了多少标语,而要看森林消防工作是否深入人心;考验扑火队伍的战斗力,要看森林火灾控制率有没有降下来,有没有过夜火;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就要看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森林消防工作离不开这几项,关键是要我们一项一项地抓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

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要积极推进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全面贯彻和落实。要真正建立和落实森林消防工作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构建一个县、乡、村三级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消防责任体系,并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将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消防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用火意识

加强宣传始终是我们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

一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秋冬季节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增多的实际,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乡村干部、护林员深入林区和山头地块,做好部分群众的宣传说服工作,提倡安全用火、科学耕作,反对无序烧荒、烧灰。针对部分地区群众在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有“送坟灯”等习俗的实际,要大力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放“孔明灯”现象,要特别加以正确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使居民意识到这种行为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要丰富宣传形式。除了设置固定宣传牌、发放宣传年画、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宣传形式之外,要有所创新,力求喜闻乐见。对全市主要风景区、入山道口的“虎威威”立体宣传卡通要进行刷新。

三要拓展宣传广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影、移动通信、互联网、广播、报刊、墙报等公众媒体,反复宣传,使得宣传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讲,无人不晓。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面对面”宣传,加强对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孩童、老年人和痴呆傻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做到不漏一人,不留隐患。

四要确保宣传实效。要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消防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消防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出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

一要切实加大投入,争取更多的资金来源和优惠政策,保证各类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员的薪酬待遇,确保其工作积极性。森林消防部门要与林技部门通力协作,统筹使用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建立起县级统筹、乡级具体抓落实的运行机制。当前,各地更要包装好项目,积极争取省里“森林生态效益公共管护经费”。今年临海市的“护林员考勤系统”项目就争取到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对此,希望各地要引起重视,编制项目,申报争取管护经费,用于森林消防。要开动脑筋,抓住机遇,乘势推进森林消防工作的上水平、上台阶。

二要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现有队伍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合理布建,力求形成网格化的队伍布局。通过资金倾斜、规范管理等途径和手段,切实加强县级可调度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有效提升县域调控能力。要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拉得出,打得赢;要创造条件推行森林消防队伍半军事化管理,提高执勤率;要全面推广在重要时段重点地区森林消防队伍集中待命的有效做法。

三要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参照《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建立护林员队伍,配足配齐专职护林员。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GPS检测平台,对护林员进行监管,切实提高护林员的上岗率,并结合“巡山日记”制度,强化护林员考核,使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各地要进行一次再检查,及时增添扑火用具,尤其是要争取资金购置高压水泵和进口灭火机等先进高效的扑火器材,以保障扑火需要,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预案,不断提高科学扑火的水平

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的森林消防形势,各地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一套操作性强的扑火规程或实施方案。要逐步完善立足于县、乡级扑救重大和一般森林火灾的运行机制,制定不同火险条件下的应对措施,确保各级政府和森林消防部门能够适应火险情势变化,及时、有序、合理、高效地安排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突发火情的应急准备。高火险天气和重点时期,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员要全部进入临战待命状态,各类扑火器材要确保齐备完好,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处置。各级各地在抓好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备战的同时,要发动和组织好以村为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做到“村自为战”,努力克服扑火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旦出现火情,各地要迅速出动,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避免酿成森林大火。行政区域交接处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扑灭。各级各地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科学指挥、有效扑救,尤其要严禁老、弱、病、残、幼等人员参加扑火。

(五)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森林消防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各地要迅速开展全面森林消防检查,检查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情况,以及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措施未落实引发问题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组织领导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火器材不足的单位,一律下发《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追踪落实情况。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提高查处率。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森防办的职能作用

第12篇

(武警警种学院,北京 100047)

摘要:分析了当前森林消防工作中险情出现的特点及原因,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探讨了防范森林灭火伤亡事故的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 :森林消防;安全;避险

中图分类号:X 954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4-12-19

作者简介:马大和(1967-),男,北京人,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森林防火。

森林消防工作是一项高危险行业,火场形势瞬息万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调查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共发生森林火灾74?3万多起,伤亡人数高达3?9万多人,其中死亡人数5 800余人。我国大兴安岭的“87?56”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消防工作,尤其是灭火安全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几十年来灭火伤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但灭火伤亡甚至群死群伤事故仍时有发生,这与以人为本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极不相适应的。

1当前森林消防险情特点及原因

对近5年来部分省(区)的典型伤亡案例特点分析表明,当前森林消防险情特点及原因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非专业人员灭火伤亡概率较大

森林消防人员一般都需要经过系统训练,具备一定的火场经验,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但从几起重大伤亡事故来看,大部分都发生在非专业人员身上,他们既没有消防经验,也没有经过灭火技能培训,缺乏消防机具和防护装备,常常手持铁锹扫把等简易工具上阵扑火。打火时不考虑地形、植被、风向等的变化,有火就打,毫无危险防范意识,因此容易发生事故。如2012年四川省道孚 “12?25”火灾,23名解放军指战员下山扑打对面山梁上的林火,因狭窄的山谷突然发生轰然火,造成全体人员死亡。2010年云南省宁蒗县“5?22”火灾造成了12名义务扑火队员死亡,这些人从未参加过专业培训,大部分又是第一次参加灭火战斗,缺乏经验,避险不利,因而导致了全部人员遇难。

1?2春季灭火伤亡事故往往集中出现

南北方地区春季属于农忙季节,恰逢春季森林防火期,这个季节往往雨少、风大、旱情严重,加之农业用火频繁,防范措施不力,极容易引发山火。若遇有特殊地形或林区小气候,会在瞬间发生冲火、火爆、火旋风等高能量火行为,围困扑救人员导致险情发生,或因处置不当发生伤亡事故。这也是大部分伤亡事故发生在春季林区防火紧要期的重要原因。如2008年1~3月份,湖南省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22人死亡,13人受伤;2010年1~3月份,贵州省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14人死亡,6人受伤,仅六盘水市就连续发生6起扑火亡人案例,致8人死亡,6人受伤。

1?3灭小火导致大伤亡的情况比较突出

有的火灾无论从过火面积,还是持续时间来看,都属于小火,却因人员伤亡酿成了大灾。其主要原因是灭火人员对林火行为变化规律认识不足,产生麻痹思想,求胜心切,组织混乱,造成了人员伤亡。如2008年湖南省江永县“3?2”火灾,过火面积仅2 hm2,却导致5死1伤。同年,山西省长治“3?24”火灾,仅持续2 h,过火面积30多hm2,却造成2死7伤。2011年福建省建阳市“3?29”火灾,过火面积不足40 hm2,造成16人烧伤。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深刻揭示了主、客观因素对战局的影响,扑救森林火灾也是如此。因此,地形、植被、气象三者之间相互作用,而引发特殊林火行为,是导致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但扑救人员的主观意愿违背了林火行为变化规律,才是酿成伤亡惨剧的根本原因。简而言之,人的能力素质强弱决定了扑火安全工作质量。这与当前专业扑火队伍指挥人才匮乏、队员能力素质较低、灭火理论研究滞后、专业训练水平不高,造成伤亡多发的现状是相辅相成的。

2深入开展火场险情分析研究,打

牢避险理论基础

理论来源于实践,也可以指导实践。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应该深入研究消防理论,掌握火场险情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扑火工作。

2?1分析当地的林火特点

森林火灾的地域性特点十分突出,不仅南北方因地形、植被、气候不同差异较大,即使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地区林火特点也千差万别。因此,专业扑火队必须深入研究属地火灾特点,形成与之配套的扑火理论,用于指导扑火实践。要根据任务区域地理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平原、丘陵、高山的火灾特点;根据任务区域植被种类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草原、次生林、原始林的火灾扑救方法;根据任务区域林火种类,有针对性地研究高中低强度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的扑救方法;根据任务区域气候类型,有针对性地研究高寒、干热、大风等天气条件下火灾的扑救方法。通过理论研究,使扑火队员对当地林情、社情、火情等熟记于心,专业技能训练紧贴灭火实际,从而具备一种林火,有多种手段备选;一条火线,有多种战法扑救;一个火场,有多套方案处置的能力。

2?2分析扑火险情出现规律

林火行为突变是造成消防队员伤亡的直接原因。因此,一方面要提高装备水平,解决消防人员防护装备差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影响林火行为变化的地形、植被、气象因素之间的关系,揭示林火行为变化的客观规律。武警森林部队基于对林火行为变化规律的科学认识,提出了尽可能避开“八种地形”(陡坡、鞍部、狭窄山脊线、狭窄山谷、单口山谷、草塘沟、山岩凸起和合并地形),高度警惕“两个时段”(高温大风时段和危险地形的夜间时段),重点防范“三种植被类型”(阳性杂草和易然灌木林集中连片的植被、可燃物垂直分布的植被、可燃物载量大的林地植被)的理论,对火场安全工作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

2?3研究避险对策预案

要了解和掌握在当地有哪些特殊地形、特殊气象、特殊植被。要立足现有装备和技能,开展想定作业,探讨险情的处置方法,形成针对性防范对策,并结合扑火伤亡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进而形成较为系统、完善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这样,即使扑救中遭遇险情,也能做到心中有案不慌乱,沉着应对有章法,从而确保自身安全。

3着眼实战,开展针对性的紧急

避险训练

消防人员面对突发险情,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应急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小伤害,与平时的训练有直接关系。

3?1处理好防范、规避、逃生的关系

最大的危险是不知道危险的存在,要从思想上高度警惕险情发生,全程、全员、全时段防范可能发生的危险,随时做好应对险情的准备。如果预感危险来临,应该及时规避,就近就便向安全区域转移,避免误入危险地形、危险植被区域,尤其要主动避开浓烟覆盖的区域。逃生是消防人员突然遇险、无法转移规避、为保全生命的最后一搏的应急性补救措施。从中可以看出,防范是避险的上策,规避是中策,逃生是不得已的下策。所以,火场上要提前谋划,防范为先,积极把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3?2积极开展紧急避险方法训练

森林消防队伍,尤其是专业队伍,应该在不断把握特点、摸索规律、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避开危险火环境、快速转移、预设安全区域、点迎面火、点顺风火、利用有利地形、冲越火线、卧倒避险等8种避险方法训练。这些训练基本涵盖了防范、规避、逃生等的全部措施,应作为专业扑火队伍避险训练的核心内容。从消防实践看,快速转移、利用有利地形和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避险是最常用的方法,而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避险的难度最大、危险性最高,组织指挥最为复杂,必须作为重点和难点内容熟练掌握,以防不测。

3?3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协同、心理及体能训练

实践证明,火场心理行为训练,是提升消防人员火场心理承受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有避险经验的人员讲述亲身经历,描绘避险细节,传授避险技巧,可以使消防人员对火场险情有一个心理认知过程。要通过林内负重越野训练,提高体力、耐力,以适应森林消防恶劣环境。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制作训练模拟器材,在操场设置模拟火场环境,模拟高中低强度火焰、火线及特殊林火行为,演练快速转移、点火解围、冲越火线、卧倒避险等紧急避险协同动作,提高消防人员的避险能力。

当前,充分认清森林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消防人员安全,既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森林消防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阚振国.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险情的特点及避险措施[J].防护林科技,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