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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的含义

时间:2024-03-27 11:28:39

政治经济学的含义

第1篇

本文主要介绍“新政治宏观经济学”的发展阶段和理论观点。

一、政治—经济模型的特征

政治—经济模型把政府看作是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内生部分,这与一般的传统分析不一样。例如在早期泰(theil)的分析中, 政策制定者被看作是“善心的社会计划者”,他只关心社会福利最大化,拟想三个步骤:第一,政策制定者详细制订经济政策的目标(如低通胀、低失业率);第二,给出社会福利函数,政策制定者试图将其最大化。他将选择一系列政策工具(财政、货币政策)来实现理想目标。最后,善心的社会计划者必须运用经济模型以便政策工具能被设定最佳值。这种对分析经济政策的规范的研究,考虑的是政策制定者应该如何行动,在最优控制论内容中经济学家试图提出一系列最优政策以达到最大产出。因此,一般的经济政策的规范分析把政府看作是经济中外生的。它唯一关注的是指导经济沿着最大产出方向前进,经济政策分析降格为一种技术训练,即在约束条件下的目标最大化。

在政治—经济模型中,新政治宏观经济学家把政府看作是站在政治和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中心。一旦政府被看作是内生的,规范分析的福利最大化思路就不再合逻辑了。在职的政治家要对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实施负责,他的行为明显地受政治制度的约束,分析宏观经济现象和政策的政治—经济思路强调激励,对政治家的激励影响他们的政策选择。

阿莱西纳强调有两个一般政治因素在政治宏观经济学中总是起关键作用。第一个因素是在位的政策制定者的动机,他力图保持权力,这又促成机会主义行为。第二,社会是两极分化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某种程度的冲突。结果是意识形态的考虑将表现为某种形式的政党政治行为。不同的党派力图采取能最大化他们代表的选民利益的政策。给定机会主义和意识形态的动机,政治家要不断地面对诱惑,去违反一个善心的社会计划者选择的最佳政策。政治家是受意识形态和再选举因素之间平衡驱使的。选民根据政治家实现意愿的经济目标成功的程度来评价他们。在选举前期经济的状况是关键性的,政治家显然意识到,为了政府的连任,宁愿有一个向上的而不是衰退的经济,特别是在选举酝酿期。所以经济状况影响选举结果,而为获得选举胜利的动机直接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应用。如果在位的政治家象一个独裁者长期占有职位,他们就可能经常放弃为了使其再选举期望最大化的努力,也可能常用随意的政策。政治家也受党派因素的驱使,但是不能实行带有意识形态的政纲,除非政党首先赢得和保持权利。

在过去25年左右,经济学家们设计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模型,试图将这些因素考虑进来,在经济学家们对总量不稳定性的潜在原因的研究中,经济和政治制度相互依赖现在已是一个构建得较好的领域,特别是在理解意识形态和选举竞争如何影响失业、通胀、经济增长和财政货币政策的应用的结果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二、几种政治—经济模型

将影响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的政治因素考虑进来的理论文献,70年代中期以来分两个阶段发展,有4种思路的概括。

1.传统机会主义模型。在第一阶段,70年代中晚期,诺德豪斯建立了一个机会主义模型“政治商业循环”,在诺德豪斯模型中,自利的有谋取职位动机的政治家,不考虑对党的忠诚,应用财政货币政策是为了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诺德豪斯模型的中心,是由于适应性预期而增大的菲利普斯曲线,在长期比在短期的有利选择性更小。在选举之前,降低失业和增加在位者的支持率的扩张性政策会被实行。选举获胜后,紧缩性政策会被采用以降低选举前繁荣的通胀后果。在这一整个过程中关键的是政治家短期任职和缺乏远见的选民之间的关系。在诺德豪斯模型中,从长期来看,令人不快的经济政策结果在短期对政治是好的。

2.传统政党模型。第二种思路是赫比斯的贡献,他强调意识形态的而不是职位动机的因素,根据赫比斯模型,左翼政党比右翼政党对失业更厌恶。正好相反,右翼政党比左翼政党更看重通胀问题,因此赫比斯模型描述了不同党派政府在政策选择上的系统差异,这可以用他们以等级为基础的政治选民的目标偏好来解释。例如通过减少失业“降低规模等级”获取大多数,而不是由于通货膨胀“提高等级”集团失去大多数。

作为对政党理论的“强”版本的修改,弗雷( frey )和谢内德(schneider)(1978)提出一个“弱”版本, 他们认为在意识形态和机会主义因素之间会有所取舍,在政党理论的弱形式中,一个在职者意识形态的行为,使他们持有一个“受欢迎”的剩余或者领先于反对党。

当在职者有“受欢迎赤字”时,他们将不可避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因为当政府对赢得下一轮选举缺乏信心时,采用机会主义政策的企图是最强的,机会主义行为将是在职者政治不安全的增函数,在弗雷和谢内德模型中,机会主义政策操纵应该会在某些选举之前观察到,而在其他时间则不会。

3.理性预期“革命”。在所谓理性预期革命时期,诺德豪斯机会主义模型和赫比斯党派模型都被逐渐削弱,理性预期革命标志着70年代中后期宏观经济学的发展。在以理性预期为基础的市场结清模型的新种类中,假定经济人(选民)是有远见的,这使得机会主义的或意识形态的政策制定者更难操纵实际经济活动。没有可行的菲利普斯曲线供政策制定者利用。此后,阿莱西纳认为由于理性预期批评的毁灭性后果,在诺德豪斯和赫比斯之后“关于政治商业循环的理论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一个相对被忽视的时期之后,第二阶段政治—经济模型在80年代中期出现,正是这一研究在后期迅速扩张,它与理性预期假说相结合,阿莱西纳把它称作“新政治经济学”。由于新古典理论家的影响,这些第二代“新政治经济模型”采用了理性的选民和经济人,将理性预期假说结合到这些模型中的冲突降低了,但不是消除了经济政策对总产出和就业的影响。而且,选民理性化的假设排除了选民被系统性地愚弄的可能性。

4.理性机会主义模型。在理性机会主义政治商业循环模型中,投票者和经济人是理性的,但是由于政府的某种特征存在不完全信息,因此投票人不能确定在位者的能力,关于他们在财政过程中减少浪费的能力,还有他们在启动经济增长而不导致通胀率上升方面的技巧。在政策制定者和投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给在位者提供了一个机会去创造“诺德豪斯式”经济循环,正如库克曼和梅尔泽所说:公众关于政府行为和经济状况只有不完全的信息,社会最佳经济决策与支持最大化选择可能偏离……,当政策制定者是一个力图获得选举者的最大支持的政治家时,审慎会导致社会的次优结果,这种与最佳状态的偏离是“民主的代价”。然而,在理性机会主义模型中,这些政治诱致的循环并不那么严重,而且比诺德豪斯模型预期的持续时间要短。

5.理性党派模型。在“理性预期革命”之后,理论家对政策制定者通过总量管理政策影响实际经济活动的能力产生了怀疑,阿莱西纳证明,总量不稳定性的党派理论在结合理性预期假说的模型中仍然适用。阿莱西纳发展的选举理论的框架受到博弈论思路的严重影响,然而阿莱西纳不是采用新古典市场结清假定,他应用的是费希尔(fischer )介绍的名义工资合约框架,费希尔的重要贡献是证明,新古典政策无效性主要是由于工资和物价的适应性而不是理性预期假定。当名义工资合约在选举之前的间隙签订时,如果需求管理政策显示出政策偏向,就会产生选举后通货膨胀突然袭击的潜力。

阿莱西纳检验了有着不同的宏观经济政策偏好的两个政党之间的相互作用。第二代党派模型中有如下假定:

(1)经济被描述为一个预期扩大的菲利普斯曲线。

(2)通货膨胀的预期是非理性的。

(3 )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利用财政货币政策的总量需求管理直接控制通货膨胀。

(4)政治家是有意识形态倾向的,而且服从党派利益, 与右翼政党相比,左派政党相对更考虑增长和失业,而相对不重视通胀。

(5)选民意识到党派差异, 并投票给那个能够提供与他们偏好一致结果的党。

在这个框架下,阿莱西纳假定,个人人签订一个无条件的名义工资合约,目标是保持实际工资与(失业)自然增长率一致。然而,个人人设定名义工资增长率等于他们对通胀的理性预期。假如选举结果是事前不确定的,个人人不知道哪种总需求政策将在选举后被实行。这就创造了一个环境,未预期到的通胀的变化带来产出和失业与它们的自然率的偏差。

给定这些因素,理性政党理论有如下可检验的含义:

(1)模型预计,在右翼政党获得选举后, 会有暂时的衰退和失业的增加(与诺德豪斯模型相似)。

(2)理性党派理论指出, 在左派政党获得选举后会有一个产出和就业的扩张,伴随通胀的加速(与诺德豪斯模型相反)。

(3)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实际效果是临时的, 随着通胀预期的调整,在现任的后一半任期中,产出和就业的增长会回到它们的自然率,但在左派政府情况下通胀要比选举时高。

(4)两个政党之间意识形态信念越强, 选举结果就越具有不确定性,随着政策体制的变化,对产出和就业的妨害就越大。

(5)不象第一代政党派模型, 理性党派理论指出政治波动对失业和增长的干扰将是暂时的,在现任者的后一半任期,实际变量会回到它们的自然率。

在过去十年,大量文献探讨了经验证据,关于宏观非稳定性政治—经济模型,在经合组织工业国家,阿尔特(alt )和阿莱西纳得出结论,这些调查对两类结论提供了支持:第一,以理性选择的计划和理性预期为基础的政治循环的新理论,与他们的前辈相比更成功。第二,党派模型比机会主义模型更为有效,如对政治导致gnp增长, 失业和通胀的宏观经济波动的解释。

三、新政治宏观经济学对宏观经济问题的讨论

70年代中期以来,许多经合组织国家累积了大量公债,这种债务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上升在和平时期的同类经济中是空前的,也是与“税收平滑”理论提出的最优财政政策的新古典思路很难相符的。希腊、意大利、爱尔兰累积公债比率在1990年超过95%,其他如法国等不到50%。

为解释这些国家的经验与这些债务比率上升的时间之间的变动,阿莱西纳和帕罗蒂(perotti)指出:一个政治制度因素的协议是关键,在解释这样的差异时,他们认为两个最重要的因素是:

(1)围绕预算过程的各种规则和条例。

(2)政府的结构,如选举人是系统倾向于大联盟, 还是单一党的政府。

面对大的经济危机,较弱的联盟政府容易推迟必要的财政调节。一个社会计划者对经济危机会迅速作出反应,而在党派和机会主义政治的现实世界,摩擦战会延迟必要的财政调整。

阿莱西纳和帕罗蒂的研究也证明,财政调节的性质(构成)与它的成功是直接相关的。有两种调节方式,第一种财政调节靠削减支出、转移支付和公共部门工资与就业;第二种调节主要依靠广泛地增税和减少公共投资。阿莱西纳和帕罗蒂发现第一种调节使得预算更持续一致,第二种调节则更加扩张,而且迅速被预算的更加恶化颠倒过来,还有相反的经济后果。

增长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也找到了说明政治不稳定降低增长的强有力证据,主要是由于不确定性的增加对投资有负作用,阿莱西纳和帕罗蒂的结论是:一个良好的和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是经济增长的必备条件。而且,他们还指出,财富和收入不均的程度越大,增长率可能越低,在高度不均的国家,有重新分配的强烈需求,而且这样的冲突一般会导致妨碍增长政策的采用。这有助于解释拉美实行民粹主义政策的压力,也说明了为什么分配冲突在韩国和日本战后增长奇迹中有严重的负作用。

对民主市场一个重要的批评是:投票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对每个选民来讲,获得更多信息的收益可能代价过高,不完全信息不可避免,政治家就会在选举之前热衷于机会主义财政行为,阿莱西纳认为,某种程度上是这种情况,但他并不过分强调这一点,因为:(1 )如果这是赤字预算的主要解释,它应该适用于每种民主,在经合组织国家,财政政策就看不到如此大的差异。(2 )与有效政策的大的偏差如巨额赤字,在选举年会很容易观察到,如果单个选民没注意到,媒体肯定会观察到。没有证据说明大量赤字会有利于一个现任者的连任。阿莱西纳认为利益冲突比不对称信息要重要得多。

阿莱西纳认为,竞选意味着动态不一致,如果选民是理性和有远见的,政党不能只关心获胜,而也要考虑一旦获选后实行的政策,这种情况下会出现动态不一致,政党有动机集中的讲演增加其竞选机会,然而如果获选政党没有履行其选举演讲,有一种激励使它采取它最偏好的政策而不是在演说中宣布的政策,如果投票者是理性的,他们会考虑这种激励。因此,一般地说,在一次性选举博弈中唯一的时间一致均衡是不可能收敛的,两党采取它最偏好的政策,选民会理性地预期到这一结果,党派讲演的完全兑现只能来自一种限制性情形:党派和选民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无限地重复博弈,完全或者部分的政策收敛可能是政策竞争的结果。事实上,如果候选人有凹形的目标函数,福利最大化政策规则就意味着党派政策的完全收敛。

阿莱西纳和诺瑞尔•罗比尼(nouriel ronbini )在“经合组织经济中的政治循环”一文中(1992)研究了经济增长、失业和通胀的动态变化是否受选举和政府更迭的时机的影响。样本包括过去三十年里18个经合组织国家,检验了几个政治模型的含义,有“机会主义”和“党派”的模型,也比较了“理性”模型与传统研究,结论如下:(1 )诺德豪斯1975年构造的关于产出和失业的“政治商业循环”假说总体上与数据不符。(2)选举之后通胀立即提高, 可能是选举前扩张的货币和财政政策的结果。(3)有证据证明,在产出和就业有暂时的政党差异,在通胀率上有长期的党派差异。(4 )事实上在产出增长和失业上没有永久的党派差异。

四、理性党派理论的政策含义

理性党派理论的基本思想是:如果工资调整较缓慢,通胀率的变化是和政府创造的实际经济活动与其自然率的临时偏离这一变化相联系的,在一个右翼政府的初期,产出增长是低于其自然水平的,失业率是高于自然水平的。左翼政府则正好相反。在预期价格和工资调整之后,产出和就业回到它们的自然水平,经济景气应该是独立于执政党派的。然而在整个左翼政府时期,通胀率可能保持较高水平,这意味着理性党派理论与经验证据是一致的,特别是一些两党制政体的国家或者可以明确区分为左派运动的国家,反之亦然。在经常出现政府的大联盟政府国家,理性党派理论是不太适用的,事实上趋向于失败。

阿莱西纳认为,党派理性模型是“实证”的,而不是“规范”的,因此它没有任何直接的政策含义。然而模型能够被用于规范的指导。首先,模型提出中央银行独立性,使货币政策与政党影响隔离,可以降低货币和实际变化性的程度。其次,关于政策制度,模型指出,比例上的选举体制导致妥协和政策温和,这减轻党派波动和极化主义,但可能导致政策制定的停顿,特别是关于财政问题。多数派制度使得两党制有着对立的特征,更多的政策两极化而没有政策停顿,两党制的极端情况不可能是最优的,尽管欧洲的超级联合政府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

理性党派理论的主要不足之处在于:工资形成机制被假定为外生的而不是来自于最佳个人行为。最近关于政治和宏观经济相互作用的最重要的启示和政治含义,首先就是政策是如何决定的,这关系到结果。其次,当考虑“最佳制度建设”时,不能忽视利益冲突。最后,以“社会计划者”为基础的模型不能完全解释经验证据,对于政策展望可能误导和毫无用处。

总之,最近的政治—经济研究抛弃了“善心的社会计划者”假说。在民主国家现实中,政策制定是由选举出来的政治家决定的,不可避免要受党派的和机会主义激励的影响。因此,分析政策选择的规范思路不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与最佳政策规则的巨大偏离会发生,政治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一种现实,将制度约束、分配冲突、机会主义和意识形态动机考虑进来,政治—经济模型能更好地解释重要的宏观经济现象的变化,如总量不稳定、通胀、失业、公债和经济增长,正如政治学家不能忽视经济力量,来自于新政治宏观经济学研究的启示就是对经济政策的实证模型感兴趣的经济学家不能也不应该忽视政治舞台。

【参考文献】

①alesina, a. "credibility and policy convergence in atwo-party system with rational voters. " american economicreview, 1988, vol. 78, pp796-806.

②alesina, a. and r. perotti,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growth: a critical survey of the literature, " world bankeconomic review, 1994, vol. 8,

【编 者 按】351-371.

③alesina,a.and r.perotti, "fiscal discipline and the budget proces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6,vol.86, pp401-407.

第2篇

一、中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挑战实质上是政治学说的挑战

说中国政治发展面临的挑战就是政治学说的挑战,包含着两层含义。首先,政治学理论落后于现实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解释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其次,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中国与国际社会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受到国际因素的制约日益明显,然而,国内的政治学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两者之间的互动和矛盾,其实质则恰恰是我们的理论远远落后于国际社会的政治学发展。那么,当今我们的政治学理论的困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1.缺乏解释力。当代中国的政治学理论,无论从体系和内容上,还是从它对中国社会发展的意义上讲,都还称不上是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现有的政治学理论对现实的社会运动缺乏足够的解释力。

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首先来源于理论与现实的结合,也就是说理论研究不能脱离政治现实这个客观的“事实”。在当代社会,不能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学科,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对政治学理论而言,注重对政治现实的客观规律的科学研究是首要的要求,在这一前提下,我们才能探索并创造出一种符合社会需要、与中国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相适应的政治理论来。然而,当今中国的政治学理论之所以对现实缺乏应有的解释力,正是由于我们脱离了具体的政治现实,从而构筑的政治理论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

这种理论脱离实际的一个方面的表现是以西方的政治学理论来裁剪中国的现实。自政治学研究恢复以来,中国的政治学开创者们首先是从介绍和引进西方的政治学体系来建构自己的政治学理论体系的。由于理论体系和理论观点的移植存在着一个历史文化土壤的问题,建立在西方传统文化基础上的现代政治学理论体系,在解释历史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中国社会的政治现象时,其科学性和解释力是令人怀疑的。不过,这种现象在政治学的初创时期是难以避免的。然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们的政治学理论至今尚停留在恢复初期的水平上,以不断出现的西方新的政治学理论流派和理论观点来简单地比附中国变化中的现实,甚至以此来衡量我们是否达到了种种所谓的标准。比如所谓的新权威主义、市民社会、世俗化理论等等,根据这些理论观点作出的有关分析实际上不是对“中国社会”而是对“西方社会”的分析,因为像市民社会、文化的世俗化等西方意义上的问题在中国并不存在;即使存在一些与西方社会看起来相似的问题,我们的理论并没有作出与中国的实际相符合的分析。政治学理论研究中的这一现象在经济学等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中同样存在,反映了我们理论研究的一种普遍现象。

政治学理论研究中理论脱离实际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这一做法与上述做法一样削弱了它对社会和政治现实的解释力。中国政治学的恢复、创建和发展始终是与研究者们整理和梳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联系在一起的,尽管这一整理和梳理工作中注解的成分多于创见的成分。然而,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基本原理来系统地、具体地分析中国社会政治的研究,则还没有出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研究还停留在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述的阶段上,致使我们的政治实践经常出现一些看似马克思主义的,实则非马克思主义的现象,给我们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比如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和“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两个基本的理论命题及其关系不是搞得很清楚,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之所以在注重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的同时却始终树立不起科学的政治大局观,其原因就在这里。政治学的理论与现实相脱离的这两个具体表现,阻碍了我们对现实中的敏感问题进行科学的研究,政治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创新问题、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正义问题、产权变革过程中的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我们的政治学理论还没能作出科学的研究和回答,而现有的政治理论在这些方面显然是缺乏解释力的。

2.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不能结合。缺乏解释力的再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不能在理论上很好地统一起来,致使政治学理论研究即使结合着现实政治也只能游离于真正的现实之外。

在政治理论中,对于政治现实的事实判断和依据政治事实对人的意义作出价值判断是不同的,但由于政治本来就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而不可能做到像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那样的“价值祛除”,因此,政治理论还必须同时实现这两种不同的判断的统一和结合。尽管政治事实作为一种客观的现实具有可解释、可预测、可检验性等特点,而价值判断则缺乏可资检验的公共准则,但是,如果不对政治事实的价值作出分析,政治理论所描述的就只是物理事实而不是政治事实。在我国当今的政治学理论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没有实现很好的结合。理论研究并没有从政治“是什么”的事实判断中推演出现实政治“应该如何”的价值判断来。一方面,政治学更多地注重于描述政治现象和政治事实“是什么”的问题,而且即使是这种描述也不是很客观和科学的,但对于政治价值和利益,则没有形成独立的判断,这样,政治学没能提出有益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真知灼见;另一方面,政治学在对政治事实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面对变化中的利益和价值的纠纷不能形成新的机制准则,至多是描述已有的政治价值,从而割裂了政治价值的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统一。上述两方面的割裂在政治学所回避的敏感的现实问题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

事实和价值在政治理论中不能有机地统一起来,是与现当代政治学的方法论更新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实际上也是方法论上的悖论。这种割裂或悖论,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上早已出现了,而且直到现在,从传统的方法论到行为主义方法论和后行为主义方法论的发展,都没法克服这种悖论。由于我们的政治学理论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步西方政治学之后尘”的,因此在介绍、引进西方的政治学理论从而构筑自己的政治学理论体系时,的确也很难克服这一悖论。问题是要使我们的政治理论具有解释力,具有为现实的政治服务的功能,在介绍和引进西方政治学理论体系及其方法论的时候就应该注意避免“引进”这种悖论,这一点我们是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3.概念不清。“政治”这一政治学的基本概念的界定是实现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相统一的前提。虽然一说起政治,似乎每个人都明白大概是什么东西,而要给它下一个能得到公认的确切定义,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政治学对政治“是什么”的问题一直没有能够形成共识,这使政治学理论中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也就是不能使政治学形成为一门科学。在当代中国,我们对政治的理解往往是不很清晰的,毛泽东指出政治是统帅、是灵魂,而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却相信经济是统帅,政治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探讨也是浅尝辄止。

在这里,限于篇幅,我们没有必要对几千年来众说纷纭的政治含义进行系统的分析,我们想说明,如果对政治的概念不能有一个相对一致的定义,不单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完善是不可能的,而且政治学作为一门基础性和实践性的学科,它也不能对社会的现实和变化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我们认为,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基本方法论出发,政治的含义一般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加以理解。狭义的政治概念是就政治活动自身的特点和方式而言的,这类政治定义均指出政治是与经济活动、文化活动、家庭和社会活动等不同的一种独特的人类社会现象。虽然自古以来人们对政治的理解不尽相同,但通常都把政治与公共的权力、权威、控制、统治联系在一起,从而使政治与其他社会现象区别开来。与狭义的政治概念不同,广义政治概念是把政治看作与各种社会现象相联系的,涵盖经济、社会、军事、科技等一切事务而且又高于这些事务的事物,是统率全局的东西。这与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是最高学术颇有神似之处,只是亚氏是就学问的问题而言,而狭义政治观与广义政治观的区分主要是就社会现实生活而言的。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上,众多的政治观如总体政治说、关系政治说、功能政治说、管理政治说、经济政治说、道德政治说等基本属于广义的政治概念。就广义的政治而言,它就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获得权力、分享权力、支配权力和使用权力的问题,而是有着更重要的目的和更基本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既从狭义上、也从广义上使用政治概念。就狭义而言,马克思主义指出政治就是阶级斗争,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就广义而言,马克思主义又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是统帅、灵魂和大局。例如,列宁曾提出“经济方面的政治”、“国家建设的政治”等等,以区别于“阶级斗争”的政治,很明显,前者是广义政治,后者是狭义政治。从本质上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总的来说主要是一种广义的政治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与西方学者政治观的一个重要差别。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是从政治与经济、社会、文化等联系的角度来理解政治和界定政治的,而不像一些西方学者那样把政治看作是一种孤立现象。马克思主义对政治的论述作为一般的政治定义不是抽象的普遍,而是包含着特殊内容的丰富性的普遍。就政治与经济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与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就政治与社会结构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分化是一个基本的政治现象,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而任何政治斗争也是阶级斗争;就政治与军事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有时要诉诸战争或暴力的手段,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就政治与文化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因而也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就政治与科技而言,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它必须与政治上层建筑发生联系。总之,政治一经诞生,就位于社会生活的核心,联系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亦即从广义上说,政治是一个社会大系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纳入政治的领域。正因为如此,政治才是统帅、是大局。

尽管狭义的政治与广义的政治对于把握政治的内涵都是必不可少的,但相对而言,在社会主义时期,广义的政治观具有更重要的价值。无产阶级的革命领袖都十分善于从广义上把握政治的内容。邓小平同志所以是一个杰出的战略家和政治家,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正是由于他从来不是仅仅从狭义的政治看政治,从单纯的经济看经济,而是首先从政治的高度看经济问题,从经济的角度看政治问题,因此才能得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当前中国最大的政治的结论。

对政治的概念作出恰当的界定,还需要以政治的内涵为线索,找出政治现象的范围,并对这些范围加以研究,我们可以把政治的这一领域称为政治的外延。政治的外延构成了政治上层建筑的全部内容,包含十分广泛而又多样的领域,它包括政治体系、政治制度、政治文化和政治决策四个基本层面。这四个层面的外延构成了政治的丰富体系,了解政治、理解政治,尤其是实践中具体的政治运作过程,如果不是从这四个基本的层面把政治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审视,或者仅仅从这四个层面的某一个层面来审视,那么政治的理论和现实都将有可能误入歧途。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的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与“政治”这一概念是什么没有搞清楚有关,在这一点上,政治学理论应该承担起主要的责任。

二、当代中国政治学发展的机遇

尽管政治学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困境,但与此同时,政治学的发展也有着很多的机遇,也许,挑战和困境本身就是政治学可得以发展的一个条件。

理论变革往往是社会变革的先导,但客观上需要把社会变革及其实践上升为一种系统的理论体系时,社会变革就成为理论变革的推动力,这种推动力就是理论发展的机遇。就政治学理论而言,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学的恢复发展过程看,我们发现,第一,在每次重大的社会、政治、经济变革之前或之际,都必然发生某种重大的理论争论。比如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的争论、“十三大”之前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等等。第二,每次政治理论的发展,既适应社会政治生活的需要,同时也受到当时政治环境的制约。这样,迄今为止的政治理论的局限性是很明显的,例如政治理论的发展只是局限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上,缺乏整体协调,使政治学理论不成体系;同时,由于方法论的问题以及政治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政治学理论很难对政治现实作出真正科学的分析。转贴于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为政治学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同时也给政治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而且还是个政治发展的问题。它要求社会能够协调发展,也要求政治学从整体上有一个系统的研究,因此,政治理论的研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分析政治对市场经济建设的作用这一点上,而应该从更加宽广的范围来研究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从现实政治的层面看,对于政治概念的阐明就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毋庸讳言,我们对于政治的理论研究总的来说未能赶上时代赋予它的要求,现实政治总是走在理论研究的前面,而理论研究常常落在时展的后面。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在社会政治领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变化、新趋向,这就赋予政治以鲜活的内容和意义,同时也等待政治学作出回答和探讨。比如,为什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仍要强调讲政治?为什么经济发展了,腐败现象也增多了,这是不是一个必然现象?为什么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常常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这与政治问题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还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通过深入的研究来回答,而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就要弄清政治的内涵和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实的问题对于政治研究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机遇。如果政治学能回答这些问题,它就能够获得生机和发展。如果我们不能回答伟大的时代和活生生的现实所提出的问题,而是照本宣科,因循守旧,那么政治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2.当代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政治与经济交互作用的过程,即使有的人想把政治与经济割裂开来,也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由于政治与经济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使两者水乳交融,虽然从学理上可以把政治与经济作出区分并分别加以论述,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政治与经济往往是难解难分的。无论你承认不承认、看到没看到政治与经济的交互作用,事实上是政治离不开经济,经济也离不开政治;政治之中有经济,经济之中也有政治。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经济工作和经济领域就更加包含着政治问题,因为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经济建设本身就具有社会主义的政治性质。例如,怎样发展经济,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还是搞私有化?分配中要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依靠谁来发展经济?工人阶级还是不是国有企业的主人?近些年来,国有资产流失惊人,如何有效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这些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反过来说,政治或政府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经济性的,如由政府所承担和进行的税收、能源保护、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共设施建设、经济的宠观调控和经济体制改革等等。如果硬把政治与经济割裂开来,以为经济问题就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些是纯粹的经济事务,那些是单纯的政治事务,就不仅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而且可以说连一般的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常识都没有,因而也不可能正确分析和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

3.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并不是抽象的、空洞的东西,而是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基础,具有特定的经济内容。经济问题聚集到一定程度,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必然转化为政治问题。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理对于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政治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通货膨胀、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等本来只是经济问题,但如果发展到较为严重的程度,就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了,而会变成政治问题。这一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加以充分的注意。同样,经济成分的变化、私有经济的发展,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反映到政治领域中来。当然,“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虽说明了政治的经济根源,但并不意味着随便什么经济问题都具有政治的含义。一般的经济问题通常并不构成政治问题,甚至围绕经济问题所展开的某些利益冲突也不一定属于政治的范畴。政治理论必须研究,在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中,政治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应该如何发挥政治的统帅作用。

第3篇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继承和发展。要显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就要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和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因袭关系和根本区别。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结合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实际,在政治实践中对于政治的含义作了多方面的论述,构成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基本内容。其中,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创立,为人们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政治的含义提供了基础。

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人与本文由收集整理人关系的总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种族等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显而易见,政治关系是这些关系中的一种,“人们的政治关系同人们在其中相处的一切关系一样也是社会的、公共的关系。”所以,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释政治基本角度是社会关系,它确定政治关系的基本依据是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

(二)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这点从本质上说明了经济的属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这里的经济是指特定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包含生产资料所有权关系,生产过程中的支配和被支配关系,以及生产成果的分配关系。而社会经济关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起决定性作用,政治关系的运行根本上也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反映和体现了经济关系的根本要求。所以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三)政治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

它强调国家既是人类政治行为的特定场所,也是政治活动的首要主体。这点从主体性角度说明了政治的特征。国家政权是政治生活的中心内容,一切政治现象都与其有着紧密的联系。社会生活中的其它利益要求,如经济利益、民族利益等都可以通过国家政权来保证和实现。因此,全部政治生活的基本和根本问题就是国家政权问题。国家是阶级社会生活中的公共权力,一方面,国家政权是政治统治的核心工具和根本手段。另一方面,国家政权是民主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有效机构。

(四)政治在一定层面上就是阶级斗争

这点说明政治的运行具有阶级性。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无产阶级为争取解放而与世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关系”。此外,政治还包括非对抗阶级阶级之间的关系,如无产阶级对本阶级群众,对农民的关系,还包括如民族关系在内的其它社会关系。在阶级被消灭以后,政治的内容就会成为人民的内部关系。

二、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逻辑结构及其内容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是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理论的基本观点、原理和概念等核心范畴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整体中,结合中国的历史和时代特点形成的政治观。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继承和发展。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首先以政治存在为逻辑起点,阐述政治权利、政治主体等问题。其次依据“政治存在决定政治意识”推出政治心理、政治文化、政治思想、政治制度等问题。再次阐述由政治意识引发的政治实践,如革命、改革、民主等问题。最后达到政治文明,这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的逻辑终点。

(一)政治存在

政治存在是政治体系的客观基础,是政治发展的物质承担者。政治权力和政治主体是政治存在的两个重要内容。

政治权力是政治生活中带有强制性的一种影响与被影响,支配与被支配,制约与服从的关系。首先,政治权力是一种公共的社会权力,是权力在政治领域中的特殊表现。反映的是政治实践主体之间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其次政治权力主体是占有或行使权力的个人或团体,主要指统治阶级的具体体现者即政府,此外还包括阶级、政治组织和社会集团,以及个人等。最后,政治权力的主要目的表现为政治利益。这也是政治权力存在的基础和形成的重要条件。

政治主体是政治实践活动的能动承担者。政治主体是为实现其特定政治利益而参与政治生活的个人或群体。政治主体可以分为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群体主体主要包括阶级、政府和政治团体;个体主体主要包括公民、政治家和行政官僚。政治主体的利益在实际的政治过程中转化为权利主体的政治意志和政治行为,从而施加于客体。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重点关照政治权力和政治主体,不断巩固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权和日益深化完善人民政治主体地位,形成一系列人民观,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功由全体人民共享。此外,不断致力于新型政党的建设,如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政党。

(二)政治意识

政治意识与政治存在这两大部分一起构成政治系统。政治意识标志着政治生活的精神方面和精神过程。政治意识是政治存在的反映,政治意识是政治制度的思想基础,也是政治实践的逻辑起点,它是引发政治实践的理性力量。政治意识主要包括政治心理、政治思想和政治文化。

政治心理就是政治主体在政治活动中,对政治存在自发直观的心理反映,它本质上是政治主体的政治习俗、政治情感、政治动机、政治态度和政治信念的总和,表现为人们对政治生活某一特定方面的认识、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愿望和信念等。

政治思想简单来说是指通过政治思考形成的政治观点和政治学说。政治思想是政治主体对政治存在的理性反映,是在对政治问题思考中形成的观点、想法的总和,它是政治意识理论化、系统化、和自觉化的表现形态。

政治文化是反映全部政治现象的文化总和,是社会意识中反映一切政治现象的观念形态,是政治意识的存在形式。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观重视政治意识的能动作用,不断完善执政理念和各项政治制度,通过科学的制度建设,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体制基础,形成制度文明,进而创建政治文明。

(三)、政治实践

政治实践是政治主体为实现自身政治利益而运用中介能动地改造政治关系的物质活动。它是连接政治主体与政治环境的纽带,是政治主体实现其政治诉求的关键环节。政治实践也是实现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政治实践是政治主体的存在方式,是政治关系的调控活动,是政治发展的内生动力。政治实践包含政治革命、政治改革和政治民主三个主要部分。

第4篇

关键词:社会转型;经济体制;宪政

一、以经济体制转型为主导的中国社会转型

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迁,处于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可称之为转型社会,转型社会具有别于常态社会的基本特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社会就进入了转型期。中国的社会转型是由中国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所引发的社会结构的整体性的变迁,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可以简约地表述为: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政治领域的法治化,文化领域的多元化。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中国逐步形成了通过高度集权的指令来发展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后的实践证明了,这种未能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及时转型的经济体制,是不具有长期性的。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国就进入了经济体制的转型期,而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和发展,其影响并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和发展,中国社会在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发展。

中国的社会转型,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给中国带来了生机,但同时也带来了社会的危机。在这一时期,由于社会权力和资源的转移和重新配置,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权威出现了流失,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发展方向发生了改变,社会群体之间、个体之间、不同的社会力量之间的竞争和冲突加剧,从而易使中国陷入一种“社会失范”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可能构成中国社会真正的危机,也可能是推动中国宪政发展的力量。

二、中国语境下宪政当有的内涵

宪政概念对于中国来说是西方的舶来品。西方学者关于宪政概念的阐述相当丰富,他们或从立宪政体(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所包含的要素,或以宪法对政府权限的制约,或以宪政蕴涵的法治要义,甚至从宽泛的多视角来解释宪政。他们的基本认识包括:(1)宪政以“法之法”的宪法为基础;(2)宪政意味着对于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制度安排,它保障公民权利并制约政府权力;(3)宪政是法治的政治秩序;(4)宪政包含着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而其中控制政府(权力)是西方宪政最核心的内容。宪政概念是在近代传至中国的,而对新中国学者定义宪政有很大影响的是毛泽东的定义——“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学者们普遍将民主、民主政治视为宪政的内涵要素。

关于宪政的内涵,中外学者在认识上存在着诸多的差异,就是中国学者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也是仁者见仁。笔者认为,要对中国语境下宪政的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必须明确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要明确宪政和宪法的区别。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而且成文宪法越是频繁变换的国家,往往越表明这个国家缺乏宪政。宪政是一种文化传统、民族精神、思维方式、行为习惯、是宪法理念和宪法价值规范得以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的状态,是静态的宪法动态化的过程。如英国是世界上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却是世界宪政的发祥地之一,是至今世界范围内最具有宪政精神的国家之一。英国之所以不将宪法诉诸于正式文件,是因为对专断的控制的宪政精神已经根植于民族传统及公民的信念之中,制定一部成文宪法已经显得多余。

其次要明确宪政应当包含哪些理念。当代中国语境下的宪政理念应当包含以下四个要素:一是民主的宪政理念。现代各国,那些以一种反映现代政治文明的宪法为依据而形成的政治体制,一般地被称之为“宪政”,而在现代世界上,大多数的宪政体制都是不同形式的民主政治体制。毛泽东同志早在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宪政》一文中曾经指出:“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政治” ;“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这就是说,宪政是与宪法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民主政体,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宪政就是“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体制确定下来,以便巩固这种民主体制,发展这种民主体制。”

二是人权至上的宪政理念。人权即人的权利,是人(或其结合)应当享有和实际享有的,并被社会承认的权利的总和。人权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就近现代大多数国家宪法的形成历史来看,人权口号的提出是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成果的一个总结,或者是吸取了反对专制主义、反法西斯主义斗争的历史教训,如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等。再如,近代各民主政体国家的一些宪法,则吸取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制订的《联合国宪章》,以及后来逐渐形成的《国际人权宪章》等内容。这样,一般宪法的基本原则,都包括了维护基本人权的内容。因此,保障人权作为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理应成为宪政理念的当有内容,并成为判断宪法是否为“良宪”的重要标准。

三是权力有限的宪政理念。“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在不分权的情况下,政府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种种弊端,如权力易于形成专制政府和领导个人权威,形成绝对权力,导致最高权力的控制缺失,造成权力对责任的背离,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宪法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划定国家权力的范围并为其设立一套理性的运行规则和机制,一切国家权力的运行都必须置于宪法预设的控制之下,对权力予以有效地防范和制约,这是保证个人权利不受政府权力肆意侵犯的制度性前提。权力必须受到规范和制约,这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也是一条普遍的政治规律。宪法的精神实质是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个人权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宪法”就是“限法”,“宪政”就是“限政”,即国家权力必须通过分权制衡和法治才能得到有效的限制。

四是法治治理的宪政理念。近代以来的政治发展经验越来越证明一个真理:只有建立起一种法治社会,才能真正限制权力,真正保障人权。而这恰恰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成果——通过宪法确立一种以法治为基础的政治体制。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宪政。

三、转型期的中国为宪政理念的培育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5篇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巨大的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就会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如果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超越生产力或者落后于生产力,都会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二、生产与消费

生产决定消费,消费资料的种类、数量、质量都是通过生产创造出来的。同时,消费也反作用于生产,它可以促进或阻碍生产的发展。

三、物质与意识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推动人的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从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一句话,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

四、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它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社会意识一旦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能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相反,落后的、反动的、不科学的社会意识则会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五、实践与认识

实践对人们的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对实践起重大的指导作用;真理、科学理论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

六、经济与政治

政治不是脱离经济而孤立存在的,而是根源于经济的。政治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矗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与政治的关系从属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先进的上层建筑能够促进新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和巩固;落后的上层建筑则会破坏新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和巩固。

七、国体与政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学习上述原理时,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决定”作用与“反作用”是两种不同含义、不同性质的作用

“决定”作用指前者是后者的先决条件,前者对后者起主导作用;“反作用”是与“决定”作用相反的作用,指后者对前者的影响。“决定”作用是第一性的;“反作用”是第二性,它受“决定”作用的制约,是以其为它的前提和基础的。所谓“相对独立性”正体现了这一含义。因此,我们不能将两种作用平列或等量齐观。否则,就会犯“均衡论”的错误。

2.“决定”作用与“反作用”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承认前者必须同时承认后者,两者缺一不可。我们不能以一方的存在去否认另一方的存在。否则,就犯了“一点论”的错误,在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上则会犯机械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错误。

3.要注意把握方向

相反的两种反作用在学习以上各对概念的相互关系原理时,仅仅看到后者对前者有反作用是远远不够的,这对我们分析、解决问题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必须具体地把握事物的特殊本质,注意区分方向相反的两种反作用,即促进、推动作用与阻碍、破坏作用。懂得了这一点就能加深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并指导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发挥反作用,做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

例如,当我们运用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分析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相互关系时,就应注意区分意识的反作用的两种情形,从而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不仅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还要做到“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制止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坚决治理一些地方社会治安不好和环境脏、乱、差的状况”。

4.正确理解“反映”的含义

第6篇

关键词 高中;政治;教材

纵观高中政治教材,学科教学目的就是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思想政治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他主要包括自我学习能力、观察能力、理解吸收能力和实践运动能力,其中,理解吸收能力是各种能力的基础,是提高学生智力的核心,是升华各种高层次思维能力诸如分析、比较、判断、综合能力的必要条件。《考试说明》中明确界定,理解能力就是理解经济常识、政治常识、哲学常识等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念。简单的说,就是了解和领会,它是一个通过揭露事物或现象间的内外联系而认识新事物或现象的过程。理解能力之所以是基础、是核心,还体现着政治学科高考考查的侧重方面,对基础知识即政治学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的理解一直是高考的重点,据统计,理解能力的考查约占41%。综上所述,无论基于学科教学任务和目标的完成,还是着眼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发展,亦或迎战政治学科的高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都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那么,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呢?在教学实践中,我摸索出以下几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分清层次,全面把握

对基本概念和观念的理解要分清层次,全面把握。所谓分清层次,从基本概念和观点自身切入,从语言表述的层面和所含意义的深度上进行多层次的理解,即引导学生把精炼规范的语言表述分解为含义、内容、特点、实质、属性、地位、作用以及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发展变化的趋势等多个层面,逐一去了解和领会。例如人教版必修2政治生活中第八课第二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际利益》一课中有一个基本概念和两个基本观点。对“国际关系”这一概念的把握,可引导学生从其含义、内容、特点、形式四个意思层面进行理解;把握“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这一基本观点可引导学生从原因、表现和具体要求几个意义层面进行了解;同样,可以从主要内容、根本原因、维护措施或实践主题几个层面引导学生领悟“坚定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这一基本观点。

所谓全面把握,是指要抓住基本概念和观点与其它知识的横向联系和本质区别,例如,人教版必修1经济生活中第九课第二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课,既要引导学生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它产生的必然性,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又要引导学生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和运行中宏观调控的意义和手段,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本质区别,通过横向联系,从广度上更全面地理解基本的概念和观点。

二、分繁化简,步步为营

对某些较难掌握的概念和观点,可引导学生分繁化简,步步为营,去进行理解,即把概念或观点的内容分解或若干相互联系、步步深化的点或面,抓住这些点或面的相互关系来理解概念或观点。例如在讲授人教版必修2政治生活中第七课第二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一课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概念时,分解为四步:一回忆已学相关历史和地理知识;二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地位、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及自治权;三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四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和优越性。这样层次剖析,最后串联起来,导出结论,使学生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一个完整全面的理解。

三、引征实例,启发感悟

政治学中的概念和观点语言表述凝练规范严密,且内涵严谨深刻丰富,单纯的“复印”式讲解或强制性记忆,既不利于学生理解把握,也容易引发学生的厌烦感和抵触情绪。教学实践中要善于选用典型而又熟悉的事例来启发学生,诱导学生从事例中发现问题,悟出事理,从而实现对概念和观点准确理解。例如讲授《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际利益》一课时,引用英国前首相丘吉尔的一句话:“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一名言。为引导学生领悟到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这一基本观点时采用相关资源:中国解决同周边邻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立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其基本含义是:第一,属我;第二,对领土争议,在不具备彻底解决的条件下,可以先不谈归属,而把争议搁置起来。第三,对有些有争议的领土,进行共同开发;早在2001年中俄之间签订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约定双方已互为重要的战略协作伙伴,在涉及对方国家、安全和发展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另外播放《越南拉拢俄罗斯在南海开采油气》视频,通过时政事例讲解基本观点,学生容易接受。

四、分组讨论,高效互助

第7篇

旧哲学对世界的理解是抽象的。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是确立了以物质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人类世界的实在性。这不仅是确立了一种全新的哲学观,也是确立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正是通过这种全新的哲学观和思维方式,马克思超越了旧哲学对世界的抽象理解,真正将哲学理性思维与人类的现实生活联系了起来。将理性思维的真理性建立于实践的基础之上,将实践理解为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客观活动,意味着对哲学功能的全新理解。在这种理解中,现实的生活世界不再以抽象的形式呈现,哲学理论也不再玄远。因此,在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观的变革中,哲学功能的转变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任何一种哲学都不可能不解释世界,关键在于怎样解释世界,在于为什么要解释世界,而这恰恰取决于这种哲学对哲学功能的预设。马克思之前的一切哲学都无例外地将哲学仅仅视为穷究世界之理的学问,无论它们对世界是“从客观的形式去理解”还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都不可能不陷于对世界的抽象解释。现实的生活世界是活生生的、历史地发展着的,而单纯的解释就是说明和分析,是不可能以活体为对象的,因此,对于马克思之前的旧哲学来说现实的生活世界在其视野之外。旧哲学之所以不能理解“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48页。)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从来就没有打算这样做,在于它们对哲学功能单纯的解释性预设。旧哲学只是想解释世界,因此,它就只是把自然看作僵死的解释对象,而把人看作是独立于自然存在的解释者。在这样一种视域中,人和自然是相互分离的存在。由于作为主观者的人站在作为客观者的世界之外,世界也就只能以两种可能的方式获得理解:一种是纯客观方式的理解,即“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另一种是纯主观方式的理解,即从人“抽象的”、“能动的方面”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48页。)毫无疑问,只要哲学没有打算在头脑之外说明头脑,它就不可能不受到头脑的束缚。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相信密涅瓦的猫头鹰只有到黄昏时才起飞,相信只有当对象成为一种客观性存在时才能为哲学所把握,因此,旧哲学也就不可能在建构生活世界中发挥作用。马克思哲学观中的革命因素首先在于它对哲学功能的革命性预设,在于它不满足于哲学解释世界的功能,因此,它必然将哲学理解为照亮人间未来之路的普罗米修斯之火。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马克思自己对哲学所作的说明,即哲学只有通过改变世界的活动才能证明自己的真理性和存在的价值,才能证明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这其实包含了马克思对哲学功能的预设,并且其哲学观的确立也有赖于这一预设。马克思并不是为了比前人更好地解释世界而进行哲学变革的,从一开始,他就将变革哲学的目的与改造世界的目的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这一点,使他能够撇开纯粹的经院哲学问题而在人的现实活动中寻找思维的此岸性,使他能够看到以往的哲学家们所无法看到的实践的价值。马克思从来反对将哲学理解为一种建构抽象世界观的活动,在他看来,哲学如果不为解除人间的饥饿而发挥作用,它就不可能是什么科学的世界观。可以设想,如果马克思没有将自己的理论活动与火热的现实生活相联系,他就不可能超越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而实现哲学观的变革。马克思哲学观的科学性、真理性和生命力,就在于它为自己所设定的改造人类生活世界的革命性目标。这决定了它不仅要通过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概括与反思而解释世界,更要通过对现实生活世界不断地批判而建构作为现实世界否定形态的理想世界。马克思说:“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48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将自己的哲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在这里,“实践的”一词的基本含义在于强调了他的现代唯物主义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而非其他。由此可见,马克思哲学观的确立与他对哲学功能的革命性理解是分不开的。

理论之所以能够改变现实的生活世界,首先在于它将生活世界作为批判的对象看待,对其持批判的态度;哲学之所以能够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亦在于它关怀时代的命运,以建构理想的生活世界为己任。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在他的原始文本中系统地阐明过自己的哲学观,他的哲学观是在对现实生活世界从未终止过的批判中体现出来的。因此,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无论“回到马克思”还是“重读马克思”,都不仅是为了更准确地解释其原始的文本,而且是为了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功能,是为了重新找回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批判精神。生活世界是变动不居的,今天的生活世界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生活世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继承马克思,因为任何一种哲学所体现出的批判精神和批判功能都不等于具体的批判本身。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具体批判可能会过时,可通过那些具体的批判而体现的批判精神和批判功能却不会过时,只要它借以建立的现实生活世界尚存。所以,人们是否可以在今天坚持马克思哲学观的关键,必将通过对如下问题的回答而显示结论:19世纪的马克思所批判的现实生活世界是否依然存在?即作为批判对象的这一现实生活世界是否依然是现实的?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多重批判纬度

勿庸置疑,马克思毕生都在致力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但他并没有看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全部历史,没有看到20世纪之后市场经济所经历的一系列改变。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全面看待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批判,并认真地从其具体批判中探讨他哲学的批判功能和批判精神。

以今天的立场看,马克思在19世纪对资本主义所作的批判,其实是对早期形态的市场经济社会的批判。总体上说,这是一个由多重纬度、多种批判共同构成的总体性批判。在这一批判中,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所作的政治批判虽然影响深远,却也只是整个批判中最为外显的部分;对市场经济的经济体系所作的经济批判虽是最深刻的内容,却也只是整个批判的一个深度切口;而对整个市场经济社会所作的总体性的社会批判才具有更为深远的内在意蕴。当年马克思针对早期市场经济社会所作出的有些具体结论可能的确已经不再适合于今天的现实,因为市场经济社会的存在形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而这意味着作为批判对象的现实生活世界的巨大改变。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马克思对早期市场经济社会的批判并非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单一政治批判,亦非对这种经济制度的单一经济批判,而是包含着多重纬度的社会批判和历史批判。而这一点恰恰就是奠立在实践观的基础之上,并包含了对现实世界和人的存在方式的全新理解的哲学批判。换言之,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所作的社会历史批判是他对生活世界的总批判,因而是以哲学的方式而不是以具体科学的方式批判现实的世界。不理解马克思哲学观与现实生活世界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哲学观的独特性和它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不理解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批判是一种社会历史的批判,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马克思哲学观实践转向的真实含义。

马克思政治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制度。这一批判显示了他对早期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强烈阶级对抗性质的现实政治生活之本质的揭示、反思和改变的诉求。借此批判,马克思所要达到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建立一种能够促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只有把实践的唯物主义哲学当作精神武器,才能改变现实的生活世界,从而实现其自身和一切人的解放;同时,哲学也只有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才能成为起到促进人的解放作用的真正现实的哲学。正因为马克思把哲学活动看作是一种现实的批判活动,他的哲学观与他的政治批判之间的联系也是现实的。他说:“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7页。)应当说,和马克思的其他批判目标相比,其政治批判目标是最为具体的,是对实践活动最具指导意义的理论批判。一方面,在这一批判中,作为具有阶级意识的无产阶级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社会主体条件,它的存在第一次使历史主体的活动和历史发展之间的互动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在早期市场经济社会中,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是一种最为现实的客观条件,它的存在以及它所导致的尖锐阶级对抗将历史主体与历史发展之间的互动变成了现实的历史运动。因此,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批判成为他所有批判中最为尖锐、最为直接、最具穿透力和最具实践价值的批判;而且,人们往往也最容易将这一批判看作是马克思对现实生活世界进行批判的标志,最容易从这一批判出发理解马克思对整个市场经济社会的批判。

与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所作的政治批判相比,他对这种政治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早期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所作的经济批判更为深刻,也更具有持久的价值。直到今天,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等理论仍然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但这里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是否可以和市场经济的经济形态相剥离?即在理论分析的意义上,对资产阶级统治所作的政治批判是否可以与对市场经济所作的经济批判相剥离?对于意识形态化的思维模式来说,这种分析本身无疑就是用超阶级的原则取代了阶级分析的标准,因而是不可取的。可是,当与意识形态对垒的坚冰被逐渐打破之后,当多种模式的市场经济的存在已经成为一种不容质疑的现实的今天,我们将必须直面这种分析。当然,对于我们所作的这一剥离来说,还存在着另外一个显见的驳难: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批判是建立在对市场经济的经济批判之上的,因此将两者剥离开来必然会导致对马克思理论整体性的割裂。对此,我们可以找到历史的和理论的例证为自己辩护。正如在现实的历史过程定的经济结构并不绝对地导致唯一的政治后果一样,在理论上一种特定的经济分析也不绝对地导致唯一的政治理论。例如,在历史上,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既产生过英国的立体,也产生过法国的共和政体;在理论上,从自由市场的经济理论中既可以推断出洛克式的市民社会模式,也可以推断出孟德斯鸠式的市民社会模式。同样的道理,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从他对早期市场经济的经济分析中推断出无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结论无疑具有其合理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市场经济社会发展唯一可能的道路,也不意味着马克思对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形态所作的经济批判只能得出政治革命的结论,马克思在不同的著作中所作出的不同论述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将马克思的经济批判同政治批判剥离开来,并不是想要说明马克思经济批判的超历史性,而是为了强调它作为理论所具有的普遍性。在这里,我们更是为了强调,市场经济并非只能与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相结合,因此,马克思的经济批判,以及以之为基础的整个社会批判所指向的生活世界依然存在。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所作的政治批判和他对市场经济体系所作的经济批判是具体的,它们分别代表了马克思政治学和经济学研究的成果,这些批判只是他对作为总体的市场经济社会所作的社会历史批判的不同侧面。只有当我们从马克思对整个市场经济社会的总体性批判中,才能真正把握住马克思理论中所透射出的历史感和哲学批判精神。

三、马克思哲学观中的社会批判之维

作为特殊形式的社会活动、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本身就要求以之为对象的理论批判的具体性,可是,具体的理论批判也总是因其具体性而具有较强的历史性。马克思对市场经济社会所作的社会批判,是一种以现实的实践为基础的历史主义的批判。这一批判纬度并不以特定历史时期内的阶级关系为分析基础,而是以人的整个活动以及活动的历史变化为分析基础,因而并不直接指向特定的阶级对立及其所代表的政治关系,而是指向一般的人类活动方式的转向所造就的现实生活世界——市场化进程所导致的整个社会生活状况。这一社会批判也不同于对市场经济的经济体系所作的经济批判,它不仅仅局限于对市场交往关系的分析,而是要通过这一分析考察整个人类社会关系的异化及其克服途径。如果说马克思对市场经济的经济体系和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批判因其依据于早期市场经济的经验而遭到一些当代西方学者的质疑和冷落的话,他的社会批判则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直到今天仍然被广泛地关注和尊崇。当然,无论冷落还是关注都只是一种表象,隐藏在这一表象背后的深刻原因是,马克思哲学观中的社会批判纬度是以更为全整的人类生活世界为批判对象的,是建立在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基础之上的,因而也蕴含着更为深远、更为本真的哲学批判精神。马克思对早期市场经济所作的经济分析和对早期资本主义制度所作的政治分析中的许多具体结论已经成为思想史,但是,他对市场经济社会中人的生活世界所进行的批判却仍然在书写着未来的思想史。

第8篇

〔关键词〕政策,政策法学,中国法学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而巨大的变化。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结构出现转型。与此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乐观主义者认为,这是希望的春天,我们将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悲观主义者认为,我们的问题成堆,我们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但是,不管怎么说,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在这场持久而又极具影响力的变革中,党和国家的政策发挥了并且仍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从城市到农村、从经济到文化、从宏观到微观,莫不如此。从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定契约,决定将集体土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到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2005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从1984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到1994年《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到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到党的十四大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再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我们对中央这一系列重大政策的简单回顾,以及中央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地方各级部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足以说明政策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而与政策的主导作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法律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明显不够,与这场巨变不太相称。尽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已经写进了宪法;尽管伴随着改革的脚步,国家制定和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尽管法学教育事业呈蓬勃发展之势;尽管法学家队伍和法律职业群体日见庞大;尽管普通公民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不断增强。但是,就法律对这场巨变的参与度和实质性影响而言,顶多也就是一条比较重要的辅助线,法学家顶多也就是呼喊着宪政、司法独立、人权和正义等口号的啦啦队,他们寻求的更多的是纸面上的光彩,而不是对中国社会进程的实实在在的影响,看起来非常的气派,但是谈不上有力。这是法律自身无法克服的必然性的命运,还是我们对法律和政策的双重误解所导致的一种难看的结局?答案显然是后者。所以,虽然我们不能回到昨天的起跑线上,凭借今天对昨天的想象重建昨天,把昨天揽入我们理想主义的怀抱,但是,我们对昨天的想象,对于我们更加合理地生活在今天,更加合理地走向未来,仍然是十分有益的。因此,对法律和政策进行必要的关照,甚至是全方位的透视,应该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这其实仍然是对法律应该是什么,法律在中国能做什么这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追问。

二、历史的误区——政策与法律的分野

我国的改革开放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起步,党的十二大以后全面展开。它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体制到各方面体制的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该历史进程完全可以说是在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政策主导下而逐步展开的。同样是从1978年改革开放始,“中国在重新进入世界结构的同时启动了认识和实践中国法制之全面建设的历史进程。”(1)“在此历史进程中,中国法制建设因最初对‘文革’无法状况的反动和此后对现代法制国家的诉求,而始终处在一个大规模的‘立法阶段’。”(2)同一历史进程中政策和法律的展开,使得我们十分有必要探究二者在历史上的关系。

中国的法制/法治建设理论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表现出了与政策的排斥,这是因为在中国的法制论者认为,法治是对传统人治的反动,而我国的政策在中国法制论者看来则是传统人治的最典型、最全面的表现方式,改革开放以前我们所出现的失误在很大程度上被归结为是政策上的失误就是很好的说明。这是因为他们以为,错误的政策固然应该受到追究,但是政策本身的人治性质,它的随意性更应该受到追究,而此种追究自然而然地被切换成了对法治的诉求。于是,在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时,将政策看作是一种不正常的、违反法治的、临时性的存在,需要将其纳入法律的轨道。这实际上是从新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法制实践中概括和提炼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法”概念。“所谓‘政策法’,是指这样一种不稳定的法律实践状态,即在管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过程中,重视党和国家的政策,相对轻视法律的职能;视政策为法律的灵魂,以法律为政策的表现形式和辅助手段;以政策为最高的行为准则,以法律为次要的行为准则;当法律与政策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则完全以政策办事;由于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所制定的,又靠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来执行,因此,在实践中形成‘人’的作用高于‘法’的作用的普遍见解。”(3)但是,我们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历史进程中已然发现,在中国法制论者经由对政策的简单排斥而寻求法治之正当性的做法,并没有使政策实际影响中国社会进程的作用降低,同时,政策也没有以他们所认定的那种法律形态出现。相反,政策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扮演了远较法律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中国之法治建设所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模式;中国法律所表现出来的形式化的特征;中国法律对逻辑和概念的过度关注等等诸如此类的弊端,使得中国法律一方面没有较深入地参与到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从而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形成实际的影响;另一方面,中国法律本身也违背了中国法制论者的初衷,没有呈现出理想化的状态。总之,法律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更具有表面合法化的特征,实际上表现出来的是内在的空虚。(4)

因此,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法律与政策出现了分野,二者的关系是一种悖论。中国法制论者全然没有意识到他们对政策的简单化认识和处理,非但没有影响政策本身,反倒使得自己的作用不尽如人意。

三、政策法学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西方法律政策学主要包括对法律政策的研究、对法律的政策学研究和对政策的法学研究三个方面。“广义的法律政策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在法律上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方法。在此意义上,法律政策不仅包括立法政策和司法政策,而且包括社会政策的一切领域(如住房政策、农业政策、药品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劳动政策、人口政策、环境政策,等等)。狭义的法律政策仅指立法政策,即在立法上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达到一定社会目的而采取的对策。”(5)对法律政策的研究主要体现在欧洲大陆学者的研究中。对法律的政策学研究,主要以美国政治学者和政策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和国际法学家M·S·麦克道格尔为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他们用政策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现象。对政策的法学研究以美国学者德沃金、格雷、博登海默等法学家为代表。他们侧重于从传统法学的内部视角来研究对法律影响日益深广的公共政策,并把公共政策内置于法律之中,把政策看作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6)

我们使用政策法学这个概念,并不是要平面化地探讨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将二者进行简单的界分和关联;也不是要便利地使用西方有关法律政策学的理论来进一步理解中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更不是要在中国法学研究的现有领域内,为政策找到一处安身立命的场所。而是要立基于对法律乃至于法治的更加深化的认识,以中国已然和正在进行的以政策为主导的改革为切入点,试图重新建构一种关于“法律”或“法律秩序”的想象方式,用邓正来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把那些被我们视为当然的问题重新‘问题化’,而其间首当其冲的便是把我们在这26年中所‘说’的、所‘用’的和所‘定’的法律以及这些‘说’‘用’‘定’赖以为凭的想象重新‘问题化’。”(7)而要达到此种目的,就应该首先明确我之所谓的政策法学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一)政策法学的理论依据主要就是我们对法治的深层次的认识。现实中国选择了法治,放弃了人治,这虽然表明我们已经无可挽回地走上了法治的不归路,但是,法治理想在中国变为现实却绝非易事,相反,近三十年的实践雄辩地证明,法治给中国带来的还有更多的困惑。造成此种困惑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是,人们日益牢固的法治情结和法治在中国社会的展开所形成的内在冲突,却是不能忽略的,而消除或降低这种冲突首先有赖于我们对法治的深层次认识。

关于法治的认识有很多,可谓不胜枚举。但是从更根本的角度来讲,“法治是一种文明秩序。文明秩序是形成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乃至文化秩序的基础,是一种元秩序(meta-order)。以法律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会框架,即‘法治’,可以称之为法律文明秩序。”(8)“作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由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以法治文明为主导的权威系统,以权利和法律为中心的概念范畴系统,以司法制度为社会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和以个人权利及法律为依归的文明秩序意识。”(9)“在法治社会中,政治活动被规则化、程序化。政治合法性的意义完全在于被合理化了的程序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选举的程序、立法程序、司法程序及政治参与等方面。与政治的规则化、程序化相一致,法治社会中的经济活动也被规则化和程序化。和关系经济或者伦理经济相比,可以称之为规则化的经济或市场经济。经济活动纯粹以赢利为目的,经济活动的规则公开化、标准化、规模系统化。”(10)於兴中先生以上关于法治的论述已然揭示了这样两个需要我们加以重视的问题,一是作为文明秩序的法治就发生学意义而言,是产生于西方的,在历史上与中国无涉;二是虽然中国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法治这种社会形态,但是,既然当下中国选择了法治,实际上也就是选择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当代中国的社会变革,其实质就是以法治为价值趋向的社会秩序的重建。而中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历史,一方面是以政策为主导的社会变革历程,另一方面,我们又试图赋予中国的社会变革以法治的意义。政策与法治在中国社会的这种独特境遇,无疑是我们理解中国社会,重建中国社会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视域。而於兴中先生关于法治的极具根本性、洞察力和解释力的认识,既为我们找到了理解和解释中国法治建设之现状的理论依据,也为我们谋求中国法治之未来发展提供了较为宽广的视域。同时,也理所当然地构成了政策法学之立论的根据。

(二)转型中国所固有的特征成为以政策为主导的中国社会变革的现实依据。当前的中国社会处于转型之中,故以转型中国命名之,人们在这一点上可以说达成了共识,惟独对转型中国所包含的深刻含义显得认识不足。多数人可以说是将转型中国看作是一种不正常的、临时性的存在,从而与理想中的那个中国相对立,这种以批判眼光对待转型中国的做法,是对转型中国意义的严重缩减。这种做法在对待政策与法律的问题上显得尤为突出,那便是通过政策与法治的切换非常便捷地达致了转型中国与理想中国的切换,而这样做的一个严重后果是用想象中的法治中国的意义替代了现实中国的意义,从而出现了现实中国与理想中国的倒置,结果是全然没有意识到法治中国是现实中国的展开,从而忽略了或者轻视了政策在转型中国的意义。

转型中国意味着中国问题的复杂性、分散性和不确定性,而且这些问题是以“问题束”的形式存在的,这实际上就赋予了政策以持久的生命力,而绝非一种临时性的存在。这是由政策的目标工具性、特殊针对性和应对即时性等特点决定的,同时也是由法律的滞后性、稳定性和普遍一致性等特点决定的。比如说频频发生的矿难既包含着矿主为了牟取暴利而违法的问题,也包含着矿工为了求得生存与矿主建立起来的事实上的同谋关系;既包含着为了发展一方经济而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也包含着权力腐败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可以扩展或演化出更进一步的问题,比如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命运问题,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并不是以一致的方式、一次性表现出来,并且在不同的条件下有具体不同的表现,同时又显示出某些整体上的一致性。这就使得通过法律统一解决这些问题,在事实上是无法应对的,而政策恰恰具有其优势。

四、政策法学——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建构

前面对政策与法律的关照并没有给出政策法学清晰的含义,其实,政策法学所包含的极其深刻的意义在于,我们要站在反思性的立场,通过政策这一媒介,试图建立一种将中国现实社会中所呈现出来的“问题束”加以问题化的想象方式,从而达致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一种现实途径。所以,更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邓正来先生所认定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落实。(11)

因此,本文所认定的政策法学包含着极为重要的两个维度:第一,政策法学必须是建立在对政策的深刻把握之上的。轻视或者忽略政策的人,要么把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政策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策未加分辨地混为一体,进行同一化的处理,没有认识到它们之间所包含的巨大差异性。要么把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做同一化处理,没有认识到,更没有进一步研究随着中国社会秩序的逐步展开,政策的遭遇,特别是政策遇到的“瓶颈”。第二,政策法学必须是建立在对法律的深刻把握之上的。中国法制论者,经由对西方法治理论中一系列概念和制度的照搬,运用西方关于法治的知识体系来定义中国法治,其结果是在变为西方法治的消费者的同时,使得中国法治的建构这一根本意义上的问题悬置起来,全然没有意识到法治是人类最重要的实践活动这一根本性特征。立基于这样两个判定,政策法学的根本立场就是,在对中国目前的政策和法学进行双重审视的前提下,建立一种两者的关系性审视视角,经由对中国现实一系列政策“问题化”的方式来重新定义中国法治,进行“中国法律理想图景”建构的尝试。所以,政策法学首先是对中国法制论者现成地运用西方法治知识体系来定义中国法治的摈弃。近三十年中国法治理论及其实践的历史表明,这种对西方法治知识体系的便捷消费,导致了中国法治在概念范畴系统上的形式化,失去了发生学意义;权威系统的虚置,法治权威被其他权威抵消;以国家立法为主导的制度安排的表面化,从而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制度设计模式难以真正运作起来;以个人权利及法律为依归的文明秩序意识的缺损。而欲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就必须创生与法治紧密关联的概念范畴系统、权威系统、制度安排和文明秩序意识,并使它们之间取得紧密的关联。而当代中国以政策为主导的社会变革正好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条件和机会,这种条件和机会有可能使得法治切实变成中国人自己的最重要的实践活动。

所以政策法学是经由对政策持久定义的方式来进一步定义中国法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从而在发生学意义上创生中国法治所必备的概念范畴系统、权威系统、制度安排和文明秩序意识。

五、暂时的结语

不采取问题化的方式定义中国法治的做法可以说是根深蒂固。国有企业改革确立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方针,就缺乏将这一重大问题加以问题化的方法,比如说职工代表大会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如何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等重大问题都应该很好地探讨,而绝不能简单地以为改革就是产权置换。今年年初围绕《物权法》草案展开的争论(12),以及孙志刚事件中对待城市收容制度的方法都是极其典型的事例。在这些事例中,争论者要么以既定的关于法治的知识体系简单地对所发生的问题作出解释,要么就是对问题的关注缺乏深入持久性,抱一种事过境迁的态度。因此,如果说我们以往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太过简单并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的话,那么通过以政策为切入点,对中国现实的“问题束”问题化的方式来重新定义中国法治将是一项持续不断的工作。这需要我们树立一种关于中国问题的反思性立场。比如说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赋予我们这样的机会,大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确定,小到道路修建、资金的运用等等,都为定义中国法治提供了极其宽广的场域。这种定义方式将极大地拓宽法治在中国社会的疆域,并赋予法治以中国意义。

注释:

〔1〕〔2〕〔7〕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上)〔J〕.政法论坛,2005,(1):4,5,5.

〔3〕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772.

〔4〕〔德〕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443.

〔5〕舒国滢.战后德国法哲学的发展路向〔J〕.比较法研究,1999,(4).

〔6〕彭汉英.当代西方的法律政策思想〔J〕.外国法译评,1997,(2).

〔8〕〔9〕〔10〕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19,5,5-6.

〔11〕关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大量论述,见邓正来先生连载于《政法论坛》2005年第一至第四期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

第9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 教育 科学化发展 前提与途径

自建国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历程,全体中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带领下,思想政治教学的科学化方面已经取得巨大的成绩,并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这就需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

一、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的内涵与前提

所谓的“科学”就是真实地反映事物本质的理论与学说,与一般化相对比,就是要理解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含义。中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科学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培养四有新人,这一目标支持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拥有一套科学、先进的思想理论体系以及相应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的前提。自从建国以来我国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到后来的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体系,再到当今的科学发展观。广大中国人民在这些先进理论的教育指导下,推进了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人们的思想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都有巨大提高。由此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原理指导下的有中国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论是科学的理论,必须加强对这个理论的教育与宣传,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发展要本着三个方向:第一,思想政治教育要紧紧为社会的大局发展服务,服务于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第二,对全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氛围;第三,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一切活动的宗旨,在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也要解决实际问题。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的途径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科技含量。这里面的科技含量不仅仅指的是思想认识的理论层面,更重要的是综合各门具体科学理论知识的运用。

首先,加深对思想政治理论认识,思想政治理论建设不仅仅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宣传,而是用正确、科学的方法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宣传,深入探究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教育的对象以及其中蕴含的规律性的东西,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上,不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的深人理解,灵活应用,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内容和方法的发展,使其朝着科学的现代化方向前进。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外延建设,在我国思想政治理论的指导下,同科技手段、物质技术等手段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息化、工程化操控管理。

其次,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含量,还包括各种科学知识对这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助。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其他学科知识学习的影响,使学生树立科学的思想、正确的人生方向,在科学的目标的指导下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开拓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领域,注重学科间的渗透和发展,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再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的根本是要加强学科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朝着系统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要建立严谨的思想理论体系,形成一套科学的系统化的教育教学科目,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理论的学术讨论,深入对思想政治科学化的理解。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盲目照搬他国的思想政治理论,消除崇洋的思想。因为一个思想政治理论体系的科学与否,不仅要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更重要的是要符合本国国情,从本国实际出发,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思想政治体系,提高学科学术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第10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政治体制改革;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作者简介]张子政,山东医学专科学校杜科部讲师,山东临沂276002

[中图分类号]13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3-0035-03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指导方针,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它要深刻调整人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政治体系、政治结构、政治机制的变革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要使政治体制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健康顺利进行,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一、以人为本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要为这一崇高目标的实现不断创造条件。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思想,合理吸收了西方人本主义理论和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中的有益成分,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这是社会主义发展观的飞跃。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促进入的全面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就为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政治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以造福于人民。政治权益是公民不可缺少的极其重要的权益,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之一。为此,必须进一步扩大民主,健全法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益,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政治体制改革要充分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及社会发展的要求,改革使少数人不正当得利的体制弊端。政治体制改革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让改革成为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改革,而不是国家机关自己给自己的改革,政治体制一些方面的改革之所以没有大的进展,就是因为没有体现出改革的民主性。政治体制改革要建设廉洁高效、严受监督、为民服务的国家机构。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行动指南

从系统论的观点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个大系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构成了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子系统中包含更小的系统,小系统中包含着各种环节和要素。各种环节和要素之间、环节和要素与系统之间、小系统和大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这个子系统中又包含着很多小系统、环节和要素。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因此,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使得各种环节和要素之间、环节和要素与系统之间、小系统和大系统之间相互适应、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一)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体制改革协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孤立的,它要受到现实的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邓小平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经济为政治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文化的繁荣对政治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我国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将长期存在,大多数人缺乏民主知识、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这就必然影响民主制度的制定、人民实际参政议政的能力。而创造使民主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条件,需要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积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可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使人们树立起公平意识、民主意识、竞争意识和效率意识,这是发展民主尤其需要的。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能够形成民主发展的文化环境。进行社会体制方面的改革,社会管理有序、就业充分、社会公正、社会和谐能够为政治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良好的生态意识、生态环境,严格的生态标准和要求,也会激发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执政、为民执政、依法执政。社会整体协调发展,政治体制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广泛地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依法管理好国家、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发扬人民民主,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保证人民依法治国的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依法治国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

(三)民主意识、民利、民主活动、民主制度和机制要全面协调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公民具有正确的民主意识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提,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很多公民缺乏民主意识,因此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公民行使管理、监督权力要有法律依据,因此宪法和法律要把公民应当享有的民利规定下来。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很多公民缺少民主习惯,因此党和政府要加大力度组织公民参加民主活动行使自己的民利,特别是组织公民参加基层民主管理,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公民参加民主活动后就会企盼民主的长期性、稳定性,因而就必须加强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

意识、民利、民主活动、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环环相扣,才能加快社会主义民主进程。

(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可持续原则。政治体制改革的可持续原则,是指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他还指出:“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我们的民主必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必须是使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可持续性是指政治体制改革要符合我国在具体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规律。

三、统筹兼顾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法论指导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艰巨、庞大的工程,必须照应到方方面面,使各方面互相适应、互相配合、互相促进,才能推动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强调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这就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一)要统筹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在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之间,制度决定和制约着体制的发展走向,而体制作为制度的具体体现,又制约和影响着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建立起来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绝不能背离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背离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改革就离开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而失败。我们要改革我国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

(二)要统筹局部与全局、个别与一般的关系。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千差万别,人口众多,由56个民族构成,情况复杂。虽然经过30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地区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平、文化教育和民主意识等方面有较大提高,但各地方建设民主的条件和因素依然相距甚远。同样一个改革举措,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要求很迫切,很容易推行;而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群众反应淡漠,缺乏推行的现实基础。同样一个改革方案,有的社会阶层、群体强烈期待和拥护,而有的社会阶层、群体则强烈反对和抵制。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严格遵循、深刻体现和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统筹兼顾,不断提高政治体制改革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统筹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稳定是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需要稳定的环境,稳定是国家的最高利益,稳定压倒一切。“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所以,政治体制改革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过程中,自觉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同社会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以政治稳定保证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促进政治稳定。

第11篇

关键词:社会结构;历史唯物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结构化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9-0095-05

作者简介:彭国胜(1977-),男,湖南隆回人,厦门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2011级博士研究生,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社会结构乃是社会学及其相关学科中使用极为频繁,也极为混乱的概念。这不仅表现在人们可以使用诸如“社会系统、强制性合作伙伴、制度、整合和网络”等不同的术语来称谓社会结构,而且表现在即便是对社会结构一词进行诠释时,不同的学者也会侧重点各异。前一种做法大多散见于先驱者们的经典论述中,后一种做法则涉及结构功能主义、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各理论流派的主要观点。[1]本文无意考察社会结构理论发展的整个历史脉络,而是仅仅比较几个富有代表性的社会学家的社会结构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其异同,以期深化对社会结构的认识。

一、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

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集中体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段经典表述中。在此之前,马克思曾试图从黑格尔意义上的“伦理理性”出发,运用费尔巴哈意义上的“人性的存在——人性的丧失(异化)——人性的复归”这样一种人道主义的公式来描述和解释社会历史的运动过程,但后来的生活实践促使他对黑格尔的理论予以深刻的反思。

“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2]32-33

马克思的上述这段话不仅标志着他对黑格尔理论的诀别,而且比较完整地勾勒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基本内容,既包含了静态的社会结构类型与构成要素,又包含了动态的社会结构关系与发展变迁过程,从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理论框架。

1.社会结构的含义与构成。马克思把社会形态设想为一个复杂的由各种社会结构所组成的整体系统。在马克思看来,各种社会结构可被视为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经济结构乃生产关系之总和,政治结构乃政治关系之总和,社会意识形态结构乃文化关系的总和,社会整体结构则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关系和精神生活关系的总和。

经济结构是整个社会系统中最基本的、支配着社会其他结构的结构,因而是具有本源性的“元结构”。它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即我们通常说的经济子系统。第二种结构是政治结构,它包括政治制度与法律原则。政治结构服务于生产方式所规定的范围并由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决定,相当于我们所谓的政治子系统。第三种结构乃是社会意识形态结构,包括意识、价值、伦理、美学、宗教和艺术标准等,即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化子系统。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社会结构不仅可以指客观实体间的具体关系,也可以指人为实体(如制度、意识形态等)间的逻辑关系。这就为社会结构的含义加进了抽象的内容。

2.社会结构的层次和相互关系。在马克思看来,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社会意识形态结构乃是构成整体社会的三个不同的层次。这三个层次构成一种塔式等级阶梯,即经济结构处于底层、政治结构居中、社会意识形态结构居上的等级制。各结构层次是相互关联的,不过不同等级结构间的关系都是由低一级的关系所决定的。经济结构产生出一整套社会组织、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法律、宗教、艺术形式等等。处于底层的经济结构对整个社会形态施加根本的决定性影响。然而马克思并不否认上层的政治结构和社会意识形态结构对经济结构的能动作用,甚至肯定上层建筑的各因素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主要的决定性作用。正如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所言:“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起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3]

第12篇

关键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低碳经济;资源消耗;替代性能源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3)04-0005-04

中共十报告创造性地明确提出,“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新阐述,是我党的重大理论创新,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从外部环境来看,全球性的资源、环境、生态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学者通过复杂的模型和计算,预测着我们的现有生活方式还能维持多少年。全球变暖、化石能源的枯竭危险、物种灭绝、环境污染等问题正在改变着各国对增长、发展的认识和维持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行动方式。从国内环境看,伴随着持续三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生态保护之间出现了不够协调,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科学发展理念,是我国走出发展迷局,实现民族复兴的指针。但是,现实中无论是实现人的代际公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共同发展进步,还是总体布局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协调、促进,都需要进一步进行理论创新并加以统筹。如果我们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为一个有机体,从生态学的角度将总体布局的五个组成部分加以整合,就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他们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在行动上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学视角

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事实上包含着丰富的生态学内容①,其中最主要的恐怕要归结为两点:一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二是对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论述。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②其核心是通过在人类自然知识基础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控制而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或正常关系,而不是导致“自然的异化”的人对自然的统治关系。同时,社会主义之所以必然替代资本主义,是因为资本主义无法克服其基本矛盾,即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即使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或所有同时存在的社会整体,都不是地球的所有者,相反,它们只是地球的使用者、受益者,而且必须将其以一种改进的状态传递给未来后代①。资本主义立足于生产和物质的发展造成了当前的资源、环境的世界性难题,它的经济生产消费方式对于生态环境破坏具有内在的根源性,应该为现实中的生态危机负责。正是由于资本主义无法提供对环境破坏和社会非正义的有效解决方案,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统筹考虑社会发展的各个要素,以公有制和强大公权力为基础构建基于民主和公众参与的新的生态主义。

1978年,我党提出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1983年,环境保护成为基本国策;1995年,可持续发展战略得以建立;2003年,科学发展观提出;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小康的目标;2012年,党的十提出包含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布局。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红色思想的同时,积极构建绿色发展理念。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到中共十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宣言,无异于在发起一场绿色发展革命。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加了新的内涵,一方面他继承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解放劳动者为己任,另一方面将劳动和生态学紧密地结合了起来。这是一种“红”与“绿”的综合,它将生态问题放到独立于阶级、国家和种族的更加突出的地位,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更广泛参与的民主、得到协调的社会阶层关系和平衡的人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关系。我们正在试图探索避免破坏性的进步,防止生活过度消费、资源过度消耗和污染过度排放,缓解气候变化和生态危机,这种实现现代化的新的发展模式正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

因而从生态学的视角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包含更多的生态(绿色)含义,从构建生态型经济、生态型政治、生态型文化、生态型社会和生态型环境入手,规划、部署、指引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积极构建与自然生态约束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这种开创性的探索是内外环境所迫,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历史责任。

二、构建五位一体的生态社会

遵循十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必须积极构建五位一体的生态发展新模式。

(一)构建新型的自然生态

连日来华北地区的雾霾天气,让人们对生态问题的严重性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我们的经济增长和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受到自然生态的显著约束,特别是现代城市,成为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冲突最激烈的地方。基于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和不可再生资源耗竭的担忧,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模式取代了先发展后治理的模式,成为全人类共同接受、共同探索和实践的一种发展思想和模式。

生态环境的破坏是人类经济活动最直接的副作用。环境被严重污染,可能来自空气、水体、土壤、噪声、光、辐射等以及气温变化,严重超过环境的承载力。自然生态是以人类居住区为中心,以园林绿地及其周边的水、气、土、能、林、生物等资源、环境为基础,为居民提供生活游憩、生态保护、氧平衡、粮食供应等功能,对人类生活起承载、支持、美化及保持生态安全、维持生态平衡等作用的生态调控系统。它一方面为人们提供必需的自然要素(水、大气、土壤、动植物等),以此调控经济的发展速度、规模、演化方向;另一方面,维护其自身的自然净化能力、还原能力、生产能力,保持自身结构的稳定和功能的高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支持”功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各种自然流(包括物质流、能量流等)的循环流动和动态平衡。生态恶化需要重构自然生态——它是构建整个新型生态的基础环节,影响着发展路径和其他方面生态化的实现。构建自然生态就如同一个人有了健康的体质,各部分机能能够正常运转而不会被边缘化。

(二)构建新型的经济生态

从宏观上看,经济过程可以大致表示为自然——人类活动——自然。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从自然界获取资源进行一系列生产过程,人类可能在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向自然排放废弃物。随着活动范围的扩大和活动强度的增加,人类的这种活动方式,越来越显著地改变着自然。当自然无法消化人类的废弃物和无法提供足够的资源的时候,生态问题随之产生。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的提出,是应对生态危机的重要思路。但这并不能做到经济系统在上游和下游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完全协调,原因是上游的资源消耗和下游的环境污染并未真正进入市场经济的评价体系或者估价明显偏低,造成资源和环境的超经济耗费。

这里谈到的新型经济生态,至少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在经济活动上游的资源消耗和下游的环境影响形成客观公正的经济评价机制,也就是生态指标要进入生产各环节成本和经济总量汇总的核算系统。一方面,利用资源进行经济活动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必须在利用资源的同时涵养资源,尽量使用可再生资源,并以可再生资源为参照,对其他资源进行合理评价;另一方面,在下游既要尽量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又要协助自然将废弃物消解掉,并以消解废弃物为参照,评估环境影响的副价值。前者要求我们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创新驱动,追求内涵式发展,在节约资源能源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积极采取措施涵养资源,增强某些资源的再生能力。后者要求我们通过技术手段促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在自然承载力范围之内排放废气物,避免使用自然难以消解的材料,并有计划地有步骤地消除已经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第二,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和谐共生,既能保障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又能进行良性竞争,保持经济成长的活力。国内经济与世界市场相互联结,积极参与世界分工,培养和发挥我国比较优势,不断增强竞争力。第三,在经济系统内部,将系统内产业间各条“食物链”连接成环,在城乡、区域之间搭起桥梁,形成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共生机制。这将有利于大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物质的循环利用,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改善生态环境。如果将经济视为生物体,那么经济活动就如同血液一样能够在体内循环往复而不会遗漏某个部分,身体各部分各司其职而不会有部分活动被边缘化。

构建新型经济生态,必须改变现代工业的生产模式,建立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运用生态技术减少消耗和污染等是其基本要求。新型的经济生态应该呈现如下特点:第一,呈现物质循环利用这一自然生态系统的典型特征;第二,生态系统内部必须形成一套源汇能够顺利转化的完整的生态工艺流程;第三,经济活动应无损于环境的改善,在这一前提下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新型的社会生态

生态学意义上的社会生态,把社会视为一个生态系统,其核心理念是平等。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与社会分化在空间占有安排上的表现,以及这种表现对社会不同阶层和谐相处带来的负面影响,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流动机制在个体、阶层以及社会结构等层面,对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协调功能。当前我国社会流动机制中存在着诸多不利于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如:在数量上的失衡与无序、上升性流动机会的相对不足、自致性③规则的普适性受限、对弱势群体流动保障欠缺等。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形成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有必要进一步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流动机制,改善民生,创新管理,构建新型社会生态。这样,各个社会群体之间可以顺利地进行交流与合作,不会有某些群体(弱势群体)被边缘化,就很可能解决利益失衡、差距扩大、阶层分化、阶层固化、草根阶层难以成功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四)构建新型的文化生态

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进步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要构建经济生态、社会生态,必须构建相应的文化生态。第一,要与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社会阶层相适应,满足文化成果、形式的多样性并存要求;第二,一定要有鲜明的主流价值观念,中共十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第三,尊重人文精神和历史传统,形成地方特色文化,以利于消除城乡发展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文化遗产要在保护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有机的更新。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杂技、美术、手工艺、医药、民俗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指在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实质的同时对非物质文化赋予时代精神的更新利用过程。

(五)构建新型的政治生态

政治生态研究关注的是政治体系各要素之间的运行情况,以及政治系统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和环境变化对政治的影响这样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其中环境不仅仅是包括地理环境、资源环境、气候环境等在内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了社会环境,例如经济环境、历史环境、风俗环境,等等。因此,可以这样说,政治生态研究是将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应用于政治现象、政治行为及其与周围环境因素相互关系的一门科学,因而政治生态研究中的“生态”也就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环境问题中生态的含义。政治的核心是权力,政治生态要求权力的赋予、行使和更替形成有序常态。这就要求,保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积极推进民主进程,完善监督制度,实现依法治国。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大力推动行政体制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同时创新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方式,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我们还必须摆脱对政治生态的片面理解,而从永续发展,涵盖经济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的经济社会顺畅循环着眼,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构建新型政治生态,就如同人有了一个有效运转的指挥系统——有规则的大脑。

三、构建中国特色的五位一体的生态发展模式

20世纪初期,生态学家发现,必须采取措施将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的强度保持在一定水平上,以避免生态系统的崩溃。这样,生态学就成为现代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源泉。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态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文化问题的有机统一。其准则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规范人类自身的行为,保护自然环境,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良好、文化繁荣。

那么我们应该构建什么样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呢?对于相当程度上依赖化石能源发展的经济来说,我们首先要考虑究竟是要节省使用尽可能多地留给子孙后代,还是留给他们替代性能源。这可能涉及到人造资本能否全面替代自然资本的问题,这在未来还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因为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我们认为,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保守、谨慎的态度更有好处。我们用尽了石油,后人就不能再使用,起码少了一种选择。或者说,即使将来生产出了可替代的能源,留一些石油也可以增加后代的选择机会。再者,开发新能源也许存在着许多无法预知的风险。我们主张必须摒弃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创造新的适宜人类活动的生态系统的幻想,善待和保护现有的生态资源,将人造资本视为生态系统的互补品,而不是替代品,以生态系统为约束开展经济社会活动,并将活动范围和强度控制在资源环境其承载力阈值之内,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郇庆治:《重建现代文明的根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